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之后,对书中内容的感受和思考的总结。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提出自己对书中事件发展的看法和疑问。以下是一些读者对各种不同类型书籍的读后感,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写作灵感。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一
原本我对武侠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可听很多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得很好,我也让爸爸买了几本.读过之后,我觉得金庸的头脑真棒,竟可以想出那么多武侠故事,那么多武功名称,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处处都是机关,等真相大白的时候,往往出乎你的意料,往往让你大吃一惊,但最后还是为圆满的结局而高兴.金庸的书中在一个故事之前,总是先作下一个铺垫,而你却注意不到,在故事快结束时,你这时才会注意到,原来前面这样写是这个意思啊!这样才会吊起读者的胃口,让他继续往下读.而这正是我写作中所欠缺的.
先来说说《射雕英雄传》这部书.它巧妙地利用了宋朝时宋、金、蒙古三国的微妙关系,为我们讲述了一代英雄-----郭靖的成长过程,以及江湖上的恩怨情仇.
郭靖的父亲是水浒英雄-----郭盛的后代,他的母亲李萍与杨康的母亲包惜弱在混乱中不幸失散,而他的父亲郭啸天也被一名投靠金国的宋官-----段天德所害.李萍逃到大漠,生下郭靖;而包惜弱却无奈嫁给了金国六王子-----完颜洪烈,杨康也改名为完颜康.
在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郭靖和他的师傅-----北丐洪七公了.你也许会问:黄蓉不也很好吗?再说她那么聪明.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就连做梦中都羡慕黄蓉的聪明伶俐.当时武林中武功盖世的主要有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个,而黄蓉既是东邪之女,又是北丐洪七公的得意徒弟,还是丐帮帮主,简直是于众人宠爱于一身,但我却不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在书中,黄蓉处处都要耍小心眼儿,而郭靖却纯朴老实.郭靖十分讲信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而黄蓉却老喜欢出尔反尔,这样就失去了诚信,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郭靖虽然笨,但他却努力用功,不也照样练就了一身盖世的武功吗?洪七公小时候曾作过奴隶,后来不也成为了盖世的大英雄吗?这就充分说明了,不管你有什么缺陷,只要刻苦用功,一定能够成功的!在这里,我同样想说一点,那也就是认真.郭靖不光努力,还具有认真这个优秀品质.光这两点,即使他再笨,也可以学会一身盖世武功了.虽然有点夸张,但认真是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你想想,如果工程师不认真,飞机少了一个零件,这可不只是写错了一个数那么简单的事情呀!郭靖也就是因为在练功时专心致志,不三心二意才有所成就的.在这点上,我和郭靖比起来,真是自行惭秽啊!虽然我聪明,但总是学习没有进步,这不就是因为我不努力认真吗?一次数学测验中,我因为不认真,竟将3看成2,才没得到满分的.在这点上,我真应该向郭靖学习.
还有一点,在书中,桃花岛黄岛主样样精通,无所不能.而她的女儿黄蓉却对什么都一知半解,没一样做得非常好的,这也是她武功不如人的缘故.如果她好好跟她的父亲东邪学武功或者天文、数学等,这时她一定可以笑傲江湖,或当一名天文家、数学家了.但她却拖泥带水,哪个都会,但哪个都不是完全懂,所以这还不如踏踏实实专心学一样学科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毛病,比如我:常常还没学会那个,就要学这个,最后弄得哪个都没学好,哪个都不会.
这就是金庸书中的好处,不仅写了精彩的故事,还写了很多人生中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2。
临近期末考试,快递员送来了一个包裹。我看了看上面的发货单,是寄给爸爸的。爸爸把包裹打开,是在当当网上购买的一本金庸写的小说《射雕英雄传》,这本书又厚又大。我对爸爸说:“我能不能看呀?”爸爸一边把书放进书柜里,一边说:“当然可以了。不过,等你考试完了暑假时再看。”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考完最后一科回家时,高兴的问爸爸:“我现在可以看《射雕英雄传》了吧?”爸爸笑着说:“当然可以。”
我小心翼翼的从书柜里拿出了《射雕英雄传》,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时的故事。当时金国要攻打大宋。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是一对好朋友,两人都会武功。有一天,金兵来到他们村子里。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大战金兵,结果郭靖的爸爸不幸被打死了,郭靖的妈妈当时正怀着孩子,得知丈夫死去,又气又急。后来到了蒙古。
小郭靖是一个勇敢、不肯服输的人,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他讲宋国的事情,培养了他的爱国意识。郭靖得知爸爸因为反抗金兵而战死时,更是要报效祖国。全真道人丘处机和江南七怪订了约,丘处机教杨康,江南七怪教郭靖。郭靖天资愚笨,开始学武进步慢,但为人忠厚,后来遇到了很多大师传授武艺。杨康已改名完颜康,是大金国的王子,他天资聪明,但放荡不羁,认贼作父。
在书中,我为黄蓉的聪明而感到惊叹,为杨康的做法感到愤怒,为江南七怪中六人不同时间牺牲而悲伤,也曾误认为六怪是黄药师所杀,恨起了黄药师。
这本书虽厚,但很快就被我看完了。之后,我又看了《书剑恩仇录》、《倚天屠龙记》、《鹿鼎记》、《神雕侠侣》、《侠客行》、《碧血剑》、等各种金庸笔下长短篇武侠小说,这些精彩的内容和优美的文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3。
这是读书活动读的第二本书,就是为了用趣味将我拉近书桌,拉近书本。《射雕英雄传》我上高中时候好像只花了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上课看,自习看,宿舍看。那时候算一个不好不坏的学生,虽然成绩一般,但一般学习还是比较自觉的,不过这小说既然传到了我手上,焉有不看之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可以满足好多自己的想象。记得开始上初中时,每次要步行45分钟才能回家,匆忙吃完饭,再走45分钟到校,我就幻想我能像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高手一样,瞬间飞起来。初中的时候为了练轻功,在家里的萝卜窖里一点一点的跳过,边跳边往深里挖,轻功没有练成,但那时候弹跳能力明显得到了加强,立定跳远在班级一般排在前几名。还在地上埋上木桩,学武林高手站桩,其实这些对身体的协调性有很大的锻炼作用,虽然最后身体一直还是很弱,也没有成为武林高手,但这种想法伴随到现在。为了成为高手,还练习过暗器,练飞刀,练铁蛋,练飞刀把家里一个大桐树扎的千疮百孔,抓住刀尖,四五米远的地方扔过去都能扎到树上,相当厉害了,可是感觉还是没有用,后来被家里人发现,收拾了一顿就不敢再练了。铁蛋练的可以同时扔三个,为了练成,不知道自己被铁蛋打了多少次,最后终于可以一次扔三个,而且不限于铁蛋,砖头瓦块不管什么东西,都可以扔着玩。没有成为武林高手,真是个遗憾啊。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小说里最为经典的几部之一,结合历史,郭靖背负家恨国仇闯入江湖,通过一系列的机缘巧合,在黄蓉的助力之下,成长成一位侠之大者的武林民族英雄。小说是江湖,社会亦是。其实想象郭靖的成功,跟他沉稳认真的性格是分不开的,或许我们就是缺乏这些而已。
其实神雕英雄传的小说看了两次了,电视剧也看了好几个版本,黄日华的虽然拍的比较早,但最接近于原著,特别是对人物的塑造上。李亚鹏版的拍摄手法和故事编排比前版进步了许多,但对人物刻画上,还是有所欠缺。
成年人的童话书还会继续读的,也会继续的想象,想象怎么无所不能,在武侠小说中完成自己英雄的梦想。也会有选择务实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脚踏实地,逐步提高。
估计很少有人看完武侠小说写读后感,如会果没有了,就从我开始吧。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4。
人生因奋斗而精彩。
金庸的文字,经过岁月的沉淀,时光的筛选,依旧没有被淘汰,反而成为一代经典,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童年的回忆,他的文字,是那么生动,那么朴实,那么不俗。初次阅读他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我就被曲折的情节,鲜活的人物形象,真实的历史背景所吸引,透过它的文字,我仿佛穿越到战火纷飞的南宋,置身于刀光剑影金戈铁马之中。
文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行侠仗义的郭靖;古灵精怪的丐帮帮主黄蓉;痴情专一的侠女穆念慈;正直仗义的北丐洪七公;急公好义的江南七怪……还有我爱恨交加的西毒欧阳锋,风流好色的白驼山少主欧阳克,野心勃勃的赵王完颜洪烈,无赖狠毒的杨康,卖国求荣的铁掌帮帮主裘千仞……而曾是一代皇帝的一灯大师,爱子如命的贵妃瑛姑,顽皮淘气的老顽童周伯通则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在这众多的人物中,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多的还是郭靖。
郭靖的人生是跌荡起伏的。他自小不幸——父亲惨死,母亲在雪地产下他,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他有许多优点,正直无邪,刻苦努力,行侠仗义……等都是他最真实的写照。
他是梁山好汉郭盛的后裔郭啸天之子,他的父亲就是一名爱国的义士,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郭靖虽然没见过大世面,但始终保有一颗灼热的爱国忠心。面对成吉思汗的威逼利诱,他誓死不从,决不帮助蒙古攻打南宋,真是“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即使此时的南宋内部统治集团腐朽不堪,他还尽力维护,对南宋的忠诚之心日月可鉴,读来让我心中涌起无限豪情壮志。
郭靖让我佩服的更重要的另一点是,虽然他天资驽钝,呆头呆脑的模样,但他知晓勤能补拙的道理,意志顽强,从不放弃,最终练就了绝世武功,真是应了“莫欺负少年穷”的说法。
有一句歌词唱得好“没有随随便成功”,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人也比比皆是,童第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他是我国著名的胚胎学家,可是他小时并不聪明,成绩在班上是倒数,但后来他不懈努力,在漫长的学习道路上从不放松,年仅28岁就完成了青蛙卵剥离手术,成为胚胎学上的一大奇迹。无数的事实证明,努力才有更多机会。因为努力,他们才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因为努力,我们才会由此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人生因奋斗而精彩,因努力而灿烂。
这本书给我以力量,给我以启迪。虽然我不可能成为像郭靖那样的一代武学宗师,但我可以学习他忠于祖国的品质,努力刻苦的精神,为人仗义的情怀。《射雕英雄传》虽说是一本武侠小说,但却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它教导我们爱国,努力,仗义等,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确实值得一读。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5。
首先开篇郭靖的父亲郭啸天被与金兵勾结的宋朝官员段天德所害死,之后段天德因受丘处机追杀,挟持郭母逃往蒙古,在蒙古和段天德被官兵冲散,郭母产下郭靖,郭靖从小在蒙古长大,受到在武林中小有名气的江南六怪细心传授武功,十八岁进入中原开始了小说的惊险历程,其中他结识桃花岛岛主女儿黄蓉,与其私定终身,又遇到天下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洪七公破例将他收为徒弟,传授绝世武功降龙十八掌,后又遇到被困在桃花岛的老顽童周伯通,与其结为兄弟,之后周伯通将全真教的七十二路空明拳传授于他,并且教会他在桃花岛自创的绝招左右互搏的绝技,又口述《九阴真经》让其练会,如此一来即便是郭靖天生愚笨,武功也得到了突飞猛进,再加上他日夜苦练、心思纯净在如此年轻的年纪就练成了绝世武功,可以说郭靖的成功主要是因为他的奇遇,但绝对离不开他的后天努力,与心思纯净的特性。
在《射雕英雄传》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几乎没有谁是为了衬托谁而存在的,这也是射雕成为武侠小说历史里程碑的重要缘故。
先说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这四大武学宗师。
东邪顾名思义以邪命名,他的早年是和岳飞是相同的老师,但从小以自己性子为主,他不管什么千年流传的道理,什么孔夫子,什么皇帝老儿,只要他认为是错的他就会大胆反驳,从而招到了别人的深深不解,因为他不把自己居于框架之中,长以独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敢于想别人所不敢想的,做别人所不敢做的,他不愿与人(至少是在他看来档次不够的人)做过多的交涉,以至于全真七子听信裘千丈的假话合力要将他杀死,他不愿意或者说根本就懒得向他们解释,以至于马钰几次询问他都不做回答,只是做出你要打就打,你要是不打我看你们不顺眼也要教训你们,只是顾着你们逝去的师傅王重阳真人的面子我留一手不杀你们就是,到后来郭靖加入,局势对黄药师不利他也没有丝毫要解释的迹象,只是看郭靖的状态不对,比较担心自己唯一的女儿,所以几次发问郭靖询问自己女儿是否被郭靖所害,当黄蓉否定父亲杀害江南五怪的时候,黄药师更是因为对郭靖的极其不爽而说出“歹徒难道还会做好事?天下所有坏事都是你爹干的。”这样的话语,可见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样对他做出评价,他内心中有一杆自己独特的秤,凡事只按自己的道理来做事,他表面上看起来邪恶无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人人敬而远之,武林中人提起他的名字无不心惊胆战,但是他内心深处却是嫉恶如仇,这从他敬洪七公而厌欧阳锋中能充分体现,他因后悔将徒弟挑断脚筋而逐出桃花岛,自行研习武功希望可以将徒弟恢复原样,从而创出了与原先截然不同的“旋风扫叶腿”来补救自己的过错,他虽不理国事,但却见到金国六王爷完颜洪烈后置之不理,还有他岛上所有的哑仆都曾经是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他将其抓来,割掉舌头,当做自己的仆人。他心中有自己的大义,但却对宋朝统治失望彻底。他不但在武学领域达到巅峰,还对琴棋书画奇门遁甲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在多个领域登顶,可以说他是全书最神秘的一个人物。
之后是西毒,可以说西毒绝对是个恶人,他与黄药师性格是完全对立的,黄药师不在乎世人评价,他却把天下第一当做终身的奋斗目标。黄药师对感情极其专一,可他却与自己的嫂嫂发生了关系。黄药师有自己的大义,可他却以一切利益当先。他甚至因为怕世人知道欧阳锋败在了“老叫花”手里,居然不惜杀害刚刚救了他性命的洪七公,他的做法简直不择手段,先是偷袭洪七公,之后又暗算全真七子和黄药师,还杀死江南七怪嫁祸给黄药师,后来又违背与晚辈郭靖的诺言,一有机会就想杀掉自己的竞争对手,以求华山论剑取得天下第一的名号,种种劣行,虽然武功已达到登峰造极的成度了,可是行为却为世人所不齿,可以说他是四绝中武德最低的一个,可是不得不说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却是世间少有的,他不论何时都能冷静对待事物,从不激进、感情用事,在得知自己儿子被杀死,而“凶手”就在眼前是他依然能分清敌我形式,认为现在出手对自己不利,从而快速逃跑,他一有机会就会毫不犹豫的干掉对手,但在没有把握则会对对手非常容忍,可以说欧阳锋的性格更像一个帝王,为了王位(天下第一)不择手段,没有什么比天下第一更重要了,哪怕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
接下来是南帝,可以说这个人物稍微有点虚假的成分,因为南帝出生在帝王世家,还当上了皇帝,几乎是不可能像书中描写的那样仁慈宽厚,虽然历史上的确有记载大理王国是佛教国家,并且有皇帝出家的记录,但仍然觉得段皇爷的仁慈有点过度了,说白了有点失真。可是金庸在设置这个人物时也具有相当的道理。金庸利用南帝来来像大家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是天下第一(也包括名利)重要还是一个人的性命更重要。欧阳锋、裘千仞等应该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应为在他的眼里别说一个人的性命了,就是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也不在乎,我相信如果让欧阳锋拿他儿子的性命来换他的天下第一,他应该会有些矛盾,但最后无疑会选择天下第一。可是南帝不同,他会选择前者,当瑛姑抱着这个与老顽童所生的婴儿求他医治时,他虽然也有过矛盾,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以自己元气大伤为代价为其治疗,要知道那时他的妃子瑛姑与老顽童的孩子呀,他不但不害那个孩子还要舍下半条性命为其医治,这不但要拥有无比仁慈的心灵,更需要宽广的胸怀,无疑南帝做到了,但事与愿违,当他正要医治那个婴儿时看到了瑛姑给老顽童的手帕后,终于忍不住放弃了医治那个婴儿,也因此与瑛姑结下了仇怨,但那件事过后,南帝非常自责,曾要上吊自杀,但王重阳传给了他绝世武功,他不能就这样死,所以他想到了洪七公,可是洪七公识破了他的想法坚决不肯学习,无奈南帝只好将皇位传给了大儿子后削发为僧,从此隐居深山,不为人知,当瑛姑找到他时,他反而愿意让瑛姑杀死,来了断当年的恩怨。南帝在书中提到的不多,之后就是在华山上放弃了争夺天下第一的机会,其实当时如果南帝参加,抛去走火入魔的欧阳锋外,最有可能获得天下第一称号的就是南帝,因为在第一次华山论剑时他用他的一阳指就与东邪西毒北丐打成了平手,之后王重阳又传给了他最厉害的武功先天功,自己的一阳指又相克欧阳锋,即使真与走火入魔欧阳锋对决,也未必会败,可以说是第二次华山论剑最有希望夺得天下第一位置的人,可是他看透了争端,执意退出,可以见得南帝以经不愿再与人相争了。
最后是北丐,可以说这是全书中最让人佩服的一个武林高手了,他之所以让世人敬仰身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大侠。早年的他曾经是金人的奴隶,而且他爷爷、爹爹都是金人的奴隶,可以说出身卑微,可是他却凭借后天努力练得绝世武功,有当上了天下第一大帮派的帮主,可以说依照他的早年经历很有可能使他从此黑化,得到权利后报复社会,从他对丐帮的改良,和丐帮对他的畏惧与敬佩来看,并且丐帮世代以帮主命令为权威,况且洪七公无论武功还是能力都是世间的佼佼者,他完全可以做到独揽大权,做一个土皇帝好好报一报当年的耻辱,可是他的做法却恰恰相反,他乐于助人,慷慨豪爽,这应该从他与欧阳锋那场船上战斗说起,起初是洪七公身上有水,船上着火,烤的欧阳锋难受,所以洪七公占了上峰,可以说照这么打下去,欧阳锋不死也必败,可洪七公因为觉得比武要公平所以放了欧阳锋,可是谁知欧阳锋跳海以后又爬了上来,之前说过欧阳锋的内心是极其冷静的,别人可能一时想不到他已经跟洪七公打了很长时间了,洪七公身上的水早已干的差不多了,欧阳锋一上来浑身是水可以说是绝对占便宜的,按理说之前欧阳锋放火烧船想要烧死洪七公和郭靖,洪七公没跟他计较,还放他一马,这时怎样也不应该再有脸面占人家的便宜了,这是其他三绝都做不出来的事,黄药师即使那么想烧掉《九阴真经》给自己妻子,可是在老顽童方便和睡觉时也没动手,反观欧阳锋居然丝毫不在意,又与洪七公打在了一起,果然洪七公很快处于下风,可是洪七公却抓住了机会,以自己最近研发的克制欧阳锋的蛇拳的擒拿手打了欧阳锋一个错手不急,这使欧阳锋非常差异,以至于没注意到后面掉下来的着火的大帆,洪七公这时又激发的他救人的本能,替欧阳锋顶住了着火的大帆,只可惜欧阳锋这时想的却是自己败在了“老叫花”手里,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瞬间拿定主意,在洪七公顶帆的时候用毒蛇咬了洪七公一口,以至于洪七公中毒,然后还一不做二不休,想出掌打死洪七公,还好郭靖想助,洪七公才捡了一条命,可之后洪七公并没有表现出多恨欧阳锋,当再次遇到欧阳锋落难于海中,仍然进展侠义值风将其救起,哪怕知道欧阳锋有可能会继续害他。当然洪七公出了以德服人意外遇到了坏人也绝不手下留情,他遇到梁子翁采阴补阳,愤怒的拔掉了梁子翁的所有头发,以至于梁子翁以后一见到洪七公就发懵,更是杀了二百三十一个恶人,无一冤枉。其实洪七公也有一个机会可以稳坐天下第一的宝座,就是南帝当年想自尽时,想吧一阳指和先天功都传授给他,可是他知道自己如果学去后南帝将再无牵挂,最后不免自尽,所以他坚决不学,才有了之后的一灯大师,要知道在一个学武之人面前一个绝世武功的诱惑力是相当大的,这再次证明了他令人敬佩的武德。可以说他只有两个缺点,一个是贪吃,一个是懒惰,懒惰是他自己说的,其实一个练就绝世武功的人怎会懒惰,他又游走各方,悬壶济世,所以懒惰基本可以排除,那就只剩下一个缺点了,就是贪吃,他早年就因为贪吃而耽误救一个英雄好汉,之后他非常后悔,以至于砍掉了自己的一根食指,才有了之后的九指神丐,以下决心戒掉这个毛病,可是天性使然,最终还是未能所愿。洪七公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都没得说,我想武林中人提起他时应该更多的是敬佩吧。
四绝之后是老顽童周伯通,他早期比四绝略差,后来研究出来了左右互搏,又略强于四绝,可是真实功力究竟还是稍逊一筹,原本靠自己修炼了《九阴真经》可以登顶天下第一,可是想到师兄的遗训,决然忘记所学《九阴真经》,虽然他平时没个正形,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很守信用的,他与瑛姑那段也是阴差阳错,无可奈何的,他不想对不起段皇爷,更不想亏欠瑛姑,他与瑛姑的结局在《射雕英雄传》里也没写明,所以不做过多评价。
以上六个人为射雕武侠中的顶尖高手,在射雕中最先出场的武林中人是江南七怪,可以说他们的武功也是在武林中享有一定地位,但因为后来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出现,他们就显得武功平平了,不过人品真是没得说。
全书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故事情节都无可挑剔,郭靖虽然有主角光环,但最后在华山一战作者也间接表明郭靖还跟四绝有一定差距,这就大大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感,而且两个主角也都是个性鲜明,人物刻画非常细致,郭靖的正直憨厚,黄蓉的俏皮刁蛮,都大大为故事情节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在最后郭靖的深思和与成吉思汗的对话,提高了文章的层次,仿佛在询问人生的意义,告诉我们,何为“侠”。可以说这觉对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二
你挥一挥衣袖,持笔研磨,沾着血和泪,完成了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乘一叶扁舟,你云游于四海,饱经人间风霜,聆听着流传下来的故事。你与孤风作伴,与明月同行,与山水同游,只为心中的那一缕执念。
父传子位你继承父亲夙愿,呕心沥血,只为完成《史记》。
可惜!可惜灾难来得突然,可惜你忠言进谏却入狱;可惜你壮志未酬却受刑;可惜你因言语而家破人亡。
可怜!可怜你狱中遭受各种刑罚;可怜你心愿未成而忍辱负重;可怜你身受宫刑为乡党耻笑。
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你无数次想到了死,死后士节犹在,死后脱离凡尘。“那就死吧!”你想到。可那一缕执念不让你死,因为父业未成,因为历史需要你。
一边是死亡,一边是苟活;一边是解脱,一边是承受;一边是士节得以保存,一边是名声尽被诋毁。可在这两者之中,你选择了后者,承受着血肉和精神上的双重煎熬。
终于,当被鲜血和泪水浇灌的嫩芽开出花朵,长出果实之际,你长叹一声:“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你一觉着此生无憾,而且,此时的你也无所畏惧。
永垂的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选择了重于泰山。虽然你早已不在,可是忍辱奋斗的事迹千古流传。你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存在人们心中。
不朽的《史记》。你可谓前无古人,无愧于“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我国史传文学之先河,立我国散文诗上的一块丰碑。
这几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得第一章——五帝的故事。
这章主要讲了五帝;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大禹的故事。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是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完善的文字符号系统,人们记述历史都是靠口头相传,炎帝和黄帝的神奇故事就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口头相传下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炎帝了。炎帝不但聪明伶俐,而且充满爱心,关心人们的生活,全心全意的帮助别人。部落里的人也关心他尊重他,并推选他为首领。
一天,炎帝看见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着什么,他过去一看,原来是些细小的植物种子。他拾起几颗种子放在嘴里咀嚼,味道甘甜可口。炎帝想:”既然小鸟能靠这种子活下去,人为什么不能用它来充饥呢?“于是,他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现在吃到的小米。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食物,又开始远涉高山大河,遍尝各种植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他发现许多植物中,有很多是可以食用的,有的甚至有治病的功能。他在尝百草中多次吃了有毒的植物,幸亏及时找到解药,才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这些草不能吃,提醒人们注意。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神农氏为了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不辞劳苦,并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永远受到后人的敬仰。
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都为华夏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读了他们的故事,我为有这样的祖先而自豪,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读完《史记》,我对时代更替又受到了深深的感触。让我认为勤奋是成功的基本。
《史记》是司马迁毕生的精力写的一部著作。他记录了我中国从夏朝到他的时代这2千多年的历史。其中有好几个我颇有感受触的故事。
第一个,就是骊山峰火,即峰火戏诸侯。周朝的其中一个皇帝周幽王,一位大臣褒珦劝他勤于朝政,周幽王不听,还将他关起来。他们只好用一名姑娘来救褒珦,周幽王大喜,立刻放了褒珦,但姑娘褒姒却从不笑。周幽王出告示,谁能让王妃笑,赏千两。一个人劝周幽王上骊山上点锋火,让诸侯来救。最后大家发现这是骗人的,就气愤地走了,褒姒觉得好笑,就笑了,周幽王很高兴,接二连三地点烽火玩,渐渐地没人来了。后来,别人打过来时,周幽王急忙点锋火,没人信他,他最后被杀了。
第二个,就是一鸣惊人。楚庄王原来是一个只知贪图享乐的人。有一天,大臣伍举见楚国日益衰败,就冒死相谏,问:“山上有只鸟,三年不飞也不叫,是什么鸟?”。楚庄王顿时明白了,他说:“这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之后,他立刻临朝听政。他政治清明,楚国一天天强盛起来。后来,他先后打败了宋、晋两个国家,成了中原霸主。
这两个帮事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充分说明了勤奋努力的重要。我们不能像周幽王一样只吃喝玩乐,而要像后来的楚庄王一样勤奋努力,让国家强大起来,这样我们才可成为一名成功者。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三
如果不是小米妈妈的推荐,成妈很难想到去读杨绛的这本《我们仨》,甚至连杨绛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成妈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此书,很是为他们一家三口相扶相守所感动,也为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却仍工作的态度落泪,为互爱的一家人失散而悲伤。
杨绛是钱钟书老先生的爱人,钱钟书是《围城》的作者,他们的爱女名钱瑗。此书是杨绛老先生于九十多岁后怀念已逝去的另二位家人作做。书中描述了她们颠沛流离的一生,但却患难与共,相互理解与支持,同时坚守自己的信仰,没有抱怨,积极的生活态度。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描写一家三人的品质,但字里行间及一生事迹却透露着一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高尚品格。
很是为文末所描写的一句话感动: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如此,会历经大起大落,会历经生老病死,端看我们用何种态度生活着。用积极的一面看待人生,人生是快乐和幸福的;用消极的一面看待人生,则人生充满不幸。其实现代社会,我们人人是幸福的,没有饥饿,没有战乱,是和平发展繁荣昌盛的好时机,几百年才一遇。我们处在这样的好时代,有什么不知足的,又怎么能不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
我心亦然。回想着自己曾经许下的愿,为社会贡献一些心力,去落后地区资助些生活困难的孩子。但总是为生活中各种杂事缠绕和困扰,将那些心愿抛诸脑后了。等成成大点要去实施了,带着他去去落后地区,体验当地的生活,让他明白他是幸福快乐的。
看完了《我们仨》,我也学到了很重要的一条,不要抱怨。其实人生中总会遇到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事情,会被误解,会被陷害,但没必要抱怨的。今后我也要摒弃抱怨,用平常心看待得与失。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2。
一间陋室,一堆书书籍,一份真情,一辈子,他们三个人相知相守。——题记。
一个温馨的家庭,一段绵远久长的回忆,一个寻寻觅觅的长梦,杨绛一个人思念他们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杨绛的《我们仨》,如清风一样,拂面而来的是一阵阵幽香。杨绛在垂垂暮年,记下这些珍贵的回忆,幸福的点滴,怀念她一生中最爱的人。他们仨从开始的陌路人,到钱钟书和杨绛的相识相知,再到小生命钱媛的诞生与成长,一个家庭,两代学子间的依偎与温暖,苦难与别离,爱与忧,都化作他们毕生至爱的方块字,落到了纸面上。
钟书、杨绛、圆圆组成了他们家里的“吉祥三宝”,彼此尊重,彼此友善,互相支持,相知相爱相守,温馨的家庭氛围使他们仨形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脚架,创造出各自的成绩。他们仨的爱都在“石子,这是爱的表达朴实却又值得回忆。感情真挚与否,行动比语言更重要。”看着一个个小故事,读着一篇篇信件,望着一副副漫画,我看到这个其乐融融的`家里,处处有欢笑,有情调,有趣味。父女俩是“哥们”,互相打闹玩笑,一起“对付”妈妈;父母关爱女儿,不让父母操心,对爸爸和妈妈,关怀备至,体贴有加。重病期间,还不忘叮嘱妈妈要注意身体和饮食,也不忘给爸爸寄贺年卡。看着那些妙趣横生的信件,看着那些亲昵的称呼,真让人忍不住“羡慕嫉妒恨”。“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钱老生病了,圆圆生病了,杨绛每日跋涉在探视的路上,走过一个又一个驿站,走过春夏秋冬几个季节;圆圆先走了,钱老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家,成了寻觅归途路上的驿站,杨绛,也走到了人生边缘。古道驿站上,一程一程相送,拉成一段万里长梦。家在哪里?在曾经的梦里。真是人生如梦!
亲情源于血缘,血缘凝就亲情。人世间,依赖血缘的纽带,常常演绎出一个个可歌可泣亦喜亦悲的亲情故事。生活里,亲情把我们紧紧包围,不管发生什么,都有家人在身边,我们在这在这浓浓的亲情里,融化,融化。有亲情,我们才有抗击生活风雨的勇气;有亲情,我们才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着;有亲情,才有相知相守的默契,才能弹奏出那温馨的乐章。让我们学会去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给他们幸福与快乐,在其中享受自己的快乐与幸福。
人间没有永远,正如人间的爱情不会是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话在一起。他们仨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杨绛把一家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次相聚。岁月是无情的,割不开,断不了。它是佳酿的最好催化剂。两位携手走来的老人,无论是一个眼眸,一抹微笑,彼此都已经了然于心。
回眸处,灯火阑珊,眺望那相思的彼岸,静默……愿杨绛能在这寻寻觅觅中永远怀着他们仨这份曾经的幸福,找到他们温馨的家!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3。
这段时间断断续续地在看这本书,内心浮躁情绪不够到位的时候看不进心里。《我们仨》更多的是在描述三人的日常生活,却给人一种平静中的力量与追思,感受温情的同时又渐渐被触动。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挚爱相继离去,只有回忆相伴,点点滴滴,不离不弃。我敬佩杨绛先生。三言两语无法说清先作罢。
还记得出现在附录中的阿瑗的书稿,其中有一篇在小学语文教材的单元作文那儿见过,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健忘的自己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还以为阿瑗是和当时的我们一般大的孩子,字迹有些歪歪扭扭有些生涩,刚才看到才了解原来是在病床上忍痛写下那文稿,顿觉心酸。
其实,自己没有办法想象失去家人的生活,也不想去想象,但是近来越发感慨。曾经信誓旦旦说以后要留在天津,觉得天津带给我的感觉实在太好了,现在却会开始犹豫不决,开始有点想家;觉得自己太任性,都说女孩子不要出远门啦,偏偏想脱离家里的束缚出去闯一番;觉得自己脾气实在太差,对待家里人总是嘴上不服软,现在却也不敢说太柔软的话;自己真的是有很多毛病啊,很感激他们待我万般好,一定一定要好好报答。
愿身边的人都能“树欲静而风止,子欲养而亲待”,愿以对待好友的态度对待家人,愿我们仨、你们仨、他们仨不负生命的恩赐。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4。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也没有永远,当一家三口相聚相守时,要时常想到人生道路尽头总会相散,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努力让生活变得甜润快乐,就如杨绛先生一家三口伉俪情深子女孝顺,深爱“我们仨”。
杨绛先生著书《我们仨》,我再一次细细品味了一遍,而这次阅读完,我决定把内心的感受写下来,并将在未来的时光中持之以恒写读后感,以此激励自己不断读书不断进步。
杨绛先生百岁高龄提笔写书,令人敬仰,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书中讲述了杨绛先生重温与丈夫钱钟书、女儿钱瑗一家三口共同生活的岁月,那些单纯朴素又盛满温情的亲情故事。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作者用独特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用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7月伉俪二人赴英国牛津求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回国后直到女儿和丈夫相继去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相守相助、相聚相失的难忘经历。
如果让我写“我们仨”,我也会像钱瑗一样,尽管到了六十岁的时候还是会细细回忆我和我的父亲母亲,我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点滴生活。我会写父亲是多么疼爱我,从小到大对我不打不骂,以身作则,以理服人;我会写母亲是怎么教育我,做一个善良、诚实、勇敢、勤劳、平和的人。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也没有永远,当一家三口相聚相守时,要时常想到人生道路尽头总会相散,珍惜与家人的团聚,努力让生活变得甜润快乐,就如杨绛先生一家三口伉俪情深子女孝顺,深爱“我们仨”。
关于初一读我们仨读书笔记作文5。
从哥哥离开之后,我们仨就成了相处时间最长的人。父亲和母亲年逾六十,头发花白;我奔四的年龄,老多头发也已经提前熟透。这样仨人站在一块,仿若饱经风霜,人到深秋。越往前走,越想紧紧依偎着二老回到小时候,回到疙瘩头、香油条、热蒸包的农家小院里去。
我们仨会拉起家常咯咯笑,曾经忘却的故事一经提起,你一言,我一语,偶尔还会来个情绪激昂的马后炮点评,很是过瘾。难事、烦事、伤心事,都在时间里飘远了,我们再看的时候啊,像喝一杯苦咖啡留有了香味,若没有那些不如意,这一辈子还真成了白开水。二老常讲我和哥哥小时候如何刻苦学习,如何和睦相处,邻里如何夸奖,一说这些他们眼睛就亮亮的,一脸兴奋;二老有时会讲我们小时候的趣事,哥哥嘴馋喜欢吃好东西,我不挑食啥都能对付,哥哥怕打针,我怕黑……我们坐在一起,一想到这些,时光不再斑驳,寻到了活过的'滋味儿。
还有多少路途,可以一起走?还有多少时光,可以容我陪?
唯有当下,如此享受,内心里有个强烈的概念——我们仨。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四
《简爱》是由英国小说家夏洛蒂。勃朗特写成的。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幼年丧失父母,在她的舅舅家长大,她的舅妈总是虐待她,后来她去了专门收养孤儿的劳沃德学校生活。在那里她的心灵依然受到冷落,虐待。但她毫不放弃,总是依靠自身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她也总是拒绝别人的帮助,正因如此坚强,后来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说到这,让我想起了建国后的第一任国家主席——毛泽东爷爷。毛泽东的父亲是一个富裕的农民,母亲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他自幼刻苦好学,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和坎坷,他就是靠这种自强的精神成就了自己的愿望!
同时我也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时候我还刚上小学一年级,总是有点不太习惯写作业,有一次玩到了很晚才开始写作业,都写到十点多了还有三道题不会写,表姐在旁边都看急了,就过来说:“你去睡吧,剩下的题我来帮你写!”我当时可高兴了,正想答应,妈妈过来说:“不行,你不能帮她写,但你可以给她讲一讲。”正是因为那件事,我才养成了早写作业的好习惯,同时也得到了一个道理;人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有大成就。
我们从小就应该学会凡事都应该靠自己,不要去依赖别人的好习惯,这是每个人走向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一。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非常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爱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的一生一定要坚强勇敢,做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不卑不亢的人。要树立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这个寒假,我重读《简爱》,再次被感动。简爱—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显贵的出身。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却有着坚强的内心,她坚强与真挚的心灵,给了我深深的启迪。
我喜欢简爱,这个姑娘她平凡,却不屈服;她的人生起伏波澜,但她美好的追求从未停止。
看看简爱,你会发现,作为一个普通人,只要付出努力,也能创造出美丽的天地。
一个普通人,她可以深入的体味周围的花花草草,她可以专注的聆听动人的莺语。也许她也会被琐事烦扰,但一切又怎能泯灭她对生活的热情?因为普通,她可以选择静静地思考,简爱发现了那些掩藏在华丽下的丑恶,也发现了一颗颗善良的心灵。所有的风言冷语从未浇灭她心中的火焰,因她不是为了心死而降生,来到世上,她是为了寻找幸福。
简爱普通,但她却给了人们一种真实。没有华丽的衣装,没有浓厚的粉饰,外表上,简爱展示的是她的青春,展示的是她的真实。而行动上,她更是展现了真实的自我。小时候在姑妈家,她不招人喜欢,因为在别人眼里,她总是那么没有规矩,不懂礼貌。因为,她从不会为了得到称赞和奖励,而讨、附和里德姑妈,她会直言说出心中的不满;面对表哥约翰的一再欺侮,她也会不顾形象地奋起反抗。简爱用她的真实想法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希望展现给人们她的真实一面。可是周围人的漠然、不理解、甚至误解让间爱变成了他们心中的恶魔。简爱总是努力着,使人们接受她,纵使不喜欢她的人永远也不会理解她。
这样的回答很不礼貌,但简爱勇敢地指出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缺点,体现出了她待人的诚恳。她赢得了他人的尊重,也赢取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慕。
简是个坚强的女孩。面对人生的苦难,她总是勇敢应对;挫折成了她生命的阶梯,困难总是坚忍了她的意志。这么一个普通的姑娘用奋斗赢得了生命的春暖花开。
作为一个普通人,只要真诚,只要勇敢,只要努力,就可以收获美丽。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感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用心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不会感到恐惧。
她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她,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主人公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她用内心的强大战胜了她的表弟身躯的强壮。
书中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你以为我贫穷、卑微、不美、瘦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
简爱是大多数读者所敬佩的应该是她的品格、她独立、坚强的品格、让很多人赞叹不已、
而如今、在穷与富之间、在爱与不爱之间、很少会有人像简爱一样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这篇小说不仅使读者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同时也使读者产生了共鸣、使读者受益匪浅。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五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同时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的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的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还有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中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的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虽然贫穷,地位也是很低贱,但他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2。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3。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_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4。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5。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于连借助个人努力与奋斗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
出身无名又怎样?它不能说明你一生都默默无为;希望渺茫又怎样?它不能代表你离成功绝无可能;路途漫长又怎样?只有走过才晓得苦尽甘来。于连他不因地位低下而低头,敢于俯瞰权贵,他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自命不凡,不顾他人的歧视而奋起追求一段梦幻般的爱情,他一路逆流而上,与苦难作伴,与惊险为邻。“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他通过自己的奋斗,成功扭转了自己的命运。
假如当初他放弃了这一场场激情四溢的冒险,他将一无所成;假如他放下这浪漫美好的爱情,他将永远冷漠;假如他没有足够的毅力与勇气去追逐梦想,他又何来的飞黄腾达?因为他坚信风雨之后必有彩虹,因为他明白梦想需要脚踏实地去争取,因此他攀上了史无前例,不留遗憾的高峰。
于连的故事虽以悲剧告终,但他的奋斗史激励着千万读者。每当你准备演讲时,你是否会因不自信而神色慌张?每当你准备出门时,你是否会因天气恶劣而走“回头路”?每当你下水游泳时,你是否会因寒冷而选择退缩?其实,失败与成功只在一念之间,就在于你是否把握且坚持下去。人生的道路只走一次,也只有一次,没有回头路,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只有那些坚定执著,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懂得逆流而上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读了《红与黑》,我也在不经意间想到了我们自己,在面对他人议论或权威影响之时,我们很难保持自己原有的思想,所以,我们应该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这样,才能在挫折面前迎难而上,越挫越勇。
勇于面对,逆流而上,这个“棋局”上既没有选择题,也不能悔棋,希望我们每个人,在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后,就坚强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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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在初读莎士比亚中《罗密欧与茱丽叶》这部作品时、我的心有些许的颤抖、更多的是一种激动。
在离别这世界时、罗密欧还在与他那可人而互诉情愫、仿佛有说不完的情话、
这一份份的浓情、这一份份的爱意、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的刹那而停止。
我想问,这份真爱。就真的到此停止了吗、就真的到此不复存在了吗、
不。答案是否定的。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在看莎士比亚的天份、那真是的想像力、也不会随着罗密欧也朱丽叶的死而停止。我承认,我是一个没有莎士比亚天份的人、也写不出我们的喜怒哀乐、但在这一刻、我如果是罗密欧的转世、我想、我会想象着回到过去、试着抱着你在怀里、羞怯的脸捎带一点稚气、想着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两位恋人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迹。在两人的爱情中,欢乐是那么的少,刻苦铭心的痛却贯穿了始终。痛,成了他们爱的标志。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他们而言,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他们都明白那是一道越不过的墙。然而他们却没有因此退缩,也许是年轻的心的那份热情,让他们对这份爱守侯到最后,即使面对的是死亡。爱,是他的是死亡。爱,是他们生存的动力;而死,是他们爱的归宿。
他们都知道因为这份爱,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在这一片青春爆发所散发出的炫目的风景前,死亡退隐了。谁不想享受幸福?谁不想享受爱的甜蜜?而他们却以死结束了这份爱,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洁的爱情,如果他们处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也许我们就无法找到这般美的一段爱情故事了,也不会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
曾经,我笑他们傻,以死亡结束这份爱,因为我以为只有人在,爱才会存在,人死了,那份爱就散了,淡了,没了;而如今,我不再这么认为,如果当初他们选择的不是死亡,也许再深的情,再浓的爱,到最后还是会化作一阵烟,散了!而死亡,却将这份爱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不再认为死亡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死亡会是更好的选择!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包括越不过去的死亡的鸿沟,原来人真的可以与死亡为伴,活在最最纯净的世界里。
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刹那,那短暂而耀眼的光辉照亮了他们的爱。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
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
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七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捧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译兰德诗。
这些日子,我在读杨绛的《我们仨》一口气读完,我就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没有动笔。因为自己有好几天都陷入了杨绛的情感里,在她编织的梦里穿行,心情总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
“早春,阿瑗去世,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就再次失散,就这么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仨》,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三,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饱含了心血,都是剜人心的情感在心里来回流动而结成的。整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有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感动,它有对丈夫对女儿和三人生活点点滴滴的怀念,它有一个坚强的说故事的人。
在书中,杨绛用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无奈、坚强、释怀,杨绛先生在面对“_”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任凭命运的各种不会,她就是笑,把它们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沉浸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在《我们仨》中不仅让我看到了杨绛先生强大的内心,还让我走进了我想要的家,一家三口无分长幼,互尊互爱,互为师长,互为兄弟姐妹。正如作者在书中云:“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生一变,可变成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姨都是好学生……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要我们母女把她当成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这种美好的家庭怎叫人不羡慕呢?我想,杨绛先生一定无比眷恋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仨》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没有无助的彷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对往事的叙述,但是,不知怎的,读完《我们仨》会有一种悲伤和哀叹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杨绛先生见的太多太多,钱锺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潮起潮落,她早已释怀,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有这样一番感言。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知道杨绛,是因为钱钟书,熟悉钱钟书,是因为《围城》,有人说钱钟书是因为《围城》“一定江山”,我想若没有杨绛,钱钟书即是有了这“江山”,也无味了。
《我们仨》是杨绛的回忆录之一,记录的是她与丈夫钱钟书及女儿钱瑗的生活琐事。很细微的生活,很琐碎的小事,却很动人。这位百岁老人用她平实细腻的文字,浅浅淡淡地写着。她的女儿与丈夫分别于19、19相继去世,留她独自一人在这时间,她说,如今她曾经当做家的寓所,现在于他而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是啊,没了至亲的人,家与客栈何异。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第二个部分开始读的时候,会有些“意识流”的感觉,不知所云,但往后,一个孤独的老人,相继失去至亲的酸楚与无奈便跃然纸上,是那种令人忍不住大哭却又只能无声哭泣的感觉。但她写回忆的时候,格调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写“___”,写“__”,写被批斗被冤枉,都是在轻描淡写,似乎磨难在她心里并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记,大概因为至少那时,身边还有钟书,还有圆圆。再苦也不算什么的。
我不知道杨绛先生那深沉苦痛是如何在孤独与思念中排解的。在那之后,她继续她的文学之路,继续为后人翻译着优秀的外国文学经典。如今,她作为一个百岁老人,在她平静如水的面庞下,我清楚地看到了力量和希望,如此令我动容。
她说: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但我想,在她的万里长梦里,路,是没有尽头的。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_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_妈,正因为有_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_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_妈会做好榜样!
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_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_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天空象个大穹庐,笼盖着四野,深蓝色的天幕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黑夜和人们一样,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大街上行人稀少,车辆寥寥,想起白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清静真好。心也顿时感觉是那么清爽,舒畅。
大地这么宁静,人也这么稀少,只有月亮高高在挂在苍穹,象个淑女,那么闲雅,那么安静,“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望着明月,苏东坡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啊,生命有限,自然永恒,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
月亮,月亮是温柔的,月亮是多情的,古往今来的人们,只要看到它,就会想家,就会想他/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面对明月,唐朝诗人李白的思乡之情,时隔千年,仍然与现代的人相通,“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竞相起相思”,明月夜,更多的是情人之间的思念,因此,苏东坡酒醉吐真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月亮,是传情的青鸟,没有她,人们的相思之情真不知要寄往何处了。
今天的月亮,并不那么圆,月亮的边缘象被什么刮蹭了一点点。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皎洁,它的明亮,月亮的北面,不远处,肉眼看也不过几步的距离,有一棵小星,只一棵小星,也闪亮闪亮的。与月亮遥遥相对,老天许是怕月亮孤单,才故意这么安排吧,看到这,我笑了,内心忽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情怀,替月亮。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看来,天真的会老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人性,这么通情。
今天,我没有只看月亮,虽然它可大可亮,我更欣赏的,是月与星的琴瑟和鸣。你看,那棵小星,应该是启明星吧。听说也叫金星,它象个精灵,那么小巧玲珑,不管月亮走到哪里,它总是绕着它转动,如影随形。它不在众星捧月时给月亮锦上添花,而是在众星隐没时,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地陪伴它,星星与月亮,遥遥相对,脉脉相望,它们是不是在说着情话?月亮,你对星星说了什么,是不是在海誓山盟,你们离得那么近,应该能听到吧,看那小星,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微笑,它心里一定很甜蜜吧。想到了可怜的牛郎织女,他们虽然相爱,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条银河,两人即使再想念对方,也只能隔河相望,而你们,每到黎明的时候,整个天空,就是你们的伊甸园了,想想他们,你们真幸福!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八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我生活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读来便觉得感情分外真挚。它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生活,从“我”跟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寄人篱下写起,再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年里阿廖沙曲折起伏的童年生活。
正是阿廖沙本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精神,他才能够在黑暗中觉醒,不断地向身边的光明学习、靠近,进而成为一个善良、正直、勇敢、充满光明的人。
阿廖沙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生活中,总是有很多人在做了某些错事、染上某些恶习时,理直气壮地说“谁谁谁不也一样么”,或者是“某某某带坏了我”,却从来就不追究自己的原因。假如自己不愿向那些人学习,谁又能能强迫你呢?之所以说别人如何如何,只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心的一丝心虚而已。如果能坚守自己向往光明的本心,再多的黑暗又岂能阻挡你对真和善的向往!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九
《红楼梦》里有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本书读完之后,亦好似在梦境里走了一遭,我尝试着把他们化作身边的人,去设身处地的感受她们的心灵世界。由此,我发现其实贾母也会寂寞。
在贾府的老一辈里,贾母无疑是最长寿的,身边同辈人都离开了,这确实难免也会寂寞。园子里没人能陪贾母谈谈心,陪他聊天的人虽不少,但不过,都是随着贾母的话附和罢了,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贾母,说到他心坎里去呢?知音难觅,也是一种寂寞啊。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尊贵的贾母会对一个“粗野人”刘姥姥,如此热情,不正是因为刘姥姥是她那难觅寻的知音吗?二人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且刘姥姥同别的府的客人不同,别人都是十分恭敬拘束的,生怕丢了颜面,可刘姥姥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村子里出来,不忌惮丢了谁的颜面,便可恣意扮丑,这也给贾母,带来了“姐妹”的亲切感,亲自引着刘姥姥逛了大半个园子。
贾母的寂寞,或许还源于对过去的怀念吧。她的心头还眷恋着逝去的时光,但伴侣已过世多年,身边的亲友也早已走的走散的散,再无人陪她去追忆过往。亭台楼阁里的点滴回忆也只得她自己收在脑海里,看着园子里的丫头姑娘们追捕蝴蝶、吟诗作乐,便无奈地感慨一句:“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节……”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那么奢靡风光的贾府,最后连一个老太太一个体面的葬礼都办不起来。看到这里,我心里就不觉地升起一阵“树倒猢狲散”的悲戚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里的小社会,反映出了一个表面是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寂寞。有的时候,正因为园子太大,才让空虚有了“容身之地“,繁华落尽,无处话凄凉。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林黛玉就是书中的女主角。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首,贾母的外孙女,从小聪明清秀,与诗书为伴,父母对她爱如珍宝。
林黛玉生得倾城倾国容貌,《红楼梦》第三回中曾描述她的外貌:“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贾宝玉也做诗形容她“颦儿才貌世应稀”。
林黛玉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十三岁时,在大观园的海棠诗社比诗中,林黛玉的三首诗包揽前三,拔得头筹。在大观园,林黛玉的才识都是非常出名的。她以花比喻自己的《葬花词》,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诗。
但是,林黛玉也是悲哀的。早年丧母丧父,伶仃一人,常住贾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还是形成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在贾府她常常一人对天哀叹,临窗流泪。生活的小心翼翼,稍有不顺,便郁郁不乐,甚至整日以泪洗面。她写的《葬花词》最能体现她的多愁善感。也正是由于这种郁郁的性格,使得林黛玉在17岁时就病死了,叫人惋惜!
这就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美丽有才,但又悲惨一生!
靠在床边,扬起圆圆的脸蛋,让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脸上,我眯着眼,享受着春日带给我的惬意。刚刚读过的《红楼梦》中,那一个个情节像放电影般一个接着一个闪现在我眼前。
晨光落在院内,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一边葬花,一边暗自忧伤。她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如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好不热闹。而她无依无靠,只能独自叹息。
午后的暖阳洒在怡红院中,一位怜香惜玉的公子一边抽泣,一边吟诵着赐给晴雯的葬诗。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脖子上系着一块美玉。
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他便整天混在女生堆里,人们说他是“混世魔王”,而我却有自己的想法:认为宝玉只是遵从内心的情感,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有什么错?他时而任性:不爱坐下来静静地读书,不顾奶妈的劝阻执意喝酒;时而又显得规矩:父亲在家时,为了不挨打只得读书、背书。
可关于成家的事,可由不得他任性,由于家族势力的反对和压制,他最终没能和心爱的林妹妹在一起,使得黛玉含泪而逝,宝玉弃家出走。读到这里,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封建社会不能自由恋爱呢?如果贾母可以成全宝黛的婚事,就可以两全其美了。为什么曹先生不能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结局呀?”
要说《红楼梦》,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就是薛宝钗了。众所周知,她是王夫人姐妹——薛姨妈的女儿,肌肤莹润,脸若银盘,眼如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点而翠,说的就是她。宝钗品格端庄,接受过正统的淑女式教育。
记得小时候,我听过红楼梦的故事后,总觉得宝钗是个夺走了宝玉、黛玉二人幸福的“坏人”,不那么喜欢她;看了《红楼梦》后我才抵制了这个想法,觉得她像大姐姐一样,处处照顾着大观园中的姐妹。宝钗的结局也不是很美满,虽与宝玉结成了金玉良缘,但最后她独守空房,寂寞终生。
《红楼梦》在曹雪芹先生的笔下情真意切,书中人物特点鲜明。其中的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正取“原因叹息”之妙,可能这就全书内容的概括吧!
荣国府,我见证了你的兴衰,里面的人物让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该是最绝妙的。众所周知,《红楼梦》内容浩繁,书中既有儿女情长,风花雪月,也有盛衰兴亡,人情冷暖。而我,最喜欢《红楼梦》里个性鲜明的女子们;众多的女子中,我又最喜欢黛玉。
而黛玉不同,她聪颖,谨慎,任性,又大胆追求爱情。她虽然说话尖酸刻薄,但这背后是她强烈的自尊心。她永远也学不会薛宝钗的处事圆滑,也学不会讨好封建统治大家长。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尘埃。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心胸狭窄,但我不这么认为。她是太在意宝玉了。因为她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但她和宝玉互相太关心了,以致连说话都小心翼翼,不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如果她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这样说不定还能避免后面的爱情悲剧。
当黛玉悲伤的时候,诗词,是她唯一的寄托;读到她的诗,总是感人肺腑。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的身世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黛玉是变幻莫测的,是纯洁晶莹的……直到生命的尽头,她也要化作一朵云,一缕香魂,和着仙乐飘向远方。好一种云的做派,好一个云一般的女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一位清代小说家,他的前三代都是江宁织造,跟皇上关系很好,他祖父还是康熙玩伴,皇上来他们那就直接住他们家。可惜他父亲的死面临了厄运,晚年只能卖字画为生,十分贫困。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是贾、史、王、薛四大贵族家庭的兴衰为背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主要以曹雪芹的真实经历来写的。
其中黛玉葬花这个故事十分重要,写的是林黛玉葬花和她的《葬花词》,其中有一句让我感到难过,就是“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主要想说等我死后谁会在我身边,谁会来安葬我。可惜最后也正如林黛玉自己所说的一样,当时宝玉被人骗婚,不在她身边,丫鬟也要被拉走,她最后也十分悲剧。
林黛玉她是绛株仙草转世,她十分多愁善感,也是因为她当时寄人篱下,她已无他家依栖,就连她去看贾宝玉也被丫鬟给拦在了门外,无法进去。她那时再怎样调皮都没用了,已经不会有人来管。
《红楼梦》中也说明了在封建社会中贵族和平民的差距,根本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这让我想到现在美国的种族歧视,我觉得同为地球上的人类,就因为肤色不同而被歧视,弄得不得安宁,这是很无耻的做法。
书中也写了很多整天贪图享受游手好闲,现在社会不正有这样的出现吗?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迟早都会崩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都应该积极起来,吸取历史的教训,不像旧社会一样。
书中探春说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现在疫情中的每个国家不都是一个大家庭吗?像我们伟大祖国,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抗战病毒,才使武汉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取得胜利。而对于只会甩锅的美国,不紧没有采取更好的防御措施,还退出世界卫生组织,使得疫情越来越严重。
《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预示了当时社会必然要走向颠覆的命运。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人叫刘备,他是蜀国的君主,与张飞关羽为结义兄弟,也是皇室后裔。人们对刘备的大多数评价是仁义,礼贤下士,虚心,等等好的评价,他似乎成了谦虚和仁义的代表。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刘备他是一个不关爱家庭,懦弱,虚伪的人的人。
刘备,将复兴汉室看的太重,家庭看的太轻。有句话说的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刘备眼中,女人不算什么,就像看衣服一样,破了,就再换一件。
有的人是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当鲁肃第二次来要荆州的时候,刘备就那里哭抱怨自己有多么多么的苦,只为了保住荆州,但是他这样的做法实在有失帝王风范,身为蜀国的头领,当代天子皇叔,却哭的和个小孩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刘禅变成如此也不奇怪。
还有他们荆州被曹操收走,刘备他们要撤走时,而百姓想要追随刘备,这是他为了保持自己爱百姓的名誉,就带上百姓一起走,但是如果曹操来追他的话,他不仅跑不掉,还会连累百姓。只为了那个名誉,却没有思考这会带来的后果。
但刘备还是会有些优点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复兴汉室,他对汉室的忠诚不可否认。他对属下也是关怀的,像对诸葛亮的三顾茅庐,他都是为了复兴汉室。
刘备他一心想复兴汉室,但是却干了一些不妥当的事,而我们在追随自己的梦想时,也要守自己的原则,三思而后行,不虚伪,对待他人要好。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公元234年,诸葛亮走完了他的戎马一生,而作为后人的我们,却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是怎样复杂而深不可测的人。他并不只有忠义儒雅,机智过人的光辉一面。史学家、小说家笔下的历史,不是毋庸置疑的历史。昨夜历史,都已随风散去,而我们所拥有的,是我们看待历史的态度。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着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一
同学的妈妈送了我本《心灵鸡汤》,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尤其是那个《爱》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位可敬可佩的老师,在一次车祸中不幸丧失了一条腿,走路总是要拄着拐杖,经过潮湿的地方总会滑到。他的学生们看了十分心痛。
有一次,一位有心的同学在拖地时特意留下了一块砖那么宽的干地方,让他的老师走。这是非常细微的举动,但却无言的表达了学生们的尊师之情。其实,学生们不只是留下了一块砖大小的干地,更是在自己的心中留下了一块砖的位置给老师。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啊!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二
如果我问你,爱是什么?你也许会回答,爱是亲人间的关心,爱是朋友间的关怀,爱是同学之间的互助。其实人世间最伟大又最平凡的爱是关爱。
我暑假里读完了一本《爱的阳光》,文中感人的一幕幕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位名叫杨丹的小女孩,性格内向,从不愿与他人交谈。就连她妈妈和她说话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她受到什么惊吓。没人愿意跟她玩,这让她妈妈很是担心。杨丹自己也很烦恼,变得更加的胆小了。老师发现了她的反常,就经常关心她,鼓励她,使她从内向的女孩变成了开朗大方的女孩。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她也是一个非常内向的女孩。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对他来说可能就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常常想:他为什么会这么内向?我曾经翻阅过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籍。我知道,内向的人内心是非常孤独的,总是怕做错事,常觉得别人会嫌弃她们,会远离她们。我曾悄悄的观察表姐,发现他的脸上常常没有一点表情,但从她的眼睛里,我看见了冰冷,看见了无助,更看见了绝望。
我陷入了沉思。我觉得,内向的孩子需要细腻的关心和爱护,需要表扬和鼓励,更需要老师和家长的鼓励和肯定。因为家长和老师的鼓励和肯定,是让她们走向自信的第一步,不仅如此,她们更需要关爱!需要温暖!需要信心!需要快乐!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让我们做一位爱的天使,将关爱和温暖送到每一位内向人的心中,让爱的阳光普照她们的心灵,让她们的心不再孤独,不再冰冷!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三
这个学期,我读了《感悟母爱》这本书,它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有103个真情故事。在这本书里,它可以让我们懂得母爱是伟大无私的,为了孩子,母亲甘愿付出一切。高尔基说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
在这103个真情故事里,最让我伤心、难忘的一个故事是《疯娘》,它讲述了一个疯女子流落到一个村庄,那个村的人都笑话她,骂她,她还经常当众大小便,每天披头散发,见人就傻笑。村里有个奶奶因为家里很穷,儿子娶不到老婆而收留了她做儿媳,结果她还生了个儿子叫小树。疯娘很想抱抱小树,可她是个疯子,他们害怕疯娘把陔子掉在地上。直到有一天,小树考上了中学,娘天天走九十里山路给小树送饭,娘在一次给小树送饭时,发现了小树最喜欢吃她在路上摘的野桃,于是她天天摘野桃给小树吃,可是有一天,在给小树摘野桃时娘不小从悬崖上摔死了,鲜血染红了周围的石头。小树伤心极了,连石头也陪着他流泪。读完这个故事,我已经泪流满面,紧紧地抱着妈妈,这就是妈妈对孩子的爱,即使她神志不清,也是清醒的。
除了这些之外,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故事很感人。
我终于懂得了,妈妈的爱就像一件温暖的外衣,时时温暖着我,保护着我;妈妈的爱就像一把伴伞,时时为你遮风挡雨。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四
因为布布我差点跟《如果爱》失之交臂。嘿嘿,说明我和布布同志虽然有很多交集也有很多不同,所以我们偶尔的交流才会象干柴遇到烈火我们需要不断的相互学习以汲取对方身上的营养。
一个msn上的同学问我看没看《如果爱》,我引用了布布的若干论点,大意是应该不好看。他很深沉的说很好的说不好看的都是没有看懂(布布同志呀!),他看了两遍了还打算进电影院看第三遍。我素来相信别人跟我一样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正常人,他们沉迷必是有理由的,况且鱼翅有人喜欢有人讨厌,我不吃点总觉得有点吃亏,所以我托着腮隔着屏幕说:我会看的。
讲到后来我无比惊惧的发现我根本不会讲话了。我恨他!
在极度的自卑的压抑中我悲凉的预测,下周日我的普通话考试凶多吉少。所以当我孤独地飘荡在天桥上看到一个跟我一样衣衫褴褛的讨生活的哥们,我不由得不惺惺相惜,他卖盗版dvd我讲盗版普通话我没有理由不去抚慰他,所以我半推半就的买了他几张碟。
――――――――前天写的,算是序,下为正文。
说起周迅,是个很有争议的人,那天我看了一篇八卦文,把她和张柏芝进行比较,我觉得挺有意思――她们二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一律的瘦,一律的漂亮,一律的有灵气,一律的哑嗓子,一律的情感易受伤害但是还是坚持爱,她们的男友都跟王菲有着亲密的关系,现在她们主演的电影也在同一时间播映,据说两个导演的夫人女友还在对骂。
我个人认为周迅非常漂亮,灵气逼人,胜过张柏芝,但是几乎很多男孩子都不喜欢她,一提起她就满脸鄙夷之色,这倒真是咄咄怪事。
有一年我买了一张《恋爱中的宝贝》,这个片子让西西倒足了胃口,我咬着牙关坚持了很久还是没有看明白看到后来倒是有点毛骨悚然,我相信周迅对片子的理解,但是那非我们常人能及,所以我想也许她走火入魔了。
进入正题。《如果爱》的片头让我想起王家卫的文艺片,我很喜欢旁白的声音,也喜欢开头的那些旁白。很快是歌舞出场――布布说没有什么好听的歌,我倒是觉得都挺好听,歌词写的也好。歌舞片我看的少――《红磨坊》我没有看完,记得那天看的时候太困了就睡了,大概情节也不是很吸引人,只记得支支哇哇唱得让我睡觉都不踏实――我老了,听着觉得吵。
不过今天我觉得歌词余韵悠长。其实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一个为了事业而背叛爱情的女演员,她很幸福是有两个人真心的爱她,很不幸是因为她似乎两个都爱――这个片子过程中好几次让我非常感动,一回是周迅离开金城武,她拖着包出门了金城武急急趴在窗户边看她,她停住了,在雪地里,只看见她的高筒靴,她忽然猛地踹了栅栏一脚震得窗户砰砰作响然后她就奔跑着消失了。一回是看周迅躺在雪地里,象婴儿一样纯净无辜绝望。周迅有一张婴儿般的面孔,但是她有着最沧桑的声音和思想,这种强烈的反差细想进去还是很伤感的。我喜欢台词中的一句:如果她们跟我一样经受过那些苦,她们也会跟我一样。
我一直相信:苦难会让你变得更会保护自己,很多自私的人都是源于此,不过这不是原谅的借口。
还有一回是金城武(看了十面埋伏以后我一点没觉得他多么帅,不过今天我觉得他确实很好)在清晨把周迅扔在北京的旧房子里,周迅打开录音机听到他的留言,并没有太多惊讶,只是微微睁大了眼。而金城武这厢并不能真的能做到放弃,在机场忽然疯狂往回跑去寻找周迅――其实这样的情节我没少看,但是这回我还是深深深深被打动了。爱,剪不断理还乱。
张歌神唱得自然是无与伦比,其实我以前总觉得张学友比较搞笑,大概是看了太多他年轻时候拍的喜剧片,反而忽略了他的唱歌,但是这次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张学友,他老了,沧桑了,却更有男人气质了,他的形象高大了很多。他的歌词也非常有意思。尤其是那几句。
我只想听你说,你到底爱不爱我?现在就给我回答。
不,不要回答。因为,你是爱我的。
也许,你是爱我的。
一步一步的退让,当真是十分的辛酸,我忍不住微笑了。
好的电影会有很多经典台词,据说《无极》里边的煽情却让观众频频笑场――并不是含泪的笑,说明还是没有打动人心。《如果爱》里边有很多经典的台词,我印象深的有以下: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人生的主角,但是在别人眼里,也许她早已被剪切了。
你要记住,最爱你的人永远都是你自己。
我会保留这盘磁带,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再这样说话。
恨的那个人远远比被恨的人痛苦。
最痛苦的莫过于爱上一个我鄙视的人,为此我鄙视我自己。
让我成为你的回忆。
……。
这部片子让我深入其中并且感到痛苦,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结局是最圆满的,所以当张学友唱到:宁可当初我没有遇到你,我是深有同感的。爱本身很沉重,况且是辜负的爱。
结局是开放式的结尾,陈科辛导演也说,他相信周迅还是跟张学友好了,因为他们虽然没有好的初衷但是也有感情,而且还有经济基础。
在网上搜了一些评论,说金城武代表“记住”,周迅代表“忘记”,张学友代表“嫉妒”。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诠释,现在我当老师后有了很多职业病,突出的表现就是喜欢总结个一二三。看这部片子我总结如下:
1、真正的爱是痛苦的宽容。
2、爱和人品好坏无关。
3、如果爱无法抉择,那么成为回忆吧――妈的,确实太痛苦了。
4、恨能释放爱,其实是暂时的――有一种东西确实能超越死亡,那还是爱。
这个观后感爱来爱去的太肉麻了:)。
下午搜到一篇博克,很有趣,说夫妻俩去看《如果爱》,回来妻子说:周迅有时候也很好看。老公说:金城武有时候也挺好看。
结论是:他们两好不好看要看运气了:)。
刚才不小心在电视上看到春春,赶上了一个尾巴我太郁闷了,电视这东西太不靠谱了。
一个台在放上海的国际模特大赛,老外模特长得一个模样,那身胚子太让我羡慕了,想到这辈子下辈子我的女儿的女儿也不定有指望长那么高我真是有点绝望。
又不小心进了中央六台,居然是张艺谋《千里单骑》的一个什么发布会,很隆重啊,虽然我赶上的又是一个尾巴――不过我觉得陈凯歌会很郁闷的。也许差之毫厘,但是隔之千里,现在好像网站上头条都换成《千里单骑》了,而这个成本要低很多呀。被动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做人难。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五
有些爱,当初你爱上的只是自已想像以为的对方,以为对方会是自已以为的哪个样子,待到时日慢慢远去,岁月慢慢浸蚀掉自已耐性忍性的时候,对方在你心里,在你眼里就开始变成所谓的负累和所谓的“无所谓”。其实只要认真的思考一下,这些都不是不无理由的,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从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的朋友圈子不同的生活习惯还有不同的社会经历突然一下子组合在一起,成为朝夕相见的一家人。之初因为好奇因为新鲜因为爱,对方在你眼里心里都是完美无缺贵若珍宝的宝贝。待到激情慢慢褪去,双方各自开始显露本性的时候,你终于发现,你爱的,其实只是你自已,你以为你会找到和你一模一样的伴侣,谁曾想到,她仍然保留了她本应有的性格,爱好,习惯……于是,摩擦问题矛盾应运而生,你开始不再爱—————那个没有变成你想要的爱人!
说他不自私吗?好像又没有理由说服自已,说他自私吗?好像又没有道理。人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哪怕是自私到极致的哪个人!只是,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不免为之感怀!
爱—————是理解,是包容,是接纳,是爱哪个有着完整的个性、人格、朋友圈子,有着独立性格的哪个人,你愿意接受他的一切好的,不好的,正确的,错误的东西,因为爱,你愿意去帮助他改变得更好,你愿意去和他一起分担他所有的忧愁苦闷,你愿意接受他不同于你的爱好习惯。同时,你也愿意把一切开心的快乐的烦恼的事情和他一同分享。
爱,如果远离了分享,双方各自怀着心事,没有沟通达不成共识,那出现问题也只待时间的长短而已。
当双方不沟通不体谅对方的时候,心里还能装得下爱吗?
当你看对方都“不顺眼”的时候,你心里还有爱吗?
当你看另外的人开始有感觉的时候,家里的,你还爱吗?
当你不愿意回家的时候,家里的,你还爱吗?
所以呀,相爱有风险,要爱,需谨慎!
那些正在爱的,想要爱的,打算爱的,要想好耶!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六
《懂得爱》这本书里有一个名词,给我很多思考:连接。理解你的命运,也是从这两个字开始。
我所理解的“连接”分三种:
1、非人的连接:将他人物化的连接。比如自恋者,他们失去了和自己的连接。
2、有限的连接:半人半物的连接。有时我们会和社会有很多连接,但和自己没有连接。比如高度社会化的人,在事业上非常成功的强人们,却很难在亲密关系中获得爱;或者相反,和自己有很多连接,却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比如很多艺术家、小说家。
3、全面的连接:人性的连接。我们可以共情自己,也可以共情他人;我们可以爱自己,也可以爱他人。两者是可以兼顾的。
不同的连接,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度是不一样的。
连接大于一切,是存在感的来源。
很多时候,我们是用一种更轻的痛苦,来替换更可怕的痛苦。
比如说,你从小就跟家里人吃臭豆腐,只有在这刺鼻的味道中,你才是你。而在一片香风中,你虽然感觉到非常美好,但你却不是你。
再比如,很多人想要给父母的幸福,却并不被父母认为是幸福。对父母来说,能吃一顿剩饭菜,就是一种幸福,做家务累到腰酸腿疼,就是一种幸福。这就是他们的存在感,这就是他们的连接。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总是要过一种悲惨的生活的原因。
只要向前走,总会有光亮的`。
如果说完全非人性的连接让一个人完全放弃了人世间的温暖的话,那么不连贯的、稀薄的温暖,会让人生活在绝望的希望之中。
曾经有来访者跟我说过:我的人生就像是一个永远走不到头的隧道,我一直都跟自己说,会有走到头的那一天的,会有光亮的,终于有一天,发现在这些隧道中还有其他朋友,我们互相安慰,这些都是我生命的烛光,虽然微弱,但起码让我觉得这样的夜路不再孤独。
这第二种连接——有限的连接,是有可能往全面的连接发展的,就像在山崖的石缝中生长的松树一样,虽然条件恶劣,但起码是有足够的土壤的。
这样的连接,世间罕有。因为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渴望着“物化”。
我们都希望自己做一个婴儿,让他人做父母,来照顾,来爱自己,而自己不愿意放弃梦幻。
梦幻总是会诱惑我们,让我们希望已经发生的,可以未曾发生;已经创伤的,未曾创伤;已经失去的,未曾失去。这样生命就会“完美”。因为这样的企图,我们就不会放弃恩怨,放弃痴恋,放弃对过去的念念不忘、对长大的心怀畏惧。
我们为什么会对自己的体验设置这样那样的标准和界限呢?
每一种界限和标准后面,其实都藏着一种恐惧。
我们害怕哀悼,害怕丧失,害怕“落棋不悔”,害怕除了和父母结怨以外的人生,我们不愿意看到在那些所谓的伤痛的日子里,我们的生命以痛苦的方式获得了哪些成长。
我们所有人都在努力寻找一种方式,中和生命中那些分裂的存在,我们以为我们可以超越一切,但其实这些都是冥冥之中宇宙之网的某个连接点。
当我们可以找到这样的连接的时候,我们就找到了根,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立体的存在。我们和自己连接,我们和原生家庭连接,我们和我们的民族发生连接,我们和整个人类的命运连接。
最终,我们是人类文明进化树上的一个点,由所不知名的宇宙规律所编织,我们顺应它,完成它,成为它,也就走完了皈依之路。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七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十分蛮横无理。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八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一篇感人的课文――《爱是什么》。
上完了课文,我反反复复地读了《爱是什么》,我不禁想起了爸爸关爱我的事来。
记得我刚上四年级的`时候,开学第一周,我感冒了,爸爸带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要住院治疗。”我听到这个消息就很伤心。我住院了,全家人就更忙了。妈妈忙着上班,妹妹要读书。就只有爸爸一个人照顾我。爸爸陪我住院时问我:“女儿,你想吃什么东西吗?”我想:爸爸一个人照顾我。我什么东西都不要。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可是,爸爸转身就出了病房走。一会儿,爸爸回来了。爸爸手里提着我喜欢吃的东西――臭豆腐。爸爸高兴地说:“女儿,快吃臭豆腐吧!”我感动得快要流泪了,于是大口大口地吃臭豆腐。
过了几天我的病就好了,真该歇歇爸爸对我的关照。
因此,从这篇课文,我懂得了,爱是一种看不见的东西――爱是亲人对自己的一种关心照顾。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十九
一天下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爱的教育》我的书,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书本,滋滋有味的看了起来,其中,我最爱看嫉妒和少年笔耕这两个故事。看了嫉妒这个故事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不要让嫉妒的进你的心胸,破坏你的内心,还要多欣赏别人的优点,向别人学习共同进步,当我读到少年笔耕这个故事时,我被主人公叙利亚的行为深深地感动了。
因为叙利亚的父亲是个铁路的`催工,家里还有好几个弟弟妹妹,他的父亲还要每天晚上抄写一些文件,非常辛苦,叙利亚怕父亲太累,所以,他趁十二点父亲睡着后,偷偷地把文件写了一半后才去睡,第二天,叙利亚在学习的时候,因为精神不佳所以被父亲斥责,他虽然很伤心、很委屈,但是,他还是继续为他的父亲默默地工作,直到一天,父亲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我觉得我应该向叙利亚学习他这种关爱父母的精神,为他们排忧解难。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二十
周末的晚上,一个人在家里,偶然翻了翻一本小杂志,有篇小文《爱》,题目好象是通俗了一些。可没看几行,便不能自禁。读书的绝妙境界总是在无意间来到,原来是张爱玲的作品。我便把阅读时的天马行空的感受写了下来。
“……那是她不过十五六岁,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读至此,就被这简简单单的文字吸引了,有一种只可意会的感觉胸中涌动,仿佛是有沧桑古意拂来:“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皎洁的月光,疏疏朗朗的镶嵌在桃树林荫里,偶尔一逢,“噢,你也在这里吗?”此情此景,一言一声,站了一会,虽是淡淡的感觉,而今读起,似乎是多么的`熟悉而令人心神荡漾。
后来,这女子被人拐买转卖,历尽人生坎坷风波。老了的时候,还常常说起,在那个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老妇人回忆的是那少年,不知道女作家此时思念的是谁?是那傻不愣瞪的少年,抑或是灿若桃花的女子?两者某种似有若无的联系。但一切只成了美好的回忆,沧桑与凄凉也如一丝一线,时断时续上来了。
人们都说,张爱玲的小说太沧桑太悲凉,其实她的散文又何尝不是呢?“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什么别的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这一次又略不同,沧桑中带了那么一点爱,空旷寂寥的感觉笼罩在周围了。原来爱是这般稍纵即逝,又亘古不变。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让自己感动而无以忘怀的书:《无声的爱》。文中的哑桥是个被遗弃的小孩,天生聋哑,在屈老仙人的帮助下,他懂得用手语交流,待人谦和,与同龄人邱菊花成为朋友,在总为小事插嘴的讨厌邻居金嫂扑火,抢救钱财时不幸受伤;为别人送亲自采的姜木子。他用爱帮助人,用行动保护每个人。
读到这儿,再想想自己,便十分羞愧,我会像哑桥般待人友善吗?我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穷苦的女孩,她只有一顶帽子一个面包一件外套一条打补丁的裙子。她每遇到一个苦孩子就把东西分给他,最后她只有一条裙子了,冻得蹲在地上,她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她便成了一位富人。生活中多少人是“慈善家",又有多少人是"受困者",有人掉进"泥潭",你是该在看热闹,还是该扶他一把呢?我来回答:扶!如果你帮了他,以后你有困难他也会帮你,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嘛!如果每个人都有爱,世界就没有战争、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只有和平、笑容和幸福。
在读《无声的爱》时,我仿佛置身于故事之中,在哑桥被误会时,我为他打报不平;在哑桥开心时,我也会有满足感;在哑桥唯一的亲人屈老仙人去世后,我悲伤、痛苦。。总之,我好似与书融为一体,我敬佩屈老仙人那种"只为人看病,不求他人财”的精神,我爱书中的好人:哑桥、菊花、邱糍粑、邱绣花也希望对好人有偏见的人能改邪归正,如:金嫂这个斤斤计较的人。
读简爱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刚上高三,《与爱同行》这本书就跟平时的书籍一样被发了下来。我本来以为这本书并没有什么特别平时看看就行,翻了几页后,里面那些感人肺腑的故事,让我继续看了下去。当我看完它时,才真正感慨爱原来无处不在,爱原来一直陪伴着我。
这本书里所讲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真实无欺,每一个主人公都是满怀着爱,去帮助、去报答、去关心,这些爱是无尽的,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这些爱值得我们所敬仰。
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爱只是昙花一现,有的爱可能是一生一世,有的爱只是默默;有的爱可能是清晰可见;有的爱只是虚渺,有的爱可能是大无边的......
有些爱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从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的生活习惯还有不同的社会,但一方有难,另一方就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些都是无需理由的。
是理解,是包容,是接纳,因为有爱,你愿意去理解包容他,你愿意去关心他,你愿意去帮助他改变得更好。
爱的方式多样,那就要看我们如何去传递。被爱的人如春,有爱的人如夏。
有一次,我乘公交车回家,车上有很多人,很挤,但我却抢到了一个坐位(我心里暗自高兴着)。我拿出mp3,听着音乐,好像周围什么事都与我无关。忽然,一个急刹车,车子狠狠地抖动了一下,使我的脑袋撞到了前一个车背上,这才使我注意到在我旁边站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刚才那个急刹车使她差一点滑倒,我的心中产生一个念头:把这个位子让给这位妇女。但是,这车上这么挤,站着可不是很难受吗?忽然又一个急刹车,这位阿姨抱着孩子扑在我身上。我毅然决定了,摘下mp3,站起身来,对那位阿姨说:“阿姨,您到我这儿来坐吧。”阿姨高兴的答谢着,脸上溢出了幸福的表情。而我呢,虽然站着很不舒服,拉着扶手,手很软,但是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久久没能平息。
可能大家都听说了从普通人成为英雄的人物――文花枝。她是湖南省湘潭新天地旅社的一名导游。20xx年8月28日下午,陕西省洛川县境内210国道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正前往延安的旅游车与一辆超速改道的货车迎面相撞,导致6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15人重伤,现场惨不忍睹!文花枝听到了大家的呻吟声,就不顾一切地安慰大家:“大家一定要坚持,等待救援,要活着出去!”当文花枝拼命地安慰他们时,却不知道自己的伤比他们还重。不久,救援队伍来了,当救援人员要先救她时,她却请求先救游客。最后,游客纷纷获救,她却因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而必须实施左腿高位截肢,当所有的人听到这个消息时,都被深深地震撼了!她献出了一份爱心,而得到无数人的爱心,由一个平凡的人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真可谓:枝折了,花儿仍然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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