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教师节教师表彰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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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教师节教师表彰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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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教师节教师表彰方案篇一

20xx年教师节拟授予六项荣誉称号的名额分别为:院级教学名师20名、院级科研尖兵20名、院级党员先锋20名、院级师德模范10名、院级管理标兵10名、院级服务能手10名。

(一)今年六类荣誉称号的遴选工作,仍按照《xx警察学院院级个人荣誉称号遴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二)在部门推荐环节,原则上按照每类荣誉称号的推荐人数不超过部门人数的1/3;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以最近两年(20xx年9月以来)为考察期限。

(三)相关职能部门在会商提出表彰人选时,可不囿于部门推荐的范围,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平时的掌握,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其他人员直接予以推荐。

(一)部门推优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由部门班子成员或党支部成员集体决定推荐人选和顺序。部门领导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鼓励和引导,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激发各方面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二)院纪委全程监督评优表彰工作,对违规推荐、带病推荐、跑闹要等问题,一经查实,要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三)请各部门于9月4日(星期一)12时前将本部门各类荣誉称号汇总表(见附表)报人事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荐。

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教师节教师表彰方案篇二

为充分弘扬我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实现“美丽xx教育、美好城乡学校”目标,拟在第32个教师节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规,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xx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严禁》。

2、在师德修养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无迟到、早退、违反教学纪律现象。

4、业务精通,治学严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先进教育工作者若干名,参评对象为休中、海中、一职高、二中、一小、二小中层正职以上学校领导、其他学校校长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优秀教师按照附件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

先进教育工作者由教育局根据教育教学评估等学校管理情况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研究确定人选,并在教育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表彰审批表交人事股备案。

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在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同时,突出师德师风、品行素养的考量,要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各校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文件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应民主、公开、公平,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于7月15日前将优秀教师表彰审批表报教育局人事股,评选有关材料(包括教师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留校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公示被举报,经查实,取消该校当年评选名额。

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教师节教师表彰方案篇三

为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 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 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一) 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 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教师节教师表彰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第三十三个教师节期间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各100名,优秀教师200名(分解指标见附件1)。评选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含民办学校)。

2.优秀校长50名(含民办学校)。由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推荐人选中产生。

㈠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2.工作实绩。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教学艺术与育人水平,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3.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深受师生好评。

4.参选对象。在岗教师,工作量饱满,20xx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勇于创新,教育教学与教科研成绩突出。

3.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任劳任怨,勤于钻研,深受师生爱戴。

4.参选对象。在岗教师,工作量饱满,20xx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㈢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事迹突出,教学质量高,成绩显著。

3.班级管理。注重道德修养,廉洁从教,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做学生表率。转化“学困生”,关爱“留守生”。所带班级的教育教学成效明显,班风正、学风浓,班级管理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4.参选对象。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及以上。20xx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优秀校长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师生,潜心钻研,教育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管理成绩突出。

3.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深受师生好评。

4.参选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按规定承担相应的工作量,20xx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1.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规范操作,严格把关。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等额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推荐人选须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评选推荐与师德师风相结合,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不得推荐有违反师德行为的人选。评选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4.各学校要按时将相关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报送到教育局人事股(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对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取消其表彰资格。

报送材料为:

⑴《xx县教师节各类表彰推荐人选一览表》。

⑵《xx县师德标兵奖励审批表》、《xx县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xx县优秀班主任奖励审批表》、《xx县优秀校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

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xx字以内)一式一份。

⑷师德、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xx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xx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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