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蔬菜配送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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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蔬菜配送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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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可行性评估是关键的一步,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影响。制定方案时要有预见性和创新性。接下来是一份方案范例,希望对大家的项目或任务有所帮助。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一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二

今年以来,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蔬菜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一直居于全国36个中心城市前列,增加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和生活负担,给市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持物价稳定工作方案》(筑府办发〔20xx〕53号)的要求,为了有效降低菜价,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鲜农产品销售价格,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通过开展贵阳市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试点,由专业化的生鲜农产品配送公司将蔬菜直接配送给农贸市场经营户,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减少商品损耗,降低经营户进货成本,促进农贸市场终端菜价的下降,为全市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作出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展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引导调控作用,按照市场化取向,企业化运作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自愿参与。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由于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新鲜事物,配送对象零散,涉及的蔬菜品种类别繁多,在组织实施上有较大难度和风险,需结合我市实际,先行试点,首先在市中心区有一定规模和区域辐射力的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突出重点,与调控目标相结合。紧紧围绕政府确定的物价调控目标和任务,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销量较大的大宗蔬菜和我市地产的当季蔬菜作为配送重点,有效缓解“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

(一)试点时间。

计划从20xx年6月份开始试点,试点期限到20xx年12月底。试点结束后,总结试点情况逐渐推动试点工作常态化。

(二)试点范围。

初步确定由贵州创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具有一定经营经验和较强配送能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在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乌当区的11个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乌当区新添、洪济、心怡3个农贸市场的配送。

(三)试点要求。

1.配送品种。按照先常规、后丰富完善的思路,试点初期重点配送城市居民常用的18种主力生鲜蔬菜,具体是:大白菜、小白菜、白萝卜、莴笋、莲花白、姜、香葱、洋葱、蒜、土豆、折耳根、养心菜、金针菇、生菜、菜心、花菜、西红柿和青椒。试点运行平稳后,再逐步扩大蔬菜配送品种。

2.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实行统一的建议零售价管理。在保证经营户经营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规定蔬菜经营户必须按照统一的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建议零售价原则上要低于所在农贸市场同类蔬菜零售价格的20%,并在农贸市场进出口或电子显示屏上公示。通过实行终端零售价格限价管理,引导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将配送成本下降后的利润空间让渡给消费者,从而促进蔬菜终端销售价格的回落,让终端消费者得到实惠。

3.配送企业和农贸市场要搞好优质服务。对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的配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蔬菜配送价格要保证低于经营户自行进货价格。配送蔬菜要货源充足,品种逐步多样化,具有较好的新鲜度和销售品相;配送及时,原则上每天清晨6时前配送到位;根据经营户需要提供分拣服务。接受配送的经营户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生鲜蔬菜统一配送销售点”标识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财政、物价、农委、工商、交警支队、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相关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一指导全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部署,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统筹协调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农贸市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乡(镇、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加强正面报道;市财政局、市价调办负责审核拨付相关经费;市物价局负责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市农委负责协调配送企业生鲜蔬菜的货源组织;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配送车辆发放市内通行证,方便配送车辆快速通过,满足配送需要;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负责密切关注市场蔬菜价格的变动情况。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对试点配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对试点配送企业配送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补助,主要包括配送车辆、冷藏设施、分拣包装设备、检测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专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对于投入大、运营效果好、公益性突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专题研究。

2.对试点配送企业试运营期间发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价差补贴资金150万元,对两家试点企业在20xx年6月-12月试点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审核后据实拨付。

(四)严格监督管理。财政、价调、商务等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防止出现骗补行为;物价、工商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价格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取各方的理解支持。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各区要建立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密切与各方的沟通协调,适时准确发布新闻,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稳定工作。试点工作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加强舆情引导,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充分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三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十天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造成客户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配送方):乙方(订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蔬菜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乙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若乙方有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达。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商品质量:按乙方要求的质量配送。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乙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甲方须按乙方要求于每日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甲方的商品必须按乙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到货,到货后有需时应协助乙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

4、验收:甲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乙方验收后由乙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乙方有权退货和要求甲方换货。

5.货物补送:乙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次为限)。

第三条、商品价格。

甲方根据市场行情,每天向乙方提供一次价格表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货款每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三天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也可通过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每月底最后一天对账,对账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可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

2、乙方必须将货款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应持甲方所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否则,如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甲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乙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使用腐烂食物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供货,并按每天5%收取违约金。

3.如甲方因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整改,如甲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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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四

河北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革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校农结合”“农医结合”“农企结合”助推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达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而促进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同频共振和功效叠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机制,真正做实“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和达到精准产业发展,产销无缝对接、利益联结见效,全区蔬菜配送本地集中采购比例达8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

三、规划布局。

根据订单需求,综合各镇土壤特点和种植习惯,科学规划蔬菜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围绕大白菜、莲花白、大白萝卜、豇豆、嫩南瓜、花椰菜、胡萝卜、西红柿、茄子、老南瓜等蔬菜品种,在永乐镇、三渡镇、新舟镇、喇叭镇、虾子镇规划建设200—140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共17个共9686亩(详见附件1)。

四、工作措施。

(一)测算数量需求。配送公司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及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研究制定配送指南,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上报采购需求清单。各镇(街道)安排指导各村(社)专业合作社根据配送指南,规划种植区域、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按农产品种类、数量、质量等级、供应时间等数据组织好生产和销售。

(二)按需组织生产。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以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向生产,着力解决产业规划零散、规模不够等供需问题。

(三)成立技术培训工作队伍。明确每个基地技术培训人员对基地内种植农户进行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产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

(四)定点采购配送。各配送公司与合作社签订配送保底价收购协议,合作社再与基地农户签订保底价订单收购合同,形成生产、配送、销售全链条。

(五)强化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确保源头安全。发改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运输、贮存、配送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安全消费。配送企业要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

五、合作模式。

采取政府引导、公司“龙头”带动,合作社“龙身”联结,农户“龙尾”基础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公司对接市场做好销售,合作社衔接公司与农户做好发展,农户负责按订单要求做好种植达到公司“放下包袱”扩市场,合作社全心全意抓管理服务,农户一心一意抓生产。从而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农户与公司之间的新型产业关系,转变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传统经营方式,从而促进传统农业迈向订单农业发展轨道和保障公司、合作社、农户三家利益,使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六、利益联结。

(一)配送公司对村级合作社规划发展的各种订单蔬菜实行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市场价格为区教育科技局当周所定营养餐价格下浮20%)(详见附件2)。

(二)为逐步壮大和巩固基地建设,实现贫困户利益联结。村级合作社在蔬菜销售过程中按销售利润的10%进行费用提取,提取的经费30%用于基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20%用于合作社日常工作开支,50%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分红。

七、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家琴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

副组长:刘照文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肖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凤、池军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教科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引导种植大户和经营能人加入专业合作社,做好蔬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府支持。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合作社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镇(街道)也要预算专项资金扶持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八、奖励机制。

为激励公司和合作社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对全年“订单蔬菜”种植配送量大,利益联结机制运行效果好的公司和合作社将给予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产品市场供应能力,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有序进行,依据《xx省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的通知》(xx政发〔20xx〕x号)和县联防联控指挥部第5次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积极全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严竣形势,预防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影响,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基本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群众需求基本满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提高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综合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三)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市场保供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保供品种为米、面、食用油、猪肉、蛋、蔬菜、食盐、方便食品、瓶装水共9类。市场保供要求至少满足全县居民一周的基本需求,收贮和投放数量每周实行动态调整。

(四)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的生产能力为主。

(一)加强市场监测。县经贸局牵头,对全县米、面、食用油、蔬菜、肉、蛋、奶、盐、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和供求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预测市场运行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建立货源档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摸排全县猪、牛、羊、禽、蔬菜、瓜果等种养殖情况,以及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货源渠道,掌握农畜产品供应渠道和供应能力,对规模以上的种养企业和货源企业建立档案,及时统计供应信息,建立县级“菜篮子”基地联系制度。

(三)强化货源保障。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生产企业、货源企业与我县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联系,通过市场预测和财政补贴,引导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和储备协议,建立安全可靠的商品供应链。

(四)增加市场储备。县发改局负责,增加大米、面、食用油、瓶装水储备量;县经贸局负责,加大肉、蛋、蔬菜、方便食品储备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食盐储备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储备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及时收贮和投放,在疫情防控期内不断增加储备量。

(五)提高生产自给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加快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尤其是要加快设施蔬菜生产,要制定蔬菜保障供给预案,积极动员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产量、加大保供能力;要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强化设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市县设施蔬菜生产支持政策,暂定2月底前种植蔬菜的`企业、合作社,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500元,动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尽快复产,不断提高猪肉、蔬菜生产能力和自给率;强化检疫监管,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供销联社牵头,保障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供应。县发改局牵头,县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动员米面加工厂、豆腐加工厂以及酱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复工,扩大生产能力。

(六)拓宽供应渠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在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员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农村超市等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企业规范营业。县经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适时在各乡镇、街道、大型社区设立市场保供投放网点,鼓励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开通线上线下供应渠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为相关企业发放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扩大运输能力。

(七)做好典论宣传。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状况及我县采取的相关措施,稳定预期,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引导市民合理消费,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八)维护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九)做好服务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加大人力运力和种植补贴,专项用于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调运、储备、平价投放等。领导小组协调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市场保供的重点企业列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优先加大防控物资保障供应。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类市场保供网点,完善消毒措施,加大防控技能培训,保障重点企业安全运营。

成立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挥协调有关事项。

(一)组织架构。由县长曹全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伟和副县长郭海鹏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增产和保供工作办公室,增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晓军兼任;保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张忠民兼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研判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商品储备和市场供应,协调保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舆论宣传工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本方案印发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指挥系统政令畅通。

(二)科学制订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充足人员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按周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保供各项任务。

“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实施期限暂定为省上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止。期满后,“菜篮子”增产保供工作转入常态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既定职责负责运行。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七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xx年8月25日-20xx年8月24日)。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八

1、为保证政府食堂服务质量,我店承诺人员配备满足正常用餐需要,如遇大型活动,我店会临时增加人员,保证服务质量。

2、早餐安排专人负责,在原有的基础上,会适当增加、更换早餐种类。

3、工作用餐我们会安排厨师,定期更换菜谱,菜色根据季节合理搭配交替变换,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

4、二楼餐厅服务员按照两厅一服务员的标准配备。

5、为满足经营需要,我们会定期更换厨师,保障菜色及口味的新鲜度。

1、除了保证餐厅整洁明亮外,我们定期组织人员对餐厅进行清洁美化。

2、购买新鲜干净的肉菜瓜果,不买腐烂变质、未经检验部门检验的肉类及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鱼贝类;锅、碗、碟、筷等餐具经常煮烫、消毒,工作人员工作时统一穿工作服,并彻底清洁双手。

3、餐厅所用餐具、茶具等,分包到人,明确责任,确保用具安全卫生。

1、保证食物质量的前提下,工作餐、招待餐保本薄利经营(详见报价单)。

2、我方有专门的食材购买途径,与很多无公害蔬菜农户,土鸡、麻鸭等养殖户有多年合作关系。

3、每天专人购买食材,鱼类以野生鱼为主,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

1、在政府免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等全套设备,负责水、电等费用及补贴人员工资前提下,我店秉承薄利经营的理念,保障贵单位一切工作餐及招待餐。

2、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我方提出,经政府同意后由政府负责安排落实。

3、为更好的发挥机关食堂作用,保障政府用餐及服务质量,我方不对外经营。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九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学校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10]46号)精神,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12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11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一

1、为保证政府食堂服务质量,我店承诺人员配备满足正常用餐需要,如遇大型活动,我店会临时增加人员,保证服务质量。

2、早餐安排专人负责,在原有的基础上,会适当增加、更换早餐种类。

3、工作用餐我们会安排厨师,定期更换菜谱,菜色根据季节合理搭配交替变换,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

4、二楼餐厅服务员按照两厅一服务员的标准配备。

5、为满足经营需要,我们会定期更换厨师,保障菜色及口味的新鲜度。

1、除了保证餐厅整洁明亮外,我们定期组织人员对餐厅进行清洁美化。

2、购买新鲜干净的肉菜瓜果,不买腐烂变质、未经检验部门检验的肉类及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鱼贝类;锅、碗、碟、筷等餐具经常煮烫、消毒,工作人员工作时统一穿工作服,并彻底清洁双手。

3、餐厅所用餐具、茶具等,分包到人,明确责任,确保用具安全卫生。

1、保证食物质量的前提下,工作餐、招待餐保本薄利经营(详见报价单)。

2、我方有专门的食材购买途径,与很多无公害蔬菜农户,土鸡、麻鸭等养殖户有多年合作关系。

3、每天专人购买食材,鱼类以野生鱼为主,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

1、在政府免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等全套设备,负责水、电等费用及补贴人员工资前提下,我店秉承薄利经营的理念,保障贵单位一切工作餐及招待餐。

2、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我方提出,经政府同意后由政府负责安排落实。

3、为更好的发挥机关食堂作用,保障政府用餐及服务质量,我方不对外经营。

4、机关干部的工作餐每周提前安排好下周菜谱,并按合理的伙食标准、份量进行配备,做到卫生、可口、味美、健康、营养。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加快培育蔬菜(含食用菌)百亿产业,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9万亩,达到3.6万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5.2万亩;全区蔬菜产量达到40万吨(全区蔬菜总产量,含露地蔬菜,下同),产值超12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4.88万吨,综合产值达6.5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18.5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22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2000户;蔬菜总产量32万吨,产值达到9.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1万吨,综合产值达到1.3亿元以上。

2、2023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8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2800户;蔬菜总产量35.2万吨,产值达到10.5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2.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2.9亿元以上。

3、2024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3400户;蔬菜总产量37.6万吨,产值达到11.2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1亿元以上。

4、2025年全区新增设施蔬菜面积6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4000户;蔬菜总产量40万吨,产值达到1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8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6.5亿元以上。

(一)优化布局。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蔬菜用地,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品种布局,重点在昌抚合作示范区、罗湖镇、高坪镇、罗针镇、温泉镇、云山镇、腾桥镇等地发展规模化设施蔬菜,建成保障市中心城区蔬菜供应和外销优势区,其他乡镇兼顾发展一定规模的设施蔬菜、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加大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扩种秋冬蔬菜、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制定本乡镇发展方案,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土地肥沃、排灌方便的地块,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易涝地块,优先选择土地开发、恢复耕地、草地、园地四种地类发展大棚蔬菜,推动大棚上山入园。每个乡镇选择1-3个蔬菜主导品种加快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棚模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一是市区国有平台统一建设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水肥一体、温湿可控功能的经济适用大棚(竖顶通风双层连栋大棚),建成后返租给种植主体,种植主体分年度支付租金;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自筹资金建设经济适用大棚。鼓励建设具备冬保暖、夏遮阳、水肥一体、温湿可控功能的竖顶通风双层连栋大棚,对规模连片钢架大棚给予奖补。规模设施蔬菜基地的水、电、道路、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由区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建设。同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建设育苗、分拣中心等配套产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主体。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积极开展在外临川籍种菜农户和蔬菜经销商调查摸底,通过“外引内联”招才纳贤,千方百计引导浙江、福建、江苏、安徽、广东等地临川籍职业菜农返乡创业,以传帮带方式,提高本地菜农种菜水平。同时建立新型职业菜农培训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职业菜农”培养模式,培育一批能吃苦、会种菜的本土职业菜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品牌创建。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等高端市场,发展知名度高、附加值高蔬菜产品,培育一批知名产品,打造临川蔬菜品牌。强化蔬菜生产全过程监管,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产品覆盖范围。以创建“赣抚农品”区域品牌为载体,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组织参加和举办蔬菜专题展示展销会,全面唱响临川蔬菜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市场开拓。区、乡两级积极搭建蔬菜销售平台,发挥经纪人及销售大户外销纽带作用,支持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设立直销窗口。开通电商平台、手机app销售平台,采取“线上销售”“定点配送”“订单销售”等现代化营销模式,拓宽市场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金融支持。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争取金融支持,2022年力争实现融资5亿元投入大棚建设。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综合保险,切实提高菜农抵御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政策扶持。整合蔬菜项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产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资金,加大财政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力度。区财政采取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蔬菜大棚设施建设,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每年表彰奖励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并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科技服务。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整合本地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重视蔬菜种苗培育,规划建设罗针镇品种育苗中心,打造蔬菜科研与示范基地,保障优良种苗供应。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推广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基地技术员定向培养,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和种植大户。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采取本地培养一批、外地引进一批技术人员,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确保每200亩配备一名农技人员。(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级负责建设任务分配、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政策落地、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地块选址、企业招商及跟踪服务,完善生产组织管理,培育职业菜农等工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必须率先完成50亩以上钢架大棚蔬菜示范点建设,引导和鼓励乡村干部带头种植蔬菜;村委会负责土地流转、生产用工、合作社组建、基地日常监管、服务保障、村集体经济关联发展等工作。

(三)抢抓时间节点。各乡镇要紧盯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挂图作战。1月底前完成大棚蔬菜基地选址,并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2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落实种植主体;3-5月集中开展大棚建设,建成后及时种植蔬菜,避免出现空棚,发挥大棚最大效益。

(四)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机制,由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临川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依据相关政策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临川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设施蔬菜发展资金,区水利局负责排灌设施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抓大棚质量,区商务局负责组织产品销售,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抓好全区各级农业示范园区的设施蔬菜基地样板等。通信部门协调杆线迁移,气象、应急等部门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机制,对灾害天气及时分析预警。保险公司完善灾后救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综合保险,解决企业和菜农的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会商产销形势,切实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严格督查考核。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职称晋级、干部使用结合起来,优先重用工作成绩突出人员,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乡镇工作进展,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通报表扬,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对于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三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四

公开招标。

叶、瓜、果、根、茎等类的蔬菜。

3年(1+1+1),具体起止日在合同中约定。

所有配送蔬菜的价格以周谷堆农贸市场每天最低价格的1.1倍计算,周谷堆没有的品种以承包餐饮公司购进价平均值的1.1倍计算。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近三年(20xx年1月1日至今)来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xx年1月1日至今)具有企事业单位蔬菜配送满三家累计满三年,以签订的配送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2.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自行解释,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

3.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1)报名时间:20xx年01月12日至20xx年01月26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01月26日上午11:30分。

(2)报名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报名同时以电子档形式发售,售价500元/本。(提供收件邮箱或者自带u盘现场拷贝)。

(4)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业绩合同。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报名。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五

及时、准确地组织开展xx市学校冻品类食材配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合理调配运输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冻品类食材配送带来的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停产损失、以及食材不能及时发运、未能实现100%按时交付的情况,确保实现冻品类食材的按时交付。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公司的食材配送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本预案是我公司应对冻品类食材配送突发事件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预防将要发生冻品类食材集中配送突发事件或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3.1以保证客户利益为根本原则,确保费用降低和交付及时。

3.2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3整合、调度所有配送资源,充分发挥集中配送的的核心作用。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六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基地蔬菜配送方案篇十七

为确保全省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xx〕77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9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阴霾、淋雨、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区域、部分蔬菜品类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可能性大。加之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增长的生产运输成本,给蔬菜生产保供带来较大压力。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农产品,同时也是保障市场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活资料,今冬明春是蔬菜消费的旺盛期,抓好冬春蔬菜生产保供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保大局、保稳定,聚焦农民增收,强化责任担当,把蔬菜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秋冬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蔬菜供应。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保供,积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统筹调节生产、流通、消费,确保充足的应急蔬菜储备,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与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调节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措施、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加强蔬菜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体系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生产发展、流通顺畅、市场价格稳定。

蔬菜生产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各地要在提高自给能力的同时,做好均衡保障供应,合理确定蔬菜品种结构、生产规模,安排好冬春市场紧缺品种和上市档期。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近郊要重点发展短生长周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品种,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关中、陕北设施蔬菜产区,重点抓好温室大棚及可越冬拱棚的生产利用率,合理安排茬口;陕南蔬菜产区要因地制宜抓好可越冬拱棚及露地蔬菜生产;受灾地区要及时修缮损毁菜田及设施,改种补种,增加生产供应。承担千亿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生产,确保早日形成生产供应能力。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根据天气和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秋冬蔬菜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农民落实田管措施。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设施蔬菜以防寒保温、高效安全为重点,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管理,及时加固棚体、棚膜,做好除雪和防风;露地生产要谨防冻害,做好大蒜、洋葱、菠菜等耐寒性蔬菜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农技体系及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开展技术攻关和咨询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技术培训,为蔬菜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产销动态,进一步做好冬春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规范信息采集,坚持蔬菜周报制度,建立健全蔬菜产销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地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及时根据蔬菜生产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发布产销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做好茬口安排和品种调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蔬菜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针对可能的灾害性气候条件,各地要及早制定完善蔬菜生产防灾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早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推行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害危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生产自救及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将防范措施传递到生产主体,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蔬菜产销推介力度,组织农超、农社、农校、电商做好产销衔接,促进蔬菜产品销售顺畅。积极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发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蔬菜供应保障基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延伸经营链条,与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要全力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动。推动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

蔬菜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高质高效生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加强蔬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制度,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在抓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蔬菜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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