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采用段落结构,分开记录不同的观点和感悟。这里有一些引人思考的心得体会经典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壮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他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黑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原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妻却劳累至喷血;田润叶终于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郝红梅毕竟还带了孩子;金波呢,还不知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读者有些惋惜。特别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家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了: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诚,那么地善良,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该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终于囫囵吞枣的读完了《狼图腾》,掩卷长思,被书中蒙古狼的聪明智慧所折服,油然而生敬意。
主人公把我带到了动乱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蹋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就是这种环境才有了“人与狼共舞”的壮美之音。
文中狼群与黄羊群的搏斗,与马群的搏斗,惊心动魄,气势磅礴。狼的围歼战、持久战、突击战不亚于人类。作者甚至怀疑人的战略、战术是从狼身上学来的。
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狼斗的洪流中,草原狼被无情的人们杀绝了。草原的老人痛心的预言:没有了狼就没有了草原,没有了草原就没有了草原人的命根。狼的存在是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没有了平衡草原就会退化。30年后,作者从返故地。看到是另一番景象。草原减少,逐渐沙化。狼洞口也结满蜘蛛网。已没有了策马驰骋蓝天下的潇洒。人们在有了美好生活的同时,失去了美丽的大自然。
30年前的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就让他永远留在书中吧。留在读者的自由想象里吧!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半生缘》是张爱玲的第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
《半生缘》讲述的是旧上海贫苦家庭的小姐顾曼桢和南京大户人家少爷沈世钧为首的几对年轻人的爱恨情仇。其中还包括世钧的发小石翠芝和曼桢世钧两人的好友叔惠,曼桢的姐姐曼璐和初恋情人张豫瑾的爱情悲剧。这三对年轻情侣都曾是有缘人,到最后却只能各奔东西。小说的结尾曼桢最后对世钧说的"我们已经回不去了"道尽了世事的沧桑与悲凉,和几对人对被命运捉弄的无可奈何。
《半生缘》诞生的背景,是张爱玲和胡兰成离婚的第二年,婚姻的失败和胡兰成的背叛令张爱玲对爱情充满了怀疑与不确定。张爱玲对爱情的这种怀疑和不确定使她对爱更加吝啬,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变得更加尖锐。
曼璐因为嫉妒曼桢受千人宠爱而自己却遭无数人嫌弃的现状感到不满,于是狠下心设计自己的妹妹,让自己的丈夫祝鸿才强奸了曼桢并怀上了孩子,直接造成了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而世钧因为性格上的懦弱再加上母亲和曼璐的欺瞒,让他误以为曼桢和豫瑾结了婚。而另一边,因为家庭地位悬殊的原因,翠芝也迟迟等不到叔惠的追求和表示,心灰意冷的世钧和翠芝回到南京后莫名其妙地就结了婚,成为门当户对的一对儿。谁料即使有了孩子的祝鸿才依旧死性不改,整日红灯绿酒四处嫖娼,曼璐最后也不过落到一个惨死的结局。而曼桢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也只好委屈嫁给了祝鸿才。
总之,每个人都是悲剧的制造者和后果的承担者。当然,悲剧里面透露着的也是作者张爱玲内心对爱情的真实折射。
《半生缘》里描述的普通热内之间的再平常不过了的爱情悲剧故事正是这部小说最独特的地方之一。
寻遍张爱玲的小说,无论是《心经》里女儿对父亲的畸恋,《红玫瑰与白玫瑰》佟振葆对热情似火的王娇蕊的迷恋,甚至是以倾覆了整座香港才得以成全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倾城之恋》,在这些看似让人如痴如醉,迷离恍惚的爱情故事中,唯独缺少的就是真正的爱情。都市繁华背后的山盟海誓,红男绿女的爱情传奇背后却是真爱的永久缺席。
张爱玲曾在一篇名为《爱》的小小说中说:"千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千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云淡风轻,这就是《半生缘》里的爱情。同时,这种爱情又是短暂的,稍纵即逝,如同她在《一别一辈子》中写的:"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一世情,半生缘。瞬间即永恒,刹那就是一生。
"我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这是流传甚广的张爱玲的美学宣言,被称为"苍凉美学".《半生缘》里的爱情悲剧就是张爱玲"苍凉美学"的使然。
《半生缘》采用倒叙的书法,张爱玲在开篇就说:"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这是对悲剧的总结。世钧和曼桢错过了,叔惠和翠芝错过了,豫瑾和曼璐错过了。等到十四年后,时过境迁,当世钧同曼桢,叔惠同翠芝再见面时,四人恍如隔世。
"她(曼桢)一直知道的,是她说的,他们回不去了。他(世钧)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今天老是这么迷茫,他是跟时间挣扎。以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出去了,是永别了,清清楚楚的,就跟死了一样。""两人(指叔惠和翠芝)看着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在一片笑声中,翠芝却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小说就这样遗憾地结尾了。
重逢时的回望,想来应该是充满激动和不平的,却终究在岁月的沉淀之下,酝酿出了讲述它时最疲惫也最平静的语气。曼桢自遭遇了姐姐和姐夫的设计之后曾无数次想要告诉世钧,让他来解救自己。怎料想十四年后,当他们再次重逢时,她竟是用了如此平静的语气去讲述这段多么令她痛苦的经历。这半生的缘分,终于在重逢之日,戛然而止。花开花落又一季,缘聚缘散注一生。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这就是张爱玲的"苍凉美学"的优美之处。
曼桢曾对世钧说过:"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世钧也曾对曼桢许诺:"我要知道你要我抢,我一定是会抢的。"怎奈何一世情,半生缘。很多事情你只能猜到开头,却看不见结局。
所谓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是时间的沉淀,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是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是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也许,生命本是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的袍子吧。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张爱玲的小说结局总是悲哀的,连着将她的全集读完,便也大抵对她故事的结束有了预测,即便早已料到必是个凄凉的结果,还是无法停止读下去。《半生缘》前几日读到一半,一切都突然急转直下,我对着曼璐与鸿才咬牙切齿,看着曼桢和世钧生生错过,一时放下书竟不敢再拿起。固然作为上世纪的作品,其中的桥段已不算新奇,然而每一个转折还是牵动着我的心。张爱玲笔下的主人公基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物,生活在琐碎的日常中,和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怀着这样那样难以启齿的心思。
那时的曼桢和世钧还是处于他们最好的时间里——人生比起仅有的十年青春是那样漫长,仿佛人活一世也只有那短短十年是为自己而活——他们有未来,有彼此,哪怕家累重重,他们都并不觉得灰心。曼桢是坚强、有活力、有新思想的那样一个讨人喜欢的典型的人物,最终也失去了眼睛中的亮光。她身边的亲人加之于她的伤害成了把利剑,砍掉她所有的尖角,与世钧误会的分离加之生活艰难将她打磨成一个普通的麻木的中年人。她攒了那十几年的想要告诉世钧的话,到了可以倾诉的那一天,也就成了两人自此之后清楚明白的永别。
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想想十几年前的彼此,仿佛伸手便可触及,却已隔了一道鸿沟。小半生过去了,他们也终成了对生活妥协的中年人。
对时间,我常抱有一种未知的恐惧,因为它太过庞大,太过神秘,没有人知道它会带给我们什么。我不知道,等到数十年后,我是不是也会成为庸碌生活的人们中的一个。我现在还这样年轻,很容易对世事忿忿不平,希望自己可以改变这个世界(起码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总忍不住有些怜悯被时代落下的人们。多少人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年轻过,未经历多少生活的艰辛,抱着激昂的梦想,又归于平静。我怕我会失去对事物的敏感,每天牢骚满腹。
张爱玲的小说读完,便有凄凉的情绪在胸中扩散。看着他们一点点被生活吞噬,将恶循环加至下一代身上,我觉得恨又无可奈何。《半生缘》中的人物最后都因为他们的妥协而错位了,那些错过的都成了念想,身上却一辈子都套着枷锁。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我们回不去了dd我读到最后,总是泪水涟涟,曼桢和世钧就这么阴差阳错地分开了,分开了十四年后,才消释前嫌,才知道彼此已经错过了最幸福的时光。
爱得美好。两个心地善良的年轻人,最是一低头的温柔,小心翼翼地遮掩,终有那如此炽烈的情怀,是那只遗失的红手套,是那件用心编织的毛衣,是那份未完成的信……还是父亲的那份不信任,或者是对“第三者”张豫瑾的那份嫉妒……挚爱中总有也或大或小的波澜,但是,若有爱,这些又算得了什么,所有的,都抵不住对彼此刻骨铭心的思念。再回首,爱已成殇。再深,再久,却抵不住现实的无奈。再见面,泪眼中,只能永别。
爱得错乱。翠枝明明是爱着淑惠,淑惠也是有感觉的,可是,辗转反侧,他们的只是彼此的过客,席已散,酒微醺,爱无处安放,冷了的心,继续漂泊,但淑惠赌着一口气dd我还会结婚,我定会成为一个有钱人,这分明是翠枝家人拒绝淑惠的方式。一鹏最是幸福,牵手翠枝时,却遇到了真爱。张爱玲的半生缘写尽了女人们的苍凉,细腻而悲伤,是泪也没有了的那种凄凉。
每个人,也许也正真经历过,缘来缘去,是命运。聚散离合,自成故事,苦苦的,在淡淡的生活中上演。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凯勒则把书看作是船只……而被称为“小书迷”的我,更是把书当成自己不可或缺的知心伴侣。
“书籍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遇到任何困难,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都德的这句名言,一语道出了读书的真谛。是的,闲暇时,书告诉我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兴衰成败;悲痛时,书鼓励我要不畏挫折,勇敢地开拓创新,攀登最高峰;忧愁时,书教会我抛开烦恼,寻找快乐;孤独时,书陪伴我挣脱寂寞的禁锢;犯错时,书教育我主动承认错误……我想,倘若没有它的话,可能就没有今日的我。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不知从何时起,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天不读书,便觉得日子无味,便觉得时光的漫长、单调,便觉得生命失去生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自古人们就推崇读书,到了现代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电视、网络各种媒体平台纷纷出现,可这并未减少人们对于读书的热情,读书就是思想的源泉,读书与健康成长紧紧相联,读书促进成长,成长离不开读书,这是我个人的理解,读书会使思想的源泉永不干枯。
我个人对“读好书”的见解可以概括为12个字:精读、常读、笔读、心读、鉴读、多读。
一、精读。精读的一个方面是精选。世上的书籍数以亿计,要读的书难计其多。这就需要有选择地去读,更重要的是会选择,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要,精心选择几本好书,不要见书就买。托尔斯泰有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赵树理也说过这样的话:“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说的就是选好书、读好书的道理。另一方面是把书读到真懂。一本好书,读一遍两遍是不行的,要反复的去读,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多少专家研究《红楼梦》,还成立了专门的红学研究会,现在还在研究她,就是这个道理。读书不能只求一只半解,要完全理解,尽可能全部消化,这才叫读书,叫精读。
二、常读。书要常读,养成习惯。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很难,但只要坚持去做,把一件事重复去做,这种重复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对坚持每天读书,不要说需要多久,只要能坚持1个月,这种意识自然会成为习惯,这就叫习惯成自然。我认为,我们青年干部要把读书当作一日三餐的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每天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我称之为常读。
三、笔读。就是要借助手中的笔辅助读书。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谚语叫“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通常理解为作读书笔记,我还理解为写心得体会、读后感、随笔等。我认为,读书是吸收,写作是消化,我在第一次执笔写公文、起草大会讲话时,总觉得没有东西可写,要么写的内容干巴巴,平铺直叙,意识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脑子里记下的东西太少,这才刻意去多读书,把好的语句、好的典故摘记笔下,并坚持写一些读书心得,不怕写不好,只要坚持,久而久之,这些东西就会留在脑海,动笔写文章时就会自然见于笔下。我在看电视节目时也在作笔记,准备了一个专门的电视笔记本,收益还是有的。这便是勤动手的好处,我叫做笔读。
四、心读。读书要专心,更要用心。书中自有黄金屋,用心去读,才能真正读懂书,朱熹在《训学斋规》中说,“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五、鉴读。读书也是生活的一面镜子,通过读书梳理自己的头脑,丰富文化底蕴,提升道德素养,我把一些好的方面作为航标,把比如从物传记方面的反面东西作为成长的警钟,这就叫做鉴读,有借鉴、有鉴别的吸收书中的文化,持扬弃的读书观。
六、多读。“从精出发,博览群书。”身边的人和事是书,工作是书,生活是书,只要肯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在成长的路上伴我同行!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八
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
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平凡男女的平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
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20__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20__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
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
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
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九
小说《半生缘》可谓是头绪纷繁,但作者细腻的笔触以及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使人读后回味不已。故事是以四十年代的上海为背景,叙述了女主人公顾曼桢的半生姻缘,一腔愁怨。曼桢是个善良、坚强、执着的姑娘,她与许叔惠、沈世钧三人同在一个纺织厂工作,在相处中,曼桢渐渐与温和敦厚的世钧相爱了。
也许小说的故事情节和结局给人一种很残忍的感觉,因为在大部分人思维里都是希望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的,然而这也正是张爱玲写小说的过人之处,假如小说里的三对情人最终都是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过着甜甜蜜蜜的生活,那么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张爱玲的写作风格了,这么单调的剧情也就不会引起观众高度的评价。而正是她那种能置身局外,娓娓向你道出笔下人物的故事,并且对人物的心理,尤其是对女性的心理细腻生动的描写和对人物形象入木三分的刻画,使得你有强烈的阅读欲去读完它,并且在合上书卷后又会自觉不自觉地去进行的反思。
更为甚者,张爱玲的小说情节也是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小人物的真实写照!
小说中曼桢和世钧就是这样的,他们深深相爱了,本会幸福地走到一起,然而遗憾的是他们生存在一个畸形的时代、一个畸形的社会!命运跟他们开了个一个大大的玩笑,他们只能在现实中无奈的分开了,而十八年后的再次重逢,或许又是一种缘分,然而此时早已物是人非,彼此已是菩提落花,再也不问世间的繁华。
命运给予的眼泪,盈盈了整个半生的片段,更多的只剩喟叹!曼桢那一句“我们都回不去了”,还有“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应该是《半生缘》里边最经典最真切最感人的言语,当回首再读这些话时,直教人心里痛。因为此时早已没有了风花雪月,岁月无情地走过,苍老了你我的容颜,在你我身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再也无法回到十八年前的那一天!凄美的结局,冷冷地收场,让人心头为之一震,更是留下尽由缘尽的遗憾和酸楚……回想起他们因为曾经的年少轻狂要面对的现状,内心的痛苦与后悔是最折磨人的,就连仅存的那一点希望和梦想也无情的被毁灭,也许这是缘分,更是宿命,相聚是缘,分手是命。缘分也是有半份,那就是用半部分来回忆,用半部分来喟叹!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因缘,然而在宿命的面前,在那个惨烈现实与黑暗人性的操纵下,我们不过是一颗无能为力的棋子,尽由他人摆布,一切的挣扎都会变得那么的苍白,那么的无力,最终也莫过于自我麻木,强颜欢笑,无奈悲叹,把眼泪和心碎留给别人看不到的自己,去祭奠逝去的爱情!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
袭人转过了头,对于着宝玉轻轻一笑,黛玉看了宝玉一眼,宝玉也只一笑,何处的宝钗一句话没说,只要些深意的看着,贾母笑的却合没有上嘴了。
林mm是娇弱的,平和一笑,便足以让宝玉充任护花青鸟使,她多愁善感的轻撇秀眉,含着眼泪将逝往的桃花掩埋。而她从小与男子鬼混正在一同的宝哥哥,亦是陪着她一同看孤落漂荡。
《红楼梦》有两年夜营垒,一是宝钗,二是黛玉。
该当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惟文明监禁的女孩,文中也不说起她终究是否是爱好宝玉,只是昭示了贾府最高威望元春站正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乎宝钗的定见,她以及宝玉同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就义品。
宝玉出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正了罢。”因而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羽士。
林mm哭哭啼啼的红肿了眼,哭道“你是要改了么?”她被定为贾宝玉的朱颜良知。
贾宝玉最初怎样说?他说:没有改!打逝世也没有改!
咱们对于《红楼梦》停止细读品尝,就会发明“愿全国无情的都成为了家属。”只是一个空洞而美妙的希望。
说究竟,唯其困难,仆人公的受难,更能凸显宝黛二人恋爱的代价感。咱们其实不能过火的说谁对于谁错。可是,咱们不能不供认,它比名利,比款项,比芳华都要紧张一点点,未几,就一点点。
袭人能够说是外面最不幸的一个脚色,袭人是宝玉的通房丫头,往后宝成全婚了,她也是有一席之地的。林黛玉偶然还会笑称袭人是嫂子,可见黛玉对于这事也是有观点的。
当我看到袭人开端正在人前挑拨离间,想让黛玉搬进来的时分,我从她身上看到了伟人简单犯的缺点,无私,脆弱,首鼠两头。可她该当失掉体谅,由于没有是差别情别人,便是没有怜惜本人。
等咱们看到了红楼的了局:黛玉的悲剧,宝玉的喜剧,宝钗的闹剧。
我的意义是:假设有一种人生回宿能够挑选,那末,逝世于悲伤,比活正在心如干枯没有抽芽的昏暗糊口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忧愁,并非空洞无由的,好的豪情老是最靠近人类美的实质。男子对于此的寻求要更偏偏执些,必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通知了咱们:豪情是一种如斯稀缺的资本,除爱护保重,咱们别无它法。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一
当沈世钧向他的家人屈从,辞掉了上海的工程师工作,其实沈世钧和顾曼桢的爱情悲剧就已经注定,就算顾曼桢没被姐姐无耻的出卖,没被祝鸿才强奸,沈世钧和顾曼桢也不可能走到一起。沈世钧的家人是瞧不起顾曼桢这种家境的人的,顾曼桢的姐姐顾曼璐做着舞女和暗娼的工作,他们这种自视清高的家庭又怎会沾上这种亲戚,因为顾曼璐的工作他们就断定顾曼桢也会像她姐姐一样,她们一家人都是“不干净”的人,所以顾曼桢和沈世钧的婚事就如同镜花水月,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我并不喜欢沈世钧这样的人,有点懦弱,有点小气。如果沈世钧可以为顾曼桢不顾一切待在上海,可能她们两个还会有一点在一起生活的希望,但在小说中可以看出沈世钧显然不是这样的人,就算勉强在一起,这么多人的阻挠,也不会生活的幸福,还是会悲剧收场。
顾曼璐是个挺可悲的人,很多人说如果不是她姐姐灭绝人性的出卖,顾曼桢就不会这样不幸了,但我认为事实并不是在这样的,刚才我已经说了沈世钧和顾曼桢的爱情悲剧是有着必然性的,顾曼桢人生的不幸,实质也是有着必然性的,顾曼桢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没有父亲,如果没有顾曼璐牺牲自己去赚钱,养活这一大家人,顾曼桢可能今后的命运会更加的悲惨,顾曼桢能接受教育,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女性,都是她姐姐“卖肉”换来的。
顾曼璐曾经也是和顾曼桢一样的人,单纯、善良的女性。她本来有着光明的未来,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张豫瑾结婚,但为了弟弟妹妹和母亲,她甘愿放弃这一切,能有这种牺牲精神的人本性又会坏到哪里去呢?顾曼璐是被这个社会,被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扭曲的丧失了人性,顾曼璐的出发点是多么的高尚,但社会上不会有一个人同情她,甚至连自己的家人也有点瞧不起她,只有顾曼桢没有瞧不起自己的姐姐。
顾曼璐的牺牲换来了什么?就换来了别人的轻视和蔑视,我相信任何人碰到这样的境遇都会心理失衡吧!顾曼璐开始知道祝鸿才对自己的妹妹不安好心时,她是想保护自己妹妹的,所以她还有意识的和家人疏远,让顾曼桢不要像自己那样落在祝鸿才这个流氓的手中。但是后来顾曼璐和祝鸿才的关系越来越来差,她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本身就被别人瞧不起,所以她就像捉住救命稻草似的,想捉住祝鸿才,如果祝鸿才这种人都不要她了,还会有谁要她呢?再加上她误认为自己的妹妹也像别人一样看不起她,还抢了自己最喜欢也是最放不下的人张豫瑾,所以产生了嫉妒之心,激起了已埋藏在心中扭曲的人性,没有一点人性的把自己的妹妹“卖”给了祝鸿才,但最终顾曼璐也受到了惩罚,悲惨的死去。
在小说中顾曼桢的坚强、独立、勇敢的和命运做斗争的精神是那样让人为之动容,特别是小说中顾曼桢千方设法逃出祝鸿才和顾曼璐魔爪的描写,感动的可以让人流下眼泪,顾曼桢在被他们俩囚禁的那段时间她本想一死了之,但是她一直对沈世钧是抱着希望的,她盼望着沈世钧会来救她或者自己逃出去还是能继续和沈世钧结婚,过上自己理想中的幸福的生活,虽然被祝鸿才强奸有了孩子,她觉得这算不了什么,她始终相信沈世钧是爱她的,沈世钧在知道她的遭遇后会更加的爱她、保护她,但她的幻想从始至终也没有实现,当顾曼桢费劲千辛万苦逃出来时,得到的却是沈世钧已经结婚的消息,这对于顾曼桢绝对是致命性的打击,但顾曼桢依然坚强的生活着,靠自己的双手,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堕落。顾曼桢为了自己孩子不受虐待,也选择了牺牲自己,嫁给了祝鸿才。她不这样做还能怎样呢?难道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虽然《半生缘》是一个悲剧的故事,但张爱玲还是给顾曼桢设置了能看得到希望和光明的结局,最后顾曼桢成功的和祝鸿才离了婚,也得到了儿子,她又可以重新开启一段新的生活,或者在今后她还会遇到自己很想和他结婚的那个男人,但这个人绝对不会是沈世钧,沈世钧的家庭和性格已经决定这段爱情会是悲剧,顾曼桢被姐姐出卖,被祝鸿才强奸这只是他们之间的小插曲,也就把他们俩拆散,但顾曼桢的心中和沈世钧这段让自己刻骨铭心的爱从始至终都是美好的,她也没有去憎恨沈世钧,这一切并不能全怪他,顾曼桢就留守着这份爱独自的坚强的生活下去,况且爱一个人并不是要得到对方,从对方那里获得什么,只要知道对方过得幸福这已足够。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高中阶段,我们的学习任务变得更加繁重,不过读书仍然是我们学习的一部分。作为高中生,我深切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它不仅仅是扩大知识面的途径,更是培养思维能力和提升写作水平的关键。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我通过阅读各种文学作品,书中的故事和思想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读书过程中所得到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拓展视野和丰富知识。
读书是一种拓展视野和丰富知识的最佳途径。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不同的文化、历史和观念,这使我们对世界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例如,读到《红楼梦》这本中国古典名著时,我深切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体验了大家族的繁华和衰败。而在读到《傲慢与偏见》这本英国文学经典时,我能感受到不同社会阶级的冲突和爱情的复杂性。这些作品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对世界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第三段:提高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
读书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知识,它也对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读书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加强我们的思辨和批判性思维。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这些能力对于写作文章和解决问题至关重要。通过探索文学作品中的主题和人物,我学会了分析和解读复杂的情节,并将其运用到我的写作中。阅读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对于我们表达和展示自己的观点非常重要。
第四段:启发思考和成长。
读书是启发思考和个人成长的有力工具。我们在书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物和情节,从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宝贵的人生经验和智慧。例如,读到《追风筝的人》这本小说时,我通过主人公阿米尔的成长历程学到了关于勇气、友谊和道德选择的重要教训。这些故事不仅仅是娱乐,更是对我们思想的冲击和启发。通过读书我们可以了解到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多样性,这些经验将对我们未来的生活和人际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五段:总结指导。
对于高中生而言,读书是必不可少的。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拓宽视野、丰富知识,还提高了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可以从中汲取宝贵的人生经验和智慧,启发思考和个人成长。读书不仅仅是一种学习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因此,我鼓励大家无论在忙碌的高中生活中有多少压力和困惑,都要抽出时间读书。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无限的乐趣和启迪,这将成为我们成功的桥梁。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三
最近我阅读了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而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之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部小说描写了苏格兰籍游船“邓肯”号的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在一个悠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里·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船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对苏格兰人一直很歧视,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于是他依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旅行队,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沿着南纬37度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小说中,最令人敬畏的是格里那凡爵士无比的毅力和他那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也正是文中所体现出的坚强的毅力震撼着我们每位读者的心灵。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清朝著名书画家郑板桥所言足以看出毅力对于成功的重要性。
小说中的故事,让我对毅力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领会,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站在运动场上,站在领奖台上的长跑冠军,使我对他们有了百倍的敬意。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偏偏敬佩的是长跑冠军呢?很简单,因为在我眼中,他们不仅是长跑的冠军,长跑的强者,更适于小说中格里那凡爵士一样,都是人生竞技场上的强者!
其实,我们的人生就如长跑,从长跑中我们不但可以感悟人生,更能享受人生。
你别小看了开始起跑的那一两圈,别以为那是多么轻松、舒坦,它关系着你以后的跑速,这正如我们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好的,将来终生受益;坏的,必然抱憾终生。中间的那几圈,有点吃力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每跨越一步,都在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和意志,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几圈,此时,在你后面的人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这正如我们人生中所遇到的挫折,许多人不堪一击,一头躲进了“避风港”,躲进了“蜗牛壳”,不理世事,难怪有人会说:“我活得太累了……”从此,他们原谅了自己,不再拼搏,不再奋斗,可他们却殊不知,从此,生活抛弃了他们,幸福之神也不见光顾。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只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全国人民的骄傲!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四
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恶梦,还是想说明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
故事情节十分离奇:年轻的推销员格里高尔是家中惟一经济来源,每天过着繁忙、压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爱他。然而在某天早上醒来时,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他们甚至以“这只虫根本就不是格里高尔”为由,根本不愿费力养这个不能挣钱还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的“怪物”。后来这个“甲虫”终于在虚弱和绝望中死去了。死后,家人没有一丝伤心之情,反之,他们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尔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在这个卡夫卡创造的被异化的人的困境中,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
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式的无奈、痛苦、忧郁。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不曾隐去的痛苦,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我们应该感谢卡夫卡,《变形记》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撼。它让我们懂得思考,从另一种角度去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相信我们在读过卡夫卡的《变形记》之后,心灵上能够得到宣泄,然后平静下来,理清思绪,。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五
新时代的人们都要学习知识,还是不学习知识,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仍然觉得学习知识是对于新时代的人是相当重要。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在思考。是的,对于我们现代人,对于一件事的好与坏,是与非,都要思考,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也唯有知识乃灵丹妙药。
唐朝是一个文人最多的一个朝代,其中以李白,杜甫,最为出名,宋朝以欧阳修及苏轼最为出名。我之所以说这些,是要说明不但新时代的人要求学,还要学以致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要活学————不要读死书。要追求知识,先要了解读书的目的,有了读书的方法,才不至於徒劳无功,海底捞月。曾国藩说“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又说读书之法有四者,其一“看”,其二“读”,其三“写”,其四“作”,四者不可缺一乃读书之要点。国父曾经说:“革命之基础在于高深的学问”知识学问是人的最大财富,读书可使人心胸坦然,心驰神往,开拓视野。也惟有读书人才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富国建国的大业铺路,千万不可将青春光阴浪费在无意义的玩乐上,“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句格言,把握每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地读书,唯有如此才能社会中立足,以知识为投资的对象,才是最富有的人。
一个青年在置身社会之前,应该先有一种充实的准备,什么准备呢?就是要预储丰富的常识,常识是应付一切事物的工具,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充足的精神财富,吴敬梓说“读书好,耕田好,学习便好,创业难,守城难,知难不难”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呢?我想除了应对世界之外,更重要的是确认自我。《论语》学而篇第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重在自省,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够予以改进。
俗话说的好“读书需用意,一字值千金”是的读书必须要用心,要用平常心对待读书,切勿无用的读书,所谓无用的读书是,不切实际的读书,读死书。“书中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吾之座右铭,只要肯学习,无论何时都不晚,有人曾说“吾生也有涯,吾学也无涯”真是一篇难得可贵的佳句啊!
人生最美丽的三样礼物,乃是金钱,权力及学问,其中以学问最为可贵。但在这最美丽的年华,却有人沉溺在玩乐,吸毒或走上绝路,实在令人费解,最好解决方法乃是学习知识,掌握常识,把握今天,一切从今开始仍永不迟。中国现任温家宝,被世人称之为诗人,可见知识是对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对一个人的前途方面是何等重要,何等需要,要了解一个人,首先应从语言,性格等方面做一个简单的观察。世界上每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读书,不要学习知识,此种父母在世上未之有也。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知识,有学问。有些青年认为求学是不重要的,整天早出晚归,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出到社会才知道自己的无知,才知道社会是如此残酷。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吾正寻找此宝贵的黄金屋,为此吾将百倍努力,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饶,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六
初读她的书便被她所描绘的语言、情节、文章的.脉络深深吸引,看着她写的书就好像在听她讲述自己悲凉的一生,这有着一世才华一世悲凉的才女,精妙的语言技巧让我猜不到结局只能跟着她向前走…向前走…于朦胧之中揭开神秘的面纱,于情节之中触感伤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她笔下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可以带给人无限美好的遐想与萌动,就这样用文字寥寥数笔拨动你的心弦,听她娓娓道来,跟着她去品味这爱恨情仇、这伤别离、无限心酸悲凉汇聚交织的一生。
最喜欢她笔下的那个叫家茵的女孩儿也喜欢她笔下每个人物的姓名,惊叹于她所勾勒的人物形象并展现出来的赤裸裸的人性。莫桢和世均、翠竹和叔惠、莫璐和豫瑾…明明情投意合琴瑟和鸣的两个人却因为姐姐姐夫设计的圈套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抱憾终生,知道了结局又怎么样呢?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翠竹和叔惠也是彼此爱慕互为知己的两个人,但因为世俗的观念阴差阳错也没能在一起,莫璐的冷漠与人性的丧失、豫瑾的善良无疑被她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个人物的出现都在为后文作铺垫,一环扣着一环推动着情节的发展,小说里人物的相遇大都以美好开始又以悲剧收尾,命运里的兜兜转转也和她们每个人都开了一场玩笑,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与那个时代摆脱不了干系,封建旧社会的腐朽与压制、不平等的社会观念、当时的政治形势都是造成悲剧的源头。
读着读着就发现这满纸都是萧索,满篇俱是悲凉,该是怎样的人生?能让人寂寞到如此的地步,只能遁进回忆中寻找已逝的温情在文字中诉说这满世荒凉。她的文字让我惊叹于她的倾世才情,又感叹她的悲凉人生。生活在如今岁月,现世安稳,没有旧思想的束缚,每个人都渴望早日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感觉部分现代人对于感情的观念过于激进化,总是脑袋里天天想着盼着自己理想中的爱情,但那毕竟可遇不可求,不如好好生活用心生活,好好感受自己未知的生命,对未来抱有无限的期待,说不定在感知美好的瞬间就能遇见一个合适的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恰好地问一句:“咦,你也在这里。”从前慢,一生只爱一个人,所以慢慢来,我们又不赶时间。带着爱去生活并学会去感知爱,因为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终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七
今天我来推荐的书,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这本书就是《朝花夕拾》,而它的作者,就是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
《朝花夕拾》的书名,用朝花来比喻鲁迅先生童年的美好经历,而夕拾的意思是指到了中年的时候把它记录、回忆。读下来,只觉文字质朴中透出一丝生动活泼,浅显易懂,还带着一种对童年的思念,描写尽了鲁迅从幼时到青年那段充实而曲折的经历。
读完此书,我思绪万千。鲁迅先生快乐地度过了一段难忘的童年的时光。那必然是因为这段时光的美好,才让他在中年时,被喻为一朵艳丽的`花拾来。每一个人都有珍贵的童年,黄金时代的童年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品味,我们应该度过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不要给将来的自己留下遗憾。
鲁迅对童年的那些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昔日的一幕幕在脑海中上映。
时代的变迁、人心的逆转,不一样时代的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八
读了《半生缘》之后,同情的是曼桢的苦命,埋怨的是世钧的懦弱以及对曼桢的不信任,痛恨的是曼璐和祝鸿才的自私他们不顾亲情毁了曼桢一生的幸福没想到,亲姐姐会如此荒唐,可笑。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半生缘的读书。
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书。读起来确实有种引人入胜的感觉,今天半天之内就读了全书的一半。这文字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足够诱人。不过,读到结局,弱弱地有些失望——感觉张爱玲这样的女子,她怎么可能写出喜剧呢?虽然这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个悖论了——很多人都不会认为这是喜剧——张爱玲啊。。
不禁感叹,时间,真可怕!没有谁离不了谁,曾经的海誓山盟最后不也归于平淡了吗?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只是,爱情的死亡在于什么?在于误会!!世钧和曼帧,多么纯粹、多么真挚的爱,却因种种误会被生生地扼杀,徒留终身遗憾!是怪当时的社会环境吗?不是!怪他们自己不敢坚信,坚信爱的伟大力量!
如果那时就有《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本书就好了,他们这种文化人应该看看这本书,就不会轻易的产生那么多误会,让反对他们的爱的人有机可乘,留下那无可挽回的遗憾。所以,吸取经验教训,必然要送冉冉一本!
其实他等同于已经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快乐。这世界上忽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市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曼帧想到:“这次和世钧冲突起来,起因虽然是为了姐姐,其实还是因为他的态度不大好,近来总觉得两个人思想上有些距离。所以姐姐就是死了,问题也还是不能解决的。”她反复地告诉自己,姐姐死了也没用,自己就又对反对自己有一点疑惑,是不是还是有一点盼望她死呢?曼帧立刻觉得她这种意念是犯罪的,她惭愧极了。
春天,虹桥路祝家那一课紫荆花也开花了,紫郁郁的开了一树的小红花。有一只鸟立在曼帧的窗台上跳跳纵纵,房间里面寂静得异样,它以为房间里没有人,竟飞进来了,扑啦扑啦乱飞乱撞,曼帧似乎对它也不怎样注意。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发现她有孕了。她现在总是这样呆呆的,人整个有点麻木。坐在那里,太阳晒在脚背上,很是温暖,像是一只黄猫咕噜咕噜伏在她脚上。她因为和这世界完全隔离了,所以连这阳光照在身上都觉得有了一种异样的亲切的意味。
今天这雨是突然之间下起来的,慕瑾出去的时候未见得带着雨衣,一定是他太太把雨衣带到饭馆子里去的。他们当然是感情非常好,这在慕瑾说话的口吻中也可以听得出来。
那么世钧呢,他的婚后生活是不是也一样的美满?许久没有想起他来了。她自己以为她的痛苦久已钝化了。但是那痛苦似乎是她身体里面唯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永远是新鲜强烈的,一发作起来就不给她片刻的休息。
曼帧站在房门口,也呆住了,她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世钧。满地的斜阳,那阳光从竹帘子里面晒进来,风吹着帘子,地板上一条条金黄色老虎纹似的日影便晃晃悠悠的,晃的人眼花。
静谧的夜晚,关上门,推开窗,打开音乐,翻开书,心情瞬间平静下来,只随着爱玲的思绪流连在一段段悲戚的爱情故事之中。
半生的缘分,一生的思念和遗憾!这是我看过最悲的一部小说,还记得每晚合上书后久久不能入眠,同情曼桢的凄惨命运,埋怨世钧的懦弱和对曼桢的不信任,更痛恨曼璐的荒唐可笑和祝鸿才的良心泯灭。
顾曼桢,对于她,我既喜欢又敬佩,有同情也有气愤。一个出生清贫的女子,坚忍、倔强,在姐姐出嫁后毅然扛起家庭的重担,为了亲情牺牲自己的感情。在被姐姐和母亲私心合谋下,遭到姐夫的强暴,囚禁。而坚强的她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的帮助下逃离医院,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这是一个有气节有思想的女子,可偏偏还是在命运面前犯了糊涂。关键的时候,她的善良懦弱又一次将自己拖进命运的漩涡。她恨祝鸿才,曾咬牙切齿的说不会嫁给他,可最后仍然忍气吞声的嫁了。即使她想这一切是为了孩子,可终归是不值的、错误的决定。可喜的是最后的最后,她再一次走了出来,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也许这就是她最好的结局了吧。顾曼桢和沈世钧的爱情错别只能怪老天对他们的捉弄和这个时代的遗憾,当然还有我对世钧的懦弱所不满。他没有一点男人的气魄,不敢像父母坦诚和曼桢的关系,怀疑曼桢对自己的感情,是他的多疑和不信任毁掉了自己和曼桢的幸福。甚至,他一再低头和翠之结婚,维系着他们不幸的婚姻。20xx年后,再次遇到曼桢,那一句再也回不去了让无数人心痛。两人默然,让这深沉的爱情在时间里沉淀,任由缘灭.....这是一个失败者,可又能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到他身上么?终究都是这个时代的受害者。
顾曼璐,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子。从单纯少女到妖媚的舞女,再到无耻毒妇,最后可悲的死去。她的一生就是这个时代的写照。她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抛弃和慕瑾的爱情,钻进灯红酒绿的舞厅,陷入了浑浊的人生,变的市侩和狠毒。她是可恨的,又是那样的可悲。一个柔弱单纯的女子,要不是生活命运的捉弄又何至于此?当初的有情人又怎能一个堕落、离世,一个选择离开故土。。。
正如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于时间无涯的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惟有这一句:"哦是你吗?而曼桢和世均,叔惠和翠芝,曼璐和豫谨等等终究在那个束缚思想的年代是晚了一步或早了一步于千万人海中错过。
人生如雾亦如梦,缘生缘灭还自在。浮生若梦,只叹情深缘浅!
红尘中,浮沉多少个梦?太匆匆,转眼又是一个秋。回首半生,恍如一梦,何处停留?迷蒙中,化作一只风筝,在天涯尽头,擦身而过,注定的结果。
顾曼桢是张爱玲笔下鲜有的几个没有戾气的女子之一,外表看似柔弱易碎,实则坚实勇敢,与世钧的爱情像缓缓流淌的乐章,沁人心脾,也像陈年老酒,愈沉淀愈香醇。秋日,在世钧目光中,踩着落叶甜蜜地离开,缠满绒线的红宝石戒指就是一生的约定,原本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的故事,平静,浪漫,温馨,怎奈何,阴错阳差的一个转身,天翻地覆,空余半生缘,半生泪。
提起曼桢,不得不提起曼璐。虽说曼桢是曼璐的牺牲品,可是对于曼璐,实在不忍多说什么。醉生梦死,流光溢彩的大上海,永远是强者的天下,卑微的人在强势的压迫下战战兢兢,如蝼蚁般生活着。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背景的女孩子,声色场所陪舞卖笑,迎来送往,辛苦支撑着一个庞大的家庭。直到错过了最好的年华,才猛然惊觉韶光已逝,美人迟暮,像盛极的花渐趋凋落。当年美好的初恋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挥之不去,亦无可奈何。这不是她能选择的。贫苦人家的女儿在冲突与矛盾的年代又能怎样做?曼桢可以理解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谁更不道德。”可那些自诩正派的人会理解她吗?道貌岸然的人太多,能设身处地为他人想的人太少。后来的她陷入癫狂又悲哀地死去,她最美好的时光定格在与豫瑾约会的晚上,紫色旗袍,青春明媚,只是这终究还是抓不住的过往。
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畸形社会下悲剧酿成的催化剂,一抹很重的底色,渲染了卑微、可怜的生命。充满着高尚与卑鄙,新潮与顽固的年代,嫖客可以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一本正经地大谈时局政治,一边接受别人的谄媚与敬重;而妓女就只能永远背着沉重的道德枷锁,受人歧视,祸及家人。当新式青年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时,借腹生子,门当户对的旧习俗旧观念却硬生生冲散了原本相爱的人们,曼桢与世钧,翠芝与叔惠,他们挡不住的是命运的翻云覆雨还是内心的怯懦与退让?如果当初能勇敢一点,决绝一点,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可惜早已没有如果,没有了当初。
十四年后,兜兜转转再次相见,早已为人父母,结局已定,只能叹一声:我们,回不去了,无悲无喜。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束,世钧继续着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曼桢守着当初心花无涯的惊艳,耐得住寂寞终老。十四年物转星移,不复当年模样,各自需寻各自路。半生匆匆,就当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醒了,泪干了,曲终人散,天各一方。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十九
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下来张爱玲的作品。初次翻开这本书,前面讲述着曼桢和世钧相识到恋爱的过程,叙述得平平淡淡却又情真意切。
刚开始惊讶于张爱玲对人物细致刻画上。没有多余的赘述,每一笔都恰到实处,不放过每一个小细节。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处细微的心理变化都被很好地捕捉到并平铺直叙地展现出来。
剧情平淡地展开,可前面越是平淡地记录,到了变故之处突然转折的剧情越让人措手不及。一波三折的剧情却又继续用如此平淡的语言来叙述,实在是叫人害怕。
我从曼璐欺骗曼桢使被鸿才时开始愤怒,或许时太过于投入了,我一直愤怒到了这本书全都看完也没有平复下来。我实在是气愤,曼璐是曼桢的亲姐姐,辛苦了自己的整个青春来帮助家里,供着曼桢上学工作,到头来却又是这样的残害她。曼桢那迂腐的母亲却又是不敢作声,甚至逃到苏州,成全曼璐一家对曼桢多年的软禁。
曼桢和世钧、叔惠和翠芝,他们互相相爱,却又彼此错过,到头来却都是在重逢时再度永别,却道是感情上的永别。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世钧,说他是大猪蹄子,可他对曼桢倒也是情真意切,只不过在曼桢失踪后没有继续探寻下去;说他不是大猪蹄子,可也不见得他有多好,但凡是有点心眼儿,对曼桢有丝执着,也不至于在十多年的重逢时才了解真相。曼桢一心一意地盼着世钧能来解救他,可是世钧呢,扔下曾经的誓言却又和翠芝结了婚。
从前突如其来的不告而别,对彼此都是极大的伤害。可重复之后的真相大白,却又时他们的这段感情真正终了。“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却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叔惠和翠芝心里有着彼此,可是叔惠实在是太后知后觉了,他不了解自己真正喜欢的,翠芝单身时却又总是对她冷冷淡淡,翠芝不单身的时候却又黯然惆怅。他们就像从0到2π区间里的正弦余弦函数,相交之后便会分离,分离之后过着几乎平行的生活,却又不知不觉地再相交。
“那幅长裙老在半空中徘徊着,彷佛随之就要走了,而过门不入,两人看着都若有所失,由此生虚度之感。”
“在一片笑声中,翠芝却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
豫瑾对曼桢,曼璐对豫瑾却又是那种爱而不得之感。豫瑾是真的好人,可人生的凄凉要怪罪于那个动荡的旧社会了。至于曼璐,可怜又可恨。读后感·年轻时候全家的经济来源靠她一人撑着,她一人要养着母亲、外婆和三个弟弟妹妹。迫于生计她不得不去做舞女,去卖身。可是谁又会去理解一个舞女呢,谁又看得起她呢。
曼桢冲世钧发火时说“我几时看不起他(世钧父亲,曾经的一个嫖客)了,是你看不起人!我觉得我姊姊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跟妓女是谁更不道德!”
曼璐的确是可怜的,可是自己的悲剧却更不该怪罪于家人身上。是她改变了曼桢的一生,让她一生都注定在痛苦中怅然。她纵使再抵抗又如何呢,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了。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确实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有的时候我们深知“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的道理,可有时候的状况却又是越活越痛苦。可这样痛苦的生命却又在不断的延续,宛如行尸走肉般存活于世。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二十
军训时昨天下午开始的,教官对昨天的评价是是没有精气神儿。其实当我听到这话的时候,真的觉得还挺有触动的。我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是不是都太累了,还是现实的种种让他们对任何事都提不起一点点的兴趣。在开学的前一个晚上,我在一中的贴吧转了很久,各个班都在找自己班的人,整个贴吧都在欣喜中忙碌着,但我寻遍整个贴吧却没有寻见任何一个20班的同学,更别说是20班的组织了,虽然最后是找到了两位,但却还是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种由心底传来的痛楚,别班都是热热闹闹的,唯有自己的班级如此冷清。虽然是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团体,但毕竟他们是接下来三年乃至更久的同学同伴,集体感的拥有应当是一种本质,我相信自己还都是希望自己班好的。所以当我发现就算是在班里都见过面了军训时依然很没生气时,确乎是觉到了一种悲哀。
今天教官说口号不够响亮,班主任为此发火。口号或许真的是除军姿外的另一极具军队代表的东西了。我家的对面就是一个消防队,我从小就听着他们的口号。其中记得最清的就是他们每天下午开饭前唱的歌。我一直就没听清他们唱的是什么,从我有印象起就一直在很努力地去听清,每天下午趴在阳台窗口的聆听不知重复了多少个春秋。但我依旧没有听清。可想想看,一首听不清歌词、甚至有时还有点跑调且绝对不流行的开饭前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歌,为什么就能在我的脑海里停留甚至更久,可以让我如此虔诚的天天踩着板凳趴在窗台上,像听圣师的祷告般把全身的精力都调集到两只耳朵上。从声乐的角度上来讲这歌真的不是多优秀,可当一句句的歌词从队员的胸中喊出的时候,那种震慑人心的力量完全有理由让人陶醉,让人沉浸在此,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最优美、最动听、最完美的歌声!所以拜托了,女同学们,或许你们矜持,或许你们害羞,或许你们觉得丢人,但就算是为了喊得那么拼命的男同学,为了教官最后一年的当兵生涯中有个最美的句点,为了让自己的班在一开始就有个好头,就大点声喊吧,操场那么大,没人知道是你喊的。我一直觉得人应该有一个度,过了就不好了,能在关键时候冲上去的才是好的,相信没有那个男生愿意要个整天娇滴滴的什恶魔都不敢干的,分不清何时该干什么的女生。拜托了,就喊大一点声吧,效果会是你们所无法估计的完美。
都说军训时一种历练,我相信现在真心的认同这句话的同学一定是屈指可数的。可当那一天你功成名就了,回想自己的学生生涯,想到军训时你真的就会情不自禁的说这句话,你对军训的感慨就只会是这个。就像是你一直听惯了父母说的课前预习,认真听讲,你从来都不信,可当有一天你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别人向你讨教经验时,你会发现真的没有别的,就是那些早已听了千百遍的所谓的“废话”。这也是为什么好学生的报告上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内容,因为真的就是这样,他们真的已经把所有的经验都告诉你了。所以,相信吧!
军训是一种历练,我想我已稍稍有些懂了。
我很纳闷,因为…无论是我们的老师还是历年一中的学长们都说:我们这界学生是最幸运的,碰到了这么好的天气。
抬头望向天空,还是灰灰的,像哭过一样,地面湿露露的……一阵风吹过,伴着雨滴落地的声音,树莎莎作响。凉爽,舒适的感觉,一点也不像置身在酷暑中。我想这应该是老天对我们的眷顾吧。
虽然,炎炎夏日更能锻炼我们的毅志,但还是很庆幸能有这样的天气。
8月22日星期三雨。
今天是第一天军训,训练的并不是很多。教官只教了我们:立正。稍息等基本动作。由于站立要全身绷紧,并且不能动,因此一时没能适应,等到休息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痛。雨莎莎的飘着,汇成一颗颗小水珠挂在脸上。但还是很庆幸,因为换成往年的学生,挂在脸上的不是水珠,而是汗珠了。
8月23日星期四阴。
今天是军训第二天。天空仍是灰蒙蒙的,但并没有下雨,有点闷热,偶尔也会有丝丝凉风吹过。
虽然今天学的内容不多,但不好受。下蹲的感觉糟糕透了。脚尖痛痛的,麻麻的,两腿无力的蹲着,汗从颈沿着额头、脸颊一直往下流着,痒痒的,却又不能用手擦掉,只好放任它流着…。
8月24日星期五晴。
今天的军训挺轻松的,越发觉得我们的教官,可敬又可爱了。因为出太阳了,所以才有庆体会到汗流浃背的滋味。不知是我们天资愚钝,还是教官对我们太好了。一上午只学了一个内容,并没有前几天感觉那么累了,只是全身湿湿的,不是很舒服,期待着明天,再次见到我们可敬又可爱的教官。
8月25日星期六晴。
今天早上,下了场好大的雨,又是打雷,又是闪电的。可偏偏雨一停,太阳就毫不羞涩地出来凑热闹,而且太阳光比以往还要炎烈。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在炎炎烈日下,教官罚我们站了半个小时。只能感觉到汗珠无助的往下流,其痒无比,却又不能将它抹去。在阳光照耀下的皮肤,如烈火般燃烧着,用手触摸,会感到点点刺痛。
原来,这才是军训。
8月26日星期天晴。
今天是军训最后一天了,想想怪有点舍不得的,今天教官对我们格外的好,除了太阳毒辣的让我睁不开眼外,一切都是那么愉快。
今天是军训的第一天,清晨太阳还没有漏出红光的时候,我们就在篮球场上集合了。教官先给我们排好队,讲了关于军训的纪律要求,一开始我非常兴奋,全神贯注地倾听着教官的讲话,努力按要求把背挺直,手靠紧身体两侧,抬头、挺胸、收腹,兴致勃勃地准备迎接第一天的训练。
上午的太阳很毒,我们站在操场上顶着烈日军训。我忍着汗水从脸上、鼻尖滑落的痒,不用手去擦,因为这是军训的命令。我努力坚持完成每一个动作,稍息、转身、踏步。就在快筋疲力竭的时候,老师忽然宣布请同学们休息,到吃加餐的时间了!我们班的生活委员已经把一桶西瓜提来,这真是一场及时雨,我冒烟的喉咙正渴望着甘霖洒下呢。拿到西瓜,咬一口,真是太好吃了,我是如此地高兴,以至于我吃西瓜时脸上都情不自禁地绽开了灿烂的笑容。我又惊讶到,对于西瓜这种在家乡夏天几乎天天能吃的普通水果,我怎么会吃得这么开心呢?原来是我刚顶了一上午的烈日,站了很长时间的军姿,非常疲惫又口渴,所以才发现西瓜是如此美妙吧。休息时吃着清凉甘甜的西瓜,我觉得很满足和纯粹的快乐。
到了下午,训练移到了大厅里,因为天气忽变,雷雨交加。重复教官教的动作,我开始觉得非常疲倦和无趣。双脚由于数小时踩、站、跺,就仿佛让集装箱砸压过一样,跟有无数小针在刺一样。颈部肌肉开始叫疼,手臂也不如上午那样灵活自如了。面对酸痛,我对自己说:想想红军长征两万五,想想解放军战士们的严苛训练,想想奥运健儿为国夺金牌所做的努力,这点苦算什么!我问自己:这苦吗?不苦!我坚定的回答。咬咬牙,我又重新站直了身体。
晚上,教官指导下,我们又复习了白天所做的动作。我惊讶的发现,原来我们站不齐、走不齐的队伍变得更加整齐划一,转身收脚步伐一致,踏步挥手手臂同齐,一下子变得英姿飒爽起来了。
后来,我们总结,经过今天一天的军训,我们体验到了军人们日常训练的严格,也磨炼了意志,锻炼了身体。平常走路也自然而然地昂起头,挺起胸,我们眉目间多了坚韧和自信。今天的训练结束了,我觉得虽然疲惫却也有如释重负般的满足,明天我会继续努力,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高一新生开学,迎接大家的第一堂课就是军训。
很快的,很快的,我的军训生活结束了了,不知道自己是喜,还是悲。
军训很苦,苦到你觉得你已经脱离了社会,苦到你觉得世界都变得黑暗。军训很累,累到你连喘气都难受,累到你想好好的睡一觉不愿提前醒来。军训也很美,美到你爱上这身绿装不愿脱下,美到你宁愿在这里受苦也不愿意回家。
军训这几天,我学到了很多,首先我真正地了解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不单单是以前的听话就好,而是要把纪律放在心上,要有责任感,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其次,在这几天里我感受到军人那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会朝着那个标准努力,让自己拥有良好的习惯。回到学校后我会认真努力地学习,像军人一样吃苦耐劳,我不会忘记这最后一次军营生活。
军训的第一课就是站军姿,抬头、挺胸、十指夹紧贴于裤缝,真是难受。第二课则是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同时我们还要喊口号,我们经常因为喊口号不齐或者是声音不够洪亮而被罚,一罚就是喊五遍十遍的,导致我刚第三天嗓子就哑了。最后则是练军体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目,也许是最简单的,也许是最轻松的,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歇息,放松。
军训是一种能增强我们身体素质和纪律意识的有力活动。结束了几天的军事训练后,大家如同刚受阳光滋润过的小草般,充满着无限的冲劲,显得无比生机盎然。静心回味起那短暂的时光:有泪、有汗、有痛,更有无止休的劳苦。但是我们都坚强地挺了过来,因为我们都十分明白,这小小的劳苦与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军训刚开始。那“一二一”、“立正”、“稍息”、“齐步走”……一遍又一遍地反复着。教官的嗓子早就嘶哑了,可他们仍然地认真改正我们每一个动作,这一切激励着我们,也要努力锻炼。
给我们训练的教官是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他身材不高,在他那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严肃和认真。他还很爱笑,而且笑的时候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变得更小了。但是,教官在军训的时候对我们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只要大家不努力,他就会批评我们;只要大家动作不规范,他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示范给我们看。这可是我第一次与军人接触。
最后一天是军训成果报告演出。起先是领导查阅,然后是走队,经过了十天的训练,每个班都走得十分整齐。接下来就是各项节目表演,有盾牌操,有女子舞蹈,最后是由我们八十人组成的巨形方阵,来表演军体拳。我们做得整齐,口号响亮,为整个大会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高中的军训,就在今天,圆满结束了。回想起这些日子,我感慨良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出苦寒来”是军训的体会。“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是军训的结果。
炎炎烈日下,我们挥洒着汗水,却无怨无悔。尽管酷暑难耐,但我们的脚步依然整齐,口号依然有力,歌声依然嘹亮。因为我们都明白自己的使命。
这军训真实地反映了我们高中生丰富多彩生活的一个侧面,叫人受益非浅:它教会了我纪律要严明,劳动是可贵的,生活是美好的。其间,我在劳苦的军训中更有体会的是甜美的劳动成果。
军训不但锻炼了我的意志品质,还增强了我的爱国精神,在这里我可以自豪的说,参加这次军训,我一生无憾。
换上军服,带上军帽,看看镜中雄纠纠气昂昂的自己,心中欢欣无比。迎着早上习习的凉风来到学校,对军训,有一种莫明的向往。
军训终于开始了!
我的天!!!淋漓的汗水洗去了曾经的兴奋,疲软的手脚,谋划着酸痛的阴谋。懒惰的后羿呀!当初为什么不把这第十个太阳一并射下?现在它正得意洋洋地狞笑在我们的头顶上,用它恶毒的热量,将我们晾成新鲜的木乃伊。
接下来发生的事我知道却又不知道,经历过又像没有经历过,到现在写本文时,摸着摔伤的手才勐然醒悟:噢,原来我有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晕倒!
军训苦不苦?苦!军训累不累?累!不军训好吗?好!
如今的我们都是一把把雏剑,只有用军训的磨刀石才能将我们磨成锋利的宝剑。
砂石刺痛河蚌,河蚌将它变为明珠,只要我们努力,军训的艰苦生活也会大放异彩。
经过了今天一天的训练,我已经渐渐意识到我必须做一个有纪律,不怕苦的人,这样对个人而言,无论是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都会带来益处。
第二天:
大家都拖着昨天的疲惫来到今天的训练课堂。经过昨天的训练,我们拣到了个大便宜,教官是所有的军官当中最温柔,最好说话的一个,当然我也很喜欢这个教官。我很期待着今天教官的发号施令跟昨天一样,可以让我们多休息一会儿。
教官今天比较严肃,眼睛里含着一种无奈。他说因为昨天对我们管的太松,而且练的也不好,总教官让教官对我们狠一点儿。没办法,我也知道,教官就在我们眼前被上司指着骂。虽然昨天只是开始,可教官就被骂了5次,他对我们说以前一个月最多只被批评过2次。我倒是觉得像练这种东西,不能图太快,关键就是我们想不想练的问题,大家一定都抱着烦死了的心情,谁还会练的好呢?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对我们施加压力练好了就休息,练不好,继续练。教官很心疼我们,他也做过学生,知道我们也是很辛苦的,但是领导命令不能违啊!他也是没办法改变局面。我是个很讲情义的人。我喜欢教官。第一因为他性格好,第二因为他长的像我的哥哥。虽然第二个原因比较私人化,但不管怎样我一定会挺教官到底的,这么好的教官上哪找啊!
下午气温升高,光是站着就能汗如雨下。下午主要是学习踏步。别小看这踏步,连摆个臂都会严格要求。前臂抬高25cm,后臂抬高30cm。听教官一声令下,大家抬起了左右臂。那个叫累人啊。男女生共站了3排,每排的手臂都要摆的一样高,一定就是10分钟,正常人哪能吃得消呢!狠的是动一下就得多定几分钟,这弄的大家是两臂酸痛,吊在半空中都能发抖。像我这样的体质跑几步都能气喘吁吁的,早就支撑不住了。
虽然军训是枯燥乏味的,但是苦中有乐。大家都能坚持,没有特别不耐烦。我的身体每个部位都很痛,很疲劳,但我过的很快乐。因为生活变的充实而具有教育意义。
高中生半生缘读书心得体会篇二十一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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