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范文(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9 13:56:15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9 13:56:15     小编:梦幻泡

2.通过总结与归纳,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己在某一领域的进步与不足。参考他人的心得体会可以拓宽思路,但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原创性。想要了解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吗?不妨参考一下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和建议。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一

杨案件是中国历史上一起令人震惊的冤案,发生在1950年代,至今仍然被广泛讨论和研究。这起案件让我深刻认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而不是仅仅追求当时的政治背景和目的。

首先,杨案件让我领悟到司法公正对于社会的意义。正义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础,而司法公正则是维护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杨案件当时的审判过程充满了政治色彩,法官们明显受到了上级政府的干预和指示。这导致了对杨案件事实真相的忽视以及对被告的判决结果的不公正。这种缺乏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法治原则,也损害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通过这次案件,我深刻认识到我们必须坚守司法公正,保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其次,杨案件使我明白到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原则,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础。在杨案件中,法院明显受到政府的指使,法官们没有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是按照上级政府的意愿做出判决。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独立原则,最终导致了案件的冤案化。通过这次案件,我深刻认识到司法独立对于维护法治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性,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再次,杨案件让我意识到言论自由的必要性。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言论自由被压制,人们没有权利在公共场合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这种态度使得证人在庭审中不敢说出真相,律师也无法充分地为被告辩护。在杨案件中,由于言论受到严格限制,导致了审判过程的不公正。通过这次案件,我深刻认识到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保障了人们的言论自由,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此外,杨案件还让我明白到历史的教训。这起冤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它让我们认识到过去的错误,以避免重蹈覆辙。历史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对历史事件的研究和反思,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到当下的社会问题,以及如何避免重复类似的错误。通过杨案件的学习,我明白到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我反省和改革的必要性,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冤案。

总的来说,杨案件使我认识到司法公正、司法独立、言论自由和历史教训的重要性。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个人命运的悲剧,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我们必须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坚持司法公正,保护司法独立,维护言论自由,同时也始终牢记历史的教训,以避免重蹈覆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公正、平等和法治的社会。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二

根据市纪委、集团公司纪委《关于专题学习鉴戒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警示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纪委迅速反应、高度重视,2月15日分批次对栾庆伟案件警示录进行专题学习鉴戒。

上午,公司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对该警示录进行了学习鉴戒。学习由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张朋主持。首先贯彻传达市纪委、集团公司纪委通知要求,重点传达了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2月5日所做的批示。在学习环节,张朋董事长带领与会同志共同学习了《一个在贪欲中沉沦的“学者市长”》以及《栾庆伟忏悔录》。在学习过程中,班子成员仔细聆听,认真做着笔记。在讨论环节,班子成员积极发言,结合栾庆伟案件将自己所学所感所悟深入学习鉴戒,均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时刻不能放松学习和思想的改造,工作中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看待自己,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定力,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战胜时下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将严以律己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知行合一”真正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下午,公司党委组织所属各党支部书记集中专题学习鉴戒。学习由纪委书记耿东主持。耿东书记首先将市纪委、集团公司纪委通知要求向大家传达。在学习环节,带领与会同志共同学习了《一个在贪欲中沉沦的“学者市长”》以及《栾庆伟忏悔录》。通过学习,各党支部书记深受教育,纷纷表示,要始终站稳党的立场、牢记党员身份,对党忠诚忠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党性修养,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按照公司党委纪委安排部署,此次专题学习鉴戒还将于2月16日由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所属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以切实达到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最终目的。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三

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用来为民造福,也可以用来谋取私利。倘属前者,权力越大,造福越多;若是后者,权力越大,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也就越大,同时,给自己埋下的“祸根”也越大。侥幸不“发”,倒也平安无事;一旦东窗事发,官当不成不说,还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遗憾的是,在新旧经济体制过渡的现阶段,有的干部因利欲熏心,金钱蔽目,不到“废”时不醒悟。在他们眼里,除了金钱,别无它物。而为了金钱,他们不惜把党纪国法丢进纸篓、锁进抽屉。或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或索拿卡要,中饱私囊。更有甚者,理直气壮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正因如此,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腐败现象屡禁不绝,以权谋私“前仆后继”。

法制日报曾披露:从1995年至2000年,福建省漳平市林业系统每年都发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几年来,漳平市检察院在该系统共查办案件41件43人,占该院立案总数的30%。该报道说,“在漳平市林委,很多部门都有一定的权力,而有的部门是人人手中有权”。不要说党委书记、副主任、林业资源管理科长等人,就是采育场的`木材检尺员、林业检查站、护林哨卡工作人员,也有一定的权力。“而这些权力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林委系统行贿受贿之风盛行”。如此这般,该系统腐败分子“前仆后继”也就在所难免、不足为奇了。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要说县处级、科局级干部或一般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谋私利要受到查处,要罢官“报废”,就是成克杰、胡长清之类的高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也同样难逃法律的严惩?官丢了不说,连性命也保不住吗?可见,有权滥用,迟早要“废”!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四

近期,观看了处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韩桂芝、马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这一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们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委主要领导期间,在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问题上,常常个人说了算,把正常的不同意见视为“杂音”。而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滥用手中权力买官卖官,大肆非法敛财,并且涉及的数额巨大,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韩桂芝、马德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总之,韩桂芝、马德等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五

作为一名律师,处理各类案件是我们职业的核心内容。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体会。案件不仅是法律实施的具体过程,更是法律的生命体现。在此,我将分享我自己的案件心得体会,希望对其他执业律师有所帮助。

段落一:挖掘背后的真相。

处理案件的关键是要挖掘背后的真相。不能只看表面,而要深入调查每一个细节,尽可能搜集证据和相关信息。只有掌握了事实真相,我们才能准确地分析案件的特点和重点,并确定自己的辩护方向。而且,了解真相还有助于构建自己的案件逻辑,保证案件诉讼过程的连贯性和合理性。

段落二:审慎诉讼策略。

在处理案件时,制定一个合理的诉讼策略至关重要。首先,要审慎选择证据,排除不必要的证据以及无效的辩护理由。其次,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去调动人力和物力,最大化地发挥自己的优势。同时,还要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包括书面辩护、口头辩论、鉴定评估等,来强化自己的诉讼力度。最后,要通过与对方律师的沟通和协商,尽量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审慎的策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掌握案件的主导权,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段落三: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

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我们应该随时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我们能更好地适应案件的需要,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同时,还可以经常与同事交流经验,深入探讨各类案例的处理方法和技巧。只有拥有全面的专业知识,我们才能在案件中灵活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提高自己的辩护水平。

段落四:保持沟通和理解。

案件处理过程中,与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至关重要。我们需要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和诉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同时,要保持与对方律师的良好沟通和合作,为案件的解决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与当事人和对方律师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本质,并采取合适的应对策略。

段落五:武装好自己心理素质。

案件处理是一个高强度的工作,我们必须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首先,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始终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其次,要学会与压力和挫折相处,保持良好的心理调节能力,及时释放负面情绪,避免对案件造成干扰。最后,要注重自己的身心健康,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平衡,避免遭受过度消耗和失落的状态。

通过长期的案件处理实践,我不断总结经验,提炼出这些心得体会。我希望通过分享这些经验,能够给其他执业律师一些启示和帮助。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挖掘背后的真相,制定审慎的诉讼策略,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保持与当事人和对方律师的沟通和理解,并武装好自己的心理素质,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六

首先,通过与前线执法人员的交流,我深刻体会到案件办理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在他们的叙述中,我听到了许多令人震惊的案例,这些案例中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和纷繁的利益关系。尤其是在面对底层百姓的案件中,执法人员需要考虑到他们的生计和情感需求,而这也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这让我深刻感受到,在法律领域,没有一条道路可以通往罗马。

其次,我发现个人素质对案件办理的影响很大。在我们的学习中,经常会听到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等概念。然而,这些理论知识对于我们的很多同学来说,更像是课堂上的枯燥内容。但是当我们面临案件的时候,这些知识就成了我们唯一的依靠,并且我们的多年行为习惯和价值观也会对案件的判断和决定产生影响。因此,在法律领域中,个人素质至关重要,对于法律人员而言,更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出正确的选择。

第三,案件中的“猫腻”令我深感事情并不总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案件涉及到的事实和证据并不总是如实反映真相。特别是在某些利益纷争中,案件当事人往往会耗费大量精力和资源去掩盖犯罪事实或曲解证据。因此,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公正、客观是必须具备的素质。并且,我们还需要保持责任感,对于每一桩案件,我们都应该去寻找背后的真相。

第四,案件让我深感到法制建设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我曾经参与过一起涉及国有地的承包和转产的案件,这是一个与当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在此过程中,我发现案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生计,还涉及到整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经济发展趋势的改变。这个例子让我意识到,诉讼并不仅仅只是针对当事人的,它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其他利益相关方。法律建设不能仅仅只是建立制度和规章,更要让这些规定能够真正地得以落实,从而保证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发展。

最后,对于法律专业学生而言,案件办理的体会更为深刻。在课堂学习中,我们只能是听取知识点和理论。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才真正接触到案件的具体处理,并从中汲取了经验和教训。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要根据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去处理问题,同时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职业化水平。在办案的时候,我们要关注案件的本质和目的,坚持正义,保持专业性。

总之,案件的办理是一项复杂而充满挑战的工作,在传统的法律教育中,我们需要跨出教室,感性认识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应对的方法并将之巩固转化为实践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让我们在未来的法律事业中更具竞争力和实用性。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七

案件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通过学习案例和法律文书,了解和掌握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处理方法和思路。经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案件学在培养法律意识和提升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以下是我对案件学的心得体会。

首先,案件学的学习让我领悟到案件的法律逻辑和法律推理过程。通过阅读和分析案例,我们能够发现案件中法律条文的适用和解释,掌握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之间的关联关系。在案件学的学习过程中,我发现案件学并非只是简单地记住一些法条和案例,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这些案例来推断法官的判断依据和裁判理由。这样的学习方式能够帮助我们培养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从而在今后的案件处理中更加准确地找到关键问题,提出合理的辩护和证据推理。

其次,案件学的学习让我加深了对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认识。通过学习案例,我们能够了解到不同法院和法官在案件审理中的不同标准和做法。例如,同样的案情在不同的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这与法官对案件的认识和法律观点有关。案件学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不是僵化的,而是具有灵活性的。在实践中,法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精神做出合理的裁决,而不是机械地套用法条。这也提醒我在今后的实践中要注重法律精神和案件的特殊性,而不仅仅只看表面的法律条文。

再次,案件学的学习让我明白了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在案件学的学习中,我们需要审慎地分析案件的各个环节,并且提出自己的判断和意见。案件学的课堂上,我们经常会就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讨论和辩论,这要求我们要有自己的观点并能够清晰地表达。通过这样的讨论与辩论,我们能够看到不同意见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从而提高我们的辩证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这对我们今后在法律实践中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具备批判性思维,我们才能更好地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案件学的学习也让我认识到法律精神和公正正义的重要性。在案件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与我们的正义感存在差异。但是,正义并不等于法律条文的实质性应用。在法律领域,我们需要遵守法律精神,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尽管我们会对一些司法判决结果感到不满,但我们要从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而不是凭着主观的情感去评判。案件学的学习让我明白到,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要时刻保持中立和客观,维护正义和公正。

最后,案件学的学习培养了我在法律实践中的综合能力。通过学习案例和法律实践,我们能够掌握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技巧。例如,如何编写法律文书、如何进行法律分析、如何开展法律研究等。这些技能是我们在今后的法律实践中必不可少的。案件学的学习让我明白到,只有掌握了案件处理的整个流程和方法,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合适的法律服务,并且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综上所述,案件学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通过案件学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案件的法律逻辑和法律推理过程,加深了对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理解,提高了批判性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明白了法律精神和公正正义的重要性,培养了在法律实践中的综合能力。这些收获将在我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中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并让我更有信心地面对挑战,为人民群众服务。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八

栾庆伟出生于普通农家。艰苦的环境成为他不断奋进的动力。1983年大学毕业后第二年,他就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工业企业管理硕士,硕士毕业后被分配到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工作。那时他刻苦钻研、勤奋敬业,30多岁就从助教、讲师很快晋升到副教授、教授,成为全校甚至在全国来说都比较年轻的博士生导师,并被任命为学校管理学院副院长。2001年栾庆伟完成“跨界转型”,担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03年被正式任命为局长。2007年,又担任大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2013年任抚顺市市长,成为正厅级干部。

从工作经历看,栾庆伟曾经是一个工作能力较强,想干事业的干部。他在信息产业局工作期间,积极发展软件产业,高水平承办了中国软件交易会,特别是为引进外资做了大量工作。

然而,在他思想深处,“出人头地,做人上人”的愿望变得越来越强烈。栾庆伟追忆往事时毫不隐讳地说,只有工作好了,才能够升官,最后才能够挣大钱、光宗耀祖。正是由于奋斗的动机不纯,栾庆伟在拼命追求职务升迁的同时,思想改造却停止不前、甚至退化。到了政府机关后,他发现权力的魅力无穷,能满足他对金钱的欲望。特别是他到大连高新区和抚顺市工作之后,对金钱的贪婪更加疯狂,最后几乎到了来者不拒的程度,一次几十万、上百万地拿,脸不红、心不跳。

栾庆伟说:“我对金钱有着特殊的好感,我们夫妻都来自农村,生活贫困。那时我经常感叹,这日子过的,没有钱真的不行啊!”

2007年5月,栾庆伟调任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并明确为副市级干部。一名大连当地人士评价说,能够出任园区“一把手”,几乎相当于既担任一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区委书记,同时还兼任大型国企的董事长。“权力很大,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

“霸道”是权力的衍生物,是特权思想作祟。因此,“霸道”也就成了官员腐败的前兆。据当地人士介绍,出任园区“一把手”后,栾庆伟的脾气变大了。经常当众呵斥下属,他主持的会议,如果有人迟到,还会被罚站。栾庆伟此时的兴趣也发生了改变,每天中午坚持学日语的习惯不见了,倒是对收藏古玩字画颇为热衷。

最想得到的,最害怕失去。栾庆伟对权力、金钱的追求永不满足,使他不惜使出浑身解数,然而世事未必都能如愿以偿,他开始把心思用到迷信上,“不问苍生问鬼神”。2007年栾庆伟到大连高新区工作后,见过的几个“大师”都说他的命很好,一生顺利,官运亨通。2015年以来,他听到社会上关于调查他的一些传言后,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前几天还和一个所谓的“大师”见了面,这位“大师”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有惊无险,没有任何问题。”离开后,“大师”还发来信息说:“确实没有问题,不是为了安慰你才这么说的。”

思想上生锈了,外在约束就容易卡壳。在“迷信心态”的引领下,栾庆伟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急剧下降。他趁妻子、儿子在国外期间,在国内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女。为了满足这两名女性对金钱的需要,他利用手中权力疯狂敛财,给她们买房买车,供其大肆挥霍。

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自己,自然也就不可能正确对待组织,就会阳奉阴违,做出违纪违法的事。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让正念占据心灵高地。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九

看到《关于支队“”事件的情况通报》中的描述:“死者肋骨7根断裂,头骨骨裂……”,我不由得一身冷汗,不得不感叹行凶者的残忍和暴戾。那血淋淋的场面,行为人人性的泯灭、良知的丧失,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他们与警-察的身份联系起来。我在想,如果程等人在举起板凳砸向被害人时,能有一个简短的瞬间凭着一般人应有的思维,拷问一下自己接下来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和良心的话,那估计事情不会继续恶化。没有牢固的心理防线,是导致他们灭绝人性行为的原因之一。

“”案件发生了,它是公安队伍里违法违纪案件相当严重的一个。作为同样是工作在基层边防派出所的普通一员,我同样会面对许多复杂的情景,如果我没有构建其心里防线、不会自我防范的话,也许我会和程一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为我们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自我防范,是到了必须引起每个人高度重视的时候了。

杨震的故事中似乎与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细细品味,我们可以体会出古人的良苦用心:祖先早已为防范作奸犯科者,构筑了一道又一道的防线。一是心理防线,即“我知”,二谓法律防线,即“尔知”,三为鬼神防线,即“神知”,四为老天爷防线,即“天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古人给我们构建的“鬼神防线”和“老天爷防线”,已经土崩瓦解失去了威慑力;而当个人欲望在极度膨胀并缺乏监督时,大多数头脑不冷静者总会心存侥幸试图规避法律防线;但是,经过千年的沉淀,心理,成为了个人内因最强有力的防线。

心理防线,也可以说是遵守道德底线,人之所以为人,并不是因为长二足而无毛,而是因为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禽兽有父子关系而无父子亲情,有男女关系而无男女共处的规则,所以说为人之道,重要的是懂得节制。无论做人、做事必须坚持住最低的道德底线--恪守良知。良知就是公平、正义、仁爱、勇敢、守法、尊重生命。

如果程们有起码的良知,他不会高举板凳砸向被害人;如果每个人在违法违纪的边缘能够驻步扪心自问是否合乎良知,那么相信违法违纪的案件在萌芽状态就能更好的消除。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

经过一星期紧张的学习,能促使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平时的小事上在心中筑起“防火墙”。

沉重的代价是强烈的警示。发生案件不但会给银行造成重大资金风险和损失,还会严重损害银行的形象;发生案件,不但要严惩银行内部的涉案人员,还要追究相关经办岗位,管理岗位和领导岗位人员的责任;发生案件,还会对一部分员工的家庭亲情造成伤害。无论案件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还是对员工造成的伤害,都令人为之惋惜。

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与平时的思想意识、工作习惯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是分不开的,老在一种工作状态下,思想一旦麻痹就让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我们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全面,很细致,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实际执行中就打了折扣,没有了风险防范意识,法制意识更是淡薄,在具体细节上处事的原则性不强,臵制度于脑后,违章操作才付出了如此代价。

俗话说“苍蝇不叮五缝的蛋”。不法分子虽然功于心计,惊心谋划,蓄意欺骗。从内部看,是银行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许多漏洞,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书中的每一个案件,在作案的每一个细节中,如果能把规章制度放在首位,在某个细节上就能把漏洞堵上,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代价”。

十案十违章,而每个案件的发生都堪称违章大全,一是违规混岗、串岗、会计岗位分工不明,职责不清。严重的混岗、串岗使每个作案人都能浑水摸鱼,使防范严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对内部人员作案起不到最后把关的作用。虽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都有,并且印成了本子,也上了墙,但严格执行还不够,更多的时候是学制度、“找制度”、“补”制度,实际上执行时又是另一套,导致制定规章制度和实际操作执行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因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更重要,要从操作和管理环节,一个制度一个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学习,切实保障每一位员工都能做到有规必依,按章办事,合规操作。

特别是在平时的学习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抵御不良思想的侵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以积极心态投身改革,珍惜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职业前途,奉公守法,安心本职,勤奋工作。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法律案件中获得的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增长法律知识,还能引导我们正确对待法律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下面我将分享我在一个案件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在某天的晚上,我正在公交车上回家,突然听到一阵呼救声。我立即转过头去看,只见一名衣衫褴褛的老人被几个年轻人围住,其中一人似乎在恶语相向。我不禁心生怜悯之情,但又担心自己的安全。最终,正义和勇气战胜了我的恐惧,我跳下公交车冲到老人身旁。我冷静地劝说年轻人离开,给予老人一些安抚。当警察赶到时,老人告诉我们这些年轻人在公共场所斗殴,而他不幸成为了他们的受害者。

这起案件让我深刻认识到,不论我们遇到何种情况,都应勇于站出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而遵守法律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义务。当我决定帮助那位老人时,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正在为正义与对公众福祉负责。而事实上,我所做的也正是法律所要求的。

与此同时,我也了解到了案件解决的重要性与影响力。在这个案件中,我不仅对于年轻人斗殴提出了批评,也给了老人以安慰和援助。我的行为对于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公众的眼睛始终盯着我们,我们的行为会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通过这次经历,我还深刻地感受到“以案为鉴”的重要性。法律案例中蕴含着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运作。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通过这次亲身经历,我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认识到,在重大案件中,不仅仅是当事人需要经历,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此外,这起案件也让我思考了如何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在公共场所,我们应该更加关注他人的安全,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包括老人、儿童和残疾人。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条款,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监控,提高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式,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培养更加文明和和谐的社会。

总结起来,通过参与这起案件,我从中获得了许多重要的心得体会。这一次经历不仅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教会了我勇于正义和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案件解决问题,我们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为社会建设添砖加瓦。所以,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更加关注法律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共秩序的行动中。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二

通过对《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发言材料汇编》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政法干警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政法干警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政法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三

作为普通员工,看到《中原油田职工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学习,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例》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贪污贿赂类、挪用公款类、盗窃诈骗类等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千里做官为求财”等现象,他们贪污并非生活所困,而是有着多多益善的贪财心理。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深刻反思自己,要防腐拒变,这是每一名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近年来,局纪委、监察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举、教育先行,充分利用违纪发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案例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我们在学习案例的同时,更加廉洁从业,我们要坚持“十不准”原则,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政高效,为物资供应做好本职工作。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四

案件,是指一起发生的有争议、有犯罪行为的事件。对于每一个案件,都会有人员介入调查、审理、判决等各个环节。参与案件的人们,不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庭成员,都会在整个过程中汲取经验,形成各自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关于“案件心得体会”主题的连贯的五段式文章。

首先,在许多案件中,我认识到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证据的重要性。案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据的收集和使用。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发现在案件中,收集到的有效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我的辩护观点。而没有充分的证据,往往会为对方的指控增加说服力。因此,在处理案件时,我始终将证据的收集作为首要任务。同时,我也明白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十分重要,因此勤于查证、保留证据链条也成为了我工作的习惯。

其次,案件的审理过程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法庭上,法官作为权威的裁判者,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公正的裁决。通过参与案件审理,我体会到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他们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并依法公正地审理,使我深信法律是公正的,也是为社会维护秩序与正义的工具。

同时,在案件中,我也深入了解到了法律的脆弱性和灵活性。尽管法律在保障社会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的案件中,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法律规定无法穷尽一切案件的特殊性。因此,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审理案件中更好地适应特殊情况。我在案件中的争论中,不时会发现法律的适用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这时候需要我不断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来更好地解决问题。

另外,案件也让我认识到了诚信和道义的重要性。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律师、法官和当事人都需要保持高度的诚信和道义。作为律师,我的职责是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辩护或代理服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律师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道德底线,避免违反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带来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作为法官和当事人,也需要保持真实和正直的态度,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毫无疑问,诚信和道义是案件处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因素,也是法律体系健康发展的保障。

最后,案件让我深感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基石。通过参与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我体会到了司法公正给当事人和社会带来的正面影响。如果司法没有公正、有序地运行,那么社会就会陷入无序,人们对法律的信任也将动摇。案件的处理不仅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还能对整个社会形成警示和引导,保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忠于职守、充满正义感的律师,在案件中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健康发展。

总之,通过我参与案件的经历,我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法律的灵活性、诚信和道义的重要性,以及司法公正对社会的重要性。这些心得体会不仅增加了我处理案件的能力,还提高了我对法律的认识和对社会的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五

今年,信用社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银监有关案件防控的文件精神,结合联社下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用心开展了讨论与学习,参照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挖掘残留在自身的陈规陋习。透过近段时光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年度对案件防控学习的体会通报如下。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

近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职责意识,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二、员工法纪意识差,疏于教育。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好处,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潜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稽核检查过于形式,监督不足。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职责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状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能够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树立“以人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案件防控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就应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个性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就应是有很强的震憾,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就应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状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透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能够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

四、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情绪、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透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加强自身的素质学习。

个性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潜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职责意识,要求自我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我的职业,忠于自我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职责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我,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做一名优秀的实实在在的农信人。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六

案件的心得体会既是对案件的思考总结,又是对自身经验的积累与反思。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案件总会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通过案件的观察与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渊源与作用,同时也可以从中汲取智慧与教训。在下面的文章中,将从个人经历及遭遇的案件出发,道出对案件的心得体会与深入思考。

最近一次我遭遇的案件是一起诈骗案件。当时,我收到了一条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短信,要求我提供银行账户密码以确认我的账户是否不正常。虽然我很警觉,但被对方谈如此巧妙地虚假信息迷惑,还是不小心输入了密码。很快,我发现我的银行账户被盗刷了一大笔款项。这个案件使我深刻认识到了网络诈骗的严重性,也增强了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更加明白了法律的力量和作用,更加清楚地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不仅是社会治理的体现,也是对守法意识的培养。通过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意义。案件可以提醒每个人遵纪守法,同时也警示那些想要获得不义之财的人们。在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法律,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只有每个人都能够守法遵纪,才能共同共建和谐社会。

案件不仅是对具体案例的总结,也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积累。通过案件的观察与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具体运作过程,从而更好地应对类似情况。案件的借鉴意义在于给予我们更多的防范意识和应对策略。我们可以从案件中学习如何预防类似情况的发生,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进一步理解到了法律的威力和保障。

通过参与、观察和总结案件,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力量和作用,并且了解到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是一个社会中复杂问题的简化版本,通过案件,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渊源与作用,了解社会治理的实质,并且了解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法律的运行与应用。每个人都应该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共建和谐社会,共同享受法律所带来的益处。

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篇十七

案件清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通过对案件的清查,可以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理顺矛盾,为社会治安提供保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多起案件的清查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和思考,谈谈我对清案件的心得体会。

首先,案件清查的过程需要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案件侦破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我们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证据和调查线索,比如监控录像、DNA检测、身份识别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对案情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参与的案件中,利用科技手段我们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最终侦破了案件,揭开了犯罪团伙的黑幕。因此,在清案件的过程中,善于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提升科技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案件清查需要高效的协作机制。案件清查工作需要多方配合,而配合的效果与案件清查工作的效率直接相关。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协作配合的重要性。各个部门之间需要密切合作,形成互相支持的合力。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中,我发现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各个部门之间高效协作,共同作战,才能更好地完成案件清查的任务。

第三,案件清查需要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案件清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在案件清查中,我通过不断思考和摸索,逐渐形成了一种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在面对一件案件时,我会首先梳理案情,查明事实,然后针对案情进行分析,找出有利于案件侦破的线索和证据,最后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通过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我提高了案件侦破效率,同时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第四,案件清查需要注重心理调适。案件清查往往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很容易让人陷入紧张和焦虑的情绪中。因此,我们在案件清查工作中需要注重自身心理调适。在我参与的一起特大盗窃案件清查中,由于时间紧迫、压力大,我感到非常焦虑。然而,经过与同事的交流和心理调适,我学会了保持冷静和淡定,减少压力影响。只有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才能更好地应对案件清查工作的挑战。

最后,案件清查需要坚持原则。在案件清查过程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在我参与的案件清查工作中,许多案件都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需要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处理,不能偏袒一方。只有坚持原则,才能保证案件清查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总结起来,案件清查是一项综合性强、技术要求高、协作难度大的工作。在清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形成高效的协作机制,注重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同时要注重心理调适和坚持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案件清查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40128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