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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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热门19篇)
时间:2023-11-28 11:08:08     小编:雨中梧

读后感是对书中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思想等方面的总结和感受。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触动与作品中的情节、人物以及作者的写作手法联系起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感人的读后感,希望能够触动大家心灵的共鸣和思索。

故乡读后感篇一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因为往事以及已被人们淡忘,唯有中国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我们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中国浪漫自由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企业很多,但这些问题更让学生我们可以明白:美食,不仅不能仅是通过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食品,文字和美食,最美丽的组合。美国的食品诱惑的味道,文字之美是升级,让你有种感觉酣畅淋漓,通体舒服,美味的舌头在身体由心脏来想去,一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情,自古,谁不写?缩小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春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王余光中在怀旧“怀旧”为“一枚小小的邮票,狭窄的门票,严肃党短,一湾浅浅的海峡”四句留恋,向往适用于家庭,每个人都有,在异乡的食物,那么新鲜美味的食物,没有味道比党和降水比较想家,真是微不足道。

家居,食品在回忆中永远心存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读后感篇二

我向来偏爱读小说,总觉得小说能带给我不同的生活,能从其中体味百味人生,品尝千种故事。

而读了周作人的散文后,才有了另一番感受;在那看似平淡、悠闲的美文中,却能品味到内蕴其中的深情,使我对散文有了新的认识。

周作人的散文风格平和冲淡,隽永而幽雅。

他善于通过人所不言的细小的题材,来表现深刻的含意,信笔拈来,令人叹服。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

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

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

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

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

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

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

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

“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

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

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

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

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周作人的文字总是朴素平易,不加雕饰,虽没有华美密丽的词句,但其文之美却溢于其外。

那随意道来的语言风格,煞是迷人。

文中所采取的手法可以说是完全的“白描”,但却以恬淡的心情,闲适的语气,将清新的意境刻画得细致动人,让文章显得清淡简朴却又生动活泼,令人深深地感染了那种乡间生活的野趣。

平淡的描述中,处处可见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虽然周作人向来将深层的感情隐藏在文字之下,但《故乡的野菜》这篇散文,还是可以比较明显地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故乡的怀念,对童年生活的回忆。

冲淡平和不仅是周作人散文中写作上的特点,而且是他的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境界。

因而,写起这种平淡温和的散文,周作人确是文坛上一座难以超越的高山。

故乡读后感篇三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

童年

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

生活

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

学习

,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篇四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故乡读后感篇五

故乡是什么味道的?是甜蜜的或是苦涩的?是梦幻的还是虚无缥缈的?故乡的情,故乡的味道是复杂的,鲁迅先生在《故乡》中这样告诉我。对!是复杂的!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复杂了,变得陌生又飘渺了……。

鲁迅从两千余里之外,冒着严寒,要回到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去,冷风拍着船体,吹进船舱里,没有一丝活气的村庄在鲁迅眼里被完整地勾绘出来。

一切都是陌生的。

故乡又是陌生、飘渺的。

萧条的街道顶替了往日的热闹,在瓦楞上颤抖的枯草、凄凉荒芜的老屋,记忆中故乡一切不返,鲁迅迎来了一个陌生的故乡、邻居,以及一个陌生的、不同往日的闰土,时光的洗浴,让鲁迅和闰土间多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深蓝天空下,站在瓜地里的那个少年的身影变得模糊,刻薄的邻居说着刁钻的话,这一切让鲁迅心里多了一道悲哀的伤痕。

船在开,景在移,鲁迅在文中最后部分离开了故乡。

月是故乡明!读了《故乡》的你我,是否也沉浸在那朦胧的故乡情中呢?

故乡读后感篇六

一切如故;"皇上"环顾一下四周:"众爱卿,请拿出一张洁白的纸来,注意了,是洁白的,不是黑的了。昨日重现,都见底了;也罢,就随着车颠来覆去吧,人嘛,就随着恍惚吧,反正也习惯了。“不打扰了,再见。还有w,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呢!汉堡和薯条吵了起来。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后感篇七

湛蓝深远的天空,涓涓细流的小河,翡翠一般的菜地,红砖绿瓦的房子……凑成了活画般的——我的故乡。

走进乡下,你便会看到五彩缤纷、形态各异的花仙子们在两旁迎接你,一阵清凉的微风扑面而来,他们有规律的摇着自己那小巧玲珑的脑袋,真舒服!

故乡读后感篇八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后感篇九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到乡翻似烂柯人”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篇十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故乡读后感篇十一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故乡读后感篇十二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篇十三

读完了汪曾祺的《故乡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情。

打鱼的夫妇每天一言不发的在水中打鱼,秋天,水是很冷的,但更冷的,是两个人的感情。虽然是夫妻,但天天打鱼,却没有一句话,感觉像陌生人一样,各自干各自的工作。不久,女的病死了,就像秋天里飘落了一片枯黄的树叶,没有人注意。每天每天,男人打鱼依旧,唯一改变了的,就是女儿来赶鱼了。读了这一段,让人的心也变得沉重起来,“冷淡”二字贯穿了全段,天气冷淡,人心也冷淡。后两段的基调轻松了许多。金大力就像中国无数的农村人一样,质朴、单纯。“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没有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到他非常可靠。事实也的确如此,金大力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干活儿一丝不苟,却从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结尾处,说金大力老了,头发白了几根,但不变的,是那颗质朴的心。那个医生更让人敬佩,闹大水时,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村子里救人,有人说他傻,拼了命换来一块匾。可是大家都知道,他换来的不只是一块匾,还有全村人的性命。那一条命换一个村子人的性命,他觉得值。医生还帮助吸毒的朋友戒掉了毒瘾,那朋友的妻子问用的药值多少钱,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没多少钱。——我还有。”他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样,他叫王淡人。

故乡读后感篇十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篇十五

这个风俗不仅闽南人有,我们江浙人也有。

记得十八九岁头一次出远门,是去四川德阳。是因为舅舅他们在那边,我是跟小姨夫一起去的.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妈妈就是准备了老家的泥土,不过不是装在瓶子里的,是用一张白纸包起来的,就那么一小撮而已.我不要,说妈妈迷信,妈妈就偷偷地给塞在包里了,还是千嘱咐万嘱咐的,好象女儿一去不回似的。其实只不过去小住一两个月而已啊。老妈叮嘱我,到德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这家乡的泥土放入德阳的水里,这样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因为是头一次出门,还要去那么久,我的心情快乐无比,老妈的话我就当了耳边风,一点也不没放心上。

可能我这人命贱,或许注定就是漂泊的命,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会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可是不管我去什么地方,老妈照例会给我包上一包故乡的泥土。其实,这以无关乎水土的问题了。

这包土有着涓涓的母爱,有着故乡的情怀,在我客居他乡失意和失落的时候,给我力量,还有我对故乡和老母无尽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篇十六

说到家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一个快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家乡却极其悲凉。

文章中的“我”回到家乡时,发现家乡变成了几个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叫闰土,他们当时无拘无束。

当时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朴素的少年,二十多年后,闰土再次与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堵墙。闰土曾经和“我”兄弟相称,但现在却被称为“我”老爷。闰土有六个孩子,但他没有能力,到处都要钱,种东西卖,还要捐几块钱,折本。在生活的压力下,闰土变得衰老和拘谨。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土匪、官员、绅士,他真是个穷人他已经像木偶人一样受苦了。我为闰土感到难过,那轻松而年轻的他消失了,生活折磨着他。

故乡读后感篇十七

小河清幽,流水潺潺,当春风吹起,一股股淡淡得花香就会扑鼻而来,顷刻间让人心旷神怡。温暖得阳光,洒满了大地,我取其中得一缕,蕴开了回忆得花园,那里有我美丽得故乡,那里有我童年得过往。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充满希望。

春天,花红柳绿,莺歌燕舞,一块块翠绿得庄稼地,犹如一幅幅美丽得图画,把整个小山村装扮得格外美丽。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既繁华又热闹,处处散发着清幽迷人得气息。到了谷雨前后,也是我们农忙得时候了。人们提前去集市购置种子,置办农具,购买化肥等,要准备开始新一年得春种了。大家都在田间地头,开始忙碌,有种玉米得,有种葵花得,有种土豆得,处处都是春耕忙活得景象。到了周末,我和二哥也去地里帮忙干活。我们一家人分工明确,父亲和母亲拿锄头在前面挖坑,二哥在后面端着盆子上化肥,而我在最后提着篮子撒葵花种子。虽然那时候干活辛苦,但我们一家人都很快乐,父亲喜欢开玩笑,常常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我比较顽皮,喜欢偷懒,有时也会唱一些跑调得民歌,讲一些有头无尾得故事,也会把大家惹得哭笑不得。大哥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去了城里,每到过年得时候才回家和我们团聚,所以我得童年,大多时间都是二哥陪我一起度过得。

记得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母亲让我和二哥去地里挖野菜。我们一人拿着一把小铲子,提着一个篮子,向田野深处走去。当来到了一块地头处,发现上面长有很多野菜,哥哥干活一向老实麻利,小小得铲刀在他得手里显得格外灵活,他在地头上蹿下跳,就像一只啄木鸟一样,不一会得功夫就把地上得野菜“啄”个精光。而我不光速度很慢,还时不时得抓几只蛐蛐玩耍,完全没有把心思放在挖野菜上。看着二哥篮子里得野菜越来越多,我心里不由得焦急起来,不过,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聪明得办法,嘿嘿!我趁着二哥不注意得时候,偷偷得把他篮子里得菜抓到我得篮子里,这样我就和他得野菜差不多一样了。我知道,其实那时候二哥早就已经发现了,只是他是当哥哥得,总是让着我这个不懂事得小弟弟,也就假装没看见罢了。

过了农忙得时候,我还常常带上伙伴们去山上得古城堡里玩。听大人们说,这座古城堡有些年头了,是为了抵御外敌而修建得,以前还在上面打过仗,也在里面住过人。还有人说,城墙上面有两条大蛇,是专门看护这里得,还叮嘱小孩子千万别上城墙。我们刚开始听了还有点害怕,但后来,我们几个调皮鬼聚在一起,商量着一起爬上城墙一看究竟,最后大家意见统一,鼓足了勇气,手里都拿着棍子,一起爬上了可怕得城墙,但并未见到大人们所说得守城大蛇。城堡中以前是我家得苹果园,尤其花开得时候,特别漂亮。我最喜欢和伙伴们一起在果园里追蝴蝶、抓蜜蜂了。当抓到蝴蝶得时候,我们特别兴奋,那就是我们得得“战利品”。有时候我们还在这里做“过家家”得游戏,有时也会借着花开得美艳,模仿电视剧中,举行一场浪漫得“婚礼”······那时候别提多高兴了!

故乡读后感篇十八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篇十九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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