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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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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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确保共同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注意法律术语的正确和准确运用。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合同要点,希望对您起到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

一、乙方在甲方的车尾玻璃发布广告,数量_________幅。广告画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将广告张贴在玻璃上。

二、广告费为_________元/幅/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广告费金额_________元。

三、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预付广告费的总额的60%,即_________元。全部广告上画后,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两天内必须验收广告,甲方将广告照片及广告启用通知书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将余额付清给甲方。甲方允许乙方中途换画一次。

四、在本协议广告发布期内,如甲方将乙方广告撤换而发布其它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倍赔偿广告费。甲方要保证广告质量:车身卫生整洁。

五、如因政府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广告刊登的位置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广告发布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乙方在甲方签字盖章后两天内将协议送回给甲方,逾期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约定:

一、乙方在甲方的车尾玻璃发布广告,数量_________幅。广告画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将广告张贴在玻璃上。

二、广告费为_________元/幅/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广告费金额_________元。

三、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预付广告费的总额的60%,即_________元。全部广告上画后,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两天内必须验收广告,甲方将广告照片及广告启用通知书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将余额付清给甲方。甲方允许乙方中途换画一次。

四、在本协议广告发布期内,如甲方将乙方广告撤换而发布其它广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加倍赔偿广告费。甲方要保证广告质量:车身卫生整洁。

五、如因政府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广告刊登的位置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广告发布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乙方在甲方签字盖章后两天内将协议送回给甲方,逾期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三

以上费用包括:

1.广告媒体租金、广告画面设计制作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2.广告安装、监测及一切维修费。

3.车身及画面的清洁、维护。

4.乙方提供上刊报告及上刊照片。

5.合同期满后车身恢复原状之费用。

6.政府行政审批费用、税收等。

7.画面发布费、含首次画面制作、画面审批费、维保费、税金、媒体监测费等(不包括设计费)。

8.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四

2.付款期限:

(1)合同签订,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计:人民币(大写)。

(2)广告发布个月后支付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计:人民币(大写)。

(3)广告发布结束前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计:人民币(大写)。

3.乙方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一致,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付款申请及等额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请款资料,若乙方请款时除等额增值税发票外资料齐全的,则在收到其他齐全资料次日起日内,甲方有权预扣当期应付款金额的%的税款后支付当期进度款。且乙方承担发票金额的每天万分之的逾期提供发票的违约金。逾期天数为自请款之日起至实际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乙方补齐增值税发票之日起日内,甲方扣减乙方承担的逾期提供发票的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当期进度款,当期剩余进度款不足抵销支付违约金的,在下一期付款时抵销。

乙方提供的所有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能通过税务认证。

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记载的税金不能抵扣,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确认:任何个人签字、单方签字、白条、复印件等均不作为付进度款或结算依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或损失)。任何个人签字、单方签字、白条、复印件等均不作为付进度款或结算依据。

4.如因城管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被提前征用的或因不可抗力中止发布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不负违约责任。按实际上画面时间结算发布费用,即按综合发布单价计未发布期间的费用,乙方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全额返还。逾期返还的,按同期贷款利率计自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的资金利息。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公交车车体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甲方拥有公交车车体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

1.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安装),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乙方一共拥有公交车40辆,40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交由甲方使用。

2.3乙方授权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40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位的代理权,乙方可以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制作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2.4双方合作有效期从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时甲方有优先承包合作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2甲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3.3甲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4.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五条:利润分配:

5.1双方合作期间车体广告利润五五分。

5.2收费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1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车体广告利润的3倍赔偿对方。

7.2合作协议期满终止。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2本协议的执行中,如有运输部门或其他执行部门干涉,不许做车体广告,或收取其它费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8.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六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x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甲方:

乙方: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七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_____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身外墙广告位的范围。

1、本协议所指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是:公交车辆车身前轮中线以后,车尾最后一块车窗玻璃位置以前,两侧车窗玻璃最低位置水平线以下的车身外墙及车身后部发动机引擎盖的位置。

2、该协议期内车身外墙广告的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媒体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中,如有变化,本协议对车身外墙广告媒体的广告位所确定的范围随之变化。

3、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之外的车辆其他任何部位及空间,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无异议。

4、对该协议中所规定的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置及范围以外其他的车身外墙部分,甲方不得作为广告位置与第三方另行合作经营或自行经营。

二、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间为贰年,即从20年05月01日至20年04月30日止。

2、因甲方提供的车辆中有部分车辆已发布广告,乙方同意上述广告到期后再行发布广告,甲方另免费补充租赁期七个月,总租赁期长至31个月,即自20年05月0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止(该期间内,无论乙方是否发布广告均为租赁期间,其租赁费用不变)。

三、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车辆的数量。

1、乙方租赁甲方400辆公交车辆的车身外墙广告位。

2、上述车辆在甲方公交线路的分布及具体的车辆自编号见附表。

四、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内,乙方按2598000元/年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费,全部租赁期(至20年11月30日止)总租赁费为伍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5196000元整)。

2、付款方式:租赁费用按如下方式交纳: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当天交纳半年的租赁费计1299000元整。

(2)从20年10月起至20年10月止,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纳下一个月的租赁费计162375元整。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当天,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30万元,该保证金在本协议到期,双方办理结算后的当天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力与义务。

1、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及政策性因素导致甲方公交车辆线路、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因车辆线路变化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因车辆数量减少时,有条件调整补充车辆的,四方应尽力按相应台次增补。否则,则按元每台车相应减免租赁费用。

2、车身外墙广告的设计、审批、制作和安装均由乙方负责,其全部支出及税费和收益均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3、乙方安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运营生产。甲方负责协助并配合做好调车配车工作。乙方安装广告需要甲方车辆在上班时间停摆或空驶时,应向甲方支付车辆停摆费用贰佰元/趟或空驶费用壹佰元/趟。在下班时间安装不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司乘人员应做好车身外墙广告的维护,不得有意破坏广告。因甲方车辆意外情况、交通事故及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广告脱落、损坏时乙方要及时修补或重新安装,修补、制作、安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5、乙方未办理发布车身外墙广告工商审批的合法手续,造成甲方的营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延误的本协议期限不得延期。

6、乙方制作车身广告在申请、审批期间所延误的本协议期限不得延期。

7、乙方制作的车身广告规范、内容和制作材料严格按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安装发布。

8、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与第三方合作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协议。否则,则按两万元每台扣除租赁费用。

六、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发布的要求。

1、乙方制作发布的车身广告必须合法健康,美观大方,整洁清晰、色调明亮、内容健康,制作精良。设计制作的广告整体颜色尽量与车身颜色协调搭配。

2、乙方取得车身广告位置经营权后必须取得工商局广告登记证,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形式合同约定的位置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发布性病、男科、妇科等医疗性广告。广告应当与市容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有碍市容观瞻和行车安全的颜色作为底色,广告的设置不得遮挡车窗和上下车门;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

3、广告设计样稿,乙方必须交广告主管部门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4、乙方安装广告时,应预先告知甲方,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甲方书面通知分公司负责人,方可进行广告安装发布,甲方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做好广告安装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乙方的广告发布。

七、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两间办公室,作为乙方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甲方将其所有的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移动电话号码提供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应将其作为对外发布的车身广告招商电话,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租赁期满,上述电话无条件移交甲方。

2、乙方必须安排甲方5名工作人员上岗,工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乙方须在每月25号前将上述人员当月工资交至甲方账务。

3、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城建投及有关单位因车身广告发布而收取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交纳。

4、甲方所有车辆的标识标牌和宣传广告资料由乙方无偿提供。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经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或终止。

2、租赁期内,乙方未能依约按时支付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逾期超过1个月,乙方同意按所欠费用总金额应付金额和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总计逾期支付时间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租赁期内,甲方未能依约与乙方配合安排广告安装车辆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元每台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甲方双方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结算。如甲方继续将车身广告位对处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或擅自车身外墙广告经营权整体抵押、转让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应按协议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给第三方经营,损害乙方利益,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且甲方应按协议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争议,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九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本文为公交车车体广告合同范文,内容包括广告主、广告商名称、展示产品品牌、广告形式、广告发布期、广告费及线路明细等,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

乙方: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xxx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辆。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一

广告主: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____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二

耕地流转承包经营合同,由集体组织作为出租方进行耕地/林权/果…。

专业合同律师,公司法律顾问提供设备维修合同范本,约定维修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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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格式文件范本(可下载),适用于企业参与各类投标标书的制作…。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三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为打印版本,共页,标有页码,并加盖公章.如因涂改而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四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下称媒体)车体广告发布权;。

2、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媒体数量:_________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月。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

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该期间仍未发布的,乙方不承诺仍能履行发布义务。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双方约定乙方不负责广告设计时,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附件:广告费及线路明细。

线路。

单价。

数量。

备注。

合计总价: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五

广告代理: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对于公交车广告代理。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xx公交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阜阳亿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甲方拥有广告位臵的所有权,乙方为甲方广告发布的代理商。

1.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公交广告位代理商,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甲方一共拥有公交车量,每量车上设个广告位,共广告位。

2.3甲方授权乙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广告位的代理权,可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4双方正式合作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3.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无任何工作成效或工作成效太小或未能签署任何客户或未能开拓任何有价值的客户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履行,或甲方有权免除乙方独家代理资格并重新授权其他广告代理公司代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乙方有权就客户在广告中的要求向甲方提出商量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具体实施。

4.2乙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4.3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方。

4.5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视情节的轻重即时解除本协议。

5.1乙方单独完成的客户,乙方收取总合同金额的%代理费。

5.2经甲方介绍,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客户,乙方收取甲方总合同金额的%广告代理费用。

5.3具体广告协议另行协商签定;具体价格细节及合同的具体实施,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执行。但无论何时,乙方不得自行收取客户交付的广告代理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签署广告代理合同,客户的广告费用只能先汇入甲方帐户再由甲方分配。

甲方账户:

5.4所有广告合同需三方共同签署。

(甲方:客户方乙方:委托人丙方:代理人)。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2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的经济目的无法达到、或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则守约方可在事先通知违约方后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9.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共肆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盖章后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签名)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联系人:电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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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六

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____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 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____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____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 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____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____。

日 期:日 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 话:电 话:

联 系 人:联 系 人: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七

广告主:

广告商: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八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车的车厢两侧发布广告,期限为______年,具体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证,在_________年的发布期限内,不撕毁、损坏、破坏甲方发布的广告,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广告破损或脏污,及时向甲方联系并更新。

三、车体广告的广告内容和制作发布,以及广告破损后的'更新均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提供以下优惠中的一项作为对乙方的回报。

1.甲方付给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2.甲方赠送乙方_________次免费保养。

3._________年内,乙方向甲方购买零部件和维修时,获得_________折优惠。

五、甲方回报的兑现办法为。

1.乙方如果选择现金回报,发布车身广告的当天,甲方支付现金_________元,半年后甲方再付_________元,_________个月后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2.乙方如果选择______次免费保养或______折优惠购买零部件和维修,甲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随时为乙方提供优惠。

六、任意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资格中断所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交车车内广告合同篇十九

甲方(广告主):

乙方(广告商):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市______区。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下称媒体)车体广告发布权。

2、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

附件:广告费及线路明细。

线路。

单价。

数量。

备注。

合计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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