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者一句名言后,对自己产生的思考和感悟进行总结和表述的一种文字形式。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思想,也可以帮助我们思考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在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的心路历程。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独立思考,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读后感可以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涵和意义。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的热爱,让我们更加积极地阅读。读完一本好书后,写一篇读后感能够让我更好地消化书中的知识和思想。4.读后感的语言要朴素自然,表达要准确清晰,用词要恰当得体。以下是一些具有启示性和思考价值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一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诱惑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诱惑,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二
读一本好书就像结交一个知识渊博的好朋友。当我孤独的时候,它让我感到充实和困惑。这是它引导我前进的方向标。当我悲观的时候,它让我的信心倍增!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几个不同的故事,包括项链、西蒙的父亲、伞……它表达了对旧世纪的残酷和遗憾,告诉人们必须展示他们的生活价值,否则你一文不值,优越的人总是稍微好一点,也显示了现在购买社会的残酷,否则,你每天都会被高层侮辱和欺负,这是发人深省的。
以西蒙爸爸为例!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叫西蒙的孩子的故事。因为父母离婚,他们每天都和母亲住在一起。一年级的.第一天,大家都看到了他,知道西蒙没有父亲,就用这个笑柄嘲笑别人,不顾别人的感受。另外,因为家里穷,同学们看不起他,说他是个野孩子。他对此很难过,可谓悲愤交加。根据自己的观察,一个叫罗伯特的人非常爱西蒙。他们非常感动,然后他们三个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那时起,西蒙就没有被同学们看不起,因为他贫穷,没有父亲。
然而,当他们发现余勒不仅没有成为富人,而且成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庸俗面孔暴露了出来。就连善良的约瑟夫也因为同情给了余勒十个铜而被克拉丽丝骂:“你疯了!拿十个铜……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了于勒。
这面镜子有多清晰透彻!它展现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和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一个世纪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如何?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孩子在美国拿了1万美元,把它还给了主人。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三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经典小说,我教了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紧扣三要素展开:情节,环境,人物。概括故事情节,了解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恰到好处的自然环境烘托,感受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
看余映潮教师《致语文教师》中有一个对于《说“屏”》一课的创新构思:以“假如没有这一段……”为开头,结合资料谈谈这样删减对于文本的影响。我从中得到了启发。我把《我的叔叔于勒》的前两段删去,让学生谈谈“如果没有这两段”,之后会对文本产生怎样的影响。
先展示一下这两个自然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十分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我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试分析一下这两个段落,“我”家经济拮据,全家人都痛苦不堪。虽然爸爸每一天工作到很晚,可是挣的钱仅仅够生活罢了!母亲为拮据的生活而痛苦,也为生计不得不斤斤计较,有人请吃饭不从敢答应,两个女儿的长袍是自我做的,买不起啊,生活用品都是拍卖的底货等等。这个家庭是在贫困线上苦苦挣扎的。
删去之后,会有哪些变化学生的预习十分深刻,也很全面,所以我听到了这些回答:
“删去前两段,我们就不能了解这个家庭的处境,针对他们痛恨‘无赖于勒’和盼望‘有本事的于勒’的强烈情感理解就不够透彻了。”
“没有这两段,我们就不能理解后文讲的为什么二姐的婚事会和于勒的来信有关。”
“删去这两段,我们只能够读出菲利普夫妇的尖酸、自私、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等低劣的品质,而不能够体会他们的无奈、痛苦和艰难。这样评价人物是不科学的。”
的确,学生在删减段落之后,纵观全文的变化,其实是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文本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也对于人物有更全面的评价。课堂上,学生的学习进取性大大提升,对于文章的资料、中心、人物、作者的创作目的有了更主动、更深入的探究。效果比起以往的教学好了很多。
以往很多语文教师包括我,引领学生续写本文一般都是从尾端开始的:“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展开合理的想像,想像一下围绕于勒的变化,菲利普一家又会发生怎样的矛盾冲突呢经过用心阅读,合梦想像,学生能够写出文本后面的变化:一是全家人很愤怒,对于勒咒骂不止,生活陷入更拮据的境地;二是于勒富贵归来,原先船上卖牡蛎只是对于“我”家人的一个考验;三是姐姐的婚事告吹,一家人对于勒恨之入骨。
教了很多遍这篇小说之后,我总觉得续写还是缺了点贴近菲利普一家人当时最真实感受的东西,我需要一个新的突破,我换了一个续写位置,介于倒数第二段与尾段之间来续写。很多学生能够写出来一家人在哲尔赛岛的不愉快的经历,并且能够写出不一样人的不一样感受:菲利普夫妇恼羞成怒,还要避开女婿,怕女婿明白;大姐二姐的心里也蒙上了一层阴影;若瑟夫心境难以平静,为着自我的亲叔叔,父亲的亲弟弟而难过不已,等等。
相比于尾段之后的续写,我这样介于最终两段之间的续写改革,更能够立足于文章主人公当时当地的心境和正常反应,更有生活气息,更能够让人感受到菲利普夫妇的失望,还有他们的儿子若瑟夫的纯洁和富于同情心。
学生的仿写:我们登上了哲尔赛岛,那里风景宜人,可是我的内心却十沉重,走在后面的父母神色有些忧郁,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一旁的二位姐姐正和二姐夫欢快地交谈着什么。
二姐夫似乎最终意识到了父母的神情有些不太对,便有些担忧地走到她们面前说:“哦,我的岳父岳母,你们是身体不舒服吗要真是这样,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们就仅有回去了。”母亲听后有些慌张,赶紧说:“不,我们不碍事的,或许……我们只是有点晕船。对,就是这样,可能……我们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二姐夫之后说:“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明天再去游玩吧。”
等他走后,父亲冲着母亲低声地说:“你瞧,他肯定是起疑了,我们可不能再让咱们的女婿看出点什么了。”母亲愤恨地说:“他就是个无赖,流氓。我早就明白的,他这个贼,永远都不会改掉那恶心的本性。”
那里的风景的确很美,可是我却无心观赏,因为我的内心被一个满面愁容,满手皱痕,又老又狼狈的人给占满了。两位姐姐和二姐夫有说有笑,似乎很享受那里的时光。另一边,父亲和母亲也正漫不经心地说着些什么,我明白,他们的心早已经不在那里了,但碍于二姐夫,不得不说一点什么。
我们在哲尔赛岛停留了几日,最终到了回去的时候。二位姐姐正在欢快地交谈着这次的经历,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我的父母却皱着眉,好像在想着些什么。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三、深入分析:为什么菲利普夫妇和若瑟夫眼睛看到的于勒不一样。
在这一次的《我的叔叔于勒》一课的教学中,我运用比较的方法,发现了一个新的突破点:菲利普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若瑟夫眼中的于勒是不一样的。请看,小孩子菲利普应对他的叔叔于勒的时候,文中有这样的讲述:
我也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若瑟夫能够看到叔叔于勒的穷困潦倒和他的悲惨境况,并且为之而自责,也批评父母的冷漠,还有他善良的实际行动:给了他10个铜子的消费。而若瑟夫的父母——于勒的哥嫂——菲利普夫妇,他们只是在担心并一点点去验证这是不是就是他们日思夜想的发了横财的于勒。在确定这就是于勒,破产了的于勒的时候,他们恼羞成怒,避之唯恐不及。
再次教学《我的叔叔于勒》,创新一种开头方式,更换一个续写的位置,发现一个鲜明比较,我的课堂更多了几分活力与思考,师生的教与学都很受益。
总之,每教学一课,都尽可能多一些琢磨,少一些敷衍;多一些深刻,少一些肤浅;多一些创新,少一些固守。教师会有更高的提升和更快的发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会大有收获。为了师生教与学的幸福感提升,收获倍增,我愿意深入思考,精心钻研,使自我的课堂成为师生成长的乐园。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四
《我叔叔于勒》主要说:他本来是个“花花公子”,后来被送到美国。后来他发财了,我们期待他回家,但他在游轮上相遇了。他很沮丧,全家人都忽略了他。
虽然这部小说看似普通,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简单,却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在这篇文章中却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这篇文章真的写出了人类因为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悲剧。但作者“我”的一双青春纯洁的眼睛;真正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界人情,读起来让人觉得真实、生动、悲伤。
作者的结局非常有趣。他不仅写了小说的结尾,还简要地批评了当时的世界。虽然小说很容易理解,但作者用这个小故事揭露了当时的世界,这让我钦佩,这也让我觉得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它可能是另一个结局。
事实上,我认为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没有钱,你可以挣钱。如果你的家人没有,你就再也不会有了。但我们总是固执地认为,只有赚足够的钱才能让家人幸福,但什么时候才能赚足够的.钱呢?要知道欲望永远不会停止,也许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我们才会有一点意识,也许有些人会感到羞愧,有些人会立即醒来,也许有些人会不在乎……要知道金钱和权利只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但也许下一秒是别人的。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五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六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篇名为《我叔叔于勒》的文章,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很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过着艰苦的生活,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我”的二姐即将结婚。二姐结婚前,“我”全家去岛上旅游。在岛上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很多人都买了,父亲带姐姐去吃牡蛎。父亲走到他的摊位前,不小心发现他是于勒。父亲问船长情景,进一步证明卖牡蛎的人是自己的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凌乱,身体脏兮兮的。他还很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他的父母害怕他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他的`父母和姐妹都避开了,不愿意和他说话。
我觉得文章里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合适,但是他做的牡蛎很好吃。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他愿意把牡蛎做得好吃又便宜。
我们应该努力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不应该看不起穷人,应该无私地帮助他们,不求回报。只有这样,世界才能成为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七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八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有一段时间我以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透过菲利普一家由原先厌恶、怨恨于勒,到之后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有成为富翁。
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
《我的叔叔于勒》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比较,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好处,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就应透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
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九
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光了哥哥菲利普应得的遗产,因而被视为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后来,据说他在那里做了生意赚了钱,并给菲利普夫妇去信说,打算发了财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于是,又被哥哥一家看作全家的”希望和福音“,但于勒在美洲阔了一阵,又再次潦倒,沦落成为一个穷光蛋,被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靠卖牡蛎过日子,他又重新被哥哥一家弃之门外。
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变本加厉。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亲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来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沦落人性吧!那要看我们怎样去看待金钱了!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
我想,当今社会的我们就应该相互关爱,互相关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一是人们众所周知的做法。比如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全国人民踊跃帮助,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党国务院还派专人向灾区派发物资,并帮助当地灾民重建家园。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很多人自愿去当自愿者,他们没有一分酬劳,甚至自己的衣食住行都要自费,在这种情况下,都还踊跃报名。其中,令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陈光标在自己死后,把自己所有的家产全部捐出,这是多么高尚的道德啊。
面对金钱的诱惑,某些人可以放弃一切,这,就是人心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的一个污点,这就是人心的丑恶。血溶于水都能破灭,亲情,友情,对社会的感情还会有吗?人们啊,醒悟吧,珍惜所有的情感,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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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
今年暑假中,我无意中瞥见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光是看这本书的名字便觉得这本书相当的幼稚,也正因为如此,以往虽然多次见到这本书,却从来没有认真的读过。
作为高中生,我认为我应当不再接触这种好似童话般的书了,可不知为什么,我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读它。
于是怀着种种不协调感,我读完了它。原来,真的不幼稚……。
书中,有一名名叫茱迪的女孩,从孤儿院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不,准确地说,是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整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这些信中,茱迪讲述了她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包括自己的真实想法,不隐瞒,不篡改。茱迪的诚实让我佩服,还有她敢于将所以想法告知一个陌生人的勇气。
生活中,我也有许多自己的独特想法,却总是局限于自己,甚至于最亲密的家人都无法告知。我不知道如何去诉说,最终一步一步将萌芽厄杀在了自己的内心,形成一层层的误会。误会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内心因无人理解而愈来愈不平静,最终爆发出了争吵,与家人冷战。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叫茉莉亚的女孩。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她由于从小便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早已习惯了这一切,理所应当的享用着,却从来想过这些并非是由于她的努力得到的。她没有想过要去理解这一切,总是觉得一切都很烦人。她更没有想过要去爱别人去活得积极一个,快乐一点,主动去与人们相交。
我呢。每次都只是自顾自地,几乎就没有想过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也许我所受过的教育和理智都让我知道父母很爱我。嘴上说着那些细小的地方让我感受了父母的爱,可心里却早已习惯了这些,没有真正的承认。正因如此,我也从没有去体会过父母的内心,没有设身处地地为父母想一想。
茱迪乐观开朗,将孤儿院苦难的生活当作一次其她女孩子无法体验的回忆,获得宝贵的经验,由对孤儿院的恨真正转成了爱。茱迪的想法与做法让我清醒起来,她让我跳出了自己圈子,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回想,就像审视朱莉亚那样,感受自己生活中的琐碎。
过往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包括那些不愉快,悲伤的记忆,我也不再逃避,平静而又真切地感受着。这一次,麻木的神经再次复苏,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关心与爱护,理解了那自小到大无处不在的痕迹,一声声微小的话语。他们的爱并不在那某一件事中,却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就算是争吵,也是他们爱的一种方式啊。
回想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感悟着《长腿叔叔》,感悟着茱迪,我想,我现在是真真正正的长大了。我会不断了解了父母,感受着父母的爱,并将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将我对他们的那份爱悄悄融入他们的生活,将对他们的感恩放人心底。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一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二
读了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息。
小说主要写菲利普夫妇为了钱,对自己的亲弟弟——即"我"的叔叔不同的态度:当叔叔把自己的钱花光,还把父亲的钱占为己有时,菲利普夫妇非常痛恨他,骂他是坏蛋、流氓。当叔叔于勒变成了一个富人,并说会赔偿的损失时,菲利普夫妇都非常重视他,很想巴结他,把他当作"福星",渴盼着他的到来。当菲利普夫妇知道他又变成穷光蛋的时侯,父母就鄙视他,把他给抛弃了。
菲利普夫妇真的很是势利眼,为了钱居然可以到丧心病狂的程度。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连动物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亲人,他们居然还鄙视人家,还把他抛弃了。为了钱,他们可以抛弃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肯为他施舍一滴同情的泪水。
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富人,有一些人想把他给杀了,把他的钱占为己有。一天,富人逃到一家酒店旁,因为他的衣裳破烂,酒店小二就对他冷言冷语,当他拿出钱的时候,酒店小二就立马道歉认错,不敢怠慢。
这酒店小二和菲利普夫妇衡量人的标准就是,有钱的人——富人,就应该去巴结他,对他好;没钱的人——穷人,就不要跟他在一起,还鄙视他,就算是亲人也不认。这根本没有一点儿良心。
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社会喝彩。如果我们的生活里,人人充满了爱心,处处有爱的光芒。有些人为祖国荣辱舍生取义,有些人为济贫扶弱慷慨解囊,又有些人默默地付出。我相信,在春风吹拂下,我们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三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莫泊桑(1850--1893),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俄国的契科夫、英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代表作《羊脂球》、《一生》《漂亮朋友》等等。
a母亲突然暴怒起来。
**“突然”一词写了母亲的旧怨新恨一齐发作,也更能表现母亲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
b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紫色的阴影”语义双关。既实指哲尔赛岛,也象征蒙在菲利普夫妇心头的阴影。
金钱会使人变得冷漠,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四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五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可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经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并且从文章中也能够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并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必须去讨好于勒,肯定立刻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期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期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期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能够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所以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六
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穷、富时所表现出的态度,从而体现出了菲利普夫妇那种现实、自私、冷酷等的性格,使我颇有感触。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七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希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因此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八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 还 发 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十九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二十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对贫穷的夫妇以为弟弟于勒成了一位富翁,但随后得知这只是谎言,于是夫妇二人更加痛恨并鄙视于勒,甚至不愿与他相认。
这篇文章以孩子的角度描写在物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关系。刻画了当时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对亲情的淡漠,对金钱的渴望。这样的价值观也使金钱主宰了人的心灵和生活。货币既然能使互相对立的人亲密无间,同样也能使非常亲近的人分道扬镳、反目成仇。菲利普为什么不肯和弟弟相认?就是因为金钱的作用。这样残酷的情景,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哀。
但更令人悲哀的是,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心中只有金钱的人依然存在,而且绝不在少数。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道德的缺失,更是心灵上的缺失。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毕竟金钱不是万能的。著名作家龙应台就曾说过:“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丽;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所以,金钱不是最重要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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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读书体会篇二十一
在这部小说中,当我听说我叔叔于勒有钱时,我们全家都希望他能尽快回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但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人在船上旅行时看到他时,他并没有发财,而是在船上当了一个卖牡蛎的老人和穷人。“母亲”和“父亲”试图像看到瘟神一样避开他。为什么?我以为是因为他没钱,又老又穷,怕他缠着我们。换个角度想想,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但他明白自己以前犯过很多错误,不好意思认出来。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自己的家乡?答案从船长那里得知:“据说他有哈佛尔的亲戚,但他不想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他们钱……“这样,他至少明白了自力更生,但“我妈妈”看到他现在没有钱,害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表明“我妈妈”是一个富有的市场女性,“我的父亲”和“母亲”一样“忘记正义”,他们认为“我叔叔”这辈子一文不值。
假如我是他们,我就会认出他,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周围的一些人做错了什么,但他们不明白如何弥补。就像我们班的施健安一样,他把妈妈给我买的新铅笔盒弄坏了,说要赔偿,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给我赔偿。我真的希望他也能读到这篇文章《我的叔叔于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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