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是合作伙伴间建立信任关系的重要步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价格等重要条款。这里收集了一些专业的合同范例,可供您参考和借鉴。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一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第一部分协议书。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水量为立方米/日;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具,注册号为。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
第三条热水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表;ic卡计量表;或者。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水人:用水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二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或住宅面积),计量水表安装地点详见查勘图。
二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用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一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四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为不影响市网供水压力,用水人贮水时间为23:00至次日凌晨5:00。
一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或认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水费单
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费。
水源侧(含计费水表)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或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应缴纳水费总额1%的违约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或报停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并追收欠缴水费。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埋,淹,锁,损坏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3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压外,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知(突发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88373456 88373318)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人责任范围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水表计量正常的,则由用水人负责相应的检验费用。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水质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装泵抽水。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试用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三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用水人承担工料费;用水人月用水量连续三个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水人责任的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质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二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在交齐所有欠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罚。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水人责任造成供水人对外停水,用水人应赔偿供水人的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装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关系存在期内均为有效。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工商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报装一户一表的用水人应交清以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否则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费的权利。
供水人(签章):
用水人(签章):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三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用水,执行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立方米/日;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具,注册号为。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表;ic卡计量表;或者。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四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五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或住宅面积),计量水表安装地点详见查勘图。
二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用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一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符合国家标准。
四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为不影响市网供水压力,用水人贮水时间为23:00至次日凌晨5:00。
一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检定或认定。
二,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
三,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水费单。
提示的日期前交清水费。
水源侧(含计费水表)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或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按日加收应缴纳水费总额1%的违约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或报停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并追收欠缴水费。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埋,淹,锁,损坏及用水人造成的表停,表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3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被迫降压外,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降低水压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知(突发性爆管除外)。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8837345688373318)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人责任范围内的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水表计量正常的,则由用水人负责相应的检验费用。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水质量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纳水费。
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六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不得在供水管道中直接装泵抽水。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防栓)。需要试用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三个月超过水表常用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用水人承担工料费;用水人月用水量连续三个月低于水表常用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由于供水人责任的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水质事故除外。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二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交齐水费,违约金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在交齐所有欠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按照《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罚。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水人责任造成供水人对外停水,用水人应赔偿供水人的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水人和用水人各保留一份。在供水人装表通水之日起,供,用水关系存在期内均为有效。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当地工商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报装一户一表的用水人应交清以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否则供水人保留追索水费的权利。
供水人(签章):
用水人(签章):
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最新条例。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六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水人:xxxxxx。
用水人:xxxxxx。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xxxxxx。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xxxxxx(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xxxxxx用水,执行xxx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xxxxxx立方米/日;xx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xx(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具,注册号为xxx。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xxxxxx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xx计量表;xxic卡计量表;或者xxxxx。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xxx政府xxxxxx(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鷏、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xxx月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xxxx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xxxx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xxxxx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xxxx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xx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xxx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水人:用水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最新条例。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七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水人:用水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八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___________用水,执行___________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大于等于____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停水,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实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一切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纳金后,供水应当于48小时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多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最新条例。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九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 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 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
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一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效力相同。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二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___________用水,执行___________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大于等于____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 ________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停水,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实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一切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纳金后,供水应当于48小时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多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三
编号:
委托人: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四
范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下面是b整理的关于____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范文一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_______度,电__________度,煤气_______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39;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本次租赁中介即告成功,乙方应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__________元,逾期三天不付将被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费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给予丙方赔偿。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变更,中介费不得退回。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一、二楼北面半层占用人公司与甲方的租赁合同已被法院终审判决解除,甲方、乙方作为房产所有人、承租使用人,就该部分房产相关权利的行使不存在法院上障碍,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营业用房层至层营业用房(不含楼道、电梯等公摊面积)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方追偿。
三、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万元(其中。
第一层以每平米每天元计,约万元;。
第二层以元计,约万;第。
第一个月的号之前将租金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逾期按租金的%每天加收滞纳金,超过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正式租赁发票,凭票收款。
四、房屋交与乙方后,电梯改造、空调安装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有关房屋资料给乙方,工商登记注册由乙方自行办理;租赁许可证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均有义务积极协助对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另行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遇乙方发生有关民事、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有关水、电及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负。水电分表由甲方负责安装,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万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物业管理费用按承租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收取,每季度交予甲方一次,支付时间与租金一致。物业管理费用含:中央空调、观光电梯和货运电梯维护保养费和门前三包费、社区卫生费。
七、如乙方需装潢必须事前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认可,施工中不得破坏房屋结构(指承重梁及承重柱体)及原设施。具体装潢方案、事项双方应另行签订装潢协议书。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____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八、本大楼层至层的外门面无偿交乙方使用(所有广告宣传材料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对该经营场所进行转租、转包,须经甲方同意;其项目不得与甲方五至顶楼的经营项目相冲突,并与甲方协商后方可办理。
一、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十。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街道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六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甲方拟将位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地块东西长_______________米,南北宽_______________米,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地块的界址为:__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及数据详见附图)。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具体以甲方取得的国有土地合法手续标注的使用年限为准。年后如需延续,则参照国家出台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延续政策执行。
三、土地使用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年土地使用费总计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无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以及民事纠纷,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在乙方全额缴纳使用金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转让给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该地块的使用要做到合理规划,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他人的利益。如因乙方的规划使用出现有关矛盾和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2、该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有权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延续该地块使用权。
3、如因国家或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地块,乙方在该地块上形成的所有实物享有与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同等价格的权利。
五、任何一方订立本协议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订立本协议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地块情况明细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七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水人:
用水人: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计量器具。
(一)用水地址: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水表或流量仪(以下简称水表)。
(三)水表公称流量为立方米/时。
(四)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水表共________具,注册号分别为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得随意停止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采取直接供水方式的,供水人应保证计费总水表的水压不少于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应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不少于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安装水表时应当注册登记。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共用一具水表时,用水人应按规定申请分装水表。未实施分装的,供水人按物价部门有关混合用水的规定来计收水费。
(二)用水性质和到户价格:用水性质按实核定。到户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及价格标准收取。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采取月(按月或隔月)抄验表,用水人应在抄表后一个月内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
(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和设施(含水表)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三)因用水人责任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下列第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四)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降压、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降压、停水和水质异常除外。
(五)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抢修。
(六)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计费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半个月通知用水人。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表实施周期性检定、到期轮换。
(八)用水人提出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的,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检测。计费水表因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造成计量不准的,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并可根据下列第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检验费用由供水人承担。计费水表校验结果正常的,校验费用由用水人承担。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一)用水人应执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三)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检定。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配合供水人抄验表,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动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增容手续。
(十)用水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违约责任。
1、因供水人责任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的违约金。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而多收水费的,应当予以退还,并支付多收水费%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的,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除应补足应缴纳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水费数额的%违约金。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第三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齐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应缴水费%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每次延续期限为一年。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供水人:用水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八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用水,执行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立方米/日;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具,注册号为。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大于等于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表;ic卡计量表;或者。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
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停水,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实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一切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纳金后,供水应当于48小时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多支付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十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房屋坐落、面积、质量: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坐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
1.3房屋质量:合格。
2、租赁用途:乙方居住使用。
3、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2其他费用:包括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为:。
4.3支付方式及期限:
5、房屋维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规定划分权责;。
6、房屋配套设施及维修权责:
7、在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2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提出后15天内一方未予纠正的;。
7.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机器、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7.5在租期内,该房屋经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房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7.6乙方及其当地的分支机构因解散、被撤消、经营亏损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得提前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无须支付任何违约或赔偿金。
8、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谋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8.3在租期内,乙方因故不再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可以提前同,除本合同7.6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8.4在租期内,出现7.1-7.5条款约定的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提前搬家造成的损失。.
8.5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交纳下一季度租金的,甲方有权利在约定交纳租金的次日将房屋转租,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9、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二十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___区(该土地权属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亩。
土地用途:。
第二条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城市供用水合同书篇二十一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签订地点:
承担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1.1项目(媒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规格或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____________
1.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办法。
2.1费用:
类别。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布费。
代理费。
合计金额(大写)。
2.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______%,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___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______%,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杭州〔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附则。
7.1本合同附件。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
7.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委托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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