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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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9篇)
时间:2023-11-29 15:34:21     小编:翰墨

在面对复杂问题时,一个富有创意和实用性的方案可以为我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方案制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供大家学习参考。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月24日、25日,县委副书记于燕红,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傅士君带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进行了观摩拉练。

每到一处,观摩团认真听取各观摩点的介绍,实地查看“三清一拆”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评比,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傅士君强调,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动作大、声势大、顺民心、得民意,在全市观摩拉练中成绩突出,得到了市、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干部的不懈努力,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将美丽乡村建设同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再掀高潮,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各乡镇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做好督导工作。要在清理工作中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将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来一次大清扫。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产业,使美丽乡村建设有产业支撑。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3号)要求,为加强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两类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切实提高两类学校办学水平,充分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乡镇寄宿制学校77所、办学条件达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35所。

(二)对生源极少、办学标准不高的小规模学校,学生逐步吸引到中心校寄宿学习;对因生源枯竭而自然停办的小规模学校,根据当地生源增加等情况,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按程序恢复。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一)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继续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功能室建设,落实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到位,确保到2020年,我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师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积极推进两类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动态提高机制,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有关职称评聘政策。设立名师工作室,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等培训的力度,推进教研人员定期深入两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8号),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其管理的村小学和教学点特殊性,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不足100人的按100人单独预算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建立学校工勤和教辅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补助。

(四)提高办学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推进辖区内中心校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用好忠文化系列读本。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县内优质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中心校帮扶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对口支援、校校牵手、合作共进、以强带弱、点面结合、整体提高”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保障两类学校宽带网络畅通,采取同步教研、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好优质学校、名师工作室、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健全营养改善优先、寄宿条件优先、精准帮扶优先等保障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

(一)提高认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遵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校施策,完善两类学校建设方案和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履行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做到一乡(镇)一策,一校一案,统筹开展新一轮两类学校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

(二)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忠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陶卫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确保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要把建设两类学校作为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查迎检和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认定的重要内容,制定两类学校教育评价标准,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十四五”期间,我县围绕建设新阶段“山水秀丽生态美、乡村清新环境美、经济发展特色美、人民幸福生活美”的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以全域化旅游理念,充分挖掘村庄历史文化内涵,开启美丽乡村建设新篇章。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剩余的33个中心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面建成我县79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逐步实施美丽村庄建设,在已建成示范点的基础上,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到2025年,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力争完成60个左右美丽村庄建设,形成以县域、乡镇、片区或行政村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新格局,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受益群众覆盖新增25%左右,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新时代新阶段新农村建设成效更突显。

2021年,我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围绕聚集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未纳入城镇规划的城效融合类村庄,重点推进1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以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着力打造地域文化乡村品牌,提升建设品质,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前进步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群众新期盼,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推动县域经济行稳致远,乡村振兴加速推进,产业特色更加凸显,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民主体。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党委政府推动,群众主体,村集体、村民、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坚持规划引领,彰显村庄特色。做好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建设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耕地、林地、水域、草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空间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特色风貌保护空间,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坚持底线约束,规范建设管理。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加强农房建设风貌和结构安全引导,强化拆违控违。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禁止盲目撤村并居,按要求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不得包办代替、强迫命令。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贪大求洋,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着力打造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

——坚持协调联动,注重统筹推进。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保护传统村落、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协同谋划,统筹推进,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努力形成整体效应。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2021年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建设省级中心村12个,完成村庄测绘、规划编制、项目确定、资金批复等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村“三清、四改、六治”等村庄环境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批复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项目任务的70%。主要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和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设内容与时间安排。

1、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乡村建设科学规划引领,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既强调村庄远期发展的蓝图控制与引导,又注重近期建设的具体安排与落实。在县测绘队和规划设计部门实地堪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12个省级中心村村庄测绘、规划设计工作,并通过“三上三下”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4月底完成村庄测绘,5-6月份底完成村庄规划文本编制,7月份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定稿,形成正式规划文本引领村庄建设。依据规划文本,7-8月底前完成12个省级中心村的项目编排和项目预算预审,按照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做好项目招标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2、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好村“两委”和村组户代表会议,选举村民理事会,签订户代表承诺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以奖代补标准,美丽乡村建设什么、怎么建、为谁建?组织户代表到县内建成点参观学习,拓宽视野,感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极大的激发群众的激情和热情,并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二是扎实开展“三清、四改、六治”等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标注有碍观瞻的破旧和无功能建筑物的拆除工作,进行丈量并登记造册,启动前的原始图片拍摄,以便建成后新旧对比,成效展示。村庄环境整治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发动农户进行宅院的整治清理,确保杂物堆放整齐,确保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3、基础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做好12个省级中心村村庄基础设施项目摸底、项目预算方案及项目招标工作,确保9月份项目开工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拆改、再建设的原则,10-11月份开展工程建设突击月活动,12月份进行节点美化打造和完善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完成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年底前安排项目提升建设任务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的整合机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清单,创新整合方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探索建立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民建民管的长效管护模式,落实人员工资和管护经费,做到建的成,管的好,民收益,真正使中心村管理常态化,切实增强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4、村庄绿化、亮化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边绿化,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倡导自然式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各乡镇建设点提前做好地块准备,每年在4月底完成春季绿化苗木栽植任务;当年12月份至次年2月份左右进行冬春季绿化,开展补缺补差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多方位合理布置绿化,明确到点到户。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小五园”建设,同时兼顾村庄周边绿化工作,改善村庄生态环境,提升乡村品位。二是在村庄主次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院墙、已有杆线等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太阳能高杆灯、壁灯等,进行适度亮化,保障村民通行方便与安全。

五、项目估算投资。

2021年度12个省级中心村(仁里镇东山行政村坡里南山中心村和高宝行政村官营中心村、小河镇来田行政村新农村中心村和狮山行政村扇头中心村、横渡镇河西行政村和平横屋中心村和鸿陵行政村东风胜利中心村、大演乡青联行政村青二组中心村和新联行政村新联中心村、仙寓镇珂田行政村珂田中心村和大山行政村王村中心村、七都镇六都行政村雍溪中心村和新棚行政村新棚中心村)项目建设估算投资3000万元左右。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创新制度建设,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性深入建设点实地抓指导、抓整改、抓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日常工作由乡镇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好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决议,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2.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建设点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落实。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图,倒排项目工期,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3、坚持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相结合。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和省级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县美丽乡村办工作职能,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做到立行整改;建立健全美丽乡村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点对点重点调度;建立县直单位帮扶联系村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二)施工措施。

按照《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较强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施工指导。

(三)资金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

2015。

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

2017。

2018。

年底。

80%。

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

60%。

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

40%。

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

2016。

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

3a。

4a。

景区。

2015。

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

103。

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

2017。

2018。

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

80%。

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年已建成。

18。

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

2016。

年建设。

6

个,

2017。

年建设。

7

个。

2015。

年建设。

6

个,

2016。

年建设。

6

个,

2017。

年建设。

7

个。

2015。

年建设。

7

个,

2016。

年建设。

9

个,

2017。

年建设。

9

个。

2015。

年建设。

8

个,

2016。

年建设。

9

个,

2017。

年建设。

11。

个。

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

1

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

250。

万元。

/

村,社区功能型按。

200。

万元。

/

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

30。

万元、

20。

万元、

10。

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

5%。

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2016。

年、

2017。

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民生工程建议项目有关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体责任。

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管养措施。

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多方参与、严格督查,着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四、运行机制。

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精神,制定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细化配套政策,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探索推行“乡镇巡查督导、村级负责管理、专人管护,农户包干”的常态管护机制,建立“年初启动、年中推动、年底考评和平时督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经费保障。

1.落实专项资金。落实好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分配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重点投向公共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4.严格监督与检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省民生工程和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核内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运营管护工作,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六、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倾注更大精力,投入更多精力,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力度,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每年都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

2.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或选择若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3.发挥群众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年)》中提出的到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生活垃圾治理。配备村庄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七

xx。

20xx-2021。

年)》的总体部署,现就。

20xx。

20xx。

年,启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一园一线(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s105。

个示范村,全年安排建设示范村。

25。

个(附件。

2

),同步实施县内部分区域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初步打响。

xx。

围绕实施“生态优化、环境整治、村庄建设、产业升级和服务提升”五大工程,结合“千村百镇”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实施,突出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建设、产业发展以及重点项目建设。

紧紧围绕“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污水净化、环境美化”的目标,组织开展沿

s105。

线村庄环境集中整治和全县范围内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1

开展沿。

s105。

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沿线村庄整治工程,拆除危房和空心房,实施拆墙透绿,在道路沿线两侧各

150。

米范围内,开展“穿衣戴帽”工程,实现房屋出新美观、色彩格调和谐。二是开展。

s105。

线杆线规范工程,对电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道路及周边杆线实施整理,确保杆线竖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三是开展村庄污水处理和塘坝扩挖整治工程,重点解决“上水与下水”问题,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完善村庄污水治理工程,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

2

开展沿。

s105。

线绿化和集镇治理。

一是抓好

s105。

线绿色长廊景观带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对道路两侧。

30。

米范围内因地制宜地进行多层次绿化,滤布形成“错落有致、林深人家”的视觉效果。二是抓好沿线集镇治理,按照“拆、清、整、建、管”的要求,全面清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实施集镇环境卫生全天候保洁和集镇沿街建筑物立面出新,实现集镇绿化、美化、净化、亮化。

3

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

在巩固以往新农村建设成果基础上,拓展扩面,提升整治效果在整治范围上,实行全县范围整治,重点是

s105。

1

个垃圾房、配置。

1

辆垃圾收集车、聘用。

1

名保洁员,按照“户集、组收、村运、县镇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实现集中处理。

坚持以规划为引导,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部分示范村打造成全市“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

1

坚持规划引领。

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全县“美好乡村”建设规划,注重与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充分衔接;完成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制定示范村“两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图、文字说明书)在推进示范村建设中,注重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理念,并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打造出精品

治工程,进行墙面刷白出新,整治建筑乱搭乱建,对已有乱搭乱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除。开展村庄道路硬化工程,新建或改建村内主要交通干道。开展“改水、改厕”工程,推进现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新建小型自来水厂、推广无塔供水或有塔供水等,做到示范村村民饮用水安全卫生;建设村内排水沟,配套建设农户支排水沟和污水净化池,对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消灭露天厕所,原则上每户都要建三格式等无害化厕所。开展村庄路灯亮化工程,在入村主干道路及村庄装设路灯,宅间道路照明以居民自家路灯为主。开展村庄美化工程,鼓励农户利用路旁、沟旁、村旁和房前屋后,栽种果树花木,利用村内空闲地,配套建设文化娱乐、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建成村民休闲小广场。

3

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本着“立足长远、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的原则,因村制宜地开展农村新型社区设施规范化建设,达到“七室、两栏、一厅、一校、一场所”的标准,

20xx。

年各镇完成农村社区建设达标数。

20%。

科学编制全县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加强农业招商,大力引进高效农业项目强力推进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全年完成投入

6000。

xx。

棉纺产业园和大平粮油食品加工产业园,重点完成顺天纺织高档纺纱。

2.7。

亿元项目投资、大平现代粮油加工示范园。

9000。

万元项目投资。

全面组织实施昭关褒禅山旅游度假区、凌家滩文化园区项目,逐步将其打造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点加快组织实施环峰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提升整体形象和完善配套功能,引导群众发展“农家乐”等三产服务业,让群众在村庄环境整治中长远受益

制定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实施“美好乡村”建设。各镇、村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各镇、村对照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项目支撑、项目筹资渠道、项目设计和项目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审定,并予以授牌表彰。

各镇要成立与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实施“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将建设“美好乡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示范村要成立村民理事会,明确理事会和村民在村庄内部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建立联系帮扶制度,每个镇“美好乡村”创建工作由分工联系该镇的县委常委牵头负责,

2

名县负责人联系;每个示范村均由。

2

个县直单位帮扶;县负责人、帮扶单位要协同镇党委、政府和示范村制定好建设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方案,抓好检查督促。

坚持建立以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拓宽“美好乡村”建设的投资渠道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美好乡村”建设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具体办法另文规定各镇、县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美好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加大项目争取和整合力度,促进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向“美好乡村”建设集聚,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美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创建行动

加大舆论宣传动员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始终突出农民为创建主体作用,强化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助自愿投工投劳投资,建设美好家园。广泛开展“美好家庭”创评活动,大力宣传“美好乡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的镇、村,将予以通报批评;被连续三次通报为后两位的镇,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问效。在年度“美好乡村”创建行动中,被评为先进镇、先进帮扶单位和“环境优美村”的,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八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是加快教育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农民群众特别是我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因地制宜修编规划。各地要科学研判本地区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兼顾长远规划和近期发展需要,统筹县域教育资源,统筹城镇和乡村学校建设,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使学校布局既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规划发展村庄,单独设置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区,一般在行政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引导学生进入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或规划发展村庄小学就读。落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优先满足他们的寄宿需求。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苏北地区要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精神,配合重点发展镇、特色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系统谋划学校布局调整,把“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防止产生“真空”和“盲区”,避免出现新的“上学难”“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

(二)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切实办好规划保留学校,对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调整。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妥善做好过渡衔接,积极化解矛盾和问题。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优先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可按程序予以恢复。

(三)明确相关办学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和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符合两类学校特点的办学要求。小规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书刊资料,设置阅览室、劳技室等必要的功能教室,并着力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寄宿制学校应明确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保证开展共青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体活动、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

(四)实施改善提升工程。各地要在全面摸清两类学校底数的基础上,逐一分析两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改善提升方案。对照省定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力争在2019年秋学期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要求,到2020年底两类学校在布局、办学条件、教职员工配备、经费投入与使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满足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省财政根据各地实施进展情况,统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

(五)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加强安防力量,完善安防条件,落实安防措施,强化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重视学校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落实防火检查和日常维护。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强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与法治教育,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密切家校沟通联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防范校园欺凌行为。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加大力度打击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配齐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统筹制定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配足管理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两类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核。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

(七)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两类学校交流的机制,推动对口支持优质学校或同一教育集团内的教师交流。落实乡村小规模学校青年教师补充机制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定期服务制度。实施“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补充机制,通过职称评聘优先等措施,吸引特岗教师和中心学校的优秀教师到小规模学校任教。加强对两类学校教师的培训,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持续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强化对寄宿制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儿童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培训。

(八)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岗位补贴,在落实省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解决好两类学校教师周转住宿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及水网密集地区的两类学校,要因地制宜配建或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九)实行财政经费倾斜支持政策。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人数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所有市县分档补助。对小规模学校,按100人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具体按每生每年小学生不低于700元、初中生不低于1000元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各地要明确工勤人员支出渠道,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本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各地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

(十)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各地要制定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布乡镇中心学校及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并提前拨付部分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规范会计核算,保障资金科学使用。

(十一)强化县级统筹和乡镇一体化管理。发挥县级教学管理职能,加强对两类学校的业务指导,在建立优质学校对口支持制度和组建教育集团时要将两类学校纳入其中,促进两类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发挥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的作用,实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统一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和质量评价,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高度重视控辍保学,进一步落实乡镇同一目标、同一管理、同一考核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乡镇中心学校与小规模学校骨干教师巡回教学、集体备课等制度,推进小规模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在实施教师交流轮岗等制度的基础上,统筹教科研力量,采取定点定人联系挂钩和教师走教等办法,帮助小规模学校上好各类课程,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十二)优化育人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修订小规模学校质量评价方式,建立质量提升协同管理机制。利用小规模学校学生少、便于因材施教的优势,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优化重组教学时间空间,增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依托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与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统筹校内校外资源,指导学校加强校园特色文化和实践课程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乡村学校课程基地和乡村少年宫等资源,为乡村学生全面发展搭建品德、音乐、体育、美术等素养培育新平台。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注重公民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家访制度,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十三)推广“互联网+教育”应用。大力提升两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水平,构建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基础环境。依托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推进“云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等优质资源建设,强化资源精准推送,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开展城乡学校网上结对,构建一体化的网络联合学校群,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两类学校开展同步课堂、双师课堂、在线答疑辅导及教师同步备课与教研等活动。开展“名师送培”活动,每年培训一批两类学校校长和教师,每年遴选一批信息化教学名师赴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提高两类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开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十四)推进对口支教。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建立对口交流平台,丰富对口支援内容,积极开展教学教研“送教下乡、师徒结对、学科对接”。鼓励返聘城镇退休校长和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各地与师范院校合作,选派优秀师范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类高校毕业生分批分时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校外专业人员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以县(市、区)为主、各部门协同分工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市县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十六)注重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办好两类学校纳入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指标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范围。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加大对两类学校建设的督导检查力度。各地要为两类学校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必须定期到学校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学校反馈检查意见。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九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县委“抢抓两大平原战略机遇,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合涉农资金先行先试加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围绕规划科学居态美、生产发展致富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和谐良好的农村居态、生态和业态,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我县生态人文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美丽乡村的总体布局要求,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从今年开始,选择那些村班子能力强、村屯基础好、群众热情高的中心村进行重点规划建设.每年建设试点村10—15个,用3-5年时间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桦川特色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始终把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一事一议”筹工筹劳等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成果农民共享.

2、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与推进城镇化紧密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要求,避免盲目性.重点支持乡镇所在地村和区域中心村的建设,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一体化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各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历史文化等实际,依据发展条件,尊重发展规律,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建设个性鲜明的新农村.

4、坚持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宣传动员学生、共青团、妇联、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带动社会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形成财政引领、金融支持、市场拉动、政策驱动、群众踊跃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眼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以发展的眼光动态考虑农村人口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实施水、电、路和文化活动场所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较大程度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今年新规划的试点村建设内容:一是“宣传到位、规划到位”.乡村两级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同时做好村建设规划;二是村内路取直拆迁.根据村建设规划动员村民对影响道路、绿化建设的房屋、围墙、厕所等违规建筑物进行拆迁;三是村内硬化路、边沟排水项目建设.规划村内路和边沟硬化率达到100%,其中村内主街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米,巷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米.根据村实际情况铺设人行道板砖;四是村内亮化项目建设.村内主要道路安装路灯,提高村内亮化率;五是村内绿化项目建设.结合村实际情况对主街、辅街以及文化休闲广场进行绿化美化,乔、灌、花、草相结合;六是休闲广场项目建设.根据村实际情况进行选址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七是村“三场”建设.必须建立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柴草垛出村率要达到100%,有条件的村要选择合适地点建设畜牧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原则上要出村发展,有效解决人畜混居问题;八是村环境管护机制建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环境管护机制、村规民约,强化日常保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其他行政村也要做到不等不靠,“量力而行”地进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农村环境建设.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村屯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以制度建设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继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干净、整洁、绿化.彻底整治“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和畜禽乱放).继续抓好农村“三场”建设.各村必须设立专门的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粪土、柴草垛要全部出村放置.各村要根据实际条件,投入一定的环境整治经费并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清扫保洁人员,购置清扫保洁车辆及工具,实现一村一保洁队.实现沿街住户门前“三包”,引导农户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继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各村要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以“门前三包”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同时成立由村老党员、老村干部、有威望的村民代表组成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组织,采取包街道、包户等方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加强农村法制和制度建设,增强农民依法、依制度办事、行使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村风评议,积极倡导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使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行为意识不断加强.

四、投入方式。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乡村为主、财政奖投、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民运作”的原则进行,县财政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购进各种建设物资.少投钱多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积极性,县委、县政府每年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投,并带动农民出工出劳、乡村两级资金物资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县处级领导要深入包扶乡镇试点村解决实际施工遇到的各种困难.各包扶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支持所包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能出资的出资,能出力的出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美丽乡村建设出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xxx4年8月27日-10月31日).由县农业局、新农村办深入乡镇、村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结合xxx4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征求意见会,各乡镇召开动员会,深入村屯动员,形成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全方位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前期宣传动员,最后形成《桦川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申报(xxx4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组织所属村屯开展申报工作,每个乡镇初选2-3个行政村,各申报村应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建立长期保洁机制,出工出劳承诺,按规划拆迁承诺.根据各村申报条件,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村,相关部门协调试点村做好各村规划和预算,各乡镇分别拿出本乡镇试点村具体实施方案,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准备实施.

3、施工准备(xxx5年1月1日-5月31日).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交通局、林业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规划设计,对试点村总体预算进行招标采购,乡村组织人员根据规划情况进行拆迁、料场选址、设备租赁、施工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各乡镇进行违章占道拆除等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施工(xxx5年6月1日-8月31日).规划进行建设的项目村建设工作,在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试点村工作的检查指导,交流试点经验情况,监督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检查评比验收(xxx5年8月31日-9月20日).各试点村建设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组织两次对试点乡镇村进行拉练评比检查,并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阶段性成果.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及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和研究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情况.县委宣传部、县新农村办牵头,成员单位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环保局、县经管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城管大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局、县新农村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试点村,全程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村屯的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各种数据的统计和综合汇总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向上资金争取.

县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建设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各乡镇派出所有效违规建筑、拆迁及建设施工等安全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试点村的村内道路、边沟及村内硬化工程的测算、指导及建设过程中的全程质量跟踪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试点村村内路及边沟的质量监督和验收.

县规划局负责对试点村进行总体规划设计,逐村制定实施项目方案.

县林业局负责村屯绿化的设计和指导及苗木的采购和供应.

县畜牧局负责对养殖大户确定统计,建设化粪池对畜禽粪便进行有效处理,包括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各试点村及养殖小区的自来水井等配套设施建设.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项目向上争取及农村水源污染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设施项目对上争取及美丽乡村建设前期电视宣传和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的宣传报道及反面典型的曝光.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体育运动设施方面对上争取及全县各中小学校及全体师生及家长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县经管局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对上争取及村务公开.

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对上争取及扶贫开发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思想宣传和献计出力.

县妇联负责组织全县乡村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同志宣传、发动、参与好美丽乡村建设.

县城管大队负责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各村屯违建和路障清理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主体,负责选定建设重点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入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切实组织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做出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在开展工作之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统一思想,做好宣传,使之成为广大村民的共同行动,特别是要做好筹资筹劳等必要的前期基础工作.县包乡领导和各联建部门要经常深入所包乡镇和试点村帮助研究制定建设规划、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联建村做实质性帮助.

3、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县新闻中心和县文广新局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院外硬化、绿化、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4、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实行不定期督查、每月一检查、年中一拉练、全年一汇总,全面准确评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在试点村建设中任务时限、工程质量完成好的部门、乡镇、村屯、个人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一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xx、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二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村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天星村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房前屋后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天星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庭院建花坛,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

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门前屋后“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加强我村医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建监管水平,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条件。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路边“三堆”、门前杂物,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每月召开天星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

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村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

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天星村。

1、洋太路97km+200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2、洋太路99k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3、洋太路100km—102km路外栽种紫荆树,间距3米。

4、罗继财、赵应茹、陈素芳场院边砌花栏总长150米。

5、村委会前院场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

6、庞胜山两侧山墙与后墙进行粉白处理,刘先荣、陈素芳墙面粉白处理,计8间。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天星村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天星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建立督查检查机制。

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检查、月底开会、总结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

20xx年11月15日。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xxxx年)》中提出的到xx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市xxx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根据山亭区《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政府的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五

按照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加快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编制《罗江县白马关景区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并结合灾后重建、整合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林业、旅游、文化、等部门的项目和资源,配套完善景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建酒店、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启动白马关“aaaa”景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

2、协调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二酉村隶属于德阳市罗江县白马关镇,是我县特色产业型精品村。按照建设中国幸福家园精品村的要求,实施特色产业精品村建设,将加快全镇水果产业发展,以梨为例,实现面积达512亩,总产量达300吨,按5元/千克测算,人均增收950元以上,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带动村民再就业,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开发一个景区,带动一片就业,致富一方百姓。继续推进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

按照以“十点五线”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继续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指导香山路岛(金山镇)按照规划加快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现已初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指导协助天马山(万安镇芒江村)旅游景点建设,新建投资规模较大的酒店、农家乐等设施,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配套水平和服务能力;尽快完善聚友休闲山庄(略坪镇)和蔡家院子(御营镇)两处四星级农家乐的旅游标识标牌,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农家乐。

县旅游局根据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结合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利用白马关景区、“十点五线”乡村旅游,不断吸引更多的游客的同时,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稳步推进我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着力打造彰显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的新时代“五美”乡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一批“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统称重点村),从资金投入、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打造高标准乡村振兴典型示范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示范、勇争先”。

(二)总体目标。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扎实开展“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路域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特色产业发展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服务水平。至2025年过渡期结束,重点村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力争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示范引领的乡村振兴样板村。

二、选点条件。

在全市涉农县区、湾里管理局行政村(不含相当于行政村有农业人口的林场、农场、居委、社区等)中,选定18个基础条件较好、自然资源禀赋突出、产业发展空间较大的行政村,其中进贤县5个,南昌县、安义县、新建区各4个,湾里管理局1个,作为“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统筹整合各级资源资金,加强政策支持,进行重点帮扶。

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可结合实际,自主选定一批“十四五”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原则上要将“十三五”省级市级脱贫村全部纳入当地“十四五”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范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报县(区)政府批准,力争2022年上半年完成省、市、县级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守住耕地,盘活资源,以微更新方式整合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立足重点村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根据“一镇一品”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延伸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增值链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区域性特色品牌,促进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尊重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持续实施消费帮扶,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三)大力整治农村路域环境。深入推进重点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和路网联通路高质量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和成网成片,分年度梯次实施“白改黑”,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标线、标识、标牌的设置和维护,排查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全面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统一两侧商家店招店牌,规范整治各类管线和垃圾收集设施,全面清理各类乱堆乱放的垃圾,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栽种本土树种,提升路域环境美化、绿化、亮化和安全水平,打造美丽风景示范线。

(四)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动重点村污水处理,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对建设不规范的农村户厕分类分步进行整改。加强无厕户、旱厕户的改造提升和乡村公厕建设,到2025年,重点村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

(五)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重点村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构建党员示范引领,村民理事会、妇女小组长、志愿服务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引导更多家庭共建美丽环境。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调解平台和调解队伍建设,推进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礼俗,深入推进婚丧嫁娶领域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

四、支持政策。

(一)加强产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作用,持续加大重点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引导重点村依托资源条件,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稳固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重点村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布局冷链仓储物流节点,因地制宜结合需求建设电商快递综合站。引导重点村群众积极参与产业长期发展,有效壮大集体经济。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对重点村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每村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根据重点村建设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原则上每个重点村每年安排新农村建设村点不少于4个,结合各地规划和特色,全面提升重点村农村环境和乡村建设品质。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金融保险服务。

加大对重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领域信贷投放,创新金融帮扶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贷款担保方式,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村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允许新增贷款、续贷展期贷款在过渡期内继续给予贴息和纳入风险补偿。鼓励创新险种,提升重点村保险服务质量,推动保险资金支持重点村乡村振兴。

(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

加强重点村帮扶工作,根据重点村村情实际,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要向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十四五”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第一书记全覆盖。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家官乡贤参与重点村乡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实施”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严格督察考核。

将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对各相关县区、湾里管理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同时通过市县电视台对重点村乡村振兴工作过程全程记录、前后对比,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监督作用。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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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大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和谐的理念,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

_,以促进本村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产业优势、改善村内环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工素质,加快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设施化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政村主导、党员群众主体的原则。行政村履行行政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充分调动党员主体积极性,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现有经济基础出发,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的原则。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整体建设和局部改造相结合,建设生态型、文化型、节能型、民俗型、旅游型等充满时代气息的新大队。

(四)坚持整章建制、规范操作的原则。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意识,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改善本村环境,提升党员群众素质。

(五)坚持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行政村发展规划,统筹大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党员群众教育、行政村管理内容,实现我村可持续发展。

三、任务目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争取居民点中间道路的硬化,推进村村通道路建设。

2、排水建设。清淤清沟,保证排水通畅,确保路面、路沟无积水。

3、住房建设。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危改造步伐,加快移民新村建设,争取十年完成群众的整体搬迁。

4、场所建设。修善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活动室和党员学习学校。

(二)环境整治。

1、设固定垃圾场。行政村内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引导群众使用,保证垃圾池不是摆设,定期清运,做到住房周围、路边无垃圾。

2、搞好五改四清。改造危房,消除主街道两侧猪圈和厕所,推广清洁能源灶,试点村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粪便、夫柴草垛。

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行政村设专人管理本村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民主管理方面。

1、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完善民主理事、民主理材、民主决策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群众协会等自治组织。

2、制村规定民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群众自治制度。

3、设立公开栏。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设施中,规范程序,及时公开。

4、开展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班子“五好”(干部带头作用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三强”(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建设,增强行政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制定群众培训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文化知识、政策法律、农业技术、做工技能、民间手艺、经营本领活动,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库,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6、开展文明户创评活动。利用文明户创评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建立文明新风理事会,制定文明公约,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7、创新行政村管理方式。探索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农村建设连续性。

(四)资金投入方面。

1、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总场的支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扶助新农村建设力度。

2、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鼓励群众出资出劳,加强行政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行政村和党员群众投入资金要匹配到位。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行政村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队长为副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村建设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新建农村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的好的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严格自查。

一是行政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新农村建设自查工作。二是是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定期开展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听取群众心声。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八

党_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三、建设指标。

20_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20_年完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_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_城乡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从2__,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_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_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_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

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

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

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

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

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

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_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府办方案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篇十九

“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县林业局依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提出“以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林业的角度要正确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关系,切实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林业,既是公益事业,又是基础产业,肩负改善环境、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生态建设是基础,产业建设是重点,没有生态保障,产业难以持续,生态建设也无法支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协调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与绿色环保的新型林业产业,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资源和能源,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要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林业,既要遵循自然规律,也要遵循经济规律;既可作为基础产业参入资源配置,又能通过实施生态建设实现大林业发展战略。必须坚持保护先行,确保生态优势,科学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使我县林业经济迈上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征程。“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能实现全县国土绿化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展示我县造林绿化的成就和县的良好形象;能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以实现“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动力,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手段,以城区、村庄、道路绿化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和谐长沙”做出贡献。

20xx年,全县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260亩,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xx成人工造林1.2万亩,完成县城林业生态圈350亩,义务植树150万株(其中基地植树30万株),四旁植树80万株。绿化河流、渠道、公路200公里,封山育林2万亩。到2xxxx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0%,全县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6%,县城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到8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6%以上;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

(一)制定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由县林业局牵头,委托部省有关科研院所,制定我县2xx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高我县国土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二)造林绿化工作

1、城区绿化。要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县总体规划。重点在景区景点绿化,道路街巷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民社区绿化以及立体绿化方面有新的发展。xx年,提升10个街头花园绿地水平,每年完成城区5个游园新建任务。8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绿化与工程同步施工,同步完成。进入县城的主要出入口,已建绿地景点的补绿扩绿,提高档次,未建的要在20xx年底前补建。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县委文明办、交通局、规划局为主要协作单位。

2、道路河流绿化。包括境内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主要河渠两侧绿化。20xx年重点抓好长永高速、机场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建设。20xx年抓好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路的绿化建设,并对已绿化的河、渠路加强抚育管理。新建公路两侧绿化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年内建成省级精品工程。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县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3、工程造林。包括各级各类工程造林项目,按工程标准,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建设一批样板地块。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创建花园工程。全县建设省级森林公园1个,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级花园式单位20个,县级花园式集镇20个,花园式庭院400个。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

(三)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是完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和基地义务植树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搞好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结合,各乡镇和联系乡镇的县直机关单位负责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一定五年不变,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并实行一户一卡制度,每年基地植树30万株。年内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6%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实施。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对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抚育管理,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非法占用林地,严防森林火灾,杜绝各类毁林案件,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县森林防火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为协作单位。

(五)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根据全国绿委《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及建设部《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对现有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立卡,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切实保护好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此项工作由县绿委办负责并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配合。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是构建“和谐长沙”,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县域竞争力,加快实现“领跑中西部,进军五十强”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把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各业,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议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黎勇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正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绿委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周海林同志兼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由政府县长与各科局长和乡(镇)长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未完成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采取长效宣传与短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两次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造林期间和迎检期间)。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

2、设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林业网站专栏;

3、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宣传专栏;

4、组织市民绿化意识调查;

5、有奖知识竞赛及中小学有奖征文活动;

6、户外广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广告牌等);

7、绿化简报宣传等。

(五)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时段。特别是采伐迹地的更新、低产林的改造,各乡镇应制定方案,在20xx年前完成。以义务植树为载体,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继续巩固扩大国土绿化成果。

(六)落实创建经费。本活动共需经费支出2390万元,其中城市生态圈建设915万元,道路河流绿化400万元,游园建设200万元,人工造林135万元,封山育林200万元,宣传学习费用40万元,花园式集镇建设补助200万元,制定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20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植树60万,大山冲森林公园建设200万,其他20万元。计划、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创建经费,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程绿化资金要向创建活动倾斜;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城镇居民参与社会造林绿化,结合义务植树活动,踊跃为创建活动投工、投劳、投资。

(七)严格督导检查。创建过程中,全局各部门单位必须紧密配合,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大局,同时县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活动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创建工作业绩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造林绿化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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