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实施方案(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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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实施方案(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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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是团队合作、资源整合和创造性思维的产物。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影响因素。方案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及时收集反馈和意见,以便进行调整和改进。

轮岗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轮岗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学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学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

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四)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五)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以下人员为符合交流条件的对象:

(一)同一学校任职满九年的校长或书记;

(二)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三)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

(四)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的对象仍列入交流范围);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结构优化,需调整交流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对没有达到交流条件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校长,本人申请要求交流的,经所在学校(幼儿园)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轮岗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20**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20**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至20**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20**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20**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轮岗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轮岗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20xx年-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结合-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一)校长交流。

20xx年-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

20xx年,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通过竞岗加大城乡师资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交流对象。结合-市实际,参与交流的城区和镇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在现学校原则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进行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除外)。

3.交流人数。

(1)结对交流学校交流人数原则上按学段双方各派6人。鉴于实际情况,实际派出交流学科由双方按需协商后确定。

(2)中心小学(学校)与村小(教学点)间的交流轮岗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

(3)竞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数均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4.交流时间。每位教师参与交流时间为1年。

5.交流安排。校际间需就交流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依照下表安排选派相关学科教师进行交流。

(1)结对交流安排如下: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学校及人数外,各校还可自行协商安排各学科其他教师参与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师信息需在确定人选一周内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交流教师名册,以及上学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教师交流情况总结报备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学校需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市内竞岗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结对交流、竞岗及支教等教师交流方式是立足县域实际、突破教师交流瓶颈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宣传力度,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活动。

(二)交流管理。

交流轮岗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双重管理,按照“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管理原则,由接收学校将交流轮岗教师纳入本校教师管理范畴。

1.结对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办法进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办法进行。

3.市内竞岗。理顺交流轮岗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工作情况、教学成绩等列入当年交流学校的管理成绩中,作为评价双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2.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职务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四)组织管理。

除竞岗人员外,其他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资、人事关系均在原任教学校。

1.加强指导与落实,成立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担任,负责教师交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六个督导组,负责校长教师交流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一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

第二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

第三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

第四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

第五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

第六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

2.交流学习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轮岗实施方案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xx〕14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晋教师函〔20xx〕31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xx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制度,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

轮岗实施方案篇七

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灞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

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

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

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

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

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

(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

(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

(四)强化措施:凡经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选优,并依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学区制定的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使用:对积极主动参加交流,完成任务情况好、工作表现优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交流教师,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选先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等人选推荐时优先考虑。

(一)召开xx小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学区内各学校交流的指标。

(二)各学校对本校报名交流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交流的教师及教辅人员名单,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三)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四)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的调转手续工作。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轮岗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津丽教〔20xx〕17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师函〔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轮岗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75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比例。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一

根据中共**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xx]18号)精神,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5月中旬-5月下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三、认真调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四、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五、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7月下旬-8月中旬)。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1.2017机关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方案。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2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编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意见》(豫编办〔20xx〕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本次交流教师150名,其中:

(二)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1人、美术2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45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年龄为准);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

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一)报名及初审。

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事人交流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审及面试。

8月15日下午6点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教师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终确定人员在各乡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流轮岗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与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另外,交流轮岗教师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退回原工作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

(四)人员补充。

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报名的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对因教师交流轮岗空缺的岗位,原则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小学定向全科教师及城区轮岗支教教师进行补充。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有效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师资力量,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证。

(一)有序流动。县相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交流制度,明确交流程序与要求。

(二)突出重点。增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镇和乡村学校的县,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要重点组织、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流动、由超编学校(园)向缺编学校(园)流动。

(三)分步推进。20xx年开始,县城周边学校进行试点,

20xx年在全县推开,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20xx年实现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接受省验收。

(四)公开规范。建立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公开、公示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防止产生不良影响,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岗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可交流。学校每年交流轮岗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各级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30%。

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6年的均可交流。同一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没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必须有计划交流;对没有达到交流时间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以及没有达到城区学校任教规定年限的教师,本人申请要求交流或支教的,经现学校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也可纳入交流或支教对象范围。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名师,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返聘,不占单位编制,定向帮扶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待遇通过协商解决。

(一)轮岗交流。以行政指令为主,有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轮岗。县教育局根据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培养、优化、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交流实施方案和指导计划,经学校根据实施方案和指导计划推荐参与交流的.对象,由县教育局研究,统筹安排,公示结果。校长交流由县教育局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分年度统一组织,组织部门配合实施。轮岗型交流对象均随迁人事关系。

(二)服务交流。以对口支教为主,由县区教育局下达计划,城区学校推荐人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服务型交流期限原则下少于1年,交流期间人事、工资保留原学校,福利待遇不变。

(三)调动交流。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安排,城区超编学校选派教师,调整调入缺编的农村学校工作。

(四)其他交流。城镇学校新招聘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首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并纳入服务型交流计划;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可以走教的形式到村校、教学点支教,相关学校将实施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乡村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一)校长选拔。从20xx学年起,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原则上应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二)评先评优。从20xx学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评市级及以上先进、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时,原则上须具有累计2年以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选拔高一级骨干、名师时,向在农村学校任教的骨干教师倾斜。

(三)职称评聘。城区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须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累计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申报评审中级职务(职称)须有农村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连续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对服从行政指令型交流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骨干教师,取得高一级专技职务未聘的,可聘任高一级专技职务;已聘上所评专技职务的,可在同一专技职务内高聘一级。

(四)待遇保障。城区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在交流期内享受省、市关于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等相关待遇。原在城区学校担任中层干部的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期间,交流期满回原校的,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中层职务。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优先使用教师周转房。

(五)考核奖惩。服务交流及以其他形式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城区教师,由县教育局组织学年考核,优秀比例单独核定,不占接收学校的比例。轮岗交流、调动交流的教师,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学年考核评为“基本合格”的交流教师,由教育局调整其工作岗位。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统一调配,自规定时间起10日内不到新单位报到上班的教师,作旷工处理,直至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师资配置的主要途径,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上到下的一项刚性政策要求。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精神,取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政策宣讲到位,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工作要细、方法要活、举措要实,努力消除教师思想上的疑虑,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交流的积极性,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觉参与交流。学校干部和党员教师要争当先锋,争做示范,以更高的姿态,更优良的作风,主动参与交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里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以教育局为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实施办法,组织和协调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学校班子成员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领导,根据政策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本校教师交流计划和交流人选。每年6月下旬县要制定下学年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秋学期开学前严格组织实施。要及时发现、解决教师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平稳、按期完成交流工作。各接收学校要主动关心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交流校长教师的作用。

(三)加强协作配合,履行工作职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联运机制,共同推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力争用5至8年时间在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逐步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要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保障。县教育局要强化教师资源配置的主体意识,主动地做好教师干部交流的系统规划,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抓好落实。组织部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优先任用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担任校长,及时做好交流轮岗校长的任免;编制部门要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支持;人社部门要做好行政指令性交流人员的调动工作,履行好岗位设置的宏观调控职责,并根据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中小学岗位设置方案,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为了切实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根据省上“实施意见”精神,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严格督促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朱xx。

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县办字〔20xx〕44号)有关规定,现就人社系统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1.统一领导原则。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把推进轮岗交流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通过轮岗交流,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轮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3.量才适用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要充分发挥干部的个人专长,有效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部门工作职能与个人专长、工作经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4.回避原则。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5.稳定原则。对个别专业性很强、工作连续性强的工作岗位、本单位、本系统一时无合适接替人选的岗位、正在进行重要工作任务,不适宜中途轮岗或交流岗位等,可暂缓交流或不交流。

此次的轮岗交流对象为符合《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吉水县办字〔20xx〕42号)中规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股级干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级干部,必须轮岗或交流:

(一)在现股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

(三)其他必须轮岗或交流情形的。在现股级岗位任职不满8年,但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也将视情况予以及时轮岗交流。

股级干部所任单位务没有发生变化,但所负责工作或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也可视作轮岗的一种特殊形式。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严格依照《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轮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全面摸底。

对照股级干部职数设置情况,对本单位(包括独立办公、独立经费的下属副科级单位)现有股级干部配备和任职等情况认真统计梳理,填写《吉水县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表》,掌握情况,摸清底细。

(二)任职考核。

成立以彭木苟同志为组长,陈冬生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股级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考核。任职考核情况(见附件2)应作为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对在一岗位工作或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且表现优秀的股级干部,优先轮岗交流到更重要单位或岗位;对表现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职处理。任职考核程序主要有:

1.个人总结。股级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人近三年来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30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

2.个人述职。述职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结合民主测评会开展)。

3.民意测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民意测评和民主评议会,对股级干部进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

4.进行谈话。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组成谈话工作组,与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股级干部进行谈话,深入掌握股级干部个人意愿及近年来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与主要不足等情况。

5.综合评价。综合个人述职、民意测评与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情况,并结合平时的掌握了解,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股级干部近年履职情况分别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同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层次分别给予等次评定。

(三)执行实施。

综合各方面情况,由局党组研究拟定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的意见(其中需跨系统、跨单位交流的,先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同意),并按干部调动和股级干部任免等程序规定实施交流。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是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提升股级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视情况给予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在轮岗交流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干部,坚持公道正派、人岗相适选用干部,不碰底线、不踩红线,排除私心杂念,不搞打击报复,坚决抵制跑官和说情打招呼,把握导向,按规操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七

本文目录。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陕教规范[]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性交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

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xx年9月启动,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xx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xx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

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

合同。

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中共xx区委组织部      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xx区教育体育局            xx区财政局。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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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 长:朱。

副组长:崔、曾、刘、卓、卓、林。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

工作总结。

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xx年六月十二日   。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八

1、凡是在同一岗位连续从事工作满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轮岗范围是全员性,不留死角,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轮岗两次。

3、轮岗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六个月)。

4、轮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轮岗。

5、轮岗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6、轮岗和休假制度相结合,对于不愿意轮换岗位和在轮换岗位上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实行强制休假。

7、综合部和各个专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轮换的岗位和时间,并给予专门培训指导,帮助新轮岗人员尽快融入新岗位。

8、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应设法建立“灵活反应”式的弹性组织结构,职工应具有较宽的适应能力。

9、各专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各项岗位的职责和作业流程书,尽量使轮换新上岗人员进入角色。

10、重要岗位轮换必须详细记录,综合部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备查。

轮岗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建立起公司管理人才库,为公司选择、提拔管理干部提供依据。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需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二)人员岗位相适的原则。

要使年龄、文化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活力更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

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范围,增强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的意识、树立胸怀全局、团结协作的观念。

(一)总部机关本次交流轮岗培训学习的岗位有:工程造价管理岗位、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安全管理岗位、会计核算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

(二)本次挂职锻炼的岗位有公司总部办公室副主任一职,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可推荐人选挂职锻炼。

(一)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方式。

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岗位是根据本年度公司总部机关定员定编定岗进行岗位设置而确定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岗位,采取各单位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公司、项目部针对每个岗位最多可推荐一名人选。

(二)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条件。

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

3、认同公司文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集体、爱岗敬业、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

6、挂职锻炼人员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掌握行政职能、行政组织等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各种常用公文的写作,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思维敏捷,洞察能力强,有企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能力,有对外联络交际和对内各部门工作的协调能力。

(一)3月5日前,向司属各单位下发《20xx年度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于3月12日前上报本次推荐到总部机关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各分公司、项目部如果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岗位,需要由公司总部进行协调、配置人员的,一同将信息上报。

(二)3月17日前人力资源处将各分公司、项目部上报的推荐人员名单按岗位分类,交予岗位所属部门进行初步审定,初步审定后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对初步确定的人员进行集中讨论,确定拟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3月19日前人力资源处将拟确定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报公司领导最终审定。

(三)3月21日前将公司领导最终审定通过的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通知相关分公司、项目部。3月25日前人力资源处与确定的交流轮岗人员签订《交流轮岗和专业培训协议书》,3月31日前所有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到岗就位。

(一)将各分公司、项目部推荐而未能参加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人员进行备案,如有相应或相似的岗位需要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的,优先考虑和组织安排。

(二)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时间定为1年,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结束后对本次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绩效考核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考核结果对交流轮岗、挂职锻炼人员工作岗位重新安排。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可留任总部机关,或回到原单位相应岗位工作。

(四)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总结本次工作开展情况,为明年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工作积累经验。

(五)各分公司、项目部依据《公司管理人员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行编制本年度单位内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实施方案及方案实施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轮岗实施方案篇二十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xx年秋季学期我继续轮岗至融水县民族中学北校区,担任教务干事和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工作至今,我得到很好的学习和锻炼,收获颇多,主要得益于学校的栽培、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在各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我努力完成本职各项工作,此这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重点的工作:

为确保新学期期初工作顺利进行,事先自己印制好六十二个班的报名注册表发放给各班主任,收齐后做好各班人数、基本信息等数据统计,为控辍保学、基础教育统计及后勤管理等提供准确数据。

二、作为学校学籍管理员,做好初中一年级新生学籍调档录入工作。全年级1223人,分别从县城、乡镇不同小学招生,通过查找、录入系统,的确工作量很大,尤其省外转读的学生,办理手续也很繁琐。对家长前来办理的“问题学籍”、学籍证明手续,都能热心对待,尽力办好。严格学籍系统的日常管理,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异动学生,都认真做到规范手续,做好纸质、电子版的档案管理。

1、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收集数据、录入系统都是费时费神的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才能按时上报。

2、月考、段考及期考的考务工作。月考、段考及期考都是学校的大型教学质量测试,交叉监考,编排座号,分发试卷等等,尽管班级多人数多工作量大,但每个环节都要细心完成。

3、担任“控辍保学”专干,不畏路途遥远,积极与当地政府通力合作,分赴拱洞乡龙岑村井备屯,大浪镇高培村、大新村,杆洞乡松美屯等地登门入户,对因厌学或违纪而辍学学生认真细致地劝导,对因孕不能到校而送教上门,让辍学学生及时返校,投入学习。并按上级要求做好辍学学生和残疾学生“一生一案”的工作台账,不断完善各种迎检工作材料。

4、扶贫工作。20年3月以来,我按期到融水县白云乡高兰村甲道屯,配合当地政府、村两委干部,对三家精准贫困户开展扶贫工作。我的帮扶对象的三位户主分别是龙庆新、刘老召、龙迷颂。每到一处,我都会宣传党的各类教育惠民政策,如“两免一补”政策、“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即每学期免学生的书费和学杂费,补助住宿生困难学生生活费,在校学生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以及中职生享受的“雨露计划”政策。同时对学生进行假期作业辅导,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孩子们的各类困难,通过和孩子们、家长们的座谈鼓励孩子们勤奋学习,立志脱贫。

西江奔流,光阴荏苒。凝望房前的绿树,经历了秋的飘零,冬的沉睡和春风细雨的轻抚,在夏的气息里又一次长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绿树悄无声息的变化告诉我,一岁的光阴即将匆匆漏尽。我在团结小学一年的轮岗交流生活也将结束,回顾一年来自己的.工作和表现,能够赢得学生的喜爱,受到同事的好评,得到团结学校的肯定,对于我真是莫大的安慰。有人说:“使人成熟的,并不是岁月,而是经历。”这一年的轮岗交流生活对我来说,无论在思想上、业务上都可以说受益匪浅,我的整个身心得到了升华!我敬佩郑屯镇团结小学领导的求真务实、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佩服老师们忘我的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他们——才是我真正学习的榜样。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同事的无私关怀下,我很快就要完成一年的轮岗交流工作了。

的9月,我服从教育集团领导的安排,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了郑屯镇团结小学,开始了我为期一年的轮岗交流工作。说实在的,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几载,突然离开熟悉的前锋学校、学生、同事,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彷徨。但我发现这里的老师是那样的热情友好,他们给予我极大的关心和帮助,使我信心倍增,全副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这一年的轮岗交流活动中,根据学校的需要我担任了六年级的数学教学工作并兼任学校的安全管理及学校信息报送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心下、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得到很好的学习和锻炼,收获颇多。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回首这一年多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心中顿生的感触很多很多。这一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了我的成长历程——自身的修养、教学技能及各方面都有了不同层次的提高。

一年半载的轮岗交流工作虽是短暂的,转瞬即逝,工作的磨练,是忙碌的,生活的洗礼,岁月的流逝让我变得更加成熟。重温自己的轮岗交流生活,尽管看起来显得有些平淡,但是它让我受益匪浅,通过与老师们的真心接触,我收获了真挚的友谊,收获了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人生的道理,并且拓展了眼界,开阔了思路,锤炼了能力,轮岗交流生涯——它将是我人生道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轮岗交流生活——它所焕发的光芒必将照亮我今后的人生轨迹。

一年的轮岗交流生活转瞬即逝,工作的磨练,生活的洗礼,岁月的流逝让我变得更加成熟。十分感谢郑屯镇教育集团领导给我提供了这样好的锻炼机会,感谢所有的同事对我的辛勤教导,让我在成长过程中拥有了如此良好的学习机会,也使我有了诸多的体验和感受,觉得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再次成长。虽然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只有短短的一年,但它却成为了我教师生涯中一笔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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