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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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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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执行的力度和坚持的程度。方案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合作。方案的总结和评估是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的基础,以下是一些总结和评估的方法和指导。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13。

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永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督管理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

(二)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支撑。

(三)确保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降低环境信访、重复信访总量,优化投资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属地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区域。

工业发展区域主要包括港桥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区、三教工业园区、板桥食品工业区;城市发展区域包括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大安、陈食、卫星湖街道等城市区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域主要包括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卫星湖、朱沱、松溉、五间、青峰、来苏、宝峰等涉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的区域;农业发展区域主要包括仙龙镇、五间镇、何埂镇、吉安镇、来苏镇、宝峰镇、临江镇、金龙镇、永荣镇、红炉镇、双石镇等以农业发展为主的区域;旅游及其他区域主要包括茶山竹海、卫星湖、南大街、何埂镇、松溉镇等涉旅游发展的区域工业发展区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域为一级监管等级,城市发展区域、旅游及其他区域为二级监管等级,农业发展区域为三级监管等级,一级监管等级的监管对象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国控源、市控源除外),二级监管等级的监管对象每半年检查一次,三级监管等级的监管对象每年检查一次,实行差别化监管。

分管副区长为一级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区府办为联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1

名具体联系人。

名监管人员。

村(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各村居建立环境监管点,监管点人员一般为。

2

人,工作量较大村(居)可设。

人。

二、三、四级网格机构环境监管人员,对于网格内的国控、市控企业、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原则上每月至少巡查

1

次;对于区控企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巡查。

1

次;对于网格内其他排污企业,原则上每年至少巡查。

1

次;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视情况加大检查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移交区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立案查处。

各级环境监管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工作日原则上应在

1

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非工作日或夜间原则上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管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网格汇报事故情况。

各级环境监管人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下级网格在实际监管中,对涉及到的监察、项目审批、监测、排污许可、环保法律法规等一系列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要求给予指导。同级网格间应加强联系与和协助,共同探讨网格管理遇到的问题,加强学习,交流经验,相互取长补短,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各级网格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经常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奖惩机制。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和环境任务年度环保目标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镇、街纳入区政府环保实绩考核。对年度环保目标考核或日常工作完成好,环保工作机制理顺、网格化监管体制落到实处的镇、街给予工作经费补贴。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环保、公安、市政、建设、国土、规划、水务、农业、经信、发改、工商、安监、质监、供电、供气等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其派出机构要服从所辖镇、街统一调度指挥。

各级网格要按照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通过新闻媒体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未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监管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精神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化、效能化、智慧化为准则,促进区域环境安全,为建设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职责、责任到岗”的网格化监管原则,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全乡划分为乡级、村级和组级网格。根据党政同责原则,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乡级负责监管,巡查小组负责巡查的原则,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三级网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

1、一级网格1个,全乡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2、二级网格12个,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四、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乡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乡长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落实2名环保员。

2、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辖区内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改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村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各村委会主任为二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网格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我乡监管工作在县环保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每个网格设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配备两名监管员具体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二级网格信息员可直接向所属网格负责人反映。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环保人员报告。

2、查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建立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岗位职责。

乡水利员。

1.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监督、检查、考核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监管。

3.做好全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和监管。

4.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乡农技、兽医站。

1.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2.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依法对农药、化肥、农膜和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监测。

3.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5.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组织实施畜禽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

6.负责依法对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监督落实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

乡安办。

1.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参与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乡村建办。

牵头组织好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规划到位、建设到位。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场所,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乡卫健办。

1.负责饮用水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2.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实施监督管理,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装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4.会同相关部门就环境污染事故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

乡小学。

1.负责普及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

2.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乡纪委。

1.负责对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和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有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村及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绩效考评。

乡统计站。

1.负责将环境保护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2.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3.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严厉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规范运行机制。

1.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乡级网格要对乡网格的运行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qqq。

群、微信平台等媒体的作用,畅通举报平台。完善信访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信访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定期邀请乡人大代表,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乡级环境监管网格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乡政府将对乡和特殊网格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兑现奖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李仕林、乡长张拥军任组长、分管领导袁茂林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乡安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及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办,由何恋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工作。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安排乡班子成员下挂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直接责任人,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2、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委会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措施。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4、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28。

号)和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的通知》(七环发〔。

6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的网格化模式,强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一个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使全区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把握重点、分类管理”,“便于执法,提高效率”。

“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结合行政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以区政府、乡(镇)政府、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区按照《七台河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区二级网格,在乡(镇)、社区、街道建立三级网格,构建以我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为主体的环境监管网格,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

1

二级网格:以全区所辖行政区域为一个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实施主体为区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划设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并负责二级网格内环境保护管理任务,以环境执法为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和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建立环境监管台账,指导下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

2

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及实施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负责三级网格内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以巡查为重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发现和收集环境信息及上报等工作。

3

环境监管有特殊要求的乡(镇社区)可以结合村委会(居委会)行政单元为单位,进一步细化网格,设立义务监督员,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居委会,负责内容参照三级网格执行。

1

规范网格管理。实行“四定”,即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

建立网格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一是网格责任领导。区乡(镇)政府社区街道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政府部门为具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领导。职责包括:理清网格管理的思路,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安排部署和组织查处,对所属网格责任无故不落实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二是网格主要负责人。环保部门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人。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监管人员开展督查执法检查巡查等工作。三是网格直接负责人。环保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工作人员;相关部门为各级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具体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各级网格内设若干网格员,对应若干责任区,负责本级及下级网格工作,二级网格以执法为主,三级网格以巡查为主。各级网格按规定履职,落实各项环境监管制度,完成现场环境监管频次,落实现场环境监管内容,做好现场环境监管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2

名以上监管人员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收集当地群众和企业环保舆情,传达环保部门环境管理要求,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协助业务科室受理、移交相关环保管理业务,做好各网格之间的相互工作交流;向企业(乡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乡村)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

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内的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监督网格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减排治理项目、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掌握辖区污染源底数,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响应举报和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法、查处工作。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举报或上级转办件后,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网格化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机关或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并及时做好移交、报告等工作。

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反馈和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巡查、查处、反馈等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工作站)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细化监管网格、制定工作规程、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精细化管理要求等,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统计、环保、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商务、规划、农业、林业、畜牧等职能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管理责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各有关部门均要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责任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网格划分方案,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保障各级网格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四是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

“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通过各种媒体报导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56。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5。

69。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环保监管、社会参与”的环境监管工作新格局,为实现绿色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要求,定期研究解决环保重大问题。要创新环保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强化环保能力建设,确保环境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加快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进程。要落实领导包抓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包抓领导定期深入包抓区域检查督办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突出县区、高新区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服务职能,推动环保体制机制创新。

依托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分区域,明晰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追责问效,实现网格化管理高效运行。

环境网格化监管实行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管理。各级网格内部要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履行职责到位。

一级网格:全市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按照。

12。

个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管辖区域,划分为。

13。

个市级环境监管网格。

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责任人

组织全市网格化体系建设,落实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完善运行机制,指导二、三、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运行,监督其履行工作职责,对市级环境监管网格实施领导分片包抓。

设立市环境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一级网格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安排环境执法检查;协调解决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问题;收集汇总市级网格动态信息,及时上报网格化工作进展情况。

市级。

13。

个网格分别明确市级包抓领导。包抓工作主要职责是。

:

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包抓网格了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问题,督促包抓网格完成环境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13。

个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县长(副主任)为各自网格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辖区各部门和镇街,按照上一级网格包抓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解决相关问题。

市环保局确定相关负责同志为市级。

13。

个网格的联系人,负责收集、梳理网格内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包抓领导汇报,陪同市级包抓领导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二级网格: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根据实际编制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

各县区政府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对网格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查明网格内重点污染源,明确下一级网格包抓领导;负责监督指导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三、四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化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组织联合执法。

三级网格:镇街行政区域为三级网格。

各镇街的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设置

1--2。

名专(兼)职环保员。

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镇街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四级网格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污染源、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协助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台帐,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四级网格:村、社区辖区为四级网格。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并兼职环保信息员。

负责对网格内排污单位、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无法处置或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网格调查处理;按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信息;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收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营造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网格责任人员、专(兼)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按照职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一、二级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网格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移交,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受理部门要在规定时限查处,并及时反馈结果;对需要联合调查的,由相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答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

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新闻媒体对环境监管进行舆论监督,促进网格化监管体系高效运行。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于

12。

20。

日前网格化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各级网格要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建立污染源监管信息,明确网格边界、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完善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网格化工作方案。

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正式运行。各级网格要严格工作流程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建立网格化运行体系,研究解决网格化监管推进中存在问题,并将网格化管理纳入考评体系。

各县区政府、高新管委会要加强镇街环保机构建设,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为开展环保执法创造必要条件。各镇街要选择热心环保的人员担任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各级财政要保障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展开。

要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职责,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纪实施问责。

要建立信息报告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监管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实施、环保办统一协调、各村、乡级各站所办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乡10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具体要求。

(一)网格划分。

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村两级环境监管网格。

1.二级网格。在乡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党委政府,统筹负责全乡10个村范围内的环境网格化监管。

2.三级网格。在村委会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支两委,村支两委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单元内设置若干环保管理员。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

定区域:以10个村为单位,全乡划分为10个环境监管网格单元。

定人员:乡级监督指导为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级监督指导为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各村网格巡查人员为各村支书、主任。

定职责:乡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为全乡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统揽、指导、督查全乡各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牵头处理发现问题;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各村环境监管督查指导人员,负责指导、督查联系村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各村支书、主任为本村环境监管网格巡查人员,负责每周做好一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问题,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积极处理解决问题。

定任务: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好全乡各村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好问题,确保环境监管无漏洞、无盲区,确保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定奖惩:各村网格巡查纳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横向之间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近期建立网格内污染源信息收集、汇总、公开机制,做到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并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远期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逐级联网,完备乡、村级数据库,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三)巡查计划。

1.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和监督,乡环保办一星期监督检查一次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方面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等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2.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秸秆禁烧、垃圾禁烧、杂草杂物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对网格内污染源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上报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设置环保管理员,对网格内污染源每周巡查1次,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杂草杂物、排放污染物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上报上级网格及协助调查处理;及时向政府和乡环保办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设立污染源管理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等相关信息。

(四)网格运行。

1.巡查。二级、三级网格的责任人员和环保管理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乡政府、乡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二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乡政府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监管职能,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乡纪检监察监督。发挥乡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四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环保管理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广播、黑板报、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国土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政府、乡级各站所办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

(二)畅通监管信息。乡、村两级网格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做到制度要上墙,会议有纪要。三级网格对编制情况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期。

(三)提升保障能力。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四级网格正常运转。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村、乡级各站所办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落实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各村网格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长:xx。

乡党委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xx。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副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xx。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xx。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

副乡长。

xx。

副乡长。

xx。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

乡党建办主任。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xx。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

畜牧站站长。

xx。

xx镇畜牧站站长。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xx。

乡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执法肯环境保护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xx、xx、xx、xx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2014。

56。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5。

13。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加快建设渝西地区重要生态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实现环境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通过实行环境监管的网格化模式,构建一个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维护环境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行。

2015。

年底,在全区建立较完善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覆盖。

建立由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一级网格有关内容)、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及各镇(街道)和各镇(街道)村组、社区环保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四级环保监督管理网格。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本级网格的环保监督管理,跨区域监管任务由相应网格协商共同完成。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监察局、发改委、教委、科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城乡建委、规划局、交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农委、商务局、文化委、卫生计生委、安监局、林业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常务负责人为成员的铜梁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徐之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由区环保局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区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环保局:负责统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相关事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助区政府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放射性污染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发展规划;负责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

区监察局: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监督;会同区环保局对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部署的重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依法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区发改委:负责提出符合环境保护的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审批、核准手续;配合区环保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区科委:负责环境保护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和转化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区经信委:负责执行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协助区环保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清洁生产推进工作,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配合区环保局督促通信企业履行环保制度及污染防治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管理;负责放射性物品安全保卫,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黄标车、老旧报废机动车淘汰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及检测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开展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核发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妥善处置因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的维稳工作,依法查处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环境保护及监督管理所需费用,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组织研究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环境影响篇章(说明)或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对新设置的采矿权,在审核阶段应严格把关,必须要求采矿权申请人提交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负责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调处在查处环境问题过程中涉及的矿业权纠纷、土地权属、农田损毁等矛盾纠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积极参与安静居住小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和环保宣传活动。

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区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七项规定,积极创建或巩固扬尘示范工地;配合区环保局实施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建设,对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区规划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纳入城乡规划决策,编制城乡规划应明确各功能区定位,避免工业区、居民区、文教区等交织引发环境问题。

区交委: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统一监督管理,并做好城镇区域内因占道经营引发的环境污染投诉处理;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水资源工作,对库区水域肥水养鱼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查处影响库区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违法行为;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农委(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配合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渔业污染事故或渔业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辖区内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布局;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落实规模以上养殖场(小区)配套污染减排设施;协助做好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和环境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对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和废旧家电的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发生;负责加油、加气站和油库及附属卸料场所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委:负责在审批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协助对文化娱乐场所污染纠纷的调处。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及医疗废水处理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防护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负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协助区环保局处理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负责职责范围内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组织编制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护和恢复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的典型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负责林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负责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型企业非法使用林地的行为。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实施旅游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止旅游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宾馆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引起的环境污染行为;对须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区环保局的抄告,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区质监局:负责对全区锅炉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清理辖区内污染严重的锅炉;负责建立全区特种设备档案和相关污染源信息录入,督促重大隐患的整治;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因锅炉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污染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区供电公司:负责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配合区环保局对电力企业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

其他部门:负责抓好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专项目标任务。

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园区生态建设和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园区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环境污染事件的查处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收集环保舆情,及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件),参与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件)的调查处理,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事故(件)善后工作。

各镇(街道)村组、社区环保义务监督员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和居民区、学校、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污染源和河流、溪沟、湖(库)污染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负责收集环保舆情,及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件),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事故(件)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疑难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由三级和四级网格责任人员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网格,并协助上级网格调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职责范围外的报告事项,要按要求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受理单位进行调查。移交移送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回复投诉人和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并进行意见回访和信息公示。

建立完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等对环境监管工作进行评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网格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建工作领导班子,确定相应的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环境监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网格的污染底数。同时,要尽快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方案,定区域、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并及时将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工作,全面掌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工作的疑难问题,确保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早日建成、有效运行。

2015。

年度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内容。

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镇(街道)等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的宣传和培训,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努力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让干部群众了解环境保护监管、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监管;区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和监督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辽环发〔。

2015。

32。

)

本政办发〔。

2015。

95。

)

《本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本政发〔。

2015。

1

)

和《本溪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本政发〔。

2014。

81。

)

相关要求,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各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

7

个办事处,

48。

个社区,

10。

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园区。

)

社区。

)

三级管理,建立区、办事处。

园区。

)

社区。

)

三级网格。

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区、办事处。

园区。

)

社区。

)

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

一级网格:

以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区直相关部门按所明确的环境监管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

二级网格:

以办事处

园区。

)

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能分工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3.

三级网格:

以社区

)

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

)

社区。

)

1.

实行“五定”。

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

各级网格

区与办事处、园区。

办事处与社区、村。

)

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

部门。

)

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

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完备区、办事处

园区。

)

社区。

)

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建立电子数据平台,逐级联网,逐步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

1.

一级网格:

负责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

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1)。

区政府督察室。

责任人为部门主要领导,下同。

)

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各街道和区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行政效能进行督察。

(2)。

区发改局。

负责节能减排、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综合协调。

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面信息纳入区信用信息目录。

(3)。

区经信局。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参与编制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市规定标准。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4)。

区教育局。

负责将环境保护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境保护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5)。

区科技局。

负责将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加大对环境保护科研及创新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

加大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6)。

区公安局。

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

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7)。

区司法局。

负责将环境保。

*

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进环境保。

*

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加强对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8)。

区财政局。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组织研究和实施相关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9)。

区人社局。

*

律法规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10)。

区国土局。

依法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项目、土地实施规划和监管。

(11)。

区环保局。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

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2)。

区城建局。

参与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

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工作。

(13)。

区综合执法局。

负责加强区沿街占道露天烧烤管理,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按固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减少车辆运输沿路污染。

(14)。

区交通局。

负责编制区。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

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

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5)。

区农发局。

负责制订农业专项规划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

依法对农药、化肥和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土壤肥力进行监测。

负责农作物秸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

(16)。

区水利局。

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负责湖泊的保护、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填占湖泊等违法行为。

(17)。

区林业局。

负责编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及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禁燃秸秆等工作。

(18)。

区文广局。

协助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及污染防治工作。

(19)。

区卫生局。

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装置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

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故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

(20)。

区审计局。

逐步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政府环境履责绩效审计以及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

(21)。

区安监局。

加强对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尾矿库的环境整治,督促矿山企业排除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隐患。

(22)。

区统计局。

事件。

)

问责调查。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严厉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23)。

区法制办。

依法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24)。

区旅游局。

配合相关部门有效防止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25)。

区物价局。

贯彻执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措施。

(26)。

区动监局。

负责制订畜牧业专项规划。

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

(2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对因违反环境保。

*

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辽政发〔。

2015。

38。

)

负责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计量器具配置、周期检定、使用情况的计量监督管理。

参与因锅炉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负责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8)。

区法院、区检察院。

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二级网格:

各办事处

园区。

)

园区。

)

副职包片、干部包企业,将本辖区非法污染企业的监管责任逐一明确到人,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区政府要求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严防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对所有污染源和处理的环境问题文件组卷归档。

3.

三级网格:

社区

村委会。

)

负责调节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

及时向上级网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

法制监督:

充分利用人

*

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行政监督:

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

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报告后,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舆论和社会等监督体系,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为保障我区环境监管网格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各街道办事处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不具备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要指派。

2

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工作。

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1.

联席会议制度。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研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由区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召集。

2.

联合执法制度。

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3.

联合审批制度。

对全区重点项目,要加强发改、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和提高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建立健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

4.

移交移送制度。

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5.

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6.

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各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篇一)。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和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站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一.以镇环保站为主体,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各村配备环保网格监管人员,负责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2、责任落实到村。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四、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1、我镇召开了村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对辖区畜禽养殖进行了摸排,分门别类进行区分。禁养区坚决关闭,适养区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达标排放。3、**年,我镇大力开展企业排放备案工作,全镇5家企业都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治理,并进行备案。

(篇二)。

为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确与细致,牟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办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专门抓该项工作。

1、明确分工,完善监管体制。镇对各村(社区)进行区域化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共同运行管理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管理体系,在村上设立网格责任人,落实各分管责任人的信息,明确其各自的工作。

2、责任落实到村(社区)。要求环境监管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等实施监管,落实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做到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违法现象(例:偷排)要及时上报,并协助镇调查取证,对新闻曝光或者通报批评有直排现象的村(社区),将其列入年底镇对村(社区)的目标考核里,并进行奖惩。对环保工作要注重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二、做好分类,合理调配环境监管力量。

1、摸清企业环境管理实际情况,根据环保要求,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的不同,要求涉及排污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

2、针对水环境污染、面源污染、企业污水直排、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充分利用镇、村(社区)的管理平台,发挥环保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监管员的作用,有序推进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全力维护环境安全。

1、按照区域化、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建立镇村(社区)联合执法等明确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对乱排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并且积极应对信访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高效解决。

2、企业自我监督。各企业先做好自我监督,再由村(社区)上监督,镇上再抽查,一层层向上递进,从根源解决问题。

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邛崃市人民政府《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函》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强化基础环保工作的进行,注重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我镇今年上半年做了以下工作:

1、我镇召开了村(社区)和养殖业主、企业参加的环保工作宣传动员大会,要求全镇各村各企业要按照新的环保法的具体要求,带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镇对村签订了环保责任书。

2、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养殖直排问题,我镇成立了福华畜禽粪便收集合作社,为养殖业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排污服务。这种模式不仅变粪为宝、绿色环保,而且也节约成本,为有机生态产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今年上半年经过我们巡查,全镇有5户养殖户有直排养殖粪便的行为,且经多次指出均未改正,经党委政府研究,扣除了这5户三农补贴资金,以示惩戒,并通报全镇。

3、**年上半年,我镇大力开展露天焚烧秸秆禁烧工作,镇村两级成立了秸秆焚烧领导小组,建立了秸秆禁烧严厉处理一把火考核制度,上半年我镇3.4万亩农田均为发现一例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4、今年上半年,环保局对我镇的每次评分检查等都是在85分-90分,全市排名中等偏上。

(篇三)。

根据石府办函(〔**〕75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村支书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明确任务,分工到人。

二、划分网格到人。全乡建立“二级”网格,乡级网格1个,村级网格6个,落实网格监管员共计7人。

三、召开专题培训会。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员进行培训,再次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对工作开展提出了详细要求。

四、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考核、培训方案、责任清单等管理制度,规范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

(篇四)。

**年我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响应,继续加大重污染天气防控。

镇政府先后组织进行40次涉污染因素排查,全力做好污染隐患治理。坚决取缔不合法卖煤摊点、沙石料厂、商砼,对秸秆焚烧进行防控,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施重点时期监察报告制度,确保环境防控效果。

(篇五)。

**年,**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成办发〔**〕42号)的要求,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网格化环境管理工作为实际,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有效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现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方案落实,推动环境监管合力。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执法前移、监管下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结合**区实际情况,编制并印发了《**市**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同时,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研究网格化工作管理重点和难道,细化分解相关工作任务,形成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街道办事处环保科属地监管、环境保护部门指导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底数摸排,初步形成排污清单。

**区结合“互联网+政府”体系建设和街道环保机构建设工作,以全面理清全区排污单位底数为目标,强化部门信息沟通互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向环保部门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根据分解到本辖区的清单进行进一步现场调查摸底,核实清单中各类污染源是否正常经营,并对清单外的“三无”污染源进行调查,及时查漏补缺。已收集各类污染源清单3500余条,为我区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三、探索城区环境网格化管理模式。

**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环境监管工作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紧密结合中心城区环境管理实际,以行政区域和行业监管为主要划分依据,不断探索中心城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区政府(区环保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驻区企事业单位”四级环境监管网格骨架,初步划分“府河以内区域”,“府河以外沙河以内区域”,“成龙狮子山沙河街办区域”以及“柳江三圣区域”为主体的环境监管网格,逐步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及“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沟通到位”的总体目标。

四、执法前移,监管下移。

按照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新《环保法》宣传以及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培训,明确“问、望、看、问、听、查、走、访”的工作方法以及“分批巡查、随机抽查、应急响应”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范,为全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少,持有执法证上岗的人员不足,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工作学习和培训不够,高效利用移动执法系统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激励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断学习环境监察新知识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坚持依法执法和按程序执法,加强作风建设,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和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要求,在局党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区域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推进环境监管工作高效运行。

三是持续保持开展违法排污单位集中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等各项专项工作,与市级和区上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自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以来,******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现将我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机制,条块结合。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环保站,落实工作人员及办公设施,按时挂牌办公。我镇环保站明确一名副职主管环保站,食安办主任兼任环保站站长,配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同时各种制度上墙。

二是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根据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人民政府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主管环保领导任副组长,环保站、国土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镇与27个行政村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镇实行所有副科领导包片、包企业的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现全镇共有污染经营单位37家。

五是加强检查,确保效果。结合大气污染巡查,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少。我镇环保站全部都是兼职人员,在从事环保工作的同时还负责好几摊其他部门工作,时间、精力有限,无法完全满足全镇网格化、精细化环境监察管理的需要。

二是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不足。因为是新成立的部门对如何开展工作缺乏认知,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

三是监督力度薄弱。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而乡镇不是环保行政执法主体,并且也没有执法权。因此,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选厂企业完善其尾矿堆绿化工作,进行栽草、种树、洒水工作。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向青龙河排污的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关停排污企业。

三是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镇企事业单位、餐饮住宿洗浴单位、住宅小区等开展大排查,督促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事业单位完成燃气锅炉改造或加装锅炉脱硫除尘设施。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年,认真贯彻落实区委7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学习培训,统一思想。

先后召开街道工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地街道工作大会;工作推进会和社管通培训会。同时,迎接徐永全副区长到上地西里社区调研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邀请区社会办陈刚主任就“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对街道副科以上全体领导干部进行培训。通过以上措施,为做好网格化工作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统筹协调。

制定《上地街道关于落实海淀区关于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网格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一是精确12个网格、56个网格单元划分,确定包格领导、格长和格员。

二是健全和调整了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地区管理委员会,并成功召开了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三是落实司法所、统计所属地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是组建街道联合执法队,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五是调整十大工作组,并与社区网格实现无缝衔接。

六是确认区委办局、街道科室部门、各类协管、社区自治等下沉力量,并在年底前制作展示橱窗。

三、系统运行,稳步推进。

一是社区网格微循环运转正常,网格平均数值均排在全区前列,曾受到区有关部门的表扬,目前解决了部分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262件。

二是街道网格小循环运行正常,目前街道网格小循环共处理14个案件,基本解决了部分社区网格反映的问题。

三是区级大循环保持畅通,目前还没有案件需要上报解决。

四、绩效考评,落实督导。

完成了对所属格员、社区网格、对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和对相关委办局的绩效考评工作。10月8日,公布了对22个街道网格化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及排名情况,我街道排名第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网格化工作认识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是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作用还有待提高。

年,针对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格,主管科室包片、十大工作组和三级网格力量等工作制度,真正实现“入格、管格”,重点整合各类协管力量,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是在原有上地街道城管监督与应急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上地街道城市服务管理指挥分中心。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管通的作用,同时稳步推进“一个系统,五个中心”的上地街道综合管理信息e系统建设。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履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五个统一,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一个履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

一级网格: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三级网格。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行政村村委会、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行政村、居委会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工作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片区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重点污染源由其环境保护机构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便于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手机)。

(二)查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按本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台账,采集并完善各类污染源信息。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立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环卫、农业、水利、市场监管、供电、安监、国土、公安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环卫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ab角人员,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居)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站所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各村(居)及相关站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村组干部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宝鸡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20xx年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镇结合工作实际,有效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了三级网格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同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督查小组,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环保工作开展实情督查,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新增工作人员1人,增强我镇环保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部署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明确制度、职责及奖惩。对镇全体机关干部环保工作驻村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三是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我镇与11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及辖区内学校、单位签订了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村级单位作为三级网格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我镇实行所有党委委员包片做法。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成立由各村包村领导任组长的环保巡查组,负责本村环保检查工作;成立由值班领导为组长的节假日环保巡查组;成立由镇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日常巡查组,负责督查各村、各单位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摸清全镇污染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我镇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效果。结合上级部门环境保护巡查,处理各类违规污染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二是镇环保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监管点多面广,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时,因没有行政执法权,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绿化、美化,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加大对区域内流域、水库巡查力度,严控各类情况污染水源;

三是积极按照上级关于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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