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故乡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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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故乡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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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一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故乡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故乡读后感(一)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二)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二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三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别故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时的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衬托出了那悲凉的气氛。老屋出卖了,多年聚居的亲族都离散了。这一切都会牵动着人的心,感伤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四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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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六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七

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八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鲁迅故乡读后感篇九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聚族而居的老屋”在当年也是当地的大家族,曾经风光过,享过自己的尊荣的吧。祖上的事情“我”没有说,但是父亲时的景况是约略提到: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那就是说在他父亲时代,同辈的各派各支能承办祭祀的有三十家之多,那确是当地一大家族的了。可是,到“我”这一辈,家族败落,以致他这一支连聚族而聚的老屋也保不住,不得不易姓了,甚至要等卖了老屋的钱去添置家具,所以“我”的别故乡就是要从故乡连根拔去,从此故乡没有这一家了。中国人作后辈的要有出息,有出息的要光宗耀祖,要衣锦还乡,要重修祖坟,因此小说中的“我”的实在是愧对先人的不肖子孙,他的回故乡心绪能够好吗?正因此杨二嫂是那么令他讨厌: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 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这段论述中有(a、)、(b)两点尚有讨论余地。

(b)寻故乡与别故乡的模式问题。这个模式在鲁迅小说中是存在的,在这篇小说中也有故乡问题,但是这里的故乡是具体的,不能离开具体的情节而作任意的哲学的、思想的概括。《故乡》里的故乡其实有三个层次:一个是自然的故乡,一个是我的故乡——它具体为一个大家族的过去与现在,第三是社会的故乡,具体为杨二嫂与闰土。在二十世纪的作家的小说中表现出浓厚传统情感的作品并不少,而这些作品往往也正是最能拨动当代中国读者的心弦的。比如巴金的《憩园》中“我”关于“园”的叙事。小说中叙述了三个家庭的园的故事:“我”的已经失掉的园,杨家小孩对于失掉的园的叙述,正在上演的姚国栋家的园的故事。

自然的故乡构成了“我”叙述的背景与基调,在这个背景上,“我”的家族的过去与现在及“我”因此而生的感触(“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构成“我”的叙述的一个伤感的调子,在这个伤感的调子下,闰土的今昔之变(闰土的昔日的小英雄与今天的“辛苦麻木而生活”)、杨二嫂的今昔之变(昔日的豆腐西施与今天的两脚圆规,“辛苦恣睢”的生活)与“我”的家族故事构成复调,而最后归结到对于故乡的别离的感伤(“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这里的“老屋”不是时间久远之屋,而是祖上遗留之老屋),不过,叙述人并没有沉缅在对于往昔的伤感中,而是在最后有所升华,由对于自己家族兴衰的伤感升华到对于童年朋友人生的感慨,升华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感慨,升华到对于所有人生的感慨与对于未来的美好的希望、祝福、勉励: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

„„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没有这样一个结尾,小说的品格将会低得多吧。传统的决裂?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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