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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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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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提高时间的利用效率。在制定计划时,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变数,并制定相应的备选方案。如果你对计划的制定还有疑问,以下范文可能能帮到你,不妨参考一下。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一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二

一、工作目标。

(一)社区自治组织健全。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社区”领导机构,有社区主任具体负责,社区各包块干部具体落实。

(二)自治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区居民公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按期换届选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破坏和干扰选举的行为。

(四)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五)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社区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六)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居委会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是全面,包括社区重大事务、居民普遍关心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会议决定情况;检查、监督社区事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反映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广大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因社区事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探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社区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社区普法网络,社区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板报专刊、法制橱窗、法制图片、固定标语、法制灯谜等形式,交叉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受到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电教室、市民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社区建设,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4、组织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四进社区”和“四进村居”活动,宣传相关法律,并为社区的依法治理提供服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村居稳定。

5、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展板、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对群众和广大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6、积极开展《宪法》、《选举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居民自治章程》。

7、依法民主选举,充分尊重民意。尤其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设立秘密写票处、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等具体程序和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民主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无干扰。

8、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民意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落实。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协调,精心部署。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工作。要杜绝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发展、全面发展,注重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和其他工作的结合。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县、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多种形式,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平台。

1、加强传统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自我司法所在沿街位置设置法制宣传栏以来,在宣传法律新规、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取得了切实的效果。xx年,我所将继续扎实推进该宣传阵地的建设。做到每月定期更新,保证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从群众生活中最常碰到的法律问题、最想知道的法律常识着眼,以“新法速递”、“新法解读”、“法务指南”、“以案释法”四个版块展开,确保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定期更新xx年底建成的法制文化宣传栏,从探讨法制渊源、评议当下法制形式的角度宏扬法制文化。

2、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它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我们将在总结往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丰富形式、拓宽渠道,组织指导各社区、辖区单位共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力争12.4活动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和更大的社会覆盖面。

二、深化司法所与各村(居)委会的普法合作。

深化与村(居)委会的沟通、合作,结合农村、社区实际,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开展法制进村(居)相关活动。组织律师巡讲团,采用讲座、夜校等形式,把法律送到村民、居民身边,送到基层党员干部身边。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带动社会广泛参与。

1、加大青少年的普法力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普法宣传不仅仅止于学校,还应通过“带法回家”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及周围人群普及法律常识,带动社会更广泛群体参与到学法、用法的热潮中来,而这又将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和积极性。

2、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打破以往法制宣传仅面向企业的局限,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以传单、讲座的形式,宣传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制法规;面向企业员工则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xx年,我所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新思路,争取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作为、新发展,使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四

盱眙县司法局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查找问题,结合盱眙实际,深入调研“七五”普法工作,向社会各界征求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谋划下个五年普法工作目标。

一是建章立制,注重规划引领。研究、论证、起草好“七五”普法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规划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对象、工作方法、保障机制等问题开展调研讨论,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可行性、科学性,目前正在制定初稿中。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协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推进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

二是壮大队伍,注重专群结合。完善以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普法骨干队伍,针对“七五”普法启动,及时更新扩充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同时由各普法成员单位、学校、法律服务机构等推荐,遴选一批德育老师、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执法司法人员等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充分发挥“县黄梅戏普法剧团”、“盱眙法律服务志愿团”等特色普法队伍,鼓励、引导全县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至今已现成了200余人的普法队伍,形成统筹安排、各显特色、广为覆盖的全县普法网络“一盘棋”格局。

三是升级硬件软件,注重基础建设。升级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运作村、社区司法综治办一线法律服务点,提升法律服务普法平台效能。办好“法治在线”、“山城警方”等法治节目,进一步用活“互联网+普法”信息化应用推广体系,促进栏目设置优化,普法内容充实。进一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模式,建设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学、司法局法治文化教育中心等为代表的法治文化精品阵地、设施,促进法治元素进一步融入市民公共文化生活。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提升村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根据村“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为此特制定20__年我村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__大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大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板报专刊、法制橱窗、法制图片、固定标语、等形式,交叉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受到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法制宣传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村建设,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3、积极联合上级部门,开展“四进村”活动,宣传相关法律,并为村的依法治理提供服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稳定。

4、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展板、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对群众和广大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积极开展《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符合村情民意的《村民自治章程》。

6、重点抓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村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村民意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落实。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协调,精心部署。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村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工作。要杜绝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发展、全面发展,注重村民主法治建设和其他工作的结合。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六

要认真谋划“七五”普法工作。20xx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查找不足,认真制定“七五”规划,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大力实施“法润万家”普法工程。“法润万家”是我县“六五”普法品牌,体现了旌德特色。在“七五”普法中,我县将继续设计各种载体和要素,将大众宣传与特色宣传相结合,创新普法模式,做大做强“法润万家”品牌,充分展现旌德风采。同时引导乡镇、县直单位提炼自己的普法品牌。

积极探索和运用“互联网+普法”技术手段。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普法形式。在“互联网+普法”模式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由“计划性普法”向“市场性服务”方向转移。

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工作备案制度,以责任状的形式确定执法单位的`普法责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普法频率和效率,在各行各业中穿插普法内容,在乡镇村(社区)公共场所植入法治元素,让法律真正融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实现法治文化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全面摸清省级、市级美好乡村底数,逐步分批在上述行政村中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好乡村考核中。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七

当前,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中有检查,切实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统筹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制订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推进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坚持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3.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局属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必须依法执法、依法履责,并加强对局属执法单位的检查督察,定期通报督察结果,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普法先要懂法。身为执法人员,更要精通法律,为此,我局高度重视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精心组织,长抓不懈,在队伍内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1.重视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工作实际,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邀请银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本单位举办法律讲座,邀请党校教授来单位作辅导报告,今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讲堂”授课3次。每年均选派人员参加各级、各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安排2名队员上挂市局法规处学习办案,派出16名队员到织里分局、治水治违办、驻企服务等岗位锻炼。经常性地组织队员结合城建、土地违法案件典型进行案例分析,由业务骨干轮流介绍执法经验,增强全体人员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2.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中层干部能上能下,执法队员互动交流”的用人机制,深入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队员岗位双向选择”举措,并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创建”、“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中开展专项考察,积极打造“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四过硬”城管队伍。

3.强化正风肃纪。通过定期局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定“五事阳光”制度、一把手廉政党课、“勤廉携行.阳光吴兴”集中宣教活动、不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一年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辞退编外队员1人,清退保洁员4人,取消季度考核2人次。局正风肃纪组加大对日常管理、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等方面的暗访检查力度。局机关用车和一线皮卡执法车、特种车共16辆车全部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实现对车辆实时定位监督和区域调度。

(三)加强法律宣传,建设普法阵地。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年来,我局开辟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了普法工作,执法队员及广大群众在城市管理行政功能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1.运用多媒体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借势借力,利用与吴兴时讯、湖州在线、吴兴广播电台等媒体的合作,加强《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以法律法规纪念活动为载体。今年我局在“6•25”全国土地日、《城乡规划法》、《土地法》及《城建监察条例》颁布纪念日,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月”、“文明执法形象月”活动中采取各种形式,掀起法规宣传高潮。

3.工作人员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利用“局长驻点工作室”走村入户,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结合现场,向当事人和现场群众解释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认识违法违章的性质,避免重犯;内勤人员在接待来队办事群众时也能认真细致地提供咨询服务,释疑解惑。

(四)重抓依法行政,综合执法不断得到强化。

区执法局紧紧抓住执法办案主业,通过抓制度建立规范执法行为、抓程序规范提升执法水平、抓机制健全提高办案成效,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全面推进。

1.健全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并完善了责任分解、公开办事、错案追究、案件备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暂扣物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队员岗位考核评议结合起来。

2.依法行政,提高办案水平。将执法办案与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实现有效衔接。落实专人做好《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登记备份工作;并跟踪有关执法文书制发后的处理情况,及时采取立案查处等进一步措施。如今年对原浙江劲野科技有限公司产区废旧塑料制品焚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办理了全市首个大气污染处罚案件。

3.畅通渠道,接受各方监督。通过区执法局网站投诉咨询、指挥中心受理、12345政府阳光热线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案件9件,12345政府阳光热线97件,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6件,达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的目标,执法办案工作成效明显。

4.多方协作,严格规范执法。规范了各级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办案范围、办案权限;挑选了一批业务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内部办案审核队伍,对案件进行层层把关;与区法制办、区法院等加强沟通协调,与建设规划、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就业务咨询、双方协作、案件执行等方面积极寻求配合,共同推进相关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二、存在问题。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制宣传方式、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依法治理的深度广度有待延伸。

(一)随着城市建设的进程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城市管理任务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队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网络体系有待健全。

(二)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解决队伍的体制、经费、装备、执法保证措施等问题。

(三)结合普法工作的要求应尽快完善法规科,专职处理日常执法工作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并作为今后普法的专职办事机构,推动普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特别是今年依法有效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五水共治”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在编人员少、编外人员多,有执法证人员少、无执法证人员多的现状,专业知识人才的缺乏对管理带来了压力。此外,仍有个别执法队员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不适应,队伍的归属感、成就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城管工作理念,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构建法治城管、和谐城管。

一是健全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机制。发展执法局法律宣讲团,充实宣讲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普法骨干,编写执法普法小册子,重点抓好法律进社区下基层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管法律进社区之家、进市民之家活动,送法上门与广大群众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

二是健全长效化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队员学法培训考核制度、用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是健全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运输污染、非规范户外广告整治、坚持违法建设、流动摊点、出店经营等市容违章长效治理,为实现吴兴区“两美”目标提供整治有序的市容环境。

四是健全长效化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常规性办案工作,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队伍“四会”能力,锤炼办铁案的工作作风,保持无败诉、无赔偿的记录,整体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八

要认真抓好党的十x大、十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州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党纪党规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贯彻,抓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用法治精神引领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在全局统一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要采取以会代训、自学、派学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宪法》、***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再学习,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快法治红河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在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复议工作、涉法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清理的基础上,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和资金管理需要出发,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创新,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动理财行为科学规范。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会计宣传周和“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普法依法治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利用红河日报、红河财会、红河财政网、法制宣传栏广泛开展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动法治氛围有效形成。

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依法治理有效落实。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财政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不准及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行政审批管理、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经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亮证执法,充分体现财政工作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xxx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动财政执法行为统一规范。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拓宽财政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

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对批准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河财政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不断推动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可持续发展的阳光运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夯实依法理财工作基础。

要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在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引领下,大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再树立、法治素质再提升和法治能力再增强工作,积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法律、懂政策的人员充分实到财政法制工作队伍中来,为有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强化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夯实基础、作好保障。

七、严格《xxx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安排部署的各项法治工作。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九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一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

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及11个县级政府的**部门、80%的街道。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社区制定了20xx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表大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社会管理创新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决战“三区”战略及建设“四个”新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司法行政20xx年度重点工作责任落实计划。

一、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去年“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的基础上,今年要把《法在身边30问》及有关热点难点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确保全县13万户每户1册《法在身边30问》。及时更新县、乡法治长廊内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有一个明显提高,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重点抓好、、三个法制宣传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二、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件、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着重抓好信访件、医患、交通事故、移民搬迁安置纠纷调解工作,尽快落实好县医调中心管理人员、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制定好工作流程、制度,完善好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确保社会稳定。重点抓好盘谷、阜田、丁江三个人民调解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三、切实抓好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完成镇固洲、窑背、东源三个点移民搬迁后靠和黄桥新居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工作任务。

四、切实抓好企业招工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评办法要求,加强与招工企业和县人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完成我局企业招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终考评时少扣分,直至不扣分。

五、切实抓好全县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和谐平安村(居)组(社区)户(家庭)”创建活动,今年是活动第二个阶段,也是关键之年,重点是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活动,认真做好全县30%以上的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申报、考核、命名等工作。

六、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监所接送一个不漏;做到社区矫正人账齐全,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重点抓好、乌江、八都三个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标杆司法所建设。

七、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切实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监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管,引导他们主动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县领导接访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做到“不惹事、不坏事、不出事”。

九、切实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在五月底完成图纸设计,六月底完成住建、国土、招投标等有关证件手续,七月中旬开工新建。

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求每个司法所一月一篇信息、一季一篇调研文章,全年各级媒体上稿不得少于4篇,努力使各级媒体经常登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重点抓好尚贤、黄桥、水南三个信息调研示范所建设工作。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四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五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六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

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

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司法局度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七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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