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考虑了各种因素,可以全面解决问题。方案的实施过程需要制定详细的步骤和时间计划。最后,祝愿大家能够制定出一份较为完美的方案,实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园区食品安全环境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在园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抽检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特成立开发区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
1、加强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及时、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形成良性互动、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全面建立相对稳定企业食品安全示范点,充分发挥人员作用。帮助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队伍,实行定岗分级,加快构建向专业化发展的人才机制,把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控制在源头。
2、健全企业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有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能熟练掌握应急设备及开展应急演练。应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分析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完善应急预案。
园区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察力度、投诉举报、舆论导向、事故报告、与通报方面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分析。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严厉执法整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开发区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明晰”的原则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对照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综合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共治格局。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法人代表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抓好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担负起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督促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以及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企业开展“尚德守法”活动,加强诚信品牌宣传,激励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曝光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形成正面引导、反面惩戒的舆论导向。
5、强化宣传培训,促进广泛参与。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开展公益、科普宣传。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辟谣信息、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继续深入开展12345投诉举报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诚信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园区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园区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统一组织,加强内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辖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食品安全,为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2、落实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
各企业要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程序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要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上报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20xx年x月起至20x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20xx年xx月xx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体艺[xx]6号)和xx年10月29日教育部召开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西鸡实验中学的实际情况,完善原有的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和书记任组长,各部门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保卫科长、信息中心主任、初高中部学生处主任、校医室负责人等组成。
西鸡实验中学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检查学校食堂、小卖店等有无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
2、查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有无健康证,当年是否已体检。
3、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4、学校食堂承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是否规范。
5、食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近半年食品购物索证。
6、自备供水是否检测合格、学生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7、对食品安全工作所涉及的文件或相关材料要定期整理保存。
第一阶段:xx年11月20日——12月5日,学校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xx年12月8日——12日为迎检抽查阶段,做好由教育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校进行的检查验收迎检工作。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xx】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xx)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74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xx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完成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12】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012)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销售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问题大整改。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申的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前店后厂流动食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兽药制售源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在大型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设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重新审核工作,淘汰不合格屠宰厂(场),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加工、出售、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营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调味品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严格规范使用农药,禁用高度农药,完善农药查验、使用记录制度。严禁在调味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调味品,重点规范火锅底料使用调味品的监管。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开展对辖区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和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和标识、销售记录等内容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餐饮具卫生抽检,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加强部门问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一)集中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对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详实、细致、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日至lo月31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的排查,严格查处小作坊、小摊贩、流通摊贩集中区域,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时采用跟踪回访的方式,保证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在自评自查考核基础上,及时汇总报告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乡镇食安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土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整治工作效果。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成立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xx同志任组长,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镇食安办。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结合实际,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行业、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工作时限,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居)委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群防群控。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紧紧周绕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实效。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留整治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20xx年7月10日
牛牛坝乡人民政府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排除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组长:任永明。
副组长:陈锋。
成员:栾景林、兰景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582xxxx,具体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是否登记完整;留样食品是否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5.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认真核查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厨师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开,清洗水池是否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等。
6.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
8.严厉打击无证经营。
认真核查是否持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9.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
认真按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核查,如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10.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存、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五专”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有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具备量化分级b级以上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定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12.学校食堂营养餐改善计划保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
认真学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分析查找自已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因地制宜,采取组织讲座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点和意义所在,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形成维护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6日—15日)。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从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健康证明、采购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务于3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股。
(三)督导整改阶段(3月16日—5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和排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并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符合发证条件的,加强申报指导,由县食药监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1日—15日)。
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整顿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力、不配合,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扶优汰劣,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
(三)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鼓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组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互走、互比、互看、互学”活动。对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学校食堂,实行流动加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牌匾方式进行奖励;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在国务院《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我部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成《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
(一)重点内容。
1.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3.制订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3日至8月30日)。
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8月31日至11月30日)。
各地按照我部统一部署,上下结合,统一联动,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目标,结合本地区的具体行动方案,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空白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指挥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战役。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地情况,明确具体任务,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周密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全面收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下级单位的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
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同时及时向我部通报。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根据整治工作需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教育、商务、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
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省份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将整治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布。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60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xxxx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即日起至xxxx年11月9日。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切实保障我区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按照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卫监〔xx〕69号)精神要求,我所于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年的首要工作来抓,卫生局及时召开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为副组长的节日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要求各综合监督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采取行业管理与片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节前召开的卫生监督员会议上,反复强调全体卫生监督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餐饮业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针对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中小小餐饮单位多的特点,确定了以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及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单位为重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对采购使用的食品原辅材料,从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外观质量、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及说明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等方面逐一进行自查,并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采购的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帮助餐饮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制度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彻底杜绝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在检查中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食品专间等卫生状况;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卫生安全隐患,并与242户餐饮单位签订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
元旦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42户。从检查情况显示,我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餐饮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规范管理,特别是餐饮具的消毒、保洁、贮藏等卫生设施有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库房杂物未及时清除,储存的食品未隔墙离地放置;使用有色塑料袋盛装食品;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未加盖加膜等卫生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08份,并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的现场指导。
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公开值班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3起,值班人员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由于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在全体卫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单位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使全区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查找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严处,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经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市场监管所要持续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以农村超市、乡镇农贸市场、早市、庙会及村头寨尾食品流动摊点等节日消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春节”“小年”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餐饮店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源头风险、严控过程风险、严管出厂风险;开展“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及时准确公布监督抽检信息。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全面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二)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春节农村集体聚餐频次较高、食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排查防控,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督促指导乡镇政府、村委会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强化分级指导工作力度,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农村集体聚餐严禁使用家庭自酿酒及无合法来源的白酒。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广泛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及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危害。
(三)持续开展散装白酒整治。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大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尾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甲醇等掺杂使假行为;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缺失、不规范的白酒;严查农村集贸市场、小卖部、小餐饮店、小烧烤店违规出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依据的白酒。持续深入摸排家庭自酿酒情况,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
(四)加强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运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中的食品销售风险等级管理、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等智能化信息系统,根据风险等级分类,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压实食品经营监管责任,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
(五)做好农村餐饮服务及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节日和聚集性活动期间市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农村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食堂进行大巡查,督促学校食堂即时整改,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餐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实行限流、预约、错锋进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的防控措施。限制人员密集程度,容集率不超过50%。
三、时间安排。
2022年2月1日到2022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15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部署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集中整治(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16日)。
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三)巩固提升(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9日)。
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经验提炼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情绪和麻。
痹思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的斗争精神,切实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聚焦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风险排查及时、问题整改有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多层次、广角度报道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调度机制等制度机制。
县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充分利用街天、节假日乡镇食品销售量大的特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到乡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乡镇执法力量单薄,改变全县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重城区、轻乡镇”的倾向。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2年3月29日前将工作总结及附件统计表报送至县局监管一科。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组长:吴xx。
副组长:姚xx。
成员:王xx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黑板报、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积极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环境卫生,确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上水平。
5月31日前,各学区中心校、中学、县直校(园)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安稳办,并于10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切实加大领导力度,镇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食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个安全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抽调食安办、卫生院、安办、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扎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学校生命健康安全。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小商店、小超市、小作坊及流动摊贩。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组织制度建设、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2、学校食堂环境、设置、布局以及清洗消毒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4、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台账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食用油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冷藏设施的运转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留样备查制度。
6、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做到专柜存放,是否专人负责、专门台账。
7、学校小卖部是否持证经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验收退货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腐烂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
8、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持证经营,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以及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学校周边小商店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建立验收退货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春季是食物中毒的多发季节,食品安全形势严峻,预防工作刻不容缓。各单位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开展好此次联合检查,严格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明确责任,认真检查。学校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辖区内,特别是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在检查中要认真负责,不走过场,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露天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效,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有序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实现农贸市场“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
(二)整治重点: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米(粉)制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的市场,要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力度,确保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得到有力保证。
(二)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使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行为。
(三)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对进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主、从业人员,要逐一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四)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必须适应食品安全保障的需要。正在实施改造或计划实施改造的,必须规划建设与今后食品安全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农贸市场,要优化功能分区,添制必要的设施设备;不具备基本保障每件的,要下决心关闭或改造。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和食品生产、经营户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部门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区工商局,区工商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针对性很强的重要部署,是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食安办、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农牧业局、区畜牧局、区粮食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为成员的顺庆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工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督促辖区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区食安办负责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研制发布本地农贸市场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场内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督促市场经营者及市场举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准入台帐;做好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农贸市场食品质量抽样检测,督促市场举办单位组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工作。
农牧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
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水务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和监测。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牛羊等屠宰管理和农贸市场猪肉供应保障,并会同畜牧部门把好肉类市场的出场质量关。
粮食部门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粮油质量安全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并督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场外流动摊贩和侵占道路行为的整治力度,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和垃圾收集,确保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驾护航”;加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管理,确保市场场外交通秩序良好。
卫生部门负责有关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检查;加强农贸市场生产经营食品的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问题食品做到提前预警和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贸市场经营者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市场举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举办单位的监督。市场举办单位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负直接责任,要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同时,全面加强市场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从规章制度到岗位责任,从操作流程、检验检测到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上市食品的进货查验工作和市场食品准入台帐,全面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可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退市制度,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帐、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帐电子化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照经营、诚信守法、文明经商。要健全消费者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对农贸市场发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进行及时受理和调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树立标兵;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同时,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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