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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一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饮食居住、生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旅游、巡回养老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费用,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配餐中心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月初收取伙食费,月末按照实际消费情况结算。
3、甲方设有医疗康复中心,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患重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休闲娱乐中心,有休闲农庄、康怡大剧院、图书馆、棋牌室、书画室、器乐室、音乐室、舞蹈室、健身房、室外健身广场、门球场、网球场等活动场地,免费为入住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心健康的大型活动。
5、甲方开办老年大学,为老人们提供学习的场所、发挥余热的舞台,使他们的老年生活充满活力。
6、甲方服务人员均持证上岗,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7、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乙方应积极配合。
8、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入住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9、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10、甲方对入住老人实行非限制性管理(部分老人除外,如老人在入住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应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00元和当月综合费用元。老人退离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都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索取赔偿。
四、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责任担保人各执一份,经甲方、乙方及责任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身份证:
乙方签字:
电话:
身份证:
责任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二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生活来源: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与入住老人关系:身份证:
工作单位: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楼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三
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二、甲方提供学生公寓区栋号寝室给乙方住宿。
三、甲方为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保卫、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规定。
五、乙方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私自留宿外人;。
2、不留宿异性;。
3、不变动和损坏公寓的消防与安全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和消防部门处理);。
4、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6、不夜不归宿;。
7、不在室内和公共场所私拉、私接电线;。
8、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物品;。
9、不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色情或其它违法活动;。
10、不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11、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加以必要的维护和爱护,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不恶意损坏,不把公寓内所配家具带出公寓。
12、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注意他人的合理需求;。
14、不在公寓内停放各种车辆;。
17、不浪费水电;。
18、不在阳台上推搡打闹、不骑跨阳台、不翻越阳台;。
19、晚上睡觉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随意放置。
七、其它未尽事宜应本着合理、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x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公寓办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四
(一)申请对象:凡愿意入住我镇敬老院的老人。
(二)费用:自费入住镇敬老院的须缴交保证金5000元,每月支付生活费750元(特殊护理的'费用另计)。
(三)注意事项:
1、经过身体检查,发现有传染病、严重痴呆、暴力倾向的老人,镇敬老院有权拒绝其入住。
2、老人外出须经过院方同意或家属陪同及书面同意书。
3、老人必须遵守院方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并多次劝导无效,在与家属面谈后终止协议退回。
(四)协议书领取地点:常平镇敬老院。
(五)常平镇敬老院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木市场旁。
万佛湖镇汪湾二级敬老院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关心弱势群体,体现民生工程,目前,敬老院建设已竣工,准备安排人员入住。经xx年1月10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以下三十位五保老人入住。
年畈:张先义、王甫明、陶友申;石岗:朱学奎、阙义和、朱学柱、方贤青;炮岭:韦发明、方贤发;高场:班代来;龙庙:刘自福;安口:张得政、贾正如;韦冲:周言增;塘埂:韦发传、方光法;贾冲:汪昌明;冒石:毛方安;兴塘:陶友胜;龙树:潘安才;陈岭:贾大存、贾大会;双塘:吕国山;李洼:朱涌云;付坝:储世珍、梅白怀;后畈:徐德稳;老庄:王甫明、贾正怀;相畈:叶志贤。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标准化服务,昼夜护理。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收养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公寓,如需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公寓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清退。
五.乙方属于xxx护类型,需住xx人间,每月托费xxx元。冬季取暖费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设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订餐,餐费自付。
七.乙方的托费由乙方或丙方于每月的月末前如数缴纳给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滞纳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月以内的,收半月托费,超半月的收取全月托费。
九.随乙方身体变化,公寓有权变更服务档次,其托费随之增加或减少。
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系医务人员,开展一般病的保健护理,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时,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应及时感到公寓,由丙方负责就医治疗。乙方因病、自尽或神智突发异常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时必须佩戴公寓胸牌,并向护理人员请假,因自己失误走失、突发疾病造成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老人伤亡事宜由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及时感到公寓,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费100元,净身费100元,穿衣费100元,并从入托老人停止呼吸开始计时,每放一小时收取占床费100元。
十四.特护、专户老人因病长久卧床,难免造成病理性褥疮,发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给老人进行医治,费用由丙方负担。
十五.乙方的身体状况在办理入托手续时,丙方应如实登记,对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对患有精神疾病,小脑萎缩的老人甲方很难控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跌、碰损伤,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负责任。
十六.因特护老人的消化系统衰弱,丙方探视携带的食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食,避免暴饮暴食,形成病变。造成不良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十七.乙方如节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况,满一周后,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费。一周以内的按原额收费。
十八.乙方如发生吵闹、骂人甚至动手打人,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绥化农垦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丙方(签字、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六
签约时间。
协议订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镇夕阳红托老院(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崔旭东。
地址:磐石市石嘴镇河东街联系电话: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简称乙方):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生活来源:原工作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家属或本市担保人(简称丙方)。
亲属(担保人)姓名:与入住老人关系:身份证:
工作单位:常住地址:
常用电话:紧急电话:
为解决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上的困难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给予托老院入院护理和服务。现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为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互相配合,经三方自愿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入住费用为每月元整(人民币),包括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护费用及其他附带费用不包括在内。
结算方法为每半年交费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时一次性交清六个月所需的全部费用,以现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时间按天计算,如有病事假超过5天按每天每人返还7元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的要求,为入住人员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复护理及所需的服务,并视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生活。
2、乙方入住时,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身体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护理等级随着乙方身体状况的变化而科学的调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变化需要临床治疗时,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并不再收取医药费。
4、乙方入住后,甲方发现并确认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严重不符,或确认乙方有其他传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进行。如乙方隐瞒上述病情,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负责。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为乙方办理退院和结算手续,最迟不超过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过三天仍未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甲方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费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认为需要转院治疗时,乙方(或丙方)应积极配合,因配合不及时耽误乙方治疗,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甲方在经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执行,并不再承担对乙方的护理义务。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觉时从床上摔下,丙方确认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间、楼梯、走廊、厕所、浴池等地方摔伤,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伤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伤害(如殴打工作人员,殴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如实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症及病情,并提供相应的诊断及治疗资料,不得隐瞒病情。
3、按期交纳所需的费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动离院处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4、乙方不得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若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医疗服务时,应按甲方规定范围进行(具体见免费医疗范围)。
6、凡因护理等级改变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以甲方等级收费规定为准,乙方或丙方应及时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丙方应代为赔偿。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体情况的病历及有关体检单。
2、乙方在入院期间,经诊断患有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慢性病反复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适宜集体居住的疾病时,丙方应及时领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乙方突发疾病或病情严重的通知时,应及时将乙方送上级医院治疗,因丙方耽误时间而导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负责。
4、丙方在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纳入住费用时,要负责乙方入住的全部费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应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有权利监督甲方履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为入住人员提供服务,丙方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
7、乙方的权利义务可由丙方代签。
三、事件处理原则。
(一)对于乙方自备携带的日常医用药品及保健品,需报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经批准擅自服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障碍以及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属及老人必须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以防止老人误服药、坠床、电击伤、烫伤、器械伤、溺水甚至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识清醒的老人,因个人原因摔伤,坠床、自服过量药、烫伤、电击伤、器械伤、溺水、斗殴甚至自杀的意外事件,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四)入住老人原则上不准使用个人电器。如确要使用磁疗器、按摩椅、电热毯等均按用电量另收费用,且丙方必须证实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电器的能力。如因此发生的电伤害,电起火,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由丙方赔偿。
(五)乙方未经批准,自行擅离外出造成的走失、摔伤、意外车祸、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无理要求,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约定:
(一)乙方的身体状况,科学确定护理等级,根据护理分配居住楼层和房间,护理等级和房间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如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或经济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楼层和房间的,应在本条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视为自动接受哪个楼层对应的护理服务等级,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楼房间,本人签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须团结室友,不得因个性、生活习惯、个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响团结,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对本院提任何无理要求。确须因团结因素更换房间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调配。如院方无法满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还剩余费用。
(三)其他特殊情况另签特殊护理协议。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视为丙方违约,其他违约责任由丙方负责。
(二)乙方违反协议二条(二)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三)丙方违反协议二条(三)项中的义务视为违约。
其中:
1、违反(三)项中2款情形“丙方及时领回”,应双倍承担延期领回产生的各项费用(含期间产生治疗费用),因延期领回发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负全责。
2、违反(三)项中3款情形,出现甲方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丙方情况(包括紧急电话无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适当合理的急救和治疗等措施所产生费用,应由丙方负责。
3、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费用,则应额外承担应交费用的30%滞纳金。如拒绝承担全部费用,立即无条件将乙方领回。
4、违反(三)项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时处理善后或恶意挟尸要挟勒索,则甲方有权申报公安等有关部门后按正常风俗习惯安葬死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一次性双倍补偿。
(四)乙方入住服务期满或中途无力支付费用或拒绝支付费用,且丙方拒绝将乙方领回,经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视为丙方恶意滞留乙方在甲方处,丙方应双倍承担滞留期间费用。
(五)甲方未按国家标准尽职服务,出现恶意、故意侵害乙方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免责条款。
(一)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突发意外事件,甲方无法联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紧急电话未开通,甲方根据病情及事件情况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规,常理的措施情况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二)护理服务期间或入住期间,发生自杀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责。
(三)因突发疾病、吸食不当,经抢救无效的,甲方免责。
(四)私自外出或请假未按时归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责。
七、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别提醒丙方需反复阅读此协议后签字),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九、此协议附有附件两份,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无能力签字、阅读、理解本协议,丙方签字视为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阳红托老院。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七
法人代表:
乙方:入住老人全权代理人。
乙方自愿将老人送住爱民老年公寓,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即形成劳务关系,甲方必须向老人提供护理衣、食、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则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二、乙方入寓前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据的近期身体状况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宜入院的疾病患者,不得入住公寓。
三、甲方有权按乙方出具的老人身体状况证明,确定老人护理范围,但乙方自愿提高服务的除外。
四、不能自理的老人能轻微活动或卧床,日常生活事情基本不能做,必须由护理人员帮助,老人精神要正常应配合服务工作。
五、(一)甲方提供护理项目:
1、每天定时打开水、打饭、刷碗、清洗口杯和毛巾。
2、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帮助老人清理个人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脚、漱口、梳头、清洗臀部。
3、每天帮助卧床老人穿衣服、脱衣服及时为失禁老人换洗衣服、尿布、保持皮肤清洁、清理大小便及大小便器,定时为老人翻身,整理床铺。
4、按时给老人喂水、喂饭、喂药。
5、定时清洗床单、被罩、衣服。
6、每半个月剪指甲、定时擦身。
7、有病及时通知家属,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定时查房。
8、有家人的陪伴,定期给洗澡。
(二)乙方自负项目:
1、理发、刮脸、洗澡、家属经常给拆洗被褥。
2、自备用品、肥皂、洗衣粉、干净被褥、床单(2个)、枕巾(2个)、换洗衣服、尿布、暖瓶、毛巾、碗筷、大小便器(卧床老人每月向甲方交两袋洗衣粉,也可以甲方提供)。
3、医疗费,取暖费自理。
六、老人住寓后,因疾病以及其他方面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后确定,协定后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七、老人在入住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生变化,甲方要及时通知老人家属,协商调整护理等级或回家中休养治病。家属若不同意老人提高等级护理或接回家暂时治疗的发生摔伤、烫伤等其它意外事件,甲方不负责任。
八、老人患有精神病或自杀,自残倾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通知乙方家属接老人回家,如乙方不及时接走,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任。
九、交费方式:乙方每月1日前向甲方缴纳本月的护理费用。入住不满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费标准,节假日或平时不在公寓的费用不退。另:冬季每月收60元取暖费,缴费其不得延误,出现欠款经多次催要,不能及时补交者,甲方有权将老人退回乙方。
十、入寓老人应自觉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其财物,违反公寓制度,造成自身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共财物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老人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敬,入寓老人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老人如突发疾病、病危或死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县乡范围内)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如因老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外力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老人正常死亡的,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将尸体运走,非正常死亡的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尸体,尸体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依协议有关内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辱骂、殴斗、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标准化服务,昼夜护理。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二.丙方认真如实填写“收养老人登记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入托手续。
三.乙方必须由丙方或原工作单位亲自护送。自备日常生活用品及个人卫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将水果刀、剪子等铁器物品带入公寓,如需用时,可向工作人员借用。
四.乙方必须精神正常,无传染病,并愿意接受公寓服务和管理。否则,及时清退。
五.乙方属于护类型,需住xx人间,每月托费x元。冬季取暖费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设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订餐,餐费自付。
七.乙方的托费由乙方或丙方于每月的月末前如数缴纳给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滞纳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中途退托,半月以内的,收半月托费,超半月的收取全月托费。
九.随乙方身体变化,公寓有权变更服务档次,其托费随之增加或减少。
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联系医务人员,开展一般病的保健护理,乙方服药、打针、输液等医药费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时,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应及时感到公寓,由丙方负责就医治疗。乙方因病、自尽或神智突发异常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体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时必须佩戴公寓胸牌,并向护理人员请假,因自己失误走失、突发疾病造成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老人伤亡事宜由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及时感到公寓,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费100元,净身费100元,穿衣费100元,并从入托老人停止呼吸开始计时,每放一小时收取占床费100元。
十四.特护、专户老人因病长久卧床,难免造成病理性褥疮,发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给老人进行医治,费用由丙方负担。
十五.乙方的身体状况在办理入托手续时,丙方应如实登记,对有传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对患有精神疾病,小脑萎缩的老人甲方很难控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跌、碰损伤,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负责任。
十六.因特护老人的消化系统衰弱,丙方探视携带的食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食,避免暴饮暴食,形成病变。造成不良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十七.乙方如节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况,满一周后,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费。一周以内的按原额收费。
十八.乙方如发生吵闹、骂人甚至动手打人,一旦发生严重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丙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条双方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绥化农垦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丙方(签字、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责任担保人:乙方直系亲属或组织单位代表。
甲方与乙方及其责任担保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居住、饮食及个人生活护理等服务,甲方每月1—5日按时收取寄养费,如遇节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后顺延。
2、甲方设立餐厅供乙方用餐,保证做到清洁卫生,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时供应面点、饭菜,伙食费自理。
3、甲方有医疗配套,每周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免费看病,药费自理。乙方如病必须去医院就诊或住院,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委托的家属办理各项手续,同时甲方对急诊病人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帮助呼叫120急救车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费用自理。
4、甲方设立健身房、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地,免费为住寓老人服务。同时还组织各种有益于乙方身体健康的文娱活动。
5、甲方服务人员将诚恳、负责、热情、周到地为乙方服务。如有态度恶劣者,将其辞退或调离本岗位。
6、根据寄养老人的年龄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权调整老人的护理等级,望乙方积极配合。
7、因内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对寄养老人的住宿房间在同类档次中进行调整。
8、甲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环境美化工作,为老人提供一个安全、详和、优雅的生活环境。
9、甲方对寄养老人实行非限制性开放型管理,如被寄养人在寄养期间不慎或主动发生事故,导致走失、自伤、自残、自杀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每月每人提供20o电供照明使用,其余按抄表数实收,水按10元/人/月收费,有线收视费10元/房/月,多人间5元/人/月。
二、乙方的责任。
1、首次办理入寓手续应一次性交纳医疗保证金3000元和当月寄养综合费元。老人退离寓时,保证金如数退还,月综合费按不超过半个月,以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以一月退费。
2、乙方入寓只须带被褥、换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准自带家具进住房,以免影响住房整洁,公寓备有电器设备,若老人仍需自带电饭煲、电磁炉、电烤炉等电功率比较大的,其使用不当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间设施设备,若有损坏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贵重物品和数量较大的现金存折等带入公寓,如遗失,甲方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未经公寓允许,家属不得陪住。
4、乙方请假走亲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个月以内。
者,月寄养综合费照交;但请假在三个月以上者,只交纳床位费;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来时服从公寓安排者,月寄养综合费可不交。
5、乙方损坏公共财产及房间内配套设施,应照价赔偿。
6、公寓设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带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及明火烹饪。如违反,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被寄养人因病去世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家属来寓处理丧事,如乙方6小时内不能应约前来处理丧事,则甲方有权处理遗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家属负担。
8、甲方月寄养综合费,将随市场物价变动而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9、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条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规定,无理取闹,不按时交纳月寄养综合费;或发现有隐瞒精神病和传染病史,以及发现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况,即将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接走,发生任何意外,本寓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老人属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极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养老人自身原因发生骨折或其他摔伤的(含特级护理的有活动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责任担保人或家属每月应至少来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于公寓各项工作的开展。
12、解除合同关系以办理离园手续为准,若未办理,期间发生房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乙方负责。
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
甲方:乙方:(有效监护人):
身份证:
地址:长乐路28号入住老人姓名:
电话:0632--3775899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入住甲方老年公寓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住服务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住宿、就餐、日常洗刷等。乙方在入住前,应全面向甲方告知老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性格,并说明其他相关情况。老人生病与治疗、旧病复发与抢救以及自行跌伤等均不在护理责任范围之内。
二、入住费用:入住费用每月元。其中:护理费用元,伙食费用240元,床位300元。每月5号前缴纳。
三、请假外出约定:老人在公寓期间因事外出的,思维行为不正常的老人需由监护人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监护人领出并对外出行为负责;思维行为正常的老人因事外出须到传达室登记。老人在公寓外的行为后果甲方不负责任。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四、老人伤病责任:乙方在入住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不负责老人自行跌伤、突发生病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1、老人因行路困难、骨质疏松、身体虚弱、喝酒等原因发生跌伤,甲方不负责任;
4、如老人因病猝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老人的后事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及时安排处理。
五、变更护理标准约定:老人在住寓期间由于健康原因、年龄原因、物价上涨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双方商定可适当提高。
照收,若请假15天内,各项费用不退还。
七、医疗费用约定:
1、乙方在入寓前需自行健康查体,入寓后如需进一步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2、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乙方可自愿在甲方卫生室就诊,医疗费自理。也可由监护人送医院治疗,治病途径由乙方选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住寓老人出现病危、病重或猝死的,公寓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必要的'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乙方应在三天内付清)。
4、住寓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临时陪护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贵重物品的保管:乙方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以委托甲方免费保管,自行管理出现丢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九、解除协议的约定:监护人应全面了解《长乐路老年公寓老人入住须知》,入住公寓的老人应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作息及就餐时间、用水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乙方在入住后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退房,所剩费用甲方足额退还。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入住协议同时废止。
1、发现老人有传染病、酗酒、精神病患者;
2、不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在第一时间不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服务者;
6、行为异常、脾气暴躁、产生噪音影响其他老人正常休息且不听劝阻者。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甲方:老年路老年公寓(盖章)乙方监护人:(签章):
护理承包人:入寓老人(签章):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一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20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邮编:
地址: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邮编:
地址: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理疗科设备出租业务,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之外的免费技术支持、维护等软性服务,务必让甲方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时的帮助。
二、租用设备清单:。
(应包括设备名称、指标、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
三、租用期限及费用:。
四、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配套机器,并且保证所有器材运行良好;
(5)合同期满,甲方享有对设备的优先租赁权。
五.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办法,滞纳金的产生)。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
租赁方:
(签名)(签名)。
(盖章)(盖章)。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永丰县祥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协议:
二、缴费标准按永丰县社会保险局的规定,当年全县职工工资最低标准28%计算缴费,其中甲方负担20%、乙方负担8%,并由甲方在发放乙方当月工资时扣除85应缴费用。会同甲方的20%统一上缴社保局。
三、乙方必须连续在甲方工作12个月以上。否则,辞工时应将甲方20%的养老保险金全额退回甲方方可办理正常辞工手续。包括结清工资,养老保险手续转出。
四、甲方需在乙方满试用期并领导同意转正后,开始参保。即工作满12个月后,乙方要求辞工、调出,甲方应无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方应营造环境,搭建平台,使乙方施展才华、努力工作。
六、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争当优秀员工、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七、有下列情况,甲方应继续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
1、乙方因工受伤《经县级部门认定》治疗,康复期间;
2、公司决定放假,不发全额工资,只发生活费期间;
3、因特殊情况并有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八、有下列情况,甲方终止为乙方续缴养老保险金。
1、玩忽守职,给公司一次性造成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的;
2、无故旷工、表现不好,受到大记过处分一次以上的;
3、打架斗殴,违法乱纪,触犯法律,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本人自愿辞工或被公司开出及除名的。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永丰县祥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乙方: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四
为进一步探索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8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10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 喂水、喂饭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济南市历下区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 街道办事处 服务中心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设计工作室一间。
第二条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六
乙方:
文明、为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给居民提供一个优美、整洁、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特定本合同。
第一条:按照小区规定,乙方自愿在小区购买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
第二条:乙方自愿服从并积极参与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的管理。
第三条:乙方使用小区内住房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德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德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用途。
(二)、任何人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窗阳台、屋面、顶部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
(四)、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利益。
第四条:乙方在小区自愿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不践踏、占用绿地。
(二)、不占用楼梯、楼顶、楼道、道路等公共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三)、不乱抛垃圾、杂物。
(四)、不乱搭、乱贴、乱挂。
(五)、不聚众喧闹。
(六)、不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七)、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不经营政府规定所禁止的行为。
(九)、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治安费、卫生保洁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接口费、统算费各项费用。
1、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房产证)每月每平方按0.30元收取。(领到钥匙的客户月日开始起交。)。
2、每月25—30号到物业公司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水费暂按2.9元每立方执行,电费暂按每度0.70元收取。水、电损耗按用量比例据实分摊,公共设施的.损耗据实分摊。
3、取暖费按供热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天然气、有线电视接口费等按主管单位收费标准收取。
4、路灯、楼梯灯等公共照明用电,按每月均摊收取。
注:以上价位是按当前行情制定,以后如有变动,也是随市场行情浮动,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
第五条:乙方如不遵守《小区管理办法》违反本合同第三、第四条之一行为者,甲方视问题性质、事实情节,对其批评、教育、予以制止限期改正或通过其他途径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办法》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责任如下:
(一)、对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修缮。
(二)、供水、供暖、供电、电视、电讯、燃气等问题起联系协调作用,使乙方能正常使用。
(三)、院内卫生清洁,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及时清扫散落的塑料、纸张、果皮等污物。
(四)、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保卫人员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内部分的装修由乙方负责,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分摊,甲方负责实施,较大型项目视情况另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防盗窗需安平面的,不得突出,装修垃圾必须带出去。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养老入住协议书篇十七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儿: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1、赡养人不分儿女,自结婚成家之后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5、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6、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根据所有赡养人商议达成时间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8、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1、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位赡养人每年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最晚于每年春节前以货币方式向被赡养人付清。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4页。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村内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地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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