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欣赏和评价文学作品的一种方式,体现了读者对作品的认知和体验。如何撰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里是一些读者分享的读后感范例,每个范例都有其独特之处,提供了不同的观点和思考方式。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一
在图书馆看到张爱玲的《半生缘》,就毫不犹豫的借来一看。
从书名上隐约就能看出这是一出不完美的爱情故事。之前总是想只要两个人相爱应该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在一起的,看了这本书后使我相信了有缘无份的真实存在,大概命运的捉弄是谁也摆脱不了的,怪不得时常听人说要尽人事听天命。
故事是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你侬我侬,但遭人算计,包括亲人,当彼此再相见时已经是物是人非,套用书中的话是“再也回不去了”。
别人三分话只可信一分,真是有道理的。如果真的去验证自己所怀疑的,就不至于被别人欺骗,男女主人公就不会有那不该有的误会,那结局大不一样了。说到这里,还要说道坚持的重要,去调查重要,更重要的是不能浅尝辄止,要做到水落石出才行。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二
其实真的读完了这本书,也就这样了。
被之前的情节牵绊,心境也跟着起伏跌宕,好在最后结局也算完满,先前的遗憾在时间流逝中随着烟消云散了。
我一定要夸一夸张爱玲的文笔!无论是比喻还是细节,仿佛不能再找到一个更好的描述了。她的立足点总是新颖脱俗又十分贴切,实在让人佩服。
只是一想到她对曼桢遭遇的勾勒,就不免惋惜。爱玲人似乎是淡淡的,心也有些冷冷的。(之前喜欢她,就去看了传记,这里了解一点,那里补看一些,对爱玲也不是一无所知。)在她作品中的体现应该就是曼桢与世钧,叔惠与翠芝的错过了。(其实每一个人物都很立体)。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豫瑾,他有担当、有勇气,对于曼璐,他付出过真心,惋惜她的遭遇。对于曼桢,他总是给予关心,也是比起前者,曼桢应该才是他心里的一抹白月光。对于妻子,或许缺少爱情,但他们“看起来很幸福”,他给了妻子一个家和一个家该有的丈夫。这个开放式的结局:他去重庆了。我很庆幸他没有被写死,我相信这样的人总该有一个美好的后半生。
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想着,我一定有很多话要来总结。可是零零碎碎的情感在书完结时也不想再捡起来拼凑了。
也是看完了这本书,才大致明白所谓半生缘,大概就是:今生有幸遇到你,陪你走过“半生”,在分叉口告别,很多年后回头,你依然在那,只是我不能回去找你了。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三
张爱玲的小说大体“亮烈”。好比墨绿的电光缎子上绣金花,那种妖艳,触目惊心。《半生缘》却是灰色的棉袍子,因穿的旧了,软塌塌的,反而有一种家常的温柔。她一生孤高傲世,故事也少有温度,惟这篇长文苍凉中竟透着纯真和悸动。
精打细算的感情太多。半堵残墙,野火花树下的表白;港岛的环山路上乔琪开着车亦步亦趋跟在薇龙后面;曹七巧翘着小脚抽着鸦片烟心里干涸似沙漠;一颗火油钻换一句”快走“,汉奸和情人各怀鬼胎……你方唱罢我登场,衣香鬓影,情话绵绵,动辄倾国倾城。一场恋爱大戏什么都上齐了,唯独没有爱。
但是你晓得,沈世钧是爱着顾曼桢的,顾曼桢也爱着沈世钧。明面上,两个人不过是工厂里的技术工和小文员。暗地里,论家境,沈世钧也无非就是南京城里皮货商家的小开;而顾曼桢更不堪,如其他小说女主角一般的经济困窘,家里还连个逊清遗民的空头背景都没有。
平凡再平凡,这样的爱情故事有什么看头?但他们真是在“谈恋爱”。她丢的那只手套被他冒着风雪找回来;他要回南京,她讪讪的帮他理箱子上闹钟;他送她去做兼职家教,路遇上卖豆腐干的,幽长的吆喝让人想起地老天荒;她想他,忍不住写信,写了一半他就回来,因为他也在想着她。
生活琐碎而平淡。父母对职业不理解,儿子一气之下跑出去闯世界;孀母幼弟,只能靠姐姐打几份工维持生活;一块儿工作的年轻人中午搭伙吃饭,平时互相照顾,假期里约着出去玩儿。若有若无的情愫,害羞低头,情话不好说出口。
之后的一切,纵然他怯懦,她糊涂,错过半生之后再相见,沈世钧还是爱着顾曼桢。最难忘的不是那句“回不去了”,而是黑沉沉的堂屋里相见,二人远远瞧见对方,脑子里均是“轰”的一声。
隔着万水千山,还是当年那颗心。这个故事内里其实是童话。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四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也许,生命本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吧。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五
我是在书摊上邂逅了《半生缘》--张爱玲著名的一部小说,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买下后,就迫不及待如痴如醉地看了起来。书的开头就是写世钧,曼桢与许家少爷叔惠见微妙的友谊关系。后来曼桢那为养家而堕落红尘的姐姐曼璐与奸商结婚后,因为曼璐不能生育,夫妻关系不合,而鸿才又眷恋妻妹曼桢,于是阴险自私的姐姐曼璐就假装害了重病,让妹妹来看护,而让鸿才将其占有,以将丈夫拴住。
后来曼璐真的得重病不愈而死,曼桢为了儿子,不得已屈嫁鸿才。可怜世钧不知道其中的缘由,苦苦等待,最后在家人的压力下与自己不喜欢的翠芝结婚,但也破坏了叔惠与翠芝间那份之间隐藏了很久的感情。当等到十四年后的相遇,那份凄楚,悲凉,尤如秋日的落叶。但年的一切,也都一去不复返。
读过后,我的新久久不能平静。文中共有三个另人悲痛的遗憾。一:父亡,而破坏了豫瑾与曼璐见纯真的爱。二:因为身世差异,而使叔惠与翠芝有缘无份。三:因姐夫与姐姐的陷害,与母亲的怕事,终使世钧与曼桢两个相爱的人分隔两地,有情人不能眷属。我好恨,恨顾老太太的息事宁人,胆小怕事,恨鸿才的阴险与姐姐曼璐的自私。我也恨封建社会不把女人当人的风气,恨封建社会终人一生的吃人的礼数。
与封建社会相比,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我是个女孩子,我庆幸自己没出生在那个吃人礼数的社会。
所以,我们应当珍惜党与国家所给予我们现有的一切,珍惜好每一天,好好学习,为建设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六
张爱玲的《半生缘》这部小说,其实叫《十八春》。前段时间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更有感觉。
世钧和曼桢这段姻缘的错别只能怨老天对命运的捉弄只能对这个时代表示遗憾。而我感到幸运的是我生活在现代我也只能用现代人的想法来剖析那个年代如果我也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话或许我会感到无奈感到悲哀。
现今社会是敢爱敢恨的世界恋人之间的分手婚外情很普遍但我不主张这些即使婚外情中有许多真情在但我想一个人除了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要想到责任心。责任感也能体现人生价值。
虽然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但那个时代所带给人们的伤害永远保留了下来!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七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八
书里仿佛有一块磁铁,把我的心牢牢地吸住了。书就像一位慈祥的老人,把我带入浩瀚和知识海洋,不断探索,不断前进。书,更像是我们的真挚朋友,是孤独时分担寂寞的知己,是开心时分享快乐的伙伴。
意犹未尽时,我轻轻地合上了书。可我的心啊,仍跟随着先哲们的思想,在天空中遨游,在未来飞翔。
我想,每一个喜爱文字的人,都跟书籍有着一段或深或浅的缘分。关注除课本以外的书籍,应该从小学时谈起。掐指一算,方觉那时相对于现在早已成为久远的过去。隐约记得,在一次与伙伴们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慌不择路的我躲进家里一间堆放杂物的屋子里。或许基于冥冥中的某种机缘巧合,我对那个未曾见过的红色木质箱子颇有兴致。打开它时,只见里面散放着几个厚厚的软皮本以及一些封面大多被揉损的书籍。识字不多但不至于影响阅读的我随手拿了一个本子走了出来。打开第一页,写着我爸爸的名字,再往后翻时,便是成段的或是成篇的文字,有描写冬日下雪的情景的,有记述某个节日的来历的,也有类似记叙一件小事的文章,记忆中很深刻的还有一篇是写观《地道战》有感的。
不过,当时只是随便翻翻而已,并未太在意。直到进入要写作文的阶段,老师每每布置了一个题目,我总是手握笔端,苦思冥想,却也挤不出多少汉字。这时,那个本子便成了我的救命稻草。每一个作文题,几乎都能在那里找到相关的美妙的语句或段落,欣喜之余,我将需要的文字植入我的作文。
自觉阅读的意识应该是从那时萌起,爸爸是引领我深入阅读的人。依然记得,那是一个突然停电的夏日的傍晚,偶尔飘来的一阵微风并不能扫去空气里的闷热,一向严肃不苟言笑的爸爸忽然很有兴致的给我们讲起了《薛仁贵征东》这本书里的故事。出身贫寒的薛仁贵如何离开家乡告别家人入营并于阴差阳错间做了火头军;皇帝怎样多次与薛仁贵在梦中相遇;薛仁贵遭遇了太多苦难最终峰回路转,也有过一段富贵的生活„„这些情节从爸爸的口中喷薄而出,绘声绘色。我至今仍能忆起爸爸在讲到薛仁贵荣归故里,一身朴素的来到自家门前,而他的女儿却用“贼眉鼠眼”来形容父亲时所发出的爽朗的笑声,穿越时空,我仿佛觉得爸爸依然是那么年轻、帅气。那个夜晚,我忘记了炎热天气带给我的种种不适,完全被故事吸引住了。
第二天,我又找回了爸爸的那个小书柜,翻出了《薛仁贵征东》这本书,如饥似渴的朗读起来。没想到,爸爸讲的很多精妙的语句居然都是书中的原话。现在想想,爸爸当年一定是读了很多遍,不然怎会熟稔于心?他是一个很爱阅读的人,后来却因忙于生计而慢慢放弃了自己的兴趣。这样想着,心里升腾起一股感激,亦有一份敬意。
我把《薛仁贵征东》和《薛丁山征西》这两本评书置于案头,不时的翻阅,每一遍,都有新的收获。
从此,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阅读,爱上了细细咀嚼文字。读初中时,因为经常会沉浸在武侠的境界里,很久不愿抽身,爸爸告诫我这样会贻误学业,要及时收心。于是,我与书籍有了一段若即若离的时光。
那些吸引我的故事,美妙的情感,复杂的人性,驱使着我把经典的著作读了一遍又一遍。如今,我十分相信是阅读铸就了我相对安静的性格。
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也已然成为被蹉跎掉的过往,逐渐成熟的心智一直把热情的天平倾斜于阅读。
已过不惑之年的我越来越喜欢回忆过去,重拾那些散落在脑海里的生活碎片,最美好的时刻竟大多都与文字有关系,与书为伴的日子成为我最为珍贵的财富之一,值得骄傲,值得珍惜。现在的我仍爱阅读,不论是长篇小说,还是名人专著,抑或怡情散文,哪怕是一份报纸,也能让我心如止水,沉浸其中。
近几年来,电子阅读成为一种时尚,我也曾为这种轻便的阅读方式欣喜不已,下载几部小说在手机里,坐车上班的途中,或在冬日的晚上缩在被窝里埋头于屏幕上的文字。可是,这种欣喜感太经不起考验,电子阅读究竟是比不得手捧书本的厚重感。于是,恍惚间,方觉自己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
每日奔忙于工作与家庭生活中,茶余饭后,午睡之前,我习惯于随手拿起一本书,清闲的阅读,没有如饥似渴,没有生吞活剥,亦无大欢喜大失落,不会为了一本好书通宵熬夜,也不会因为生活忙碌而冷落了爱物,怀揣一颗淡定从容的心,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珍惜与书相濡以沫的情缘。
我要一生一世与书结缘,因为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无限美好。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九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半生缘》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张爱玲是一位怎样的女子,为何能写出如此空灵的作品。之前很早就听说张爱玲,但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是拒绝她。但看完她的作品我深被她的内涵和平静所震摄。有人说张爱玲是一口古井,不但是井,且是一口任由各界人士四方君子尽情来淘的古井,越淘越有。今天读来,真有此感。
不知现在还有没有《半生缘》中让人有泪难流但心情比流泪还难受的无从发泄的爱情故事。他们虽只半生的缘份,却有一世的情份,这是何等高尚的爱情,可惜这种爱情没有根基,一个个消失在当时的制度中,灭迹在当时的世俗中,可叹可惜啊!但是他们那种发自心底的爱,那种旷日持久的爱又怎能与如今速成爱情同日而语。我总是很欣赏和向往那种天长地久的爱情,那种为了爱人能牺牲一切的爱情,那种无论发生什么事遇到什么罪都深知对方会怜惜自己不必去自怜自卑的爱情。小说中的惠桢,一个有新思想的女性,一个自食其力的女人,一个对爱执著的女人,却也一度被社会世俗所迫害,当她惊醒的时候,却只能面对爱情无能为力,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啊!不知道现在还没有没如此刚烈的女子。
在他们通讯不发达的时候,只能以书信来表达情感,甚至各自走进婚姻连书信都不能有,他们就惟能用思念和回忆来维系自己的爱情,这是何等的艰难却又是何等的感人。物欲横流的今天,不知还有没有如此感人的故事。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
浮生若梦凡尘度,半世飘萍。半世飘萍,阅取人间世事轻。
今宵共抚千秋曲,月色莹莹。月色莹莹,翠苑芳菲浅叙情。
——-题记(采桑子)。
今天闲来无事,第三次看《半生缘》,心境又是另一番光景、
青春年少的我,背一副行囊,寻访天涯。这是一种心情,似乎无关豪情壮志,只为自立于世间,以慰慈母。凝眸,离愁别绪,涌上心头。极目远方,未知的前程,天涯尽头远。风雨中,我独行。
异乡风情,异乡水,不及故土乡梓情。青春是一只翩翩起舞的蝶,只是将梦想编织在五彩缤纷的花丛,而现实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轻易就将蝶网在中央。青春又是一块充满灵气的璧石,在岁月的打磨中,逐渐失去了棱角。眼前,一草一木,一楼一道,都不是自己熟悉的旧物。但,征程已启,怎能轻易回返?游子的心,仍记挂着故乡山河,及,灯下的'慈母。
我是一簇平淡恬然的荷,喜欢在幽静一处,静看日出日落,静观世事粉墨登场,静阅,千秋轮回中,各种一晃而过的脸庞。也喜欢独自静想过往种种,梳理不曾远离的零碎记忆片段。无大喜,无大悲,波澜不惊的日子,流沙般从指缝中轻轻滑过。
在一个不经意的日子,从远方走来一位知音,走进了尘封的心。从此,这纤细而淡然的心,便多了一些想望,多了一些期盼。或许应该,感谢这大自然的造物主,赐我一个善解人意的蓝颜知己,打开了心锁,打开了那沉寂的心门,并带来一缕阳光,让我感觉到异乡的温情。
半生缘,半生情怀;半生缘,半生旖旎。
请,放缓匆匆的脚步,请,和我一起走,在这平淡的流年里,轻吟浅唱一首元曲,悠扬起世间难解的缘;或在一飞檐翠瓦的凉亭,提起素笔,作一首诗,填一阕词;或是用墨香宣纸,成就一幅清雅的水墨兰草;或是在一个晴夜,共赏天边的皓月;抑或一同踩着细软的`海沙,观赏那海天一色的蔚蓝海洋,领略大海浩瀚无边的胸怀;又或者,漫步上楼台,浅酌一杯,笑谈古今事,然后莹莹相望,默读生命的期盼和梦想。
岁月如水,一去不复返。待那霜刀,雕刻出额上的纹,待那雪的颜色,或许我们还是可以,携手,在蜿蜒的阡陌,观看夕阳西下,飞霞满天,细听时光的脚步,在原野上走过。
半生缘,半生相随相牵;半生缘,半生缱绻。
有你,一生静安。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一
张爱玲的《半生缘》其实又叫《十八春》。从前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似乎更有感觉。原来有时候,缘分只有半生。
顾曼桢是生活在上海的六安女子,长得不俗,有些文化,是个气质与美貌并存的才女。只可惜上天似乎总不眷顾红颜。她的家境不好,父亲早逝,母亲素来软弱,所以整个家只能靠她姐姐曼璐当舞女赚钱养着。她想改变现状,可无奈年幼时使不上劲,等到她可以帮上忙了,所有的一切却又偏离了原来的轨道。沈世钧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富二代,他本来有自己的追求,不想依靠家里的,可不知怎么的,理想追着追着就忘了,他和曼桢爱着爱着就散了。顾曼璐是曼桢的姐姐,祝鸿才是曼桢的姐夫,他们一个有美色一个好色,也算是绝配了。
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不过是曼桢与世钧相爱多年,最后因为种种误会分开了。在他们分开的这些年间,曼桢被她姐姐骗到了她姐夫的床上,生下了她姐夫的儿子,最后被逼无奈在她姐姐死后嫁给了她姐夫。世钧呢?在与曼桢分开后另娶了他人,生了三个孩子。一别十四年再相见,两人解释了从前所有的误会,原来所谓的曼桢变心了,曼桢嫁人了,曼桢不爱世钧了,世钧嫌弃曼桢了都是误会。世钧十四年后明白了,那又怎样呢?正如曼桢所说的,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看过《半生缘》的人大多都讨厌祝鸿才,而我却极其看不起沈世钧。祝鸿才的不堪是暴露在人前的,而沈世钧的胆怯却藏在心里。他不敢爱,不敢反抗,到最后甚至连思念都战战兢兢的。如果他再多相信曼桢一点,如果他再勇敢一点,如果他离开曼桢后再单身久一点,他们也许还回得去。如果在曼桢出事前,他能像他说的那样爱她、义无反顾的娶她,结局也许不会那么糟糕。可惜,沈世钧没有这么做,他的思想还是有些古板的,至少我这样认为。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曾说:“张爱玲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也是五四以来最优秀的作家,别的作家在文字上、在意象的运用上,在人生观察和透彻深刻方面实在都不能同张爱玲相比。”透过《半生缘》看人生,我发现,人存于世,终是逃不过名、利、情的纠缠。叔惠为名出国,放弃旧爱;曼璐为利出卖妹妹,泯灭人性;曼桢为情屈服于现实,选择忘却;世钧也在名利的诱惑与亲情的要挟下选择了妥协。其实如果只是简单的看这些故事情节也不会觉得惊艳,错过了爱情的男女主角太多了,被背叛的女主人公太多了,凭什么沈世钧和顾曼桢不能厮守我们就会觉得痛心?当故事的女主人公遭遇亲情爱情双重背叛,当人物的命运怎么都跳不出那个旧社会的牢笼,当已经抓在手上的幸福从指缝间溜走而作者还在用朴实平淡的语气跟我们讲故事的时候,浓浓的悲伤感就极强烈的向我袭来,狠狠地撞击着我渴求圆满结局的心。是的,在我看来,与现在的一些言情小说相比,《半生缘》最大的特点在于不添加刻意渲染悲伤的句子或段落,它只是在跟你讲述一个故事,至于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否悲情全然在乎你的感觉,而不是作者在文中给你一个答案。张爱玲是上帝,操控着《半生缘》中所有人物的命运,却不带半点私心。其实,这也是小说写作最难做到的一点吧——要进入故事中,又不能陷在故事中。
悲剧就是将人性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张爱玲用最朴实的语言做到了,她毁了曼桢的未来,毁了世钧的追求,毁了他们的爱情。于是,《半生缘》深入人心。看这本书,我知道了一种写作技巧,今后也想努力的去做到。
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不同的读者眼中,《半生缘》悲情结局的缔造者是不一致的。有人觉得是曼璐太自私导致的结果,有人说是因为祝鸿才太无耻,有人如我一样觉得悲剧的促成与沈世钧的胆怯脱不了干系,甚至还有人觉得曼桢也难辞其咎,并且还有人会说这是时代的产物。不管是因为什么,结局都已经注定,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管你当初如何甜蜜,管你曾经有多珍惜,这只有半生的缘分都已经到期了。你说,这半生缘对于男女主人公来说,到底是应庆幸曾经有过呢?还是后悔一起走过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于我而言,若只半生有缘,我宁一生无分。
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摩擦多数都源于误会,曼桢与世钧之间就是有了太多的误会与巧合才会渐行渐远。曼璐也因为最初就误会了曼桢,才会一错再错。如果可以,如果你想要的不只是半生,就请多给身边的人一些信任,守住你的一生一世。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二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那么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三
在世上有许多相爱的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是和另一个说不上爱的人度过了一生。在《半生缘》中有这样一句话“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恋,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这话未免有点无奈的味道,但问世上有多少男女结了婚,却过着没有激情、没有热情的生活,只是久而久之把对方当做了生活的一部分,就这样死寂般的生活着,索然无味,但也就这样凑合着度过了一生。
当沈世钧向他的家人屈从,辞掉了上海的工程师工作,其实沈世钧和顾曼桢的爱情悲剧就已经注定,就算顾曼桢没被姐姐无耻的出卖,没被祝鸿才强x,沈世钧和顾曼桢也不可能走到一起。沈世钧的家人是瞧不起顾曼桢这种家境的人的,顾曼桢的姐姐顾曼璐做着舞女和暗娼的工作,他们这种自视清高的家庭又怎会沾上这种亲戚,因为顾曼璐的工作他们就断定顾曼桢也会像她姐姐一样,她们一家人都是“不干净”的人,所以顾曼桢和沈世钧的婚事就如同镜花水月,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我并不喜欢沈世钧这样的人,有点懦弱,有点小气。如果沈世钧可以为顾曼桢不顾一切待在上海,可能她们两个还会有一点在一起生活的希望,但在小说中可以看出沈世钧显然不是这样的人,就算勉强在一起,这么多人的阻挠,也不会生活的幸福,还是会悲剧收场。
顾曼璐是个挺可悲的人,很多人说如果不是她姐姐灭绝人性的出卖,顾曼桢就不会这样不幸了,但我认为事实并不是在这样的,刚才我已经说了沈世钧和顾曼桢的爱情悲剧是有着必然性的,顾曼桢人生的不幸,实质也是有着必然性的,顾曼桢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没有父亲,如果没有顾曼璐牺牲自己去赚钱,养活这一大家人,顾曼桢可能今后的命运会更加的悲惨,顾曼桢能接受教育,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女性,都是她姐姐“卖肉”换来的。顾曼璐曾经也是和顾曼桢一样的人,单纯、善良的女性。她本来有着光明的未来,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张豫瑾结婚,但为了弟弟妹妹和母亲,她甘愿放弃这一切,能有这种牺牲精神的人本性又会坏到哪里去呢?顾曼璐是被这个社会,被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扭曲的丧失了人性,顾曼璐的出发点是多么的高尚,但社会上不会有一个人同情她,甚至连自己的家人也有点瞧不起她,只有顾曼桢没有瞧不起自己的姐姐。顾曼璐的牺牲换来了什么?就换来了别人的轻视和蔑视,我相信任何人碰到这样的境遇都会心理失衡吧!顾曼璐开始知道祝鸿才对自己的妹妹不安好心时,她是想保护自己妹妹的,所以她还有意识的和家人疏远,让顾曼桢不要像自己那样落在祝鸿才这个流氓的手中。但是后来顾曼璐和祝鸿才的关系越来越来差,她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本身就被别人瞧不起,所以她就像捉住救命稻草似的,想捉住祝鸿才,如果祝鸿才这种人都不要她了,还会有谁要她呢?再加上她误认为自己的妹妹也像别人一样看不起她,还抢了自己最喜欢也是最放不下的人张豫瑾,所以产生了嫉妒之心,激起了已埋藏在心中扭曲的人性,没有一点人性的把自己的妹妹“卖”给了祝鸿才,但最终顾曼璐也受到了惩罚,悲惨的死去。
在小说中顾曼桢的坚强、独立、勇敢的和命运做斗争的精神是那样让人为之动容,特别是小说中顾曼桢千方设法逃出祝鸿才和顾曼璐魔爪的描写,感动的`可以让人流下眼泪,顾曼桢在被他们俩囚禁的那段时间她本想一死了之,但是她一直对沈世钧是抱着希望的,她盼望着沈世钧会来救她或者自己逃出去还是能继续和沈世钧结婚,过上自己理想中的幸福的生活,虽然被祝鸿才强x有了孩子,她觉得这算不了什么,她始终相信沈世钧是爱她的,沈世钧在知道她的遭遇后会更加的爱她、保护她,但她的幻想从始至终也没有实现,当顾曼桢费劲千辛万苦逃出来时,得到的却是沈世钧已经结婚的消息,这对于顾曼桢绝对是致命性的打击,但顾曼桢依然坚强的生活着,靠自己的双手,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堕落。顾曼桢为了自己孩子不受打骂,也选择了牺牲自己,嫁给了祝鸿才。她不这样做还能怎样呢?难道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虽然《半生缘》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但张爱玲还是给顾曼桢设置了能看得到希望和光明的结局,最后顾曼桢成功的和祝鸿才离了婚,也得到了儿子,她又可以重新开启一段新的生活,或者在今后她还会遇到自己很想和他结婚的那个男人,但这个人绝对不会是沈世钧,沈世钧的家庭和性格已经决定这段爱情会是悲剧,顾曼桢被姐姐出卖,被祝鸿才强x这只是他们之间的小插曲,也就把他们俩拆散,但顾曼桢的心中和沈世钧这段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从始至终都是美好的,她也没有去憎恨沈世钧,这一切并不能全怪他,顾曼桢就留守着这份爱独自的坚强的生活下去,况且爱一个人并不是要得到对方,从对方那里获得什么,只要知道对方过得幸福这已足够。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四
第一次写书评,可能还算不上一个真正的书评,只不过是想写写读后感罢了,望诸君莫笑。
每次看张爱玲的书前,我都要给自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担心书中抑郁的阴霾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次读《半生缘》亦是如此。
读完全书,我觉得作者的书名起得着实好。世均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都是只有半生的缘分,他们没有结局的爱情实在令人惋惜。读的过程中,我屡次替里面的主人公干着急,总是觉得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可以幸福了,但是这两对有情人就像是两对平行线,心系彼此,却永远无法相交。
仔细想想,书中的每个人物其实都在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蒙上了一层无法脱离的悲剧色彩。在阅读前几章时我就已经抑郁得喘不过气了。在这里就讲讲故事中的男一和女一吧。
世均,一个南京商人家的二公子,因为有钱的父亲逼迫自己继承家业,逃离了原来的城市只身一人到上海拼搏。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个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像叔惠一样出众大胆,但是却无法摆脱自己寡言沉闷的性格,把对曼桢深沉热烈的爱埋在心里,无法勇敢当着长辈的面把自己和曼桢订婚的事情说出来。也许,当初他早点把曼桢娶了,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曼桢是一个我又爱又恨的角色。我非常佩服她烈女般的性格,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显得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是她同时又是那么地软弱。我要是她,当时被祝鸿才侮辱后要么就自杀,要么先委屈自己假装迎合姐姐,最后再伺机逃跑。当她最终逃出来得知世均订婚后,内心肯定是非常绝望的,但是我觉得她绝望的同时也应该满足自己最后一个心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同时想办法让世人知道姐姐和祝鸿才的禽兽行为。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考虑的太多,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胆怯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的美好结局是被一帮旧社会思想封建的愚昧女人搅和的。要是世均的母亲支持他和曼桢的感情,要是她当时没有把曼桢寄给世均的信烧了,要是曼桢的姐姐不会愚昧地想用妹妹把丈夫套牢,要是曼桢的母亲当时把故事的真相告诉世均,要是曼桢的母亲没有一味退让,要是......也许这对有情人就可以在一起了。
爱,就要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付诸行动。但是这一点,不仅仅是旧社会的人们,哪怕是新世纪的我们,有时也很难做到。
张爱玲的书虽然虐心,但是故事实在令人回味无穷,非常值得一看。anyway,作为一个英文狗,写这么多中文对我来说也是挺不容易的,希望以后能坚持写书评的习惯吧。
半生缘读后感(三)。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五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
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留下的只有痛……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也许,生命本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吧。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六
作为张爱玲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半生缘》可谓是道尽命运苍凉。
小说最打动我的,是它的语言。张爱玲的小说语言具有极高的个人特色,委婉含蓄,幽幽怨怨,让人时而潸然泪下,时而羞赧一笑。
顾曼桢曾今给沈世钧写过一封信,里面说: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可是他们谁也没等谁,半路就失散了。
张爱玲曾说,悲剧就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这部《半生缘》,的的确确把所有美好毁灭的粉碎。
合上书本,细细回味,每个句子都散发着幽香,让人想一读再读。爱情百转千回,覆灭之后还剩什么?只剩无尽的叹息。
半生书缘读后感篇十七
红尘中,浮沉多少个梦?太匆匆,转眼又是一个秋。回首半生,恍如一梦,何处停留?迷蒙中,化作一只风筝,在天涯尽头,擦身而过,注定的结果。
顾曼桢是张爱玲笔下鲜有的几个没有戾气的女子之一,外表看似柔弱易碎,实则坚实勇敢,与世钧的爱情像缓缓流淌的乐章,沁人心脾,也像陈年老酒,愈沉淀愈香醇。秋日,在世钧目光中,踩着落叶甜蜜地离开,缠满绒线的红宝石戒指就是一生的约定,原本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的故事,平静,浪漫,温馨,怎奈何,阴错阳差的一个转身,天翻地覆,空余半生缘,半生泪。
提起曼桢,不得不提起曼璐。虽说曼桢是曼璐的牺牲品,可是对于曼璐,实在不忍多说什么。醉生梦死,流光溢彩的大上海,永远是强者的天下,卑微的人在强势的压迫下战战兢兢,如蝼蚁般生活着。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背景的女孩子,声色场所陪舞卖笑,迎来送往,辛苦支撑着一个庞大的家庭。直到错过了最好的年华,才猛然惊觉韶光已逝,美人迟暮,像盛极的花渐趋凋落。当年美好的初恋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挥之不去,亦无可奈何。这不是她能选择的。贫苦人家的女儿在冲突与矛盾的年代又能怎样做?曼桢可以理解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谁更不道德。”可那些自诩正派的人会理解她吗?道貌岸然的人太多,能设身处地为他人想的人太少。后来的她陷入癫狂又悲哀地死去,她最美好的时光定格在与豫瑾约会的晚上,紫色旗袍,青春明媚,只是这终究还是抓不住的过往。
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畸形社会下悲剧酿成的催化剂,一抹很重的底色,渲染了卑微、可怜的生命。充满着高尚与卑鄙,新潮与顽固的年代,嫖客可以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一本正经地大谈时局政治,一边接受别人的谄媚与敬重;而妓女就只能永远背着沉重的道德枷锁,受人歧视,祸及家人。当新式青年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时,借fu生子,门当户对的旧习俗旧观念却硬生生冲散了原本相爱的人们,曼桢与世钧,翠芝与叔惠,他们挡不住的是命运的翻云覆雨还是内心的怯懦与退让?如果当初能勇敢一点,决绝一点,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可惜早已没有如果,没有了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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