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精选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8 16:58:16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8 16:58:16     小编:书香墨

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到不同层面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以提高整体效能。方案是指对某一问题或任务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实施计划。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考虑问题的全面性、可行性以及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本质和目标。在制定方案之前,可以先进行调研和分析,了解相关背景和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了解不同领域的解决方案。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一

月下旬到年底,预测可能出现至少。

4

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随着供暖期临近,煤炭消费将大幅上升,大气污染排放量增加与不利气象条件互相叠加,防治难度将明显加大。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大幅消减冬季污染“峰值”,特制定本方案。

住建局负责,

11。

15。

日前完成。

60。

万平方米集中供热工程。

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灵寿镇、狗台乡负责,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洁净燃料替代,“煤改气”工程要科学施工,燃气管道、燃气炉具、挂表同步施工,确保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散煤压减替代。对没有完工和尚未进点施工的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包县领导带队,现场督办,加强协调,确保

11。

日前竣工使用。

县农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加快推广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有效降低农村煤炭使用量,

11。

月底完成型煤推广。

2

万吨,秸秆压块。

2000。

吨。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配合,加强煤炭经营监管,查处无证经营煤炭行为。各乡(镇)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配合,取缔县城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点。

加强煤炭质量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炭经营场点质量监测,县环保局负责煤炭使用单位质量监测,县质监局负责煤制品生产单位质量监测,对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不达标煤炭的,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并查扣劣质煤炭。

按照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的目标要求,对全县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深度整治,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牵头,年底前完成淘汰燃煤锅炉

55。

台。

县环保局牵头,加强对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等重点高架源企业监管,全部建立排放清单,全面实行在线监测,“一企一档”严格监管,加大日常抽测,确保超低排放稳定达标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顶格处罚。

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配合,特别是加强制药和石化行业

vocs。

vocs。

排放管理台账,提高装备水平,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有机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

vocs。

无组织散逸。鼓励生产和销售低挥发性溶剂,表面涂装行业大力推行水性涂料,逐步实施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

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各乡(镇)负责,今年

11。

2017。

1

月水泥企业全部停产,铸造行业减产。

50%。

要明确停产生产线、

工序、监管责任人,报县发改局(工信局)备案;如市要求停产的全部停产,遇重污染天气全部停产。

县环保局牵头,对重点企业、燃煤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特别是高架源,采取驻厂监管、随机抽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加强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排放情况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县环保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全覆盖。县城区内的小吃摊点炉灶,全部改用天然气或电,

11。

月底前完成。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园区办、各乡(镇)牵头,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对各自主管的工地进行监管,重点抓好建筑、拆除、道路施工和装修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所有工地全部停工,对照《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逐条整改,验收合格达标的方可开工。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加强施工工地日常监管,对不达标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顶格处罚。实行建筑施工环保经理责任制,负责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工作。对县建城区新开工建设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进行扬尘控制评价。已停工工地,必须进行高标准覆盖。加强拆迁工地审批管理,县建成区拆迁必须采取湿法作业或进行封闭拆迁,凡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重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县住建局要对县建城区所有建筑工地,明确专人驻场监管并在工地门口醒目位置,设立驻场监管公开栏(牌),公开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职务、电话,公开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并向县大气办报备工地及监管人员责任名单。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各乡(镇)负责,进一步规范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乡村自住房建设秩序,严格审批,加强管理,综合整治,防控村民自建(翻建)房施工扬尘污染。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灵寿镇、狗台乡负责,进一步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全面推行“以克论净”考核办法。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63%。

以上。进一步完善道路洒水保洁方案,遇有大雾、高湿天气,应适当减少洒水频次。加大对裸露和未硬化地面的排查力度,采取硬化、绿化或洒水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同时,在做好辖区主要路段清扫保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环保局配合,对全县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统一标识、编号,统一标准全密闭改造,尾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渣土运输资格证和渣土车通行证。对渣土挖、堆、运实行全程监控,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禁止上路行驶。县住建局负责,制定承诺书制度,由县住建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或个人签订四方承诺书,对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运输遗洒等不按承诺书要求运输渣土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规运输的施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对没有三联单或运输实际情况与三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高限处罚。

县国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局、有关乡(镇)配合,进一步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加工;严格按照《石家庄市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露天矿山污染综合整治。

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强化工业堆场及非生产排放整治。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县环保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配合,除大型工业企业外,在建成区严格控制堆场范围。大型煤堆、料堆场必须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

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企业厂区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物料装卸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在进出厂区时进行冲洗。厂区门前运输道路实行硬化,厂区内和周边道路定时冲洗或湿式清扫。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各乡(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县城区及乡(镇)结合部的所有土街土路、破损道路,全部进行硬化、修复。京赞线南寨道口至滹沱河大桥、正南线新村至县城段、高速连接线两侧土路,进行硬化,消除黄土裸露,

11。

月底前完成。

2016。

年底前,严禁区范围内所有黄土裸露区域,必须进行硬化、绿化或有效覆盖。县农工委牵头,各乡(镇)负责,加强公路界以外保洁,清理杂物、垃圾、料堆,不能清理的全部覆盖。

各乡(镇)负责,全部关停取缔违法违规粉尘企业,

月底前完成。灵寿镇、狗台乡负责,关停取缔县城建成区内石材加工企业,年底前完成。

县农牧局负责,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关停禁养区外的养殖场,加大粪污深度治理力度

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各乡(镇)负责,强化住建局、交通局、乡(镇)政府禁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严禁露天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废弃物。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严禁区内禁止一切烧烤行为。

县公安局牵头,县环保局、灵寿镇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执行到位。春节期间,严禁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既要处罚又要拘人。违禁烟花爆竹要查源头,依法处罚。

县交通局牵头,交警大队配合,在京赞线磁河大桥桥头、正南路山门口段、京赞线滹沱河大桥桥头,设置洗车点对进入我县内的车辆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及道路扬尘,

11。

20。

日前完成。

县水务局牵头,所有持证采砂场必须高标准采取抑尘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采暖期,关停磁河全部采砂场(重大工程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采砂及运输,采砂时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时必须停止采砂)。

县交警大队牵头,县环保局、县交通局配合,一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道路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道路车辆污染综合整治。实现道路秩序持续改善和绿色交通政策措施的落实,建成道路车辆污染监测体系和防治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交通疏导,重点区域和拥堵道路制定切实可行的疏导方案,并实行常态化疏导。三是研究制定重点区域大货车、农用运输车禁行方案,减少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查大型运输车违规进入城区。四是对我县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我县所有黄标车彻底淘汰完毕,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全县范围内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

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配合,按要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大油汽回收设施使用监管。县发改局(商务局)牵头,严格车用汽、柴油流通渠道监管,监督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进、销、存和出入管理,建设覆盖仓储、批发、零售各环节,油料来源可追溯、去向能查明、违法受追究的监管机制,严禁销售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牵头,建立市场监管局、商务、质监、公安协调联动机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销售不合格、标准不达标的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违法销售给机动车行为。

县交通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优化线路布局、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引导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县环保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局配合,在县城区主要路口安装机动车遥感检测装置和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并与交警大队、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加大对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的抽检和治理力度。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质监局等部门配合,县城建成区内使用的铲车、钩机等机械工程车辆和以柴油为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设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建立燃油施工机械作业报备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的工作机制,对未进行报备或使用排放不达标燃油施工机械的工地,一律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

11。

15。

日前完成登记备案,

11。

20。

日前完成尾气净化装置安装。

县交警大队负责,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提高机动车限行级别,三级预警期间限两个号,二级预警期间单双号限行。适时启动冬季取暖期机动车限两个号常态化措施。

县大气办牵头,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配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预警指标体系,提高应急响应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对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并备案。根据响应级别提前启动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实现重污染“削峰降速”。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按照标准落实到位。

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牵头,积极与市环保、气象等部门沟通,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坚持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制度,建立日常联合会商、应急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研判,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按上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定响应级别。做好国家、省级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工信局)负责,以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度为标准,对污染排放企业进行分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到公益流程和停限设备,确保应急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可计量。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区别对待、精准施治,分类实施错峰生产,提高应急响应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牵头,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环境污染企业,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和超标排放。同时,加强对企业环境监测设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每月组织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公布一批不达标企业名单,对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并按上限处罚。同时,将企业环保行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记入企业不良记录或列入“黑名单”。开展“土小企业”夜查专项行动,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

对高架源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

采暖期等敏感时段实行驻厂监管。

确保达标排放。

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落实到人。要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本方案有关事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制定督查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周通报一次督导检查结果。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负责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方案,落实到企业和分包责任人,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对列入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后于时间进度的,县政府向责任单位发出黄牌警告;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工作严重滞后于时间进度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要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实施问责。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县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宣传人民对蓝天白云的热切期盼。尽快在全县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环保监管、社会参与的良好整治氛围,确保今冬明春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二

2016。

31。

号)精神,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结合北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2020。

2030。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1.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自治区土壤环境详查的总体方案,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状况。(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局等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参与)。

3.

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利用广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共享,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规划局等参与)。

4.

完善管理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制定工作。各部门应按照国家发布的部门规章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法制办、农业局、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等参与)。

5.

2017。

年底前完成并报环境保护厅备案。(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规划局等参与)。

1.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突出保护优先。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2020。

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类别的划定工作,划定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和我市辖区范围内的自治区农垦局下属单位参与)。

优先保护农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严格控制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2020。

2020。

年,完成国家要求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指标。(市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2.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

2017。

2018。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分别报送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备案。(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参与)。

2017。

年起,国土部门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区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局分别负责)。

3.

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污染。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先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建设项目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的,应当对耕作层进行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改良,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等。严禁向沙地、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林业局等参与)。

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等参与)。

1.

2018。

年起,县区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参与)。

2.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全面整治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相关企业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止土壤受有机氯、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污染,并报所在地县区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参与)。

3.

提高生活污染无害化处理水平。科学规范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铅酸蓄电池的安全处置。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建全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生活污染长效机制。(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等参与)。

1.

提高矿山综合开发治理水平。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综合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严格要求采矿企业按设计排放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矿,鼓励采矿企业将废石在采空区作就地填埋无害化等处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参与)。

2.

促进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坚持矿山建设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三同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土地复垦履约制度。(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负责)。

3.

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落实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1.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到。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

90%。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肥料化还田率达到。

60%。

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

60%。

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

40%。

左右,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在蔬菜生产基地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在绿肥种植示范基地开展绿肥种植后茬减量施肥增效试点。(市农业局负责,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农垦系统、供销社系统参与)。

2.

2020。

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

30%。

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

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

40%。

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市农业局、林业局负责,供销社系统参与)。

3.

0.01。

2020。

年,当季农田残膜回收率达。

70%。

以上。(市农业局牵头,市工商局、供销社系统参与)。

4.

2020。

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80%。

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积极推进畜禽粪便、秸秆肥料化利用,同时有条件的县区应优先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秸秆回收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等(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5.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灌溉用水不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参与)。

1.

-

-

治”指导思想,开展土壤治理和修复工程建设,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示范。(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参与)。

2.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参与)。

1.

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对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企业,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对于承包农用地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集体,要求其履行土壤保护义务。

2.

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目标任务,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审计局参与)。

3.

强化责任追究。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涉及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环境保护局参与)。

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安全监管局、林业局等参与)。

2.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报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3.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不定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1.

加大财政投入。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区。(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局等参与)。

2.

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牵头,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参与)。

3.

建立激励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激励环保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制作有机肥等企业的激励政策,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4.

+

”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1.

开展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开展宣传,依托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普法工作,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2.

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等参与)。

3.

增强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参与)。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三

2016。

4

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有效降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按照市、区两级政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决战。

2016。

”和“创全”、“道路保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区道路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而以点带面,使闵行区市容市貌更加整洁,管理更加有序,环境更加优美。

以区域内龙吴路(景联路。

-

江川东路)、临沧路(剑川路。

-

东高家宅)等。

26。

2016。

年底,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得到有效治理。

2017。

年底,扬尘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阶段性目标。

建立闵行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分管副区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区环保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和街镇(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为成员。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制订工作方案。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是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形成条块联动,以块为主,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必须强化源头管理,相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

1

.建材码头、工程渣土码头、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建材堆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要配置车辆冲洗、泥浆沉淀、扬尘遮挡等设施,落实围挡设置、地面硬化、安全网封闭、喷淋等要求,避免道路扬尘产生。

2

.拆房工地作业要实施湿式拆除法,在拆房作业过程中同步采取喷雾或洒水降尘措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3

2

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对施工堆土要及时采取覆盖措施;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清扫施工现场时,要做好地面洒水防尘工作,避免道路扬尘产生。

4

.建筑材料、混凝土、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必须按照车辆技术标准,对车辆安装防滴漏、散落装置和电子监控设备,在运输工程中做到无超载、无抛洒滴漏,避免道路扬尘产生。

5

5

),约定进出时间、清洗要求、运输路线及其它防尘降尘措施。

6

.建设工程、交通工程要大力推广使用预制件、装配式施工工艺等,减少现场混凝土浇筑;优化基坑开挖作业工艺、推进土方就地就近处置,减少工程渣土、泥浆外运,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7

.道路保洁作业企业要大力推行机械保洁作业,确保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良好;增加道路扬尘污染明显路段的机械化清扫、冲洗频率,强化道路保洁力度;大力引进多功能扫路车、纯吸式道路保洁车、喷雾降尘车等新型车辆装备,完善道路保洁作业工艺,不断提升道路扬尘污染防治能力。

本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实行街镇属地化管理。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对照标准,整合力量开展辖区内扬尘道路的综合治理,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和除尘工作等方面切实履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责任。

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全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总协调。牵头组织区职能部门对属地履责情况进行考核;督促指导街镇(莘庄工业区)做好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工程渣土处置等工作,重点加强工程渣土卸点及运输车辆监管,组织力量对工程渣土运输车等相关运输车辆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指导属地绿化管理部门种植吸尘除尘效果良好的植物品种,对裸露泥地实施绿化或铺装,发挥植被对道路扬尘的防控作用;研究提出更新、新增机扫车、冲洗车,添置纯吸式保洁车、喷雾降尘车等新型车辆装备的方案计划,督促道路保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优化道路保洁作业工艺,增加机械化作业频率,不断提高辖区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确保道路保洁质量。

区建设管理委负责细化落实施工工地、搅拌站等场所防尘管理要求和混凝土搅拌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的防尘要求。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工艺优化,推动建设工程、搅拌站、建材堆场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使用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安装设置相关设施设备、落实扬尘控制措施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定期组织对混凝土搅拌车等相关运输车辆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区交通委负责细化落实交通工程、道路维修管护、建材码头和工程渣土码头管理要求,做好公交车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建材码头、工程渣土码头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防尘降尘设备配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安装设置相关设施设备、落实扬尘控制措施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强公路红线内道路设施养护管理;定期对建材运输车等相关运输车辆的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道路扬尘污染监测工作。与城管执法部门联手,加强对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建材码头及堆场、渣土转运码头等扬尘污染的执法监管,对扬尘排放超过控制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水泥、砂石、泥浆、垃圾、渣土等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抛洒滴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加强对施工单位未取得工程渣土处置证或委托未取得运输许可证单位运输渣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负责细化落实拆房工地防尘管理要求;加强对拆房作业情况的检查,确保拆房作业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作业;对于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协调配合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查处,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在道路上的执法工作。

2016。

5

1

日起至。

2017。

12。

31。

日止,分五个阶段进行: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对辖区内重点扬尘污染道路周边的沙石堆场、搅拌站、渣土、沙石转运码头、建材运输、混凝土运输、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的扬尘情况和防尘降尘措施进行全面普查,对其它道路要摸排出扬尘污染源,并将普查、摸排情况按条线上报。

“一路一对策”。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制定本行业道路扬尘防治实施办法,开展本领域的道路扬尘防治工作,并支持、指导街镇的防治工作。要保证重点道路扬尘防治工作月月有进步,一般道路扬尘防治工作月月有进展,通过防治工作的逐步推进,全面改善辖区内扬尘污染严重区域的市容环境面貌,迎接“创全”工作的检查。

各责任单位要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拾遗补缺,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到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把手”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道路扬尘防治落实方案。落实方案要细化到每个搅拌站、每处裸露土地、每家企业、每个工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抓好落实。

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扬尘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道路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效能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治理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将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2017。

12。

31。

日止。本工作方案有效期至。

2020。

12。

31。

日。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四

2016。

26。

2016。

213。

号)精神,从。

2016。

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调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

2016。

年中央。

1

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要求,以稳定提高粮食产能、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提高粮食规模化、组织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公开透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高效便捷。省级制定指导性意见,加强工作指导;市、县细化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为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兑现,补贴资金实行一次性审核、一次性发放,确保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严格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全程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粮食生产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加提升。

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创新财政支农举措,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含农场职工。

)

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

(

)

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后,要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

2016。

年的补贴资金按各地。

2015。

年上报的补贴面积为依据测算分配补贴资金,

2017。

年后以各地重新核定的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资金。

3.

补贴面积核实。省统一制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

(

以下简称《清册》。

)

(

折、卡号。

)

联系方式农户签名农户指模栏等内容,《清册》以自然村。

(

村民小组。

)

7

3

份,其中。

1

份镇(场)保留存档,

2

份上报县农业局。三是县农业局对镇(场)报送的《清册》内容再次确认后存档,并抄送。

1

份到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县农业局汇同财政局将全县汇总数据上报市级财政、农业部门。

4.

补贴标准。根据中央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量和核定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5.

补贴资金管理与兑付。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并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

6.

丰溪林场由茶阳镇负责统计上报,县农场由湖寮镇负责统计上报,大埔林场由光德镇负责统计上报,洲瑞林场由洲瑞镇负责统计上报。

7.

统计资料上报时间。要求各镇(场)将《清册》及汇总数据于。

12。

10。

日前报农业局。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镇(场)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

“一折。

(

)

通”兑付给农户。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补贴发放手续,并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

农业。

“三项补贴”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镇(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县财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负责本辖区内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镇(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密切部门配合,落实补贴政策农业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在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管存款折

(

)

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等传统形式,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各镇(场)要加强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信息档案建立和补贴工作督导等管理支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五

“幸福之城”,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营造诚信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辖区居民创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条以上。

(二)区级媒体力争全年上。

**条稿件。

(三)力争在省级媒体播发稿件。

*条以上。

(四)力争在国家级媒体播发稿件。

*条。

(五)围绕民生实事,邀请相关领导于。

**年**月在区广电中心演播室,运用**十大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

(六)重视网络舆情,并于年底前举行一场网络访谈,邀请网络达人就网络舆情宣传进行访谈。

**门户网站向外传递真能量,树立高效、廉洁、为民、务实的工作团队形象。

(二)进一步构建。

“幸福之城”。将新闻外宣工作纳入构建“幸福**”工作总体安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号召辖区内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结对共建、协同发力,努力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并通过新兴媒体传递**新风貌。

**市民文明公约》。创建“文明志愿家庭”,通过志愿者家庭的创建带动更多的家庭和社会成员加入文明志愿队伍。组织辖区摄影爱好者深入开展“文明随手拍”和“幸福秀文明”网络晒图活动,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好人好事。将文明创建工作亮点打造成今年重点采访线,制作宣传画册,刻录电子光盘,展出文化展板。

(一)强化新闻外宣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任新闻外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宣传工作负总责,带头抓好宣传工作,推动信息宣传与业务工作融合。宣传委员任本办新闻发言人,宣传干事任新闻通讯员、新闻联络员,建立和完善新闻外宣协调机制、重大舆情协商机制、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和政务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健全新闻外宣考核制度与考评机制。

“网络先锋”志愿服务队。加强本办新闻外宣队伍建设,联系区委宣传部外宣中心与网信办,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新闻外宣以及网络舆情监测水平。

2条有价值、有质量的新闻信息,每月信息报送情况将在月底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全年宣传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设专项奖励。

(二)领导参与,加强协调。领导要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参访。宣传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帮助推进宣传计划的实施,并提高舆论影响力。

(三)全员参与,积极配合。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积极主动提供信息,帮助搜集宣传亮点,形成资源共享、全员参与的宣传格局。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六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管理、综合治土、污染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综合治土体系。

工作目标:到。

2020。

2030。

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

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

各乡镇(街道、场)对辖区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把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土壤保护的重大问题;组织对本区域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与重点监控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

小区。

)

实施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发改、科技、财政、水务、安监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方案有关职责分工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综合治土,共同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土地的管理和使用者有义务对土壤进行保护和治理。有关企业要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的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土壤保护责任。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土地经营者要履行土壤保护义务,对其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1.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2018。

根据土壤详查结果,到。

2020。

2020。

年确定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县农经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2.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自

2017。

2018。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向上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配合)。

明确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措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并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的,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要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和标识,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建立部门监管机制,城乡规划部门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部门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县国土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配合)。

3.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农产品。依法严查向土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经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1.

确定重点监管区域、行业和污染物。

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镍、铜、锑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我县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重点产粮和蔬菜乡镇、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管控区域。(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经局配合)

2.

加大重点行业、区域污染防控力度。

加大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重点行业环境执法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涉重金属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环保、经信部门备案。按照“五个一工程”的建设要求,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园区外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

2020。

年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要比。

2013。

年下降。

10%。

(县环保局、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3.

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等污染源管控。

2017。

年开始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色金属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全面整治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和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固体废物。企业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制定并实施土壤污染整治方案。重点监管全县所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经营处置单位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加强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产生放射性废物的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国土局配合)。

4.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负责。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建设用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规划,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农用地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治理方案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经局配合)

1.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五”期间,市环境监测机构对我县的基本农田、蔬菜基地、水源保护区周边、养殖场周边进行了土壤例行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土壤整体状况良好。

2017。

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

90%。

以上,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

40%。

以上。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县农经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供销联社等部门配合)。

2.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设施标准化改造、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建设和粪便综合利用。建设堆粪场、污水贮存池、购置吸污车等。通过对畜禽养殖粪污的集中收集、发酵处理,使畜禽粪污变成原始有机肥料,还田利用后增加土壤中的有机质,有效改善土壤环境,提高作(植)物的抗病性,切实减少农药、化肥的用量,有效防止农药和化肥对土壤的损害。到

2020。

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

以上。(县畜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3.

加强灌溉用水环境管理。

加大灌溉用水源头污染控制,严禁超标污水灌溉。确保农业灌溉用水水质安全,防止对土壤产生污染。(县水务局、县农经局、县环保局负责)

4.

开展农业、生活、建筑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减少生活污染,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减少过度包装等措施,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防建筑垃圾侵占污染耕地,加大对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材产品企业的扶持力度。(县农经局、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配合)

1.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全县土壤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状况,

2016。

2018。

年查明农用地污染分布情况;

2020。

年查明重点企业污染地块分布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经局、县国土局等部门配合)。

2.

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17。

2020。

年年底,建成全覆盖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农经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3.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基层土壤环境执法能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4.

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数据库。

建立环保、农经、国土、住建等部门间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信息共享机制。

2018。

年年底前实现向国家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提供相应数据,

2020。

年年底起向辽宁子平台提供相应数据。力争。

2020。

年底开始建设朝阳县子平台。(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经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等部门配合)。

12。

月底前将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加强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对涉及土壤安全的各类新区规划和建设项目评估,科学、合理确定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对涉及排放镉、汞、砷、铅、铬、镍、铜、锑等重金属和多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必须设有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县政府适时与各乡镇(街道、场)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分解落实目标考核任务。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乡镇(街道、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七

2015。

17。

2016。

3

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规〔。

2016。

4

号)精神,全面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及全省“五大规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2016。

2020。

年,列入省水污染防治责任书中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位于爱辉区辖区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保持或优于。

iii。

类。

1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

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用水监督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应提高用水节水水平,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到

2020。

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

0.96。

亿立方米以内。(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

.严控地下水超采。

按照《黑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实际,编制《爱辉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规划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严审批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依法逐步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实行地下水水位控制,按省划定的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和禁采区、限采区范围,积极推进超采区内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项目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到

2020。

年底前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区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负责)。

3

.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实绩考评体系。

2020。

年,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降低。

17%。

23%。

以上。(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煤管局配合)。

4

.抓好工业节水。

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对高耗水行业采用省新修订的用水定额,同时鼓励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实现企业对标达标。强化节水监察和环境监察,促进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节水技术升级改造。到

2020。

年,全区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区工信局、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5

.加强城乡节水。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和设备。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区级公共机构于

2018。

年建成节水型单位。开展使用超过。

50。

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检漏、测漏排查,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到。

2017。

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2%。

以内;到。

2020。

年,控制在。

10%。

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配套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爱辉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6

.发展农业节水。

大力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节水灌溉水平。到

2020。

年,完成。

1

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区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推广面积达到。

0.1。

万亩,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10.75。

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88。

以上。(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7

.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结合水利普查成果,完善重要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全面推进重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局配合)

8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

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新建水电水利工程要同步建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制定运行调度方案,泄放设施运行情况要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承担生态供水任务的现有水利工程要严格按批准的调度方案满足生态供水需要。(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9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

对我区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2011。

2030。

年)》黑龙江干流、嫩江支流的河流,科学确定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并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林业局配合)。

10。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加强源头控制。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禁止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十小”企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区环保局牵头,区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发改局配合)

11。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2017。

年底前,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市环保局将暂停审批和核准园区内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配合)。

12。

.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按照《黑河市“十三五”污水治理建设规划》,科学编制《爱辉区“十三五”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规划项目落实,确保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快速发展的城乡化需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2020。

年底前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和再生利用要求。按照国家新型城乡化规划要求,到。

2020。

年,

3

万人口以上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达到。

85%。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局配合)。

13。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2016。

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组织编制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关闭或搬迁方案。

2017。

2016。

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

75%。

以上。(区畜牧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14。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开展米豆轮作试点,稳步增加马铃薯种植面积,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实现马铃薯与谷物协调发展。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开展麦豆轮作,促进化肥需求低的小麦、大豆面积恢复性增长;在幸福乡、上马厂乡、四嘉子乡等城郊和沿江乡镇扩大发展设施农业蔬菜生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区农业局、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配合)

15。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设立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示范区,开展植保一体化服务示范,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到

2020。

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

绿色防控措施处置率达到。

25%。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和精准施肥,到。

2020。

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

100%。

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

2020。

年,力争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到。

6.5。

万亩。(区农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开发办配合)。

16。

.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消纳及监测预警体系。

辖区内水稻主产区和

7

个乡镇的集中饮用水源地区域应利用现有沟、塘、窖等,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区农业局、区水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环保局配合)。

17。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进一步加大水产品产地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力度,有效杜绝违禁投入品的使用。积极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无公害养殖技术。鼓励和扶持使用人工配合饲料。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规模化发展。力争到

2020。

年,全区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达到。

3

个,水产健康养殖面积达到。

0.1。

万公顷。(区水产局负责)。

18。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农村分散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鼓励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适时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向上争取“以奖促治”资金政策,

7

2020。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

15。

个。(区环保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配合)。

19。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淘汰完成情况每半年报上级工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除等量或减量置换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对新增产能项目予以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局配合)

20。

.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制定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要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旅游业。严格控制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黑龙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着重防控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区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配合)

21。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按照《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22。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住建局牵头,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配合)

23。

.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直接向黑龙江干流、重要支流等河流(湖泊)排水的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水体超标污染物应执行减量置换。加强水资源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

2020。

年,配合黑河市各相关部门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区环保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配合)。

24。

.推进循环发展。

全面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满足矿区周边农业、高耗水工业和缺水区域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到

2020。

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

95%。

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提高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煤管局、区水务局配合)。

25。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从水源到水龙头末梢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日常抽查工作,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区水务局、区卫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配合)

26。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到

2020。

2017。

年,完成所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采取有针对性防范和治理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区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局配合)。

27。

.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排放和废渣堆存,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区环保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8。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

对辖区内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配合)。

29。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市区水体无黑臭现象。按照国家部署,

2017。

年底前,实现爱辉区管辖范围内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局、区爱卫办配合)。

30。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省、市推进计划启动《爱辉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方案》编制工作。(区林业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配合)

31。

.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

重点推进胜山、公别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刺尔滨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对季节性缺水严重的重要湿地实施生态补水。到

2020。

年,争取实现恢复湿地面积。

0.4。

万亩,退耕还湿。

0.4。

万亩。(区林业局牵头,胜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别拉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刺尔滨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配合)。

32。

.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

加强江(河、湖)源头的水源涵养和界江(河、湖)沿岸护堤护岸建设,逐步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多效综合防护体系。强化流域水土保持,到

2020。

年,争取完成生态修复面积。

7.5。

万亩。(区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配合)。

33。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开展现有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检查评估。争取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区水产局牵头,区环保局、区林业局配合)

1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拓宽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渠道,鼓励其加大对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污染防治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政府性担保机构为重点,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区商务局、辖区各银行配合)

2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加大中央和省财政水环境保护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配合)

3

.建立激励机制。

落实国家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的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工作。(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配合)

4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

建立环保、水务、国土资源、住建、农业、卫生、水产、海事和交通运输等部门水环境相关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力争达到具备独立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

109。

项指标全分析能力。(区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爱辉分局、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水产局、黑河爱辉海事处配合)。

5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网格,自

2016。

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城区环境协管员和农村环保监督员制度。组织参加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执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区环保局负责)。

6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及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依法严格追责。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评领域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既有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其限产、停产整治。(区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区住建局配合)

7

.实行“红黄牌”管理制度。

排污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

2016。

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区环保局负责)。

8

.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

环保、工信、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强化环境保护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季度调度机制,定期向社会通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移送情况。加强对区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对各乡镇政府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机制,抽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区环保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信局、市公安局爱辉分局配合)

9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情况。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部署、分区(段)负责”的原则,在重点河流建立“河(段)长”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实现河流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及进一步改善目标。(区环保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10。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采用“十三五”环境统计体系,将工业、城乡生活、农业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按照黑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结合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核算方法和考核机制,推行区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配合)

11。

.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职工健康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企业依法实施许可审批,严格进行监管。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进区入园。(区环保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工信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配合)

12。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并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区环保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3。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衔接现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排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工作部署,参照省、市排放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排污许可证日常管理要求,建立排污许可证台帐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

年底前,利用省级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区环保局负责)。

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予以公示。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将其纳入爱辉区实绩考评体系,作为区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对监管不履职、查处不及时、推诿不作为的,对未按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的,对限制、阻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坚决追究责任。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委组织部配合)

充分发挥爱辉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及目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区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区环保局牵头,区有关单位配合)

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行监测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区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园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区环保局牵头,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煤管局、区粮食局、工业园区配合)

参照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考核办法,每年对各乡镇和区有关部门就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以及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争取的重要参考。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相关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并对有关乡镇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区环保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配合)

环保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建立联动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实行追究责任终身制。(区环保局牵头,区监察局配合)

树立

“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等教育基地,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等,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区环保局牵头,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配合)。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八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4。

47。

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大政发〔。

2015。

41。

1

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

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配合市建委供热办、市经信局、市环保局,敦促小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年底前确保完成小锅炉“双四十”淘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区城建局供热办、经信局、环保分局)

2

促进燃煤设施废气达标排放。

加强对保留的燃煤设施废气达标排放监管,全面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求,

65。

吨以上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大执法频次,实行按日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3

加强煤质检查。

加大对煤质检查的力度,扩大检查覆盖面和监察频次,发现劣质煤要依法查没,并从严处罚使用企业,对使用劣质煤且超标排放的要依法按上限处罚。(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

4

科学做好供热应急准备。

严格控制起炉工况,确保起炉过程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区域停供的供热应急准备。(责任部门:供热办)

1

加强施工全过程控制。

督导企业加强施工作业扬尘控制和重点时段、关键环节的扬尘控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情况的监管,每月集中上路抽查不少于

5

次。对其他闲置施工工地,应采取湿式扫保等扬尘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区城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

2

抓好道路扬尘治理。

细化冬季道路扫保方案,在非结冰期要坚持湿式扫保,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要立即加大湿式扫保频次。严格落实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和苫盖等扬尘防治措施。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和垃圾。(责任部门:区城建局)

3

强化物料堆场扬尘防治。

全面推进我区堆场和露天仓库的扬尘防治工作,采取路面硬化、设置围挡、车辆清洗等防风抑尘措施。环保部门要加大物料堆场扬尘收费力度及违法惩处力度。(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4

社会源扬尘防治。

严格落实我市文明祭祀和鞭炮燃放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遇不利气象条件时,要坚决禁止燃放鞭炮和违规祭祀行为。(责任部门:公安分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

1

强化黄标车管制。

加大黄标车禁行检查力度,利用公安嗲子监控系统对违规黄标车实施检查和处罚,加强联合路检,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超标行为。(责任部门:交警大队、环保分局)

2

提高车用油品质量。

2016。

年大连市将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相关部门要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区范围销售使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实施道路遥感监测,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处罚。(责任部门: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加强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治理。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对汽车维修喷漆烤漆工作的监管力度。全面取缔经营性露天烧烤。加快推进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责任部门:环保分局、区行政执法局)

2

开展废气防治污染运行检查。

按要求完成全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确保其高效稳定运行。(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市政府启动预案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对措施。同时,引导公众做好防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责任部门: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人类生存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称为环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环境改造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落实长效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鼓楼区范围内的所有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

二、整治任务。

1、二十四中、二十六中学、民主路小学、鼓楼小学、大马路小学、中山外国语实验学校、星源小学、八里小学、兴北小学、下淀小学、兴东实验学校、科技小学、王场小学、东华小学、朱庄幼儿园、下淀幼儿园、八里中心小学沈场分校、八里中心小学闫窝分校等学校门前存在无证经营的流动或固定摊点。

2、星源小学大门向东路口4家小饭店经常出店经营,影响学生上放学。学校西北角公用厕所和学校操场西边厕所上堆积杂物,影响学生安全及校园环境。学校大门向东30米处,经常堆放大量垃圾。

3、王场小学北边广场西头有私人经营的儿童娱乐设施,有时会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播放音乐,影响教学。

4、祥和小学校门南约30米处有一成德电焊铺占道经营。校门北侧新开一家“凤姐烧烤”,影响学校周边环境。

5、二十四中学、兴东实验学校大门北边市场被取缔后,有回潮反复现象。兴东学校南墙外堆积很多垃圾。

6、八里中心小学沈场分校门口形成马路市场,十分混乱。

7、兴北小学南面的市场不断向北延伸,接近学校大门。

三、整治时间。

自6月1日至9月30日。

区城管执法局成立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办法。

按照排查问题、明确任务、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方法进行。

(一)排查问题。各执法中队负责全面排查本辖区城区学校(含幼儿园)周边在市容环境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学校为单位列表造册。同时,上门征求教育部门和辖区学校意见和建议,对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整治范围,一并在整治中解决。

(二)集中整治。由各执法中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将校园周边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文明城市创建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相对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同时,划定校园周边城管执法责任区,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区的管理;及时与学校协调,并在学校的配合下与学校出租房业主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指导和帮助学校、业主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及时解决学校提出的问题。

(三)落实长效。一是明确每个学校服务联系人,通过走访形式建立与学校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二是对市容环境重点服务学校或周边存在市容环境方面问题的校园实行直接挂钩制度,实行点对点的服务;三是服务联系人要定期对学校进行走访,在收到学校反馈的意见或建议后要认真解决问题,并及时回访;四是在学校内或周边社区聘请服务质量监督员(信息员),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五是定期邀请学校负责人或学校联络人、监督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学校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

为保证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和长效管理落实到位,区市容管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校园周边的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七、相关要求。

(一)思想要重视。

打造良好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是共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执法中队和学校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将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并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织要严密。

各执法中队要按局统一要求,立足本辖区具体情况,在排查问题、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办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清层次、逐步推进的方针。学校和各执法中队要加强配合,互通情况,相互支持,使整治活动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为实现长效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宣传要到位。

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执法中队要利用上门服务的契机,积极向经营业主宣传有关市容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要立足现有条件,利用张贴公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各种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和长效管理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为切实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根据教育下发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环城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出发点,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落脚点,以保证校园和师生安全为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和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为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动我市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占道经营。各类摊贩在校门附近占道经营,出租车私家车接送学生占道停车,影响师生上放学通行。

2、整治加工食品。小商小贩在校门口经营各类小吃,自制饮品,使用煤气罐加工烧烤油炸食品,这些食品卫生不达标,煤气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周边的小吃部、小超市经营的食品同样存在安全问题。

3、整治学校门前的减速装置和交通警示标志。学生上放学期间,校门前人流车流密集,个别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部分学校门前减速装置损坏,交通警示标志不完善,安全隐患较大。

4、整治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严重影响小学生的学习与成长,同时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5、整治火灾隐患。学校周边是否有柴草垛,学校周边的柴草垛是否紧挨校墙,距离教室、备课室等学生活动场所很近,极易发生火灾,威胁学生生命安全和校舍安全。

6、整治私搭乱建。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倚校墙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有的占用消防通道,严重影响救援车辆进入,有的用作废品收购或存放其它杂物,基本是可燃物品,有的私搭乱接电线,有火灾隐患。

7、整治治安秩序。在校园周边活动的不法人员勒索或抢夺学生钱物、与学生打架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师生安全造成危害。

8、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大多数车况差、无营运手续,个别司机驾驶资质不合格,超载超员超速现象严重,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9、整治接送班。校外接送班辅导班在我市城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学生住宿场所的消防设施、饮食卫生环境及管理都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

10、整治校门管理。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联系相关人员认真确认并详细登记。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思想教育(5月上旬)。

各校校长和安全保卫人员要提高认识,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问题症结,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大力度向学生家长宣传校园周边环境存在隐患对学生的危害,营造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5月中旬至6月)。

通过家长座谈、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询线索,查找隐患。制定出符合本校的实施方案,同时协调乡(镇)街综治办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整治。针对排查出的校园周边存在的隐患逐条制定整治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整治档案,对整治过程和结果做详细记载,争取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消除一处。本校实施方案要于5月16日上交中心校。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7月至8月)。

针对整治工作中查摆出的问题,结合整治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整治效果让师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8月至9月)。

一是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学校协调配合乡(镇)街综治办,围绕问题解决情况开展定期回访和不定期暗访,加强督查力度,推动整改进程;二是充分发挥家长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学生家长主动监督整改情况并积极举报,提供有力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心校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校由于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长和中层领导及村小校长任组员,同时副校长董明生和张春国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校园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务求实效。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学校要把这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与做好学校其它各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妥善安排时间,合理摆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对因走形式、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和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为切实做好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由朱同志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班子,镇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为集中整治工作班子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董晓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1、由综治办、科教文卫体、卫生院、各学校、城管中队、工商分局、文化站、派出所、交管所、交运公司、环保科、古溪社区居委会、横垛社区居委会、刁网村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校园安保及周边环境整治,将查出的问题迅速通报至主办单位责令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资格以及非隶属本乡镇的校园,要将情况汇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

2、各部门要结合校园安保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要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特别是有现实危害精神病人的甄别和送治工作。

3、镇综治办将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成立联合督查组,督查全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组长:王吉春,成员:王芳、董晓建、赵炜、韩旭、顾小红、王圣华、尹美红。

三、工作要求。

3、相关部门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校园周边巡防力量到位、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追究倒查到位,通过以上六个到位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街道管理、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会,以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环境专项整治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5、组织师生义务劳动,打扫街上卫生,创造清洁卫生的校园周边环境。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九)校园进出,严格把关。

门卫、保卫严把校园进出关,对来访的家长、教职工亲属、来宾和办事人员严格准入制度,严格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的人员,由门卫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口来接,并进行登记签名,谁签字谁负责。

(十)、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派出所、工商、防疫、综合执法队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三、高考前的联合整治行动。

1、学校积极配合安江城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游戏室、桌球室、牌馆进行整治和取缔。

2、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对校门口“快快游”和校门口车辆停放进行整治。

3、学校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商店、饮食店和摊担进行检查和整治。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而不懈努力。

为深入开展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制定2014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根据区综治委的责任单位落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并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整治标准。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新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5-6月、9-10月各开展一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排阶段(5月上旬、9月上旬-25日)。

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10月)。

针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在区综治委的协调下,配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3、总结、督查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我委的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效果,严防反弹。

四、保障措施。

1、我委的整治工作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管站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纠正。在中小学周边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少年儿童误闯误入。

3、城建科要做好完善城区学校周边市政、亮化、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用水监测等。

4、规划局要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汇总、汇报并拿出处理意见。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

2013。

17。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使。

2016。

年大气质量在。

2015。

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pm2.5。

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11%。

以上,重污染天数减少。

10。

天以上,优良天数增加。

20。

天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减少。

400。

吨、

73。

吨、

468。

吨,挥发性有机物(。

vocs。

10。

名。

1.

年底前压减散煤。

2.739。

万吨,推广秸杆生物质燃料。

2000。

吨。(责任单位:发改局、农牧局)。

2.

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年内县城有条件的区域实现集中供热。(责任单位:住建局)。

3.

加快推进陶瓷行业与陕煤集团的合作,陕煤集中制气项目“十一”竣工投用,年内建陶企业全部实现统一制气。(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4.10。

月底前,锌业园区实现生物质集中制气或天然气替代。(责任单位:发改局)。

5.

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推广高效节能锅炉,优化燃料结构,淘汰。

10。

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实现煤改气、改电、改生物质,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炭。(责任。

单位。

:发改局、环保局)。

6.

对全县储煤厂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低硫煤、型煤,保留。

2

家,其余一律关停。(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工信局)。

7.

加强城区散煤管理,深入摸清城镇居民冬季采暖情况,整合农牧、工信部门炉具,推广使用清洁煤源。(责任单位:高邑镇)。

8.

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有效降低农村煤炭使用量。(责任单位:农牧局、各乡镇)。

9.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5。

条措施》,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实行标准化施工、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场地作业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加大巡查和“打非治违”力度。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进行处罚。实行施工环保经理责任制,负责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10.393。

省道扬尘治理,对。

393。

省道两侧。

5

米范围内进行挖边沟、绿化、硬化。(责任单位:交通局、万城乡、富村镇)。

11.

严格控制渣土运输秩序,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苫盖必须严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不遗。对运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倒查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问题的渣土车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12.

6

30。

8

30。

下午。

14。

00。

17:00。

各洒水一次。(负责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13.

严格落实《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制定实施。

2016。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综合执法队伍,重点做好夏收、秋收重要节点的秸秆禁烧和监督检查,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电像素为零。(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工委、农牧局、各乡镇)。

14.

严禁露天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废弃物;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炭火烧烤。(责任单位:城管局、各乡镇、新区管委会)。

15.

严格控制采砂场数量,所有持证采砂场必须高标准采取抑尘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

16.

开展道路车辆污染综合治理。综合整治超载超限运输。严格渣土车、黄标车监管。

6

月底前城区限行黄标车。(负责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

17.

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环境监管中各司其职,加大环保网格化监管运行和履职情况督导力度。(责任单位:大气办、环保局、各乡镇)。

18.

每季度对陶瓷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陶瓷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环保局)。

19.

对全县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专项检查,让在线监控真正对排污企业起到监督作用。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年内按照综合排名关停整治三家落后企业。(责任单位:环保局)。

20.

进一步做好陶瓷行业深度治理。达到喂料系统实现自动上料、密闭运行、廊道运输;全部物料必须入棚;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密闭;在线监测必须达标运行;完全按照陶瓷行业十条实施;磨边抛光泥浆必须经脱泥机后回收利用,不得外排,不得随意倾倒;每个企业必须配备一辆洒水车。(责任单位:环保局)。

21.

深入开展氧化锌行业治理。做到氧化锌行业脱硫设施必须到位;十月底前改用天然气或清洁能源;严格危废管理;每个企业必须配备一辆洒水车。(责任单位:环保局)。

22.

做好检测点位管理,机关大院内必须保证洁净湿润,监测点两公里做到安全无隐患。(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环保局)。

23.

对全县“小违非”企业进行综合整治,重拳出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电力局、国土局、各乡镇)。

24.

12。

项重点绿化工程,新增绿地面积。

30。

万平米,新增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

12。

个。(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25.

乡村绿化突出抓好“一山两河”、

12。

个重点村及。

6

条通乡迎宾大道建设,新增植树面积。

5000。

亩,森林覆盖率提高。

2

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各乡镇、林业局、水务局、农开办)。

26.

集中抓好经济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绿化工程,创建厂在林中、绿在厂中、环境优美的生态花园式园区、生态花园式企业。(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各有关企业)。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监察局配合,严格环保执法,提升监管能力,开展

“环保大检查”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大气办,各相关县直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已完成的工作,对非法、超标排污严重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电视台、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加大环保公益广告的投放频次,充分利用

6

·

5

环境日”、“。

9

·

16。

生态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一

的通知》(北办发〔2016。

〕3。

号)精神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北发〔2016。

〕24。

号)的具体部署要求,在2016。

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精准帮扶”的方针,科学规范,因地制宜,把握重点,坚持市抓总协调推动、县区为主体、乡镇村落实、部门做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遵循精准扶贫的原则,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精准帮扶的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按照市委提出的在全区率先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在。

2016。

2017。

年底,全市实现4941。

户21076。

人的建档立卡在册贫困人口达到自治区设置的“八有一超”脱贫标准,具体脱贫数量以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数为准。

详见附件。

1

《北海市“十三五”贫困人口分布及2017。

年预脱贫计划统计表》。

2017。

年底,全市实现46。

个贫困村达到自治区设置的“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具体脱贫摘帽数量以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数为准。

详见附件。

2

《北海市2017。

年预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分解表》。

1.

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精准扶贫提供基础信息。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要求及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做好贫困户、贫困村建档立卡信息的数据更新和清洗工作,进一步完善贫困户、贫困村建档立卡信息资料,并将有关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帮扶措施、帮扶过程、帮扶效果等,进行归类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2.

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有关信息变化情况,进行适时监控,抓好动态管理。各县区、乡镇、村要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要按程序完善“双认定”手续,对新申请或返贫人口严格按程序做好识别认定工作,及时记录贫困户家庭发生的人口自然增减现象,并在系统做好相应动态管理操作。

1.

精准帮扶列入2017。

年预脱贫计划的4941。

户21076。

人的贫困人口。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1

)帮助解决923。

户因病致贫和610。

户因残致贫问题;

2

)帮助解决890。

户因学致贫问题;

3

)帮助解决52。

户因灾和10。

户因祸致贫问题;

4

)帮助解决46。

户因缺土地致贫问题;

5

)帮助解决361。

户因缺技术致贫问题;

6

)帮助解决574。

户因缺劳动力致贫问题;

7

)帮助解决1202。

户因缺资金致贫问题;

8

)帮助解决254。

户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问题;

9

)帮助解决19。

户因其他原因致贫问题。

详见附件。

3

《北海市2017。

年预脱贫户最主要致贫原因分类情况统计表》。

2.

年预脱贫计划的46。

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集体经济收入、基层组织和级村文化建设等以下几项工作:

1

)解决通村和通屯(自然村)道路230.06。

公里。

2

)解决279。

户饮水困难问题。

3

)解决4964。

户农村危房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23。

户,非建档立卡户2941。

户。

4

)在基层组织和村级文化建设方面,解决11。

个村无公共服务中心和11。

个村无篮球场问题。

4

)解决8。

户未通电问题。

5

)解决68。

个自然村(或村小组)没有通宽带问题,1066。

户贫困户没有电视机问题,21。

个自然村未通固定电话问题。

6

)解决68。

个2016。

年脱贫村及2017。

年预脱贫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问题,确保2017。

年底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

万元以上。

详见附件。

4

《北海市2017。

年预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基本情况统计表》。

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各有关单位的人员、资金、信息等资源优势,从落实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实现脱贫目标任务等方面,抓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定点扶贫工作。

1.

履职尽责,结对帮扶。继续落实“三二一结对”和“四抓、五帮、六落实”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在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协调抓好教育、医疗、低保等普惠政策的到户落实。对因单位人员变动而需调整帮扶联系人的,要及时调整报备并记录更新。

2

次;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8。

次;为县区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10。

次;为乡镇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12。

次。脱贫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每年走访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能少于贫困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次数的一半。

3

建立台账,精准帮扶。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重点做好贫困户(脱贫户)的“一户一册一卡”工作,即完善贫困户(脱贫户)《帮扶手册》和《帮扶联系卡》,按月做好收入登记,按规定整理好每户档案。同时,要建立本级相对应的结对帮扶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结对帮扶工作有关的文件表格图片等材料,做到精准帮扶有据可查。

2017。

年实现4941。

户21076。

人和46。

个贫困村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初步测算共需投入各类帮扶资金约1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扶持扶贫对象发展到户产业项目。全市2017。

年预脱贫户中有产业发展能力的扶贫对象4838。

户20610。

人,按照产业补助资金0.5。

万元/。

户计算,需补助资金为2419。

万元;全市2016。

年经“双认定”达标的有产业发展能力的扶贫对象3303。

户14400。

人,按产业补助资金0.1。

万元/。

户计算,需补助资金为330.3。

万元,两项合计需扶持资金2749.3。

万元。(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2

)扶持贫困村的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项目。扶持全市47。

个原计划2017。

年脱贫的贫困村的贫困人口2662。

户11438。

人(2016。

年提前脱贫摘帽贫困村1。

个,贫困人口87。

户393。

人;2017。

年预脱贫摘帽贫困村46。

个,贫困人口2575。

户11045。

人)入股合作社发展产业项目,按扶持产业补助资金0.3。

万元/。

户计算,共需扶持资金798.6。

万元。(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发委、林业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3

)扶持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全市2016。

年已脱贫摘帽的22。

个贫困村和2017。

年预脱贫摘帽的46。

个贫困村,共68。

个贫困村,按每个村扶持10。

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计算,并扣除2016。

年已扶持合浦县石康镇水车村10。

万元和山口镇高坡村4。

万元,共需扶持资金656。

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财政局、扶贫办、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4

户全部给予小额信贷资金。其中,2016。

年已放贷5013。

户,放贷资金22170。

万元,2017。

年需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53.1。

万元;2017。

年目标放贷4377。

户,按每户信贷额5。

万元计算,需小额信贷资金21885。

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39.5。

万元,按要求落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188.5。

万元。综合以上,共需资金26166.1。

万元。(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农村信用社,市妇联、财政局、金融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5

个(合浦县15。

个、铁山港区1。

个、海城区1。

个),2017。

年需扶持资金约4500。

万元。(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农村信用社,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合浦县、海城区、铁山港区党委、政府)。

6

)建设贫困村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全市79。

个贫困村和部分面上村的产业基地配套设施,2017。

年共需投资约5513.1。

万元。(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水库移民局、水利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通过转移就业帮助562。

户2295。

元(按行业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执行)计算,共需补助资金168.6。

万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旅发委,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通过教育资助727。

户3256。

人实现脱贫。按照每户一人,人均资助5000。

元(按教育部门、扶贫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执行)资助标准测算,共需资助资金363.5。

万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通过低保政策兜底2898。

户10611。

人(全市2016。

年经“双认定”达标的贫困户中纳入低保的1198。

户4440。

人和2017。

年、2018。

年预脱贫户中有低保兜底需求的1700。

户6171。

人)实现脱贫。按照平均每人每月补助155。

元(根据民政部门确定的年度标准执行)计算,共需补助资金1973.65。

万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通过医疗救助707。

户2886。

万元。(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建设通村屯硬化道路650。

公里(其中79。

个贫困村300。

公里,其他村350。

公里),共需投资29450。

万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住建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建设人饮净化工程项目7。

个,共需投资约500。

万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项目26。

个,共需投资约2400。

万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解决好全市4964。

户农户危房改造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23。

户,一般农户2941。

户。按照扶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

万元/。

万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与薄改项目42。

个,共需投资约4300。

万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建设预脱贫贫困村中11。

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11。

平方米、每个约50。

万元计算,共需专项资金550。

万元;标准篮球场每个约12。

万元计算,共需专项资金132。

万元。两项合计共需专项资金682。

万元。(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体育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解决8。

户未通电、68。

个自然村未通宽带、21。

个自然村未通固定电话的问题,共需资金75.5。

万元;解决1366。

户贫困户(46。

个预脱贫村贫困户中的1066。

户、其他行政村2017。

年预脱贫户中约300。

户)无电视机的问题,共需资金136.6。

万元,两项合计需资金212.1。

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供电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341。

个行政村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79。

个贫困村市领导挂点、工作队长及第一书记联系工作经费,共需专项资金5040。

万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全市2015。

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10236。

户43439。

人,按0.2。

万元/。

户安排帮扶责任人贫困户项目补助资金计算,共需专项资金2047.2。

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263。

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解决。(牵头单位: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各有关定点帮扶单位、后盾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涠洲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

2017。

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约3.2。

亿元(含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市本级专项资金3.2。

亿元(含市级财政安排到行业部门资金);政府新增债券资金6900。

万元;小额信贷资金21885。

万元;县区级配套资金6883.05。

万元;其他帮扶资金212.1。

万元。

脱贫攻坚工作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涉及到的交通、国土资源、水利、住建、文新广、民政、体育、供电、扶贫、组织、教育、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水库移民、工信、旅游、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争取落实的中央和自治区行业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包括市财政本级投入到涉农领域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项目资金)与县级落实财政配套专项资金和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各定点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资金等筹措解决。

“五个一批”的帮扶需求等,制定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帮扶措施、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具体帮扶责任人,确保有效脱贫。具体包括:

2017。

市级负责统筹协调引导行业扶贫。按照。

“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林业、交通、住建、国土资源、水利、水库移民、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以及文新广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宽带、环境改善等工程,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0%。

的比例,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

各乡镇要在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整合力量,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并进一步细化到村到户到人的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各类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

“零容忍”。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把贫困村和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定责任、定对象、定规划、定措施、定成效、定督促的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各级党组织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相关考核机制。把对脱贫攻坚的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之中,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物价系统开展的“三聚三为”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和《关于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社情民意走访调查,把解决企业、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四进四送”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培养干部职工的感恩和奉献意识,构建城市和农村、机关与基层之间上下联动,共建共赢的机制和平台,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架设干群“绿色通道”。

整个活动由局妇委会牵头,政工、办公室协助,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具体安排以下几项活动:

时间安排在春节期间,全局干部职工利用春节回家团聚的时机,与村民、居民广泛接触,通过座谈及问卷调查形式,了解居民群众的需求,并写出调查报告春节后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交流,并推荐出

篇有数据、有情况的调查报告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交流。最后由调控科汇总整个调查情况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结合纪念“三八”节活动,组织全局妇女对我局帮扶的两个村中的困难户进行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和村委推荐,每个村确定

5

户进行重点帮扶。帮扶户将分配落实到全局每个科室,原则上。

个人帮扶一户,人员少的科室两个科室帮扶一户(具体分配科室及每户家庭情况见附件)。每个科室针对所帮扶家庭的情况,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其生活状况有所改变。同时还要定期组织了解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困难职工帮扶对象和“社会妈妈”资助对象的情况,为他们送温暖、献爱心,帮助他们的家庭渡过难关,孩子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当前的物价形势,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为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方面多做文章每个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确定每年为企业及服务对象办一至两件实事,解决一两个问题,形成有一定分量的调研报告职能科室在定调价和制定收费标准时,要开展广泛的调研,尤其要充分考虑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利益;服务窗口科室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价格举报和价格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结合全局整个廉政建设活动的开展,使每个干部职工认识到活动的意义及重点,充分调动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通过“物价网站”开展对外宣传。

各科室分管领导除了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外,还要与分管科室人员一起深入到企业、扶贫户及居民家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帮扶,确保活动卓有成效。

做到科室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尤其是科室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所有活动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尽量不给服务对象和基层增加负担。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三

12。

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

2017。

3

10。

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5

18。

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马鞍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区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

指导思想。

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

主要目标。

2017。

7

月底前,建成县、镇(园区)、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县江河湖库。

2020。

2.747。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

gdp。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下降。

30%。

20%。

;主要河流、水库等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

90%。

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劣五类水体。

2030。

100%。

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劣五类水体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3

组织形式。

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境内裕溪河、牛屯河、得胜河、滁河、清溪河、仙踪河、中型水库设立县级河长,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河长由相关县直部门或相关单位协助开展工作。

1

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

1

名办事员为联络员。

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政府分管水利的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县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县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1

县级河长会议制度。包含县级总河长会议县级河长例会县级河长专题会议县河长办成员会议,负责不同事项的研究决议。

2

县级信息共享制度。包含建立信息简报和信息专报制度建立工作通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确定了信息共享工作范围内容要求等。

3

县级督办制度。包含组织形式督办内容督办方式督办程序等,明确县级督办职责。

4

定期巡查制度。包含巡查频次巡查重点巡查记录等,具体明确巡查要求。

5

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包含投诉举报渠道登记和受理工作要求等,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

“一河(湖)一策”方案制定实施情况。考核验收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核自验与县河长办组织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见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厅。

[2017]15。

[2017]48。

号)。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根据《xx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x民字〔202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限控工作,重点应对3月21日、22日、28日、29日及4月4日至6日群众祭扫高峰。各有关部门、乡镇通力协作,合力管控,严防因人员聚集、扎堆造成病毒传播及交叉感染。根据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埋葬点等祭扫服务场所的承载量,采取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等方式,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实现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推进。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限控祭扫人员及车辆数量,缩短祭扫时间,不得在殡仪馆等室内场所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祭扫期间严禁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通过鲜花、丝带寄语和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方式,向逝者表达哀思之情,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二)强化舆情宣传,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政策和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网址、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政策,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充分报道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工作特点,用文化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文明祭扫和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坚决贯彻******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配合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工作制度,明确保障措施,以“思想不麻痹、精神不麻木、作风不漂浮、行动不迟缓、服务不懈怠”的精神,全力做好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的失职追责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懈怠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追究。

三、责任分工

疫情防控事关全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自然资源、网信等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做好群众劝导宣传工作,对各殡葬服务单位、公益性埋葬点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对违规典型,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通报曝光。

县委组织部:要按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有关组织规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低碳安全祭扫。

县民政局:要制定全县清明节文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各公墓、殡仪馆及农村公益性埋葬点严格疫情管控措施,有序开展安全文明祭扫活动。根据《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公安、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做好设卡、劝阻、引导、宣传等工作。

县公安局:要做好交通管制,及时通报和发布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全县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县住建局:要对县城小区、街道及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加大对违规焚烧纸钱、拋洒贡果、燃放鞭炮等行为劝阻和对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违规销售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摊点依法依规查处力度。

县卫健局:要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检查指导。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林区和草原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火灾。

县网信办:要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有关清明节期间殡葬疫情防控网络舆情动态,正确舆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认真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埋葬点及辖区内公墓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及疫情防控工作。

殡葬服务机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进入祭祀场所人员持绿色防疫健康卡或出示绿色防疫健康码(无健康绿码者须接受体温检测)凭预约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每户限5座及以下车辆1台、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时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在祭祀场所停留时间,防治人群聚集交叉感染。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要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待疫情结束后,再择日举行,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举一反三,教育本人,警示同志,党组决定,在系统围绕xxx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现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真落实党***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坚持标本兼治,以xxx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成立围绕x。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x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书记xxx同志任组长,组织处长任副组长,下设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成员由全体人员组成,负责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此次以案促改工作,以案发单位为重点,其他各级党组织,结合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对照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讨论分析。

严格按照《中共xxx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的“5步法”和“1+3”工作模式开展(“1”就是一个统一规范的警示教育会议程序,“3”就是一份问题清单、一份整改措施、一份整改报告)。

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大会一般按照宣读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或法院裁判文书、忏悔录(书面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重点岗位代表表态发言,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话等程序进行。

案发单位党组织应当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

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摆剖析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立“四个意识”、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处置本地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等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落实***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作风建设等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内监督、防控岗位风险、健全机制制度、严格制度执行等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把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者组织生活会作为重要环节,促使党员干部围绕典型案件和身边人身边事,查摆剖析问题,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案发单位党组织应把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逐一销号。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应当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求实求效。整改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突出全员参与。

案发单位党组织应当着力抓好“战后重建”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査找风险漏洞,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工作应当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督责、追责等事项,确保执行主体明确、权力制衡科学、程序设置适当、监督责任明晰、内容严谨规范、措施有效管用。要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结束后,案发单位党组织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报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委属各级党组织上报组织警示教育和讨论分析情况报告。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结合实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办公室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要通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的问题。要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大埔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篇十六

33。

号)精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遵循。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就医秩序,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逐步建立符合我市经济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健康小屋”基础作用,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三级医院医疗联合体与基层医疗机构有机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建立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域外转诊比例。

2017。

2020。

年,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照疾病病种类型和病情变化情况进行诊疗或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适宜治疗的医疗服务模式。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

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依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

70。

岁以上老年人、

3

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术后复诊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大传染病以及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分离的患者,可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明确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健全分级诊疗管理规范和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相应科室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当及时向下转诊。探索建立京津冀双向转诊机制,对于确需出省救治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可以选择京津地区救治。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完善

“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

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合理分流患者,实行急慢分治、有序转诊,确保患者医疗安全、有效。

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定位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兼并、托管、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协作关系,促进患者合理就诊。

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及中医医院发展,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专科医院、护理或康复机构。鼓励发展独立的区域医疗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按照邯郸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依据已备案的医疗技术开展能力和等级医院评审评价结果,制定全市常见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各医疗机构根据双向转诊相关规定明确并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在双向转诊过程中注重发挥专科特色和优势。

总结提升我市现有医疗联合体建设做法,构建三级医院医疗联合体,由。

3

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若干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形成有机结合、资源共享、利益相连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技术、人才优势,促进医疗联合体内部资源统筹和互补协作,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指导,包括调剂派遣医务骨干在基层出诊、充实检查设备、协调增加药品品种配备等,使基层的资源配置和技术能力能够满足分级诊疗的需要,确保基层能够合理应对首诊率的提高和工作量的增长;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操作机制和运行平台;培训基层原有机构人员,提升技术水平。对基层工作量增长形成的收益,在医疗联合体内部进行合理分配,原则上按合作双方投入的资本和人力等成本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和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健康小屋”建设,实现“未病先防”,形成独具特色的“邯郸模式”,以此为平台增强基层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办医机构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深化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我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执业的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时,应有累计半年以上的基层执业工作经历。

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调整,优先保证基层人员编制需要,积极招聘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就业;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双向流通的人才管理新机制;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收入分配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积极性。

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数量和种类,对于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允许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上级医院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提升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推进医生团队建设。医生团队作为。

“健康小屋”的主要技术力量,由同一医疗联合体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健康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医疗联合体覆盖范围、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

签约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

“健康小屋”为基础,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管理需求出发,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综合(专科)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由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师、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团队,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与健康管理服务。专科医师主要负责诊断、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定期下社区巡诊、带教。全科医生负责执行专科医师的诊疗方案,掌握病情变化,将病情控制不良的患者及时反馈给专科医师。健康管理人员负责随访与健康教育,指导患者日常自我管理,负责安排下次随诊时间及双向转诊等事宜。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师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治疗用药需求。

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实行总额预算分类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差异化支付制度。合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引导慢性病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接诊慢性病患者积极性。调整住院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促进向下转诊。向上转诊的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向下转诊的患者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积极探索和推进对未经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的非急危重症患者,下调相应医保报销比例等办法。具体下调比例另行确定。

drgs。

+

按服务量付费”管理模式;引导居民就医模式由分散就医改为在医疗联合体定点就医,促进医疗联合体健康可持续发展。

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引导。根据价格总体水平调控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在完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逐步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价格梯度,加强医疗机构成本监测和监审,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会诊模式。积极拓展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在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共享和交换。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医疗信息化服务,充分发挥手机客户端、微信、网上支付等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分级诊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作为核心任务纳入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全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市、区)政府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积极推进。

市卫生计生部门要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付政策,指导制定完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的合理调整,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市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市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试点经验,有序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诊,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具备服务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09943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