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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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8 06:17:06     小编:曼珠

如何更好地应对挑战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写总结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避免空泛的陈述。下面是一些有效沟通的技巧,希望对大家的交流能力有所帮助。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一

摘要:会计计量是在一定的计量尺度下,运用特定的计量单位,选择合理的计量属性,确定应予记录的经济事项金额的会计记录过程。

会计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它对会计信息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的背景下,不同的计量属性有着不同的适用性和利弊。

只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恰当有效的计量属性,才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而在公允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的现在,必须保证其计量的真实可靠,才能有效避免其成为利益群体操纵利润的工具。

本文对五种会计计量属性及其适用性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计量属性;适用性;公允价值。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其实质是以数量(主要以货币表示的价值量)关系揭示经济事项之间的内在联系。

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基本特征,它在财务会计的理论和方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并贯穿于财务会计过程始终。

根据会计计量属性的定义可以看出,不同的会计计量属性,都有其不同的计量标准。

相同的会计要素在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时会表现为不同的货币价值,由此反映出来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会呈现出千差万别甚至截然相反的情况。

因此,会计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

在进行会计计量属性选择时,应重点考虑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及经营者利益、企业经营性质、使用成本和会计人员的素质等多种因素。

(一)历史成本的含义及适用性。

历史成本又称实际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其他等价物。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责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责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由上可以看出,历史成本是以交易发生时产生的成本费用为依据,凭借当时交易取得的相关资料凭据对资产要素进行确认计量的,其反映的是交易成交时经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或交换价格,具有过去时的特性。

因此,只有当未来的经济状况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与交易发生时点的各种因素相类似,期间物价较为稳定或变化较小时,历史成本才能较为有效地反映出资产的市场价值,才能较为真实地揭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较为准确地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重置成本的含义及适用性。

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

在重置成本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负责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由定义可知,重置成本是根据计量日或者报告日重新购置或者重新建造相同或相似的资产所付出的代价加以确定的,这就给重置成本的适用增加了限制条件。

首先,计量对象的参照对象必须存在于市场当中。

其次,计量对象与参照对象在各个方面都必须相同或者相似。

最后,参照对象的市场价格指数能够准确计量或者能够通过估价方法作出近似价格的计量,且计量对象受货币购买力变动的影响较小。

(三)可变现净值的含义及适用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金、费用后的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的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计量。

从上文可以看出,可变现净值是从销售角度来确定某项资产预期的、未来的、未贴现的变现价值。

其仅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计划未来将销售的资产或未来将清偿既定的债务的情况时适用。

可变现净值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反映了企业预期的'变现能力,但却无法适用于企业的全部资产,很难操作且难以确定。

(四)现值的含义及适用性。

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等的一种计量属性。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负责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现值是通过对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量的预测从而确定价值的,能够直接反映企业有关资产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关负债所牺牲的未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由此可见,现值也是基于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的计量属性。

(五)公允价值的含义及适用性。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多条准则都提及了公允价值的运用,如第2.3、7、12、20号准则等,主要反映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

公允价值也是基于企业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前提,且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是理智的、熟悉相关情况的,且充分掌握了不确定性风险、期望报酬率等市场信息后才达成共识的,并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确定的。

金额是通过现在或者尚未实现的预期未来市场交易形成的,交易金额是公平且能可靠计量的。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利弊。

(一)公允价值的优势。

第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企业的资本保全。

由于公允价值是参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的,因此能够有效避免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因通货膨胀、物价波动或经济发展等原因所造成的资产价值无形缩水的情况发生。

第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配比原则。

在日常的会计计量中,收入通常是根据交易时点的市场交换价格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而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成本费用通常是根据以前发生的各项历史成本进行核算加总予以确定的。

因此,收入和成本费用的计量会发生计量属性标准不一致的状况,从而影响会计计量的相关性和稳健性。

第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企业的利润是根据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成本费用计算得出的,因此受两者的影响较大。

而前文已述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有效排除物价影响,并能使企业在核算收入、成本时保持前后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从而能够更为客观、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第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由上文可知,公允价值计量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利润等情况,而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时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报表数据的影响。

只有数据较为准确,所作出的决策才能更为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二)公允价值的劣势。

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差,对企业利润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在没有准确判断公允价值金额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由交易双方加以确定,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随意性较大,因此难以保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公允性以及可靠性。

而由于公允价值的可操作难度大、获取成本高等特点,让其很有可能成为利益群体操纵利润的合法工具,而这一情况在日常会计实务中时有发生。

参考文献:

[1]啜华.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4).

[2]郭建.上市公司应用公允价值案例分析.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9).

[3]王永莉.会计计量属性的比较及选择.世纪桥,,(7).

物价变动会计【2】。

由此,研究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基础和主要会计模式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物价变动会计概述。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二

资产的计量主要有成本和现时成本两种。历史成本是指在业务发生时取得相应的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的交换价格或其加总。由于历史成本计价操作简便,且具有可验证性和可靠性等优点,因此它历来是最普遍接受的计价概念,也是实务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计价概念,但它也有与不断变化的交易价格脱节且缺乏可加性和配比性等缺点。为了弥补历史成本这些缺点,人们开始引入现时成本。现时成本是指企业现时为取得相应的资产而发生的相关的交换价格或其加总。正因为现时成本计价原则与现时相关,且允许企业产生持产损益,所以它所产生的信息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且更符合配比的概念。同时,它也解决了历史成本下资产缺乏可加性的缺点。但是,现时成本也经常会在其成本获取有一定难度和计量缺乏客观性方面受到诘难。

由此可见,历史成本与现时成本在使用中各有其优缺点,那么,在实务中应当如何取舍呢?这就要取决于会计环境了。会计环境的不同必然会导致对不同会计方法的取舍。其资产的计量方法主要受以下会计环境的。

一、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开程度。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由企业的内部人员提供的,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真实信息,而对于外部人员来说,对企业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企业对外的公开资料,他们只是会计信息的接受者,因此惧怕会计信息受到操纵。进一步,如果一个企业是私营的,或者是非上市公司,它对外界的信息公开程度就比较低,对于企业的外部人员来说,如果企业还使用较为主观的现时成本会计进行资产计量,企业外部人员对其会计信息的怀疑就不言而喻了。相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本身的公司信息披露较为规范,这类公司即便使用现时成本,企业外部人员也可以适当进行验证,从而减少了会计信息的可操纵性,使得现时成本的相关性优点能更好地发挥。

因此在实务中,往往一些涉及现时成本、公允价值的准则会优先使用于上市公司之中,或者要求公司作较多的相关信息披露来对这一现时成本提供相关的可验证信息。如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5年颁布的第3860号条款:工具的披露与表达,该准则要求公司的金融工具以现时成本在报表上予以反映,同时确认持产损益,并要求上市公司率先执行,而四年后才要求其他公司加以执行。此外,加拿大cica手册3461号条款:关于企业退休金的会计处理与披露中,也要求上市公司对于退休金事项做出许多额外的披露,从而加强以现时成本的退休金数额的可验证性。

二、企业的相关资产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对于历史成本的资产计价而言,过去的交易事项已经发生,且有据可循,企业的相关资产现时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不重要。而现时成本的资产计价就不那么简单了,如果现时并无任何交易事项作为参照,企业现时成本的获得应该是颇为主观且不可信赖的。因此,相关资产是否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是现时成本计价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讲,对于一些证券或金融工具类型的资产,发达国家往往存在着与之相关的发达的交易市场,从而满足了现时成本计价的前提条件,且这类资产的价格变化颇为频繁,也使得采用现时成本计价能更好地发挥其反映现时信息和相关性的优点。而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而言,很多是企业的专有设备,一次性交易所占的比重较大,且往往不存在一个专门的交易或报价市场,因此,如果使用现时成本计价会遇到相当大的技术困难。

反映在实务中,绝大多数国家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价,而投资或金融工具以现时成本计价。如美国fasb的115号公告就要求负债和权益类的证券投资,除了准备持有到期的之外,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确认持产损益。fasb的133号公告还要求所有的衍生工具也以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确认持产损益。这两条准则,可以说是与美国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紧密联系的。

三、报表主要使用者的类别。

会计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提供会计信息给其报表使用者,并随着使用者偏好或要求的不同而加以改变。企业对于会计方法的选择应当考虑到其报表主要使用者的类别及要求。一般来说,报表的使用者不外乎证券投资者、政府、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等。对于证券投资者来说,他们最为看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现实甚至未来相关的信息可以帮助他们进行投资决策,因此,他们会愿意失去一定的可靠性来获取相关性。显然,现时成本计价是比较符合要求的。而对于政府来说,他们可能就比较看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别是像我们主义国家,政府把资产交给企业运营,希望企业能在资产保值的前提下有所增值,可靠的会计信息能使政府对企业的资产运营情况有较为真实的了解,从而能对经济进行宏观上的调控。这时,历史成本计价是比较符合要求的。

在实务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企业中以股权资本占主导地位,证券投资者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公允价值会计正越来越多地得到准则制定者的青睐,如美国最近已经取消了对商誉类似于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而是改为了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处理的方法,这实质是以公允价值作为商誉每年的计价基础,以及前述美国对投资及衍生工具现时成本计价的处理等。而我国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资产计量的基础,这都与这一会计环境密切相关。

四、相关法规的完善程度。

这里的相关法规,主要指与造假、会计信息操纵等相关的会计法、公司法或证券法等。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组织,它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成本――效益的比较。我们可以把企业自主地操纵会计信息看成企业的效益,而把相关的法规约束视为成本,这样一来,如果相关的法规基本没有约束,那么企业进行会计信息操纵的成本就非常之低,换言之,企业的操纵欲望非常之强烈。这时,如果企业使用主观性较大的现时成本计价,必然会导致广大信息使用者对其的不信任,从而产生逆向选择。因此,只有在造假成本很高时,企业使用现时成本计价方法才不会受到信息使用者的怀疑与非难。

在实务中,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立法比较完善,伴随着会计造假的往往是巨额的赔偿和不断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报表使用者一般会倾向于信任企业的会计信息,从而使得现时成本、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有相当的使用市场。而一些家,则仍然对成本计量模式情有独钟,也与其本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或处罚力度不够有关。

五、会计工作者的职业判断能力。

历史成本计价之所以适用面广泛,是因为它极少涉及职业判断,而现时成本计价则会涉及到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都需要会计人员运用其职业判断能力进行判断,可以说,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的高低直接了现时成本使用的效果。如果在会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的国家使用现时成本会计,只能使现时成本会计的主观性进一步强化,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进一步降低,在可靠性根本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下,相关性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由此可见,在这种类型的国家只能使用历史成本计价模式,放弃现时成本计价模式。

在实际中,美、英等发达国家进入资本主义较早,会计比较发达,后续也比较完善,其会计人员的素质也普遍较高。因此,这些国家的会计准则在向现时成本、公允价值计量倾斜的'同时,有着强大的后盾支持。而在我国,广大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高,如果实行现时成本计量模式,必然会导致上述弊端的出现。因此,我国已经适时地把原先与美国相类似的现时成本计量的准则,改为了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

六、国民经济通货膨胀的程度。

在通货膨胀居高不下时,历史成本受到的诘难明显比现时成本要多。因为高通胀的情况下。历史成本所依赖的货币币值稳定不变这一假设已不复存在,因此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最后得出的报表可能没有任何的经济含义。而现时成本计量模式此时却正好发挥了其主要优点:随着通胀而不断改变资产的价格,这样,期末的报表就可以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在实际中,西方国家在70年代经历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为了使得期末的会计报表更具现时意义,各国纷纷采取了现时成本计价的方法。例如,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76年推出了第18号征求意义稿,推荐现时成本会计分阶段进行的方案,并在1980年正式公布16号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现时成本会计》。但随着80年代通胀的进一步下降,1988年又撤消了这一公告。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具体采用何种资产计量方式,与其会计环境是密切相关的,准则制定机构应当在详尽分析该国的会计环境后,再做出相应的决定。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度热衷于在西方越来越受重视的现时成本会计,但是通观我国的会计环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还不完备;证券市场虽然存在,但远不如西方数百年的证券市场完善;政府还是报表的主要使用者,而且要时时监督企业的受托经营责任;再加上广大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等,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现时成本计价的,会计信息可靠性就得不到保证。因此我国的会汁准则,再次以可靠性作为会计信息的首要目标。如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已经明确地放弃了现时成本计价的概念,相关的非现金资产都是以债务的账面价值或者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标准,充分体现了历史成本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重要地位。这一巨大的转变,不能不说是正确而且适合我国的国情的。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三

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会计报表中确认和计列有关的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会计计量本身主要包含着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这两个关键因素,二者的不同组合形成了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

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的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列举了五种可能的计量属性,它们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且认为这五种计量属性将并存,并在实务中继续下去。

会计计量要素中的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都有多种表现形式,二者结合可以组成多种计量模式。现实中常见的有四种:

1.历史成本或名义货币计量模式:这一模式的'优点是可靠、简便,信息成本很低。缺点是由于既不考虚货币价值的变动,也不考虑被计量对象的价格变动,因此当物价发生显著变动时,该模式将严重失真,由此会产生一系列不利的经济后果。

2.历史成本或不变购买力货币计量模式:该模式将会计处理按一般物价指数对名义货币单位进行调整,换算成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来调整原来按名义货币计量模式所产生的会计报表,从而消除物价变动的影响。

3.现行成本或名义货币计量模式:与前一种计量模式刚好相反,此模式考虑了个别物价的变动,但没有考虑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化。主张采用这一模式的理由是一般物价水平的升降对各企业并不相同。对一个具体企业而言,人们更关注的是它持有或消耗资产的现时价值。在该模式下,日常会计处理采用现行成本计量属性,但不改变名义货币单位。

4.现行成本或不变购买力货币计量模式:该模式试图通过现行成本计量属性来消除个别物价变动的影响,通过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的调整,消除一般物价变动的影响,从而全面解决了物价变动的影响问题。但是,此模式所花费的信息成本很大,而且客观性与可行性都很差。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四

成本会计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一般是结合财务会计实务操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程序,按照进行具体实务操作的步骤,重点突出成本核算的实验内容,同时注意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以期在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时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进而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首先,在账务处理程序的选择上,一般选择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该账务处理程序具有步骤简单、易于操作、运用方便的特点,能够满足成本会计课程实验教学的要求;其次,具体的实务操作步骤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即: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账簿的登记;编制会计报表;最后,编制的会计报表不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三张基本报表,还包括相关的成本报表,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成本预测、决策与成本计划、控制等。

成本会计课程教学模式的选择应当以教学内容为基础,充分体现教学内容的实质,促进新型财会教学方法的运用,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以期达到锻炼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从而为其将来从事财会方面的研究与进行实务操作打下良好基础。鉴于此,在分别对理论教学模式与实验教学模式探讨的基础上,提出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1、理论教学模式理论教学模式是在成本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仅仅阐述理论教学内容,而实验教学内容则合并到财务会计实务操作中去进行讲解,不再单独进行阐释。因此,选择理论教学模式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成本会计的理论水平,为将来从事相关专业研究打下基础。

首先,成本会计课程虽然是财会类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但是,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往往将该课程与其他财会类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例如,将管理会计课程与成本会计课程合并为管理成本会计课程;或将财务管理课程与成本会计课程合并为财务成本管理课程。这就造成了成本会计课程内容的压缩,学生不能全面了解成本会计理论知识。而理论教学模式则充分考虑到这一情况,因此将成本会计课程作为单独的一门课程进行设置,不再与其他财会类课程相合并。

其次,在理论教学模式中,未能加入实验教学内容,因此,虽然学生的理论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其实践能力并没有得到锻炼,这就造成了该模式适用的范围较为有限。

2、实验教学模式实验教学模式是在成本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的,除阐述与成本会计相关的理论知识(基本理论知识)外,单独设置成本会计实验课程进行讲解,从而为学生将来从事相关专业的实务操作打下基础。该模式偏重于对实验教学内容的讲解,且将成本会计相关实务操作从财务会计实务操作中提取出来,单独设置实验课程,从而使学生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但是,由于该模式仅仅对理论教学内容中的最为基本的理论知识进行了阐述,未能详尽阐述扩展理论知识,因此也造成了该模式的适用范围较为有限。

3、两种模式的结合理论教学模式与实验教学模式的结合意味着在成本会计课程教学过程中,既阐述相关理论教学内容,又设置实验课程对实验教学内容进行讲解,从而实现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因此该教学模式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

首先,在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情况下,理论教学模式对理论教学内容的阐述较为详尽,学生可以从中学到成本会计的相关理论知识,提高了理论水平;而实验教学模式对实验教学内容的讲解较为详细,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其实践能力。其次,两种模式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实现互补的有机结合,理论教学模式弥补了实验教学模式中阐述理论知识的不足,实验教学模式又弥补了理论教学模式中实务操作的不足,这样有机结合的目的是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从而为其将来从事相关财会方面的研究或实务操作打下良好基础。

最后,两种模式的结合,并不意味着理论课程与实验课程分别设置,而是将成本会计课程设置为理论课与实验课,且理论课与实验课并行不悖,例如,成本会计课程共56学时,可以将理论课设置为40学时,将实验课设置为16课时。在教学过程中,不必先完成理论课再开始实验课,可以在进行理论课教学的同时,选择合适的时间开始实验课。

三、结语。

财会类课程具有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选择与教学内容、教学对象相适应的教学模式,以达到财会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此,在成本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当选择适宜的教学模式,采用正确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以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从而达到该课程教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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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五

(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资产的定义主要有四种观点。

1.1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1.2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1.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发布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1.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种定义突出了以下特点:。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业,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

2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不同属性。

量模式主要有四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

(1)历史成本法体现资产的属性是资产投入价值,即过去形成资产投入的成本或者费用作为资产的价值。其弊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率的提高,名义货币发生变化的话,从根本上动摇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2)重置成本法计量模式表现出资产的属性是资产重置价值,即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公允价值计量法体现资产属性是资产交换价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4)在现值计量模式下,资产的属性体现是资产在用价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从现行的资产定义来看,现值计量模式最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

3现行的计量模式与资产定义、属性之间的矛盾。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趋同更近了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变化给传统的会计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公允价值的应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项会计准则中,有近50%的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焦点之一。

目前,对于公允价值的认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以该价格为标准确认的价值即为公允价值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存在着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在市场综合因素的影响和行业规范的制约下,其交易价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备“公允”的要求,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确认标准。这种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是比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获得关注者认可,可以说是公允价值确认的理想状态。

(2)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或由评估机构评估,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不存在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搭建相应的数据模型并选用适当的参数,参照各方询价因素,结合现金流量折现、期权定价等方法确认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交易标的也不适宜进行评估,并且进行多方询价存在困难的,可以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在这种方式下,同类交易标的价格无法由市场直接获得,因此只能用类比的方式,采集同类交易价格,作为估值的依据。这样,如何选择确定同类交易就成了公允价值确认的关键。同类交易不仅要求选取物与标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质性,同时其实施载体各要素也应具备可比性,比如期望现金流、期限等。这样,现行会计计量模式是一种以公允价值为主体,多种计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因此,体现出资产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成本、重置价值。也有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而现行的资产定义为,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本质特征“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资产的价值不是以企业现有的资产为基础,也不认可投入成本,决定资产价值取决于未来持续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据资产的属性其计量模式就是现值,因为只有能现值反映企业未来的产出,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

其他的计量模式均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只有在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性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从投入成本的角度考虑,采用其他的替代计量属性,但也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干扰,客观、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这就进一步说明了现值是资产真实价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对资产计量的结果都是对资产现值的代替。因此,根据资产的属性采用的计量模式应该是现值或者是以现值为代表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

而不是现在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4资产概念的重新定义。

由于企业的资产形态千差万别,资产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现行的资产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

(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会计计量仅反映有形资产价值或企业整体资产的一部分。

因此,提供的相关信息无用。特别需要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新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商品为经营方式赚取利润,资产形式主要是有形资产;而知识类企业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获得利益,一般不进行生产、制造,其资产形式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表现在:品牌、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方式、人力资源等,以微软、思科、搜狐、网易等信息技术为代表企业,其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日趋重要,如按传统会计理论计量这类企业资产价值大打折扣,使企业的内在价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

因此,我们认为,自创的无形资产必须要计量;(3)现行资产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的本质特征。企业资产形态尽管千差万别,但从发挥作用来看,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直接创造企业的未来经营利益,即未来的现金流入,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不产生现金流入,甚至是现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现行资产概念度量非经营性资产的话,从理论上讲,非经营性资产不是资产,则与资产存在的实际状态不符;如果用现值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的话,则非经营性资产会出现负数,显然不符合资产逻辑。因此,对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用现值计量,对应的资产属性则不是未来经济利益,而是它的服务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计量的方法应根据资产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计量,由于资产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差异,不同时点上的资产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对于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价值,应采用技术方法折算出时点价值,从而保证资产的可比性、可加性。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行的资产定义应予以修正为:企业过去的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利用的资源。

其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上利用;。

(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形成的。

它的优点在于:。

(2)修正后资产概念的本质特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形成的计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种计量模式,从而形成了以现值计量方法计量经营性资产,用其他计量方法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解决了现行的一种资产属性采用多种计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资产观认为,资产的概念应依据资产在企业的本质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对能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应持未来经济利益观,对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来说,显然未来经济利益观是不成立的,应根据资产提供的服务和功能定义最为恰当,并可以采用除现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计量。修正后的资产定义使资产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形成了严密的逻辑关系,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

5结论。

总之,资产的属性要求其计量的方法合理地、客观地反映其真实价值,资产的属性与计量模式存在一致性、相关性,会计计量的本质就是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资产的属性与计量模式的匹配,是会计学的重大问题,是值的我们认真研究和探索的。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六

这种计量模式认为只有交换的商品,其价值才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交换中投入价值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增值,而只有在对投入价值补偿保全的基础上,才算得上增值。针对不同的会计对象,选择不同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就可以形成不同的可供选择的计量模式,例如:历史成本/名义货币,现行成本/名义货币,现行市价/名义货币,可变现净值/名义货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名义货币,历史成本/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现行成本/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现行市价/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可变现净值/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

1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这种会计计量模式依据了货币计量假设,配比原则和稳健性原则,它的优点在于它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可验证性,有利于资产保管责任的履行。缺点在于不考虑货币价值的变动,不能较好的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不适于制定经营与投资的决策。

2历史成本/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这种会计计量模式与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相比,所不同的是它考虑了一般物价变动水平,但没有考虑个别物价的变动,而且一般物价指数的选择也比较困难。

3现行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这种会计计量模式否定了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计量所依据的货币计量假设,计量的收益中包括了资产置存的收益,属于按投入价值计价。它的优点在于能够正确计量企业的收益,并做到计价在时间上和方法上的一致性,它的缺点在于现实成本很难予以确定,而且报表项目之间也缺乏纵向的可比性。

4现行成本/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这种会计计量模式试图通过现行成本计量属性来消除个别物价变动的影响,通过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的调整来消除一般物价变动的影响,从而全面的解决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问题,不足之处在于取得会计信息的成本较大,缺乏客观性与可行性。

(一)理论依据。

所谓理论依据是指在不考虑会计信息本身所代表的经济利益及其可能的经济功效与影响,纯粹从理论角度来推定应选用的会计信息加工、生成操作手段的主要内容———计量模式。

会计计量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会计目标对会计计量具有决定性的导向作用,一方面会计目标是会计计量的理论基石,不同的会计目标理论会产生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另一方面,会计计量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环节,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的侧重点不相同。由此,决定了会计系统运行的终极目标不同。目前,有关会计目标理论存在两种最基本的学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

1受托责任学派。它是在公司制盛行的时期发展并逐步完善的一种思想流派,是以资源的“委托———受托”的形成为经济前提的,而资源的“委托———受托”关系的建立又是以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基础的。只有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发生以后,作为经营者主体的受托者才有义务对所有者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所有者主体的委托者才有必要对受托者受托经营责任的过程进行监督,对受托责任的结果进行评价,受托经营责任主要包括对委托者财产的.保管责任,以及有效使用委托资源并使其保值增值的责任。受托责任学派主要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因此,认为历史成本是以资产取得时的交易价格并经交易双方认可为基础,能够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正性,主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2决策有用学派。它是在证券市场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经济背景下发展的,即从20世纪60年代后开始得到迅速发展的一种思想流派。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发达的资本市场已经开始建立,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需要大量而且相关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的供给又离不开会计信息系统,因此,会计系统必须以提供会计信息,服务于投资者决策为目标取向。由于会计持续经营假设的存在,经济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依照时间序列表现为:历史的、现实的、未来的。历史成本用来衡量经济活动的历史状况,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用来衡量经济活动的现实状况,因此,决策有用学派在会计计量上主张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择优,以便为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且有用的会计信息。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受托责任学派是倾向于事实性基础的,是从信息提供者的利益关系出发的,而决策有用学派则是更倾向于目的性基础,是考虑从信息使用者的利益要求出发的。

(二)现实依据。

所谓现实依据是指计量模式的确定并不是纯粹理论的推理与演绎所能完成的,在计量模式的选择,确定过程中,各种非理性因素往往会影响以至决定这一选择过程。

总起来看,影响会计计量模式选择的非理性因素主要来自经济的、政治的、技术的、环境的等多方面的因素,这其中,又以经济利益因素的影响最为明显。

1经济因素。由于会计信息代表的是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并且会计信息因公开披露,还会直接或间接的造成一些具有经济后果的影响,因而,各种利益集团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必然会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例如,在英国20世纪80年代初通过的标准会计惯例公告第十六号《现行成本会计》要求用现行成本代替历史成本,但后来因遭到公司经理阶层的普遍反对,最后不得不予以放弃。

2政治因素。政治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但相形之下,它对会计的影响不是很直接的。例如,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对会计准则委员会只允许采用“递延法”处理投资贷款项目进行了干预,使得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并用。

3技术因素。这里的技术因素是指会计职业的发展水平,如果现实中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则影响复杂的计量方法与计量模式的选用。

4环境因素。会计计量模式的选用一般应以能够符合经济环境的规定性为其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十分恰当的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当历史的车轮已经驶入科技和知识起主导作用的新经济时代,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不足也显现出来,采用新的计量属性如现行成本、公允价值,也就成为可能。

会计计量包括资产计价与收益决定两个部分,这儿我们集中讨论资产计价的模式选择问题。就目前来看,世界各国的资产计量模式的主流是历史成本/名义货币。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计量的对象和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货币币值的波动、资产价格的升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新经济事项的出现使历史成本的计量不再适用,人力资源、环境资源等的计量使会计计量对象扩展,这些都冲击了传统的会计计量观念。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应选择以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计量为主,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择优的计量模式,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当前上市公司的数量只占其总数的极少部分,且其中占大部分的国有股不能上市流通,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用直接方式,委托与受托关系广泛存在,所以,受托责任学派的观点普遍适用,应采纳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

(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讨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时,概括出两个基本的质量特征,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中可靠性就是施加在会计计量上的现实限制,可靠性一般由客观性、中立性和可验证性三个要素组成。尤其在我国国有企业占主体的经济体制中,会计信息更是关乎社会的稳定的重要因素,因而会计信息质量倍受关注,而在五种会计计量模式中,历史成本又是最客观的信息,最容易取得。

(三)除上述因素外,计量模式在付之于实施时,还必须要满足可操作性的要求,目前,我国会计职业的发展水平和会计人员队伍的素质不高,会计操作手段也不十分完善,使得采用一种全新的计量模式会遇到各种困难,并增加了工作量,显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采用其他的计量属性作为一种补充和完善:例如,对于人力资源,无形资产用未来现金流量贴现值计量属性,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用公允价值来计量,对于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用现行成本来计量。

参考文献:

〔1〕陈今池。会计理论与方法〔m〕。

〔2〕财会月刊〔j〕。,(8)。

〔3〕上海会计〔j〕。,(11)。

〔4〕经济论坛〔j〕。2000,(10)。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七

1.理论性和系统性。成本会计是一门系统性与理论性都比较强的课程,会计本身就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工作内容,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科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对于理论的划分更加细致和繁杂。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须将散乱的理论细节进行系统的整合,将详细的知识点进行汇总,才能保证教学的系统和完整。

2.连续性。在实际的生产运作过程中,企业生产的流程方方面面都会涉及到成本问题,因此企业需要关于生产成本的整个流程的详细记录与登记,以及经过财务核算的数据。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种种成本费用,参加生产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等许多成本都是连续性的且必须考虑的`因素。在对这些成本费用进行记录与核算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审核其他的支出费用,这些都属于成本会计的工作范畴。所以说,成本会计的教学必须要对数据资料进行连续性的记录和整理,才能使学习者保证今后成本会计工作的连续与稳定。

3.实践性。会计本身就是一门操作性和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成本会计的教学工作就是使会计人才具备基础的理论和道德素养,培养会计人才在之后的工作中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其具备质量较高的工作效率。成本会计是会计学科体系中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同时它又不像其他财务以及会计工作一样能够以总结的方式来进行记录。成本会计的学习过程需要大量的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以及文字资料,然而这些数据和文字资料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取得的。因此,成本会计的教学工作只能依托于一些模拟的数据,这也给教学和研究工作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二)课程内容特点。

1.分配方法多,计算公式多。如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根据不同的企业情况就有直接分配法、顺序分配法、交互分配法、代数分配法和计划成本分配法等;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也有七种,其中约当产量比例法和定额比例法还包含相对繁杂的计算步骤;依据企业不同的生产、组织特点,产品成本的基本计算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2.表格众多,错综复杂。学生在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课程中接触的都是简单的计算和业务的账务处理,而在成本会计课程中,各种要素费用的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制造费用等都是在相应的费用分配表中进行的,实务中也有各种领料单、分配表。表格众多,表格之间也互有联系、错综复杂,因此学生在学习中往往难以理解数据的来龙去脉。

1.缺乏实践教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学时长和教学手段的限制,学生不能很好地感知生产过程,无法深刻理解一些生产的专业术语,这些都会影响他们掌握成本会计的理论知识。传统教学中大量的理论灌输,例如各种费用的分配方法,几乎没有实践环节,学生的知识体系往往是分散的,无法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成本计算方法。另外,如今成本会计教学过程中,教师常常将重点放在成本费用的计算上,而忽略了账务处理的内容,学生也容易随之忽略这一部分。因此,就造成了学生实践能力差、不能灵活运用知识等问题。

2.教学手段受限。《成本会计》主要通过成本数据的前后勾稽关系来反映成本核算流程,具体表现为大量的表格。目前,成本会计教学手段仍然是以黑板和ppt为主,教学效果欠佳,不利于学生形成结构化的知识体系。

3.学生学习的兴趣度不高。通常情况下成本会计都是以成本数据信息间的前后勾稽关系来反映成本核算的流程,并以成本核算的相关表格表现出来,具体表现为较为大型的案例题。由于教学时长和教学手段的限制,教学内容局限于书本上的数据和例题,学生自然会对这样枯燥的内容产生视觉上的疲劳感和心理上的抵触。

学习就是一个信息的传递和接收的过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刺激输入,才能使学生更好的接收到知识的信息。目前虽然传统的理论授课方式已逐渐发展为多媒体教学法,但是实际上教师仍然局限于ppt教学,本质上只是将书本内容换了一种呈现方式,并没有为学生增添更多的乐趣。情境教学法下,结合了声音、图像和动画的教学课件把躺在书本上的学习内容转变为有趣的、可视的、可听的动感内容,自然能够吸引学生并加深其理解。另外,借鉴erp和沙盘模拟的思维,创造情境主题,采用小品、舞台剧等方式模拟实际工作过程,加入角色扮演、竞争机制等手段。这样有助于学生更好的理解枯燥的理论内容,培养上手能力更快地适应将来的工作。

真理源于实践,实践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本会计作为一名应用型学科,更加离不开实践,过去的本科教育往往局限于书本和课堂,实习阶段却是在理论教育完成之后的毕业生中进行,这样使得理论与实践脱节,学生对于理论的感知不深,事后接近实际的方式也使学生的实践活动显得空洞无比,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可以借鉴mba的教学模式,在成本会计教学后期,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实地观察,并由企业成本会计人员对企业成本核算程序、核算方法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好的理解书本的理论知识。

(三)多学科与核心方法教学模式。

成本会计这门学科在会计学科体系中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的地位,学习成本会计之前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学、财务会计学的基础知识,只有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基础,在学习成本会计的时候才能不被繁杂的科目所牵绊,才能将学习的重心放在成本计算和分析的方法上来。另外,成本会计资料以表格数据居多,将这些资料整理成为成本分析有用的资料就需要一定的统计学知识和统计能力,因此,开展成本会计课程之前,需要为学生安排统计学课程或者系统全面的统计知识学习活动。基于理论基础是学生在进行实践和工作的前提条件,高校教师的工作重心仍然是理论的讲解,那么成本会计的学习是否有“捷径”可寻呢?成本会计有大量的公式及分析方法,如果单纯的进行理论知识的灌输,不仅不能达到教学目的,还极有可能使学生产生反感的情绪,甚至丧失对会计工作的热情。因此,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教师应该注意因材施教、投其所好。就本人的经验来看,传递给学生最核心的分析方法,比如公式的学习,全书只讲授一个基本的分配公式,其它公式让学生自行代入情景进行推理,不要求学生机械记忆文字,让学生在中学基本的数学功底上冠以经济的内容,才能使其学以致用。将成本会计知识的讲授结合数学推理的思维,是成本会计理论学习的一个创新,也是带领学生寻找到适合自己并且能够“一通百通”的面对枯燥文字课本的学习方法。

四、结论。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然而我国的高校教育方法大都与这一教育基本理念背道而驰,大部分高校教育以考试为核心,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的忽略自己在中学阶段培养的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开始简单的机械记忆和信息接收,这也是现代大学生毕业之后走上社会,上手慢、缺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原因之一。本文分析了《成本会计》的学科特点,以及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三种适合课程的教学模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教学的层次阐述了本文的两个核心观点:第一是与中学的方法教育衔接,让学生去思考和推导理论,使其奠定比机械的接收信息更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思考能力;第二是广泛的实践锻炼,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以及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核心教育并选择与实际相符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改革,以求为社会培养出能力更综合、适应性更强的复合型会计人才。

参考文献:。

[1]龙珺.高职成本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经贸实践,(15):308.

[2]田慧文.基于翻转课堂的《成本会计》教学模式改革探索[j].才智,2017(05):150+152.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八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已受到全球广泛的关注。经过近几年的探讨,绿色会计理论已初步形成,但仍未在我国会计实物中具体应用。该文结合相关实际,提出一些设想及方法措施。

关键词:发展;环境问题;绿色会计;措施。

一、绿色会计的定义和产生。

绿色会计,也叫环境会计,是指以自然环境资源和社会环境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换言之,是指主要以价值形式,对环境及其变化进行确认、计量、披露、分析以及可持续发展研究,以便为决策者提供环境信息的一种会计理论和方法。90年代初,学术界产生了绿色会计理论的研究浪潮,随之而来的是绿色审计的暖流。这一系列的理论研究都围绕着如何把生态环境与产品生产资源耗费的计量与管理结合起来,及如何有效地监督绿色工程的问题。对这些环境问题的研究,相对于会计学来讲属于一个新鲜的,边缘性的科学。至少在我们国家可以这样讲。绿色会计的理论问题应该是站在会计的角度来看待绿色问题、环境问题,自然是用会计的思想体系和方法体系去加以分析、思考,以便解决发展市场与维护生态环境关系。

二、绿色会计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绿色会计的主要内容。绿色会计是在修正传统会计基础上产生的,全面监督反映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环境利益是绿色会计的重要内容。绿色会计的基本内容大体可分为三部分:自然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污染成本,企业的资源利用率及产生的社会环境代价评估;同时,包括对国家经济发展宏观决策的评估。

绿色会计的核算对象。绿色会计核算对象,区别于传统会计的显著特点是增加了自然环境内容,特别重视环境科学与会计实务的结合。绿色会计中自然环境核算对象通常是指非人类创造的物质所构成的地理空间等。由于与自然环境关系复杂,考虑到目前的绿色会计核算技术方法的可操作性,其核算对象主要内容是:绿色成本包括自然资源成本、自然资源损耗、环境保护支出等。

绿色会计的核算方法。绿色会计核算对象自然环境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它能够为人类社会的现在和未来提供多种服务,具有直接或间接价值,如水资源、土地等。如何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是绿色会计核算方法的难点。绿色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是将涉及自然环境的经济业务也作为会计要素,经过辨认确定其数量价格,加以正式记录并入会计报表的过程。由于绿色会计计量自然环境资源价值有一定难度,笔者将价值计量公式简列如下:

现实使用价值=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

总用户价值=现实使用价值+未来使用价值;。

自然资产价值=总用户价值+存在使用价值。

其中,间接使用价值、未来使用价值和存在使用价值又是自然资产价值计量中最复杂的内容,需要借助于价格替代法、支付意愿法、接受意愿法等方法计量。确实难以计量的环境污染,可用数学模型适当测算估计量化。

三、在我国实行绿色会计的思考。

(一)实行绿色会计的基本原则。

1.长期性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绿色会计的实施,不仅涉及产品成本的市场价格的变更,更主要的是,它涉及市场规律的变动,甚至全球的商品流通准则和经济制度问题。

2.灵活性和边界起步的原则。由于绿色会计所核算的内容十分广泛,而且在不同的'环境、地域和历史条件下会发生变化,应在确定原则的情况下,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对不同的产业、产品,不同的地点和时期选择核算内容和标准。

4.强制性和三种行为结合的原则。推行一项新制度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具有一定约束强制性。同时,绿色会计制度的顺利实行,必须以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和公众行为有机结合为保障,缺一不可。

(二)组建绿色会计机构。

为迎接21世纪世界经济格局和结构的变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应立即着手实施绿色会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务之急是成立机构、研究理论、确定准则,开展试点工作。笔者建议由财政部牵头,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尽快筹建中国绿色会计研究会,组织经济学家、环保专家及会计实务工作者密切配合,加大绿色会计理论研究及实施的力度。

(三)进行绿色会计试点工作。

在我国实行绿色会计,要从实际出发,由简入繁、从易到难,先从明确的易于掌握的科目入手,即先选择个别产品在部分地区、部门试行。绿色会计的实施先从绿色食品、用品入手,将环境资源用直接损益法计入成本,以不计算环境资源成本原始账为准,以绿色会计账做参考。在取得切实可行的经验后,再修正完善,逐步推行。

(四)对绿色会计宣传教育。

建立实施绿色会计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同样是一个复杂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对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必须得到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要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加强学校环保基础知识教育,在中小学增设环保常识课,在大中专学校增设绿色会计、审计专业课。应将绿色会计宣传、培训列到《全国环境初级教育行动纲要》中,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绿色会计培训工作,尽快筹办我国绿色会计刊物,以加大绿色会计实施宣传力度。

绿色会计与可持续发展、绿色会计与环境问题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绿色会计的研究有助于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整个社会效益结合起来,更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静江.企业环境会计和环境报告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杨玉波.绿色会计的核算[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九

财务会计理论框架是构建会计理论体系和指导会计实践的基础。本文从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会计应用理论和会计环境理论三个方面分析了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会计方法、会计实践、会计检验、会计环境等会计理论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财务会计理论、会计实践以及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相互结合奠定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

一、对财务会计理论框架的分析。

财务会计理论框架是一个结构严密和层次递进的逻辑体系,它全面反映了财务会计理论系统的基本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1会计目标。会计理论是以会计为研究对象,因此,研究会计,首先就应确定会计研究要达到的目标。理所当然,会计目标构成了会计理论框架合乎逻辑的起点。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信息,以供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这一观点已被普遍接受。

2会计原则。财务会计要按照会计假设奠定的基础核算和披露信息,那么,作为公共产品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科学、规范,确定其应具备的质量特征、确认和计量方式以及对其进行必要修正的弹性规定。这就是要制定会计原则,规定财务会计信息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使财务会计信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规定财务会计信息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按照权责发生制、收入与费用成本配比、历史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准则来进行企业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同时还规定财务会计进行会计核算和披露时,可以依照谨慎性、重要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对前述会计原则进行修正。

3会计假设。

现实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不确定性。首先,在企业所处的各种内外部环境中,会计核算在内容上具有不确定性。企业与投资者存在投资关系、与债权人存在借贷关系、与客户存在交易关系、与政府部门存在监管关系、与内部职工存在劳资关系等。上述关系的存在,影响企业经营活动,使其复杂化,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可能混淆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与相关者自身事项的边界,因而,将本不属于企业的交易或事项纳入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以至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成果,影响企业损益的计算和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这不但造成财务会计信息失真,更重要的是损害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因此,会计提供的信息只能以企业自身的经济业务为前提,这就是会计主体假设。它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理想的、纯粹的空间范围。企业主体假设主要目的在于维护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其次,市场经济存在经营风险,企业存在信用风险,资本也在集中和积聚。因此,企业可能随时面临破产倒闭、兼并收购等而使企业经营终结,如果企业存续期限不够确定,就难以对企业的交易及事项进行正常而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债权债务的结算、留存收益的处置等,如果会计存续期限不确定,就难以按照其技术或经济上的常规状态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就必须以“不变应万变”,即假定企业的存续期限处于一个理想的状态,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否则就认为企业会无限期地继续经营下去,而不停止和清算。这就是持续经营假设。它给定了企业预期可持续经营的理想期限,所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等可按照正常的状态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再次,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但总不能直到企业终止才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因此,会计应定期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即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跨月、季、年的.连续性,也必须将持续不断的经营业务活动划分为等长的会计期间,作为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时限。

4会计要素。会计要素是指会计主体拥有资金在静态下(某一时点)的存量(财务状况)和动态下(某一时期)的流量(经营成果)类别和规模,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等6大会计核算和披露的内容。它是在会计假设的前提下,按照会计原则的要求,为实现会计目的而提供的可用于决策的财务会计信息。

5会计环境。会计环境是影响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的各种内外部条件或因素,包括社会、经济、法律、科技等外部环境,以及企业管理体制、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会计环境对会计既可能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从而促进会计的发展,也可能产生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从而制约会计的发展。会计环境对会计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它既影响会计目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会计方法和会计检验,又影响会计实践及会计目标的实现,还会通过科学哲学和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影响会计理论研究本身。会计环境与其对会计的影响还是双向的、相互的,也就是会计的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环境。

6会计方法。会计方法是对会计要素进行核算和披露的方法和程序。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管理科学。如何对会计对象进行核算和监督,即采用什么方法对会计核算和披露的内容进行数据采集、计算、归集、分类、再分类、汇总、披露,就需要根据假设和会计原则,对会计要素内容进行核算,实行监督,从而需要研究会计的方法和程序,以为会计主体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财务会计信息。

7会计实践。

会计实践是将会计基础理论与会计具体实务相结合的过程。会计实践既是一个实务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作为前者,就是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包括组建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以便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完成会计任务,实现会计目的。作为后者,就是研究财务会计管理体制的性质、特点和规律,探讨会计制度的创新和会计政策的安排。例如,如何设计、执行、测试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如何组建会计机构,如何配备会计人员,如何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如何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教育、素质培训,如何设计、安排、执行、监督会计制度,如何根据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政策等,都是需要进行探讨的应用理论研究问题。

8会计检验。

会计检验是对财务会计理论体系进行测试、评价、反馈和改进的过程。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财务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使得会计管理体制进入运行状态。财务会计能否在会计假设的前提下,按照会计原则,运用会汁方法对会计要素进行反映和控制,能否提供符合会计目标的财务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理论体系中每一个构成因素自身的完善性和各个构成因素之间的相适性。经过会计检验。如果一定环境条件下,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有机结合,通过会计管理体制的运行,能够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也就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目的;如果运行的结果不能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或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失误,则没能实现财务会计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应通过反馈程序,查找会计理论框架体系各个因素可能存在的完善性和相适性问题及原因,并加以改进或修正,以便使财务会计理论体系经得起会计检验,保证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通过会计检验的会计理论结构框架体系,才是理想的、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根据会计环境的变化,进行会计检验,经常地对会计理论系统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才能使会计理论不断地创新,使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财务会计理论框架的基本要素。

财务会计理论框架是构建会计理论要素和逻辑关系的构造体系,它是由财务会计基础理论、财务会计应用理论和财务会计环境理论相互结合、有机构成的一个理论系统。财务会计基础理论是构成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要素,包括会计目标理论、会计假设理论、会计原则理论、会计要素理论、会计方法理论、会计检验理论等;财务会计应用理论是将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应用于会计实践、指导会计实践的理论,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体制理论、会计基本准则理论、会计政策理论等;财务会计环境理论主要探讨对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财务会计应用理论产生影响作用的外部条件,包括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企业内部环境,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经营活动及规模、企业管理状况、经理素质才能、企业文化等;企业外部环境,包括社会发展与进步、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财政税收与财务、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科学哲学与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等。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十

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环境会计的核算同样涉及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环境会计确认是环境会计核算的基础环节,文章论述了环境会计的确认标准和内容.

作者:谈香如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湖南,长沙,410076刊名:经济师英文刊名:chinaeconomist年,卷(期):2004“”(12)分类号:f234关键词:环境会计确认内涵标准内容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十一

人类生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在全球气候变暖不断加剧的今天,保护环境不再是一个口号,而切切实实地被贯彻到人们的生活中。每一个社会体系都会有符合这个社会发展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整个社会具有非常好的约束力,这也是为什么在提倡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要建设一套与之相匹配的刑法的原因。作为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刑法》将规范每一种环境污染犯罪的判定以及相关的处罚。

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希望通过立法、司法活动来强化对环境污染行为的遏制,但是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以至于各项环境污染问题层出不穷,最终得到法律制裁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却很少。无论是从人类发展还是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角度,环境污染刑事立法都应该尽快完善,执行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以加快推进环境保护。

环境进入立法内容是在1979年的《刑法》,其中第一次涉及到了环境犯罪相关的规定。由于环境犯罪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法律概念,因此1979年的《刑法》并未起到规范环境犯罪的作用。直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再次确定了修改《刑法》的决定,在新《刑法》的第六章第六节增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并增加七条和修改两项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修改《刑法》,此次修改主要针对环境犯罪中的一条,即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我国《刑法》中环境犯罪立法的不足。

(一)环境犯罪归罪原则不合理。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环境犯罪规则采用过错责任归罪原则,而国际上采用的犯罪归罪原则是危险恐惧感原则,即如果环境法律关系人在利用、开发或使用环境时未能消除危险恐惧感,就应该承担罪责。相较于国际通用的环境犯罪归罪原则,我国所采用的过错责任归罪原则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因为环境犯罪作为一项特殊的罪行,犯罪客体不具备人为思考能力,一但环境遭到破坏将没有可参照的依据,因此无法对环境犯罪进行归罪,这也是我国环境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的根本原因。

国内的相关法律学者对我国目前环境犯罪归罪原则进行调整,有学者主张将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犯罪归罪原则,但由于无过错责任原则无法准确地判断行为是否符合环境犯罪的标准,遭到一部分人反对。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界定,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符合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界定。

(二)罪名结构不完善。

从《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得知,我国环境犯罪罪名有九。

种,虽然涵盖所有环境破坏行为,但是这些罪名仍然比较模糊,主要集中在两点: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的划分;量的界定。环保部在5月31日《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将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并列明了阶段目标:“-为探索试点阶段。-为重点突破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但是对照该《若干意见》,完成覆盖全国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要到以后,这意味着,环境污染罪的犯罪结果仍将处于无法确定状态。

例如,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

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罪名的界定来看,《刑法》缺少对量的界定。对什么情况下算重大污染事故,是否造成小的污染事故就不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均没有明确界定,将会对已经出现的`犯罪行为增加太多的人为因素,导致法律失去公平效益。

(一)转换立法角度。

法是根据人的中心价值来判断的,简单来说就是用法律来保护人的基本利益不受侵害。但是环境犯罪脱离了人与人的行为界定,无法依据环境本身来界定犯罪的行为,由于犯罪行为的犯罪主体对人类利益造成的破坏是间接的,环境犯罪无法在短期内对环境造成影响,但在长期会对环境造成永久性的伤害。目前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立法是以人类利益的角度进行的,而事实上环境犯罪的对象是环境或者说是自然界本身,结合我国其他立法行为,环境犯罪立法需要转化立法角度,从环境破坏本身制定相关规定。

转换立法角度首先需要我国立法和司法工作人员在立法意识上进行转变,当人们意识到环境犯罪立法的根本在于保护环境,规范人类行为,阻止人类肆意破坏自然环境后,立法的角度就会出现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内容和本质的改变。

(二)统一罪名认定标准。

从目前来看,统一罪名认定标准要从《刑法》中环境污染犯罪的入手,细化环境犯罪认定,将任意一种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作为单独的一项制定。例如水污染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行为。由此分析,水污染犯罪实际上可以进一步细化,独立成为一项专门立法内容。不仅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破坏深林植被等都可以独立立法。

从长远来看,我国的环境污染犯罪立法应该独立出来,单独立法,将每一种可能存在的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按照情节轻重分别进行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判定。当然根据我国目前环境犯罪立法进程,环境犯罪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对于国内的情况,国外很多国家立法已经非常完善,因此,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立法可以对其经验予以借鉴。

(三)弱化行政从属性。

按照我国的立法程序,环境犯罪具有行政从属性,也就是常说的典型的法定犯。从环境犯罪罪名实施以来,存在环境犯罪缺少判断依据、环境犯罪难以取证的问题,应该考虑弱化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因为从立法罪状设计上,环境犯罪罪状设计多采用空白罪状的形式,也就是认定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的决定性因素,还是在于行政法规的介入。因此,很多学者将环境犯罪视为行政犯并具有行政从属性,但是这一观点的根本性错误在于,其将环境犯罪具有的行政前置评价特征理解为环境犯罪对环境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从属性,后果在于,不仅从理论上降低了环境刑法学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使环境刑法学沦为环境行政法规的附庸,而且极大压缩了环境刑法学的适用空间,使得很多本已构成环境犯罪的案件被作为环境行政案件处理,在事实上导致环境刑法被架空。尤其是当行为人按照行政法规的要求或者经行政机关许可后实施某种行为,但却严重污染环境,甚至发生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结果,就会出现案件定性的困难:如果仅仅认定为环境违法或者意外事件,无疑有轻纵犯罪的嫌疑;但在行为人没有违反环境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又难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相应的环境犯罪。摆脱这种两难困境的有效做法只能是弱化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

四、结语。

我国目前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是以自由刑和罚金刑为中心构建的,但由于整体刑罚偏轻,不仅没有有效地实现预防环境犯罪的设想,还导致被破坏的环境资源无法及时恢复甚至遭到永久性破坏。鉴于此,有必要在环境犯罪中增设相应的资格刑,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环境损害。因此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刻不容缓,重刑治理环境刻不容缓。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十二

我国于颁布并实行了《刑法修正案(八)》,这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对刑法典修订最为重要,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刑法修正。这次修正有着丰富的内容,充满鲜明的特点和亮点以及先进的修法理念,在我国刑事法治的历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刑法的立法得以完善,而是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法治水平不断上升的基础上,未来还有更多的立法完善任务等着完成。对此,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刑法立法的现状,并结合存在的问题,为以后刑法立法的发展指出方向,促进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

一、引言。

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刑法的完善程度在很大意义上意味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它是一个国家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变化,社会犯罪形态的不断更新而进行不断地修正。在我国刑法立法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刑法现代化这个问题的分析,以防将这个概念模糊化,最终导致我国刑法立法发展的方向出现偏差。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应该要始终建立在我国实践的基础上,放眼未来,不断完善和发展刑法的立法。

二、我国刑法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刑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国刑法典经过了从无到有,从稚嫩到发展比较成熟的过程,到目前为止,在很多立法方面都具有了自己的特色,这种成就是可喜可贺的。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我国刑法立法政策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追求。

我国在建国之后没有制定新的刑法,直到1979年、1980年正式颁布和实施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但是,由于在时间上很短,导致很多司法人员对这部很难得刑法没有时间去熟悉,再加上又出现了严打的政策,从此,严打便在我国刑法的司法实践中成为了主流。[1]这种情况下,本来应当体现刑法罪行公正的刑法典就出现了严刑上的偏差,必然会影响到我国刑事司法的水平。

(二)社会各方面对刑法的认识和需求上存在差距。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刑法也随之出现了新的问题和情况,为了应对这种现象,我国立法机构也在不断进行刑法立法的修改和完善,到目前已经出现了《刑法修正案(八)》,但是这不是最终的刑法。在世界各国中我国刑法修改的频率和速度都是少见的。即使这样对于社会对刑法的需求仍然不能满足,特别是发生在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屡禁不止。广大民众面对这种现象无不加大对刑法立法严惩性上的呼吁,所以刑法的立法必须考虑到民情。

(三)刑法立法出现模糊的现代化问题。

刑法的现代化问题在刑法进行立法时是不容忽视的。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之际,从事刑法法律专业的人对刑法的现代化问题自然是很关心的,但是由于现代化这个词涉及到时间概念,所以在进行现代化研究的时候,现代化的问题成为了一个难点,也正因为这样容易在概念上造成模糊。如果说我们只从时间上来看待我国刑法的现代化问题,那么说我国刑法已经实现现代化就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就刑法的内容而言说我国刑法已经实现现代化了,那就意味着我国刑法已经很先进,位居世界前列了,这样很明显是不对的。[2]因为在现实中,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新刑法是一种与我国刑法不同类型的刑法,较之我国的刑法,在很多方面还要远远高于我国刑法的水平。

对于我国现行的刑法制度来说,现代社会出现了很多在传统社会没有出现的新问题。这种新问题,有的是原来没有在社会上出现过或原来出现过这种现象但是并没有被认为是犯罪的,有的是原来被认为是已经存在的客观对象但现在被社会赋予了新的认知。这样一来,对我国刑法立法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思考就很有必要了。

(一)打破刑法典统一刑法制度的束缚,建立分散的不同制度。

社会发展呈现越来越复杂的倾向,比如在传统的刑法上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的区别是在量上,而现在新的认识则是认为二者的区别是在质上,不是在量上;还有的是比原来的情况更加复杂,需要对这些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犯罪区分开来进行分类管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分散的不同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基于以上的考虑,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独立的法人犯罪制度势在必行。这里所说的独立的制度,不仅仅是要有独立的`实体法,而且在程序法上也必须是独立的。

(二)建立多样的刑种和诉讼方式,罪要分等。

1.在建立刑罚体系,确定刑罚方法时,要从增加教育刑的份量考虑,适当将刑罚的种类增加,主要是将重点放在增加轻微刑的种类和方法上。在对法治建设不会造成大损害的情况下,要对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灵活性,主要是在设置刑罚的方法上,增加刑罚的种类和教育刑的份量,减少惩罚在刑罚中所占的份量。

2.在法国,将刑法的罪分为了三种,都很有智慧和创意,很值得我国加以学习和借鉴。把犯罪分为三类,当然这里的犯罪也仅仅是说成年刑法典上的罪,同时用三种不同的诉讼方式来对犯罪进行处理。[3]这样可以做到对不同的情况来区别对待处理,既能将刑法的作用发挥都最大,又能将司法资源节约,是一举两得的方法。根据这样的说法,在刑法中关于劳动教养纳入刑法体系是理所当然的。

四、结语。

高水平的立法源自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同样地高水平的刑事立法也源自于高水平的刑事法律制度。现阶段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秉着维护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目标在进行立法,当然,我国刑法立法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也要始终的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并且对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要积极的予以借鉴,进而为我国刑法立法的发展指出正确的方向,促进我国刑法立法的完善。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十三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有11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人类环境会议”预示着人类环境时代的开始。此次会议最重大的意义是产生了与可持续发展概念相近的.思想。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成熟。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发展的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赞同。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由理论和概念推向行动。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于1992年8月制定了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10大对策,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4年3月,我国发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调以下简称《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策及行动方案;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杜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与资源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1979年我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此外,由全国人大通过和修改通过了许多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管理的法律,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文物保护法》等;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而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了大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单项法规,其中包括为了执行环境与资源基本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条例以及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领域、新问题所制定的单项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森林法实施细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另外,我国还制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建立了环境标准的法律体系。到1995年底,我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

为了加强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的。

[1][2][3][4][5]。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十四

1.1会计目标。

传统企业会计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表现出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倾向,这种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行为只会造成环境的恶性循环。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环境会计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企业的局部利益与社会全局利益,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1.2会计对象。

传统的会计对象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也就是能够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不考虑生态环境。环境会计的对象是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活动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只限于资金运动,还包括资金循环之外的社会生产消费循环和生态循环。

1.3会计基本假设。

(1)对会计主体假设,传统会计假设是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环境会计的主体假设突破了企业实体的狭窄范围,将企业与整个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过程,都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2)对持续经营假设,传统会计只是假设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能够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环境会计赋予持续经营假设新的内涵,延伸为在保证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寻求企业主体持续经营,从宏观经营角度保证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对货币计量假设,传统会计以货币作为共同计量单位,并假设币值不变,它对资源耗费和对环境污染与防治不加计量,忽略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环境会计变货币计量假设为多重计量假设,允许采用货币和非货币计量形式。非货币计量形式可以包括实物指标、劳动指标、技术指标、技术经济指标等。

1.4环境成本。

可持续发展理论下环境会计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将环境成本考虑在内,包括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如企业由于污染和破坏环境应予以补偿的环境污染补偿成本;由于环境保护需要而勒令某些停产或减产而造成的环境损失成本。

1.5会计信息披露。

由于传统会计在环境核算方面的局限性,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不能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环境会计把环境资源要素纳入会计核算系统,进行确认、计量、核算和披露,环境会计报告成为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为适应信息披露的要求,会计报告应增加相应的内容,采用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用定性披露的方法来揭示企业那些难以量化的环境事项和企业的`环境绩效,以及不良的环境行为;另一方面以定量披露的形式报告企业的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负债和环境效益的数量变动情况。

2.环境会计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

2.1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环境会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建立环境会计,就是要客观地反映企业对环境资源的损耗和补偿过程,让社会和国家来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职能,使环境资源的损耗得以补偿,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和融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可持续发展的假设,是在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对作为环境会计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出的一种制约条件。

2.2可持续发展是环境会计的基本目标。

环境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目标协调,形成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发展。其具体目标是组织相应的会计核算,确认和计量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环境经济效益和经济损失,为社会提供充分的与企业环境有关的信息,为各决策单位实施经济和环境决策提供帮助。

3.1企业环境会计的界定。

关于企业环境会计的界定,最早形成于上世纪70年代,1973年经济学家比蒙斯(f·a·beams)在英国《会计学月刊》上发表文章《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标志着“企业环境会计”应运而生。

分析国内外学者对于企业环境会计的界定,企业环境会计是以包括可持续发展在内的经济学、会计学以及环境学等多学科为理论基础,采用“以货币为主、以实物为辅”的计量单位原则,以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如何得到补偿为中心,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控制环境污染与防治、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费用来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的相互影响,以求改善企业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综合性新兴学科。

3.2环境会计的特点。

(1)环境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政府、社会公众。政府中的环保管理部门通过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宏观环保决策,以及对企业进行环保考核与奖惩;社会公众则可以了解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状况,判断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程度。

(2)环境会计采用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的计量方法。环境事项中包含大量的非财务信息,传统的单一货币计量方法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出来,因此,环境会计中引入了大量的非货币计量方法。

(3)环境会计通过增加反映环境信息的报表或编制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进行信息披露。信息会计不仅要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还要披露大量的非财务信息,因此需要在传统财务报表的基础上,采取较多的报表附注和文字说明。

(4)环境会计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基础。环境会计是在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上进行核算和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着眼于企业与环境长期的互利和共存关系,反映企业经营与环境之间的能量交换和价值转移过程。

浅谈环境会计计量模式论文篇十五

内容提要:受传统立法模式的影响,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采单一立法模式。而结合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将是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最佳选择。

立法模式是指一国立法所采取的方法、结构、体例及形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模式则是指在环境保护立法的决策和制定过程中,立法机关所采取的方法、结构、体例及形态的总称。

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决定着环境保护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明确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有利于确定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目的。从目前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上,即: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管理,发挥各自然生态系统及人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改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协调人的利益与生态系统自身的自然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主要是指各种不同层级的环境保护法以何种形态作为表现方式。大体来说,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即一国制定一部统一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对各种环境保护和管理活动进行调整。如1969年美国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1973年罗马尼亚制定的《环境保护法》,1995年2月俄罗斯联邦杜马通过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环境保护法》等都属于各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即指通过分别制定单独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表现为各环境要素和环境组分的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的活动进行调整,如瑞典的《水系保护法》,英国的《土地排水法》,甘肃省于20通过的《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即属该立法模式;(三)混合立法模式。该立法模式具体是指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湿地保护的特点,采用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湿地保护立法的模式。混合立法模式是现代各国环境保护立法最为多见的立法模式。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曾先后开始采用该立法模式,将其运用于环境保护立法之中。如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曾先后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也制定了针对各环境要素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具体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

除单独采用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进行立法之外,综合运用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即环境保护的综合立法模式也是现代许多国家所采用的环境保护立法模式,这主要是由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体系性等特点决定的,如荷兰、德国、美国等国在其环境保护立法中都采用这种立法模式。

目前,综合生态系统方法[1]已经成为指导包括我国环境法在内的全球“第二代环境法”发展的重要理念和方法。结合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综合性[1][1]、公益性、灵活性等特点和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应采取综合立法模式。具体而言,综合立法模式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的综合。

目标模式通常表现为一定历史阶段国家、社会对相关立法的宗旨、任务、目的的总体认识和态度,彰显着时间向度的立法特点,因而体现出一国立法理念的更新和法律的动态发展情况;法体模式则是指国家在既定的立法体制下创制的各法律形态,反映着空间向度的立法形式特点,因而具有相对静止性。因此,立法应当综合体现时间向度和空间向度的动态变化特征,以适时、适地地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尤其对于理念正在不断更新,区域特征非常明显的环境保护法来说,其立法更应体现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相结合的综合立法模式。因而,目标模式和法体模式的综合是当下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模式最为重要的内容和特征。

根据对立法目标模式的一般理解,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决定着该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明确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有利于确定立法任务和目的。当下,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有着重要的理论基础、制度基础、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具体而言,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深入、综合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现有管理体制为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提供了制度基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性要求是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社会基础;其它国家和地区在综合生态管理理念下的成功立法经验和中国/全球环境基金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防治伙伴关系的国家规划框架(prc-gef-op12-cpe)的第一个项目(简称gef-op12),即旨在防治甘、青、新、宁、蒙、陕六省区土地退化能力的合作项目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确立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因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目标模式应当体现在以下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即: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方法进行管理,发挥各自然生态系统及人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改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协调人的利益与生态系统自身的自然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法体模式,则应当采取混合型模式,即统一基本立法模式和单行法律法规模式相结合的模式,而不宜采用某种单一立法的模式。之所以采取混合型模式,主要由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制和立法特点所决定的。就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体制而言,中央立法就环境保护的全局性、一般性要求作出规定。地方立法应在中央立法的框架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定或执行性规定。其中,对于特殊的生态区域,还有各效力层级的特殊区域生态保护立法。这种“一元二级多层次”的生态保护立法模式遵循了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基本规律,对于整体生态系统、区域生态系统以及各生态要素的单独保护有重要意义。就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特点来看,全国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各异。西有荒漠戈壁,南有丘陵水乡。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应附之以不同的保护手段。在立法层面,各区域生态系统、生态要素保护法须因地制宜,分别规制。这种需求反映在立法法体模式上,就是一般基本立法和各单行立法相结合,即混合立法。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法体主要表现为有关我国全国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民族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性条例以及特殊“一区一法”[2][2]。混合立法的法体模式就是指上述法体的相互协调与配合。

作为重要的部门立法,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也应当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指导下,整合已有的各环境保护立法,制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民族区域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特殊的“一区一法”,以全面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功能与结构的完整性。其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效力及于全国范围,即对全国整体的环境保护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法律和重要法规。目前,社会各界正在呼吁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3]尽快出台,以全局、系统、协调地规制各种不当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和各种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尽快出台,既是环境与资源法作为一门独立法律部门出现的重要标志,更是协调该部门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的必需;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则是指地方人大和政府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依照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所制定的适用于地方环境保护的各种立法形态。年出台《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即属此种立法;民族区域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指我国广大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在立法权限范围内,依照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本民族区域的环境与资源特点,制定的适用的该自治地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立法形态,如今年年初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代表提议的《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一区一法”则是指按照特殊自然生态区域进行特殊立法的方法,如2003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二)各级、各类立法的相互综合。

1.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综合。

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综合实指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相互配合和协调的问题。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地方各立法机关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中央立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在本辖区内制定执行性或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照综合立法模式的要求,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之间的关系,以及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特殊“一区一法”之间的关系。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提供原则性、一般性指导;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民族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应在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具体规定;特殊的“一区一法”也应与全国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相互协调。只有处理好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的相互配合和协调问题,才能有效地发挥处于不同效力层级的环境保护法律的作用。

2.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的综合。

环境保护的创制性立法是指一定的立法机关在法定立法权限范围内,依照宪法等上位法进行的自主性的环境保护立法。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等创制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立法活动、地方有权人大和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的该地方区域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等。环境保护的执行性立法则是指有关立法机关为了贯彻、实施上一层级的环境保护法而制定的具体执行性规则。如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具体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实施细则即属此类。我国在环境保护立法时,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应当实现最大程度的综合:创制性立法为执行性立法提供了全局性、一般性指导;执行性立法为创制性立法的实施设计了具体可行的步骤、方法。

3.环境保护基本立法和环境各要素、组分保护立法的综合。

环境保护基本立法是就全国性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一般性法律保护的立法类型;环境各要素、组分保护立法则是指单独就组成生态系统的.各生态要素如土壤、水流、动植物等以及表现为生态系统各组成部分的生态单元进行法律保护的立法类型。从现有立法来看,环境保护基本立法不够完善,而各生态要素、组分保护法却层出不穷。加之各生态要素保护法的制定往往侧重各要素主管部门的自身利益,因此,这种状况易造成了我国环境保护中的有法不治,各种环境与资源破坏行为有增无减,生态环境的整体功能每况愈下。因此,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出发,其法律保护应当体现整体性、全局性的特点,即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一方面,应当全面统筹各生态要素、组分保护立法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应当协调环境保护基本立法和各要素、组分保护立法之间的关系。

4.国家制定法和地方环境习惯法的综合。

国家制定法和地方环境习惯法的综合是指正确处理好国家制定法和地方环境习惯法在适用中的协调和冲突关系的问题。

相对于国家制定法来说,地方环境习惯法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所形成的为本地区所特有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法文化形态,与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紧密相关,体现了人们与自然相互抗争和妥协的历史进程。作为一种独特的法文化形态,地方环境习惯法的形成以一系列与自然环境有关的地方习惯为基础,最初主要表现为生活在一定区域的先民对生存环境和自然状况的直观认识、信仰、依赖、爱憎等情感和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而形成的物质形态。这些习惯长期地被人们遵守,并被反复适用于调处人与自然以及与自然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因而形成了具有约束力的习惯法。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国家,民族分布极为广泛,因而,有关环境保护的地方习惯法便被赋予了更强的生命力。这些地方习惯法在规制人们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调处人们在自然资源利用中的各种纠纷时,对适用于各环境区域的国家制定法起到了极大的补充、辅助作用,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同程度地替代了国家制定法的适用。因此,在进行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时,必须要处理好国家制定法与地方环境习惯法之间的协调和冲突问题,使国家制定法与该区域地方环境习惯法相互融合,内化为当地人们保护环境的内心意志和自我行为。

(三)方法的综合。

1.按照生态环境的整体性进行管理。

综合立法模式源自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因此,综合立法模式要求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时,要突破传统的按照行政区域和部门进行管理的模式。通过跨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管理来保护生态环境,是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基本要求。国内已有一些成熟的经验值得考虑,例如黄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对全流域的生态环境具有综合协调和咨询功能,鄱阳湖流域的山江湖开发治理委员会具有部门协调和决策咨询功能。跨行政区域管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要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区域政府行政能力、文化历史背景、资源利用方式和传统管理模式等多种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因素做长期的、渐进的机制安排。这种机制安排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安排,上一级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协调机构安排以及区域政府之间长期或短期的协调和合作机制安排等。[2][2]针对目前部门分治、部门利益严重的管理现状,从立法层面上确立环境保护主管机关享有相应的行政权力以协调各环境要素主管机关的制度,将是实现跨部门管理湿地的基础和前提。

2.科学方法和制度管理方法的综合。

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等先进自然科学的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现代方法论指导,也为环境管理制度的革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推广先进的自然科学知识,大力发展区域循环经济、生态效益补偿等措施,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的基本要求,更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必需抉择。

3.综合三种调整机制的方法。

三种调整机制即行政机制(第一种调整机制)、市场机制(第二种调整机制)和社会公众参与的机制(第三种调整机制)。传统的行政机制对于环境与资源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行政机制的单纯调整往往导致政府失灵,如“公有地的悲剧”暴露了单纯行政机制的不足。于是市场机制应用而生,但是自发的市场调整机制在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上亦出现了市场的自我盲目等市场失灵现象。面对政府能力的有限和市场的先天缺陷,试图从制度层面确立并维护一个强大的、活跃的、参与式的第三领域或公民社会,使国家对公民更加负责任,使市场更具有人情味、道德味和文化味,弥补政府能力不足和市场缺陷,是很有必要的。[3][3]在我国环境保护中,也同样存在第一、二种调整机制的不足,因此,充分发挥第三种调整机制即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的作用,对于弥补第一、二种调整机制的不足,实现我国环境保护中的环境民主有着重要的革新意义。

注释:。

[1]蔡守秋.论综合生态系统管理[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3):25页.

[2]王小刚.论湿地保护综合立法及其主要内容[j].林业调查规划,(6):70页.

[3]蔡守秋.第三种调整机制——从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角度进行研究(上)[j].中国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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