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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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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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案符合实际条件,可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方案制定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便顺利推进方案。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以实现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一

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区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市、县(区)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基础上,划定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发布禁烧公告,进行重点督查。秸秆禁烧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开发区、河东新区全域范围(含物流港和台商工业园),船山区桂花、唐家、龙凤、西宁、新桥、复桥、保升及蓬溪县金桥工业园区等市城郊重点区域。各县(区)的秸秆禁烧重点区由辖区政府负责划定并发布公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河东新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4月15日前报市禁烧办和市大气办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各地在秸秆禁烧期间要加强防控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适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提前做好秸秆禁烧防控预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禁烧办、市大气办将按照《遂宁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会同市政府目督室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将督查考核结果及时公告,严格扣减目标分值;对禁烧区域内火点数超达10个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二

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合肥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三河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镇统一部署,在全社区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余维文同志任组长,两委成员为成员。建立干部包组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细化禁烧工作,具体落实到重点区域的村组、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设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镇、村二级网格管理体系。

以禁烧工作领导组为单位,32个居民组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居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二)明确管理责任。

1、居书记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居的秸秆禁烧全面工作。将本居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进行协调监督。

2、其他居两委成员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居的秸秆禁烧具体工作:(1)秸秆禁烧工作田亩的登记造册;(2)负责油菜、小麦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书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3)成立30人应急小分队,分3班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应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3、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负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确保本组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将收割秸秆绝不过夜。

五、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社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并组织在政务公开栏张贴;负责组织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午季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组织40人的禁烧小分队,24小时轮岗值班。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三)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二是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安排组织了10人的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四)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五)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各包片干部和居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自5月15日至6月30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查,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六)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5月15日至6月30日为午季秸秆禁烧期,分3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19日)。居两委根据上级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20日―6月20日)。根据方案,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坚决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及时上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3、总结考评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个人,居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三

为确保我镇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四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监管。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2008年度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潭街道农水中心

为做好龙潭街道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和借鉴往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现制定2015年农水中心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农水中心各人员严格听从街道指挥,服从调配,遵照街道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居)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优点,让群众知晓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露天焚烧危害多的知识,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

(三)调查摸底,协调机械。在禁烧期前,完成一次全街各村(居)小麦、油菜等夏收农业作物的种植总量和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村农机与农机作业的配比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汇报街道,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夏收过程中协调各村之间完成机械调配,指导各村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四)配合管控,落实收贮。在禁烧期来临之前,完成街道飞花村和原奶站2个收贮点的准备工作,以便在秸秆禁烧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收贮工作,并完善农水中心派驻各村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人员在禁烧期内下派到各村(居),配合全街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利用驻村(居)联络员便利的优势,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的宣传形式,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范围宣传,营造出全街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及优点清晰地向全街农户说明,有效宣传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的政策,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完成各村小麦、油菜等夏季农作物的实际种植量和现有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掌握各村(居)农机与农机作业面的配比情况,了解各村今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计划与设想,将掌握的相关数据汇报街道,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村(居)相互进行机械调度做准备。

3、完善飞花村和原靖安奶站2个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中心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街道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居)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1、全力投入秸秆还田作业指导工作中,及时对有调度需求的村(社区)实施机械调配。

2、飞花村和原奶站收贮点开展不间断收贮和打捆工作。

3、利用驻村(居)联络员就地指导夏播布局,尽快尽早的帮助群众完成夏播作业。

4、总结今夏秸秆还田和收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六

113。

号)、《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庆办字〔。

21。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年秋收季节,在黑政办发〔。

113。

号划定的秸杆禁烧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野外禁烧工作,以“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为目标,重点地段和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今年。

10。

10。

日全省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双城)现场会议提出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研究综合利用途径和禁烧措施,确保实现禁烧目标,促进废弃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各县(区)要建立县(区)政府对秸

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乡(镇)为禁烧工作责任主体,村(屯)负责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县(区)、乡(镇)、村(屯)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坚决遏制焚烧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县(区)政府要通过印发通告、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电视网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充分发动群众监督、举报野外焚烧秸秆行为。

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应补尽补,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进一步提高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率。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对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电、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项目,给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进一步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兵把守、重点巡查、重点监控。发现苗头快速处置,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长:于。

副市长。

副组长:全。

市农委主任。

韩松岭。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农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市秸秆野外禁烧工作。

“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实行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建立以乡(镇)、村(屯)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重点禁烧区域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市农委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日常巡查,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秸秆还田实施工作,加强农业领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市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的执法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劝阻、制止野外焚烧秸秆行为,对不听劝阻造成影响者,依照相关规定处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

建立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乡(镇)对村(屯)的层层监督体系,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

24。

5

个督查组,对各县(区)落实秸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组。

组长单位:市环保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

市公安局。

负责区域:让胡路区、杜尔伯特县。

第二组。

组长单位:市环保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

市公安局。

负责区域:龙凤区、肇州县。

第三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

市农委。

负责区域:大同区、红岗区。

第四组。

组长单位:市农委。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负责区域:萨尔图区、林甸县。

第五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

市农委。

市公安局。

负责区域:大庆萨尔图机场、肇源县、高新区。

督查内容:

1.

工作启动情况。

禁烧区划定落实情况,是否召开辖区禁烧工作动员会议,是否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

2.

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按照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落实责任包干制。

3.

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情况。

结合本地实际,是否研究切实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方法,是否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4.

宣传教育情况。

是否采取政府通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广播喇叭、巨幅标语等多种方式,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督查要求:

1.

第一次督查时间为。

10。

20。

日至。

10。

30。

日,第二次督查时间暂定为。

11。

2.

各组组长由组长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带领成员单位人员按工作要求履行督查职责。

3.

督查组在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

4.

各督查组所需车辆由组长单位落实,每组设立联系人,负责将每次督查情况反馈给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七

为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建设“生态天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禁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天门,使我镇的天更蓝,地更绿,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生活垃圾,多途径、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4月25日一5月5日)。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高效运行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2、实施阶段(5月5日—12月)。

各村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掌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范围;各村委会要切实履责,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

3、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

在各村、社区自查和总结基础上,镇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文钢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会军任副组长,成员由邓浩、姚凡、刘定雄、杨力、黄华洋、董丛树、杨中心、何呈祥、李万会、刘俊平、周望发、张国华、艾林平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姚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巡查检查,并做好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各村要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做到每个小组有一名禁烧协防员,并制定措施,落实经费,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挂片党委和联村机关干部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每个小组要落实秸秆堆放场所。各村在5月10日前将村禁烧专班和小组协防员名单报镇禁烧办。

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全镇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做好秸杆综合利用的统计,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试点,推广普及秸秆气化、液化、氨化、能源化等有关技术,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对农机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引导、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机手购买安装秸秆粉碎设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还田。

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的巡查,防止农户随意丢弃秸秆,阻塞河道。

公安部门: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以拘留并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和零星秸秆焚烧等的`监督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负责在全镇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

广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氛围。一是在全镇范围发布《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二是镇政府将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宣传禁烧活动,并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三是各村要书写5条永久性的标语,每个小组张贴两条以上的标语。在主要路段和重要禁烧区域悬挂宣传布标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在全镇中小学开展以“禁烧秸秆,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天门”为主题的“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

(四)强化巡查监管。

收获季节,各村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努力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村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组和个人,镇政府将组成多个专班不定期对村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村干部加强巡查检查。

(五)实行目标考核。

春秋两季的收割期后,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村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村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期间未发生秸秆焚烧的,镇政府将奖励3000元,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每焚烧一亩秸秆(不足1亩的起火点按1亩计算),将按责任状给予责任村扣0.2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镇政府将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对影响较大,累计焚烧面积较多,或因秸秆丢弃造成河道堵塞的,或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村,由镇纪检问责,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八

态固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镇禁止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岳道有任组长,纪委书记王胜、副镇长安可军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片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与各村、包村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负责人。同时各村与组与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块块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不出问题。

好早播关。麦收后立即发动群众抢收抢种,消除禁烧秸秆的隐患。四是秸秆堆放关。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群众及时收集运出。每个自然村必须统一划定秸秆对方场地,方便秸秆集中存放。

4、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各村要坚持全员上前,把守田间地块,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作用,调动其参与禁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突出禁烧的重点区域。主要是桐明公路、县乡道路、村村通两侧及林网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以上区域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麦收以后,降雨前有风时,晚上9点以后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众。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群体各村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包片的村干部、镇干部停职、停薪,待岗一个月。

6、科学引导,综合利用。镇农机、农技、畜牧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水平,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固县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0**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实行全面禁烧。全县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特别是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重要电力设施等周围区域内,要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发动阶段。时间:5月底之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禁烧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回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每日15点前要实事求是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上报《秸秆禁烧日报表》。

(三)督查检查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县政府督导组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县成立秸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县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设立工作台帐,组建联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实行乡镇、县工业园区是责任主体,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县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督查局抽专人带队督导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落实县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对工作落实好的表扬,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秸秆焚烧。

县环保局、农委要加强现场执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乡镇、县工业园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粉碎还田等有效措施,防止焚烧秸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

县发改委要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临泉县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县财政局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县林业部门要动员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导致毁坏林木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在控制范围之内。

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查处。

县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县气象部门应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县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预防、消除火灾工作。

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

县监察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进行公开曝光。

(四)严格监督监察,强化奖惩措施。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解决问题在田头。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县共组成4个督导组和32个驻乡镇督查组。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督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督查检查。督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农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农委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高塘、范兴集、老集、土陂、吕寨、滑集、谢集。

第二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交通局、县农机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交通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谭棚、杨桥、牛庄、工业园区、城关、张营、白庙、同城、关庙。

第三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环保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单桥、长官、杨小街、宋集、张新、陈集、艾亭、陶老。

第四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环保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公安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田桥、韦寨、迎仙、瓦店、姜寨、庙岔、庞营、黄岭。

县秸秆禁烧四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县直单位驻乡镇、县工业园区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各村、自然村、农户、田块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作用,检查村、自然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确保辖区内没有焚烧秸秆现象,无着火点,无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予以挂牌督办,取消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资格或称号,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九

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秸秆禁烧的工作要。

求,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片负责;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我村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烧期间,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

生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等现象,力争禁烧期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实现全面禁烧,确保合肥市机场飞行安全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付世波任组长,支部委员、营长郑传。

寿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及村后备干部为成员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

建立领导组成员包组、包片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禁烧工作落实到村民组、田间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制订禁烧网格。

以禁烧工作领导组为单位,27个村民组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

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村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三)明确管理责任。

1、村书记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全。

面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进行协调监督。

2、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具体工作:

(3)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应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3、村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负。

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确保本组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四、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我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负责发放行政告。

知书到禁烧区每家每户,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午、秋季收获期间,

以村书记为队长随机抽调1-2名村民组长为巡查小分队,进行不定期检查。以村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村民组长进行全方位巡查。发现禁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三)专项治理,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我村财政预算。有力保。

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和支持经纪人收购禁烧区油菜等秸秆,鼓励发展油菜(小麦)。

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五)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管理。由各包片干部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

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自5月15日至6月30日制定24。

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督查,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坚决处罚到位。

3、奖补与分工责任挂钩。在禁烧期间,每个村民组设基数奖300元,

如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所属村民组长50元,如果及时汇报并及时处理不奖不罚,未完成禁烧工作任务目标,造成本村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火点,被上级禁烧办发现的,在村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年度考核时不评优。秸秆禁烧小组人员在所属片区内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款100元,如发生重大故事的立即停职,上报上级党委政府。

(八)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5月15日至6月30日为午季秸秆禁烧期,分3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19日)。村两委根据上级会议要。

求,制定工作方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20日-6月20日)。根据方案,

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坚决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及时上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3、总结考评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

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个人,村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附:岗集镇斗镇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

成员名单。

岗集镇斗镇村民委员会。

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重点工作。

我县实行全面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是: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城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区域。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及乡镇、村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深入各乡镇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县环保局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收割机收割麦茬高度要控制在20厘米以下。要在产稻区推行“三机对接”,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做到收获一块,灭茬一块,旋耕一块。要集中堆放秸秆,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火措施。

(五)加强综合利用。农业部门要编制秸秆利用规划,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农业、财政、监察、农机、公安、消防、林业、交通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和机械购置补贴,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消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环境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报告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点交通干线、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农作物秸秆的还田、青贮、氨化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单位:负责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焚烧秸秆烧死烧伤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在夏收、秋收后,分别于8月中旬、11月中旬前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县生态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潭街道农水中心。

为做好龙潭街道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今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和借鉴往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现制定20农水中心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夏收夏种期间,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服从街道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动在全街范围内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各村(居)实施大面积秸秆还田作业和收贮工作,推动全街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坚持防控与督导相结合,确保在街道内不发生省、市通报的“第一把火”,不发生大面积露天连片焚烧(10亩以上)现象,不发生因秸秆抛河引起水质污染致水体功能改变的情况,努力为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听从指挥,服从调配。秸秆禁烧期间农水中心各人员严格听从街道指挥,服从调配,遵照街道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完成各类分配任务。

(二)强化宣传,倡导还田。组织各村(居)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优点,让群众知晓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露天焚烧危害多的知识,使群众秸秆禁烧意识逐年提高,形成自觉禁烧行为。

(三)调查摸底,协调机械。在禁烧期前,完成一次全街各村(居)小麦、油菜等夏收农业作物的种植总量和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各村农机与农机作业的配比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汇报街道,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夏收过程中协调各村之间完成机械调配,指导各村开展秸秆还田作业。

(四)配合管控,落实收贮。在禁烧期来临之前,完成街道飞花村和原奶站2个收贮点的准备工作,以便在秸秆禁烧期内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收贮工作,并完善农水中心派驻各村联络员制度,将相关人员在禁烧期内下派到各村(居),配合全街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

(五)加强服务,指导布局。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利用驻村(居)联络员便利的优势,就地指导指导群众秸秆还田作业,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的要求。帮助群众尽快尽早地完成各项作业任务,使秸秆禁烧工作尽早结束,解决焚烧的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农作物收割前)。

1、利用悬挂横幅的宣传形式,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范围宣传,营造出全街浓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氛围,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形势及优点清晰地向全街农户说明,有效宣传不露天焚烧秸秆有补贴的政策,引导和巩固群众形成秸秆还田的农业种植模式。

2、完成各村小麦、油菜等夏季农作物的实际种植量和现有农业机械保有量调查,掌握各村(居)农机与农机作业面的配比情况,了解各村今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计划与设想,将掌握的相关数据汇报街道,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为协调各村(居)相互进行机械调度做准备。

3、完善飞花村和原靖安奶站2个收贮点建设,为短期内实现大量秸秆收贮预留充足的场地,配好人员做好秸秆收贮、打捆及场地防火巡查。

(二)全面禁烧阶段(农作物收割中)。下派中心人员至各村对所有农作物秸秆产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街道秸秆禁烧要求认真落实措施,配合各村(居)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秸秆还田、收贮阶段(农作物收割后)。

1、全力投入秸秆还田作业指导工作中,及时对有调度需求的村(社区)实施机械调配。

2、飞花村和原奶站收贮点开展不间断收贮和打捆工作。

3、利用驻村(居)联络员就地指导夏播布局,尽快尽早的帮助群众完成夏播作业。

4、总结今夏秸秆还田和收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一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企业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秋”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工作片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片长负总责,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包到村;没有包片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全部分包到重点部位,与包村干部同工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宣传督查组,在全镇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加大对秸秆回收及青贮工作奖补措施。

(二)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搞好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传统观念,才能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镇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早上6:00—7:30,中午12:00—1:30,晚上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车集中巡回宣传。禁烧期间将组织宣传车辆,录制宣传磁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宣传,把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禁烧期间所有宣传车辆必须悬挂禁烧横幅、安装播音器材,并携带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承诺书,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强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能以农家肥的形式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要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

2、树立秸秆资源意识,搞好秸秆回收。镇政府将加大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度。有关回收企业要增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提高回收能力,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改进办法,最大限度地扩大秸秆回收量。有关工作片对秸秆回收利用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引导协调好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养殖企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需求。禁烧期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回收秩序,采取强硬措施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3、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4、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5、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同时对抓获现行焚烧人员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的包村干部或村干部奖励500元。谁抓住奖励谁,抓住谁处理谁,对纵火人决不姑息迁就。焚烧秸秆烧坏树木的要依照《森林法》另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各农户负责自家责任田秸秆的清理工作,一旦被引烧,应及时举报,协助处理焚烧事件。如果既不举报,又找不到点火人的,由该农户承担责任,比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7、镇政府在全镇设八个堆放点:**。各村根据情况合理选择地点,设立自己的堆放点,每村至少一个。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行政村予以奖励:2000口人以下村奖励3000元、2000—5000口人村奖励4000元,5000口人以上村奖励6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另奖500元;发现一起火情,每堆罚所在村200元;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

对镇机关干部的奖惩。禁烧期间没有出现火情的村,奖励包村人员500元。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镇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镇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累计3次,除罚款外,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因组织不力或擅离职守,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或其他损失的,将直接追究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及包片(村)领导、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村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每缺少一项罚村里50元。禁烧监控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若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每次罚村里100元。

镇督查组要对镇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四、奖励措施。

(一)各村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及养殖户要利用三秋时期认真备好资金做好秸秆青贮工作,每青贮一亩,镇财政奖励村3元,青贮情况经镇政府验收后兑付奖励资金。

(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落实秸秆还田工作,每还田一亩,镇财政奖村5元,市里奖补政策全额兑现,各行政村秸秆还田达到百分之六十的另奖村5000元,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另奖村8000元,以上各村秸秆还田情况有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落实后予以兑现。

(三)各村设堆放点面积必须在五亩以上,镇补村5000元。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禁止焚烧秸秆会议精神和《沐川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维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5-6月和9-11月。

被列为乡重点禁烧区域的10个行政村。

重点禁烧区域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禁烧期间力争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时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因此,各行政村要站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小,措施不能减弱,投入不能减少,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

(二)狠抓宣传发动。镇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各行政村也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村、组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得职责。禁烧期间,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要针对农村秋季劳动力缺乏、农时紧的现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把秸秆挑回家,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地方,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突击队或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一项彰显环保和社会效益的系统工程。尽力而为,各行政村要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力度。同时,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得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队伍力量。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行焚烧秸秆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执行秸秆禁烧督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禁烧期间,镇党委、政府派出禁烧秸秆督查组,实行驻点督查,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生焚烧现象,由镇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同时,追究镇、村、组三级责任人责任。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镇、村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组织领导机制。

(二)坚持镇干部包挂责任制。镇党委、政府抽调工作人员包到10个行政村,包村工作人员与行政村责任相同,镇农发中心包片督导,各工作组和督导组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督导查处到位。

(三)强化管理责任机制。继续依照《沐川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完善禁烧区域基础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镇纪委。

(四)完善督查调度机制。继续坚持镇、村目标管理、政务督查、行政监察、定点巡查、领导检查等督查机制。组成联合督察组,实行驻村24小时督查,形成镇督查村、村督查组。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级干部建设期间在岗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坚持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行政村监控等制度,加大对秸秆禁烧的推进力度。

(五)完善应急机制。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处置,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三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企业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秋”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工作片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片长负总责,包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分包到村;没有包片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全部分包到重点部位,与包村干部同工同责。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宣传督查组,在全镇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加大对秸秆回收及青贮工作奖补措施。

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搞好宣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转变传统观念,才能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镇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早上6:00—7:30,中午12:00—1:30,晚上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车集中巡回宣传。禁烧期间将组织宣传车辆,录制宣传磁带,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宣传,把宣传与督促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禁烧期间所有宣传车辆必须悬挂禁烧横幅、安装播音器材,并携带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镇中心校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承诺书,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强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能以农家肥的形式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要深入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的好处,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利用秸秆粉碎机械,最大限度地将秸秆粉碎还田。

2、树立秸秆资源意识,搞好秸秆回收。镇政府将加大对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企业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力度。有关回收企业要增加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提高回收能力,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改进办法,最大限度地扩大秸秆回收量。有关工作片对秸秆回收利用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引导协调好秋实公司、坤元牧业、君得肉牛等养殖企业青贮玉米秸秆收购需求。禁烧期间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回收秩序,采取强硬措施搞好秸秆回收利用。

3、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4、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5、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xx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同时对抓获现行焚烧人员并交由公安部门予以拘留的包村干部或村干部奖励500元。谁抓住奖励谁,抓住谁处理谁,对纵火人决不姑息迁就。焚烧秸秆烧坏树木的要依照《森林法》另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各农户负责自家责任田秸秆的清理工作,一旦被引烧,应及时举报,协助处理焚烧事件。如果既不举报,又找不到点火人的,由该农户承担责任,比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7、镇政府在全镇设八个堆放点:。各村根据情况合理选择地点,设立自己的堆放点,每村至少一个。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对禁烧工作进行总结。对没有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行政村予以奖励:20xx口人以下村奖励3000元、20xx—5000口人村奖励4000元,5000口人以上村奖励60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另奖500元;发现一起火情,每堆罚所在村200元;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

对镇机关干部的奖惩。禁烧期间没有出现火情的村,奖励包村人员500元。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镇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镇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累计3次,除罚款外,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因组织不力或擅离职守,造成大面积秸秆焚烧或其他损失的,将直接追究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及包片(村)领导、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各村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每缺少一项罚村里50元。禁烧监控点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监控,若出现脱岗、空岗现象,每次罚村里100元。

镇督查组要对镇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一)各村要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及养殖户要利用三秋时期认真备好资金做好秸秆青贮工作,每青贮一亩,镇财政奖励村3元,青贮情况经镇政府验收后兑付奖励资金。

(二)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落实秸秆还田工作,每还田一亩,镇财政奖村5元,市里奖补政策全额兑现,各行政村秸秆还田达到百分之六十的另奖村5000元,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另奖村8000元,以上各村秸秆还田情况有镇政府组织人员验收落实后予以兑现。

(三)各村设堆放点面积必须在五亩以上,镇补村5000元。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四

秸秆禁烧会严重污染我们的环境,所以需要制定一个环保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建全国卫生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xx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11540公顷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为加强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海晏。

副组长:向宽、陈祥。

成员部门:镇农办、生态办、综治办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办,由喻赞庄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

应急预案。

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为确保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涛副镇长。

成员:吴凯镇人大主席。

龙远德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韩小敏镇派出所所长。

薛琪镇农技站工作人员。

王琴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

责任书。

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建全国卫生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xx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11540公顷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为加强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海晏。

副组长:向宽、陈祥。

成员部门:镇农办、生态办、综治办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办,由喻赞庄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六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xx〕1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各相关镇街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继续采用“四个多一点”的秸秆“离田”措施,即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多堆腐沤制一点。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及时打捆,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现象。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农业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镇(街)、村(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行政措施,实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镇街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四联包”立体责任网络,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禁烧期间,区督查组到镇、街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将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镇、街道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镇、街要组织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宣传、巡回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对违反《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今年市里的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提高,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各镇街也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汤原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档篇十七

为了认真贯彻白湖镇20**年9月19日上午在镇政府召开的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村民组长工作责任,现与村民组长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

1、秸秆禁烧工作目标:实行“三全”即:全天候、全区域、全年禁;“两不”即: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五抓”即:抓重点、抓宣传、抓人员、抓处罚、抓考核。

2、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

3、秸秆重点禁烧期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

4、村民组长应及时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签订农户禁烧协议书,统计上报农作物秸秆面积。

(1)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联收联耕工作机制,村民组长协调机械,进行统一收割,粉碎还田,或打捆离田,统一旋耕。

(2)秸秆焚烧处罚实行联防联控:

(3)出现全村第一把火,村民组长处以50元的罚款,视情况处以该农户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扣罚该农户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100%;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5%—20%。

(4)出现全镇第一把火,村民组长处以80元的罚款,焚烧秸秆的农户对照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处罚,同时扣罚农户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100%;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50%。

(5)村民组出现焚烧秸秆、冒烟、黑斑,一次、一处、一块分别处以村民组长20元的罚款,村民组长主动跟踪处罚到户的免于处罚。

(6)焚烧秸秆面积在1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200元罚款;1亩以上,3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10%—30%;3亩以上,5亩以下的处以该农户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30%—50%;5亩以上,10亩以下处以该农户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罚该农户补助资金50%—100%,并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5%—20%;10亩以上的处以该农户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扣罚该农户秸秆补助资金100%,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扣罚村民组秸秆禁烧补助资金20%—30%。

6、村民组在秸秆重点禁烧期内没有出现焚烧秸秆、冒烟、巡查时没有发现黑斑的,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奖励村民组长100元的。

7、本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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