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篇一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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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3、如果属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需方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 年月 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
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2、需方应确认本合同中各品种已在当地经过试种,并适应当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供方标签所书品种特征和栽培要点仅供参考,需方须因地制宜种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5、由于种子是有生命物质,发芽率会随时间或不当储藏而下降,供方标签所注质量指标仅在复检期内有效,需方(或种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种前)应进行发芽率实验,以确保合适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发芽率下降,应加大播种量。 6、由于各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不同,品种表现可能有变化。供方仅对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四项指标在复检期内负责,该四项指标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责任。 八、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封存样品协议书
1.------------单位购康地种业公司-----------种子----------公斤。按照国家标准gb/t35432,由供购双方共同抽取规定重量的样品,该样品具有代表性,并是双方认可。
2. 样品一式二份,双方共同对样品进行封缄,并填写以下内容:
样品编号------------。
封缄单位------------、康地种业公司。 封缄日期------------。 封 缄 人------------。 代表种子数量--------公斤。
封缄时把样品种子装入规定的封样袋内,封好后如不启封,无法把种子取出。在封样袋上签名、盖章。
3. 双方将封存样品在适宜条件下(低温、干燥)下保存一个生长周期。此封缄 样品可作为质量纠纷供检样品,是复检或仲裁检验的依据。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13684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 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篇三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条款,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方按照需方种植要求,向需方提供农作物种子,种子品种、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如下:
二、供方责任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2、供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 3、供方开据种子质量保证单及发票。
三、需方责任和义务:
1、需方保证按时收货,及时付清货款。
2、需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并对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进行复检。双方约定,种子品种、数量、规格在双方交接货物现场核对完毕,发现问题供需双方当场解决;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的复检,在需方收到种子后15日内复检完毕,复检如发现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的20日内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处理。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供需双方即视本次供应的种子全部为合格品,以后由此发生的责任供方概不承担。
3、种植过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气、气温偏低等因素影响出苗,供方概不负责。
四、种子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接货时同时取样封存样品,以备日后种子复检、鉴定。供需双方派出的交、接货人为双方委托取样人,双方承认其所取样品真实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交易货物的全部数量。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诉讼由种子种植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法院仲裁。
3、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复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同意,其它方式鉴定无效。鉴定、诉讼费用先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最终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五、交货数量:
以交、接货时,双方查验核对数量为准。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承担: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运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供需双方遵循现款现货交易原则,签定合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额的_____%做为货物定金,剩余货款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止 年 月 日有效。合同的补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双方签字:
供方: 需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供方代理人: 需方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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