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市买卖合同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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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天津市买卖合同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7 14:41:05     小编:字海

合同的签署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合法性原则。在签署合同前,要确保对合同条款充分理解并咨询法律意见。以下是一些行业标准的合同样本,包括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新城村新农村别墅楼,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房说明。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新城戏楼向北约400米处)。

2、该房屋整楼共六户两层从南向北,呈一字排开,从南向北,第一户为__号,以此类推,乙方向甲方购买从南向北第___户,楼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3、该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带前院后院,大门朝西落地式,房屋共二层带阳台,左右边隔墙与他人共用。

4、房屋总占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前院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后院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用自有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三条:产权范围。

1、该房屋产权范围包括前后院,户与户以隔墙为界,前院以透视墙外米处至房屋前外墙为界;后院以该房屋后外墙向后(东)___米。其中公用面积至后墙向西___米处。

2、该交易房屋使用的土地为新城村村委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乙方购买后可以长期占有、使用及转让。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乙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甲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甲方保证并承诺如下:甲方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房屋售予乙方,对此不反悔;而且保证该房屋质量符合居住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

3、该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该房屋售予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

4、甲方承诺该房屋不存在抵押、偿债、转让等纠纷问题。

5、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7、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居住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应按市场评估价格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及财产损失。

8、甲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为乙方完成《庄基证》的办理,该笔费用已包含在购房款中,由甲方承担,乙方只需承担庄基证的工本费用。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其他:另附别墅楼平面图一份。

新城村支书(签印):_______________。

新城村主任(签印):_______________。

新城二组队长(签印):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字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

银行帐号为: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寂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和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______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 ),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______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房: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手印)。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  )。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六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商品房市场秩序,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的质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建设、交付使用、销售及相关管理活动。已经出售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再上市的交易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商品房建设应当规范设计,科学施工,严格验收,保证质量。

商品房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商品房建设和交付使用管理工作。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房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商品房建设和交付使用。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品房,应当依法取得开发资质,遵守法定开发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按期交付合格商品房。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品房,应当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十的项目资本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时,应当提供商品房项目资本金证明。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经批准后,资本金应当用于本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品房项目资本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商品房开发建设应当进行分阶段验收。商品房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在各阶段完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施工和进行竣工验收。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配套工程建设合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验收。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自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配套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配套证明。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住宅商品房,必须在领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竣工验收报告;。

(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配套证明;。

(四)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按幢发放。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应当说明商品房的承重结构、管线部位、不得拆改部位、承重荷载和其他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应当自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交付购房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

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和土地使用权登记。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给予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五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条例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经完成所有权初始登记和取得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按幢发放。商品房销售完毕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二)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有已经备案的物业管理方案或者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五)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达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程形象部位;。

(六)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七)商品房销售方案。

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已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已经取得销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整体转让的,双方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并且通知购房人。转让人对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已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并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商品房的名称、坐落地点、范围和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之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四)出售已经设定抵押的商品房,应当书面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书面告知购房人。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时,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向购房人明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委托书。不得代理销售无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或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与购房人订立书面形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可以采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其中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还应当按照规定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委托代理人的名称;。

(二)商品房项目的名称、地点、楼号、房号;。

(三)标有国际通用坐标的房屋平面图;。

(四)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五)商品房的共用设施和设备;。

(六)商品房的质量标准、装饰装修标准和室内设备;。

(七)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八)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和总价款;。

(九)付款方式和时间;。

(十)商品房面积误差处理方式;。

(十一)房屋设计、环境布局和设计、环境变更约定;。

(十二)争议处理方式;。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售楼说明书,经双方约定,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售楼说明书应当包括位置图示、布局图、平面图、装修、公用设施、交付使用日期、物业管理方案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预售商品房不适用按套(单元)计价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六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未作约定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购房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购房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购房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购房人,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第二十八条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订立日期,购房人交付定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期订立合同的,应当向购房人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不按期订立合同的,购房人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在约定订立合同的日期内,双方就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返还定金。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应当在变更前征得购房人的书面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征得购房人书面同意而变更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退还购房人已付商品房房价款和利息,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商品房广告。

第三十条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地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证号。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明示代理销售机构。

第三十一条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关于商品房的名称、坐落地点、结构、房型、朝向、面积、装修、设备、质量、供热、供气、供水、供电、排水、配套设施以及环境等内容的表示、图示,应当真实、准确、清楚。

对商品房销售广告中明示的事项,购房人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出约定。

第三十二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对内容不真实或者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五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三条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结构安全质量有争议的,一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商品房有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没有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购房人承担。

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能安全使用的,购房人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保修期限内,商品房存在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勘察、维修;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维修造成损坏的修复费用、误工损失和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购房人提出要求的,由以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一)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三)因商品房价格和收费问题发生的争议,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因商品房规划问题发生的争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五)因商品房广告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接受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就商品房争议问题进行的询问和调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商品房争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其中受理的商品房争议涉及应当由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受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移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的事项,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收不合格而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而将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期勘察、维修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销售给他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购房款,并处以商品房售价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按期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配套证明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销售许可或者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未按期核发、拒不核发许可证或者进行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商品房建设、销售和交付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rmb: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

四、房屋支付:__________。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5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八

出卖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就权利与义务等细节达成如下共识,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甲乙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议定房屋价款(包含附属设备的共有权)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天内,将房屋所有钥匙、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签字按印后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自此房产转移成立完毕,其房屋产权便归乙方所有,乙方对原土地证所登记范围土地面积东户所占的土地拥有单独的使用权。

五、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相关材料。如需要甲方出面协助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积极协助。

六、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以及因卖房产所产生的所得税,概由甲方负责。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乙方实际居住该房屋后,双方都应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邻里互敬,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楼道及院落卫生。

八、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售前所有权归甲方,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甲方如不清理,自愿支付给乙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房屋所在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地号________)持有人、其承受人和共同筹资出钱承建楼房所有人都同意永久出售该楼房给乙方,永不反悔,否则,若甲方内部出现分歧,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若遇老小区改造或国家征用土地,楼房确须拆迁时,所给予的拆迁补偿,应按乙方购买楼房所占总建筑面积的份额的实占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均无异意,永不反悔。

十二、若遇国家对水、电、气等进行改造时,甲方应优先给予协助,并有义务理顺与四邻的关系。

十三、国家若对新建民房的建筑面积进行重新测量核实时,乙方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国家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即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的户主名称应为乙方)费用自理,甲方决无异意,并有义务积极主动配合。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无论遇到任何情况,绝不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购房总价值的20%违约金。

十五、乙方居住后,电费、卫生费自理,水、公共照明电费均摊。

十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七、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印后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见证人(签字、手印):。

本协议签订地: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九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双方合作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除非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十天内单方面提出延长合同合作的请求,经另一方同意,可以续签本《饲料买卖合同》。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第三条标的、数量、价款。

以上价格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上表格行数不足时可另附表)。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以电话加短信(或传真)_________,运费由__甲方__方承担。

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第五条验收1.验收方式。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其他验收方式。2.验收内容。

1)饲料是否符合第一条约定。

2)饲料产品包装贴有标签或者附具说明书。

3)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产品登记证号或者产品临时登记证号、产品生产许可证号或者产品生产批准文件号。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饲料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甲方交货后,乙方应于当日支付价款应于第二次进货时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以及添加非法添加剂。

3)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饲料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在乙方违背本合同即违法经营、制假、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合同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饲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更换、退货。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饲料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饲料质量争议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

居间方(名称):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一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添加剂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饲料添加剂基本情况。

种类。

产品许可情况。

产品。

名称。

商标。

包装。

规格。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生产。

许可。

证号。

批准。

文号。

执行。

标准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可另附表。)。

第二条质量要求。

1.饲料添加剂产品不得使假、掺杂,符合产品标签的质量指标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安全卫生要求,绝不含有违禁添加物质。

2.其他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开具销售凭证。

(2)签约后在签约地点以现金支付,甲方给乙方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货给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运费由_____方承担。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1.甲方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规范的产品标签。

2.乙方应核对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清点数量。

第五条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饲料添加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或产品中含有违禁添加物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螃蟹饲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螃蟹饲料总价___________元。

二、乙方提货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所供螃蟹饲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如乙方在螃蟹饲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五、履行地点和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六、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______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活动。

1.房产出卖2.房产购买。

第二条房产情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外环线以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所在层__________。

权属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方式__________,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一。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__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三。

第三条房产价款、其他价款。

房产价款为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其他价款为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

第四条中介服务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中介服务报酬。

3.甲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义务。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出卖的,应如实告知乙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

第七条乙方义务。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产购买的,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房产相关情况,提供房屋平面图。

第八条违约责任。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房产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附件二:房产相关设施及房屋平面图。

附件三:房产抵押、租赁情况。

附件四:补充合同。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处于住宅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____市____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标的物建设费用为元平方米;承包方式为方式。

第二条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标的物主体结构为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标的物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________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标的物楼道、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标的物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至一层地面),甲方支付元;工程建设之一半,甲方支付元;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元(乙方保证每个阶段付款前,已进行的工程建设均符合住宅房屋建设安全性要求及行业标准)。此外,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________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余款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添加剂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饲料添加剂基本情况。

种类。

产品许可情况。

产品。

名称。

商标。

包装。

规格。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生产。

许可。

证号。

批准。

文号。

执行。

标准。

合计人民币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

1.饲料添加剂产品不得使假、掺杂,符合产品标签的质量指标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安全卫生要求,绝不含有违禁添加物质。

2.其他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开具销售凭证。

签约后在签约地点以现金支付,甲方给乙方开具销售凭证。

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货给___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运费由_____方承担。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提货。

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1.甲方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规范的产品标签。

2.乙方应核对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清点数量。

第五条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饲料添加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或产品中含有违禁添加物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买卖合同篇十六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母猪配合饲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饲料基本情况。

(企业证号包括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饲料卫生合格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准入文号包括产品批准文号、进口产品登记证号。不够可另附表。)。

第二条质量要求。

1.饲料产品不得使假、掺杂,符合饲料标签的质量指标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安全卫生要求,绝不含有违禁添加物质。

2.其他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开具销售凭证。

(2)签约后在签约地点以现金支付,甲方给乙方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货给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方承担。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

1.甲方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规范的产品标签。

2.乙方应核对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清点数量。

第五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或产品中含有违禁添加物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物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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