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文学性的写作,可以展现读者的思想深度和文学修养。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读完作品后要及时记录下自己的初步感受和思考;其次,要仔细思考作品的主题、情感和深层含义,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然后,要用心品味作品中的语言、结构和艺术手法,挖掘出作者的文学魅力和创作巧思;此外,要结合自身的人生经历和社会背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对作品进行个性化的评价和解读;最后,要注意语言的表达和文采的修饰,使读后感更具韵味和吸引力。总之,写一篇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积极思考、细致观察和丰富情感,才能准确传达自己的内心体验和阅读感悟。读后感范文中的观点或许与你的相似,或许会给你带来新的思维方式。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一
企业经营管理要有预见性。抓住任何一切发现的新想法,新思路,并马上记下来,脚踏实地学习。1959年的山姆·沃尔顿已经知道折扣销售将成为未来主流。在销售店运营艰难的时刻,只剩下两个选择,一个是百货行业(将在未来受到销售大潮冲击);另一个是选择开一家折扣店。山姆·沃尔顿并没有放弃,1962年开始在着手建立第一家沃尔玛店。此后沃尔玛迅速壮大,在短短几年内,就超过了凯马特公司和西尔斯公司。山姆的理念在当时并没有经过检验,但是的确一直在执行,并不断在试验和改进中。山姆认为自己在许多核心价值观中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比如家庭、公众领袖、政治等事情上;但是同时又很矛盾是,由于某些原因,在经商之时总是不断冲击新的体制,标新立异、特立独行。由于当时巴特勒兄弟拒绝折扣销售的想法(想法是很新的),山姆决定靠自己激流奋进,去观察、调查、学习其他店铺的经营方式和理念。这过程中,山姆喜欢带着一个黄色的小本本,把每一个店铺可以学习的新细节、新思考、新想法随时随地记录下来。并结合自己的商店经营,将它付诸实践并创新和改进。
知人善用。在后续选拔人才方面,山姆·沃尔顿非常机敏,能看穿人们的心思,了解品性,而且会热情友好地将这些人邀请到家中,聊聊家里长短。这不仅仅是选择一位店铺经理,更是挑选一位他觉得可以并肩前行的伙伴。总有人跟你一样走同一条路,向同一个目标前行,所以不要担心会孤单,适当的独处就好。“热爱零售的山姆,不用提勤奋之类的字眼,因为热爱所以自然会投入”。看准市场,选择正确起点,运用独特的营销策略,做自己的零售模式,走从“乡镇包围城市”的商业帝国之路。经营的时候要懂得利益分享。比如在增设新店的时候,山姆会让这个店铺的负责人获得该店铺利润的1%,而这在当时会是一个相对可观的数字。启用合伙人制度,把钱花在刀刃上,重视每一分钱。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二
首先喜欢本书的题材,将人类所信仰的神明拟人,或者说实体化的来讲述众神的故事。本身就喜欢各种神话故事,神明的创造包涵着先人丰富的想象,折射出当时人类的精神世界。神话故事中,往往是神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然而从本书的角度,又何尝不是人类创造了神,信仰神以给予他们力量,随着信仰的消失神明被遗忘后消亡。这种互相共生的系统很有趣,也是其他作品少有提及的角度。
其次喜欢本书的写作方式。尤其是其中各种各样插叙的片段。这些插叙的神灵与主线没有太大关联,毕竟剧情中可以安排出场的角色是有限的,因此这种方法可以让读者更多的了解到来自不同信仰的神而不被剧情要求所限制。真正的写出了所谓美国众神。
前两部分读起来像是公路小说,日常中夹杂着一点点不同寻常的紧张,大多是在为后面布局铺垫。但是特别喜欢这种日常。而且感觉就连公路小说,公路旅行之类的,也算是美国比较特别的文化之一。后面剧情开始紧凑,前面埋下的伏笔也抽丝剥茧般一一展开。我大概是第三部分开始,一改之前断断续续的阅读,几乎是一口气不想停的追了下来。这种节奏的突然变换,对不同节奏的把控,能够在紧张的时候不拖沓,平和的时候慢下来,足以证明作者功力,也可以说是本书魅力之一吧。
书中所探讨的,对神明的信仰,神明之间的矛盾,信仰的代价,每个阵营的态度,以及最后的真相等等,都在正常的情节里不经意让人产生一些哲学思考。没有强行说理,不会长篇大论的阐述解释,就那样轻描淡写的通过对白或者剧情提出来,放在那里供读者自己思考,特别喜欢这种方式。
通过美国所信仰的众神的故事,也隐隐折射出美国众生现状。不同的神明或结盟或对立,就像美国不同的思想碰撞和包容。众神里有过得风光无限的,有躲在角落凄惨度日的,有藏在与世隔绝的桃花源的。这些构成了美国的信仰世界,也正反射出了美国的众生生活现状以及挣扎于其中的人们的心理及精神世界。看这部美国众神,初看觉得是幻想小说,毕竟众神是如此遥远何况众神战争,再仔细想又觉得这幻想是如此的人间真实,就在身边从未离开。
一点乱七八糟的感悟。总之还是推荐的,无论剧情和深度都是不错的优秀作品。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三
这篇文字叫做读后感,其实是不太那么恰当的,因为我还没有把全书读完。但尽管只是读了不到一半,我就生发出许多感想来,觉得不得不将这些想法及时记下来,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读这本书其实也算是机缘巧合。本来之前在读《漫步华尔街》,但那本书文字略显艰涩,再加上经济学、金融学术语太多,晦涩难懂,就有些倦了。恰好看见《富甲美国》登上了kindle的每月推荐榜,便毫不犹豫的买下,谁知一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
这本书实际上是多年来雄踞财富杂志世界500强首位的沃尔玛公司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当我把这句话告诉老婆的时候,她差点被刚喝进嘴里的黑加仑茶噎住。"什么?五百强第一竟然是沃尔玛?""没错,不是苹果公司,也不是阿尔法贝特,是沃尔玛".老婆震惊了好一会儿。我想,这不是个例,好多人都没想到,世界五百强第一名竟然是它!其实,这多多少少也是我对此书如此感兴趣的原因。
该书讲述了沃尔玛的创立、扩张、上市和企业文化,更确切的说,是到目前为止,我只读了这么多内容。谁知道后面还有多少未发掘的宝藏呢?但就已发现的宝藏,对我来说已经营养过剩了,需要时间去慢慢消化。
令人印象即为深刻的,是沃尔顿"重视每一分钱"的理念,无论是从创业初期,还是到他把沃尔玛做成世界第一,成为美国首富之后,他都是如此,一以贯之。创业初期,他经常要去纽约、波士顿等大城市出差,为了省钱,住旅馆时总是和其他人挤在一起,即便是他成为富豪之后,差旅首选也仅限于holidayinn等,renaissance之类的豪华酒店基本不在沃尔顿的名单上。那台1946年产老式福特车载着他跑遍了阿肯色州和相邻几个州大大小小的城镇,开拓店面、进货等等。他没有用企业赚来的钱去维持奢华的生活,相反,他把这些钱全部用来扩张店面。
对个人来说也一样,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的实现财务自由。可是,非理性消费和攀比心态让实现财务自由变得遥遥无期,相信我,大部分人将钱花在了吃喝玩乐上,追求一时的享受,换来无尽的空虚。有些人可能会以"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当挡箭牌,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珍惜每一分钱,不是让你节衣缩食,因为仅仅凭借节衣缩食是永远也无法实现财务自由的,正确的理解是把钱花在对自己的投资上,减少无效社交,恐怕这才是世界上回报率最高的投资。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另外一点,那便是沃尔顿先生对待员工的态度。我认为,这根植于从他学生时代时开始的一项令人惊叹的能力,他几乎能叫得上学校里每一位同学的名字,就算叫不上名字,也会微笑着打招呼,这一小小举动让他迅速聚集了人气。沃尔顿将这一习惯带到了工作中,他重视每一位员工,倾听他们的诉求,重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沃尔玛始终将员工的获得感放在第一位,员工信任自己的老板有能力带领他们得到更好的未来,所以沃尔玛从创业初期,不但得到了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也得到职工的投资,企业从职工那里得到股份,将劳资双方变为命运共同体,而不再是对立面,公司的发展与个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每个人都竭尽全力,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最终成就了这个前所未有的世界折扣零售业巨无霸。当然,那些当初信任沃尔顿的员工,投资沃尔玛的机构和个人,现在已经获得了上万倍的巨大收益,这其中的秘密,只是在于他们相信老板的人格魅力,相信他有能力带领一帮人做出一番事业。
有一点让人值得思考的是,正如目前大红大紫的拼多多,沃尔玛当年起步时,瞄准的就是那些被大型高端零售商忽略掉的小城镇。六十年代的美国,经济腾飞,大量农业人口涌入城市打工,他们无法负担市区承重的房租,便在郊区郊扎下根来,再加上美国州级公路网的快速形成,汽车的大量普及,距离已经不再成为大卖场选址的重要限制条件,他们可以开上汽车,去稍微远点的地方大量采购生活用品,这一切都为沃尔玛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如今的中国,恰好处在这一发展时期,拼多多趁势而上,迅速占领了三四线城市居民以及乡镇居民消费市场,他们大多数人还处在人均gdp的"价格敏感阶段",拼多多抓住了这一点,用令人震惊的低价征服了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但是,是什么在背后支撑着这些令人咂舌的低价?答案就是山寨和假冒伪劣产品。这一点,与沃尔玛的发展思路可是大相径庭。一个是"质优价廉、折扣促销",而另一个则是"假冒伪劣,山寨横行",私以为,这种企业可能会在民智未开的时代捞上一笔横财,但很难成为一家百年老店,甚至20年老店,最终受害的,不但是买这些商品的老百姓,自己也难逃厄运。"理念"是一家企业的灵魂,没有了灵魂,这个企业就无法长久的生存下去,就如行尸走肉,一具空壳而已。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四
《富甲美国》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自传》。
知道这本书好久了,也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安排时间来读,真的读完收获很多,不禁感叹早点读就好了。
最近看了一本书,指导我们要多读书,任何普通人想要取得一定成就的途径(虽然不是唯一,但一定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读书,读大量的书,我被震撼到了,并且决定去认真做。于是我选择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富甲美国》。
这本书总共300多页,我的读书计划是每天读100页,三天读完。但是由于自己时间安排不太妥当,还是多用了一天,四天读完。
沃尔玛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创业的故事,一个关于冒险、关于努力工作的故事,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能够看到,知晓自己的愿望并乐于动手去实现,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它还告诉我们,要坚定你的信念,即使其他所有人都不支持,也要坚持己见。
很多成功的大公司,最终成功都是源于改变优化了某种社会关系和结构,例如阿里巴巴提供电商平台,致力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今日头条致力于让信息创造价值,通过连接人与信息来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等。
沃尔玛的经营模式是折扣百货商店,大大降低了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格,让顾客花费更少的钱,以最快捷方便的方式买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并且同时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山姆先生创业之处,自己开车去各地寻找最低成本的货源,后来跟产品生产商直接合作,总之选择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作为进货渠道,沃尔玛做这一切都是站在顾客的角度,为了让顾客买到最优质最低价格的产品。他们就是按照这个理念,从小处着手,最终创建了伟大的沃尔玛公司。
创新:山姆先生,对于工作的热爱几十年如一日达到了一种极致境界,每天早上醒来他都想着要改变点什么。从刚创业的时候在小镇上做百货商店的时候,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他在商店门口放刨冰机,成功引来很多顾客。公司不断壮大,他们每周六开公司周会,虽然会上并不条条框框安排具体的日程,但是邀请各分店的代表来参加,邀请外面企业负责人来参加,所有人在一起脑爆,会有各种创新的环节激发大家有更多的创新想法。经过商议通过的,会在当天下发到各分公司和分店进行执行,可谓是有创意有想法有执行力。
认真:山姆先生从刚开始做百货店,就有一股韧劲,善于研究跟工作的相关的每一个问题,每次都带着一个录音设备和一个黄色的小本子,用于时刻记录灵感和收获。善于研究竞争对手的策略,学习竞争对手的优点,他会去自己的每一个店铺进行调研,遇到问题立刻解决,总结到经验立马实施执行。
建立合伙人关系:沃尔玛不仅对于中高层员工给予丰厚的回报,对于基层的每一位员工也都同样对待,因为他把每一个沃尔玛的人都看成自己家人,给予他们应得的回报。并且非常关注基层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建议,因为他们是最接近客户的人。给予基层员工更多的肯定、回报和关注,员工也会同样回馈到客户,客户满意就会复购再次光临,这也是很重要的经营哲学。
效率:他很早就买了直升飞机,每次出差视察分店地形效率非常高。公司有条件的时候引入了更多的直升机,高层领导随时可以飞到想去的任意分店视察和指导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沃尔玛很早就建立起计算机管理系统,比同行其他公司早了很多年,提升的效率不是一点点。
配送系统:他们很早就建立起自己的配送中心和系统,每个分店85%的货都是自己供应的。他们把配送系统建在各分店比较近的范围之内,系统的管理补货和配送产品的节奏;如果哪个分店缺货,他们能在一天之内补上。而其他同行的百货公司由于需要第三方公司配送,大概要四五天的时间。由此他们不仅提高了效率,并且降低了成本。配送中心入口处能同时容纳8-10辆货车同时送货,出货口能同时满足30辆货车出货,在当时这么庞大的系统,他们有几十个。
企业社会责任:山姆先生和爱人海伦会做各种捐赠,但是山姆先生对于此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沃尔玛公司回报社会的最重要方式,就是致力于利用这个庞大企业的影响力来推动一些改变。比如后来他发起的“买美国货”活动,就是为了应付美国日益严重的贸易逆差而发起的。
看完这本书非常震撼,后续还要重复看汲取更多的精华。我也只写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只是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大家思考。强烈推荐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认真读一下这本书,你一定会有很多收获。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五
《美国众神》是关于一个叫影子的男人以及他出狱后的工作的故事,它是一个公路旅行的故事,是关于一个美国中西部小镇上每年冬天的神秘失踪的故事。
新神穿华服,开豪车,有股子浓浓的浮夸味。新旧神之间为争夺信仰,冲突不断升级,不死不休。
影子为旧神星期三(北欧主神奥丁)工作,站在旧神阵营。星期三死后,为他守灵,被吊在世界之树上九天九夜。濒死之际,影子看见了自己的身世,他是奥丁之子,他为星期三守灵就是一场献祭。整个新旧神之间的战争都是一场骗局,一场献祭。洛基和奥丁联合,想要一场大屠杀,需要一场鲜血祭祀,用众神来为他们献祭。奥丁作为旧神代表,洛基则是新神中的世界先生,他们骗过了新旧神双方。
洛基被影子死去的妻子劳拉杀死,不得不说劳拉也是个狠人,一直担当影子的保护人角色。最后选择真正的死去。
湖畔镇的神秘失踪案最后破解了,凶手真是意想不到。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六
这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读的时候,感觉到一个老人坐在你面前,激动的向你讲着他创业的故事。外国人的书,看起来总觉得啰嗦,但是如果能够看进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最大的.感受是务实。能够感受到他踏踏实实做事的热情,这可能来自于他对于零售这件事业真正的热爱。从一家门店开始,做到全美最大的零售商,中间必定遇到过许多困难,但在轻描淡写之中,一切困难都成了回味时的趣谈。
还有就是坚持用最便宜的价格把东西卖给消费者的理念。跟目前讲的以消费者为导向本质相同。让买方获利,才能让卖方持续获利。相反的例子,百年老店西尔斯,零售的生意毛利竟然有40%,公司面临问题时,不是去想如何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是如何从他们身上获得更高的收益,这就是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最终落得倒闭的下场。
谈到自己的经营之道,总结了十点,其中有六点是关于团队建设。包括设定共同目标,分享利润,团队沟通,激励员工等方面。拥有共同愿景的团队,战斗力才能强。而创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尤为重要。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七
从山姆·沃尔顿本人来看:充满激情、好胜心强、不服输,喜欢挑战;极其勤奋,善于交际;微笑着面对周围每一个人,重视优秀人才;专注于零售,吃苦节俭。
沃尔玛能一直保持良好的势头,一定是因为不断满足了顾客的需求,经理层不断地激励、关心员工,团队精神、家族情谊、踏实务实的敬业精神以及对零售事业澎湃的激情,在新时代得以传承和发展。
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沃尔顿“重视每一分钱”的理念,无论是从创业初期,还是到他把沃尔玛做成世界第一,成为美国首富之后,他都是如此,一以贯之。
在这里我想到我们也是如此,公司走到现在,经历了4个年头,一直都是本着踏实、务实、低调,勤勤恳恳的干实事、干正事的理念。我们的领导,对自己是多么的节俭,但是对于这个事业,对于我们,他情愿倾尽所有。
迎合时代消费的趋势、门店选址和人力资源的可复制性、和我们常说的零售业真正的利润来源于顾客反复的复购。这些话题对于我们来说再熟悉不过。
但是真正想要成功,真正想把我们的事业变成伟业。何其艰难,更多的需要我们为之付出踏实的行动和艰辛的汗水。寻找优秀人才,快速培养出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想客户之想,急客户之急,更需要我们的所有人员深刻理解,坚决执行。
沃尔顿文化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确保变化,有时为了改变而改变”。
我们生活在现代这样一个竞争极其激烈的环境下,如果我们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那我们注定将被淘汰。所以,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看看有什么新的问题、新的发现、新的变化,来让自己具备变化的能力。
我们不能墨守成规,必须走在社会变化的最前面。让我们文化、服务、产品遥遥领先。真正的将我们的事业做强、做大、做成真正的伟业。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八
经慎重考虑后还是删掉“书评”二字,还是用“读后感”代替。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常常要求我们写读后感作为作业,读后感仅仅是你作为一名读者读完这部作品之后的个人感受,而“评”之一字,应该是站在一定的高度对一部作品的评判,而我明显离这个高度差的还是有点远。
就个人偏好而言,我喜欢国外的作品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没有现实生活的对照,不会产生不认同感。
《美国众神》,确实是众神,除了影子和奥丁(也就是星期三),我能记住的名字还真是不多,当然这也源自于我对西方神话体系的不熟悉。在洞悉奥丁的阴谋之前,我一直以为作者想要表现的是现代和古代文明的一种对冲,是现代文明对原生代体系的代替,以小胖子为代表的现代之神他们一直梦想着消灭原生的神并取而代之,然而产生于远古时代的神大部分都生活困苦但却安于现状,直到被星期三的死而激发出战斗的决心。当然,故事的结局并不是两代神之间的战斗,从最初的最初,仅是为了满足某个神的个人利益而构造的阴谋或者说一个骗局。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源起,一个由各个大陆移民而拼凑起来的国家,它没有自己的神,或者说它没有历史,它是拼凑起来的、是混乱的。神,是一种信仰,它不一定有强大的无可比拟的超能力,仅是因为人们在某个方面对某一个具象寄以厚望,它便成了某一方面的神。神,也许只是人们心中的一种寄托和信仰,他可以倾听烦恼、纠正行为,让人们在视线之外而有所畏惧。
评价一本书的好坏,是是否有让你一次读完欲罢不能的吸引力。虽然本书读完用了几天的时间,虽然读的过程中难免晦涩难懂,却还是在昨晚的十二点全部看完,虽然读完这一本书,我仅仅从影子的身上学习到了承受痛苦才算真正的活着,痛苦到最深处才会生出对生的渴望,但,仍不失为一本值得看的书。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九
调的霸主——比我富的没我抠,比我抠的没我富!
如果商场是武林,财富实力是武功修为,那么沃尔玛就是少林寺,山姆无疑就是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扫地僧。那些臭番薯烂鸟蛋,学了两招三脚猫功夫,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或欺软怕硬如全真门徒,或为非作歹如星宿老怪,或四处炫技如鸠摩智之辈。而山姆武功冠绝天下,却留着五块钱的发型,在老旧的屋子里扫地。那些人自然瞧不起一个扫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扫地的一出手能让他们满地找牙。
书里山姆的经历给我一个重要体会是:创新没有“学新”重要。总的来说,山姆是一流的实干家,二流的创新家。在零售业,他总喜欢打破常规,因应时势做出各种改变。
可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学习你的新想法,做的比你还好。这让我想起腾讯,这种方式说难听点叫抄袭,说好听点叫善于学习新事物。这一点在如今这互联网时代很重要,虽然隐约从道德的角度看是不受欢迎的。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
用了两三周的时间,断断续续的看完了《美国众神》这本书。读得不细,纯属剧情浏览,书中有些部分充斥了大量的隐喻,还有部分神格的特写,由于不感兴趣,略做停留就跳过了,过后打算再细细读一遍,届时再写一篇书评。
美国众神这个故事的世界观和设定非常的有趣,首先故事发生的地点:美国,本身就是一个人口和文明最为多元化的国家。美洲大陆被发现以来,一直都是各个国家亡命之徒、犯人和奴隶集聚之地,而这些个移民,在迁往美洲的同时,也把自己的信仰带到了这里。比如,一群北欧的海盗来到美洲大陆,想要再度出航的时候,苦于一直都没有海风,于是全体船员献祭了自己的右眼,希望全能的神能够赐予他们一场大风,然而风并没有出现,再到后来,船长把自己吊死了,这才终于请来奥丁的化身,海盗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等来了海风,美洲大陆从此也来了众神之父奥丁。
在《美国众神》的世界中,各位神祗是以人类形态行走于凡人之间的,他们因人类的渴望而诞生,以人类的崇拜和信仰为生命之源,相应地,也会因为人们的背弃和遗忘而衰弱,甚至同样可能如人类一般死亡,由于人的信仰的一定的,因此也引出了新旧诸神的纷争,这就是故事的主线剧情了。
这里特别想提当中一个有趣的设定,就是关于媒体之神那段,书中的描写是这样的:
“电视既是神坛,人们则向我献祭。
他们献上什么?影子问道。
‘大多数情况下,是他们的时间,’露西说。‘有时,则是他们彼此。’”
猜猜这个是什么神?
根据书中世界观,信仰和献祭是众神力量的来源,信仰,也就是信徒们对神的崇拜;献祭,指的是人们通过仪式向神贡献出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比如书中提到的付出食物、眼睛、性命等,也包括上面提到的媒体之神所接收的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亦即是说对媒体之神而言,我们人类就是神的祭品,细思极恐。更为讽刺的是,我们作为祭品的同时还在被媒体提供的信息所喂养(feed,这个单词在媒体时代还有接收信息接口之意),陷入一个献祭——〉喂养——〉更多地献祭的恶性循环。而这些内容,还是人类本身制造出来的,可怕可怕。
发现这篇文章可以作为前面写过的《放下手机》的姊妹篇,勉励自己少看手机吧,不要给新神献祭了,没有回报。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一
这是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读的时候,感觉到一个老人坐在你面前,激动的向你讲着他创业的故事。外国人的书,看起来总觉得啰嗦,但是如果能够看进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最大的感受是务实。能够感受到他踏踏实实做事的热情,这可能来自于他对于零售这件事业真正的热爱。从一家门店开始,做到全美最大的零售商,中间必定遇到过许多困难,但在轻描淡写之中,一切困难都成了回味时的.趣谈。
还有就是坚持用最便宜的价格把东西卖给消费者的理念。跟目前讲的以消费者为导向本质相同。让买方获利,才能让卖方持续获利。相反的例子,百年老店西尔斯,零售的生意毛利竟然有40%,公司面临问题时,不是去想如何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是如何从他们身上获得更高的收益,这就是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最终落得倒闭的下场。
谈到自己的经营之道,总结了十点,其中有六点是关于团队建设。包括设定共同目标,分享利润,团队沟通,激励员工等方面。拥有共同愿景的团队,战斗力才能强。而创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尤为重要。
看到最后一章写这个老头的去世,很感动。他的这一生,过的太值了。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二
如果商场是武林,财富实力是武功修为,那么沃尔玛就是少林寺,山姆无疑就是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扫地僧。那些臭番薯烂鸟蛋,学了两招三脚猫功夫,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或欺软怕硬如全真门徒,或为非作歹如星宿老怪,或四处炫技如鸠摩智之辈。而山姆武功冠绝天下,却留着五块钱的发型,在老旧的屋子里扫地。那些人自然瞧不起一个扫地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扫地的一出手能让他们满地找牙。
书里山姆的经历给我一个重要体会是:创新没有“学新”重要。总的来说,山姆是一流的实干家,二流的创新家。在零售业,他总喜欢打破常规,因应时势做出各种改变。遗憾的是,几乎那些所有富有的创见性的改变,都不是他最先发明的,有些来自他的对手如凯玛特老总、那个最先创建会员店的什么斯的,有些来自他的部下比如那几个提出利用卫星和计算机的……可他就是有那种能力,学习你的新想法,做的比你还好。这让我想起腾讯,这种方式说难听点叫抄袭,说好听点叫善于学习新事物。这一点在如今这互联网时代很重要,虽然隐约从道德的角度看是不受欢迎的。
本书作者是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记录了沃尔玛从创立之初到发展壮大乃至全球都有连锁店的`过程。当然,做到成功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沃尔玛的发家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因素。
最初的山姆大叔从27岁开始经商,32岁已经成为一名非常出色的商人,这几年的经验积累为以后创办沃尔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初期的山姆·沃尔顿并非做的是现在的沃尔玛,而是类似于加盟的店铺,但当时他能敏锐的发现另一种折扣的模式,通过不断的与其他供应商合作,拿到了更低的价格。
所以在积累经验的同时,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且不断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沉淀一段时间,自然能见成效。
1、通过最开始的折扣商店,让他尝到了甜头,并且发现经商中的秘密。
只要是按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去销售,薄利多销获得的利润反而比市场价所获得的利润要多很多。在现在来看已经属于正常现象,但在当时确实是很具有创新性的举措。
2、通过自助售货的模式,就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超市的样子,早在那时候就已经被沃尔玛开始使用,不用被售货员盯着你看,并且远远节约了人工成本。
这样的创新行为,加上折扣,商品的价格就会更低,让沃尔玛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的打败竞争对手,也上演了一个个爆品被抢购一空的经典。
所有的团队成员,要么是自己家里人,都参与投资与经营;要么是山姆通过一个个店铺观察之后去挖的墙脚,而这些人都具有相同的品质:正直与善良,并且在某一方面都有自己独到的一面,不管是采购,还是谈判。
1、团队有自己的家人,但也不允许从超市里拿东西不给钱。
就像我们现在全国经营的酒窖中,反馈过来有些股东在酒窖拿了酒不付钱,这种现象会导致其他股东也效仿,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2、费用的节约管理。
每次出差采购,团队成员都要挤在一间房间,即便是已经发展壮大,骨子里就有那种节约意识,省下来的钱就能让商品的价格更低,让客户获得更多实惠,心里永远是客户第一。
结合现在我们酣客,我觉得这些都是可以借鉴并且学以致用的,粉丝经济的初衷也是以顾客体验为第一位。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我们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就是让全中国的中年男人和女人都喝健康的酒,健康的喝酒。
在这个方向下,通过团队每一个成员的不懈努力,在供应链同事们不断的创新下(酒瓶,酒箱等),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制度,将公司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我觉得,用不了多久,酣客必将能影响更多的人参与伟业中来。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众神的殿堂》这本书。虽然这部书的名字像是神话小说的名字,但其中却蕴含了非常多的科学哲理。作者让我们可以探索出更多的未知世界为题,分别写出了金字塔,法老的宝藏、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人可不可以永生,以及狮身人面像的由来这几大方面给我们做了深刻的介绍,使我对科学的认识又更进了一步。
金字塔这篇文章是向我们讲述了它的由来,图坦卡蒙法老为了让自己死后的灵魂和肉体不受到侵扰,所以让自己的`建筑师盖了一座金字塔来纪念自己,他还想,如果自己有朝一日可以复活那么保存着自己身体的金字塔就是一座自己的房屋。还有一种可能是:哈夫拉法老为庆祝自己暴躁的父亲胡夫死亡以后,非常高兴,所以让自己的建筑师修建了这座金字塔,来纪念这个日子。人可不可以永生这篇文章主要向我们讲述了科学家们想让我们人类通过冷冻的方式度过这个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虽然理论上说是可以的,可最后全人类都冰冻以后,谁来给你们解冻呢?这个说法最后也被科学家否定掉了。狮生人面像的由来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图坦卡蒙法老的金字塔快要完成了,可金字塔前的一个大山让所有的设计师都大伤脑筋,可最后一个设计师却说:“我们把这座大山雕刻成一个狮子,时时守护法老大人,怎么样?”大家说干就干,几天就雕刻成了,那个狮子虽有狮子的身体,却有着人的面孔,法老看到后,不禁啧啧称赞。还有就是狮身人面是古希腊神话中的怪兽叫斯芬克斯,它在智慧女神雅典娜那里学到了很多谜语,它就趴在大路上,让过路的行人猜谜,如果猜不对,头上的毒蛇就会喷出毒雾把行人杀死,后来,图坦卡蒙法老到了这条路上,斯芬克斯又来阻拦,法老猜对了它的一个又一个谜语,最后斯芬克斯的谜语图坦卡蒙法老全赢了,就让斯芬克斯答应他一个条件,斯芬克斯说:“只要我能做到全部答应。”法老说:“我让你永远做我的守护神。”说完法老就死了,然后狮身人面为法老盖了一座金字塔,把法老放进里面,然后斯芬克斯变成一尊石像,永远守护着法老。
科学的大门正向你们敞开,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把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四
本书最核心的逻辑是,神的力量源自凡人的信仰,而一旦信仰逐渐消失,神就会开始衰弱,以及死亡。
回到故事本身,旧神(曾活跃于神话故事中的各个神明)的势力在如今已然今非昔比,甚至可以说是走上了灭绝的道路,而北欧神话中的众神之父,奥丁决定联合所有神,与当今所向披靡的新神(高科技,信用卡,汽车,媒体等)来一次大决战。
作为奥丁之子的男主,像个旁观者一般见证着最终战役从招兵买马到最后的两军对垒,直到最后一刻,经历了死亡的考验的他,看透了这场战争的本质,即一切都是奥丁这位战争之神的阴谋,他正是需要从这场厮杀中获取无上的力量,谁赢谁输其实无所谓。
直到最终决战前,起码我个人看来,《美国众神》有着挥之不去的说教味:生而为人,不要被当下的物质生活迷乱了自己,而应该是有着更为深切的信仰,它能给你带来更温暖而有力的积极作用。集中体现旧神因力量消失而苟延残喘的短篇故事就是在推进这一情绪,让我感到新神的冷漠和邪恶,产生一种希望看到新神被教训得很惨的小愿望。
随着剧情越加深入,还有最后影子(男主)的一些感悟,我发现这样的想法简单得太幼稚了一些,如同障眼法一般,我像书中的众神,因奥丁的死亡而被牵着鼻子来到了战场。真相大白的那一刻,确实让我有点惊讶,让我对这本小说的立意理解有了提高。
其实人类,或者每一个人类个体,信仰什么都不重要,都是自己选择的一个结果。首先,关于旧神(无贬义,这以书中的古神群体为例,后面的新神亦如此)的信仰,并非永恒不变,这里以《西方文化概论》为例:。
可见,神话故事不过是人类基于想象力,对历史变迁做出的一个艺术化反映,其中的怪力乱神,都只是某个/群特殊人物,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或是新奇的物种的象征。嗯,我不绝对地否认所有神话人物的虚构性,可能历史中确有如此神人/外星人,但是现在都很难证实,不详说。
宗教则不同,神话故事只是它七维中的一部分而已。比如佛教和基督教,并非纯粹的由神话故事组成,核心的地方在它们各自的哲学思辨,即如何解释世界,人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去提升自我。抽出其中神话人物,确实就是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
碍于学识有限,我印象中的北欧、希腊神话,在思想上确实没那么深刻、系统化,(以希腊神话为例)尽管由一连串的故事构成,确实有反映当时人类的生活方式,如血缘乱婚,以及整体地表现了自我否定的前进方式,还有对自然的原始认识过渡至社会化的生产。但如果达不到思想上的深入,以及对本质问题的解答,那么它们的流传也就不会那么深远。
时至今日,即便通过娱乐化的传播,即电影游戏等媒介作为载体,作为知道和了解,是有广泛的受众基础,但如果要说信仰,那就不好说了。人们更乐意于谈论洛基从侍从的身份升格为托尔的弟弟后惹出种种麻烦,最后被一个紫薯脸掐死,或者,被迫投笔从戎的但丁如何在地狱虐杀恶魔。而永远不会真诚地说,我信仰宙斯。
不过,真正的旧神是不会消逝的。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使得——“一个国家的毁灭也标志着其文化在历史长河中彻底丧失”——这样的情形几乎不再可能出现,因为文化(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已被人力放置在了互联网中,并通过上一段的方式,不断为人所知。所以旧神不会消逝,而是被人类的意愿所改变着(神话故事本身就属于文学故事的一个类别)。
另外,在互联网出现前,信息有效的储存方式出现前,因战乱、迁徙导致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是宗教的遗失,是你我不可挽回的了。
我并非站在新神的.立场在谈论旧神的无用(尽管旧神的信仰总是充斥着原始元素,如活物献祭),我要说的是,信仰不是什么客观事实,必须得去遵守某个固定的事物规律,它是人所全身心地坚持的重要选择,并能从中获得正回馈(激励,美的享受,控制感等),促使精神/物种生活提高。就像有人会说,篮球是她的信仰,英雄联盟是他的信仰,金钱是他的信仰,蒙拉丽莎就是他的信仰,科技是她的信仰,蝙蝠侠是他的信仰,女权主义是她的信仰……不是信仰一词被滥用,它本来就不该被局限于某一领域而使用。人是不可能只靠单一的标准而活下去的。
而且,旧神的信仰,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时代背景才能持续的。天热得要把你的小花花晒枯了,也要把你晒晕了,你不会去买头猪来,把它固定在平整光滑的石头上杀死,然后念着咒文,祈求雨神显灵。
你大可在傍晚时(大太阳下浇水会害惨植物的)一盆水(管道和供水系统保证水龙头一拧就有水出来,轻工业的发展让你有了手里的塑料盆)浇下去,然后自己坐在阴凉处吃瓜(基础建筑的完善让你不会三百六十度被太阳暴晒,交通运输的发展,使得你可以吃到本地不产出的食物)。
所以,哪怕你通过互联网找到了某一教派的求雨咒,有了上述各项便利,你还会花钱买活猪来然后还念来念去的吗?当下的社会语境,缺乏,或者是,不足以让我们信仰过去。不是说人类就是一种贪图懒惰的生物,而是生产力的进步,确实带来了足够的便利,这种便利改变了社会和国家,保证我们有现在。
通过一些仿古的方式来促进自身,规避本性的懒惰,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可行选项。但彻底拒绝科技,就谈不上是什么人类的智慧。
归根结底,信仰是开放而多变的。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读了《众神的殿堂》这本书。虽然这部书的名字像是神话小说的名字,但其中却蕴含了非常多的科学哲理。作者让我们可以探索出更多的未知世界为题,分别写出了金字塔,法老的宝藏、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人可不可以永生,以及狮身人面像的由来这几大方面给我们做了深刻的介绍,使我对科学的认识又更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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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六
渡边淳一擅长从女性的角度写一些现实的故事。在读过他几本作品之后,再来读这一本》众神的晚霞》给我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因为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从一位男性医生角度出发。
故事是以主角村中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整个故事以村中在医院工作中遇到的事情为主要内容。孙中本来在大学的医学实验室工作,出了意外情况之后,离开大学,进入了一家私人医院,担任外科医生。在元旦的这一天,他连续值班4天遇到了很多病人。而在接触这些病人的过程中,看到了很多世间的冷酷以及无奈,而他对于病人始终是拥有一颗平淡的心,虽然医术高明,但是却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读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平凡的故事,但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似乎也能体会到村中的一些内心。每一个人对于死亡看法和定义都不同。但我一直认为医生的职责,就是要救死扶伤,挽救患者的生命。虽然在这个故事中,村中医生并没有做什么违反医生道德的事情,但因为他的冷漠得到了很多人的反感。而在这一些遇到的事情过程中,村中似乎也明白了一些作为医生的意义。最后他去到多年之前手术过的一位孩童家中,他一直想要弄清楚一件事情,就是在当年手术的时候,“母亲到底有没有产生过盼望明朗死去的想法?“当母亲给予了否定的答案之后,村中。更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
经过病痛的折磨,家属给予的照料都会变得越来越淡泊,就如同故事里的两个不同的病患,一位是丈夫心疼妻子不想让他忍受痛苦,另一位是丈夫,已经不想再要照顾自己的妻子,并且放下违反伦理的错误。至此,医生没有太大的错误,但或许故事里的村庄一生缺少了更大的同理心。他所同情的并不是患者,可能更多的是患者的家属。
很难去评价这一个小说到底精不精彩,只能说在平淡的叙述和故事之中,值得我们所有的人去反思和思考,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而医生又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或许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得到不一样的答案。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七
要说希腊众神中最全能的神,那么非雅典娜莫属了。
雅典娜会做很多事情,会编织,会农业,会打仗,实属全能型人物。
雅典娜有一个菜园和一个果园,里面种植的东东那都是极品,菜园虽说是菜园,但是里面种的都是一些药材,什么人参啊,何首乌啊,这里面都有;菜也是在人间很不常见但又味道极好的菜,如什么毛木耳啊,在人间的木耳都是没有毛的,因为那是人工种植的,但是天庭的就有毛,因为气候和水土的关系。阿波罗喜欢的.要死这里面的菜菜,雅典娜也很大方,只要阿波罗想要,就可以拿。
雅典娜的果园那就更不用说了,各种水果是应有尽有,可爱的福娃果,水灵灵的人参果,粉中透红的水蜜桃,红的出水的樱桃,光是看看就口水一大堆了,每当雅典娜端上一盘樱桃或者水蜜桃,不管众神嘴里还塞满着多少好吃的东东,都会立马咽下去,然后狂吃水果,生怕一慢水果就没有了。
我:“大家来发表一下你们对雅典娜女士的水果的意见。”宙斯:《两眼发亮》“太好吃了!和阿波罗的菜简直就是绝配啊!”赫拉:“味道很好。”赫尔墨斯;"下次要多拿点。“狩猎女神:“美容效果显著。”阿波罗:“对于雅典娜的水果,我更喜欢她的菜!”修罗神:我:怎么人不见了!宙斯:“他早就在餐桌前等着了,糟了,水果时间到了!我们先去吃了!”众神听了:“啊!宙斯,等等我们!”全部一溜烟,跑了。我:“你们等等我啊!我也要吃!”
亲爱的读者们,本期的众神周报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本报特约记者:修罗舞。
美国众神读后感篇十八
费正清的《美国与中国》这本书,翻看几页之后,就会发现它不同于其他史学专著的严肃风格。作者用清新、生动的笔触,向读者介绍了中国的自然环境、历史演变、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中美关系的过去和现状。
该书一开始就从中国的景观入手,分析中国这样的地形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以及思想产生的影响。作者把中国南北对比描述得一清二楚,更是把中国的农业与美国相比较,阐明了中国南北方分别克服盐碱与缺肥养活了如此庞大的一群人民的不易。并通过分析得出,中国能始终维持一个政治统一体发展到现在,是因为维系整个中国在一起的生活方式源远流长、根深蒂固。
在举例中国人的价值观和西方人不同的时候,作者用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那就是中国画的注重点和西方的明显不同。中国自古强调“天人合一”,“听天由命”,所以在中国画里多是山山水水,而人基本上是渺小的陪衬。相反在西方的画里,会重点突出人的重要性,而自然风景往往是模糊的背景。
说到中国肯定不会不提儒家思想对中国影响之大。作者认为儒家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之间虽有很大差异,但是也有有类似之处。这主要体现在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儒家主张忍耐、和平以及妥协的美德,主张中庸之道,主张守旧和知足,主张尊崇祖先、老人和饱学之士,主张一种温和的人本主义。中国统治阶级坚持的儒家原则就是孔孟治国之道,它们根深蒂固,直到近代才触动它的根本。
对于内战的那段历史我们的教科书并没有过多的描述,而《美国与中国》这本书却给我了很多不一样的材料和观点,大大地扩展了我对这段历史的视野。
作者认为,19世纪和20世纪的技术进步和其他种种进步的萌芽地和发明者都在西方,西方能从自身文明内部实现现代化,而中国由于自身的文化传统迥异,非借鉴外界来实现现代化不可。我觉得这有点夸大了西方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作用。不过,书中处处可以见到作者做的中国与西方的比较,从一个方面来说体现了西方中心观,但也正是通过比较突出了中国的特点,并且重视了从中国内部寻找历史发展的连续性。
从费正清的视角,可以看到美国人对中国的观感,可以让中国人看到与历史书中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中国,无疑能使我们受益。阅读中,我强烈地感受到费正清这位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中国认识的深入,联系时下许多人对美国的看法,不由得让人感到双方互相了解的不对等。若说此书揭示了美国主流社会或者一般的知识阶层对中国的看法的话,那么相应地,对美国的历史与社会,对美国如何看待中国,中国的知识阶层或普通大众的了解就不怎么够了。这一点体会对我来说是很深刻的,以后,我更加注意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存在对美国的误读或不了解之处,从而有利于获得客观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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