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出口借款合同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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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行出口借款合同大全(21篇)
时间:2023-11-29 14:39:06     小编:念青松

合同是一种约束力强制的协议,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合同的条款应当全面而具体,包括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应对措施。建议您在签署合同前,请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一

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一)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二)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三)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保证方: (公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

年 月 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二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______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利息每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______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四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 (币种)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 ,按 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 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 种方法:

8.1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 元。

8.2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 年每月 元

第九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担保:

9.1 由 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 。

9.2 由 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 。

9.3 由 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 。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 提前还款

10.1 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 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10.3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11.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11.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有关其经济收入的证明;

11.4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11.5 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 计收违约金; 13.2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 计(加)收利息; 13.3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收回:

13.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13.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 天;

13.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 元人民币;

13.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3.3.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13.3.7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13.3.10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15.2 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五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协条件。

二、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年零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_________万元。

四、产品质量。

五、资金利息及偿还。

六、违约责任。

七、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六

法定地址:______。

贷款方:xx银行行。

法定地址: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

1.2借款金额:______(大写: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______。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________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___.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贷款方:xx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签字人:______。

职务:______职务: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签署。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七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八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九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在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或合同,签订该协议或合同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需资金在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当日内,将第一季度利息扣除后的余款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当并且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____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____%佣金,即____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联系电话:____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联系人电话:____

住所:____

代表:____

联系人电话:____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以下称借款人)

与甲方(以下简称抵押权人)于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且借款人单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诺书》。为保证借款人的能够按时足额将《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费用归还给甲方和兑现《承诺书》承诺的内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权处分的《抵押物清单》列示财产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民间借贷合同》条款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兑现承诺内容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抵押物清单》,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复利以及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的费用和兑现《承诺书》承诺的内容。

第二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三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补足责任,抵押人应在____日内或抵押权人规定的期限内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五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毁损、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履行《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协助。重新估价后,抵押权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七条 设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

第八条 因发生《民间借贷合同》

第十条所述情形,抵押权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

第十条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慎重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本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抵押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民间借贷合同》

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权人将《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法院适当降低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同意交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一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个月的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万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在________号和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二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经协商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

二、贷款期限________年至两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少________年)。如果甲方违约贷款期限,甲方必须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三、借款利息支付方式月利率为5%,期满一个月支付本月利息,每月____日按时付息。还款时,不满一个月的乙方按约定利率及当月的实际天数支付利息给甲方,满月的每月到期付清。

四、保证条款:

1、乙方上述借款保障资金本息安全按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为甲方的此笔借款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乙方保证自借款之日起月利率不低于5%。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三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_______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托贷款人):

委托方:

鉴于(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乙方须按委托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

现甲、乙双方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委托贷款事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

第1条根据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1.1贷款币种为:;

1.2贷款总金额为(大写):

(小写):;

1.3贷款用途为:;

1.5贷款年利率为:。

1.6一次性操作费用为:。

第2条甲方的提款计划:。

第3条甲方的还款来源:。

第4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发放的此笔委托贷款;

4.3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6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8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第5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5.5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6条委托贷款的偿还方式为:

1.上付息,甲方在贷款到账10内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费8%;

3.甲方从第三年开始归还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偿还本金,如果委托方同意展期五年,可从第六年开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归还本金,甲方提前(xx)月将本金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由乙方到期代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项:

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1.编号为担保字第号《保证合同》;

2.编号为担抵字第号《抵押合同》;

3.编号为担质字第号《质押合同》;。

第9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10条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发放的贷款。

第11条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收,并可对逾期支付的款项,根据逾期天数按照委托方要求代扣罚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归还本金,乙方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委托拍卖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无力按照授权委托承担拍卖,在期限内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委托担保公司或专业公司负责抵押物的拍卖,拍卖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负责代付及追缴。

第12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担保人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13条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将贷款放出,则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额发放贷款的情况除外。

第14条如甲方要求提前还款,则甲方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甲方经委托人同意提前还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由其双方另行协商。

第16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约定由担保人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则在其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抵押权/质权设立)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发放贷款。

第17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18条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权限,则应就修改内容同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

第19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21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及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条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23条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4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签订。

甲方:

乙方:

委托方: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五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方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六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七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八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十九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 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 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 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帐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务费清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给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四、担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其担保人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两年。

六、合同终止:当乙方用完款项,将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帐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务费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签订地址为佛山,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佛山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加协议:如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控因素或因人为原因导致借款不能如期返还,那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和担保方名下物业(其中包括出售或进行二次抵押给甲方)。 担保方名下物业有:

1.坐落于____市____区____镇龙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家具材料城3-80d地块。

(一):签字 担保人

(二):签字

银行出口借款合同篇二十一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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