市场秩序整治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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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整治方案(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6 18:57:12     小编:ZS文王

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创造力和灵活性,寻求创新和突破,避免陷入固化思维。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时间、资源和人力的限制。希望以下范文能够激发你们制定方案的灵感和创造力。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一

此次专项行动以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是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欺客宰客、强迫消费、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导游和领队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二)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三)通过网上发布虚假旅游信息,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旅游经营者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以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方式或标价方式诱骗游客消费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监管局)。

(五)无滑雪、漂流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滑雪场、漂流点和旅游景区(点)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设施不完善、无安全管理制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旅游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特价、数量和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七)旅游中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等行为。(市公安局)。

(八)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九)旅行社与旅游者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擅自从事旅游客运,为旅行社提供运输服务或在机场、车站等人群集聚场所非法拉客,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旅游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驾驶员酒驾、疲劳驾驶,驾驶员不提醒游客系安全带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十一)旅游景区(点)乱涨价和未经审批随意收费以及设置。

“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强行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市物价监管局)。

(十二)旅游景区(点)、购物、餐饮、娱乐等场所的经营者强迫消费、欺诈消费或通过向旅行社、导游、司机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等方式非法获利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十三)旅游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旅游中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涉旅食品经营场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六)旅行社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向所聘用导游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市人社局)。

专项行动按照。

“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五个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科学预防与有效应对相结合)。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任务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方式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序实施。

2.

3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及导游(领队)出现上述情况的,所在属地旅游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按时限及时约谈。要利用消费者评价大数据,建立高风险商户预警机制,第一时间锁定问题商户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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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政办发〔。

68。

)

文件,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相关部门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研究细化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快速度、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4.

加强执法培训。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经费。组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法治水平。

1.

统一投诉受理。旅游投诉热线并入。

12345。

市长热线,工作时间由。

12345。

市长热线负责接听受理,并转给旅游部门分解、处理。待市政府智慧城市系统运行再将旅游投诉热线纳入全市一号通统一受理。

对那些消极作为、办理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县、区属地主体责任,做好涉旅投诉的处理工作。要开通旅游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中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相关业务科室形成微信工作群,做到信息共享、有效沟通、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地应建立旅游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处涉旅重特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涉旅经营者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暗访检查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就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重处罚一起,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留案备查。建立并完善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全面公开监管信息,以此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各有关部门之间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及时处理在市场监管中相互移送转办的案件。对既涉及本部门职责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应及时移送相关材料,以同步分别处理或联合处理的方式办结案件。案件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其他有关部门和旅游部门。加强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协调人民法院在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频繁的地区、旅游景区增设相应的派出法庭或设立巡回审判点,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及时解决纠纷,依法维权。

3.

开展集中整治。各地要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在全面自我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照台账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在加强属地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超常措施、超常力度,在旅游旺季、小长假、旅游高峰时段,对重点旅游景区内外、涉旅餐饮、旅游交通、旅游宾馆、旅游购物及其他旅游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多批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综合监管、齐抓共管的合力,保持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个督导组,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对各县区、各单位进行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开会座谈、实地检查等方法,复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常态化监管。

1.

倡导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行业协会对涉旅企业实行诚信等级制度,向社会公示涉旅企业的诚信等级。

2.

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创新执法形式和管理机制,要细化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的暗访、举报、督办等长效机制,变“被动治”为“主动管”。针对在线旅游、自驾旅游、养老旅游等新情况,加快制定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构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价等制度。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3.

全面进行总结。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监管的成绩和效果、做法和经验、差距和不足、对策和措施、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

2017。

1

5

日前报送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薄弱环节,毫不松懈地打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持久战。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

5

(

黑政办发〔。

68。

)

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改变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执法水平不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现状,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把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放到与提升产品供给和营销推广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坚持履职尽责,依法办事。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游客、媒体和社会监督。

市政府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侨旅游局、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侨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外侨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组成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遇到不同类型的问题和事件时,按照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由相关部门、单位组成临时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

“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旅游市场联合执法与投诉处理情况,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切实管好管住本地旅游市场秩序。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工作推诿、互相扯皮、措施不力的,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在履行监管职责中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监管缺失、官商勾结、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和整治成效,形成强大声势;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正确维权。

9

12。

20。

日前,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和强化日常监管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外侨旅游局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通报各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在本方案印发后。

10。

日内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科室)负责人联络方式,连同具体实施方案一并报市外侨旅游局(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

8292089。

传真:

8292218。

手机:

15946429666。

电子邮箱:

83337816@。

)。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二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80号)和《市区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1、市场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场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及绿化带无积水、痰迹、油污等污痕,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

3、市场周边道路不允许出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其他占道,临街店铺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4、市场周边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不得设置条幅彩旗、空飘物、充气物及户外悬挂物;道路及两侧、店铺前不得擅自设置活动式招牌、铁皮屋、遮阳伞等户外设置。

5、市场周边道路两侧电线杆、建筑物立面、临街铺面等户外设置物和建筑物及树木上不得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

为确保此次市场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针对市场内部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要求市场管理处购买2个垃圾桶放在过道拐弯角,每个摊位自己购置一个垃圾临时收集桶。对市场内部乱悬挂物品统一清理。对摊主临时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离。每天收市后冲洗市场内部地面两次。责任人:黄子率。

2、市场门口设置的临时单车停放点,工作小组划线规范管理。责任人:马中驹。

3、协调区“双创”和商务局列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及门前三包的整治标准。责任人:马中驹。

4、协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处罚管理制度。责任人:陈奕刚。

5、调查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人:张鲁敏。

6、打造“双创”宣传氛围,制作一批“双创”宣传牌。责任人:谢永东。

7、清理市场周边的散落建筑垃圾并清理水沟堵塞物。责任人:陈奕刚。

8、对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定人定岗巡查,每日对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陈奕刚,巡查人员:郑修全、邢诒斌、黄玉晶、李石影、侯开胜、林于军和4名社区成员。

9、成立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督导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环境和巡查情况进行每日督导。责任人:庄开由。

10、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责任人:赵茂良。

11、加大管理处罚力度,每日开展一次执法整治.责任人:陈亚再。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街道协调城管、联防、环卫、工商、药监等部门主动监管。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三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优化旅游环境。

确保实现旅游市场“安全、质量、效益、秩序”四统一目标,全力推进旅游大县建设进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统一规范、依法行政、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方针,开展全面、深入、持续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当前影响我县旅游形象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行业管理长效机制,构建旅游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努力实现各项法律规定落地、旅游市场秩序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提升、广大游客满意度提高的目标。

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项目、旅游宾馆、旅游定点酒店、农家乐及旅游景区周边餐厅旅店。

1

景区门票价格;涉旅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交通的价格和监督投诉电话公示。

2

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3

旅游车辆游船漂流游览游乐设施的经营手续安全防范措施。

4

旅行社保险合同价格经营范围旅游广告及租用旅游车辆的手续保险年检等。

5

旅游酒店“农家乐”等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的消防设施设备食品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措施。

6

景区及周边经营业户的证照。

7

景区及周边随意拦车拉客现象。

8

危险地段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重点旅游沿线卫生环境。

县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相关部门明确检查重点,安排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涉旅经营单位、业户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自行纠正、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全县涉旅经营单位、业户旅游安全及经营行为进行联合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坚决遏制破坏旅游市场环境现象的蔓延。

涉旅经营单位、业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上报各阶段整改情况。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涉旅经营单位、业户旅游安全及经营行为进行复查,重点复查验收存在问题的涉旅经营单位、业户,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为加强对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姜广齐。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亚樵。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彭玉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王。

汤沟旅游管委会主任、林业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徐万民。

县安监局局长。

白文英。

县卫生局局长。

朱凤伟。

县物价局局长。

王伟波。

县工商局局长。

孟照恩。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登权。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兴和。

县爱卫会主任。

王德好。

田师付矿管委主任、田师付镇镇长。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春丽。

小市镇镇长。

姜久彬。

南甸子镇镇长。

赵连源。

碱厂镇镇长。

东营坊乡乡长。

祁晓亮。

草河掌镇镇长。

张宏利。

草河城镇镇长。

金学利。

草河口镇镇长。

连山关镇镇长。

于凤海。

高官镇镇长。

周金涛。

清河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主任由赵策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

6834771。

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与市场环境监管。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逐步建立旅游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行为。检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情况、履约情况;委托、代理服务情况;旅行社的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及发布旅游广告情况。整治旅游景区、旅游定点酒店、农家乐、漂流、游览游乐设施等涉旅经营单位,业户无证经营、证照不全行为。整治旅游景区(点)门票、娱乐项目、旅游交通等乱涨价、乱收费及价格未公示行为。加强对景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管理,坚决治理拦车、拉客、兜售和随意摆摊设点等行为。研究落实“农家乐”行业标准,督促重点旅游村镇成立“农家乐”等行业协会,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行为的约束和管理。督促涉旅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旅游、工商、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监督投诉电话,进行公示。收集整理涉旅行业相关法规及规范标准并印制成册,发放至各经营户。负责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整治景区主要参观游览点、险要狭窄地段、事故多发区、深水区域、风险旅游项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突出检查旅游车辆、游船、漂流、游览游乐设施的经营手续、安全防范措施。

县物价局: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的价格,特别加强对农家乐、景区内及周边的餐厅、商店、旅店等价格及明码标价监管,实行节日价格备案制度,严肃查处价格畸高问题;联合交通部门加强对出租车价格、长途客运票价的监管,重点打击价格欺诈、宰客、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不执行明码标的价违法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联合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整治。

“农家乐”和景区周边经营业户的证照不全和无证经营行为,对证照不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坚决取缔;联合公安、物价、旅游等有关部门,打击拉客敲诈、诱骗游客消费等不法行为,查处旅行社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游客消费行为;加大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等现象的打击力度,严查超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县公安局:负责制止随意拦车、上道拉客行为;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阻挠正常执法行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整治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检查景区游览车等游乐设施及救生设施,检查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员的作业证,检查对游客有年龄、健康条件限制的旅游项目的安全警示。

县卫生局:负责整治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饮具消毒保洁、工艺流程合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情况。

县消防大队:负责整治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宾馆饭店、旅游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处罚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消极整改的,要依法对单位责任人予以拘留;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业户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疏散逃生演练,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督促饭店、住宿、农家乐等设施消防达标。

县爱卫会: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旅游宾馆、旅游定点酒店、农家乐、旅游购物商店、旅游景区周边餐厅旅店及重点旅游沿线的卫生环境。

汤沟旅游管委会:负责对所属旅游经营单位指导、管理和监督;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

“农家乐”行业协会,加大对辖区内“农家乐”、旅店、饭店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重点沿线村容村貌整治,确保环境整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开展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从严实施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引发严重旅游投诉的,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对负面问题要予以曝光。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组织不利、整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四

为认真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会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现状,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无证无照无牌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识等不法行为,着力打击生产、储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国六标准汽、柴油普及工作,加强车用尿素的监督管理,狠抓油品质量整治提升,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网点布局更加合理、油品质量更加可靠。

(一)未经许可违规建设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站、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三)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五)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七)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加油站(点)的经营行为;

(八)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九)非法运输成品油和运输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十)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行为;

(十一)未按规定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行为;

(十二)未按规定时间销售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和相关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的行为。

(一)对违规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工作。对违规建设的储油库、加油站(点),依法依规终止其建设并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营业。对未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取缔的要予以取缔,确保加油站(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运营合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安监局)。

(三)对发现的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取缔、关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4。

小时值守,对所有油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杜绝劣质或低标号汽、柴油进入我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质监局)。

(五)对私自购进非标油品并在市场上销售的,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市场油品规范销售。(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公安局)。

(六)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35。

号)第五条规定的,由质检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的防火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消防大队)。

(八)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已不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应规定条件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九)对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全覆盖,着力提升全县成品油合格率。对中石油、中石化中字头油品经营企业,每半年抽检一次;对民营加油站(点),每季度抽检一次;对主城区内各类加油站,每月抽检一次。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或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油品的,以及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查。(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公安局)。

(十)由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停电通知单后,对无证无照无牌、须取缔关停的加油站(点),采取断电限制措施。(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十一)对加油站(点)用地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十二)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并对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十三)对未按时完成推行车用尿素销售、未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仍然销售普通柴油的以及未落实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各乡(镇)以及县商务、工商食药监、安监、质监、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参与,设立举报电话:

2380017。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

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

10。

10。

2380017。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是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抓紧部署,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为加强此次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决定成立磁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商务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储油库、加油站(点)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车用尿素销售及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工商食药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假冒他人合法标识、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负责车用油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检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负责车用油品生产、储存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违法购销散装汽油行为予以严查。

交警部门配合工商食药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查处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对储油库,加油站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进行检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五

95。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零售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iv。

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等。

(三)防冒他人合法标识行为。

“黑加油点”断电,并会同国土资源、规划、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办理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安监部门负责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

(

)

工商部门负责加强车用燃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车用燃油零售环节的抽样检验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加油站和农村加油网点的油品质量检测;会同商务、公安部门拆除“山寨加油站”仿冒他人的合法标识;依法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五)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以及油气回收设施;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点);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质车用燃油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质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生产行为;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违法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处理。

(八)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

(九)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重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及相关经营场所。

县商务、工商、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国土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我县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处的问题,要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处理意见。为方便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

[2014]1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要求,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

各单位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附件于

10。

12。

日前报县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含电子版)。联系电话:

82942215。

;电子邮箱。

psswjcpy@。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我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查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六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推动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实做细预防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达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目的,我们在前期发布的相关重点场所防控指南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有关重点措施和要求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日常”。健全市场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市场整体卫生环境,完善公厕、垃圾收集、给排水、洗手等卫生设施配备,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推动经营者落实日常保洁制度,维护摊位内环境卫生,将精细化的防护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注重“群防群控,宣教引导”。要加强指导与科普宣传,把倡导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卫生和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作为“市场文化”在市场内推广开来、坚持下去。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要广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指导从业人员精准防护,保证防控效果。

各地要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大排查。重点选择辖区内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定期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食品储存追溯、环境等风险排查和监测,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处置,确保市场防疫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各地要在本地区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商务部门要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各项措施切实落实落细落到位。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八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务会成员全体班主任。

统筹:

(一)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国旗下讲话。

1、内容:值周班准备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并在周一晨会上,对全校师生进行宣读。

2、对象:全校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2日(暂定)。

(二)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1、内容和要求:每位七年级综合实践课教师整理交通知识,精心备好、上好一堂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要求有教案、课件和课堂实景照片。

2、对象:七年级学生。

3、负责科室:教务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手抄报评比。

1、内容和要求:动手汇制一份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手抄报,各班推选2份优秀作品参加学校评比。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作品上交时间为9月22日。

(四)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1、内容和要求:各班精心准备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班会活动,要求有教案与活动记录,主题班会的活动照片,并上交到政教处。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可自选调整)。

(五)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1、内容:由校园安全小分队成员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2、对象:全校学生家长、校园周边村民。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缓解我校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及各联小、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加快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步伐,切实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变城区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人车混行、机动车及非机动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减少城区道路拥挤,确保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队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晓奋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为副组长,副大队长闫刚、陈海波、副教导员邵付敏、城关中队中队长凌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作,并对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总责。

11月10日至12月31日,早上7:30—8:30.

参勤人员对下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1、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

2、行人翻越防护栏、任意横穿街道的、过街不走斑马线;

3、行人在人行信号灯红灯亮时进入斑马线、闯红灯的;

4、行人在主干道上招呼出租汽车、公交车的;

5、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或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6、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抢道路的;

7、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的;

8、机动车违反导向车道行驶的。

大队长刘庆冰负总责,协调和部署整治行动。

(一)第一片区(凌勇负责包保)。

人员:新城区分队队员、5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新城区各道路的巡逻管控工作。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县委党校路口)、青年路与为民路交叉路口(金域蓝湾路口)。

(二)第二片区(陈海波、马庆利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二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南段、大桥路、青年路南段、中兴路南段的巡逻管控工作,兼顾中医院、农行、金茂园等门口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国防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中医院路口)、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供电局路口)。

(三)第三片区(闫刚、刘明伟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一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西环路、青年路中段、淮河路、中兴路中队的巡逻管控,兼顾县医院路口、亿豪泊景城门口、实验小学、国贸门口等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一中南路口)、国防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左岸名城路口)。

(四)第四片区(邵付敏、陈默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三分队全体队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北段、环城北路、中兴路北段、青年路北段的巡逻管控,兼顾谷丰园、二实小、五河三中、盐业公司等路口。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一中北路口)、国防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五)城关机动队(鲍宇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机动队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06:00—7:30,12:00-14:30,18:00-22:00)负责新老城区各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以上每个片区每天早上7时30分至18时,加强辖区巡逻,管控和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国防路、中医院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清除国防路东西两边停车位,设置隔离护栏,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二)、闸桥路清除东西两边停车位,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三)、大桥路南北两边清除停车位淮河大桥西端至环城西路交汇处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交警加强管理。

(四)、淮河路与潼河路路口增设红绿灯一处。

(五)、站高峰人员安排:

淮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穆友林、吴庆峰)。

淮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王维民、张永才)。

淮河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周飞虎、赵涛)。

淮河路与闸桥路交叉路口(纪天明、曹晓飞)。

浍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华利、赵旭)。

浍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王健、钱锋)。

大桥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严军、陈军)。

大桥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胡远见、沈思海)。

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周兵、徐阳)。

(一)、所有执勤民警、协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区域执勤,非其它工作安排一律不得离开执勤区域,执勤车辆一律使用警用摩托车。

(二)、民警、协警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精神要饱满,动作要规范,查纠违法行为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三)、严格遵守执勤、执法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同时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滥用职权,防止引发重大事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勤、礼貌纠违。

(四)、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失管漏管。县局和大队每周对站高峰执勤人员,在岗在位和管事率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职的人员予以通报。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四

东惠家园小区正门乱停车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堵塞交通的`问题已困扰小区业主许久,我公司也曾报请相关部门请求予以协助,但因东惠家园前业委会工作停滞,故迟迟未能解决,20xx年12月7日东惠新业委会开始履职,并于12月11日与我公司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并将该问题纳入议题。20xx年12月12日我公司东惠家园项目处项目经理李奇东与东惠家园业委会相关委员就此问题实地考察并达成方案。维修部随即根据方案购置相应物料,目前物料已购置到位,待报请东惠家园业委会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维修部门就将着手开始施工。具体方案如下: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2.学生回家情况;4.校门路口警示标志。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彻底告别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长春中心小学《20xx年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

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

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市场秩序整治方案篇十七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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