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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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9 00:10:05     小编:文轩

总结是一种有效的学习和成长方式;写总结时要有一定的逻辑性,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逻辑顺序进行组织和归纳。如果你需要一些总结范文的参考,这里有一些值得阅读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地进行写作。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司机及学校的职责,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安全监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胡生平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谢光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

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详细登记。农用车、拖拉机,以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的车辆和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接送车辆驾驶员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集中进行一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五、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六、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

七、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要求。

1 、必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保证安全行车。

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 、安全问题常记心间,行驶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驾德,不强行超车或抢道,遵守交通法规,车速正常情况下四十码左右,车未停稳严禁开启车门,每趟车一定要点名上车不得漏载。

5 、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应该购买的保险。

6 、要建立应急方案。车辆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完成接送任务;遇到雨雪等特殊天气时,要采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在遇到大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时,要提前通知家长停止接送学生;在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快速处置。

周末学生接送,是我校寄宿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加强领导 通力合作

1、成立接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成员为政教处管理人员。

2、加强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对接送工作的责任心,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干部学生家庭住址和所乘车辆的路线,接送点以及相关情况,主动协助车长作好接送工作。

3、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担任各接送车的车长。

4、保安部门从车辆运行秩序和学生出门手续两个环节上严格把关。

具体操作规定

5、开学之初,由政教处主任落实接送行车路线、停靠点、发车接车时间,将接送有关情况设计成表格,印发给家长填写。

6、由各班主任将家长关于孩子接送点的反馈意见收集后,按各条行车路线归类管理,上报政教处。

7、政教处将各班接送点归类情况再按路线索进行全校综合归类,得出各条行车路线的确切人数,安排车辆。

8、根据各条路线的学生人数安排相应车型,尽量做到一人一座(含接送老师),如人数超额不多,增加相应监时座位,或对个别同学作异线调整。

9、开学第一周,政教处必须选定好每辆接送车和车长,一般由任课教师或生活辅导员担任。护送人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护送人上岗前,政教处要组织培训,讲明责任,工作程序与要求。

10、每周接送前一天,车长必须落实好各路接送车辆,督促司机做好检修工作,保持良好车况,防止发生中途抛锚现象。

11、接送组织指挥由接送领导小组负责。每周接送学生时,设指挥长一人,处理接送中的各种问题。学校党支部政工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协助做好上车前的各项工作。

12、接送前半小时,车长负责整队点名清查人数,按车次(号)排队,由车长副食学生依次上车。不得让学生提前上车。在清查中发现有多人少人现象,要立即查清具体人名的原因,作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随时答复家长的.查询。凡留校的学生和不乘车离校的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停车场。

13、学生未上车时,未经该车车长的同意,汽车司机不得开门,任课教师、家属都不准提前登车就座。如发现有人提前上车,保安人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当即交指挥长处理。乘便车的教师、家属和其他人员只能待学生全部入座后,方能上车。

14、学生上车坐定后,护送的车长进行第二次点名,调整学生座位,安定乘车秩序,司机方可发画。

15、行车途中,车长要在车厢内负责学生安全,维持秩序,不得中途停车载人,不得越点停靠,非特殊情况必须保持准点停靠,不得改变行车路线或延时间,到点(站)后,车长必须亲手将学生交给家长。如遇横穿马路,车长必须亲手牵着学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无家长前来接护,不得放学生下车,要电告家长,重新约定时间、地点接送,如电话不通,则要亲自护送学生到家。

16、接学生返校时,车长要再次督促司机准时,并做好接送学生记载。

17、各车长务必准时到校接并收取《接送情况登记表》,期末存档。

18、学生家长如认为不须亲自到接送点(站)接自己的孩子回家者,必须输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

19、若干情况的处置

1家长自备车辆接送学生回家;

2假日学生本人因故不乘校车回家;

3假日家长因故让学生留校;

4假日学生回家时要带另一个同学回家;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该生或家长应事先向班主任请示、报告、并于上车前两小时向政教处及相应车长报告。

5返校时,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接送点(站)乘校车;

6因假日本应乘校车返校而又改为自行乘车返校。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学生应提前告知班主任和车长,也可以按时到接送点告知车长。

工作责任划分

20、发车前,车长不清点人数,不安排好座位,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1、接送学生发车半小时前,接送车辆未到位,延误学生按时上车,由车长负责。在送学生离校时发生这种情况,政教处应立即安排车辆送学生;在接学生返校时,发生这种情况,超过十分钟未来车辆时,由这个车的车长向方管领导报告,并由主管领导答复解决,在超过三十分钟仍未见车辆时,主管领导应立即租用社会车辆,安全接学生返校,其租车费由他们如数向租车的乙方索到。

22、发车前,停滞不前车场秩序混乱,未站队的学生提前上车,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3、送学生时,到接送点后,超过三分钟未见家长接学生,如车长要打电话或乘坐交通工具送学生回家时,其电话费、车费由家长承担。

24、接学生返校时,到接送点后,未到开车时间开车而发生漏接学生时,学生返校的交通费的处理原则是:车长指示开车,由车长承担;是司机不听指挥开车,由司机承担后果。学生误点三急促未到点(站)而漏接时,其交通费由这个学生的家长承担。

25、接送学生时,车长未按时到校接车,由此而发生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根据后果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26、行车途中,如因汽车机械故障抛锚时,而延误行车半小时内,扣除这趟租车费50%,超过半小时,由主管领导另租用其他车辆运送学生,租车费由其按租车协议如数向乙方索取。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 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养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一、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二、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三、驾驶员管理条例

1.“十不准,一牢记”的纪律原则

“十不准”:

不准超速行驶 

不准强行超车 

不准闯灯越线

不准只躲不停

不准酒后开车 

不准吸烟开车

不准接打手机 

不准疲劳驾驶

不准超载行驶 

不准开带病车

“一牢记”:

1、连续行车不超过四小时,注意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3、驾驶员必须服从调配,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传随到,按时出车,服务周到。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防范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必须对随车工具、附件如数清理保管,丢失或损坏要追究责任并负责赔偿。 

8、节约燃料,节省修理费,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决。油料单应一月审核一次。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周末学生接送,是我校寄宿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1、成立接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成员为政教处管理人员。

2、加强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对接送工作的责任心,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干部学生家庭住址和所乘车辆的路线,接送点以及相关情况,主动协助车长作好接送工作。

3、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担任各接送车的车长。

4、保安部门从车辆运行秩序和学生出门手续两个环节上严格把关。

5、开学之初,由政教处主任落实接送行车路线、停靠点、发车接车时间,将接送有关情况设计成表格,印发给家长填写。

6、由各班主任将家长关于孩子接送点的反馈意见收集后,按各条行车路线归类管理,上报政教处。

7、政教处将各班接送点归类情况再按路线索进行全校综合归类,得出各条行车路线的确切人数,安排车辆。

8、根据各条路线的学生人数安排相应车型,尽量做到一人一座(含接送老师),如人数超额不多,增加相应监时座位,或对个别同学作异线调整。

9、开学第一周,政教处必须选定好每辆接送车和车长,一般由任课教师或生活辅导员担任。护送人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换。护送人上岗前,政教处要组织培训,讲明责任,工作程序与要求。

10、每周接送前一天,车长必须落实好各路接送车辆,督促司机做好检修工作,保持良好车况,防止发生中途抛锚现象。

11、接送组织指挥由接送领导小组负责。每周接送学生时,设指挥长一人,处理接送中的各种问题。学校党支部政工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要到现场维护秩序,协助做好上车前的各项工作。

12、接送前半小时,车长负责整队点名清查人数,按车次(号)排队,由车长副食学生依次上车。不得让学生提前上车。在清查中发现有多人少人现象,要立即查清具体人名的原因,作好相应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随时答复家长的查询。凡留校的'学生和不乘车离校的其他人员,不准进入停车场。

13、学生未上车时,未经该车车长的同意,汽车司机不得开门,任课教师、家属都不准提前登车就座。如发现有人提前上车,保安人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当即交指挥长处理。乘便车的教师、家属和其他人员只能待学生全部入座后,方能上车。

14、学生上车坐定后,护送的车长进行第二次点名,调整学生座位,安定乘车秩序,司机方可发画。

15、行车途中,车长要在车厢内负责学生安全,维持秩序,不得中途停车载人,不得越点停靠,非特殊情况必须保持准点停靠,不得改变行车路线或延时间,到点(站)后,车长必须亲手将学生交给家长。如遇横穿马路,车长必须亲手牵着学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无家长前来接护,不得放学生下车,要电告家长,重新约定时间、地点接送,如电话不通,则要亲自护送学生到家。

16、接学生返校时,车长要再次督促司机准时,并做好接送学生记载。

17、各车长务必准时到校接并收取《接送情况登记表》,期末存档。

18、学生家长如认为不须亲自到接送点(站)接自己的孩子回家者,必须输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

19、若干情况的处置。

(2)假日学生本人因故不乘校车回家;

(3)假日家长因故让学生留校;

(4)假日学生回家时要带另一个同学回家;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该生或家长应事先向班主任请示、报告、并于上车前两小时向政教处及相应车长报告。

(5)返校时,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接送点(站)乘校车;

(6)因假日本应乘校车返校而又改为自行乘车返校。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学生应提前告知班主任和车长,也可以按时到接送点告知车长。

20、发车前,车长不清点人数,不安排好座位,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1、接送学生发车半小时前,接送车辆未到位,延误学生按时上车,由车长负责。在送学生离校时发生这种情况,政教处应立即安排车辆送学生;在接学生返校时,发生这种情况,超过十分钟未来车辆时,由这个车的车长向方管领导报告,并由主管领导答复解决,在超过三十分钟仍未见车辆时,主管领导应立即租用社会车辆,安全接学生返校,其租车费由他们如数向租车的乙方索到。

22、发车前,停滞不前车场秩序混乱,未站队的学生提前上车,发生的问题由车长负责。

23、送学生时,到接送点后,超过三分钟未见家长接学生,如车长要打电话或乘坐交通工具送学生回家时,其电话费、车费由家长承担。

24、接学生返校时,到接送点后,未到开车时间开车而发生漏接学生时,学生返校的交通费的处理原则是:车长指示开车,由车长承担;是司机不听指挥开车,由司机承担后果。学生误点三急促未到点(站)而漏接时,其交通费由这个学生的家长承担。

25、接送学生时,车长未按时到校接车,由此而发生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根据后果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26、行车途中,如因汽车机械故障抛锚时,而延误行车半小时内,扣除这趟租车费50%,超过半小时,由主管领导另租用其他车辆运送学生,租车费由其按租车协议如数向乙方索取。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为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吴明远同志任组长,班主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具体工作。政教处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自备车、向社会承租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审核,方可用于接送学生。

三、学校要督促车主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内乘客险等相关保险。

四、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停靠点、会车点等,必须经交通等部门勘验后,方可行驶停靠。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五、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督促车主及时保养和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六、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节日和假期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车辆违规运营。

七、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与车主、驾驶人员、乘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义务,齐心协力做好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学校督促车主、驾驶人员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研究解决车辆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整改措施。

九、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应当按规定取得接送学生车辆准驾资质。

十、学校要督查车辆运营过程性监管工作,控制乘车学生数量,从源头上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维护乘车秩序;强化对驾驶人员的跟踪管理,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一、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车辆有违规运营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十二、学校要认真落实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接送时间等“四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十三、学校要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十四、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学校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实时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低速行驶。若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要求停开接送学生车辆,并及时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由乘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护送学生上下学。

十五、接送学生车辆临时更换驾驶人员,学校要督促车主将临时驾驶人员资料报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顶岗。

十六、学校有重大活动,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必须报公安、交通、教育局等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各位家长:

晚上好,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幼儿园接送安全工作。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早上7:30至8:30为入园时间,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来园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凭卡接送和老师说再见方可离开。乘校车幼儿家长一定要携带好接送卡。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乘车幼儿家长一定要写明服用说明并签名写好日期后交代乘车老师,乘车老师将转达班上老师给幼儿服用。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请假;乘车幼儿如有请假请第一时间告知校车老师。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门卫要求: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外来人员入内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或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

九、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十、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接送的各项配合工作。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美满!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等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

(1)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1)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3)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4)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1)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修。

(1)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四、事故处理。

(1)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教育部、公安部、交通部等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坚持“教育牵头、交通配合、交-警管控、安监监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中小学学生上下学接送活动的安全工作在当地政府统筹领导下,由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四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对中小学校使用校车的管理和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交通部门负责接送车辆按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第五条 教育部门要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一是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二是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要对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掌握,开展摸底排查。

第六条 学校要把校车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一管理。一是有专人负责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天要有值日老师负责,维护接送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核定车辆规定的载客人数,严格控制乘车学生人数,制止超载;三是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接送方案及协议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四是加强对学生乘车情况检查和监督,统一办理学生乘车胸卡。中小学生持卡上车,幼儿由教师组织排队,点名上车并作好登记;五是将学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育内容,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宣传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引导家长和学生共同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六是完善学校接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七是学校不得与无道路运输证车辆的业户签订接送学生合同或协议,已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学校,应到当地运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参加学生接送工作。

第七条 交通部门要努力发展城乡公交,充分发挥多层次客运车辆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边远地区学生乘车难的现状,尽早建立安全、便捷的学生交通安全网络。在稳定原有运力的基础上,要按照“一小时内完成上下学学生接送”的要求,挖掘潜力,落实好学生上下学接送单位和车辆,科学合理的安排接送线路,全力解决学生班车运力问题。要根据教育布局调整情况,及时完善学生接送车运营方案,积极组织运力,做好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工作。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减免有关规费。要严把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员的准入关,凡从事学生接送工作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运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整治。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力度。一是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员档案;二是严格按客运车辆驾驶员标准对校车和驾驶员进行审查,对接送学生校车一律上线检测,必须检验合格;三是加强对接送车辆的检验和驾驶员的交通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四是路面值勤交-警要严格查处学生接送车的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载学生;五是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省主管部门负责在学生接送车身上喷涂“学生接送车”。

第九条 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全县(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督促检查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提出整改措施,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一、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应当是9座以上客车,车辆外观标识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 标志牌。

二、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基础上,重点查验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灭火器、座位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门窗是否违规设置栅栏、座位数量是否与行驶证相符等情况。

四、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依据检测结果按规定对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车。

六、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货车(笼笼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

七、凡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的`接送车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后到交通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年参加一次车辆审验,审验不合格的取缔其接送资格。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司机及学校的职责,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安全监督。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胡生平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谢光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

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详细登记。农用车、拖拉机,以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的车辆和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接送车辆驾驶员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集中进行一次,班主任要配合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五、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六、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

七、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要求。

1、必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超载等严重违章行为,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安全问题常记心间,行驶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驾德,不强行超车或抢道,遵守交通法规,车速正常情况下四十码左右,车未停稳严禁开启车门,每趟车一定要点名上车不得漏载。

5、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应该购买的保险。

6、要建立应急方案。车辆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完成接送任务;遇到雨雪等特殊天气时,要采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在遇到大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时,要提前通知家长停止接送学生;在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快速处置。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1、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2、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内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安全是我们必须话大力气去跟紧的工作,特别是农村校车使我们必须改进完善的。

近期在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既是血的教训,也为我们敲响了__钟。从管理制度、运行办法到校车购置,都要采取措施,无论如何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出大事。

不下雪也要当成下雪,没结__也要当成结__,要做好应对有可能出现大的、影响交通安全的极端天气的准备。

前不久,交-__在检查农村校车时发现,一个8座的小面包车竟然搭载了30多个孩子,这些问题时绝对不能再出现的,各县区负责人,抓安全生产决不能忽视目前农村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在管理、运行等方面采取措施,今年必须解决好。

谈到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农村校车安全是重中之重,学校整合以后,很多学校的孩子都是用校车接送,农村校车安全是件大事。

市安办已就此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督促院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并要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黑校车\",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完善预案,确保城市交通正常运转。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

早上7:30----8:40之前入园,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直系亲属凭卡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无接送卡也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校车接送的幼儿,家长必须到站点凭卡接送。早上送幼儿时,家长必须亲自送幼儿上车,并从跟车老师那领取接送卡,下午送幼儿时,家长需提前等候,将接送卡交给跟车老师,方可接幼儿。如有出现家长不接送,并且跟车老师联系不上的情况,校车会将幼儿送回幼儿园,家长需亲自来园接幼儿。

五、幼儿服药要求: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老师请假。

七、幼儿入园要求:

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孩子的书包,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如:打火机、鞭炮、珠子、小刀等等。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放学后要求:

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玩耍。

九、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1.教师、保育员凭健康证上岗。

2.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教师必须亲自接送每名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

3.须持健康检查合格证方可入托。

4.对幼儿床铺、餐具、用具、就餐场所、就寝场所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每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

6.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内部管理制度,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

7.室外活动期间,教师不能离开学生,学生也不准离开教师。

8.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与家长联系。

9.按时开、关电源和门窗,增强防火、防盗意识。

二、食堂安全卫生工作规范及要求。

2.严把采购进货关,严禁购进腐、霉、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对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3.购进食品分类存放,加工食品前要清洗干净。

4.对操作间的工具定时清理消毒。

5.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讲究个人卫生。

6.食品操作间、储藏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保持环境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勤倒垃圾。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早上7:40—8:00为入园晨检时间,8:00幼儿园准时上课。10:00放学离园。

2、下午13:40—14:00为入园午检时间,14:00幼儿园准时上课。16:00放学离园。

1、家长送孩子入园时亲自把孩子交给门口值班老师。不能让孩子单独上学,以防孩子走失或在路上发生意外事故。

2、家长接孩子要及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走需要告知班主任并安排委托人接走,避免造成孩子长时间在园滞留。

3、原则上由父母、祖辈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和教师联络,将被委托者之姓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教师。

4、非接送时间接孩子,家长须征得园方领导同意后可到班上接孩子。

5、委托人接孩子,必须履行以下程序的手续方可接孩子:(1)教师要和家长再次联系确认(2)在传达室填写《委托接送记录》。(3)确认无误方可带孩子离园。

6、离园时,请家长有秩序和班级老师接自已的孩子,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能尽快离园。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7、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

1、幼儿来园、离园路上及在园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2、幼儿来园和离园时,三个值班老师和一个保安人员负责门口幼儿的安全工作。

3、幼儿进入班级、安全工作由任课老师具体负责。

4、幼儿由接送人从教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1、车辆一律不准进园,不能停放在幼儿园大门口。

2、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安全,服从门卫指挥,排列整齐,方便取放。

3、家长在等待接孩子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学校门口卫生,禁止乱扔垃圾。

20xx年10月1日。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从技防、人防、物防三位一体出发,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为此,我园根据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落实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来园接送幼儿时请主动出示“接送卡”,配合门卫做好验证工作。(请记住:尊重门卫叔叔的合理要求,做个守纪律,有礼貌的家长,在孩子面前树立榜样作用。)。

2、如无特殊原因,请家长坚持鼓励孩子自行进园回班。(请记住:这是培养孩子自信和独立能力的'一个好办法和好时机。)。

3、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如遇特殊情况没带“接送卡”的家长要主动到门卫叔叔处进行登记,由门卫叔叔通知班老师,待确认后方可进园接送孩子。

4、如临时变更接送人,请您一定要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老师或园方,并请代接人员接送孩子时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证”,配合班上教师做好电话确认接送人身份的工作。

5、“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本卡意义重大,请家长持卡后要妥善保存,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或班上教师,避免让不法份子有机可乘。

6、家长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填写好班老师提供的《育才幼儿园家长委托服药登记表》交给保健医生或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尖、利等危险物品入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幼儿健康、平安成长是你我的共同心愿,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筑起保卫孩子生命安全的长城!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1、接送老师每周五15:00点前到学生处副主任室(xx)领取小灵通和接送学生名单,周一15:00点前交到学生处副主任室(xx)。

2、所有的接送老师须在周五下午16:05点到广场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到达接送点后,接送老师先下车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后,再上车检查学生是否遗漏行李在车上,一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周日晚上必须在18:50分到达接车地点(否则按迟到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到了时间校车可以开出,接送老师随车护送学生安全到校后方可离开。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车辆在中途不停车,学生须在指定地点下车。接送车的老师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务,如有事不能接送与学生处协商调换时间。

5、学生签名的名单和小灵通,请于周一交给学生处副主任(xx)。

6、领用的小灵通是方便老师与乘车学生联系时使用,不能随便作私自使用。

7、如与接车司机联系不上,可电话与汽车运输公司黄小姐直接联系(xx)。

8、突发事件可与朱校长(xx)联系。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责任协议。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

早上7:30----8:40之前入园,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

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直系亲属凭卡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无接送卡也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校车接送的幼儿,家长必须到站点凭卡接送。早上送幼儿时,家长必须亲自送幼儿上车,并从跟车老师那领取接送卡,下午送幼儿时,家长需提前等候,将接送卡交给跟车老师,方可接幼儿。如有出现家长不接送,并且跟车老师联系不上的情况,校车会将幼儿送回幼儿园,家长需亲自来园接幼儿。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老师请假。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孩子的书包,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如:打火机、鞭炮、珠子、小刀等等。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玩耍。

九、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洋塘中心幼儿园

20xx年9月19日

接送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八

幼儿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为了确保全园每一位幼儿的'安全,杜绝幼儿走失或冒领,我园使用接送卡接送孩子。为此,幼儿园特制定《接送卡使用制度》,希望家长能够遵守。

1、为严把幼儿接送关,家长需凭"幼儿接送卡"接送幼儿。家长在进入本园时,请提前出示接送卡,无卡者不得进入幼儿园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时,坚持"接幼儿离园交卡,送幼儿入园拿卡"的规定,各班教师凭卡接、放幼儿,不得例外。早上幼儿入园时,家长一定将幼儿交至本班教师处,做好交接工作后拿卡才能离园,否则,幼儿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3、未带卡的家长,在大门外等候。由班主任与家长确认关系后,并由家长签字后方可离园。

4、中途家长来园接孩子时,须凭接送卡与幼儿所在班级教师联系确认后,方可同意家长入园接幼儿。

5、家长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非幼儿直接监护人)接幼儿离园时,应将接送卡交与委托人,并提前告知本班教师相关情况,(如委托人的'姓名、性别等)受委托人凭幼儿接送卡接孩子,签好代接记录后方能带孩子离园。

6、无完全行为能力者及未成年人不准接幼儿。

7、若出现幼儿接送卡遗失情况,需及时到本班教师处及园长办公室挂失、登记,在履行补办手续后换取新卡。(补办卡与常规接送卡有标识区别)。

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配合使用接送卡,保管好接送卡。对于由此所带来的不便,请家长给予理解。

一切为了您的孩子,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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