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培养阅读兴趣和提高阅读理解能力的有效手段。那么我们如何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先通读整篇作品,并理解其主题和核心观点。其次,可以结合自己的经历和观点,表达对作品的评价和思考。可以通过描述自己的感受、分析作品中的人物、情节和意象等方式来展开。还可以引用作品中的经典语句,加深读者的共鸣。最后,要注意读后感的结构和逻辑,从整体上进行总结与概括,尽量避免流水账般的陈述,保持一定的写作风格和修辞技巧。以下是一些读者对这本书的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一
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很受感动。《母狼的智慧〉,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位老猎人与笔者聊起来“你看见过老狼带着小浪过冰河吗?”笔者回答道:“老狼一般会把小狼叼在嘴里。”“如果是一群小狼,老狼还会一只一只的叼过冰河吗?”笔者肯定的点点头。
“你错了。如果有一群小狼,老狼决不会一只只叼着它们过冰河,它怕在冰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发生意外。一次,我捡回一只野驴,那是被母狼活活咬死的野驴。母狼把野驴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细密的牙齿牢牢缝住创口,让他胀鼓鼓的`好似一个皮筏。它把5只小狼用那‘皮筏’安全的度过了正在解冻的冰河。”
“这只能算聪明的浪,智慧的狼在后面。”老猎人说,“有一次,我遇到一只带着4只小崽的母狼,它要照顾跟在身后的小狼,跑得不快。我追上去,母狼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跑。我很吃惊。通常,狼在危机时,会在草木茂盛出兜圈子,借助复杂地形迷惑猎人,然后司机逃脱。猎人一旦跑上坡顶,就一览无余,狼很艰难跑出人的视野。”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或许它真得昏了头。我这样想,跑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十分清楚,狼飞快的逃出了我的射程。我朝狼消失的地方愤怒的开了几枪,气呼呼的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那4只小狼到哪里去了呢?我决定返回那个沙丘看看。借着落日余晖,我突然看到一个隐蔽的凹陷处,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野驴粪,白气正从中冒出。我轻轻扒开,你猜我看到什么了?4只小狼。它们正在温暖的驴粪下均匀的呼吸,做着美梦。地上有狼的脚印,那只母狼实在是太聪明了,为了伪装,它全是倒着走的,那活干得极为精巧大白天竟然瞒过了我的眼睛。那一刻,我修的无地自容。我想到一个反败为胜的办法:躲在附近的树上,一定能再次发现那只母狼,到那时,我相信它走投无路,一定会死得很惨。可是看到那4只熟睡的小狼,那一刻我竟然连腿发软‘扑通’一声跪在它们面前。我选择了放弃。”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香童年。丁香木马》是由12个小散文组成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小散文是《哥哥在电梯里》。
这篇小散文讲的是小奕和他的小狗“哥哥”的故事。小奕原来是一个很开朗外向的男孩子,每天最喜欢在晚饭后和“哥哥”玩。
“哥哥”是小奕的小狗,它的眼睛“像玻璃球似的,很圆,深蓝色的,像海一样泛着粼粼波光。”小奕看见“哥哥”的眼睛总是会想起大海。“哥哥”这个名字是小奕叫出来的,“哥哥”买回来时小奕就管他叫“哥哥”。
可是有一天(星期三),“哥哥”掉进了电梯里。“哥哥”莫名其妙的`失踪使小奕得了失语症,一反常态,每天都安安静静的,爸爸妈妈买来别的宠物安慰小奕也没有用。7年后,小奕的父母在电视上看见一个叫“星期三”的男孩,小奕竟指着他说这就是他的哥哥。原来是因为“星期三”也有一双和“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
“星期三”的名字来源是因为他出生在星期三,一定是受了鲁滨逊“星期五”的启发。
小奕想:“哥哥”掉进电梯里的时间是星期三,“星期三”也是在同一天出生,那么就好说了,“哥哥”只是去另一个地方变成一个男孩了而已。
小奕想:假如他和“星期三”见了面,他不喊“星期三”的名字,就要喊他“哥哥”。想想看,一个14岁的孩子管一个7岁的孩子叫“哥哥”,多奇怪呀。
最后,小奕想着想着,笑出了声,对妈妈流利(注意这个词)地说:“妈,还不去做饭啊,我好饿啊。”就是这样的。
其实说实话,我看完这一篇后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其中包含着感动,泪水和另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当然,不是偷笑。不要觉得我写出来是要得罪别人,出冷门,我只是写出了我的真实感受。真实的感受跟假的吹捧是不一样的,假的吹捧只是照搬别人(大众)的想法,我不愿说假话。
总体来说,这篇故事感人归感人,带了科幻的感觉,各式各样的剧情联系在一起,变成了各式各样不知名的感受。这种感觉有点苦、酸酸的、有点甜、辣辣的、怪怪的,总之,还是讲不清楚。就像要解释“爱”这个字一样,说也说不清。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处处充满了书香:淡淡的、酸酸的、甜美的、浓厚的……不久,我便对它爱不释手。
书中,《油纸伞》、《载歌载舞》、《玉镯儿》三篇文章清晰地描述了故事中主人公那故乡的童年:享受着爱的奶奶、金妹令人可怜的遭遇等;《春桐秋景》让读者感受到春桐和秋景两个女孩的“沧桑感”……。
整本书的语言都是朴素的。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只有偶尔的细节描写时才会用上一两个。其余部分都是很平淡的,好像连我们小学生都可以写出来。虽然它的语言平淡、朴素,但是这反倒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景象展现在了我们眼前,令人赞叹不绝。
在所有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今天要写的作业》了。这篇文章说的是施诗与“冬瓜”之间纯净而又简单的友谊。施诗因为作业经常出错,“冬瓜”每天便秘密的从抽屉里塞给施诗一张“今天要写的作业”。“今天要写的作业”中详细地记了作业及老师的叮嘱,令施诗很是高兴。在后来的一次煤气中毒的事故中,“冬瓜”因未抢救过来而不能回来了,施诗便在阴影中不能自拔。后来,“今天要写的作业”竟奇迹般地出现了!这以后,施诗又重新快活起来。在毕业晚会结束后,施诗见到了“冬瓜”,并约定在天堂中相见。
我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这篇文章,每看一次就流一次泪。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他们的友谊如此深厚,哪怕是死亡都阻隔不了。
读完了《今天要写的`作业》,总觉得不满足。作者并没有告诉读者后来施诗和“冬瓜”怎么样儿了。于是,我会想:“如果‘冬瓜’没有离开施诗,故事会不会完美呢?那最后又会怎样呢?他们在天堂时又会发生什么事儿?”不过想归想,要想现在也不是个时候。
整本书阅读完毕。可总感觉有些结局来得太过仓促。例如《丁香木马》这篇文章。当“我”与江敏之产生友谊时,一场大火又让江敏之失踪,未免太让人觉得惋惜了。
不过,这本书也还是够有意思的。整本书都令我感受到了这样的情绪:淡淡的忧伤、浓厚的友谊、又酸又甜的开心。
正如书上所说:阅读一本美好的书,就是“幸福女神”向你发出一生的邀请……我想,我已经接到了“幸福女神”的邀请,成为一个幸福的人了。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四
寒假中大部分时间,都是《书香童年》在陪伴我,陪我一起度过这个无聊的寒假。一有时间,我就会把《属性童年》找来谈谈话,谈话的次数多了我对《书香童年》的理解也就深了。
《书香童年》这本书里有十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一篇《阅读提示》,是来教我们怎样去读,去思考,去感受这个部分的所有文章同时也让我们对这个部分的文章有更深的理解。
在这十个部分里,使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第一个部分《暴风雨中的伙伴》了,这个部分主要讲的就是关于人与自然、人与动物如何互相关爱、和谐相处、互为依存的散文故事。
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大自然比教育更有力量。与大自然交往,其实就是与名师交往。”还有一位文学家约翰格林在他的名作《早晨对一位儿童的邀请》里甚至认为,“只有大自然,才是一本最美丽的书”。是啊,亲亲大自然!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愿望啊!
《老人和狗》一文中,老人很快就要搬到老年公寓去住了,但是他又不放心阿黄,于是用圣诞老人的身份将阿黄送到了一户人家。当我看到“老人用湿冷的衣袖擦了擦眼睛,笑了。“这句话时,我无声的落泪了。
在《哭泣的昆虫》中,我被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的精神所感动了。
《暴风雨中的伙伴》一文中,我也明白了,懂得了,原来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原来动物也是人的知己!
这本《书香童年》,我已经读过、分析几遍了,虽然我没完全懂得里面的知识、道理,但我还是多多少少明白了一些道理,学到了一些知识。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五
《母狼》为作者作品自选集,所遴选的作品全部为动物小说,是作者在不同创作时期、具有不同写作风貌的代表作。其创作笔法客观冷静,不仅还原了蒙古游牧民族朴实原始的生活状态,而且对动物身上所蕴含的强大的原始生命力进行了不遗余力的赞美,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份无法割舍的情感描写得丝丝入扣,字里行间洋溢着对与生命的.尊重、凝视与关怀,具有相当的思想深度和情感力度。具备出版价值。
《母狼》这篇小说主要讲述武石因为被母狼叼走了给女儿喂奶的羊和母狼结仇。后来武石从陷阱里带走狼崽,母狼经常来看,于是武石补下天罗地网准备抓母狼,可是母狼却很机灵,并且抓走了武石的女儿。武石和婆姨都很担心女儿。武石迁怒于小狼崽,想杀掉它;可是婆姨阻止了,并对小狼崽非常好,嚼碎食物喂养狼崽。后来武石终于发现了小女儿,然后把狼崽放在狼窝前的悬崖诱捕母狼。最后,母狼叼着武石的小女儿来想交换狼崽。但是武石不死心,想杀死母狼。被逼到悬崖前无退路的母狼带着小狼崽面对武石;而最感人的一幕发生了,武石的女儿因为母狼的喂养竟然蹒跚着扑向母狼,小狼崽也向婆姨蹒跚跑来。
读了这篇文章,不禁感慨万分。在这个人与人、人与动物互不信任的年代,或许只有孩童最直接、最感人——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知恩图报。没有背叛,没有隔阂,相互之间只有最单纯最直接的感情。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六
一放暑假,我就迷上了一本书=====《书香童年》。它向我们讲述了儿童的天真无知,儿童的纯洁美丽,儿童的坚强无畏。有成功,还有失败,都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个外表渺小,内在庞大的身影。
一个男孩为了给心爱的妈妈买一束花,在寒冷的冬天寻找着身影,有一个充满爱心的花店老板帮助了男孩,男孩拿着那束圣洁美丽的玫瑰花,轻盈地离去。天空飘落着洁白的雪花,被拿这玫瑰花的男孩的炙热的心融化了,男孩的心温暖着人间,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天感觉到温暖。
一些年小的孩子趁大人不在家的时候,悄悄地蹬上自行车,虽然一次次跌倒,一次次失败,但他们没有害怕,没有半途而废,因为他们的那颗坚强的童心涌动着他们走向成功。
童心多好,多美好,多美丽,多漂亮。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七
《母狼》这篇小说主要讲述武石因为被母狼叼走了给女儿喂奶的羊和母狼结仇。后来武石从陷阱里带走狼崽,母狼经常来看,于是武石补下天罗地网准备抓母狼,可是母狼却很机灵,并且抓走了武石的女儿。武石和婆姨都很担心女儿。武石迁怒于小狼崽,想杀掉它;可是婆姨阻止了,并对小狼崽非常好,嚼碎食物喂养狼崽。后来武石终于发现了小女儿,然后把狼崽放在狼窝前的悬崖诱捕母狼。
最后,母狼叼着武石的小女儿来想交换狼崽。但是武石不死心,想杀死母狼。被逼到悬崖前无退路的母狼带着小狼崽面对武石;而最感人的一幕发生了,武石的女儿因为母狼的喂养竟然蹒跚着扑向母狼,小狼崽也向婆姨蹒跚跑来。
读了这篇文章,不禁感慨万分。在这个人与人、人与动物互不信任的年代,或许只有孩童最直接、最感人——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知恩图报。没有背叛,没有隔阂,相互之间只有最单纯最直接的感情。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八
一个暑假,我都静静地捧着这本书——《书香童年》。它讲述了一个个充满着童心的感人故事,有成功的喜悦,有失败的教训,有亲情的`感动,让我感受到了一颗颗童年的心。
童年的心是纯洁的。小男孩为了给亲爱的妈妈买一束花,而在寒冷的冬天努力寻找的身影。童心可以感动世界,可以融化冰冷。有着爱心的花店老板帮助了他,男孩拿着那束盛开的玫瑰花轻盈地离去。那天晚上,天空飘着洁白的雪花,正像男孩那颗纯洁的心,让我们在冬日里感受到人间的温暖。
童年的心是天真的。天真的孩子相信着圣诞老人的传说。他年年都执著地给圣诞老人写信,汇报一年来的收获和希冀。大人们为了让孩子开心,为了不打破孩子那颗天真的心,妆点起美丽的圣诞树,把自己扮成了圣诞老人,在平安夜里,悄悄地走进了孩子的房间......
童年的心有多高,在天真里,在纯洁里,在坚强中看童年……。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九
在这个寒假里,我就阅读了这样一本好书——《书香童年——童年的心有多高》。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大音乐家梅纽因与擦鞋童的故事。梅纽因去日本演出时,知道了有一个穷擦鞋童来看他的演出,他把自己最心爱的一把小提琴,送给了这个孩子,以表示对这个喜欢听他的琴声、热爱音乐的穷孩子的崇敬。
三十年后,梅纽因再一次来到日本演出。他在一家贫民救济院里,找到了那个已经长大了的孩子。他依然是那么贫穷不堪,但他像从前一样,仍然深深地热爱着音乐。当年小提琴家送给他的那把小提琴,一直紧紧地伴随在他的身边。
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有一颗伟大而充满柔情的心,要关爱、呵护身边的弱小者,让他们对这个世界仍然心存希望、期待和信念。
以后,我要永远关心周围的人,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处处充满了书香:淡淡的、酸酸的、甜美的、浓厚的……不久,我便对它爱不释手。
整本书的语言都是朴素的。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只有偶尔的细节描写时才会用上一两个。其余部分都是很平淡的,好像连我们小学生都可以写出来。虽然它的语言平淡、朴素,但是这反倒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景象展现在了我们眼前,令人赞叹不绝。
在所有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今天要写的作业》了。这篇文章说的是施诗与“冬瓜”之间纯净而又简单的友谊。施诗因为作业经常出错,“冬瓜”每天便秘密的从抽屉里塞给施诗一张“今天要写的作业”。“今天要写的作业”中详细地记了作业及老师的叮嘱,令施诗很是高兴。在后来的一次煤气中毒的事故中,“冬瓜”因未抢救过来而不能回来了,施诗便在阴影中不能自拔。后来,“今天要写的作业”竟奇迹般地出现了!这以后,施诗又重新快活起来。在毕业晚会结束后,施诗见到了“冬瓜”,并约定在天堂中相见。
我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这篇文章,每看一次就流一次泪。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他们的友谊如此深厚,哪怕是死亡都阻隔不了。
读完了《今天要写的作业》,总觉得不满足。作者并没有告诉读者后来施诗和“冬瓜”怎么样儿了。于是,我会想:“如果‘冬瓜’没有离开施诗,故事会不会完美呢?那最后又会怎样呢?他们在天堂时又会发生什么事儿?”不过想归想,要想现在也不是个时候。
整本书阅读完毕。可总感觉有些结局来得太过仓促。例如《丁香木马》这篇文章。当“我”与江敏之产生友谊时,一场大火又让江敏之失踪,未免太让人觉得惋惜了。
不过,这本书也还是够有意思的。整本书都令我感受到了这样的情绪:淡淡的忧伤、浓厚的友谊、又酸又甜的开心。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一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平凡的星期六下午,我翻开那红色的封面,目光凝聚在黑色的宋体字上,情绪也随着这本书潮起潮落。
第一章的第一个场景,就是阿廖沙的父亲躺在一间狭窄的房间里,他,已经没有生命了。当时,阿廖沙仅仅只有4岁,想一想,一个4岁的孩子,面对亲生父亲的死亡,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我想,那是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悲伤。不仅是这种悲伤,阿廖沙每天都遭受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尽管有外祖母的关爱与呵护,但这只是重重黑暗中的一个光点。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围绕着他;兄弟、夫妻常常为一些财产吵架、斗殴。有时候,我都在想,阿廖沙他有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一次,在这种黑暗愚昧的地方生活,犹如他的家庭一样,如果是我,说不定会忘记——怎样开心地笑。
相比起阿廖沙,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总是无忧无虑地玩耍,嬉戏。许多孩子的父母根本不舍得打他们,而他们,也从未尝到打的滋味,更想象不到被鞭子抽的感觉。我们天天都是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蜜罐里,与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尽管有时会有一些小困难,但这是人避免不了的。
但拥有这些,我们还不知足,天天想着要拥有最好的,最美的东西,现在一想,我们实在是太贪婪了。阿廖沙只有11岁,却能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中悄悄生存下去,不被外祖父,舅舅他们所沾染。而11岁的我们呢?只享受着父母的金钱和关爱,看一看,我们与阿廖沙的差别有多大。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二
白玉无瑕,在月光的衬托下,更加雪白纯净。丁立梅老师的作品就像那玉石一般精美无瑕。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家里所有的书不是学校要求读的,就是哥哥姐姐给的。学校要求读的只是看个大概,内容大部分都一掠而过,只是应付差事,考试的时候能蒙个大概意思就行;哥哥姐姐给的就是翻个几下,看个目录,有些连碰都没碰过,在家里摆着当装饰品,像古董一样存起来。
但是这本书却与众不同,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我妈妈给我买字典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拿起来看了下,结果妈妈告诉我,她不知不觉就看上瘾了。于是,她就把这本书买下来,回家之后就对这本书赞不绝口。我妈和我一样都不爱读书,她现在也不用上学,也没有人给她书,我的书她也不看,看的书比我都少,看见书就想睡觉,书对我妈妈来说就是一个催眠神器,一个个字眼就像蚂蚁一样在脑子里爬来爬去,搞得她头晕脑胀。
所以出于好奇,我翻开了这本书——《书香作伴》,一行行字映入眼帘,我竟不知不觉地着了迷。不知是我的见识太少,还是丁立梅老师的作品太好,我一时间竟找不出任何词语来形容它,简直是完美至极!
在“寂寞是安在人心底的弦”一文中,有句话是这样的“是像蛋一样的泪砸下来呀,大颗大颗的,你疼不疼?”这句话中丁立梅老师把泪比作成鸡蛋,用“砸”这个词来形容,充分体现出人物那入骨三分的痛,仿佛我也能感受到人物的伤心与悲痛,正如文中所说“眼睛突然酸涩起来,无来由的”。
在丁立梅老师的作品中,月亮是大而圆的;天地是阔大无边的;村庄是安静祥和的;小溪是奔腾不息的。
我终于知道不爱看书的妈妈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本书了。看完后,我发现,只有在书中才能找到安静和谐的世界,这之后,我又让我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书,从读完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决定发奋读书,提高写作水平,以丁立梅老师为榜样,让自己做得更好!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三
夕阳缓缓洒入书房,映照着书架上的本本好书,在宽宽的书脊上留下一丝光圈。那如油画般的色彩总是散发着诱惑,吸引我静下心,泡上一杯龙井,在萦绕的雾气间,与书香作伴。
《生命沙伐旅》,如一名富有哲理的向导,带给我从没有见过的风景。文中的杰克是一名爱冒险的行走旅行家,跟随着心的方向,他来到了万物苏醒、万物冥灭的地方——非洲;贡贝妈妈是一名行走一生,冷静而智慧的长者,回到非洲追随生命的脚步。就是这两位人物,带我走进了那片神秘而美丽的土地。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或喜、或悲:无论是杰克与地陪行走半个草原,只为见一眼非洲狮;还是杰克误入狮口,被非洲孩童救下;或是贡贝妈妈带着杰克看日出、观星座;又或是贡贝妈妈停下脚步等待灵魂,最终闭目于非洲草原。这一个个片段都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不仅为我开拓了视野,让我了解到非洲这片孕育万物的神美土地,看到了从未见过的自然景色,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真谛、爱情的坚贞、生命的稍纵即逝、万物的循环,以及为人处世、与人交往的智慧。这就是《生命沙伐旅》,让我忘我地沉浸在书香中感慨、叹惋、领悟。
《目送》,如一名安静智慧的人生导师,带给我人生的大智慧。龙应台的笔尖总是散发着淡淡幽香,一篇篇短小却富有哲理的文字总能让我陷入沉思,迷失在书香之中。“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它让我了解到寂寞的含义和人生寂寞的理所当然;“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的勇敢才真正拥有”,它让我学会独立,以及独自面对并解决困难的勇气;“他听着一个人听到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它让我学会感恩惜福,以及与父母沟通的重要性。《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成长,让我蜕变。
夕阳渐渐下沉,书脊上的光圈慢慢消散,龙井已经冷却,然而,书香依旧,书香依旧与我相伴。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四
天气晴朗,风和日丽。坐在阳光下品一杯热茶,读一本好书,是一件特别悠然的事情。就像《书香女人》里说的那样,女人是一本书,一本百看不厌的书。如果把成熟的.女人比喻成一本书,那一定是千锤百炼的精品文章。
著名诗人痖弦说过:“我心目中的女性形象是闻过书香鼻,吟过唐诗的嘴,看过字画的眼”。“兰心蕙质”是对喜欢读书女人的一种赞赏。读书对于女性是深度美容。书让女人宽容、博学、独立、多思。读书的女人充满智慧,美貌可以随时间流逝,但智慧却是越久越光彩照人。
在诗人痖弦心中的美丽的女性应是典雅、娴静、有修养、有格调的,浑身上下透着灵气、文气和雅气。而我心中的女人久如同《书香女人》中的描写,举止优雅、清新端庄。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说出来的话,写出来的文章,做出来的事,都可以让人刮目相看。渐渐忘记她的身材、她的脸蛋、她的年龄,默读她的才情、风韵、气质和智慧。就如同之前因为《中国诗词大会》而再度被人们熟知的董卿,既可以以节目主持人长袖善舞的职业能力应对场面,也可以以《中国诗词大会》参与人的身份轻车熟路地不断激活场面,从而使场面自始至终都沉浸在浓厚的古诗词文化氛围中。这就是我们重新认识的董卿;一个全新的文化的知性的董卿。这样的她是那么的美,美得像一首抒情诗!她,让我不经闭眼想象,想象《书香女人》中所描述的女子,在闲暇之余,泡一壶茶,捧一册书,任由茶和书交融的清幽之味窜入心扉,游走在优雅的文字之间,独留给我,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充满智慧。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对我像是探寻,像是关切,像是问候。这种美让人甘心如饴。
一个人,特别是女人,内在的东西是不可被淹没的,任何外在的美如果没有内在的气质加以修饰,都是不完美的,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一定要有好的气质余内涵。有人说女人就像一本书,具有外在美的女人,就像一个动人的故事,拿起来就想读,一目十行,故事完了,书也就完了。而有书香的女人,就像一篇好的散文,细细的研读,让人爱不释手,一次次的去回味,弥久留香。
“香水留不住容颜,读书足以让其驻足。”既然挡不住容颜的消逝,那就让我们做一名书香女人吧!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五
在这浩瀚的宇宙,我们如同星尘一般渺小,短暂的时光了却赋予了我们自由的灵魂,也许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却忽略了平淡的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有人觉得有钱有权就是一种幸福,有人觉的事业成功是种幸福,也有的人觉得柴米油盐是种幸福。幸福是什么?在我眼里,幸福不是一叠厚厚的钞票,一件华丽无比的衣裳;也不是遮掩痛苦的工具,贪图片刻欢娱的美酒。幸福,应该是心灵深处微妙的感受,是一个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幸福的诠释只是自己的体会。爱情的幸福:幸福和爱相伴相生,幸福的获得离不开爱的施舍。在给予中获得幸福,在爱人时被人所爱。唯有懂得施予,才会有获得,才能真正领略幸福的真谛。这是我真心喜欢的一句名言。好比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有人觉得不合适,但是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两个人在时光的面前,爱情就是一场持久的马拉松,终点就是幸福。爱是包容而不是放纵,爱是关怀而不是宠爱,爱是相互交融而不是单相思,爱是百味而不全是甜蜜,爱是一辈子的事!某一天你我暮年,静坐庭前,赏花落,笑谈浮生流年。今夕隔世百年一眼,相携而过,才知姹紫嫣红早已看遍。如同这美丽的诗句,等待迟暮之年还能有如此的感慨。真正的爱情是包容、尊重、理解,最终能相守一辈子。
给予的幸福:可能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段经历,每当出门外出的时候或要干了什么事情,母亲千叮咛万嘱咐的交代,我们还嫌其啰嗦、唠叨。可是自己做了母亲以后却理解了她的心情,孩子在母亲的眼里就是孩子,也许到七老八十的时候还会替他考虑周全。在这世界没有人比父母的爱更伟大无私,他们不求回报的付出只是为了孩子生活的更好。有时付出也是种幸福。
主耶稣说过:“施比授更有福”。在如今的的社会,在马路上摔倒了都没有人敢扶,是否还能有颗感恩的心,还能做到给予需要的人帮助。有一次在回家火车上旅途中有一位中年妇女背着一个背包,怀里抱着一个孩子,看到那熟睡的小脸,不知是不是自己也母亲的原因心中涌出一阵心疼,毫不犹豫的站起来给她让了位子。让孩子睡在座位上,孩子的奶奶不断的感谢。不知怎么了看到孩子舒服的睡着,一边站着的我突然觉得给予需要的帮助时心中是那么的暖暖的。如果人与人点多感恩、会不会少点冷漠。朱子治家格言上说过: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物力维艰。目地就是要让我们懂得感恩和节俭。时时怀着感恩的心是一种善良的美德,也是一个做人的基本条件。知足的人都懂得感恩。
有了生命,就已经站在幸福的最高处了。所以说活着就是幸福。身边的人健康、平安、快乐的活着就是幸福。除了这么提醒自己,你还必须学会爱,学会勤奋,学会坚忍。这样,你就会在原本幸福的屋顶上,获得更多的幸福。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六
一本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也能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品味书香》带我走进了书香浓郁,芳香四溢的世界,那个世界纯洁无暇,令人回味书韵中写到:“朋友不是书,书却是朋友。”的确,书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我们热爱书,我们敬爱书。有人说:“读书有益,也可能有害。而不读书则是绝对有害。我是非常赞同的,《品味书香》使我对书有了新的想法,它不但是一位老师,还是我们的朋友。从《书之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书是多么重要。赫尔岑说过:“人类全部生活都依次在书本中留下印记。种族、人群、国家消逝了,书却依然存在。”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不再是不懂事的小孩,而变成了成熟、多愁善感的少女,《品味书香》使书香浓郁荡漾在我们的心头上。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七
每每忆及童年时代,那些繁琐的事件如同浮萍一样随波飞逝。留下的几乎只有关于书的回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山有路勤为径”……这些关于书的名言太多了。总而言之,这几年我读过的书,也算不少。
我最初开始认字的年龄大概是两岁,那时正是我呀呀学语的时候,爸爸妈妈的教我学会了就象“工”“人”“厂”“一、二、三、四、五、六、七”等较为简单的字。然后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本小人书吃力地读起来,不认识的字就只读半边,比如把“厨房”念成“厂房”,把“学会”念成“学人”啦……后来,我不认的字就去咿咿呀呀地问爸爸妈妈。当我到五岁的时候,就基本上能读懂小人书了。
到我七岁时,便再也不能满足于那些图多字少的小人书了,我要读文字书!当时词汇已较丰富的我踏进了书店里——这里也是我的第二个学校,捧起了一本《外国童话》,虽然打开书本,便有许多生字词句涌进眼里,但我差不多都能结结巴巴地读通。对里面的人物啊、事件啊也就略懂一二,后来我学会了查字典,书里的生字词就再也难不到我了,七岁半时,已经“满腹经纶”的我在一时莫名其妙的冲动下,写了一篇大约300字的“文章”,但却花了我几个小时,虽然这篇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的文章有些搞笑,但却是我呕心沥血的“著作”。
八岁时,爸爸开始让我抄写书上的优美文章和段落,我当时满腹狐疑:为什么要让我抄写这些呢?于是我抄写几乎两年的书,从书中汲取了不少“营养”。当我从二年级起老师开始要求写作文时,无论是写景,写物,还是写人,写事,只要一拿起笔,滚滚的思绪就充溢在脑海里,平时书上写的好词好句在一瞬间全迸发出来。因此我也受过不少老师的好评。这时,我才明白爸爸的良苦用心。
在我十岁时,便经常去书店淘回大量课外读物,硕大的书柜里塞得都装满满的。现在,我较喜欢读散文和小说,偶尔还品鉴品鉴那些写得优雅的诗集啦。从沙发上、床上、立柜上、餐桌上,甚至马桶边堆放的书可以知道,看书确实成了我茶余饭后的必做之事,现在书就理所当然成了我时刻不离的`好朋友。记得有一次去一个地方游玩,忘记带书了,那天我没有带书,感觉一点都不好玩,那晚我连觉都没有睡好。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对我终身受益匪浅的至理名言。的确,书籍是我步入知识殿堂里的阶梯,书籍又像我童年路上的基石,为我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八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我看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在人间》这一章后,非常深切的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不幸。
那是在高尔基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外祖父也在家道中落。他无法再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
当高尔基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终于结识了正直的厨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的帮助下,在书籍的帮助下,小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正是这些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于是,在五年以后,高尔基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娱乐产品一大堆,还时不时的抱怨,抱怨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童年时光吧!
和家人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否挑三拣四?我们不贫不富,和高尔基比,大家幸福多了!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他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
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扮引来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在穿。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书沈思,不禁思绪千万。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值得回忆的,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也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部曲之中的一部,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寥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贫困潦倒,11岁的他被外公赶出家门,开始了到社会上谋生……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16岁时,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丰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不仅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俄国劳动人民经过艰苦复杂的磨练后走向新生活道路的艺术典型。
我们和高尔基比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
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跟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家。他外公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陌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地打工了,外婆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生活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
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认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
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气愤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苦难其实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十九
徐坤用娓娓道来的话语让我重新审视了该怎样做女人。女人和香,想来终是有些香艳。可是所谓书香确是在这香艳中全是一泓清泉。
很久以来,我已摈弃书本,成日忙于工作、代娃,偶有时间都是淘宝或看看什么穿越小说,美其名曰调节情绪。其实之后,那种迷失自己的无力感才让人后怕。觉得该做点有意义的事,结果变成了浪费时间,一时间愧疚、纠结拧成一股绳缚住了我的灵魂。
女人读书不是非要求个红袖添香,但总要能温暖内心。其实不论什么书,能够帮我们解除工作、生活、内心的困惑就是好书。就像《闻书香识女人》能够让我反思,深入思考我该怎样做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自己。当然徐坤提倡的女性“读大师吟经典”对我而言过于局限。即使非大师非经典,知道读了能让我更深刻的了解自己,完善自己我觉得就行。希望以后,我们能多读书,读自己喜爱的书,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书香童年读后感篇二十
啊,祖国,我的母亲,在欢庆您诞辰60周年之季,我热血沸腾,思绪澎湃。我们有多少贴心的话儿要对您讲,有多少赞美的歌儿对您歌唱。60年,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只是弹指一挥间,然而,伟大的祖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处是日新月异的创造。到处是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建设的洪流。我仿佛看见南湖的红船沐浴着太阳的金辉,向今天驶来。井冈山的红旗,杜鹃笑靥和映山红的壮美像的红霞款款飘来。宝塔山的热风,延河水的激浪,青纱帐的故事挟着黄河的琼浆,孕育了千万英雄的儿女。
就如从小就乐于助人的雷锋吧,他无时无刻的替我们这些老百姓照想,为了我们他献出了22岁的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让我们回忆一下雷锋的应英勇事迹吧!
从一九六一年开始,雷锋经常应邀去外地作报告,他出差机会多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就多了,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干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抖,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因为他是我们的好榜样!
亲爱的祖国,五千年的蕴涵和积淀,五十三年的扬弃和继承,一个东方巨人到了可以说“不!”可以发言的时候。您聚集当今世界上最多最广最大的人气和景气,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和平与发展是您热切表达的心声!您不卑不亢不躁不惊,以坦荡豁达和深邃、闲静,阔步在新世纪的黎明!在“十六大”的东风劲吹中,新一代的中国领导人正继往开来带领着中华民族走向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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