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习心得(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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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习心得(汇总17篇)
时间:2023-11-27 00:40:14     小编:雅蕊

有时候我们需要面对一些突发的变化。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真实,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也要诚实地反思失败的原因。这些总结范文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和思路,但在撰写总结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调整。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一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大精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

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一、坚持保护和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二

(导言)在学习土地法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深有体会地认识到,土地是国家的财富,也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法作为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学习,我对土地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论据一)首先,土地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收益处分权的确定原则,保障了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土地法中,对土地使用权的确定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依法取得和保障土地使用权、以使用权为基础的土地经营权、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些原则的确立,使土地使用者不仅能够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还能够享受土地的收益,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论据二)其次,土地法对土地的征收和补偿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保护了土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土地法中对土地征收程序、征收范围和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有效防止了征收单位以强征代替征收等不当行为,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也需要听取和尊重土地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保证了土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论据三)此外,土地法还对土地有偿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了相关规定,促进了土地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土地法规定了土地有偿使用和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偿使用土地的制度不仅为土地使用者提供了便利,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额外的财政收入,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结论)综上所述,土地法作为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土地法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是国家的财富,保护土地和土地使用者的权益是保护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同时,土地法还通过征收和补偿的规定、土地有偿使用和收益分配的制度等内容,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因此,我相信,在全面贯彻土地法的过程中,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推动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三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在我的大脑里对日后的工作有了个大概的框架和思路,对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有很多具体的工作方法以及领导与前辈们的经验还需要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学习体会。在酸甜苦乐的军训生活中,无论是教官的指导还是公司老员工的教诲,都让我看到了一种团队精神和力量。

所有学员积极参与,无论是在平时训练和在进行各种游戏中,还是在最后的结训表演上,学员们都积极参加,努力的融入团队,并且很好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让我体会到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没有团队,就没有个人角色的成功,只有更好的融入团队,承担责任,敢于担当,才能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双赢。

_天的时间,这个过程让我体会很深、感触很深的是,我的内心发生了变化。人没有高低贵贱,只有转变观念,端正心态,以努力换取肯定,用实力赢得尊重。学历不等于能力,没有低素质的员工,只有高标准的管理。做我所学,学我所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立身的本质,成才的导向。

只有对未来一切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各种方式进行学习,提高自身修养。铭记真诚、用于承担、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塑造真、善、责、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是不够的,只有加上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心态,更加的努力,付出更多,才能正真的实现目标,才能为团队,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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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四

土地法是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经过学习和实践,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土地法的重要性和意义。首先,土地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其次,土地法规定了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原则,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最后,土地法加强了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通过对土地法的学习和理解,我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以及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土地资源管理中来的责任。

首先,土地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全民所有,土地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与此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的归属和获取方式。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土地法的出台,确保了人民群众享有的土地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土地法规定了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原则,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土地利用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土地法明确了土地的持续利用、高效利用和生态利用原则,强调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土地使用者在进行土地利用时,必须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按照土地规划和土地的土地利用功能要求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对耕地的保护和草地的保护等专门性规定,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最后,土地法加强了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为此,土地法规定了严禁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同时,土地法还设立了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利用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了土地法的实施和土地资源管理的有效进行。通过加强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对土地法的学习和理解,我深刻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和有限性,从自身做起,节约土地资源,积极参与到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中来。同时,我也明白了土地法的实施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只有依法合规地利用土地资源,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相信在土地法的指引下,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会更加规范和合理,为人民群众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五

土地是民生所系,万物之源。国土资源不仅是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维护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调控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重要的保障条件。国土资源问题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战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我国是一个土地大国,幅员广大、地域辽阔,但我国并非一个土地强国,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耕地仅有1.43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近7年来,全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量的5%以上。其中,生态退耕62%,农业结构调整18%,建设占用14%,灾害损毁6%。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我国至少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05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制定的0.75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45亩的危险线。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涵即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大计。

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土地。而要保护土地,我们就必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因为它是我国土地政策的集中表现,是土地利用和保护的根本法律保障。作为基层维稳部门,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功能,这些功能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学习好《土地法》,了解我国的土地政策,掌握土地利用和保护的具体制度。今年也正值我国土地法制定20周年,因此,加强对《土地法》的学习和宣传意义重大。

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为了贯彻这一政策,《土地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违反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度以及政府部门未能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法律责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土地法》中最为强调的是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总理在今年的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也是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为了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土地法》第三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求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同时《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土地调查制度和国家土地统计制度等来实现对全国土地利用状况的掌握和控制,以切实地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为了实现对耕地的特别保护,《土地法》用整个第四章规定了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土地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土地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些规定都确保了对耕地的特殊保护。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六

房地产行业无愧为现在最热门的话题,媒体最热闹的是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但是更多的问题是拆迁补偿和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存在的纠纷,这些是不能为媒体正常报道的,这些问题与我国土地管理法存在必然的联系,牵涉到太多、太复杂的事情,不是周郎所能说道的。

稻草人本来是麦田的看护者,不许偷嘴的鸟靠近,但是稻草人不仅没有看住鸟,反被鸟儿嘲弄,在他身上可以恣意枉为。土地法也是麦田的看护者,他唯一的责任就是看护麦田种的是庄稼就行,仅仅这一点,他都无法做到。周郎说:“土地法,你稻草人也。”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诸位看官郊区走一走,大兴土木的有多少是在麦田中。

第三十六条:“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是十几亿中国人养命的,以现有的'土地养活十几亿中国人,已经是非常的艰难了,所以基本农田要严格保护。据报道湖北天门市10万亩良田被种上了速生丰产林,这不过是个典型而已。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标准也够详细了,可是如果都遵照执行的话,又那来那么多怨气,上访、静坐示威、甚至与地方政府武力对峙。

……。

土地法哭了:“你莫说了,周郎,我心头之痛,岂可胜数,我是你们人制定的,是否执行也是你们人决定的,不实之重怎让我独立承受?”

作者:周郎,电子邮件:68498888@。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七

本学期初,我怀着一股激动的热情选报了艺术陶瓷制作与鉴赏这门选修课。起初,我是被陶瓷美丽的花色、外形,神秘的秞色及精细的做工所深深吸引,但是真正对于陶瓷有关的知识却相知甚少。然而,通过学习这门课之后,我对中国陶瓷的发展史、陶瓷的分类,鉴赏,制作工艺以及对中国灿烂悠久的陶瓷文化文化都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让我更加深深喜爱上了中国陶瓷,并为中国有如此独一无二的文化而深感自豪。

相信每个人素来都会对陶瓷有一种莫名的喜爱。起初,我喜欢陶瓷是因为其年代久远,优美造型,还有它们所承载的古老的华夏文化,当然,还有其高昂的价值!我觉得它们不同于其他的古代文物,它们就像美丽的淑女或英俊的绅士,散发着高贵的气息。现在所保存的古代陶瓷有明清的紫砂,有闻名于世的元代青花,也有珍贵无比的宋五大官窑瓷器,有盛唐的三彩,有汉魏的陶俑,有数量巨大的秦兵马俑,更惊人的是还有史前古陶。面对这些经历无数风雨的看似那么娇贵脆弱的古代陶瓷,让我怎么能不惊叹其年代之久远!看那色彩斑斓的唐三彩,看那素面朝天的越窑瓷,看那典雅宁静的青花瓷让我怎能不赞叹其造型之优美!每一件陶瓷都体现了她当时所处的环境,都表现了时代的文化,古老而漫长的华夏文化多少在陶与瓷的身上有所刻画!货币价值更不用说,一件元代“鬼谷下山”青花大罐拍得2。3亿人民币的天价,不能不使我这样的外行人瞠目结舌!然而,这些只能说是对陶瓷的浅显的认识,还只是美丽姑娘的外表,最多加上其身世!而对其内在的品质一无所知!

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对陶瓷有了大致的了解。在课堂上,通过老师侃侃的话语,一件件各个历史时期的陶瓷穿过漫长的历史褪下了神秘的面纱,望着那一件件精美绝伦的瓷器,我不禁惊叹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同时竟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水、土、火的碰撞,产生了绚丽多彩的陶瓷文化,陶瓷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

从上述陶瓷在各个时期的发展历程看,它是辉煌的,璀璨的。美来自于生活,制陶者正是从表现生活的角度,有寓意地,间接表现了人的思想和感情,或直接描绘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和风貌。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秦汉时期也是我国陶瓷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秦代陶俑以其完美的艺术形式,生动逼真的神态,深刻揭示了各种人物的内心世界,不仅表明了我雕塑艺术现实主义传统的久远和我国古代制陶水平之高,并且还为世人展示了中华民族深沉雄大的民族风格。中国古代瓷器与文化一以贯之地体现了中国各个历史阶段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成就,成为古人给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优秀文化。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人民也逐渐关注起了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陶瓷文化,陶瓷也得以从少部分人之中回到劳动人民中间,这无疑有利于陶瓷文化的发展与创新,陶瓷文化本来反应的不就是生活的艺术吗,只有重回劳动人民之中,才能使它重新焕发生机,并永葆活力。

最后,我希望给老师提一点建议,希望老师以后上课的时候能够适当地点几次名,这样可以有效的敦促同学们按时上课、学习。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最后,谢谢老师本学期的授课,让我获益众生。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

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第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

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目标;。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范围;。

(四)地块用途;。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第十二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三)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

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十六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第十八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九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深入推进,兵团土地法培训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作为一名兵团干部,我有幸参加了兵团土地法培训,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兵团土地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接下来,我将围绕兵团土地法培训这一主题,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2.学习内容。

兵团土地法培训的学习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流转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还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经营的规范发展。培训还重点介绍了流转市场的运行机制和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方式,使我对土地流转的操作和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培训还涉及了涉农资金支持政策和土地流转税费等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3.培训收获。

通过兵团土地法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大量的专业知识,还获得了实践操作的机会。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参观了一些土地流转示范项目,实地了解了土地流转的情况,观察了流转农户的经营方式和效益。这对于我们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非常有帮助,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土地流转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与其他兵团干部交流探讨,我还了解了其他地区的土地流转模式和农业发展的经验,这些宝贵的经验对我今后的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4.实践应用。

在兵团土地法培训结束后,我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自己的工作中。首先,我将与农户和流转农业企业加强沟通,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工作,确保农户的土地财产权益得到保护。其次,我会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在确保农户长远利益的基础上,促进土地集约经营和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同时,我还会关注涉农资金支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农户和流转农业企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5.结束语。

通过兵团土地法培训,我对土地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提升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培训使我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土地流转对于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作用。未来,我将把所学的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推进我兵团的农村土地改革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做出自己的贡献。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

近期,我参加了兵团土地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听讲座,我对土地法的含义及其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在整个培训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土地法对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如何贯彻执行土地法。以下是我对于兵团土地法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土地法的实施对于我国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土地法的实施,使农民从过去的土地耕作者转变为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土地法的出台,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获得一定的权益。土地法还规定了土地管理和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土地法对于保护农民利益至关重要。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义务。土地法对于农民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农民在土地交易和转让中的合法利益。例如,土地法规定了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和支付租金的方式,保证了农民长期稳定地享有土地承包权利。此外,土地法还为农民提供了转让土地、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途径,保障了农民的收益和权益。

再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积极贯彻执行土地法。土地法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不仅是一种法律约束,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感。我们应该深入宣传土地法的内容和意义,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土地法的知识。我们要加强与农民的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帮助他们解决土地问题。同时,我们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该以身作则,争做遵守土地法的模范,做到法律意识高、自觉遵守、公正执法。

最后,个人也要注重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加深对土地法的了解。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也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熟悉土地法的条文和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参与到农村建设中。同时,我们要强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法的认知和应用水平,使土地法在农村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贯彻和执行。

综上所述,兵团土地法培训让我深刻领会到土地法对于我国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护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贯彻执行土地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个人也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增强对土地法的认知和理解。通过共同努力,我们能够为实现农村振兴和农民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一

近日,我参加了一次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法律实务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入学习了土地法律实务知识,也和许多从事土地管理工作的同行展开了交流。本文将从听课心得、学习收获、管理经验、提高水平和未来展望五个方面来分享我对这次培训的感受。

一、听课心得。

培训期间,我们邀请了多名资深土地法律专家为我们讲授专业知识。这些专家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们讲解的内容简单易懂,条理分明。他们一遍遍地反复强调土地管理中的关键点,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土地法律实务的概念和应用。同时,通过举例分析,他们分析了土地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分享了他们的经验。这让我们受益匪浅,为我们的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学习收获。

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重要的土地法律实务知识。通过深入了解土地法律实务知识,我认识到,为了保障土地秩序,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充分发挥规则作用,把法律的限制和保护作用及时贯彻实施到实际工作中。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解决土地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这些知识让我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各种情况。

三、管理经验。

在本次培训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收获是学习到了许多优秀的土地管理经验。这些经验丰富了我们的理论知识,让我们得以更好地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在与业主的沟通和协商中,知识的准确性尤为重要,我们必须用条理清晰的语言表达好我们的观点。对于特定情况,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我们的方案。学习到这些经验,对于我们更好地进行土地管理实践非常有益。

四、提高水平。

参加这次培训,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在之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和工作效率。同时,我还会积极与管理团队中的同事交流,从中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心得,以共同推动我们的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和规范化。

五、未来展望。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也更加了解了目前土地管理工作中需要面对的挑战。在未来,我会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用更加严谨和规范的态度去处理各种管理问题,以更好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利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这次培训是我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进步,通过学习和运用相关知识,我相信我可以在后续的工作中更好地从事土地管理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二

进入高中后,很多人发觉数学越发地难,确实!所以就更需要正确的法,接下来,我会讲一下我的看法。

数学是严谨、清晰的一门学科,从尽量少的基本概念和原始命题(公理公设)出发,然后通过严格的逻辑推理,推出结论。只有清晰了解这门学科,才能学好。既然数学是这样运行地,那么我们最好就是顺着它的道路去学。例如,前段时间学的立体几何中,同样是从几个基本定义和公理1~4出发推出数条定理,而考试就是考我们对定理和公理的掌握程度,说简单点一条定理的推导过程与方法和如何用定理公理去证明结论。

有些人只背公式,忽略了背后的`思想方法,这是不行的;也有人是对此很模糊,也不能很好的掌握,所以在学过程中不用急着去做题或想通过做题去掌握,重要的是对定理、常见结论的掌握,最好是过自己独立思考而解决的。说到做题,做题作用在于对书面格式、书写步骤的培养,提高思维能力和见识更细更深的结论,这些都是在掌握基础之后才需要做的。

关于心态也是很重要的。不要抱着很难、又或是我都会的心态,保持积极探索、好奇的精神状态,是十分有益于学习的,而且兴趣也很重要,有无兴趣,产生的效果也极为不同,至于兴趣,只能取决以每个人自己。

考试与学习过程是不同的,考试有时间限制,所以就要求我们在尽量短的时间交出最完整、正确的解答,达到这个要求就需要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也就是除了对每一点的掌握,还要清楚每一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关心。达到以上几点也就达到一个高中生的基本要求。

最后强调下最重要几个地方,一是自主去学,二是积极、好奇地去学,再是有方法地学。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三

按照区委有关部署要求,近日,我对浙江特色小镇发展情况进行了一定的学习和了解,现将主要认识汇报如下: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翁建荣介绍说:特色小镇并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一个镇,也不是产业园区的一个区,而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浙江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七大新兴产业,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业创新发展平台。也就是说,特色小镇是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结合自身发展特色,形成的一个创业创新发展平台。

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面向未来,主攻浙江重点打造的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7大万亿产业,以及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石雕等历史经典产业。每个小镇将立足一个主导产业,打造完整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每个历史经典产业原则上只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小镇。根据每个特色小镇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

特色小镇是综合改革实验区,凡是国家、省级或是市级的改革举措率先在特色小镇推开。主要特点是运作方式新,采用分批建立创建对象,中间动态优胜劣汰,建成后验收命名的“创建制”。规划建设理念新,融入了四大功能叠加、培育上市公司等新理念。建设机制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扶持方式新,实施有奖有罚的土地供给方式、期权式的财政奖励方式,助力特色小镇务实建设。

特色小镇具有独特的历史人文气息或现代文化气息。特色小镇是高校毕业生等90后、大企业高管、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为主的“新四军”创新创业地,有望凝聚独特的人文气息;是历史经典产业的传承新生地,散发浓浓的历史底蕴;是传统特色产业+互联网的发展新高地,拥有活跃的创新文化;是新产业新业态的孵化诞生地,形成独特的产业文化。

特色小镇是远离城市中心,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美丽小镇,一般规划在城郊结合部,规划面积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按3a景区目标建设,其中旅游特色小镇按5a景区标准建设。每个小镇的建筑、旅游设施和植物群落、自然环境将与产业融合协调、相得益彰,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美丽浙江新样板。

碑林区拥有丰厚的文化历史优势,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有搞好特色小镇的“先天因素”。浙江率先创建“特色小镇”,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为碑林区深化创新创业空间载体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启示。

借鉴浙江经验,碑林区未来建设创新创业空间载体可根据原有产业基础、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和旧城改造提升需求,因地制宜,编制相应规划、落实项目,积极引进领军型企业,充分运用ppp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由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

政府应重点抓好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包括编制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当好企业的“店小二”,真正形成“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良好局面。

无论是采用“宽进严定”创建制方式,还是土地供给有奖有罚、财政扶持验后返还的扶持政策,均体现出浙江省政府在工作中突破常规的创新式发展思维,真正形成了一个明确目标、竞争入队、优胜劣汰、达标授牌的动态过程。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四

我最近参加了一次关于土地法律实务的培训,深感收获颇丰。该培训在深入探讨土地法律实践的同时,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在这次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对于我的从业领域极其有用的知识和实务技能。我特别想分享下我在培训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实操和理论的相辅相成。

通过本次培训,我开始意识到实务和理论相辅相成的重要性。这次培训不仅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同时也提供了多种实操技巧和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除了吸收相关知识之外,实际的操作也给了我们更多的实践经验。通过这种方式,我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些法律条款和规定以及如何应用它们到实际工作中。因此,培训中的实操环节和理论知识的掌握是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

第三段:培训中的案例分析。

在培训过程中,我更多地关注了案例分析环节。通过这种方式来分析和处理实际土地的法律问题非常有帮助。在讨论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中,案例分析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情境来解释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并帮助学员理解及应用这些条款到实际工作中。此外,案例分析还能激发学员们对于实际问题的思考和探讨,增强法律条款和规定的理解度和适用性。

第四段:对于工作的帮助。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我更好地了解到如何应用法律条款和规定到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自己从事的领域中。我了解到如何处理繁琐的土地法律程序,提升了专业技能的水平,也更加谨慎地处理法律事务。并且我也了解到如何与其他部门和机构更好地合作,预防出现法律纠纷的情况。总的来说,通过掌握更多的土地法律实务知识,我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加娴熟地解决这些问题,并能够更好地服务我的客户。

第五段:总结。

总的来说,这次培训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通过学习案例和实操技巧,我更好地了解到如何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同时,我也提升了工作的专业技能。这次培训的最大收获就是培养了我对于实际问题观察和解决的能力。学习并掌握更多的土地法律实务知识是我必须不断跟进的方向。在未来,我希望能够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更好地服务我所从事的领域。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五

人的一生一定有很多经历。有些人可能有很多这样的经历,有些人可能很少。但或多或少是自己生活的一种感受。让我感受最深的经历,莫过于那一次。

当时也是初夏。我和家人去黄河玩。那天,我们都很开心。我本来打算游到对岸去玩,但是一个人邀请我们过去做一条船。我爸一开始没答应,说不交点钱不让我们在船上玩。那人很热心,却把爸爸和我们拖上船,不让爸爸给钱。

在船上,男子迅速开启了驾驶技术精湛的船的引擎,开始在船上乘坐。风把我吹得很舒服,但船只在岸边出发。我问妈妈,为什么不把船开到河中央?妈妈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虽然风景不错,但是还是太危险了,不要去。我愣住了,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样,就呆在一个地方,享受那个地方的美好?这样你永远看不到更好的视野,然后你只会被这一个地方束缚。

这时候我才明白了一个别人这辈子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的道理:人如果只在一个地方看起来很成功,其实在外面也有自己的价值,不能只被束缚在一个地方,哪怕外面很危险;现在,船就像我说的那个人。只有在安静的地方才潇洒快乐。还不如探索更深的河,找到自己的价值!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六

也许xx年对我们这群孩子很不平凡,因为从此我们摆脱了高考的压力,飞出了父母的羽翼,开始了我们的大学生活。在大学里我们自由,轻松,我们活的很自得。但在这种环境中我们也会对今后的路该怎么走而惆怅,对所学专业不甚了解,大有不知路在何方的迷茫。但在几个月的专业课程学习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了,也许大一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过渡的过程,我们现在的专业课不在是高考的那种应试了,大学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质的提升,我们需要从江湖派华丽蜕变为学院风格。

谈到我大学的第一次专业课,应该是让我印象很是深刻。老师让我们默写自己擅长的素描,内容不限。我却在写生,老师就教育我们应该诚实,让我深深认识到学艺先做人呀。在接下来的素描学习中我深刻的认识到:素描它是一切造型艺术的之母。是绘画艺术的基础表现,也是美术基础教学中的一种手段和教学效果。同时,优秀的素描作品也应该是一种艺术永恒,它有着自己的思想、时代的脉搏和情感体验。素描可以使我更加热爱自然,了解自然,素描的学习对象就是自然中的物体。

在与自然面对面的观照中,我会发现这些平凡的物体充满了有机的运动和神奇的秩序。还有使它使我更加热爱生活。素描训练了我们的'大脑和眼睛,使我重新认识了生活的价值,你可以将身边普普通通的物品,通过你的手,变成一幅与他人不同的艺术作品。而且通过绘画这些普普通通的作品,我们可以对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有了更好了解。

在学习素描这门课程时,我了解了透视这个概念,以前我是根本不知道,原来在画中一条路它会慢慢的变小变窄,我觉得这个真的很神奇,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的电脑桌面就是一张画,画中有一条路是主体,它向着远方慢慢的延伸,最后消失成一点。在生活中路明明是一平行的线,在画中怎么会这样呢,学习透视这个概念,我才知道为何会这样,同时我觉得绘画真是一门神奇的艺术。让我还了解到习作的优劣还取决于观察事物的深度和知识面的广度,取决于艺术修养和技术水平的高低。

因此,"画外功夫"要正确引导,多掌握一些课外知识,如:文学、美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多了解不同素描流派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以及它们的主张和特点。这样能够使扩大知识面,开扩眼界,有助于提高绘画水平在基础未打好之时,对于那种专门追求风格、流派的做法,加以引导和纠正。要认识到:没有浑厚的基本功作基础,单纯地去追求某些风格、流派的做法是有害无益的。因为不仅要具备照着物象摹写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自己的理解、记忆和想象能力。

这样,才能真正具备全面的造型能力。调整修改应本着整体的原则,反复分析研究,反复比较,理解形与神的关系。要用第一眼看到物象时那种新鲜强烈的感觉来检查画面效果,找出画面与物象之间的差距,检查物象与物象之间的组织结构、形体比例是否准确,质量、空间关系是否恰当,主次虚实是否有序。这些因素的调整,主要是想通过反复的校对和比较,能够更深入地研究对象和表现对象。这里所讲的“表现”是说:在素描训练时,应当要用对物象深入的形容和新的发现来不断地激起表现的愿望,激起类似创作的激情。

素描训练,不仅是描摹现象,而且是艺术地再现。所画的那部分不仅是物象的一部分,也是构成画面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要看这部分是否画对了,而且还要看它是否有表现力。要求表现就是要讲究线条,讲究黑、白、灰,讲究概括,讲究画面的构成和组织,要力求形神兼备,要像写文章那样讲究文采,像戏剧那样讲究韵味。要通过表现使素描基本功成一个半月的素描学习结束,通过这次素描的学习,我对素描从一无所知到深入了解而进一步深入的认识。

土地法学习心得篇十七

我从小学,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中,内心激动,展望着这段美好的时光,我心中顿时信心百倍。

经过了半个学期的学习生活,逐渐进入了正轨。使我懂得了注重学习并不和小学生活一样了。

我认为首先要独立思考,另辟蹊径。小学时是脑子不转,专听老师讲。而初中要结合老师的内容边听边想,不仅要跟上老师的步伐。而且要敢于创新,与众不同,才能学习更进一步的新知识。做题要尽可能用多种方法,这样实际上比做一百道同种类型的题目还强。

其次,要有学习方法,巧记、熟记。背书不能死记硬背,这样只会今天记,明日就忘记了。应该先理解透彻,熟读几遍自然铭记于心,过目不忘,学习要有技巧,做题要选典型、读书要挑精华。这样才会事半功倍。

学习最重要的是要有明确的目标与计划,在完成计划的过程中既可以达到目的,又可以培养坚强的意志。定计划不可超出能力范围,又不可低于自己的水平,松懈自己。

初中,是一个令我自豪的`名字,但我又感到了肩头的担也增加了重量。学习科目从三科飞跃到了七科,学习十分紧张,但我看来却十分充实,丰富多彩。不像小学,无所事事,从不紧张。在紧张的气氛中有了压力,但压力也是动力,推动我从零出发,不管途中崎岖或坎坷。

初中时期,大家都有了竞争意识,我们只有不断地去完善自己才能进入前茅的行列。不仅要学好课本上的知识。要常遨游“书海”,如《林海雪原》、《围城》、《野火春风斗古城》等,开拓视野,扩大阅读面。

我经过半学期的努力一定会夺取更优异的成绩,献给师长与父母,不辜负老师与父母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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