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团队的协作和有效的执行。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在制定和执行方案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xx〕13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本市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优化工作措施,深化管理改革,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牵头,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具体开展对在建市重大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区水务局、有关地区管委会和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监狱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及市城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以下统称“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所属在建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
排查本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级项目法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整治。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项目法人设立不科学,现有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措施不适用等问题。
(二)项目法人。
排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在质量机构设置、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项目法人在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制订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清单、组织开展项目划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及时开展质量验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项目法人对其他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未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三)勘察、设计单位。
排查勘察、设计单位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质量控制、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勘察、设计单位在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按规定做好设计变更、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水利工程验收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四)施工单位。
排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落实质量责任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施工单位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如大体积混凝土、深基坑、围堰、金属结构等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进行质量检验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施工单位执行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隐蔽工程及验收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五)监理单位。
排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体系、设置现场监理机构、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监理单位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进场使用或安装审批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六)其他参建单位。
排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监测和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生产经营许可范围承担相应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质量检测单位按照合同和技术标准及时、准确开展质量检测、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监测单位按照合同和技术标准及时、准确开展质量监测、提交监测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供应单位提供的产品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要求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承揽检测、监测业务,伪造检测、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不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要求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进场使用。
(七)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排查整治钢筋材质、规格、种类、钢号等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受力钢筋安装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规程规范或设计要求;混凝土(砂浆)强度、抗渗、抗冻融、抗冲磨指标不满足水利标准或设计要求;混凝土浇筑间歇时间过长形成冷缝,出现薄弱部位;变形(伸缩)缝面填料的材料、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铺料间歇时间过长,部分出现初凝现象,未按规范要求处理;闸体与岸坡接触处理不满足设计要求,存在渗(漏)水等问题。
各有关单位除以上排查和重点整治单位和问题外,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排查整治单位和排查整治问题类别。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
市水务局印发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20xx年10月)。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有关单位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于12月10日前向市水务局报送总结报告(附件2),市水务局于12月31日向水利部报送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水务局对区水务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xx-20xx年度上海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营造强化良好的建设氛围。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开展专项行动,并加强建设领域强化监管及宣传引导,形成人人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应当深化文明工地推荐、立功竞赛评比和各类工程评优等活动的引领作用,发挥监督执法、项目稽察和安全质量考核的有效作用,促优罚劣。
(三)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应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上海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联系电话: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92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xx〕66号)等文件,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市近几年建设工程质量实际情况,制定我市20xx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升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水平。狠抓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管控,重点做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落实项目主体工程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作用。严厉打击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为,特别是材料复试、试块管理、地下防水、后浇带支设等违规行为,逐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
(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1.加强部门协调,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进行改革,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应予以全额保障,要认真落实有关加强质量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建立完善与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督队伍,创造条件让专业人员留在监督一线保障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制订全员培训计划,采取自训、外派培训和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和执业规矩教育,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政治素养。监督人员能力水平和思想素质不能满足监督工作规范化要求、有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行为的,不得从事监督工作。
(二)创新质量监督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差异化监管方式,实现过程留痕、结果公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信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对质量安全监督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要加强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建设安全和质量把控工作。
2.建立工程质量季度例会制度。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局每季度要质量管理会议。每季度分析研究本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任务。4月份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年度工程质量工作会议。研究监督人员数量、技术专业是否满足本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20xx年度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采取什么工作措施,达到什么目标。
二是定期组织监督项目责任主体召开质量管理会议。针对季节特点,春季施工高峰赶工期、汛期多雨、冬季施工等不同时期强化针对性等管理措施。要求项目责任主体落实的工程管理工作,要有安排、严检查、抓实效。
(三)着重治理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指南》(20xx版)要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治理方案或治理措施并将此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全方位治理的同时重点严抓以下内容:
一是混凝土试块留置问题。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砼同条件养护试件(600°天)未留置在靠近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施工现场试块留置见证程序不规范问题。
二是地下防水材料使用问题。地下所用的防水材料复试报告中“不透水性”指标不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附录a的要求,地下防水材料变更降低原设计标准现象。
三是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问题。进场批次材料未复试即使用现象,送检材料弄虚作假行为,见证取样不规范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要求。
四是后浇带不单独支护问题。水平结构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撑体系未独立设置、擅自拆除后再简易支设等,违反了《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04-20xx)第4.2.3条要求。
五是混凝土构件强度不达标问题。施工现场砼养护不到位,造成砼构件表面碳化深度较大,表面砼强度回弹推定值较低,同时影响结构的耐久性。
六是不同等级砼控制不规范问题。当墙、柱砼设计强度等级高于梁、板砼设计强度等级时,低强度砼流入到高等级砼构件中,违反了《砼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xx)中第8.3.8条要求,并造成构件核心区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四)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巡查任务。
1.定期开展全覆盖检查。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市、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年覆盖全部监管项目至少一次。
2.做好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落实《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石住建办〔20xx〕11号)要求,加强进入在监工程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部署施工现场对装配式工程进场预制构件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3.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质量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强化本辖区内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质量监督管控,建立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检测行为进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现场抽查制度。对不合格报告不按要求报告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行为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条款行为依法处罚,处理结果报市住建局备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本方案作为20xx年度市住建局系统建筑施工质量刚要性文件,贯穿于全年建筑施工质量工作落实执行,是年度巡查、季度检查、年终考核打分主要依据内容。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工程施工质量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措施工作计划,抓主要矛盾、抓重点环节,抓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本地建筑工程质量水平,鼓励单位购买社会专业技术服务,提高督导检查实效。
(二)严格执法,系统联动。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坚决杜绝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降低工程质量管控现象,对工程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结果抄报市住建局,对涉及个人执业资格处罚逐级上报发证机关实施。市住建局对在半年内被两个县市区以上行政处罚的建设、施工、监理、或人员进行全市通报重点管控。
(三)定期督导,持续推进。市住建局由主管局长、质安处、市质监站主要领导带队督导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施定点帮扶督导,工作不落实,质量管理不高隐患较多单位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市住建局主管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并在年终质量强县(市)评分中核减评分。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三
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到20xx年,全市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机制更加完善,质量基础更加坚实,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对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质量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黄河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医药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
工程质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提高,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程度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国家、省、市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城乡发展质量成效显著。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城市主体功能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节能减排、治污降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政府行政效能整体提升,质量政府建设取得明显突破。
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效能充分释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更加有力。
一是组织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质量专项行动。积极实施工业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促使消费品标准和质量不断提升。(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组织开展工业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着力推动“五大千亿产业集群”提质增效,推动我市制造业向高端化、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响“韩城制造”品牌。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活动,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qc小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标杆”建设活动和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扎实开展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中国名牌和陕西省名牌产品。(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经开区、高新区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快韩合国家农业公园、生态休闲观光园等“十大农业基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立足花椒、苹果、蔬菜等主导产业,全面创建全国大红袍花椒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制定覆盖我市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覆盖规模企业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标准体系和控管措施。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严格落实种养殖企业(场、户)标准化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推行全程标准化管理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市花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是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和抽检抽查,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的放心。(市食药监局负责)。
一是强化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狠抓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落实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推行工程施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工程质量评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大力推广装配式和绿色节能建筑,不断提高城市绿色节能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升房屋住宅居住性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市住建局负责)。
四是通过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一批实力雄厚的建筑企业进军我市房地产市场,引领和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市住建局负责)。
一是组织开展商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韩城市商贸服务规范和标准》,学习、借鉴和推广深圳格兰云天、开元明珠集团、陕文投等先进的服务质量管理理念,组织开展商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活动、“创佳评差”活动和“十大服务品牌”评选活动,打造我市“十大服务品牌”旗舰店、形象店,不断提升商贸行业服务质量。全力促进韩城“老字号”发展壮大,走出韩城,走向全国。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市服务业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按分工负责)。
二是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聚焦创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涉旅企业经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完善旅游产品体系,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助推旅游产品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沿黄城市旅游产业联盟秘书处作用,推动旅游产业多元化发展。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活动,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大力推行星级饭店服务标准和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规格建设核心景区,将司马迁祠、古城打造成5a级景区,梁带村、博物馆、南湖、普照寺打造成4a级景区,推动韩城旅游由季节游向全年游、节日游向常态游、观光游向体验游转变。(市旅游委负责)。
三是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实施健康韩城行动计划为统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严格按照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推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等活动,优化就医流程。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需求。实施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到20xx年实现镇办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市卫计局负责)。
四是在文化、食品餐饮、交通运输、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电、热、气、水)供应、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服务业整体质量水平。(市服务业办牵头,市文广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电力局、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邮政局、市金融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一是推行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政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政府办牵头,政府各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广标准化学校建设,扩大普惠性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农村幸福院、市福利园区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金融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七五”普法活动为统领,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水平。(市司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一是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以“史圣故里、品质韩城”为载体,扎实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质量、生态发展质量、政府服务质量,构筑品质韩城新生活。(市质强办牵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加大治污降霾力度,开展“铁腕治霾、保护蓝天”“1+8”行动,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举措,解决空气质量和水、土、扬尘、行业污染等八方面问题,深入推进20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水环境改善、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控能力建设等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水平,建设宜居韩城。(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精准脱贫这一核心,以涉农质量建设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与强产业、兴城市、促改革、优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有效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在扶贫中发展、在发展中扶贫”的良性互动。(市扶贫办牵头,各部门、各镇办按分工负责)。
四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持续开展“五城联创”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以沿黄经济带建设为核心,做好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沿黄特色小镇,将桑树坪镇打造为欧洲风情小镇和煤炭物流重镇,将龙门镇打造为魅力风情小镇和生态工业新城,将西庄镇打造为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强镇,将板桥镇打造为健康养老与乡村休闲旅游名镇,将芝川镇打造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城市副中心,将芝阳镇打造为现代农业与城乡统筹示范镇。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提升镇区建设、新区建设、移民搬迁、水陆空立体交通等重点工程质量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促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倾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同步推进产业发展与质量提升。(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各新区按分工负责)。
一是开展质量调查分析。制定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选择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摸底,找准企业困难、行业通病、“潜规则”和质量短板,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把准突破口。(市质强办牵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是实施质量全民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质量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质量信用监督和评价,引导理性消费选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瞄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硬科技和黑科技,建设研发机构、科创平台、孵化中心、试验基地和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实现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实现由传统生产型向科技引领型转变,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四是组织开展质量攻关。邀请质量、标准化专家走进企业,举办培训班,协助企业成立质量、标准化攻关小组。发挥qc小组作用,围绕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产品不合格率、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等内容,着力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市工信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五是实施质量专项整治。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质量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实施专项整治,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敢于“亮牌吹哨”,主动向政府通报,发布质量诚信“红黑榜”,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继续开展“利剑”、“亮盾”质量行动,深入开展质量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存在缺陷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教育,跟进整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六是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实施企业品牌培育计划,建立品牌梯级培育库,树立质量标杆企业,推动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陕西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中国名牌、陕西名牌、国家知名品牌、国家驰名商标等,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一是加快黄河金三角公共服务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安全保障,建设一批立足韩城,服务全域,辐射黄河金三角的检验检测项目,形成完整的检验检测链条,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技术基础保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是加强陕西省辛香料检验中心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检验中心质量手册、作业规程等技术文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对标检验、比对检验,严格按照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相关政策要求,完成资质认证,为韩城大红袍花椒产品研发、产业链延伸和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是加强标准引领作用。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抓好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监管制度。
一是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实施企业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引导企业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提升质量素养,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为质量品牌建设和“三品”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是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完善质量激励政策,持续开展陕西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精神。加强标准创新、品牌创建和示范创建的政策激励,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品牌,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四大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韩城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全面统筹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质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开展全市质量提升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等各方面质量,促进我市经济整体提质增效升级。在经开区、高新区设立质量监督管理分局,切实加强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市质强办要加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配合,抓好本部门、本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协同配套、顺利推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健全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质量工作考核评价,将质量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质量考试制度,对部门质量工作实行年度评级认定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督促检查,严查重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中的渎职腐败行为,确保质量工作落实到位、质量问题整治到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考核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注重长效。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解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史圣故里品质韩城”的城市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育韩城质量文化,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成为全体市民的价值追求。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质量提升工作成效,发掘和推广典型经验,讲好韩城质量故事,宣传韩城质量品牌,塑造韩城质量形象。(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组织各行业、各企业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于3月10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市质强办。要加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信息报送,每半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本单位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强办。市质强办将对本方案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四
为深入推进河北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的落实,促进汽车“三包”规定的贯彻,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于今年10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并于11月召开了全省汽车流通企业参加的视频动员大会,就开展家用汽车售后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做好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与监督检查;推动汽车售后服务质量诚信建设;建立违规汽车经营企业约谈机制;开展落实汽车“三包”规定综合评定等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为推动上述活动的开展,特向全省汽车流通行业提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严格按核定的范围经营。全面公开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流程,使用统一的维修结算清单,依法开具发票,保证客户对自己的消费明细一目了然。
二、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客户。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积极热情的接待客户,努力满足客户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
三、强化诚信意识,保证销售服务公开透明。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或虚报作业项目。合理收费。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和“三无”产品。
四、强化质量意识,保证服务过程规范高效。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障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维修检验记录,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强化品牌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严格自律,自觉接受行政、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诚信为本、质量保证,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和兴业之道。做到上述四点,又能以诚恳的态度接受批评和监督,不断改进提高自己,才能在汽车流通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树立良好的口碑,闯出自己的品牌,立于不败之地。让无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公开自身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做起,争当落实汽车“三包”规定的标杆单位。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五
为有效提升我市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幅提高商品住宅的建设质量和综合品质,有效管理商品住房交房质量和交房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以施工用材的质量提升带动商品住房交房标准和交房条件的标准,有效提高商品住房的交房品质。
(一)范围。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
(二)内容。
新建商品住宅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所涉及到的所有建筑材料品质与施工标准。
(一)事先公示承诺。
建立商品住宅工程材料事前公示制度,每个商品住宅工程在开工建设前需在施工现场、售房部等显著位置对工程所用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涉及的主要材料进行公示,由住建局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公示材料和使用材料符合“绿色、节能”以及高品质建筑用材要求。成品住宅、毛坯房、供水供热燃气等配套材料推荐使用国内一线品牌。
(二)施工过程监管。
1.建立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持续加大对商品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材料的抽查抽测力度,重点抽查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绿色、节能”和高品质要求,是否与公示承诺一致。
2.质量标准化样板引路。把对材料的监管融入到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去,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实行样板引路。在建设样板房时,设立主要材料样品库,集中展示所用建筑材料型号、规格、品牌,标注主要材料性能和技术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在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前建设单位需编制好规范的购房合同,在购房合同内注明商品住宅工程所用材料规格、型号和品牌,与“五证”在售房部显著位置一并公示,由住建局现场复核公示材料与售房合同一致,方可颁发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
4.严格分户验收。建设、施工等各参建主体要严把分户验收关,在分户验收时重点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是否与公示一致,鼓励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邀请业主代表和物业单位参加分户验收。
5.监督验收。在对商品住宅工程各分部、分项和竣工验收中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在验收方案中明确并细化建筑材料验收内容,在验收监督抽查中,将建筑材料方面的抽查作为重点,持续加大抽查抽测频次。
(一)图纸会审,统一标准。
项目开工前,图纸会审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水、气、暖、强电、弱电等专业单位参与专业会审,确定技术参数及建设标准。
(二)专业施工,专业服务。
相关专业的项目建设由专业单位负责施工。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向终端用户收费、向终端用户服务的要求,将相关专业的服务延伸至相关专业的计量装置,由相关专业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专业建设施工与专业维护管理,实现配套项目建设“最后一公里”民生服务有效保障。
(三)配套工程监管参照主体工程事先公示承诺,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督措施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所有。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六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质量兴农、标准立农、品牌强农,统筹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源头、管过程、管产品、管标准、管能力、管本质,加快农业特色转型,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精心打造“忻”字号农产品品牌矩阵,全力推动我市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种养殖生产标准化,促进第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坚持绿色引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坚持品牌强农。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坚持各司其职。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生产指导和监督检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监管。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有效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500个。农产品全产业链深度融合,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力争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忻州“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全面提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良性互动,创建市级区域公用品牌3个,农业质量效益大幅增加。监管和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特优产品“产出来”
1.优质种植产品生产。打造高产玉米、优质杂粮、加工型马铃薯等“特”“优”产业“三品一标”生产基地,选用优良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打造农业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杂粮作物全产业链发展,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等集成技术。建设提升干鲜果品和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果菜品质与质量。创建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现道地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2.优质畜牧产品生产。推动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产业化联合体。实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工程,支持大型养殖集团配套建设屠宰场,推进现有屠宰场达标改造。实施畜产品精深加工工程,支持2个龙头企业改造深加工设备和质量控制设施,提升竞争力。实施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升级改造区域性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5个,培育专业化活畜禽调运和畜产品流通企业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优质水产品生产。全力实施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大水面生态渔业、渔菜综合种养三大渔业工程,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不断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持续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执法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不断优化养殖生产环境,提档升级养殖生产设施设备水平,提高优质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水产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聚焦“特”“优”产业,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品牌等标准研制,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构建完善“标准+认证+品牌”生态协同系统。加快市级战略、产业集群、有机旱作等重点地方标准研制,推进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规范、初加工机械标准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支持科研院校、检测机构、国家级龙头企业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鼓励协会、企业制定能够彰显产品特色和优势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构建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培育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选树5个标准化带动农产品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5.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开展重点标准推广行动,每年遴选一批主推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建设标准化原料和生产基地,开展蔬菜、干鲜果标准园和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提升行动,推进整乡镇、整县域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重点区域先行示范,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深入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动规程落到田间地头。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机械化标准化示范区,加快主要农作物(玉米、马铃薯、高粱、胡麻、莜麦、谷子、荞麦和豆类)全程机械化生产进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6.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引导龙头企业申请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发挥农业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依托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相关主体,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因地制宜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标准综合体,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标准实施评估。开展“亮标”行动,各类标准园、产业园、示范生产基地标准上墙,企业、合作社等执行的标准进工作手册,推选一批省级标准化工作示范典型。加大农兽药残留等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加强农业、农机地方标准推广效果评估,推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标准项目参评省、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及时制修订或废止过时标准。加大农业、农机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标准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快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二)促进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强起来”
8.加强主体培育。推动实施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重点的农业企业倍增工程,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完善落实我市一产高质量发展奖补、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创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个,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支持完善家庭农场发展政策体系、管理制度和指导服务机制,增强家庭农场服务带动能力,提升发展水平,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9.提升产业园区建设质量。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推动重点园区全方面升级,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分品种分产业分类型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殖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园、都市农业园。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整县域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打造农产品质量提升平台,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0.推进全产业链发展。落实农业“特”“优”战略,秉持标准化、规模化、精细化、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六化”发展理念,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聚焦杂粮、中药材、沙棘、畜产品等优势产业,加快推动延链、补链、壮链、优链,争创一批省级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农业品牌,“忻”字号招牌“靓起来”
11.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圳品”,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符合认证条件的产品申报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有机旱作区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大“圳品”创建力度,在“特”字上做文章,探索农产品直供粤港澳的新思路新模式。积极创建“国字号”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和高校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探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扩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范围,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产地准出,以县(市、区)建立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目录,农产品全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普及行动,引导小散户开具合格证。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主办方把承诺达标合格证作为“入场券”。引导学校(含培训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业食堂,以及宾馆饭店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消费单位采购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强化市场准入,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检查力度。田头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开办者要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创建一批示范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13.加强品牌培育推介。以“忻州杂粮”市域品牌形象打造为核心,优化拓展产品体系,深度构建品牌矩阵,双线搭建营销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联动提升生态畜产品、特色果蔬、中药材等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效益,推动形成“忻”字号特优农产品品牌矩阵。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活动,支持企业开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市场,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年货节等重点时节,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爆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四)深化绿色生产,产地环境“净起来”
14.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围绕“特”“优”战略,纵深推进有机旱作农业发展。聚焦“土、肥、水、种、技、机、绿”关键要素,布局建设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基地和生产基地,构建完善有机旱作农业技术体系。聚焦主导特色作物,坚持走绿色生态路、打特色优质牌,努力扩大有机占比,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有机旱作农业高效产业体系。立足市场发展和消费需求,引导各类服务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针对性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订单生产,建立有机早作农业经营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15.推进投入品减量增效。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开展农企合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机械施肥等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培育扶持一批市场化运行、专业化作业、规范化服务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和病虫害防治服务能力。建设7个以上省级高标准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加快玉米、小麦、杂粮、果树、蔬菜、中药材、油料作物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和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加大微生物产品支持力度。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防治面源污染。实施畜禽粪污处理整县推进项目,创建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集成利用技术,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开展试验示范。加强农田地膜残留例行监测,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农膜回收长效机制。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强化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禁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气、废水、废油、废渣等。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基础“硬起来”
17.推进农业科技攻关。深入推进农作物新品种联合攻关,健全“育繁推一体化”商业化育种体系,发挥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提升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优质绿色安全技术集成推广,推进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生物抗草新品种研究、减灾防灾新品种技术创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产品绿色加工贮藏创新性研究,加强自育品种示范推广资金支持,建立绿色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展示基地。加强质量导向型科技协同攻关,支持优势产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校,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构建跨区域、跨单位、跨学科的联盟团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山西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18.加强科技推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队”包联服务,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生产指导,提升农业科技发展动力和质量效益。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提供产业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地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和质量管控能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强化信息化、质量、标准等培训内容。组织绿色生产技术培训,普及产品认证、农兽药及其使用等知识,提高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9.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发展。构建忻州数字乡村信息体系,推进种业、种植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数字化,推进农产品加工智能化、乡村特色产业数字化监测、农产品市场数字化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提升农业精准化生产、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水平。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挂钩,组织开展追溯标杆企业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溯系统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追溯系统对接。推进农业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打造“阳光农安”。开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主体信用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六)加强全程监管,放心产品“管出来”
20.开展三年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建立豇豆、韭菜、鸡蛋等11个重点品种生产主体名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基本解决重点农产品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健委)。
21.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严格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落实农药、兽药等重要农资产品“二维码”追溯,严格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管理,严厉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农兽药等投入品检验检测,保证投入品质量。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强化“瘦肉精”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大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典型案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
22.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升行动,强化跟踪评估和动态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以上(包含2个)。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大县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乡镇明确网格管理员,每个网格应有协管员,落实网格化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执法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
23.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检查评估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各涉改综合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资质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农产品检验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支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更新仪器设备,提升检测能力。提升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推广普及乡镇快检设备,加强检测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提升资金。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追溯、全产业链标准化等财政奖补机制。强化标准、科技、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协同支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
(三)强化考核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质量工作、标准化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等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法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提升的实践成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加强农产品质量知识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七
为切实开展好xxxx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住建厅、市住建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xxxx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精神和市住建局印发《xx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在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示下,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自上而下的理顺完善xxxx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证体系、监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xxxx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各项工作,xxxx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兼任,负责协调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xxxx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xxxx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2.严格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教育培训,加大从业人员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探索全市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工人技能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是督促各方强化个人执业能力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新竣工项目永久标牌设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广质量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样板引路、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细化质量关键岗位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推进住宅分户验收,提高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加大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工作。
2.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事故应急避险及自救能力。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xxxx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规范设计变更后的图纸审查。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监理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创新和改革现有的监管方式,改变事前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3、加强队伍建设。xxxx规划建设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统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鼓励争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1日前)。
xxxx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部署动员开展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
xxxx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总结分析(每年度的12月)。
xxxx规划建设局要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不足,按上级部门领导和指示开展下一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xxxx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认识。
(二)加强检查,力求实效。
xxxx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检查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等要求,对提升行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按上限处罚。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xxxx规划建设局要统筹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安排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使之与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管理、抗震设防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确保提升行动如期高质量完成,达到提升效果。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八
不存在没有热情的智能,也不存在没有知能的热情,如果没有勤奋,也不存在热情与才能的结合。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xx县通信质量提升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应用先进技术,在承载网络优化扩容、光纤宽带提速升级、4g/5g网络建设覆盖,新型基础设施等方面提质升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海南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港。
(二)发展目标。
精准补盲补热,持续优化保亭县全区域4g/5g网络覆盖质量,特别是提升农村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深度和质量,实现信号弱覆盖提升,巩固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三、补贴事项。
1.建设要求:每年计划选点建设6个4g物理基站(每个点要求至少两家运营商参与基站建设),基站需具备覆盖至少2个自然村或周边2公里范围弱信号要求。
2.基站预算成本:每个基站建设预算成本含建设成本和6年运营成本共40万元;
3.补贴标准: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的通知》(财建〔2018〕226号)中的补贴标准,按每个物理基站预算成本的30%一次性进行补贴,每个12万元,每年计划补贴总额不超过72万元。
4.补贴规则:共建共享的基站只按实际建设企业补贴,每家单位在同一个站点位置仅按一个基站设备进行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推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信号弱覆盖建设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审批局、县公路局、保亭供电局,中国电信保亭分公司、中国移动保亭分公司、中国联合保亭县分公司、中国铁塔驻保亭办事处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县科工信局,负责全县信号弱覆盖提升建设统筹协调工作;移动、电信、联通、铁塔负责基站建设实施,确保按计划推进建设任务。
(二)资金保障。
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省级和县级财政资金相结合方式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
五、相关要求。
(一)任务分解及验收。
县科工信局统筹部署,每年度发布建设需求,确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科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费用。各通信企业要落实好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按计划完成目标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各通信企业保亭分公司,铁塔公司驻保亭办事处)。
(二)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
为完成我县信号弱覆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行业应主动免费开放公共设施资源,共同推进4g/5g基站网络建设,加强基站供电保障。对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涉及的规划、用地、建设、环保等审批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措施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审批局、县公路局、县供电局)。
(三)加强共建共享。
运营商及铁塔公司之间加强共建共享(包括杆线、缆线共建),节约建设成本。(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各通信企业保亭分公司,铁塔公司驻保亭办事处)。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九
围绕形成良好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对标定位、创优争先”行动,通过找差距、定目标、寻路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落实。
明确对标定位的三个层次:各单位要放眼全市、全省、全国,找准发展定位、确立发展目标,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各级各类学校要瞄准市内、省内、国内一流水平和先进标准,致力抢先进入全省、全国先进行列;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要瞄准干得最好、干到极致,力争好中求好、精益求精。
把握对标定位的三个环节:
一要搞好思想发动。在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围绕工作能力、工作标准、工作效率向一流水平、更高层次看齐。
二要开展“三对照”。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对照群众意见查不足、对照最高标准看差距、对照专家和群众建议找问题”,制定措施,谋划长远发展定位和确定阶段性目标,形成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对标定位报告》。领导班子《对标定位报告》要体现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赶超先进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推进方法和保障措施,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个人的《对标定位报告》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交流、修改完善。4月15日前,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提出至少一项年内突破性重点工作,经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与领导班子《对标定位报告》一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三提升”活动办公室备案。
三要抓好督导落实。各单位活动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对标定位台账,以各单位《对标定位报告》为依据,抓好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通过全方位开展“对标定位”,真正使人人争一流、事事争一流、时时争一流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同追求和一致行动。7月份,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半年总结会议,对“对标定位、创优争先”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活动结束时,要按照对标定位的要求,把发展成果、创新成果和规划成果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标准。
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教育工作计划,以年度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努力营造有利于全市教育快速发展的一流环境。
一是深化机制建设。围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
二是继续深化“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促进服务“窗口”亮起来,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整治少数学校“乱收费”行为、整治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治懒治庸”和整治“铺张浪费”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关科室组成联合检查组,继续搞好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刹不良风气。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使各级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切实为群众和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把“三提升”活动做为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提高的重要载体,统筹安排、深入推进。
一是进行查漏补缺。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各单位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整改措施。4月底前,要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三提升”活动办公室。
二是开展集中攻坚。把“三提升”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与二、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百日集中攻坚”。对整改方案作出承诺而目前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和年内拟突破的重点工作,采取挂牌督办、销号结办、跟踪问效等手段,逐一落实兑现,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年内拟突破的.重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形成有利于加快全市教育发展的制度体系。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党建制度、创新教育载体,为推动“三提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深入推进“三提升”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以胡守荣同志为组长的“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要强化协调指导。各单位“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按照“一抓双管”制度,深入到联系点和部门,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三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组建督导组,结合重点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开展“三提升”活动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四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校报校刊、广播、橱窗和校园网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三提升”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及时宣传本单位本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营造推进“三提升”活动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十
(206月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2006年上半年,安排部署下半年,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下面,我代表市局党组讲三个问题:
一、2006上半年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的经济建设,按照省局坚持“一个中心”、实施“两大战略”、“推进三项改革”、建设“四大服务体系”、“推进五项责任制”的思路,不断加大改革和力度,各项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一)多管齐下,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为切实履行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职能,全市质监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力量到位。市县(分)局均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股),配备了食品安全专管人员,从组织上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顺利进行。二是明确责任,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全市各级质监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方案》,到目前,金昌市政府、永昌县政府、金川区政府均已批转了各地的整治方案,初步建立了以各级政府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机制。三是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县分局统一行动,通过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重点打击分散在城乡结合部的非法生产加工窝点,严惩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制假制劣等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420人次,排查食品生产企业167家,抽查食品469批次,查处案件51起,对68户企业进行了整改或处罚。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执法打假。
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落实国家局从源头抓打假的要求,保持主动出击、高压打击的态势,突出抓好食品、建材、农资等专项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6件,查获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商)品货值120余万元,罚没款39万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较为典型的案件有制售假冒白酒案、制售劣制化肥案等。同时,受理投诉61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
在抓好执法的同时,我们还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逐步探索打假治劣的长期机制。年初,市局印发了《金昌市质监系统区域打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全市划为金川区、永昌县、河西堡镇三个责任区,分别确定主管领导、责任人,把对当地生产活动的监管任务分解到人,明确监管执法责任,努力对制假活动做好早发现、早打击、早报告、早控制。责任区执法人员经常到乡镇加强巡查,能及时掌握案源,及时采取措施,缩短了制假违法行为从发生到发现的时间,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强化基础,从源头抓好标准化和计量。
农业标准化进一步得到加强。按照市政府农业“一特两化”战略的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啤酒大麦标准化的意见》报市政府批转执行。自永昌县啤酒大麦被列为全国第四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以来,在市县局的共同努力下,永昌县啤酒大麦种植面积已达到30万亩,比增加17万亩,共建成麦芽加工企业7家,年加工能力达到18万吨,形成了公司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格局,已成为全国啤酒大麦的重要生产基地。目前,永昌县已将啤酒大麦农业标准化列入“十一五”规划,把永昌县建成全国啤酒大麦的生产、科研、加工、检测基地。
计量以法制计量为重点,不断加大力度。今年3月份,市人大组织市政府、质监、商务、工商等部门,对《计量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我市近年来执法《计量法》的情况表示满意,并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加强垄断行业计量监管提出了意见的建议。目前,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等行业计量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转执行,为我们下一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控制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以质量为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及改造七个环节实施了全过程监察,对13户重点监控单位进行重点跟踪检查。上半年共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5户,特种设备385台,共查出安全隐患69起,下发安全检察通知书10份,查出未经申报擅自安装的特种设备9台,对其中的3台实施了强制报废。
(五)进一步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
从去年开始,我们就把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为一项重要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加大。
了对技术机构的投入力度,在去年投入43万元的基础上,我们又投资10万元对检测所进行了整体搬迁,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对市特检所投资22万元购置了2台检验车辆及部分检测设备。目前,价值13万元的仪器设备已经列入省局招标计划,预计年内可以到位,届时,技术机构的装备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六)强化信息宣传,努力提高质监宣传水平。
今年,我们继续加了对宣传的力度,一是和金昌电视台联办了“3.15”晚会,集中宣传了全系统近年来在打假治劣、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拍摄了宣传短片,介绍了我局检测机构的能力的水平,使社会各界了解质监部门所做的。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共在《甘肃经济日报》、《金昌日报》、《甘肃质量》杂志、中国质量信息网等媒体上发表稿件23篇。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逐步建立教育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明确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明确了各部门“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年初,我们和各部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5个方面31项具体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承担任务的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纪检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督促检查;市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纪检监察进展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我局党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在今年的全市“行风政热线直播节目”中,群众对我局的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没有提出一起涉及行风方面的问题。永昌县局还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企业代表15名做为党风、行风建设监督员,同县检察院签定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从方方面面强化了党风行风建设,全系统已经初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上下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提高的良好局面。
回顾半年来的,应当说全市质监系统各项获得了健康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部门的业务收入普遍较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增长。到止前为止,全市质监部门共完成各项收入216万元,占年计划的81.6。其中,市检测所、特检所、河西堡分局、质量监督科、特监科、食品科均已超额完成上半年的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理顺了各部门的关系,增强了整体合力。今年上半年,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样品抽检的通知》,对全市的抽样做了重新安排,对样品的抽取、检验、后处理等环节做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在抽检中长期存在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不良现象。市检测所、特检所通过推行以“工效挂钩、绩效挂钩”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大家半年来的辛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2006年上半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在于和不足:一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个别单位进度相对较慢,下半年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二是各单位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但是还不够深入,还没有完全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科、所、队之间的配合还不够协调,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还需要继续强化;四是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重视不够,影响了全系统的对外宣传。
三、关于2006年下半年的主要。
下半年,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以落实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为主线,突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按照这个要求,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提高发证质量,严格责任追究,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效率。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第一质量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抓好分片定责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片定责制,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等“四定”,提高监管效能。
(二)以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要集中开展食品、农资、“地条钢”、“黑心棉”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打假治理,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三)以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强制检验、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建立起以“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为核心内容的安全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继续加强对特种设备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燃气储运设备、客运架空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要加大监察力度,做到现场监察到位,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以法制计量为重点,深入贯彻市政府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等行业计量的意见》。当前,要突出做好民用电表、水表的首次强检,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基础,从源头抓好标准化。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特两化”战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当前,一是要加强协调力度,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农业标准化的情况,尽快提请市政府批转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啤酒大麦标准化的意见》,努力把我市的啤酒大麦产业做大做强。二是要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要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
(六)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创质监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创质监事业新局面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在人。全市质监部门都要把队伍建设做为各项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并针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和中存在的漏洞,不断健全制度,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要继续开展以“八荣入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三是要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反商业贿赂活动,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七)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从去年开始,我们共投入90万元用于购置检验设备和改善办公条件,在此基础上,下半年还要投入40万元购置建材检验和定量包装检测设备,投资30万元用于特检所办公场所的硬化、绿化,投资30万元建设河西堡分局办公楼。同时,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还要改善市局机关的办公条件。
同志们,下半年的任务繁重,我们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以创新的思维谋划,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既要正视困难,敢于解决难题,又要认清优势,善抓机遇。要自我加压,负重前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来保证各项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新局面!
谢谢大家!
了对技术机构的投入力度,在去年投入43万元的基础上,我们又投资10万元对检测所进行了整体搬迁,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对市特检所投资22万元购置了2台检验车辆及部分检测设备。目前,价值13万元的仪器设备已经列入省局招标计划,预计年内可以到位,届时,技术机构的装备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六)强化信息宣传,努力提高质监宣传水平。
今年,我们继续加了对宣传的力度,一是和金昌电视台联办了“3.15”晚会,集中宣传了全系统近年来在打假治劣、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拍摄了宣传短片,介绍了我局检测机构的能力的水平,使社会各界了解质监部门所做的。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共在《甘肃经济日报》、《金昌日报》、《甘肃质量》杂志、中国质量信息网等媒体上发表稿件23篇。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逐步建立教育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明确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明确了各部门“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年初,我们和各部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5个方面31项具体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承担任务的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纪检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督促检查;市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纪检监察进展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我局党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在今年的全市“行风政热线直播节目”中,群众对我局的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没有提出一起涉及行风方面的问题。永昌县局还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企业代表15名做为党风、行风建设监督员,同县检察院签定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从方方面面强化了党风行风建设,全系统已经初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上下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提高的良好局面。
回顾半年来的,应当说全市质监系统各项获得了健康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部门的业务收入普遍较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增长。到止前为止,全市质监部门共完成各项收入216万元,占年计划的81.6。其中,市检测所、特检所、河西堡分局、质量监督科、特监科、食品科均已超额完成上半年的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理顺了各部门的关系,增强了整体合力。今年上半年,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样品抽检的通知》,对全市的抽样做了重新安排,对样品的抽取、检验、后处理等环节做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在抽检中长期存在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不良现象。市检测所、特检所通过推行以“工效挂钩、绩效挂钩”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大家半年来的辛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2006年上半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在于和不足:一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个别单位进度相对较慢,下半年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二是各单位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但是还不够深入,还没有完全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科、所、队之间的配合还不够协调,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还需要继续强化;四是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重视不够,影响了全系统的对外宣传。
三、关于2006年下半年的主要。
下半年,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以落实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为主线,突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按照这个要求,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提高发证质量,严格责任追究,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效率。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第一质量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抓好分片定责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片定责制,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等“四定”,提高监管效能。
(二)以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要集中开展食品、农资、“地条钢”、“黑心棉”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打假治理,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三)以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强制检验、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建立起以“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为核心内容的安全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继续加强对特种设备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燃气储运设备、客运架空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要加大监察力度,做到现场监察到位,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以法制计量为重点,深入贯彻市政府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等行业计量的意见》。当前,要突出做好民用电表、水表的首次强检,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基础,从源头抓好标准化。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特两化”战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当前,一是要加强协调力度,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农业标准化的情况,尽快提请市政府批转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啤酒大麦标准化的意见》,努力把我市的啤酒大麦产业做大做强。二是要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要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
(六)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创质监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创质监事业新局面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关键在人。全市质监部门都要把队伍建设做为各项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并针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和中存在的漏洞,不断健全制度,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二是要继续开展以“八荣入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三是要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反商业贿赂活动,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七)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从去年开始,我们共投入90万元用于购置检验设备和改善办公条件,在此基础上,下半年还要投入40万元购置建材检验和定量包装检测设备,投资30万元用于特检所办公场所的硬化、绿化,投资30万元建设河西堡分局办公楼。同时,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还要改善市局机关的办公条件。
同志们,下半年的任务繁重,我们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以创新的思维谋划,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既要正视困难,敢于解决难题,又要认清优势,善抓机遇。要自我加压,负重前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来保证各项落到实处,努力开创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新局面!
谢谢大家!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1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现就《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行动目标、主要任务等说明如下。
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19〕6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普洱市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普洱市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普洱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普洱市装备制造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普洱市原材料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配合起草了《普洱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普洱市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普洱市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普洱市旅游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经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并广泛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反复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普洱市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上报市政府。2020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行动方案》从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就各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部分:行动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3号)确定的目标,各有关部门从本行业本领域结合普洱实际出发,合理设定了相应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数量达到400个;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化学农药使用量与传统防控相比减少2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力争消费品生产领域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主要消费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消费品企业新增1个省级技术中心。主要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力争原材料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规模以上原材料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领域生活性服务业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打造若干个特色鲜明、模式先进的重点业态,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生产性服务品牌。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游客满意度居服务业前列,旅游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全省先进水平,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重点产业发展和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按照上级要求,针对我市质量工作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明确细化了工作任务。特色农产品领域提出,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加强农业全产业链监管,打造特色农产品自主品牌等举措落实农产品质量提升。食品药品领域提出,通过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聚焦食品药品质量提升重点,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等举措落实食品药品质量提升。消费品领域提出,通过完善标准供给体系,实施质量技术攻关,提升有效供给水平,实施“三品”专项行动,推动“互联网+”质量,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等举措落实消费品质量提升。装备制造领域提出,通过完善标准供给体系,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装备制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等举措落实装备制造质量提升。原材料领域提出,通过坚持标准引领,创新驱动质量提升,提高有效供给质量,“两化”融合促进质量提升,提升绿色发展质量,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等举措落实原材料质量提升。建设工程领域提出,提升勘察设计水平,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举措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提升。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提出,通过重点领域提质增效,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创新便民商业服务模式,打造“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完善标准体系,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优化服务消费环境等举措落实生活性服务质量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提出,通过提高现代物流服务效能,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创新发展金融服务,增强研发设计能力,强化节能环保服务,激发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活力,健全商务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农业深度融合,拓宽会展服务领域,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品牌培育等举措落实生产性服务质量提升。旅游业领域提出,通过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丰富演艺产品有效供给,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等举措落实旅游业服务质量提升。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为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行动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落实,扎实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为推进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一轮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市“三提升”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市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对标定位创优争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主观能动作用,抓学习提能力、抓创新提标准、抓规范提效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为推进全市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真正把活动效果落实到促进工作、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上。
(二)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工作,又着眼长远发展;既着力解决问题,又注重健全制度机制;既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又注重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带头作用,以活动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效果,做到两促进、两提高。
(三)坚持分类推进。依据不同工作岗位特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确定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衡量标准,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努力实现活动效果最大化。
(四)坚持群众参与。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市广大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能力和水平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形势发展需要,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有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落实。
一是发展理念得到新转变。立足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新战略,进一步强化“第一要务”意识、“好字当头”意识、以人为本意识,使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是发展能力得到新提升。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努力提高辩证思维、统筹兼顾的能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攻坚克难、推动落实的能力。
三是发展定位得到新提高。围绕打造“京冀晋蒙四省市交界地带教育高地”的发展定位,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以先进为标杆,瞄准一流查找差距找不足,在更高的起点上明确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以更高的标准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发展新跨越。
四是发展难题得到新破解。把握关键,统筹力量,合力攻坚,切实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在城镇教育、初中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五是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围绕服务创新创业,推动科学发展,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谐向上的校园环境、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六是发展机制得到新完善。不折不扣落实学习实践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化完善,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教育事业。
发展的新成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班子创建活动,把学习贯穿始终。
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在深化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信息技术等新知识以及专业所需的政策、法律,了解和掌握国内国际教育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将学习与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动员会后,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不少于1周时间的集中学习。
二是搞活学习方式。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培训基地和业余党校主阵地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普遍轮训,提高培训层次。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邀请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主动“走出去”,组织党员干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借鉴经验。
三是树立学习导向。在领导干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内学王永利、外学王彦生”活动,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科技攻关学赵治海、干事创业学郭建仁”活动,通过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和学科带头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学习的榜样、创新的表率、实干的典型、廉洁的模范、服务的标兵。年底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三
计划,中文词,通常指具体的工作计划或为某个问题制定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确保南泥湾至三十里铺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进一步推动质量安全红线行动,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的通知》(陕交涵〔2020〕220号)要求,结合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安交发〔2019〕185号)内容,在本项目连续两年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现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的通知》(陕交涵〔2020〕220号)要求,结合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延安市“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安交发〔2019〕185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中心,以现代化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手段,加大建设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优质安全,提高公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
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提升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以质量安全通病治理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
以平安工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通过质量安全年活动,实现四个目标:
(一)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工程质量为核心,抓实、抓细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全员质量意识。
(二)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使“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得到有效落实、正常运转。加强业主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用,使质量安全体系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公路建设项目90%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高于90分。
(三)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通过强化工程技术管理,使工程管理从随意化到规范化、从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工程项目管理逐渐规范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
(四)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监管的主攻方向,把规范建设行为作为促进安全监管的重要保障,把提升科技作为促进监管的重要支撑,构建“平安工地”建设长效机制,力保本项目零死亡,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一)活动范围:南泥湾至三十里铺红色旅游公路工程sg-1标段;
(二)时间安排: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其中:
1、2020年3月至4月为组织动员阶段;
2、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为具体实施阶段;
3、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为总结评比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我司成立南泥湾至三十里铺红色旅游公路工程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组员:试验室主任、各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
成员:由安全员、施工员、专业电工、试验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公司杨奔兼任。
2、开展宣讲培训。围绕质量安全年活动,组织宣讲和培训,利用简报和网站,积极宣传、发动,形成全员参与质量安全年的良好氛围。
3、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研讨会。我司将在2020年3月底前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一次质量安全研讨会,全面分析本项目质量安全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项目自查自纠阶段:每月1日起至20日,为项目自查自纠阶段。项目部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项目经理亲自带队排查,对所有工点做到全覆盖、零死角,检查不仅要查正在施工的工点,也要检查已完工程,并要紧扣质量安全红线内容。尤其要突出做好质量缺陷整治工作,必须于每月月底25日之前达到缺陷整治100%销号,确保建设单位检查中无逾越质量安全红线问题。
(二)具体实施阶段。
1、继续加强标准化管理,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对于sg-1合同段,在施工准备阶段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对项目部驻地、三集中、施工便道等进行建设,对技术人员、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标准化培训。
在总结、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隧道开挖方法、超欠挖、钢拱架定位、二衬钢筋定位、工地安全文明建设、路基填筑等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点开展整治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从材料质量源头抓起,从强化施工工艺控制抓起,从一线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抓起,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狠抓工程质量。
(1)隧道工程:抓好隧道工程的开挖方法、超欠挖、初期支护质量、二衬钢筋定位、第三方检测工作,贯彻落实二衬台车准入制,二衬外观质量要求达到“六无”要求(无错台、无漏浆、无冷缝、无气泡、无色差、无渗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对二衬钢筋、仰拱进行检测,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坚决返工处理。
(2)桥涵工程:抓好模板准入,对不合格的模板不得用于生产,抓好梁板预制、养生、桥面铺装等工艺控制,采用智能预应力张拉,贯彻落实“首例分析制”,保证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保证桥面铺装层的厚度、平整度。悬臂灌注工艺施工的桥梁结构应聘请有专业资质且有成熟监控经验的单位对桥梁线型、应力等指标控制进行第三方监控测量,并指导施工现场控制。
抓好防护工程圬工砌筑、排水设施及时施工。
路堑开挖前及施工期间的排水包括临时排水和永久性排水。路堑开挖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截水沟,在施工同时要布置临时排水沟,以保证水流畅通,保证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按设计图纸对开挖边坡进行施工,要求做到开挖一级、防护加固一级;逐级开挖,逐级防护。若路基开挖后的边坡如不能及时防护,在坡面上覆盖塑料薄膜,避免雨水冲刷。
(4)路面工程:抓好“零污染”施工。在施工前应确保连续10km段落内全部路基工程(包括桥隧、防护、绿化)和交安设施基础等全部完工,同时全线隔离栅、中分带绿化回填土、隧道进出口转向车道全部完成,确保沥青结构层连续施工。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交叉施工和运输等污染。抓好路面的材料采集、级配设计、施工检测、标志牌反光膜、标线涂料的管理。
(5)工地建设:抓好工地建设标准化,其中,重点抓好“三个集中”,即严格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抓好混凝土拌和站、构件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的建设,充分发挥集中施工及集中管理的优势,实现混凝土集中拌和、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从源头上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工程质量。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的规划方案须经总监办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建设,建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表报总监办、业主验收,并上报省、市高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开展监理、检测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监理、检测单位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监理、检测单位的作用。监理单位应监督相关各方履行各自的职责,负责对工程实施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环保控制及合同、信息等各项管理。抓好试验工程、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部位的旁站监理、签认和验收,以及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抓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抓好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和成品构(配)件、实体工程质量的自检和抽检,保证所规定的检测项目齐全、自检抽检频率足够、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全面推行边坡锚索预应力检测和边坡监测,推行大跨径悬浇桥梁第三方监控量测,推行长大隧道地质超前预报、安全性评估,推行隧道第三方监控量测和初支、二衬质量检测。重点开展监理、检测单位合同履约、从业登记、信用评价、监理效果考核,工地试验室建设、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试验检测设备是否规范等治理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开展“平安工地”达标活动,巩固“平安工地”达标验收成果。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事故与信用等级挂钩制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等五项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成立了以陈泽育董事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应急预案,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
(2)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促进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结合地质灾害排查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同时结合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根据季节性的特点,开展防台防汛、防暑降温、防边坡坍塌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跟踪落实的办法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完善应急预案,对风险较大的工程应组织预案演练。
(4)召开季度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分析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并对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5)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工作,通过三级教育、岗前培训、自查自纠、安全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以及宣传栏、黑板报等办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贯彻执行原有质量安全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推行“四项制度”:
1、实行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分类管理和信用考核制度。加强对工程材料采购与供应工作的管理,重视材料供应厂家的源头管理,加强进场材料的检查监督工作。在合同约定和依规运作的前提下,按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逐步扩大项目业主对工程材料控制的范围,拟对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隧道防水卷材等重要工程材料实行甲控制度,创新材料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质量。
2、实行重要工序验收签认制度。在执行现有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对项目重要工序、隐蔽工程的交接验收的认证,签认人对其签认结果负责。有条件的项目要积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试行手持终端(pda或智能手机)自检、报检,通过现场拍照签认,避免施工技术人员在室内编制假资料,加强现场质量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3、实行“架子队”模式和主要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为有效制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逐步推行施工现场“架子队”作业管理模式,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隧道施工的队长、技术主管、财务(如有)人员不得使用劳务人员,必须是施工单位或合法分包商的内部自有人员,且具备上岗资格,这些主要人员和劳务协作队伍的负责人执行登记备案制度。项目业主、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和督促做好主要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禁止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或违法违规分包行为,有效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是要务求实效。检查过程要闭合,存在问题要整改,纠正情况要反馈;
三是开展专家咨询检查。根据项目建设特点,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
五是要重视对群众举报的督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三)总结评比阶段。
我司将对质量安全年活动中质量安全管理出色、技术控制过硬、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参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应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将活动小结上报我司工程部,各参建单位在质量安全年活动中的表现,与年度信用考核挂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深入开展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红线行动”),有效遏制和防范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三年红线行动,消除交通建设工程红线问题,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安全质量事故。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桥梁垮塌、隧道坍塌,或者水运工程垮塌、失去使用功能等事故。
3.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与位移监测,瓦斯隧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开展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提供虚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数据。
6.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架桥机、缆索吊机、移动模架、液压爬模进场前未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7.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墩柱及盖(系)梁施工、跨越式支架搭设、围堰拼装、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施工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超载使用。
9.满堂支架未按规范施工,未进行承载力验算;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未进行专项验收。
10.未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警戒区范围不足。
11.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未有效开展边坡稳定性监测,未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不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12.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混凝土未对称浇筑,两端悬臂荷载不平衡偏差超过设计或规范规定;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效锚固;施工荷载超过挂篮设计的允许荷载。
13.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拱架施工锁脚锚杆未按设计实施,拱脚脱空或支垫不牢固;锚杆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瓦斯隧道未按规定釆用防爆电器和设备、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按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管理;瓦斯隧道通风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监测设备设施不齐,监测与预警未有效开展,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本次红线行动为期三年,从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市交投集团、各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红线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切实将红线行动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政策依据、惩戒举措等宣传贯彻到基层一线,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红线行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实施方案、宣贯、培训情况报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下称交通质监站)安全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
1.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红线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建设实际,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补充和完善红线行动排查整治重点,加强督查检查,掌握项目的风险隐患及关键控制环节,抓好红线行动落实;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自查计划,对现场施工的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红线问题,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做到红线问题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整记录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红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已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形成问题整改闭合管理,动态清零红线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查计划,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各施工项目部;要组织针对红线行动的企业人员普法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条款,并加强相关技术交底工作;要认真开展自查,定期排查企业所属施工合同段存在的严重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台帐,做到问题整改闭合管理。
2.督查检查。交通运输局将在各项目、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红线行动专项检查,加大红线问题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建立红线行动台帐,做到红线问题闭合管理、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对红线问题零报告的项目要重点督查检查,对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心存侥幸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比较突出集中的红线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存在的隐患顽疾,应加大检查频率,采用挂牌督办、约谈企业法人、行政处罚等管理手段,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制定专项措施,实施专项整治,确保红线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交通运输局根据各项目红线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工地”示范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本单位红线问题台帐、红线行动开展情况报市交通质监站安全科,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2日(格式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全面查缺补漏,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红线问题动态清零,督促各项目、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治理工作机制。
各工程建设单位全面掌握本单位红线行动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总结评估红线行动成果和经验,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对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亮点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红线行动年度总结报市交通质监站安全科。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切实将做好当前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实践。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红线行动工作,要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网格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红线行动取得实效。
杭州质安中心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坚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从4月13日开始,为期半个多月对全市19个重点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红线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54人次,重点检查了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的管理、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等落实情况,共签发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12份,发现安全隐患60多处。根据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参建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红线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总体稳定、可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设备管理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台帐资料不完整、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等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中。
下一步,质安中心将继续按照《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坚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期三年的整治活动,切实加强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红线的安全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有效遏制和防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部决定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三年(2019—2022年)的“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红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一)安全质量事故。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桥梁垮塌、隧道坍塌,或者水运工程垮塌、失去使用功能等事故。
3.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与位移监测,瓦斯隧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开展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提供虛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数据。
6.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架桥机、缆索吊机、移动模架、液压爬模进场前未査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7.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墩柱及盖(系)梁施工、跨越式支架搭设、围堰拼装、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施工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超载使用。
9.满堂支架未按规范施工,未进行承载力验算;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未进行专项验收。
10.未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警戒区范围不足。
11.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未有效开展边坡稳定性监测,未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不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12.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混凝土未对称浇筑,两端悬臂荷载不平衡偏差超过设计或规范规定;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效锚固;施工荷载超过挂篮设计的允许荷载。
13.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拱架施工锁脚锚杆未按设计实施,拱脚脱空或支垫不牢固;锚杆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瓦斯隧道未按规定采用防爆电器和设备、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按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管理;瓦斯隧道通风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监测设备设施不齐,监测与预警未有效开展,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14.水运工程水上和潮湿地带的电缆线不具有防水功能,电缆接头未进行防水处理;在船舶进出的航行通道、抛锚区和锚缆摆动区架设或布设临时电缆线;沉箱浮运稳定性不足;沉箱、方块、预制梁等大型结构件安装起重机超限运行。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现红线问题,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要注重调查取证,对存在红线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至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百一十一条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存在红线问题且属违法行为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至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至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存在红线问题且属违法行为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给予罚款、暂停或撤销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撤职、行业禁入等处理措施。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如实记录违法行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依据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对存在红线问题的企业和个人及时进行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交通”网站向社会提供公示查询服务,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五)建议有关部门2年内不得授予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荣誉奖项。
(六)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事故发生情况,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将做好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实践。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红线行动工作,制定本地区红线行动工作方案,并督促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监管力度。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红线问题监督检査工作,督促公路水运建设从业单位尽快开展红线问题自査、自纠、自改,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红线行动工作合账。部将结合安全生产检査工作对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红线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依法有序推进。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红线行动与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强行业各单位之间以及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深入开展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红线行动”),有效遏制和防范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三年红线行动,消除交通建设工程红线问题,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安全质量事故。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桥梁垮塌、隧道坍塌,或者水运工程垮塌、失去使用功能等事故。
3.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与位移监测,瓦斯隧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开展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提供虚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数据。
6.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架桥机、缆索吊机、移动模架、液压爬模进场前未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7.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墩柱及盖(系)梁施工、跨越式支架搭设、围堰拼装、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施工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超载使用。
9.满堂支架未按规范施工,未进行承载力验算;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未进行专项验收。
10.未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警戒区范围不足。
11.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未有效开展边坡稳定性监测,未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不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12.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混凝土未对称浇筑,两端悬臂荷载不平衡偏差超过设计或规范规定;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效锚固;施工荷载超过挂篮设计的允许荷载。
13.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拱架施工锁脚锚杆未按设计实施,拱脚脱空或支垫不牢固;锚杆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瓦斯隧道未按规定釆用防爆电器和设备、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按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管理;瓦斯隧道通风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监测设备设施不齐,监测与预警未有效开展,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本次红线行动为期三年,从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市交投集团、各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红线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切实将红线行动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政策依据、惩戒举措等宣传贯彻到基层一线,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红线行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实施方案、宣贯、培训情况报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下称交通质监站)安全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
1.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红线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建设实际,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补充和完善红线行动排查整治重点,加强督查检查,掌握项目的风险隐患及关键控制环节,抓好红线行动落实;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自查计划,对现场施工的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红线问题,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做到红线问题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整记录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红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已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形成问题整改闭合管理,动态清零红线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查计划,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各施工项目部;要组织针对红线行动的企业人员普法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条款,并加强相关技术交底工作;要认真开展自查,定期排查企业所属施工合同段存在的严重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台帐,做到问题整改闭合管理。
2.督查检查。交通运输局将在各项目、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红线行动专项检查,加大红线问题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建立红线行动台帐,做到红线问题闭合管理、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对红线问题零报告的项目要重点督查检查,对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心存侥幸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比较突出集中的红线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存在的隐患顽疾,应加大检查频率,采用挂牌督办、约谈企业法人、行政处罚等管理手段,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制定专项措施,实施专项整治,确保红线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交通运输局根据各项目红线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工地”示范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本单位红线问题台帐、红线行动开展情况报市交通质监站安全科,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2日(格式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全面查缺补漏,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红线问题动态清零,督促各项目、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治理工作机制。
各工程建设单位全面掌握本单位红线行动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总结评估红线行动成果和经验,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对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亮点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红线行动年度总结报市交通质监站安全科。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切实将做好当前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实践。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红线行动工作,要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网格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红线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大监管力度。市交通质监站要组织开展红线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督导,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职责,建立完善督查暗访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红线行动工作落实到位。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全市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将各建设单位红线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深入开展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红线行动”),有效遏制和防范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三年红线行动,消除交通建设工程红线问题,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安全质量事故。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桥梁垮塌、隧道坍塌,或者水运工程垮塌、失去使用功能等事故。
3.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与位移监测,瓦斯隧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开展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提供虚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数据。
6.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架桥机、缆索吊机、移动模架、液压爬模进场前未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7.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墩柱及盖(系)梁施工、跨越式支架搭设、围堰拼装、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施工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超载使用。
9.满堂支架未按规范施工,未进行承载力验算;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未进行专项验收。
10.未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警戒区范围不足。
11.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未有效开展边坡稳定性监测,未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不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12.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混凝土未对称浇筑,两端悬臂荷载不平衡偏差超过设计或规范规定;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效锚固;施工荷载超过挂篮设计的允许荷载。
13.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拱架施工锁脚锚杆未按设计实施,拱脚脱空或支垫不牢固;锚杆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瓦斯隧道未按规定釆用防爆电器和设备、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按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管理;瓦斯隧道通风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监测设备设施不齐,监测与预警未有效开展,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本次红线行动为期三年,从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市交投集团、各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红线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切实将红线行动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政策依据、惩戒举措等宣传贯彻到基层一线,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于4月1日前将本单位红线行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实施方案、宣贯、培训情况报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下称交通质监站)安全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
1.自查自纠。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红线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建设实际,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补充和完善红线行动排查整治重点,加强督查检查,掌握项目的风险隐患及关键控制环节,抓好红线行动落实;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自查计划,对现场施工的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红线问题,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做到红线问题发现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整记录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红线问题、未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已整改到位的红线问题,形成问题整改闭合管理,动态清零红线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红线行动实施方案和自查计划,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各施工项目部;要组织针对红线行动的企业人员普法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条款,并加强相关技术交底工作;要认真开展自查,定期排查企业所属施工合同段存在的严重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工作台帐,做到问题整改闭合管理。
2.督查检查。交通运输局将在各项目、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红线行动专项检查,加大红线问题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建立红线行动台帐,做到红线问题闭合管理、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对红线问题零报告的项目要重点督查检查,对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心存侥幸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比较突出集中的红线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存在的隐患顽疾,应加大检查频率,采用挂牌督办、约谈企业法人、行政处罚等管理手段,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制定专项措施,实施专项整治,确保红线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交通运输局根据各项目红线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工地”示范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请各工程建设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本单位红线问题台帐、红线行动开展情况报市交通质监站安全科,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2日(格式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
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全面查缺补漏,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措施到位、红线问题动态清零,督促各项目、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治理工作机制。
各工程建设单位全面掌握本单位红线行动工作情况,认真梳理总结评估红线行动成果和经验,固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对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亮点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红线行动年度总结报市交通质监站安全科。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切实将做好当前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实践。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红线行动工作,要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网格化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红线行动取得实效。
杭州质安中心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坚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从4月13日开始,为期半个多月对全市19个重点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红线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54人次,重点检查了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的管理、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等落实情况,共签发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12份,发现安全隐患60多处。根据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参建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红线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总体稳定、可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设备管理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台帐资料不完整、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等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中。
下一步,质安中心将继续按照《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坚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期三年的整治活动,切实加强从业单位质量安全红线的安全意识。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我县饮用水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流行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从月下旬至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我县饮用水企业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监督链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把我县饮用水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重点单位: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和饮用水经营单位。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对无证饮用水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饮用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饮用水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彻底解决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企业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二)流通领域饮用水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饮用水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进货渠道和市场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内无照经营饮用水的问题;建立饮用水进货台帐制度,彻底杜绝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质监、工商、公安、卫生、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在全县掀起饮用水专项整治高潮。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从月日开始,到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2日)。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我县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加工作坊的底数。对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要登记造册,做好分类,对不合格的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无证饮用水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过整顿后能够达到申证条件,并积极准备申证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规模小,生产场地和卫生条件差,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小作坊式的生产点,坚决依法取缔。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左克昌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汤杰、质监局局长何万英任副组长,公安、工商、卫生、供电、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何万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居委会,落实到机关、企业和经营门店。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饮用水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引发恶性事件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作战。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惩。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传递。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进一步宣传我县在狠抓饮用水质量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饮用水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加强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随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于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某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升我宾馆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宾馆结合实际,对照国家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和星级饭店访查规范,把狠抓内部管理、完善和建立宾馆管理制度和规范服务标准、强化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技能作为突破口,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有计划、分阶段的进行整改和改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具体方案汇报如下:
宾馆领导及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及访查规范,明确内容,明确职责,明确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学习,使全体员工认识到服务质量是宾馆经营管理的生命线。宾馆成立了以总经理为总负责人的宾馆星级复核整改和服务质量提升小组,并充分发挥内审员职能作用,与提升服务质量活动小组成员及人力资源部积极配合,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内容,落实交叉互检制度,定期做好检查记录。各部门结合岗位工作性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经开会讨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从而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宾馆按照年初各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按照“缺什么训什么,什么弱训什么”的原则,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内容,重点开展了岗位技能培训、语言强化培训、行为规范培训等基础培训内容,为提升星级宾馆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人为本,提高全员素质,是我们加强软件建设的重点。为提高员工素质,宾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全员培训放在一个重要的高度上。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来宾馆授课,既讲授理论知识,又传授实践本领,对员工进行全面综合的培训,全面提高员工服务意识与水平。宾馆先后与xx酒店管理公司、xx管理培训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投入资金购买了xx资源杂志等书籍、光盘类培训教材,建立了培训电教室,在做好全员培训教育工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上岗培训、在岗培训、素质培训等内外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培训教育制度。并把培训工作与开展争先创优和提升服务质量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在加大力度开展培训,提升宾馆整体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大宾馆服务软件建设的力度,强化服务基础和服务意识,尤其是严格贯彻落实四星级宾馆的服务规程,使宾馆的服务和内部管理更趋规范化,在质量管理方面打下扎实的基础。
1、质检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按照标准和规范,认真落实日检、周检、月检的服务质量检查制度,严抓细抠,发现问题要明确责任,督促整改和限期整改,实行跟踪问效。
2、宾馆今年还在以往质检部的基础上组建了以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质量检查小组,强化质检小组力量及功能。质检小组按照服务规范和星级标准对各部门、各区域进行每周一次定期检查和不少于两次的不定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质检小组督促各部门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和敷衍了事的部门实行连带扣罚,以切实督促部门提高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宾客满意度。
3、为巩固已取得的良好局面,建立了值班经理每日重点部位巡检制度,每天的巡检部位不得少于七个点,依照各岗位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和质量要求,开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检查工作,让每位中层干部都行使职权,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使宾馆的质量管理通过中层干部层层传递。
4、“顾客满意”是宾馆永恒的主题。为进一步完善宾客投诉体系和宾客意见处理体系,由前厅经理负责宾客意见和投诉的汇总、整理、分析、反馈、跟踪,从而较好地建立了宾馆的宾客投诉处理体系,及时有效地处理宾客意见和投诉。
5、在以往的.基础上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考核制度,对每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实行量化打分,查找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区分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从而不断完善宾馆内部监督和运行服务质量的制度和标准。
针对去年星级复核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在地、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指导下,按照四星级标准和要求,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整改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逐步改造硬件配套设施,增加服务项目,强化内部管理。宾馆对照星级标准的要求,合理有序地开展硬件的维修保养和整改工作。
1、宾馆着重将客房设备进行改造,为部分房间购置了新床垫及床单等布草,对房间冷热水标识进行更正,对房间和楼道照明进行了调整,提升了客房的舒适度。
2、将原宾客投诉较多的电信宽带点播电视更换为广电网络有线电视,将客房宽带网络更换为速度更快的光纤网络,并实现了客房全wifi信号覆盖,为广大入住宾客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方便。
3、按照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对宾馆外围设施加以改进,对宾馆停车场的停车线及导向箭头重新粉刷,为客人在院内行车及停车提供安全保障。
4、在宾馆院内各重点部位增加了高清摄像头,实现了摄像系统全面覆盖,确保安全。
5、投入资金安装了双回路供电系统,彻底解决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临时停电对入住宾客带来的不便。
6、按照星标要求对宾馆应急预案演练程序进行了完善,对演练时间、地点均进行详细记录。
7、配备了残疾人专用轮椅,为特殊客人提供了方便。
8、完善规范了网上预定、电话预定、叫醒服务程序,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信息的维护。
9、规范了厨房的食品留样机制,保障食品安全。
10、为使员工能够休息的更加舒心,宾馆对员工宿舍条件进行改善,改造了员工浴室和更衣室,指定专人负责员工伙食,购置了电视机,安装了宽带网络,让员工们体会到宾馆大家庭的感觉。
11、完善了行李房管理,做到制度上墙,在大厅设置了旅游团队行李临时存放点,更好地满足客人的需求。
12、对客房印刷品与文具用品重新设计更换,做到中英文对照,以方便涉外宾客的入住。
13、整合了商务中心的商务服务功能,提供旅游信息咨询、票务服务和委托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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