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用工自查报告(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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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用工自查报告(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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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中xx陕人力〔20xx〕62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分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公司制订下发了《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xx市分公司c类用工管理细则》、《xx市分公司c类用工岗位分类、职业发展通道、各层级任职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其中《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均征求了法律事务和工会方面的意见。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部共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涉及用工制度建设、财务费用核查、工作现场抽查等多个环节,对于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工作持续性较强,效果突出。针对个别单位用工形势不佳、管理制度有缺失等问题,我部用工主管能够上门支撑,一对一辅导,制度缺失的我部提供模板后共同修订,用工形势不佳的我部一起分析原因后确定工作整改措施,做到了授人以渔。

(二)派遣制员工管理。按照派遣制用工的定义,我公司重新划定了派遣制员工的名单,并按要求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同时严格进出手续,劳动风险相对较小。

(三)代管外包管理。我公司要求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完善,并规范了外包协议,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代管外包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混岗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规避。并严格外包人员的进出程序,杜绝随意调动的问题,加强了管理。

(四)农村统包管理。因为农村统包管理松散,极易形成劳动风险,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目前公司不存在农村统包人员。

二、岗位梳理情况。根据标准岗位目录,我公司对全部岗位进行了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岗位名称数量大大减少。但部分关键岗位的认定和对岗位评估与业务部门的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理顺。

(一)由于目前成本不支撑,加之业务管理、业务协同相对复杂,代管外包转真外包难度较大,目前用工量较大的营业、维系、客户经理、客户端维护岗位难以实现真正的外包。

(二)目前公司合同制、派遣制、代管外包制员工的相互混。

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非合同制员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中,但成本压力巨大。

特此汇报。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xx〕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实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名,实有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名,实有名;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办事员)人;工勤人员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人,带工资脱产上学人,立案未有结论人,长期外借人,离岗创业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人);“吃空饷”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xx(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xx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xx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xx,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的指示,我们针对我馆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凉州区图书馆正式成立于1926年,重建于1956年,原馆址设在武威市东大街。1958年与县文化馆合并,成为文化馆图书室。1984年又重新成立武威市图书馆。是隶属于凉州区文化体育局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凉州区图书馆位于市区中心文化广场,1992年政府投资120万元修建了四层2680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现有职工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4人;现有馆长1人,副馆长2人;馆内设有办公室、综合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多媒体室、采编室、地方文献阅览室(特藏阅览室)、少儿借阅室、过刊借阅室等9个对外服务窗口,拓展了少儿借阅专区,电子书城和盲人有声读物等服务领域。

20xx年,凉州区图书馆经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被文化部评为为“三级图书馆”。

近年来,图书馆在区文体局领导下,为繁荣全区文化事业,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读者提供最基本的读书、看报、网上查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近几年来,图书馆在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0xx年,图书馆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职工请销假制度、目标管理细则、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等,为业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依据。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营造了宽松的工作环境,广大干部积极性得以调动。

2、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

根据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性质、范围、对象、功能以及发展趋势,与人社部门一起,对图书馆职责进行梳理,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人力管理、强化服务功能、有利岗位协调、打破职称界限的思路,重新确定岗位类别、个数、名称,梳理岗位职数,岗位类别确定后进行定职、定编,明晰职责任务以及任职、工作条件,并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工作量大小,划分岗位档次,确定岗位职责,初步建起岗位管理框架。

3、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有

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并依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合理拉开档次,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图书馆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种内部、外部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经费不足。近几年,图书馆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改善。文化事业费的投入相对较少,财政拨款增长幅度跟不上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作中经费捉襟见肘。图书馆图书老化、新书更新不足导致图书结构严重不合理,技术装备达不到现阶段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二是人才缺乏。从图书馆干部职工的构成情况看,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全馆15名事业干部职工中,35周岁以下的只有3人,占2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3%,中级以上职称的占40%。图书馆专业人员还是空白,出现思想守旧、技术老化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业务工作开展和业务研究的进行,也制约了图书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三是观念落后。从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讲,文化从业人员缺乏经营文化的理念,“缺少有钱可以干事业,没钱也要想办法干事业”的精神,依靠政府扶持、财政拨款的等靠要思想和盼改革又怕改革的矛盾心理等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文化体制上的改革与创新。

尽管图书馆改革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尚未形成,所以改革的气氛不浓、思路不宽、步伐不大、成效不足。从宏观层面讲,政府在文化体制改革上缺少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图书馆改革缺少相关的经验借鉴,缺少政策法规体系的配套,缺少政府的引导和推动,缺少整体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从微观层面讲,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尚欠深入,某种程度讲,文化事业单位分配机制上的“大锅饭”现象尚未彻底打破,如用人机制、内部岗位设置和用人用工结构不合理,改革创新意识不浓等依然存在。

文化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区图书事业发展,实现全区经济、文化、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内在动力。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根据图书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改革:

一是制订规划,走出困境。积极争取区上制订出台切实可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方案,以政策、制度等形式明确图书馆改革的方向、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激励措施,为深化图书馆改革提供宏观指导和政策依据。

二是改革人事管理方式。一要加大图书专业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二要完善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职工职称的评聘体系。

四是转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快以劳动、人事、分配为重点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转换。一要转换用人用工机制。建立领导聘任制,职工聘用制。用人用工上由调配任用制向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转变;管理方式由人员身份分类向职位分类转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实行评聘分开,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聘用机制。二要完善分配机制。实行成绩实效工资制。收入分配上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责任风险、劳动复杂程度等情况,将管理、技术、责任等要素纳入分配,做到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体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四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五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xx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xx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即现有20xx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20xx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xx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xx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

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

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

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

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

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

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20xx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xx年7月19日到期。26份劳动合同中,20xx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xx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岗9份。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

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另一种是20xx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xx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

(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

(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xxx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七

尊敬的各位

领导

专家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山西长治羊头岭永丰煤业有限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对各位

领导

专家

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山西长治羊头岭永丰煤业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已全部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专

建设完成,现将我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进展”和“劳动用工”作如下汇报:

山西长治羊头岭永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县南宋

乡永丰村西南角,行政区划属南宋乡管辖。是一座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

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

【2009】

37号文批复的整合保留煤矿,由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和长治县南宋乡长掌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而成,主体企业为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地方国有控股企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井田面积3.4431平方公里,批准开采3#、15#煤层,现开采3#煤层。资源储量截至

2011

年底3#、15#煤层共有储量3198万吨,服务年限31年。

目前我矿的从业人员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已按照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文件

精神

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和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资料、证照已准备齐全。我矿在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文件

精神

,成立了由矿

领导

牵头,人事劳资科和信息科具体负责的从业人员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机构,根据山西省矿井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投产验收工作流程、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学历提升、技能培训等各项制度,并且有效提升了职工素质和技能。

(一)加强相关学历准入与执(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并制定提升计划。

1、专业学历准入和提升计划我矿现有职工480名。

a类管理人员共有11名,其中本科(包括正函授人员)学历5名,大专学历6名,计划

2013

年剩余6人参加本科函授,

2015

年底11名全部达到本科学历。 b类管理人员有20名(包括待证6名),其中本科学历3名(包括正函授1名),大专学历8人(包括正函授2名),中专学历9人,到

2013

年剩余9个中专报考大专,在

2015

年全部达到大专水平。

c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共175名,其中2名正函授大专在读,涉煤中专以上学历现有111人,

2013

年组织其余人员全部完成中专班学历提升。在

2015

年以前报考大专达到20人煤矿特有工种共205人.

2013

年联系相关学校对特有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全部达到高中以上学历。

以上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符合晋煤劳发

【2011】

1166号文件

精神

。占全矿职工的41%,其余低学历岗位人员已按我矿拟定的学历提升计划参加各类继续再教育学习。按照计划

2015

年底前各类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均达到准入标准。

2、执(职)业资格及提升计划

b类管理人员20名,现有初级工程师2名,

2013

年再申报初级9名,

2014

年剩余人员全部申报初级职称,部分申报高级职称,十二五末,中级以上职称人数达到10名,全部达到准入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c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共有175名,现有55名达初级技能(五级),46名达到中级技能(四级);

2013

年将其余55名全部申报中级技能(四级),同时申报高级技能(三级)46人,到

2013

年底中级技能以上职称达到175名;

2014

年底申报高级技能55人,到

2014

年底,高级技能(三级)达到100名,全部达到准入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特有工种现有205人,

2013

年,申报初级技能人数205人,

2015

年全部达到初级技能(五级),达到准入标准。

(二)、变招工为招生,创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十二五”期间,我公司将依托长治县煤矿培训中心、长治市各煤炭相关学校等教育单位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委托招工、订单培养我公司所需人才,逐步实现“变招工为招生”的超前战略设想,优先从各大煤炭类院校引进吸收新鲜血液;优先从业人员技能、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把好源头第一关,逐步为井下员工全部实现中专(技校)学历、提升职业技能的既定目标而努力。

(三)加强职工培训培训管理:为了适应全国煤炭工业信息化、机械化、现代化的需要,全面提高我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成立了专门的职工培训科。我矿培训科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上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班前班后培训、违章后强制性培训等形式进行武装和充实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为实现我矿从业人员知识化、技能化奠定良好基础。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

1、建立素质提升激励机制,对外出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所取得成绩,为其(进修、函授等)报销所有学习费用及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往返车费等,不能及时获得学历或考试不及个格的学员学费自理的考核办法,激励员工通过自学、函授等渠道参加专业知识学习,使各类培训学习及格率达到100%。

2、是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先后到周边煤矿参观,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来强化提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3、是开展班组建设,制定班组建设实施

方案

,责成专人落实班组建设,明确考核标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岗位操作(岗位对标和手指口述,充分利用班前会每日一题及岗前安全宣誓活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使班组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我矿在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坚决执行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文件

精神

,按照煤矿用工管理规定及“五个统一”要求,对劳动用工进行管理:

(一)、建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与规章制度:

1、建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

按照“五个统一”的煤矿用工管理要求,公司兼并重组后,公司董事会、矿委会先后召开劳动用工专题会议,统一

思想

、转变观念,由矿长亲自负责,组建劳动用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管理人员,完善的软硬件设施。

2、建立规章制度:

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组织专业人员修订完善了永丰煤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在招工录用方面严格按照制度中的录用、使用程序进行。杜绝各种以包代管、劳务承包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八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原则上只减不增,因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用工控制数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任务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市本级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审批管理单位)尚缺编的,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经市编办核准可顶编使用编外用工。已经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聘用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市编委审批。编外用工控制数经市编委或市编办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书面函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外用工实际使用人数大于控制数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2、差额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备案管理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需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聘用编外用工;未经备案已经自行聘用编外用工的单位,需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办或备案不通过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编外用工使用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及普通事务性等岗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三类岗位:

1、管理类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1)执法辅助岗位: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普通辅助岗位:尚未实行服务外包,协助开展业务、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专业技术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业技术类岗位可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及以下岗位。

3、工勤技能类岗位:从事工勤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工勤技能类岗位可根据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和高级工及以下岗位。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根据编制、人员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制订年度编外用工招聘计划,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

2、编外用工一般实行公开招聘。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3、公开招聘的编外用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编外用工招聘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履行编外用工核准审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经办部门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用人单位招聘的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管理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编外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签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6、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用工,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7、强化考核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教育和管理,设定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分配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要与编外用工的使用和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不予聘用。

1、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年终考核奖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具体标准详见《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2)年终考核奖发放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编外用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提供的编外用工实有人数和现行编外用工人员预算标准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所需资金超出年初预算的,用人单位可在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中统筹解决。

3、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福利可与业务量挂钩,可实行“同工同酬”,工资薪酬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行总量控制,但不超过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

市编办负责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审核、下达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审核备案,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政策制定、岗位分类、计划核准、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支付核算以及人员经费支付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和上报,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编外用工岗位设定、协议(合同)履行、待遇分配、岗位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意见要求核定、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将核减或停止核拨其编外用工经费,冻结其编外用工核定控制数,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年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较好地遵守了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一

x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x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自x月xx日以来,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岗位共有行政编制xx个,在编在职人员xx名,比核定的编制少x名。管理制度建立和岗位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很好,其中管理岗位xx个:五级职员岗位x个、六级职员岗位x个、七级职员岗位x个、八级职员岗位x个、九级职员岗位x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x个,实际聘用x人,并未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我单位亦不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答复口径设置岗位的问题。同时,认真及时执行上级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经自查发现,因历史原因,我单位未与工作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使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作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技能专长与所聘岗位的匹配度也是一般;无高等级专技岗位和“双肩挑”人员,也不存在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运行使用情况、人员信息入库情况、岗位管理信息和人员聘用信息的'实时更新、维护和管理情况都很好。

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依据本次自查评估情况,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各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评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统计表。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字〔20xx〕5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由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待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组成。

1.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用工单位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2.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按上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每年一次,体检费标准按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体检的最低档执行。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按区妇联相关规定执行。

4.疗休养待遇。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外用工每3年参加一次疗休养。公安系统编外用工疗休养安排,由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5.工会福利。工会基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相关工会待遇。

6.五险一金。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5%缴存。

1.规范后的福利费用(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工会基金、五险一金等)统一由用工单位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支付。

2.编外用工在区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就餐的,各用工单位每季度将伙食补助费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转入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在用工单位食堂就餐的,根据实际逐步纳入劳务派遣机构。

3.编外用工工会经费划转及结算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区总工会、用工单位做好衔接。

4.规范后的所需福利经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5.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编外用工福利方面的规定予以废止。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年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较好地遵守了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铜陵有色公司为积极响应省、市做大做强铜产业的号召,大幅提升铜冶炼工艺技术水平而投资组建的新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3.82亿元,年产40万吨阴极铜。公司坐落在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园,20xx年投料试生产。劳动规章作为新成立的铜陵有色股份公司下属分公司,我们适用有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劳动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员工聘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员工奖惩等进行了规定,起到了维护企业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实际效果。

用工情况截止20xx年底,公司拥有从业人员315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保护规定,从未招收使用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未派女工到国家规定不适合女工工作的岗位从事劳动和工作,注意女工三期的特殊生理保护。

劳动合同20xx年,公司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13人,从有色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分批引进部分人员,全年签订劳动合同58人,解除劳动合同5人,终止劳动合同0人(调至有色集团公司其他二级单位45人、退休0人)。以上合同均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备案。一年来,公司严格履行合同,未因合同履行产生过纠纷。

社会保险公司按有色集团公司及市社保的有关规定,为全部应参保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其中四名人员参加了市社保。一年来,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从未发生拖欠行为。

工作时间我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确保员工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少于12小时。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休息休假。

工资支付员工月最低工资收入均超过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支付上,从来没有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公司严格控制员工加班,除高级管理员工外,对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发放加班工资;在平时公休日加班加点的,尽可能安排调休,对不能调休的,发放加班工资。

技术工种技术工种自20xx年初试生产以来,根据国家规定和铜陵有色(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公司开展了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过培训考核,共有3名火法精炼工(其中高级技师1人,技师2人)、3名烟气制酸高级技师(其中高级技师2人,技师1人)、1名热力司炉技师、2名气体深冷技师、2名化学检验技师、2名磨矿分级工、2名电解精炼中级工通过了考核鉴定。此外,根据公司连续生产、员工无法大量脱产培训的实际情况,对起重机械、电动葫芦、压力容器、电气、等158名特殊工种人员,采取业余时间培训考核的方式,定期进行评审。在已开展鉴定和评审的技术工种中,员工的持证上岗率已近100%。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文本经职工大会通过,于20xx年1月8日由公司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生效后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总之,在20xx年,金冠铜业分公司始终坚持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劳企关系融洽,从未发生劳动纠纷问题。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年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较好地遵守了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6月12日。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五

广东省科技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直接指导下,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5.28会议精神,成立了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积极在全市开展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抓紧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省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xx〕168号),我市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要求,组织了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步自查报告如下:

1、组织领导。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召开后,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全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落实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曾瑞如为组长,市政府林敏副秘书长、市科技局王辉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等市直19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2、方案制定。根据省、市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我市制订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经充分征求意见,7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led照明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工作和组织政策保障措施,提出用三年时间普及全市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市完成分期分批改造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工作任务。根据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正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

3、配套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配套政策,把城市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列入20xx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给予引导扶持。

4、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相关宣传,介绍led有关知识、政策和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邀请省南方电网能源公司有关专家作led路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流程及运作方式培训,并深入各县区指导。

1、分解目标任务。揭阳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和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9月20日前,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制订好并上报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市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了任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负责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设计规范,使供电设备的设计更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的使用,市城乡规划局在报建阶段全面提出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建议;揭阳供电局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基于led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中配合做好对申请用电(增容)单位的照明系统进行能效评价。市监察局负责督导和检查项目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对改造工程节能效果进行第三方核算;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针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特点,协调落实led照明产品应用和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和采购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led照明工程使用led照明产品的质量监管;市统计局负责节能数据统计;市金融工作局要适应led照明工程和emc业务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按省联席会议文件要求,报送公共领域照明情况统计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进展情况。

2、严格市场准入。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项目立项、节能评估、工程招标等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led灯全部采用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标杆体系推荐示范产品目录(20xx1207)中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zpgd-l10160w、zpgd-l101120w、zpgd-l10180w。

3、严格工程质量。建立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合同严格规定,路面照度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并且不低于改造前现有路灯的照明亮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都已完成建立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工作,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今年来,全市已完成新建led灯具59842盏(其中路灯7700盏,景观灯52142盏),占年度任务61158盏的97.8%,路灯、景观灯的改造和新建工作都按规定时间提前完成任务。

(1)市区试点工程情况。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绿色节能led路灯,负责投资、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对揭阳市区9016盏路灯,采用一对一替换的方式用led路灯替代原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截止到目前,项目完成施工7700盏,占项目总体的86%,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改造进度任务的150%。市区led公共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实施后,节能将达62%以上,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

成招标240盏,计划新建景观灯1987盏,现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新建景观灯。揭西县对县城霖都大道、京棉公路的路灯进行led改造,目前已完成工程中的led照明路灯的招标工作。其他县区也都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3)农村地区示范项目情况。各县(市、区)都按要求选择示范点开展示范带动,如榕城区选择仙桥街道的西岐村、美西村,梅云街道的潮下村,榕东街道的梅兜村作为示范点。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大部分已选定农村示范点,并进入改造规划、设计阶段。

2、工程质量保障情况。按规定公告工程招标及进展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或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环保经济的原则,开展旧灯具回收利用。

3、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揭阳市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工程》计划项目,并已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答辩。通过有关政策措施、资金安排等支持led照明改造工程。对未按期改造的政府及部门督促其制定计划措施。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字〔20xx〕5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利待遇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由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待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组成。

二、福利待遇标准。

1.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用工单位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2.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按上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每年一次,体检费标准按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体检的最低档执行。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按区妇联相关规定执行。

4.疗休养待遇。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外用工每3年参加一次疗休养。公安系统编外用工疗休养安排,由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5.工会福利。工会基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相关工会待遇。

6.五险一金。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5%缴存。

三、其他事宜。

1.规范后的福利费用(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工会基金、五险一金等)统一由用工单位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支付。

2.编外用工在区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就餐的,各用工单位每季度将伙食补助费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转入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在用工单位食堂就餐的,根据实际逐步纳入劳务派遣机构。

3.编外用工工会经费划转及结算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区总工会、用工单位做好衔接。

4.规范后的所需福利经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5.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编外用工福利方面的规定予以废止。

编外用工自查报告篇十七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汇报如下:

1、用人单位全称:

2、用人单位地址:

3、用人单位法人:职务:

联系方式:

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职务:

联系方式:

5、我公司(单位)于年月日在(工商或其它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营业执照注册号:

6、用人单位现共有员工人(全体,包括单位法人和负责人),其中女职工人,未成年工有人,童工有人。

7、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收取押金共有人,合计元;扣押证件共有人。

8、用人单位和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名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名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10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支付加班费情况:工作日加班按照%支付工资,休息日加班按照%支付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按照%支付工资。

11、20xx年1季度员工实际领取最高工资:元,员工实际领取最低工资:元。

12、20xx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参保时间、参保地点、参保人数、缴费情况等内容。

13、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情况:对方单位名称、地址、注册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14、用人单位年休假执行情况:

15、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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