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实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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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实用22篇)
时间:2023-11-29 03:21:34     小编:曼珠

总结是尽收获的一种方式,它能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成果。总结的结尾可以给出一些对未来的展望和期许,让读者感到积极向上。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要点。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一

春节临近,年味正浓。为保障环境质量和防范火灾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近日,张市镇政府联合应急管理局执法中队深入辖区内沿街商铺、超市、人员密集地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专项整治行动。

在检查现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严峻形势,抓好工作重点,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应急值班值守,组织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定人、定岗、定责,以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及时劝导阻止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攻坚战,为张市镇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绿色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张市镇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二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给辖区内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近期,金坝街道双凤社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活动前,社区工作人员首先通过微信群转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等相关政策宣传禁燃禁放。随后又深入村民组和辖区内进行入户宣传,并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倡议居民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引领者和监督者,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文明过新年。

这次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既提高辖区内居民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又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社区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三

xx县供销社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及州供销社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努力,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与xx供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x安发(20xx)x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开展系统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社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xx县供销社根据x安发(20xx)1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社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系统实际,于20xx年4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开展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各基层社、公司负责人,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1人参加了会议。xx副主任对开展系统今年供销系统的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

会上,重点强调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强调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整治工作。

由县供销社xx副主任任组长,安保科长xx副组长,县社安保科xx、县土产公司xx各基层社(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社安保科,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

按照县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烟花爆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结合各种春节期间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检查、清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20xx年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78本,与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178份,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138次,检查部位269处次。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37天,参检人员413人次,出动车辆197台次,打击非法经营户5户,共没收烟花爆竹189件,值30000元,共开支烟花爆竹整治费用55000元。为系统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系统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到组织领导、人员、措施、检查、经费投入五到位。由于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为确保全年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在突出喜庆、祥和气氛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的共同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x安发(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常态化。

2、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四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根据《-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街道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宣传,取得了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并运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街道、社区合理安排队员执勤,充实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春节期间巡查管控,及时劝导阻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五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做好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维护客户山庄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业主、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我部根据《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思想,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领导的指导和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现将20xx年春节客户山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节前全面做好整个小区的安全大检查。

在春节前我部与维修部、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设置的燃放点,发现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让小区业主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操作知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并制定了《客户山庄小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12点安全事项》同时向小区业主散发宣传资料600多份。

三、落实责任,精心策划“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我部高度重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保安部经理、主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到位针对小区特点特制定了《客户山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置措施》《20xx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预案》《20xx年春节值班表》切实做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严格现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燃放秩序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醒目的禁放和限放标识100多份。在各燃放点设置灾火器4具,并安排专人看守。对禁放区域我部除当班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外,经理及各主管出动使用两部摩托车进行巡查,一但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赶扑现场制指,维护小区内的燃放秩序。

因此,通过以上的努力,确保了客户山庄20xx年小区业主和来宾度过了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有新春佳节。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七

优秀作文推荐!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八

优秀作文推荐!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区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

为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连日来,我市文化路小学、工业路小学、公园路学校、官会中心校、李寨中心校等学校,利用不同形式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教育活动。

文化路小学利用电子屏流动字幕、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教师学习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致家长一封信》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师承诺书》。班主任在本班学生中举行了“禁燃禁放”责任书网上签名,要求每一名学生都要在班级微信群里上传签名图片,做到一生不漏,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工业路小学召开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每天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杀,及时补齐短板漏洞,配齐配足防疫消杀物资,坚决守好校园疫情防线。同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公园路学校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共筑碧水蓝天”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利用图文并茂、别出心裁的手抄报,对学生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向家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与相关安全知识。学校还利用公众号和家长微信群向大家发出倡议,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来。官会中心校召开全镇校(园)长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坚持不懈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师生信息。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全面落实落细疫情防护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值守,教育引导师生少聚集、少串门、少外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李寨中心校召开寒假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安全维稳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仔细排查防疫漏洞,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师生健康状况的日常上报和外出报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等不同渠道进行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家长认识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一

2、依法燃放,人人有责;文明燃放,人人受益。

4、做严守禁放好市民,创安全礼貌新社区。

5、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移风易俗,禁燃爆竹。

8、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1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4、想他人所想,建礼貌社区,做礼貌燃放人!

15、严禁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

1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19、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20、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21、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礼貌燃放是你的义务!

22、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23、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26、遵守禁鞭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28、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29、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共建和谐宜昌新家园。

30、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32、遵守禁鞭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34、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36、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38、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市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39、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4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礼貌市民。

42、严守禁放规定,保护城市环境。

45、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46、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职责重于泰山。

48、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区域燃放!

49、禁止燃放鞭炮促进礼貌城市建设。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二

遵守禁鞭规定,城市需要安宁和环保。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倡导“零燃放”,共筑“瓷都蓝”

拒绝烟花爆竹燃放,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争做遵规守法好市民,享受蓝天白云好心情。

从拒放鞭炮做起,共同遵规守法、共享蓝天白云。

珍惜安全健康,珍视公民责任,珍爱蓝天白云,拒放烟花爆竹。

为了瓷都的蓝天白云,请您遵守禁放规定。

瓷都“禁燃”——我响应、我行动、我监督。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做禁放的参与者、践行者、传播者。

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更添幸福团圆的喜庆;没有烟花爆竹的'庆典,更显现代文明的气息。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了加强苑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结合住宅小区实际情况,雅士林物业温馨提示您:苑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的事例时有发生。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过节。从即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业主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佳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五

请到依法批准的销售点购买有统一标识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街头无证人员出售的烟花爆竹。

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检举揭发违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当燃放烟花爆竹给您带来欢乐时,别忘了给他人留下安全的空间。

不买违法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喜庆放鞭。

不购买不放飞“孔明灯”“许愿灯”。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六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止、限制和倡导少放、不放相结合的方式: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东岳路以西,子愿路以东,开元大街以北,永兴大街以南。以上区域为我县常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城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旭光路以西,华兴路以东,513国道、宏泰大街以北,汇丰大街以南除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以外区域。

临盘街道的限制燃放区域为: 南京路、为民路以西,513国道以东,340国道以北,开元大街以南。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腊月xx全天,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上述时间外的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一、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理解、支持、遵守禁放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限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三、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居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七

1.遵守禁止燃放的'规定,城区需要安宁和环保。

2.移风易俗,禁放爆竹。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6.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7.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8.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10.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1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八

3、丧事花圈(篮)要控制,总数不准超十五。

5、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8、燃放烟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10、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13、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罗田新家园。

14、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15、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16、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19、禁止城区放鞭,倡导文明新风。

20、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22、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23、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新家园!

24、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25、少放爆竹,共战阴霾!

26、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27、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28、自觉遵守政府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30、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31、燃放烟花鞭炮是浪费黑洞。

33、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礼貌燃放是你的.义务!

35、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36、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38、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40、违反《通告》,依法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十九

xx:(受理部门)。

xx(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广安市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广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关于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四方区、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六、自觉接受县安监局、公安部门、镇安办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二十

1、遵守禁放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2、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4、自觉遵守管理条例,共创宁静、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

5、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6、禁放规定在心中,欢乐安祥在家中。

7、对违法制造、买卖、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8、珍惜生命健康,不放鞭炮。

10、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12、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13、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14、当燃放烟花爆竹给您带来欢乐时,别忘了给他人留下安全的空间。

15、凤城是我家,禁鞭靠大家。

16、鸣炮声声震耳,禁鞭人人开心。

17、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2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25、喝酒不燃放,燃放不喝酒;。

27、遵守禁令,防止火灾事故。

28、不买违法烟花爆竹安全文明喜庆放鞭。

31、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32、在禁鞭区内燃放鞭炮,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鞭炮,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33、燃放异常需小心,盲目查看恨终生;。

36、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大力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37、禁放场所不能放,一旦有事悔恨晚;。

38、拒绝、阻碍政府各部门禁鞭工作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40、爆竹有响,燃放有音,以身试法,必受处罚。

41、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43、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44、严守禁放规定,保护城市环境。

45、违反《通告》,依法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

4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47、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封建迷信丧葬品。

48、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交地铁和其他公共场所。

50、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52、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5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禁燃烟花鞭炮你我共参与。

55、没有鞭炮响,今夜睡得香。

56、禁止在建筑物内燃放或者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59、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办公区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办公区公共安全,保障和谐有序的办公环境,根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爆竹。如因重大节日或活动需施放焰火(含礼花弹)的`,必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方可举行。

二、严格遵守阜阳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有关规定,严禁在办公楼楼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以及所管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守规定,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规燃放行为。

五、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结篇二十二

2、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4、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6、严格管理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11、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严禁非法产、销、运、储烟花爆竹。

1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3、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14、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16、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17、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依法燃放是您的义务,文明燃放是您的优良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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