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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检察建议书篇一
为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优越性以及有效地对人民法院的民行审判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笔者认为,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应当与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条件相一致,应当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的条件,即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且能够抗诉;第二种情况是人民法院的生效调解书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但不能够抗诉。
依据上述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笔者认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范围应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且能够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的案件;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但又不能够抗诉的案件;原裁判符合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再审的庭审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
其他
情形的案件。实施中需规范的六个环节
人民检-察-院实施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民行监督职能的.方式和手段,为保证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需要严格加以规范。
1.再审检察建议应当以人民检-察-院的名义采用书面文书形式。再审检察建议是以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因为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职权,而不是人民检-察-院内部某个检察人员或某职能部门的职权。是否提出检察建议必须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决定。再审检察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便于人民法院采纳、存卷、备查、总结,也便于上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和指导。
2.再审检察建议文书的格式要规范。目前,人民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的格式尚无统一的规定。根据多年来的实践,再审检察建议的格式应当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具体的格式可参照抗诉书的样式。
3.层层把关制度。按照办案程序先由承办人草拟案件审查终结报告,阐述需要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理由,然后提交职能科(处)集体讨论,再提请检察长审批。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再审检察建议,还需要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适用检察建议或通过抗诉程序解决。
4.专门送达制度。再审检察建议书一旦形成后,需要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及时送达给被建议的同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回执手续,以便日后有据可查,并利于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审查处理。
5.反馈采纳制度。人民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后,应就同级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对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要认真听取并予以落实。
6.归档保存制度。再审检察建议除案卷中必备,送达同级人民法院外,还应送本院档案室备案。这样既便于保管,也便于今后检察工作的检查、总结交流以及检察调研。
实施中需注意的三个问题
人民检-察-院实施再审检察建议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履行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为确保再审检察建议的实施效果,人民检-察-院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再审检察建议不同于抗诉,抗诉必然引起再审,而再审检察建议属于建议的性质,案件是否再审,取决于人民法院是否采纳再审建议。人民检-察-院为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最大效力,应当积极协调好与人民法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司法的公正。
2.严格把握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再审检察建议要提出充分的再审理由,严格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做到证据分析透彻、法理阐述深入、逻辑论证严密。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要力争发一件成功一件,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
3.与抗诉相结合。民行抗诉是法律规定最明确,也是最有权威的监督手段。自从人民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以来,人民法院习惯于民行抗诉这一监督方式,对于再审检察建议这种新型的监督方式,可能会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在此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一方面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争取对再审检察建议的理解、支持、配合;另一方面,遇到人民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置之不理的情况,凡符合抗诉条件的,及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以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二
2010年以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运用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建议法院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使三件确有错误的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得到纠正,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
一是准确把握“抗与不抗”的界限,坚持以抗诉为主,发再审检察建议为辅的办案原则。该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对于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只要符合抗诉条件的,都依法及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以确保刑事审判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然而,并非所有“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检-察-院都适宜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而通过发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既保证检-察-院全面有效地履行刑事审判监督权,做到有错必纠,同时也可以督促审判机关对存在问题的生效裁判予以重视,并及时纠正。
二、坚持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对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该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始终坚持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原则,收集证据材料并认真核实,严格运用证据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同时,统一和规范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内容。对于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强调说理性,充分阐述建议再审的事实及法律依据,确保再审检察建议具有说服力,切实提高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
三、规范刑事再审案的办案程序,确保再审检察建议质量。依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诉讼案件规定》,坚持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决定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办案原则,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认为存在错误,但不宜抗诉,需要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报请检察长决定后,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存在错误,无抗诉必要,需要提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报请检察长决定后,再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
四、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完善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机制的衔接。该院在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之前,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对于发出的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争取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与此同时,对于法院对再审建议不予采纳的,凡符合抗诉条件的,及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以确保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三
申请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不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1月11日作出的锡民三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认为该案的原被告恶意串通,制造虚假债务以牟取不当利益,该调解书内容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之合法权益。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系违法,错误的调解书,特申请贵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检察建议书,或提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检察建议书,要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调解书后依法审理判决.
事实及理由:。
一,申请人系无锡太湖威尼斯花园业主.威尼斯花园于1994年许开发建设,至今已成为无锡知名国际小区.小区内居住了许多在无锡经营的知名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管人员,亦成为无锡对外投资环境的亮点.其中,小区中心内湖更是小区的核心景观设施.
二,但近二个月来,威尼斯小区及申请人却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日前,无锡易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公司)以其对小区中心内湖享有土地使用权及有权对该内湖进行建设为由,纠集数十人员欲强行进入小区对内湖进行建设.
三,据知,2009年5月13日,无锡市人民政府曾作出锡政会纪(2009)94号会议纪要,纪要明确”此用地上进行商住开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及易道公司”应在规划部门批准下实施该地块建设事宜“.而经查询,易道公司并未取得规划局,建设局等对内湖进行建设的许可,故易道公司所谓有权对该内湖进行建设实为违法.
四,由于易道公司如对内湖进行开发建设将严重损害威尼斯小区及申请人的权益,故申请人经查询,得知:。
2008年10月2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易道公司与无锡市杨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公司),香港金马国际联合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国际公司)间企业借贷纠纷案后,经主持调解而达成锡民三初字第210号民事调解书(详见附件1):杨氏公司,金马国际公司同意将太湖威尼斯花园内湖及沿湖绿地面积为35057.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易道公司,等.
为此,但据申请人查知:。
在调解书所述杨氏公司向章兰胜(易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2700万元的2008年期间,杨氏公司系易道公司股东(详见附件2),故前述所谓借款有明显的关联交易,虚假交易及恶意串通之情形.
经查易道公司的工商档案(详见附件3),杨氏公司在上述2008年期间,经营金额式微,何以需要,何以存在如上2700万元借款且经了解,杨氏公司,易道公司及金马国际公司均未就该调解书所述借款,担保,还款,土地等事项向税务等部门依法申报!(贵检-察-院完全可以向税务等部门查核)。
经查易道公司工商档案(详见附件4),杨氏公司股东黄俊午,杨洋同时系无锡市顺安房屋拆迁公司(以下简称顺安公司)以及无锡金汇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顺公司)股东.而金汇顺公司(即杨氏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俊午所拥有的公司)与易道公司的企业住所均注册在无锡市西新街18号,两公司实际上位于同一住所.
如上可见:易道公司与杨氏公司,章兰胜等均系关联公司,易道公司,章兰胜与杨氏公司之间不可能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金马国际公司亦无需为杨氏公司提供任何担保,更遑论实际履行担保债务.
故此,易道公司与金马国际公司,杨氏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案件,实际上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形成的一个虚假诉讼,目的就在于通过诉讼”合法"地取得太湖威尼斯花园内湖及沿湖绿地面积为35057.4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五,虽然上述内湖及沿湖绿地土地使用权以(2006)苏民终字第0055号民事调解书等确定归属于金马国际公司,但是金马国际公司作为威尼斯花园的初始开发商,其明知内湖地块及大门左侧地块33748.6平方米已公摊到威尼斯花园一期所有房产中.对此,2002年11月11日无锡普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明确证实.
故此,虽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06)苏民终字第0055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确定了内湖等争议地块的归属权,但是该内湖等地块已作为一期开发的公摊面积而系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权益的公共配套设施,故金马国际公司所有的该内湖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限制的土地使用权,金马国际公司不享有对该内湖等地块的完全的排他的处分权,不能任意处置该内湖等地块.
现金马国际公司将该地块抵偿给易道公司已实际上损害了威尼斯花园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现易道公司在无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声称对该内湖等地块进行开发,拟在内湖填湖建造会所并对外经营,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威尼斯花园完整的设计格局,将势必给现有业主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并破坏小区宁静的居住环境,破坏景观,损害环境,损害无锡的对外投资形象,亦将使申请人的物业价值减损.
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建议书,或提请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致发再审建议书,要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调解书后依法审理判决,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亦维护-法律及检察机关应有的公证与尊严.
此呈。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四
今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xx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的检察意见》。据悉,该检察建议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该书面检察意见从六个方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xx无罪。此意见得到了最高法的采纳。2016年12月2日上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xx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xx无罪。
经过认真审查xx案在案全部卷宗,并赴河北询问原案侦查阶段的主办人员,对相关证据进行复核,实地查看案发现场,最高检认为,原审判决采信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只有原审被告人xx的有罪供述,现场勘察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物证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均为间接证据,而xx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
检察建议书显示,最高检作出上述判断,其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被害人死亡原因不具有确定性,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力不足。尸体检验仅对头皮进行了剥离,没有对尸体进行全面解剖,尸检报告认定“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缺乏依据。
作案工具来源不清,原审判决认定花上衣系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问。对于现场提取的花衬衣与xx辨认、随案移送的花衬衣是否同一,存在重大疑问;xx供述偷拿花衬衣动机不合常理。
xx始终未供述出被害人携带钥匙的情节。根据xx多次供述,并与被害人有过较长时间的近距离接触,在被害人未带其他物品、只穿一件连衣裙的情形下,却无法供出该情节,致使认定xx为作案人存在重大疑问。
原审判决所采信的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证明力。据辨认笔录记载,xx对被害人及花衬衣的辨认,是采取将被害人生前照片及其他两张女性照片等按顺序排列进行辨认,但在案卷宗均无相应的照片附卷;对被害人自行车的辨认违反了混同原则,丧失了对被告人口供的印证作用。
证实xx实施强奸的证据严重不足。原审判决认定xx实施强奸行为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任何证据予以证实。
xx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问。xx到案经过与原案缺乏直接关联,确定其为犯罪嫌疑人缺乏充分证据;xx的有罪供述前后矛盾,说法不一。
基于以上六个方面的考量,最高检认为,xx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弱,可信度不高,且与物证、鉴定意见和辨认笔录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印证关系,原案的定罪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封闭的证据锁链,不能排除他人作案可能,应当依法改判xx无罪。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xx案的依法纠正,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勇于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心与决心,展示了新时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司法权力与舆情民意的互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xx案等冤假错案的纠正中得以鲜活展现。最高检对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纠正和防范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探索实行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制度,保证了检察权不受行政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进一步规范了侦查讯问活动,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这些举措都为司法责任的追究、冤假错案的纠防提供了有力的规范指引。
据了解,最高检今年将推动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同时,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五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20xx年x月xx日。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六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民事审判监督实践过程中摸索出来并为实践验证了的行之有效的检察监督方式。由于法律地位的不明确,适用范围、程序、效力规范的不完善,影响了再审检察建议效能的发挥。应积极推动立法改革,在立法上确立并完善民事再审检察建议。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活动享有提出检察建议的权利。该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法院备案。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修改后民诉法将再审检察建议的地位上升为法定的监督方式。但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适用时限等都没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以及其法律监督效果造成了影响。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实有错误,向人民法院发出民事建议,从而启动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一种法律文书。这是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根据法律原则与立法精神,对实现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创新与探索。
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09月23日开始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七
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照法律规定,基层检-察-院进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的程序是受理不服基层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后,xx市级检-察-院提请抗诉,xx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进入再审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相当多的民行抗诉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原审基层法院进行再审,xx市级人民检-察-院指派基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人员履行,xx市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出席再审的现象。长期以来,一些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出席民行抗诉案件再审法庭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自己的职责是提请抗诉,xx市检-察-院采纳了提请抗诉意见就算完成了监督的任务,出席再审法庭是额外的工作,与自己的职责无关,加上法律对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没有详尽的规定,导致了基层检-察-院对出席再审法庭不重视,甚至出现了敷衍的态度。实际上出席再审法庭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民行抗诉监督的沿续,体现检察机关对民行审判监督的严肃性,做好这项工作对确保审判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基层检-察-院应当重视出席再审法庭,做好准备工作,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切实注意做到“四忌”。
。出席民行抗诉案件再审法庭最重要的是出庭,一些基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此极不重视,出现了法院和检-察-院相互签收对方的出庭通知书就完事的现象,更有甚者有的检-察-院将空白出庭通知书放在法院相关庭室让法院自行填写。有的基层检-察-院即使出席了再审法庭,也有不注重仪表、不遵守庭审纪律等极其随便的现象。基层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间内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与法院审监部门联系,安排合适的位置,送达相应的文书,到出庭时,应着检察制服,在指定的坐位就坐,遵守庭审纪律,保持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的严肃性,切忌将此项工作流于形式。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法律赋于的职责,与代理人有本质的区别,有的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的检察人员,为了增加改判率,不自觉的充当了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在庭审中对申诉人发言进行补充,甚至与被申诉人一方进行激烈的`辩论,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法律的规定,给检察监督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基层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应当严格保持中立态度,只对法律和事实负责,绝不界入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争论。
。基层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的职责是对庭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庭审程序中不仅要宣读抗诉书,还要密切关注庭审的合法性,在庭审结束时,发表出庭意见,不仅要表明对庭审的监督意见,还要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简明扼要的阐述对抗诉案件的看法,力争说服审判人员采纳抗诉意见。所以在庭审过程中,一些检察人员宣读完抗诉书后就不见踪影等庭审结束时再公式般的发表意见的做法是极不符合职责要求的。
。审判活动只能由人民法院进行,人民检-察-院只能对此进行监督,而不能代行审判,即使在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时,出庭检察员的身份也只是监督者,而不是裁判者,而且依照法律规定,这种监督是事后监督。一些基层检-察-院在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时,错误定位自己的角色,把监督审判变成了干预审判,在庭审过程中,直接指挥审判程序,或者当场对不合法的程序进行纠正。这些做法都是违反有关规定的,检-察-院出席民行抗诉再审法庭,对不合法的程序纠正的正确做法应当是在庭审结束后,向法院发检察建议书或者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监督法院改正。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八
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民行检察监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着眼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依据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在履行民行检察监督权上的发展和创新。尽管这种监督方式目前还法无明文规定,尚处探索之中,检、法两家对此褒贬不一,但实践证明,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监督的补充是非常必要的,它与抗诉相辅相成,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本文拟对这种做法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有益于我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
9月高检讨论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在“规则”中增加了检察建议的内容,其中四十七条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具体规定。在209月高院下发《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第十七条也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认真研究改进工作,经与人民法院协商同意的对个案提出检察建议书的,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同时高检民行检察厅厅长王鸿翼在《完善民行检察在于修改立法》讲话中提出的要完善现有的抗诉制度,要以类似于“再审决定”的形式取代现行的抗诉,在强行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案,解决再审案件同级审,从根本解决“周期长”“改判难”的问题。以上规定和讲话,可视为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司法依据。
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抗诉权受阻时,适用再审检察建议会达到预期的监督效果。他与抗诉权形成一套完整的民行检察监督体系,从而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再审检察建议有抗诉权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更有其独到之处。
(1)、可以弥补民行抗诉在程序上的不足。
现行法律对民行抗诉程序规定过于原则,抗诉周期长、程序多,占用了大量司法资源,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易引起当事人的上访告状,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一些民转刑、行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受审级管辖的制约,上级院的民行部门承担了过重的办案任务,越是到高层,抗诉案件就越集中,这种“倒三角”形的办案结构,给民行检察工作发展带来了难以克服的矛盾,容易造成案件大量积压。而再审检察建议,减少了提请抗诉、提出抗诉、及法院指令再审三个环节,简化了再审程序,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2)、可以弥补民行抗诉在实体上的不足。
在办案实践中对民行判决、裁定有错误,但没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或审判程序上存在错误,但判决结果基本正确的一般不需轻易抗诉,可通过检察建议,由人民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在这里,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的辅助手段可以发挥独特的优势。另外,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适用抗诉的民行判决、裁定,如以调解形式结案的案件等,检察机关一般不受理这类申诉,但对于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或调解违背自愿、合法原则,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检察机关经确认属实的,可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调解。
(3)、可以促进检、法两家的协调。
再审检察建议不受抗诉审级的限制,与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同级或上级检察院均可提出,适用时能将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形式转化为法院内部监督形式,搞好检察建议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衔接,实现再审检察建议在审判实践中的“软着陆”,使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关系走上一条良性互动的轨道。同时采信再审检察建议程序是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的过滤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阻断了检察机关抗诉的适用,审判机关变被动为主动,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1、适用的全面性。
再审检察建议能避免抗诉工作中存在的抗什么审什么,不抗不审的现象,使再审法院更全面地审理案件,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
2、操作的灵活性。
再审检察建议能使民行工作格局从“倒三角”到“金字塔”的结构转变,从而使上级检察院摆脱办案压力,更多的案件由基层直接消化解决,能强化下级检察院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权。另外,它的操作形式灵活还表现在对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个案所作出的检察建议,如果法院因主观原因不愿接受并启动再审程序的,下级检察机关仍可使用抗诉权,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3、处理的高效性。
再审检察建议避免了抗诉繁琐的程序,能缩短办案周期,节省司法成本,其以短、平、快的特色得到检察院的普遍采用。运用时,只要同级的检、法两院协商一致,对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检察机关只要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同级法院便可启动再审程序,时间短、程序简化,能及时保护涉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检、法两家工作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再审检察建议的适当运用,加强了检察机关对民行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开展民行工作中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再审检察建议作为一种监督方式,毕竟未经立法认可,缺乏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仍处于一种探索状态,若运用不当,不但未能达到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而且将有损检察机关形象,需要在实践操作中把握一定的原则。
(1)、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达成共识。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已适应了检察院运用抗诉这一职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法律监督的做法,但现在检察院提出将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的补充,法院就会出现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一定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争取在执法思想上求同存异,并在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与人民法院统一检察建议的适用原则、范围和作用,力争与人民法院达成书面或口头上的协议,为再审检察建议的有效实施打下基础。
准确的语言,针对性强,能恰好地反映判决中存在的问题。在适用时从原则上可规定为符合抗诉条件,经与人民法院协商,人民法院同意再审的;标的小、社会影响小,裁判结果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不大的;虽符合抗诉条件,但如通过抗诉途径解决,因诉讼周期太长、成本太高,会影响诉讼实际效果的案件;原审法院愿意再审,且由法院自行再审效果更好的案件;经审查确有错误,但依照有关法律不能经抗诉启动再审程序进行救济的案件等。在适用程序上,一是要办案程序规范化,办案中应经立案、阅卷、调查、集体讨论、主管检察长或检察长决定等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后形成;二是要送达程序化;三要附卷存查等主要内容。在内部管理中,把检察建议被采纳率作为评价民行抗诉工作的一项内容。
(3)、建立反馈和跟踪制度,切实保障再审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
对于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民行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的落实、采纳情况,如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中的事实、证据等提出异议的,应对有关问题重新核实,避免错发,达不到预期效果。同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民行部门应及时向本院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备案,以便检察长发现本院或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检察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不当时,能及时责令撤销,并及时通知法院,避免造成新的司法不公。
(4)、建议尽快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把再审检察建议纳入法律监督手段。
由于再审检察建议这种监督方式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在运用中,工作较被动,会碰到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影响监督效果。故建议高检会同高院共同制定《关于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有关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程序保障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减少下级检察院特别是基层检察院与法院的磨擦,确立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达到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九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xx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20xx]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
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一
如果我们有好的建议可以向领导提出来,检察建议书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检察建议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检察建议书》法律文书现场撰写比赛在孝感市检-察-院17楼会议室举行。
孝感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出席比赛活动,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勇主持。
在规定的一小时比赛时间里,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8名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给定的案例,从发往单位、问题的来源或提出问题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的内容以及要求事项等五个方面,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按照比赛关于文书行文规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的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比赛要求的法律文书撰写任务。
比赛结束后,孝感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优秀法律文书评审小组”对此次比赛作品进行打分、评析,最后确定优秀法律文书作品予以表彰。
据介绍,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驻所检察优秀"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日志》)评选活动,目的在于落实盛市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所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写作质量。
此评选活动自5月15日开展至今,已持续两月。
7日16日上午,孝感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检察建议书》法律文书现场撰写比赛在孝感市检-察-院17楼会议室举行。
孝感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祖光出席比赛活动,活动由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勇主持。
在规定的一小时比赛时间里,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8名参赛选手,根据比赛给定的案例,从发往单位、问题的来源或提出问题的.起因、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的内容以及要求事项等五个方面,时而冥思苦想,时而奋笔疾书,按照比赛关于文书行文规范、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分析透彻的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比赛要求的法律文书撰写任务。
比赛结束后,孝感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优秀法律文书评审小组”对此次比赛作品进行打分、评析,最后确定优秀法律文书作品予以表彰。
据介绍,全市监所检察部门组织开展驻所检察优秀"三书"(《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驻所检察日志》)评选活动,目的在于落实盛市检-察-院关于切实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驻所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写作质量。
此评选活动自5月15日开展至今,已持续两月。
天津市津北区人民检-察-院:
贵单位于2008年9月23日给我单位下发的(津)北检2008第4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都有文书号,注意右上角即可)已收到,我单位领导做了认真研究和批复,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和我单位现存实际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了管理……
2、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
3、做了深刻认识…………(此1、2、3只是举例,具体内容具体写)
现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复函贵单位,请接收研究。
某某单位
日期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贿赂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
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化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
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
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二
(行政赔偿用)。
xxx(主送单位名称):
本院赔偿委员会在审理……(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一案中,发现……(写明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
为此,特建议:
……(写明建议的主要事项)。
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抄送:xxxx(抄送单位名称)。
乡镇工作的检察简报。
试论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检察院科长的述职报告。
悔过书写给检察院。
检察实务个人简历表格。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三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xx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20xx]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
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乡镇工作的检察简报。
试论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检察院科长的述职报告。
悔过书写给检察院。
检察实务个人简历表格。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四
xxx人民检察院:
贵院于2012年7月16日下发给我所的古检民行建字。
[2012]01号《检察建议书》已收悉,我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并召开会议做了认真研讨,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所电力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辖区线路的维护工作。
针对辖区内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悬挂警示牌。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检查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20xx年x月xx日。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五
根据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社区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针对我社区存在的个别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大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社区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社区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认真吸取教训,堵塞漏洞。我社区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定期地组织大家学习,加强对职务犯罪相关案例的专题分析、研究,吸取教训,进行反思,查找工作漏洞,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对其落实情况,要分阶段地进行通报、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
府后社区12月8日。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六
根据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我社区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落实,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我社区存在的个别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并督促大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根据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针对本社区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下一步我社区将举一反三,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观看《警示录》;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讨论。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牢记肩上的责任,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巩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风险能力。
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核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制度。出台考评奖惩制度、廉政责任书制度、行政投诉通报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我社区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定期地组织大家学习,加强对职务犯罪相关案例的专题分析、研究,吸取教训,进行反思,查找工作漏洞,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对其落实情况,要分阶段地进行通报、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
府 后 社 区 20xx年12月8日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七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院印)。
乡镇工作的检察简报。
试论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检察院科长的述职报告。
悔过书写给检察院。
检察实务个人简历表格。
再审检察建议书篇十八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
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化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
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
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
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一、认真宣传学习电力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1、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单位
职工安全意识,促使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促进电力安全。
2、加强对农户的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户学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辖区内农户对电力
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预防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并悬挂警示牌。
确保今后用电安全。
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与职工工 资、奖金挂钩
今后我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关奖惩机制,对不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管理的相关
责任人严肃处理,对维护电力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开展职工培训,严格管理片区管电人员,禁止无安全用电资质的人员参与维修电路 开展职工电力技术培训,增强职工的业务水平。
严格管理,禁止片区管电人员安排无电
工资质的人员参与安装、维修电路。
对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职工,绝不姑息,严
肃处理。
针对贵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所已经采取了有关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在检查机关的监督、
指导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会日趋成熟,此类安全事故也不会再发生。
xxxxx供电所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
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
可包括:
1. 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 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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