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汇总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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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汇总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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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风险因素,做好应对措施和预案。写一份完美的方案需要耐心和细致,要持续关注和改进,以不断提升其质量。这是一个成功的方案,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更是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艰辛奋斗近百年,今天已经成为一个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要求,指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和方向,这对我们每一个党员都是一堂生动的党课。学好党的历史,既能让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历程广泛地为更多人所熟知,也能在党史学习过程中更加坚定每一位共产党员心中的那份初心和使命。

我也很荣幸能够参与到疫情防控当中,从社区重点人员排查到集中隔离点,从入境人员转运到疫情防控专班。在这个过程中,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老师,身边的每一名党员都是我的榜样。他们政治素质过硬,决断果敢、以身作则、冲锋在前,有力推进了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的开设和管理;他们业务能力过硬,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各自战场,承担关键时刻的责任与使命,在人民有难时挺身而出;他们担当精神过硬,面对重大挑战,舍小家为大家,勇于迎难而上。在他们的谆谆教导下,我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升、业务能力得到了锻炼,综合协调能力得到了实践。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共产党员,更是一面面鲜红的旗帜。榜样就在身边,他们激发着我时刻做好战斗准备,随时前往人民需要的地方。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新冠肺炎疫情终将成为过去,回望百年党史,我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通过学习党史和亲历新冠肺炎疫情,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华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

百年党史像一面镜子,明鉴古今,照亮现实;百年党史像一颗参天大树,扎根人民,蓬勃发展;百年党史像一条浩浩荡荡的长河,峥嵘岁月,百舸争流。

一百年很长,中国共产党忍辱负重,披荆斩棘,在血与火的洗礼中一路走来;一百年很短,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继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乘风破浪,砥砺前行!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今年以来,桐北中心小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开学制定的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开展了安全工作专项行动,现将上半年综治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安全会议,传达教育局和桐山街道办事处等安全会议精神,布置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制度、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签订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红领巾广播、班队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防患教育,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病、防火、防电、防盗、防震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手抄报、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1、2月17日,桐北中心小学举行“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活动。课上学生们立足身边实事,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识,讨论了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他们进行了紧张激烈的安全知识问答。各班班主任还从案例剖析、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注意安全的重要性。主题班会课通过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故事,深深地触动同学们的心,让学生认识到在不同环境下如何守护安全。

2、今年3月31日是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31日至4月6日,是第七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其主题是“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桐北中心小学于3月31日举行了2014年安全教育日(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分管安全副校长王怀溴作关于“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主要是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进一步普及学生的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为了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我校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安全教育日(周)”活动方案。其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培养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3、xxx年4月2日下午,桐北中心小学各班级召开了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班会上,各班主任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主线,用鲜明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学生自身的特点,就校园安全、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家庭生活安全、防火防电、防雷防震、春季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教育与宣传,同时也要求学生要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远离危险,珍爱生命。班会上同学们畅所欲言,针对现在学生中缺乏安全意识的现象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意识。

4、为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紧急疏散能力,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4月3日上午,桐北中心小学利用大课间时间进行防踩踏疏散演练活动。随着刺耳的警报声划破学校的宁静,桐北中心小学防踩踏疏散演练活动正式开始。根据演练方案,要求全体师生严明纪律,听从学校统一号令,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的统一指挥下,全校学生开始了紧张有序的疏散撤离演练。各楼层学生按照事先安排的路线,在教师的带领下分两队快速向楼下指定安全区域集合,并保证靠楼梯右侧行进。在每一楼梯口转弯处都有教师负责把守指挥,每一楼层都有学校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学生尽快有序撤离教学楼。仅用3分15秒时间,全校2900多名师生就安全撤离到指定地点。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动作迅速,无意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此次防踩踏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成功举行,再一次提高了学生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出惊不变、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上了一堂好课。

5、随着夏季的来临,天气越来越热,防溺水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近几年来,溺水死亡占我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比例最高,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发生。5月5日上午,桐北中心小学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一是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利用升旗、集会、大课间等时间向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明确要求全体学生做到游泳“七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二是各班开展一次以“防溺水安全”为主题的班队活动,让学生人人懂得忽视防溺水的危害性。三是各班出一期以“防溺水”为主题的黑板报。四是向家长发一份防溺水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与学校联手共筑安全防线。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一个“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氛围,树立了“防溺水”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

6、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5月12日至5月18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开展好本次“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护互救能力,桐北中心小学于5月12日上午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姚榕生做了动员讲话。

7、5月12日下午,桐北中心小学开展全校性防震减灾逃生演练活动。演练前,各班主任在班级里对学生进行了防震减灾安全强化教育和演练布置。教育学生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学会面对突发性的灾害事故时,能熟练掌握逃离事故现场和进行简单自救的基本方法。学校对演练进行了精心策划和严密组织,成立了疏散演习指挥和救护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按照指定的路线,由各个通道和楼梯,有序撤离,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通过此次防震减灾安全演练,紧急疏散演练,让同学们学到了安全防护知识,达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学会掌握逃生的方法,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8、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x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桐北中心小学于六月初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我校开展活动的重点是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管理思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3日,我校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学校led屏显示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根据学校的部署,六月份,我校将以安全教育为重点,开展以“交通安全、防溺水六个一、防火灾、防雷电”等为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以安全排查为手段,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决不放过,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保卫处、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校舍、活动场所、围墙、校园周边等区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帐,逐一对照整改。

1、2月17日,开学伊始,桐北中心小学开展新学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此次安全排查,翁日尔校长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仔细检查了学校学生运动场、学校围墙、室外体育器材、门窗、楼道楼梯、走廊、电线、电灯、风扇等设施的安全;对校舍安全、校园围墙设施安全、场所安全、电路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同时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制度,明确保卫人员及职责,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2、3月31日上午,由校长翁日尔、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王怀溴、总务处主任王德玲、保卫处主任汪捷等组成的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全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地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此次排查活动,本着“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的指导思想,学校安全检查小组分别对校内各个功能室、教学设备、楼梯、栏杆、厕所和电器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做到了不漏一处隐患,不留一处死角。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采取迅速果断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并通过召开教师会进行宣传教育,重点确保用电及体育器材的使用安全。

3、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有序,5月5日下午,市教育局人员在赖思宋局长的带领下,联合桐山街道办事处、公安、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人员,到桐北中心小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桐北中心小学地处老城区,周边环境身份复杂,此次活动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清理整治。整治中,赖局长要求学校要密切联系各部门,切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时巡视和流动检查相结合,规范各类摊点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保证学校周边环境时时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营造良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氛围。

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桐山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与关心下,我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我校将继续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xxx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xx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xx〔20xx〕x号)、《xx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x发〔20x〕x号)、《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x发[20x]x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污水厂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全厂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内容。

(一)污水厂党支部主体责任。

各支部对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污水厂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自查,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污水厂党支部。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

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严格追责问责,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污水厂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考核方式。

污水厂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污水厂党支部成立9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都由1名班子领导带队,另有成员4名,设组长1名,组长为污水厂党支部书记,其他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组人员构成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统筹集成。

(二)检查步骤和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党支部报告,并报党委宣传部;要把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党班子成员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联动协调。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支部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5、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联合《党史报》“掌中党史”客户端开展庆祝建党党史周年“四史”学习教育“在线课堂”系列活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共青团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团市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党史学习教育部署,结台全团工作要求,在全市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压实责任。

3月4日,团市委召开党史共青团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共青团党史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共青团党史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共青团党史市委关于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安排部署全市共青团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设立综合协调、实践活动、材料起草、宣传筒报4个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莫定基础。

二、聚焦“四史”教育,丰富活动载体,注重提升学习实效。

(一)潜心静学打牢思想基础。

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书目,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开展分专题系统化学习,截至目前,开展理论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5次,干部集体学习16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3次,并建立学习笔记逐级调阅制度,切实做到真学,细学、深学。

二是6月9日举办团市委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读书班采取观看红色电影、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和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市委党校文生辉教授作《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的专题辅导。

三是团市委、市青联于5月13日,在南梁革命纪念馆开青团系统“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青春同心永跟党走”系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向南梁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学唱红色歌曲《青春我》、团市委主要负责人讲授专题党课和参观南梁革命纪念等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

(二)力求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全覆盖。

团市委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党史周年主题主线,面向全市广大青少年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眼党走”学习教育宣讲活动234场次(市级9场次,县级25场次),各级团组织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四史”学习等内容的宣教活动139场(次);全市团员青年累计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4.67万组织书记累计讲党课、团课33场(次),团开展基层宣讲72场(次),线上线下覆盖青少年32.23万人(次);结合开展党史知识竟赛、青年大学习、青联委员学党史等形式,全市共青团组织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到100%。

(三)开展特色主题团队活动。

聚焦重点节点,深入开展弘扬志愿精神献礼建党百年”志愿服务、“百年巨变正青春”短视频征集、“缅怀先烈听党话、传承精神跟党走”清明祭英烈等主题团队日活动171场(次);开展的“青春心向党百年正辉煌”全市主题团日示范活动、“红领巾心向党”全市主题队日示范活动、“青春不打烊,阅读伴成长”世界读书日和“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事迹分享会4场直播活动,全市累计覆盖团队组织和青少年超过100(次);邀请市上领导参与主题团队活动,全市掀起了生逢盛世肩负重任乡村振兴建功有我”倡议热潮,各县区)接续举行了党、团、队三旗传递仪式,让广大青年和青少年在庄重的仪式教育中赓续红色血脉,助力乡村振兴。

(四)开展优秀青年选树工作。

深入挖掘、选树和表扬优秀志愿者、共青团“两红两优”“向上向善好青年”,少先队“三优秀”等先进青年典型和集体917个,我市优秀青年王雅丽作为党史省唯一的代表荣获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华池县列宁学校团委荣获了2020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五四”“六一”期间,开展了“送荣誉下基层”“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青春故事分享会等活动,团中央新闻联播、党史日报、党史青年、党史报关注报道15次。

(五)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党史学习宣传。

联合《党史报》“掌中党史”客户端开展庆祝建党党史周年“四史”学习教育“在线课堂”系列活动,讲述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光荣历史,分享青少年成长故事,展示青少年精神风貌;组织开展“百年巨变正青春”短视频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家乡今昔变化故事、青年踊跃投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事业故事、峥嵘岁月的红色故事,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返家乡”红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党史学子话红色党史”视频征集活动、“党史学子点亮红色党史”在线答题挑战赛等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团青年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红色薪火,依托“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团团学党史”“百年正青春”党史青年党史讲堂、“党史市青年讲师团网上主题宣讲”等栏目,不断丰富党史学习内容,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截至目前共发简报21期,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采用4期,“事迹分享会”以榜样的力量“润初心“促成长》在2021年5月26日《党史报》一版进行报道。

三、突出学史力行,坚持实干为先,竭诚服务青少年。

(一)做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学业资助。

研究制定《关于对党史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利用团属媒体发起“我想上大学”公益助学倡议和资金项目政策宣传活动,全力募集资助自筹资金。会同教育、政部门,指导各县(区)政府提前筛选符合受助条件的青少名单,确保今年9月份高考录取结束后,具有党史户籍的)21级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获得100学业资助;录取到科(高职高专)的获得8000元学业资助,做到不漏一人。

(二)做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共建美家园”青年行动。3。

月份,在各县(区)同时启动2021年建美丽家园”青年行动,截至目前,共赴村(组)开展志务102场(次),参与人数党史x人(次);为2020年的党史x户市级“清洁文明之星”送荣誉到村户,启动2021清洁文明之星”创建,确保年内市级“清洁文明之星”命名达到党史党史户,开展“青春助农”直播带货节,5月24日x县联合x等东部地区18所高校,围绕香包等文创产品,共同发起“守护希望团圆香荷”高校联盟义卖,全市第一场共青团直播带货;6月6日,镇原团县委举办了镇原县首届兔肉节直播带货,争取为不断拓宽党史农特产品市场空间和形成消费助推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计划全年开展不少于10场(次)的“青春助农”直播带货活动,在帮扶村开展鸡苗投放活动,6月5日在庙庄村举行鸡苗投放活动党史x户村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党史x户,非贫户64户材鸡苗党史党史只,价值党史万余元,鸡苗散养5个月后可产蛋和出成鸡,预计平均每户可增收1500元以上。

(三)做实“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

持续强化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品牌工作,组织开展低碳环保骑行、慰问快递和出租车从业青年,爱老敬老愿服务,“阳光送考”等262场次(市级28场次,县级234次);为全市15的党史x名优秀学子发放“文雅高中学金”党史x万元;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青少年活动13(次),累计捐赠保暖棉衣,营养奶粉等物资资金88.87万,文创作品党史x件,争取到位“七彩乐园”7处,申报乡村希望小学6所,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以“团团帮就业”为主,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组织开展了党史共青团青春招聘活动,提供各类就业岗位党史党史多个,现场签约党史x人,实现校万岗”就业精准结对帮扶党史人;评选命名市级青年安生产示范岗党史个;结合县区产业特色,创建命名青年创业业基地34个,开展“点赞青年羊馆助力产业振兴”等就业創业座谈交流5场(次),环县大学生养羊协会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两名市级创业青年获得了全市创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持续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举办“我为青年做件事12355与您同行”中高考减压线上直播讲座,观看人数达到x万人;积极配合省人大为全省《未保法》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供实践经验与建议意见;拓展市青少年宫校外教育功能,动员社会组织公益活动助力,在全市启动“梦想学校”进乡村,不断满足农村青少年与时代接轨享受先进教育资源的心愿和梦想;在全市中学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面向小学实施“新时代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搭建“青春有约”青年联谊平台。5月16日,在海绵运动绿地公园组织100名青年开展“学百年党史传红色基因树文明新风”红色交友联谊活动,6对青年牵手成功。计划全年举办不少于10场青年联谊交友活动。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团市委围绕抓好全市共青团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青少年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干部党史理论学习不够深小团属新媒体宣传影响力不够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手不够多等方面的问题,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整改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和巡回指导组的部暑要求,以“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为主线,全力聚焦青少年成长需求,充分发挥共青团职能作用,重点加强专题学习和培训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全市“青年马克思培养工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暨精品团课(团日)展示竞赛和全市共青团学党史系列活动;抓好“乡村振兴青年建功”行动,通过“共建美丽家园”青年行动、“青春助农”直播带货、“青春有约”联谊交友,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大局能力;抓好“我为青年做件事”,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学业资助项目,深入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不断提升共青团服务青少年工作水平;抓好共青团全面改革,不断夯实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以巩固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成果的务实作风。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回顾历史、磨砺初心的思想洗礼,也是发扬优良革命传统作风的历史机遇。学习党史、回顾历史,不是躺在历史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而是从学习党史中感悟初心,汲取精神力量,担当责任,奉献力量。

一、学史明理,认识党史学习的重要性。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总书记把学习党史提高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加强党史学习,是新时代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需要。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历史,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和斗争精神。

二、学史增信,把握党史学习的关键点。

铸牢“信仰之魂”,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是党史学习的关键所在。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事业和人生的灯塔。要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为党工作的第一职责,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拧紧“总开关”,守住生命线。20xx年9月8日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抗疫斗争伟大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无比坚强的领导力,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一系列的重大事件、重要历程中,我们看见的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共产党员身影。因此,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是学好党史的关键所在。通过学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发挥“信仰”的力量,从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格局、更远的坐标来审视徐汇社区卫生当前的关键点和问题点,在“十四五”规划的新蓝图中找准定位、推动工作。

三、学史力行,增强党史学习的推动力。

“道路千万条、实干第一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最终目的是服务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解决需要持续整改的各类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去年我曾列席参加徐汇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田林街道长春居民区苏嵘书记分享了工作经验:“工作多做点、责任多担点、为人多想点、凡事多让点、力量多聚点”,这样的工作态度,使得在辖区老百姓心中,党组织就是“定盘星”,书记就是“领头雁”。今年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克服困难,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为推动全国“六稳”和“六保”的全局奉献徐汇卫生人的一份力量。

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从历史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经验智慧,提振精神动力,为“十四五”开好局,推动徐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七

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对口专委会(立法处室)的业务联系,深入基层征集立法需求,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民政改革发展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以提高基层法治民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管,夯实法治基层基础,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促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各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民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总结、同考核,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全面开展《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民发〔2021〕76号)和《*市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甬普办〔2022〕2号)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促检查活动,全面查找分析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和方法,提升基层民政法治建设水平,确保法治民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及时高效完成。

3.继续深化“放管服”和部门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大力推进部门数字化改革进程,积极开展网上办事、网上监管、网上处罚行动,创新“一码通办”“一事联办”“一网通办”“手机app快速办”等数字化办事场景应用,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

(二)加大法制创制力度,不断完善民政政策体系。

4.加大民政立法调研工作力度。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对口专委会(立法处室)的业务联系,深入基层征集立法需求,进一步充实民政地方立法储备库,重点配合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社工、社会事务等领域的立法调研工作。

5.做好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工作。根据市人大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落细落实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监督、专题询问的各项准备,以满意度测评反向指标为问题导向,补缺培优,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督能力。

6.加大各业务领域的政策创制力度,在新修订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上出台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实施有效、具有*特色的民政法规规章政策体系。

7.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督促做好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提高文件执行效率。

(三)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拓展民政事务监管范围。

8.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完善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数据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全年双随机任务关联信用规则率不低于90%,到期任务完成率100%,掌上执法率达到95%,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其中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达到20%以上。提高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加强民政事务的日常监管,原则上凡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的行政检查监管事项都要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实现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和任务完成率100%的要求。

10.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完善县级民政执法保障机制,加大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投入。提升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率和办案质效,加大市、区(县、市)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民政执法工作的综合水平。

11.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严格进行案卷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强行政案件和信访事项的办理,全面提升民政安全监管水平。

12.完善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议制度,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水平,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

13.加大对区(县、市)民政局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健全市、区(县、市)两级涉诉案件的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区(县、市)民政局的应诉答辩及证据准备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区(县、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败议率。

14.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即问即办”规定,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和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应当通过行政诉讼、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解决的诉求,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法定途径解决,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5.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清单。

(五)推动民政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精细化水平。

16.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数据共享、部门间业务协同模式,做好“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工作,实现民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7.推进民政标准宣贯和建设项目落地。加大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宣贯力度,完成60%镇乡(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深化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8.加强标准化专题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启动覆盖全市10个区(县、市)的居家养老机构调研,加强社会工作行业标准研究,拓展社会工作在民政领域服务内容,继续完善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管理服务人员、护理员的梯度培训模式。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19.加大干部法治培训力度,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基本,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操性和系统性的专业化法治培训,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能力突出、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民政法治工作队伍。

20.加大岗位交流力度,注重把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法治素养高、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民政重要执法工作岗位,加大业务岗位与法治岗位的交流力度。

二、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党章党规的学习宣传力度。

(二)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宪法至上理念,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结合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纪念活动,落实民政领域“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三)利用局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形式,结合现场教学、旁听案件审理等法治实践,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

(四)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志愿者日、慈善日、清明节、老年节、宪法宣传日等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民政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民政服对象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五)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民法典、慈善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普法宣讲。充分发挥“五社联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普法宣传、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作用。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信访接待等过程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政策引导,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提升民政领域政策文件的社会知晓率。

(七)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等活动,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发挥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涉法涉诉、重大决策法治审核、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化解矛盾隐患,减少行政争议发案量。

(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支持鼓励*(鄞州)社会组织创新园和*(象山)社会组织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打造“法润民政服务民生”普法特色品牌,积极营造机关法治文化,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人员和队伍整体水平。

(九)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部门官网、移动客户端、民政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扩大*民政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认真落实《*市民政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基层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政业务的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站稳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贯通其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能够担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有用人才。

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活动监管,加强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严把各类进校园活动入口关,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宗教活动进校园,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

(一)从严管控课堂教学学术活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政治纪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培训,强化课堂规矩和纪律意识,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严禁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教体局将严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审批报备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把握好政策界限。加强对各类社团组织、学术沙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的监管,严防在校园传播错误思想和有害言论。

(二)全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教体系统网站、微博、微信、贴吧等管理力度,管理好各类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兴阵地,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和网络文化。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发布信息。

(三)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校园活动外,其他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群团组织、学会、协会等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填写《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进校园活动,活动主办方必须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对学校普遍反映效果不好、质量不佳的进校园活动,县教体局将在下一学期审批时予以拒绝。

(四)严禁参加教育部、教育厅规定之外的竞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清单之外的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活动提供场地、经费、外宣等条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教育厅批准的竞赛等相关活动的,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严禁面向参加者开展培训,严禁推销和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严禁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未经县教体同意,任何社会团体组织不得对学校、教师、学生等举行相关的竞赛、挂牌、命名和表彰活动。

(五)坚决制止商业广告进校园。县教体局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合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杜绝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布不利于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法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严禁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严禁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中发布(隐形植入)商业广告或开展商业活动。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教科书、教辅、读物、奖状、教学器具、校服、网上app等物品,严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校刊、校车、校园硬件设施等植入广告,严禁社会企业商家捐助的活动及发放的用品中出现商业广告。坚决杜绝商业行为侵蚀校园,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六)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广大师生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严禁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严禁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严禁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带领学生到宗教场所参加活动,维护校园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教育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是主战场、主阵地,切实提高“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毫不松懈地把好教育关口,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县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加强意识形态安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一领导,统一调度,逐一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防控台账,做好预判整改。

县教体局着眼教育领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因素,制定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防范宗教进校园”、“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校园食堂安全与卫生防疫”等台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分类建立网格化风险台账,从校长、副校长到具体岗位人员,实行“定位、定时、定岗、定人、定责”五定式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抓好隐患整改,建立“一校一台账、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制度。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幼儿园上报的风险台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议,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预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风险排查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管理,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由校长(园长)承担主体监管责任。县教体局开展常态化排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凡审批监管不严,发生违规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九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在工作岗位上更要把握方向,不偏离,不出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时时自我反省,防止价值观扭曲,始终坚守道德阵地,抵制外界的各种诱惑,不断提升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争当一名领导放心、职工满意,干事创业的好干部。

二是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强化党纪国法意识,做到不越法纪红线,不触碰法纪底线;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确保高质量完成党交给的工作任务。同时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

四是以身作则带动车间风清气正。车间支部书记,既是车间党务工作的核心,也是政治思想方向的主心骨,我将从思想上、从政治上、从行动上时刻与党保持一致,团结同事,服务职工,清正廉洁,克以奉公,以身作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通过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我将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时刻警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

实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在实处。

(一)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社区分管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三)社区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社区党支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督察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职工干部目标管理。我社区主要承担的意识形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钨高新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社区党支部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全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信息发布的审批监管制度。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宣传栏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

(四)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社区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五)社区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强化社区党支部的教学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学的重要内容。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2名副局长和1名检纪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定期研判断、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和本系统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全县金融和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三)抓好督查考核。

局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分析研判。

及时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作出工作安排,提出措施要求。要用好管好互联网,加强网络建设,传播正能量。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挑战党的政治原则、政治底线、政治纪律的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

(二)健全考核机制。

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二

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3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qq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三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各校”)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加强预防措施。

广泛宣传。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增强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了解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学生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黑板报、校报、橱窗、校园网等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反欺凌教育宣传。教育部门要联系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xxxx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快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要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三要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四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五要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

六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xx小时无空缺。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综治部门要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定期开展排查。要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教育部门可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加强关爱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随迁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四)依法依规处置。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xx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xx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结合普法工作,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落实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形成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构建专业研究与评估机制。支持建立安全教育管理相关研究学会、机构、组织,依托高校、中小学校和相关专门科研机构对学生欺凌问题进行专题学术研究,逐步建立学生欺凌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形成理论研究指导和提高实践能力的良性互动。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四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县文广新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礼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昇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务和宣传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其他党员干部履行具体工作责任。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成效。

一是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制度,局党组和各党支部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进行1次分析研判,每年至少2次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每半年1次工作自查。

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等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划化,严格落实旁听、督导、通报、检查“四项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三个办法”等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是夯实文化阵地管理。加强对网站(网页)及新媒体、基层文化阵地、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各类文化协会组织、商业演出等的有效管理,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确保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五是突出文化服务引领。切实管理利用农村基层文化阵地,提升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断创作文艺精品,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持续加强遗产保护利用,有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引领社会文明、道德风尚。

六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团结社会各界文化人才,凝聚意识形态工作社会力量。

(三)强化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股室、直属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局党组每月组织专人到各党支部开展1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对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力的,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落实xx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控网络舆论舆情,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建设。

1、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

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必要内容。

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城市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六

意识形态工作是民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民政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辅助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推进重要参考;是上情下达加大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方式;是巩固壮大民生领域主流思想舆论、凝聚民政改革发展共识的重要手段。为做好全市民政系统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民生民政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用意识形态工作统领民政业务工作,巩固意识形态工作在民政思想宣传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以民为本服务民生。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及时收集民情落实民意,搭建民政部门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桥梁,提高民政工作知晓度和民众满意度。

(三)坚持把握正面树立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时发现化解民政负面舆论焦点,牢牢把握民政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网络平台,拓展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对民政工作外树形象、促发展,对内聚人心、鼓干劲的主导作用。坚持理论武装头脑,加大意识形态领域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力度,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民政文化大发展,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坚持深化民政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政孺子牛精神,通过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倡导正能量,凝聚共识、提振精神,着力营造见贤思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新氛围,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民政干部新形象。坚持群众路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逐步加大民政工作社会公开力度,打造提升民政宣传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力,加快适应民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1.坚持党管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党组(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党组(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领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领导(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纳入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站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要建立党组织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建立党组织定期督查意识形态机制,要建立意识形态党内考核通报机制。

(二)加强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养。

4.狠抓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丰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5.严肃党内生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

6.加强机关党建。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开展支部活动,加强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加强党员干部红色文化学习。繁荣光大党员志愿服务内涵,组建党员志愿服务团队,量化党员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不断推进机关文明。

7.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民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政干部甘于奉献“孺子牛”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队伍建设标准,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素养提升,时刻保持知识恐慌、本领恐慌、能力恐慌,拓展培训渠道,创新教育方式,不断提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民政领域腐败行为。完善日常廉政监督机制,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构建风清气正民政政治生态。

(三)壮大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推动民政文化大发展。

9.发挥信息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保障服务综合能力。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年度工作重点,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密切跟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针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及时编报信息,查找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总结提炼工作中典型经验和亮点,为各级领导全面了解情况、推动政策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0.发挥宣传思想引领作用,内外联手传播民政好声音。严格按照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新要求,改变传统思维方法,积极探索与传统知名媒体以及新兴多媒体合作,畅通和拓展新闻渠道及宣传面。主动协调邀请媒体记者参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政策调研,争取把媒体记者作为民政工作的监督员、信息员。通过民政专题采访、主题报道、新闻采写、典型报道等方式,凝心聚力鼓舞干劲。用详实的案例讲好民政故事,不断传递大爱情怀,展示民生温暖。用生动鲜活的民政人故事展示新形象,奋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美丽凉都六盘水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力量。

11.加强新闻发布策划,提升公众知晓率。新闻发布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抓手。要以“服务经济、推动发展、促进民生”为原则,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围绕民政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话题,精心谋划新闻发布选题,认真提炼总结民政有影响力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引导社会舆论。

12.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唱响民政工作时代主旋律。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节庆点、纪念日、主题周,抓住时机,精心策划,着力搞好主题策划,创塑鲜活典型,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讲好“多彩贵州、大爱民政”好故事,努力打造一批宣传效果好、影响力大的主题宣传品牌,充分发挥民政宣传工作在传达方针政策、引领意识形态、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舆情、凝聚各方力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发布重要民政政策前,要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重要民政政策文件出台时,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及新闻媒体等同步跟进政策解读。各级民政有关负责同志要善用群众语言推信息,善用大众表达搞报道,善用网民乐于接受的形式,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认同,争取群众支持。

13.发挥民政工作职能,拓展民政文化内涵。一是统筹城乡救助体系,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标识,制定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和帮扶意见办法,建立救助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强化社会动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四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六是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推行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七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八是做大做强“善行贵州”品牌,做好“慈善情暖万家”“中华慈善日”系列慈善宣传活动。九是以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社工黔行”项目为重点,推动社会工作在民生民政领域发挥作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推进志愿者实名注册登记,年末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1%。十是积极推进丧俗改革,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十一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编纂省级标准地名“图录典志”、《贵州省行政区划手册》《贵州省民族语地名故事》《红色地名故事》《旅游地名故事》。

     14.加强平台管理监控,夯实民政宣传阵地堡垒。严格按照“谁组建、谁负责”原则,管好部门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宣传平台。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合理设置调整网站等平台相关栏目,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加大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明确政务公开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务建设。

15.加大网络消息监测,发现舆情及时应对。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相关制度,明确机构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全市民生民政舆论引导能力。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广泛收集全市与民政工作相关的热点敏感舆情,对发现的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好舆情研判,科学分析,妥善处置,及时回应,努力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名族团结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认真落实《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规定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县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八

(一)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长效开展法治宣传、自护教育,使团、队员成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2018]x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二十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中共辽宁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辽教党〔2018〕43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沈师大委〔2018〕134号)、《沈阳师范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2〕244号)、《沈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沈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沈师大团发【2018】15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沈师大团发【2018】16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沈师大团发【2018】17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沈师大团发【2018】1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沈师大委【2017】8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的有关要求,我局层层落实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创建工作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督促,从而使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及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建设工作整体规划,我局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好各阶段性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同时,我们明确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将抓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各单位、股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和责任人。

2、创建工作中落实“五个坚持”。即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坚持专群结合齐抓共管,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按照区综治委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查摆问题,整改薄弱环节,确保“平安xxx”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创建工作中做好“五个建设”。按照今年“平安单位”的要求,做好“五个建设”即:一是建设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二是建设一套严密的防范网络;三是建设一个公正、公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建设一套完整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群**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公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等,做到方案具体、可操作性强;五是加强督查,由局党委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平安单位”创建方案的实施以及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广泛动员、明确职责,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结合紧密联系企业的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形成共识,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建设“平安单位”的始终,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平安xxx”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氛围,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我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1、明确责任、群防群治,强化平安建设工作。我局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深化“平安单位”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与单位全局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分管领导重点负责、具体把关,具体监督、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推向纵深、健康、有序地发展。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共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营造“平安单位”建设的良好氛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我局都全天候安排机关干部值班,局领导带班督查。我们坚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家属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共同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使创建工作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营造“平安单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经贸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平安企业”的创建工作。

根据经贸工作的实际,我们着重抓好“平安企业”的创建工作,并以此作为经贸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点和典型。

1、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精神,确保创建“平安企业”活动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制定印发了,对平安建设的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宣传工作要求,并集中三个月的时间进行宣传教育。各单位按照局创建“平安企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把平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措施,切实加强了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

2、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扎实推进。

为确保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扎实推进,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方式方法形式多样、思路清晰的单位,进行及时表扬和广泛推广,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同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相互推诿、做表面文章的,及时召开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通报批评,提出了限期整改和重新补课的要求。

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每个阶段的规定动作,并将开展情况传递到每个单位。通过加强对创建“平安企业”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及时整改,平安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使平安建设工作得到有效的延伸和扩展。

3、扩大创建范围,加大推进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为让“平安企业”成为全民性的创建活动,把宣传动员贯穿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始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单位能按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平安企业”的要求,组织学习市、区综治委有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社会主义荣辱观、员工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和相关知识。同时,各单位还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了普法测试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学习和普法测试,不断提升了广大职工对平安创建工作的认识和职工的法律意识。

我们以创建“平安企业”为活动主题,切实加强本系统内各企业的维护稳定工作、综治与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几年来,经贸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状况普遍比较满意,职工有安全感,劳资关系和谐,企业经营良好,安全生产正常,各方面都呈现一派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这是我局在经贸系统内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好成效的有力证明。

四、抓好挂点“平安村镇”的创建工作。

按照区综治委关于区综治委成员挂钩联系点的通知要求,我局负责挂钩陈大镇长溪村。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分管副局长今年已先后十余次亲自率队深入长溪村开展调查研究,并制定了挂钩联系工作计划、方案,与挂钩联系点建立挂钩、帮扶制度,对挂钩点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一是做好帮扶工作。由于该村缺少资金,闭路电视至今未安装。今年以来,长溪村又受到冰雹和水灾。为了更好地做好平安稳定工作,帮助村民抗灾自救,帮助村民解决好文化和精神生活方面需求问题。为此,我局专门制定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筹措4。5万余元资金,帮助长溪村解决闭路电视安装问题。同对,还安排部份资金,用于对计生对象、计生困难户、二女结扎户、受到冰雹和水灾等的困难户进行专项帮扶。我们采取专项一对一的帮扶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是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协助镇村做好各项农业生产、新村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农村道路改善、村两委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综治及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是做好稳定工作。我们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报告制度,落实调处措施,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处置预案,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落实,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对挂点村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挂点工作组和挂村干部积极配合镇、村“两委”进村入户,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对挂点村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苗头、事端,积极努力地进行逐一排查,逐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尽量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了群众信访小事不出村,一般事项不出镇,大事不出区。

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有效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并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今年来,我们挂点的村基本建成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无矛盾激化的“四无”村单位。

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综治委的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综治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平安xxx”建设为主线,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深化平安单位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干部职工“三率”为着力点,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有效推进“平安单位”建设目标的实现,力争将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区全面实现社会安定稳定,全面实现“平安先进区”的目标,作出经贸人自己的努力。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昆明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努力办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创上海市文明校园、为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建设而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郁忠培,副组长孙莉莉,组员李雯、王志滢、侯春、陈江莉、张柳、徐岳峰、张耀华、蒋琼、吴欢欢、许洁。

2、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支委委员协助书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中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排摸、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各部门每半年向支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加强内涵建设。

1、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开展“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专项行动,开展市民修身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为争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区做出贡献。

2、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以“两代楷模激励我成长”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来加强教师队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通过教职工政治学习等途径,坚定教职工的理想信念。以“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感动校园”、“最美教师”等典型推荐评选活动为载体,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弘扬高尚的师德,提升教师育德能力。强化监督机制,把好课堂教学关,明确讲台纪律,引导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学生的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

3、持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按照“遵循育人规律、体现核心价值、弘扬学校传统、彰显学校特色”的思路,用文化软实力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努力挖掘学校文化内涵,凝练与传播“校史、校训、校歌、校徽、校旗”和校园文化景观的育人作用,积极打造校园文化品牌,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1、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继续全面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刚要》、《新时代热点面对面》等。中心组每年不少于2次学习中央、市委、区委意识形态工作的严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及时掌握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以及校友会活动、各类展示活动等情况,尤其对借用学校场地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情况做好排摸,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类涉及违反意识形态导向的活动,防范邪教渗透。

2、进一步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形成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守土有责的格局。特别加强网站、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主动适应新媒体、用好新媒体、规范运作,注重内涵建设、平台管理和网络评论工作。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3、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应对。建立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分析、研判的学校舆情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舆情信息收集处置机制。舆情监测范围覆盖涉及学校工作范畴的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重点监测涉及学校的热点事件、敏感问题和苗头性矛盾,加强对不良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不良信息帖,根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应对预案,做好有效回应,及时化解矛盾,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对信息组、网管员等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着力提升维护网络安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层级、保护措施、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护。对违反学校网络安全纪律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主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

1、注重干部、党员和党外人事队伍的建设。加强干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履行知晓、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增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同、制度认同、理论认同、文化认同,最大限度的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2、注重新闻(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新闻发言人、通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编写、审核、报送制度,加强通讯员、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媒体接待、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3、注重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正向引领作用。聚焦创新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平安中国等主题,大力宣传杨山巍、卢璐、常杰等先进典型事迹,借助新媒体等,大力宣传身边优秀的教师、团队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引领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奋进。

1、自查小结。各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汇报,党支部在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报告上报局党委。重点检查支部落实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2、纳入干部个人考核。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并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教科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加强和改进学生学风、教师教风及学校校风建设,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也是解决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抓教师良好教风的形成教师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良好的教风可以激励教师忠于职守,调节校内外人际关系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状况和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1、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在加快自身改革与发展的同时,应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学风建设。要在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教师自身的主人翁意识和历史责任感,从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入手,在教师中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2、要热爱教学工作,严谨治学,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影响学生。要勤于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领域。要教纪严明,举止文雅,衣着整洁,言谈文明,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行可模。

3、教师要自觉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和学校制定的关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凡违犯教学纪律或出现教学事故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要坚持听课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多接近学生,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学生的合理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及方法。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给学生讲清原因,以取得相互谅解。

5、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备好课,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教师要潜心研究教材内容,针对学生特点进行教改和科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认真讲好每节课。

二、抓良好学风的形成学风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教学问题,它对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刻苦学习、顽强拚搏精神和求真务实、明理诚信的道德风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价值观以及学会做人、做事都有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1、加强思想教育,激励学生成才。

学风是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反映,加强学风建设首先要从根本上抓起,即从学生的思想工作上抓起。

针对许多新生的传统思想,自新生入学开始,就把学风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果,增强成才意识,有目的有步骤的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使每一位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的,形成勤奋好学、团结互助,你追我赶的优良学风。

2、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抓班风促学风。

学风建设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求学习优秀的学生与学习有困难学生结成“一帮一”的对子,主动关心同学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增强集体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逐渐形成“健康、文明、上进”的班风,以良好的班风促进学风建设。

3、严格课堂出勤和考场纪律,提高学习质量。

学风是学生学习目的观的基本体现,正确的学习目的观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来培养。班主任教师要经常与任课教师交流,了解学生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师生座谈等活动。通过齐抓共管,逐渐提高课堂学习效果。

4、关心弱势群体,激发学习热情。

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人格上尊重学生,感情上关心学生,工作中信任学生,在积极的情感激励中逐步形成并巩固良好的学风。积极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思想负担,经常与学习成绩差和有心理障碍的困难学生交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调整心态,改善学习方法,逐步提高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建立问题学生档案,经常与学生谈心,帮助学生找原因,定目标,鼓士气,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个别问题严重的学生,随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三、以教风和学风带动良好校风的形成。

1、教师要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损”的忧患意识,要爱岗敬业,要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平时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集体活动,积极要求上进。

2、老教师要互敬互勉,团结合作;同龄教师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教师之间在思想上要互相帮助,业务上要互相学习,工作上要互相配合,人格上要互相尊重,共同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3、师生之间要多交流,多沟通,互相尊重,教学相长。对学生要关怀激励,严格管理,耐心教导,鼓励学生大胆探索,不断进取。

4、教师要自觉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5、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要在“三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动和促进学风、教风与校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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