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高一记事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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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高一记事范文(19篇)
时间:2023-11-29 21:20:05     小编:LZ文人

科技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写总结时应注重文字的流畅和逻辑的连贯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和思考。

离歌高一记事篇一

“喂?今儿个就回来了,想吃什么呀?”

这便是周五临行前,离开学校回家的那天早上我与奶奶的对话。奶奶的话语是那么的亲切,亲切到我不禁潸然泪下。通话中对奶奶说:“奶奶,我想念您给我包的白菜馅儿的饺子,我想吃饺子了。”没想到她很痛快地答应了。

“叮铃铃……”终于放学了,于是我便加快了步伐,飞一般地走出校门,恨不得一秒飞回家中,那里有我最亲爱的人儿啊,还有那一个个饱满的黄白黄白的饺子,正冒着热气儿等着我回去。

道路上,就连车辆也好像听到了我的祈祷似的,往日堵塞的交通,今日变得顺畅无比。我满脸笑容地坐在车上,盼望着早点儿回家。

没想到时间过得特别快,不一会儿就到家了。我兴奋地迈进家门,与爸妈妈一起准备晚上一起去奶奶家。看见奶奶,我就见到她那洋溢的笑脸。我坐在桌子旁,看着那一盆盆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桌来,终于能够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吃着美味的的饺子,我不由得想起表叔曾经说过奶奶做的饭很难吃,但是在我看来,她做的饭就是最最美味的。

爸爸告诉我,因为我早上不到六点的一通电话,奶奶就因此好好准备了一番,买了很多水果和零食。我大口大口地吃着饺子,其实眼中已经热泪盈眶,但又不敢抬起头来,怕奶奶看见我哭。记忆中,我最爱的就是一大家人,其乐融融地围在大张桌子上面吃饭,有说有笑,让人不禁在其中陶醉。

今天回家路上,异常寒冷。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外套和一件单薄的长裤,果然是深秋时节了。将要入冬的夜晚寒风刺骨,同时今夜也并无月光,只有一排昏黄的路灯照着小路。几颗微微闪亮的明灯,点缀着漆黑的夜空,给寒冷的夜中无意添加了一丝温暖。

我感到有点冷,可能是因为前两天的小感冒吧,但我的心却又很温暖。因为这次的家庭团聚,我的心中此刻正温暖如春。

离歌高一记事篇二

妈妈特别爱养花,家里的花都在妈妈的精心培育下茁壮的成长,我也和妈妈一样,也喜欢养这些美丽的'花。

一天,老师给我们两粒万寿菊的种子,我非常高兴,连蹦带跳的回到家里,准备好好地种下它,还要看它开出芬香扑鼻的花朵。可是,家里没有好土,于是,我和爸爸开着车来到一个小山坡,从那里铲了一些肥沃的泥土,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家里。

开始种了,我把土放进了一个精美的花盆里,在土上挖了两个坑,把两粒黑色的小种子放进坑里,又把坑给埋了,还给它浇了一些水,希望能赶快开出花朵。

过了几天,我去浇水时发现一个嫩绿的小苗苗从土里钻出来了,下午,又有一个小苗苗长出来了,我非常高兴想给它晒晒太阳,可妈妈不让怕小苗苗太小,经不起阳光的'照射。过了几天小苗苗不怎么长了,可能是光照不足吧小苗苗长的慢了。爸爸的意见可是不同,他觉得小苗苗是没施肥才长不高的。于是我和爸爸买了一袋花肥,要给小苗苗施肥。我先在小苗苗旁边挖了两个坑,给小苗苗倒上肥料。第二天,我去看小苗苗,看到小苗苗枯萎了,我知道一定是爸爸损坏了小苗苗的根,我心里难受极了,不过我不气馁,精心培育着家里所有的花,花在我和妈妈的培育下长得更美丽,更茂盛了。

从这次养花中,我知道了做事一定要认真,不然连棵小小的花也养不活。

离歌高一记事篇三

时光匆匆流去,把我们推向了离别。和你并肩前行的日子如同一颗颗耀眼的星,在记忆的银河里熠熠生辉。闭上眼,我们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便如星点般翩然落至眼前,心里不由得涌上一股暖流。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与你的相遇,让我的世界变得色彩缤纷。

那时是初三,我们的脸上还带着一份孩童的稚嫩,为了中考努力着。在忙碌的日子中,我们都在压力下紧张得有些喘不过气,却也互相激励着,共同前进。

那是初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虽然是达标性质的,但也在枯燥的学习生活里多了一分色彩。长跑是我最擅长的项目,站在起跑线前的我正摩拳擦掌,准备在这最后一次运动会上大显身手。同组里有几个很强的对手,我虽自信,却也不敢轻敌。发令枪响了,我猛地冲了出去,稳稳地把握在第二的位置。路过你的时候,我不禁微微扭头,正对上你那充满鼓励的目光,一股力量涌了上来,我一个加速,有些逞能地超过了前面的同学。我并没有领跑过,拼死撑着,虽然拿到了第一,但刚冲过终点的我眼前一花,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在跑道边,剧烈地喘息着。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你焦急的呼唤,我勉强地睁眼,只见你蹲在我身边,着急却不知所措。等我休息得差不多了,你小心翼翼地扶我起来,温柔地给我戴上眼镜,陪我往班里走。我的腿发软,走了一小段路就要休息。你也不着急,坐在我身边等着我。夕阳撒下一抹光,照亮了你的侧脸,深深印在我的心里。有你陪伴的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初三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去了,初中生活就这么结束了。我们一起哭过笑过的苦中带甜的日子就这么溜走了。到底,我们没能到一所高中。为了各自的理想和追求,我们走上了各自的道路。或许我们生命的交叉,就只是初中的那段时光;或许,所有的结局也都早已写好;或许,成长就是这么一个不断别离的过程。总想着,要是能不长大就好了啊。但耳边响起的离歌告诉我,人生是本泛黄的书,一个个至死难忘的人和一件件刻骨铭心的事就是泛黄扉页上记录的悲欢离合。让我们含着泪,一读再读。

离歌高一记事篇四

犹记那年冬天大雪纷纷扬扬,天早早便暗了。寒风凛冽,积雪冰凉。寂静中,总不断传来老阿婆嘹亮的叫卖声,甚至可听闻那辆破推车的“吱嘎”声。是那么清脆,久久回想。

我习惯每日放学便拿碗去买豆腐花,很便宜,冬日里吃感觉格外温暖。那日放学晚了,天早已阴沉下来了,回到家,拿起碗,奔出门,却不见那抹苍老的身影,我有些失望,这时,却听见了破推车的“吱嘎”声,我循声望去,那不正是老阿婆。

她一步一步慢慢走着,踩着湿滑的雪,步缕蹒跚,她没有戴手套,两手紧握车把,她的手很红很肿,却握得那么有力。她头戴一顶紫红色的棉帽,一条粗毛大围巾,显得更加臃肿,笨拙。

我赶忙跑去,“阿婆,来3元豆腐花。”她停下车,不好意思地说:“小姑娘啊,卖完了。”我惊讶而后又失望,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望瞭望我手中的大碗,顿了顿,说:“这样吧,家里还有些,碗给我,帮你拿些来。”我急忙招手说:“不用了,太麻烦你了。”她笑了笑,拿起碗便跑走了。

我站在雪地中,身旁是这辆破推车,上边零零散散地放着瓶瓶罐罐的调味品,下边是两只空桶,还有一只塑料小盒子,里面只是一些零钱,天彻底黑了,更冷了,怎么老阿婆还不来,我跺着脚,嘀咕道。

这时,远处一个身影渐进,是一个跑动的身影,很滑稽,下身跑动,而上身却僵直着,步履很是笨拙,渐渐近了,的确是老阿婆,我仔细瞧着,不由惊讶,她捧着碗,窝在胸前,可能怕弄脏,又挺直了背,没有积雪的道路,她不走怕滑,便走在厚雪中,每一步,雪都陷到她小腿,她走得很快,抬头见我,还用她嘹亮的嗓音喊了句:“来了。”我不由得感到喉颈有些堵塞,一时间说不出话来,眼睛有些酸涩。

她跑到车前,手脚利索的加佐料,红肿的手明明已经裂缝了。她一边做一边说:“学生上学辛苦,喝点热豆腐花好呀。”此时此刻,我的眼睛湿润了,我不愿张口,只怕一不小心,便涌出泪来。

那天的豆腐花很热很热,暖暖的,心中热澄澄的,同样也是明净净的。

离歌高一记事篇五

阴晴圆缺,不知天灾人祸。

无人知晓内心的难过,无人体谅灵魂的残破;

无人明白离别的冷漠,无人了解无言的经过。

孤独的灵魂痴望着内心的失落;离别的无言是最真最真的苦涩。

那一刻,忘记了快乐,内心的声音欺骗着自己:新的生活,应当祝贺;那一刻,丢下了懒惰,告别的话语萦绕着魂魄,却竟能说:

你,不必那么做。岁月如梭,光阴蹉跎;未来,依旧扑朔。

也许几年后又能相见,那时,只能望着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就就这样,擦肩而过。

离歌高一记事篇六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互相微笑着劝对方饮酒,仿佛所有的不舍与告别,都化作甘泉入胃。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美的酒了。

离歌,唱响爱情之歌。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西汉时期,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赢得佳人卓文君的芳心,两人一见钟情。文君不顾家里的阻挠,抛下千金之躯与相如私奔。然而这并不是一个一帆风顺的爱情故事:后来司马相如在事业上略显锋芒之后,便意欲纳茂陵女子为妾,而此时卓文君却失望至极,饱受相思之苦。卓文君写下《白头吟》表示与之诀别。此刻卓文君一定在感叹:“早如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为何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爱情如此不易?卓文君哀怒的《白头吟》,使司马相如大为不忍,想到当年的患难相随,终于回心转意。

当然,离别可能为另一种形式的相见。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他们因现实无法在一起,他们本已离别,长逝于人间,可天公作美,梁祝化为蝴蝶,在人间蹁跹飞舞。

离歌,唱响友谊之歌。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句千古流传的诗句是高适赠予琴师董庭兰的。此时的高适很不得志,到处流浪。与知己重逢,虽然两人即将各奔一方,在北风劲吹,大雪纷飞的离别分手之际,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慷慨激昂,鼓舞人心。既表达了彼此之间的深厚情谊,对友人的品格和才能进行了高度赞美,也对友人的前途表示衷心的祝福。

离歌,唱响回归之歌。

香港自秦朝起就已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战败后,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祖**亲千盼万盼,盼望离别的孩子回归自己的怀抱。在中国实力日益增强之际,7月1日,在全世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场内冉冉升起。全体中国人共同欢呼这一伟大时刻的到来——香港回归祖国的怀抱。有时离别并不意味着永别,因为历史总会给予我们最好的答案。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离别虽是悲伤的,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相见。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没有哪一个人能不接受离别的洗礼。既然是必然,就要勇敢面对。唱响离别之歌,体验离别之愁,让我们期待下次相见,望我们相识如初。

离歌高一记事篇七

离歌谓之何?是“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朋友间离别的情谊;还是“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情人分别时的含泪喃喃;抑或是“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明妃对故乡的千种思念。我想,这些都不足以抒写内心的伤痛。离歌是唱给自己听的,只会在某个有月亮的晚上响起,奏起心头圈圈涟漪。

国学大师王国维曾写古今成大事者,做学问人必经的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想说,离别也必经三个阶段:“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盏深和浅,好把音书凭过雁”“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尊前不用翠眉颦,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圣代即今多朝露,暂时分手莫踌躇”。

梁实秋曾言:“你走,我不送你,你来,风雨再大,我也要去接你”这恐怕是大多数人的心声,便是临行方寸乱,而一声道别,击碎了多少远行游子临行故人的.心扉。《诗经》中人们歌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依依柔嫩的杨柳宛如游子心头千般愁绪,停住了正要上船的脚步,但纵然前方道路泥泞,**汹涌,为了斩楼兰的抱负与希望,士人不得不踏上追寻的道路。古今均是如此,离别是人生中永恒的话题,却始终无法回避。是谁离别高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又是谁赠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一振离别之哀伤,此时虽迎着欲颓夕阳,喝一声——走也,转身,恐怕也泪湿春衫袖。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正亦如故园的闲适与远方的未知只能选择一种。千古离歌,叩问着多少人的内心。

有离别,便期盼着重逢,或一年半载,或阴阳相隔来世相逢,多少次再见,却又能换几次再见面呢。杜甫是幸运的,此生能与卫八处士再逢,共同感慨:“人生不相见,动若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而苏东坡是悲凉的,便只好在夜深梦回时远远注视着小轩窗,正梳妆,但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远在蜀地的义山想必也能真切地体会到强烈的重逢之愿:吾妻,吾愿与尔共听夜雨,共剪西窗烛。

离歌又谓之何?是风扶柳叶的微颤;还是雨打纸伞的律动;抑或是梅子黄时雨的感伤,此时万千都化为滂沱大雨中的呼唤,夜深独坐提笔写到声声只觉不如归。

人生便是离别。一路很长,很少有人能和我们共同走到生命的终点,当离歌响起,哀乐奏响,不必过于悲伤,毕竟终会重逢,可能在此地,也可能在来生。

离别便是人生。无数次的离别与重逢,贯穿整个人生旅途。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当离歌响起便有了桥,跨过匆匆流年,温暖了时光。

当离歌奏响,捧一盏清茗,暂邀明月,遥寄愁思。

离歌高一记事篇八

那一年盛夏,我们分道扬镳,或许从此再不相见。

——题记。

随风飘扬的柳枝和着清脆的鸟鸣声,在我周围洒下点点绿荫,被阳光暖热的空气中传来滴滴车鸣。又是盛夏,在空中盘旋着的清风带给我点点清凉,也带给我那一年的回忆。

那一年,小学毕业,我却愁云满面。因为,我要和最好的朋友离别了。还记得那天,我问他要去上哪所中学。他犹豫着,却说出了我不希望听到的话。我非常失望,劝说他很长时间,但他最终的答复却是:“我也没办法呀,谁让我妈叫我去**中学呢!”于是,我心灰意冷,不再劝说,也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不满。

在班里,他的成绩不是一般的差,堪称学渣。但我俩从小就认识,又常在一起玩,可谓情同手足。春天,我们在田野里捉蝴蝶;夏天,在池塘中捕蜻蜓;秋天,偷偷爬进人家的果园;冬天,一起在湖面上滑冰。我们还常在一起搞恶作剧,用石子砸人家的窗户,把人家晾衣杆上的衣服丢在地上。总之,我俩互为影子。我的童年如果没有他,就会失去很多色彩。或许,他知道我们最终要各奔东西,隐瞒也毫无用处,就赤诚相对。毕竟,他知道我喜欢诚实的人。

在回家的路上,我俩并肩而行。一路上很静很静,好像全世界就剩下了我俩。尴尬在我们之间徘徊,谁都不愿意说再见。暮色四合,远处是灯火阑珊的长街,凉风清月里夹杂着萧索的气息,格外空寂。待我抬起头来,才发现我们已走到了岔路口。再扭头看他,却发现他背对着我。就这样僵持了许久,他突然轻声说了句“再见”,然后,头也不回就朝那条路奔去……我在路口伫立许久,目送他的背影由大变小,又变至虚无。再也看不到时,我才朝家的方向走去。再见,再见,也许再也不见!

此刻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感叹一声。也许,人生就像一条线,有的线会与你平行,永不相交;但有的线,相交后就马上分离,永不回头。也许我俩就是这样。看着儿时的玩伴离自己越来越远,却无能为力。然而,今后我和他都会结识更多的新朋友,不断地失去后,再不断地重新认识……人生就是这样,面对无数次的离别,你只能让自己的心灵更加强大。我们改变不了命运,但我们能改变自己。

在碧蓝的晴空下,悠然的绿荫里,我吟诵起:“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再见,我的朋友!即使以后的`你与我全然无关,我也要祝你:早安,午安和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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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高一记事篇九

柔和的灯光渐渐低暗了下来。不知何时,四周竟已变的好似笼罩着一层又一层的黑网,渐渐的,最后那一丝仅剩的光也隐匿于黑暗了。

乌黑又猩红的天空隐约有些微微星光,黑云一次次被吹散,然后又聚集起来,房屋外横斜在小路上的枯草丛内偶尔传来几声“簌簌”的声响。一切好静.....

“呼呼,咚咚”止不住的喘息声和微小般的心脏庞大而有力的跳动着,一次一次撞击着我的内脏,撼人的声音好似吸石一般紧紧扎在冷的快要静止的血液里,以血为船,以脉为杆沿着微缓的血液流淌的方向迅速传到了我那早已不知被这刺激不知还剩多少的神经细胞进入断了几根选得大脑里。

我紧紧的趴在床上,像拧了不知几圈的钢筋一般,蜷缩着,不敢有一丝颤动,头下的棉枕湿了,被我体内所剩不多的汗水浸湿了。

“滴答,滴答:好似水滴落池一般的声音,又好似割破了玉腕任凭这鲜血一滴滴落下来,身体突然抖动了一般,便又迅速恢复正常,这种诡异的声音由远及近,好似远在万里,又好似近在咫尺。

该死又好奇的想法一次又一次的蛊惑着我的双眼。我最终没有睁开双眼,是不敢睁开双眼。慢慢的,不到一斤甚至不到半斤的棉被盖在身上,我渐渐感觉喘不上起来,空气中刺鼻的汗味和不知名的气味结合着一次次刺激着我的味蕾,一种干呕涌上心头。

我用力的压下去了,快速的一次又一次的轻微着控制着我一折磨着快要枯竭的肺,为数不多的新鲜空气也渐渐变得浑浊,再听,嘀嗒的声音好似停下了,一切好像静止了,枯皱的棉被被我蹬直了。

我松了一口气,”咚“紧缩的大门好似被人狂怒砸了一般,松弛的皮肤和神经瞬间又紧紧的抱在一起,我不敢有丝毫松懈,那一个个细胞以光速的速度消耗着,一次又一次令人恐惧的声音让我紧紧凝固的皮肤上鸡皮疙瘩瞬间陡峭林立,一丝凉意从脚底传来并覆满我整个身躯.

我忍不住了,我好似如没有煮熟的水饺一般,外热内冷。神经近乎枯竭,最终一把掀起湿了的棉被穿上了不知是否是一双的拖鞋跑了出去,”谁,出来?“空静静的,没有人回答我,只有小雨淅沥沥的不停着击打着玻璃窗和狂风夹杂着碎石撞击在未关上的铁门上,看到这番,我好似虚脱了一般,无力的坐倒在地上,竟是这...........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到了寒假。

回家的感觉真好。我又可以自由地看书、看剧、玩电脑了。

然而,放纵自己几天后,我发现有一种空虚感,偷偷吞噬了我的生命。给我一种颓废,没有进步的感觉。虽然没有人指责我是对是错,但从内心来说,我觉得这种无拘无束、自律的生活方式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随意玩了一个星期后,我又开始翻书,不是课程书,而是很早就想看的书架上有点灰尘的'厚书。

我在阳光普照的阳台上看那些书。渐渐的整个状态和心情都被书上的话和情况所跟随,有一点成就感特别满足。

在书中,我看到了很多和我想的差不多的三观,也看到了很多经过磨练的不一样的人生。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喜欢这种读书的感觉。同样,没有人告诉你做什么,但这是你喜欢的,同时对你有益的事情。

当心里有了这样的感悟和发现,突然明白了“书有其金屋,书有其颜如玉”的意境。

寒假比暑假短,加上春节的热闹,其实一个人学习的机会并不多。

但是,我觉得在这个寒假里,我又开始爱读书了,很欣慰,很开心。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一

印象中,一到了冬天,家里的各类煮菜也多了。有大白菜煮圆子,还有酸菜煮粉条,再就是各类的汤。每当从外面回来,远远地就能闻到家里飘出来的香味。在我看来,那香味是温暖的.,也是幸福的。

母亲喜欢用煮的方式来诠释冬天的菜,她说这用清水或者是汤汁煮出来的菜,不仅味道美,而且营养也丰富。远不像那种煎炸的菜,吃起来,不仅容易上火,营养成份也会因火候的原因而流失。

于是乎一到了冬天,母亲便忙了起来。首先就是囤菜,母亲囤得最多的菜就是大白菜和萝卜了。大白菜一方面用来腌制酸菜,另一方面也可以煮圆子吃。当新鲜的白菜和母亲所制作的肉圆子端上来时,那香味早就勾起了我的食欲。

母亲一端就是一大盆上来,有粉条有圆子还有冻豆腐。挑起一碗,我慢慢地品尝起来,圆子肉嫩而不油腻,冻豆腐嚼在嘴里冒着汤汁,还有那红薯粉条,吃在嘴里滑溜溜的。没一会儿工夫,连汤带菜我便吃完了。

每到这个时候,母亲总是会笑着说:“这冬天的白菜是个宝,想当年咱在北方,过冬可全靠它了。”的确,小的时候,我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上,冬天来了,母亲和父亲便会买回许多过冬的菜放在地窖里,一放就是一整个冬天。等到了春天的时候,地窖里的菜也快吃完了,母亲便和父亲两个人将地窖里的东西收拾一番,等待来年冬天的时候,再度用上。

如今来南方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偶尔我总是会想起当年的那个小院,还有家里的那口深深的地窖,特别是到了冬天的时候。母亲还是保留了当年过冬的传统,那就是腌酸菜,囤大白菜,即使是现在买菜方便,母亲也依旧如此。

我知道母亲是想故乡了,人到老了,总是会对故乡的事情记得格外的深。我也不例外,总是想着自己小的时候。小时候是怎样的呢?女儿也问过我这样的问题。我说:“妈妈,小时候啊,住在北方,那里的冬天很冷,但也很温暖。”

表妹听后不理解,很冷,又怎会温暖呢?是啊,现在的她,或许还不懂,冬天虽冷,但却温暖。那是因为有亲人在身边,有疼爱自己的双亲在身边,冬天即使是寒冷的,但内心却是暖的。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二

一曲繁华终将落幕。

六月的风轻轻地吹着,把我的思绪吹到了去年的孟夏,那本该情人们相聚相欢笑的日子,我的堂哥和我的嫂嫂却送葬了自己的母亲。

听啊,一曲离歌,一曲繁华;落寞之后,终成一曲凄凉。

听,这么一个故事吧……。

“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1995年,我的堂哥出生了。他是二胎。在那个依旧存在重男轻女风气的农村,大大娘的家庭地位得到了提高。我不曾生活在那个时代,但我能够想到,那如同小侄子出生时发出的清脆的哭声,堂哥也是这样子的吧。宛如乐声:昆山玉碎,引得凤凰鸣叫;经历了芙蓉在露水中饮泣,最终使家人们像香兰一样开怀大笑。

这一天,母亲有了儿子。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的`大娘被查出了乳腺x。她是不明白的。在她那个读书写字没有蔚然成风的时代里大大娘是只明白种地和勤奋持家的。我不曾生活在那个时代但我生活在这个年代。我感受到了堂哥一家的低气压和大娘逐渐苍白的脸以及愈加低浅的声音。宛如琴弦:山崩玉裂,引得杜鹃啼血;经历了鬼门关闯一遭最终使家人们像石榴子一样紧紧相依。

这一天,母子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离别。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5月16日,堂哥的母亲去世了。她是含笑的。大娘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人世间了,这个折磨了她六年,生不如死的人世间。这六年里:病情时好时坏,女儿出嫁,儿子娶妻,生活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可唯独她一人感受着死神的召唤。我不曾知道她的感受。但我一直在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我无权过问堂哥家的家室。我只知道20的春夏之际我们还一起去摘樱桃,她笨拙的步伐和微弱的声音……年5月20日,我陪着家人,一起送葬了大大娘,我堂哥的母亲。

这一天,儿子没有了母亲。

“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

后来啊,堂哥萎靡不振了一段时间。儿歌里唱道“没有妈的孩子像根草。”不知道她抱着自己的孩子是否依旧会那么悲痛欲绝。可时间还在往前走,生离死别每天都在发生,“松树千年终是朽,瑾花一日自为荣。”,大娘也终于在瞑目之前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娶妻生子,也算是没有遗憾了吧。

没有后续的,因为人儿已经离开了我们的世界了。

但是,她仍旧活在我们的生活里。

一曲繁华终已落幕……。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三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一年中,也总有那么几天是热闹的,热闹的让我记忆深刻,特别是这十几年。每次那个粉嘟嘟的女娃娃,带着稚嫩而灿烂的笑脸,飞奔进这充斥着土腥气的院子里,我都不曾忘记。

那是的隆冬,老夫妇的儿子孙子回来了,带着一个酣睡在厚厚的花襁褓中的小娃娃。大人的欢声笑语中,一阵阵响亮的啼哭声,让这个冬天有些不同。从那天起,那老妇戴上了顶针和老花镜,拿起了针线布剪,数着日子,凭借着经验和手掌,带着长辈的关爱,制出了一件件小衣服。那老夫,也带上了老花镜,拿出锥子楔子麻绳,凭借着记忆,刻出了一个又一个木雕。每当坐在我的树荫下,互相展示自己的心血,便会心一笑,他们坚信,那娃娃会喜欢。

那是的春节,几近两年的分离,增添了相见时的欣喜。大年初一,当这对老夫妇听到那奶声奶气的“太爷爷、太奶奶,新年快乐”时,他们将两张红红的人民币,放进红红的红包里,塞在那个穿着红色花袄的小姑娘红红的手里,尽管他们并没有多少积蓄。看着那个可爱的女娃娃,在院中奔跑,在院中欢笑,在我脚旁的小沙堆上玩耍,老人笑了,风笑了,连同我也笑了。

从那时起,每当春节来临时,那对老夫妇会骑着他们的电动三轮车,赶到集市上,买些果子、奶糖、饮料、水果,盘好鸡蛋韭菜饺子馅,切好番茄并撒上白糖,然后静静地坐在我脚旁,等待着一双小手推开破旧的木门,然后呼喊一声“太爷爷!太奶奶!”

那是的中秋,沉默许久的电话突然响起,打破了宁静,也惊醒了院中的我。

那老爷爷接通电话后,满脸欣喜,走到院内,大声地告诉老奶奶:“他们一会儿都回来啦!”欣喜之余,是手忙脚乱,用已不再灵活的手脚,做出了一桌儿孙们喜欢的佳肴。他们记得,儿子不吃肉,孙子喜欢炒鸡蛋,孙女不吃茄子,重孙女钟爱糖拌西红柿。老夫蹒跚地跨过门槛,走进昏暗的屋子,打开了绕在我矮枝上的灯泡。待院门被推开,四世同堂,围坐在我脚边的'餐桌旁,与圆月共度佳节。

后来,儿孙们忙工作、忙学业,一年除了春节之外,似乎再也没有看见他们出现在这小院中。我所扎根的这一小片黄图上,依旧只有老夫妇二人。

那是,腊月的最后几天。那天,天色阴沉,寒风刺骨,我看着这对老夫妇骑着电动三轮车离开,却没见带着年货的他们回来。我等了5天,等来的是黑色的灵棚和裹着孝衣的人,以及那个女娃娃,可她却再不是那般红润,而是惨白。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四

雨打落花,是花儿给春天的离歌;暮夏蝉鸣,是蝉给盛夏的离歌;秋雨沥沥,是天空给秋天的离歌;大雪纷飞,是纯洁给冬天的离歌。多少岁月里,不论是自然还是我们,都在进行着一次次离别,又迎接着一次次离别。几度春秋后,我们终会在某个拐角,对某个人道声:再见,珍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是陆游对唐婉的离歌;“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是慈母对游子的离歌。纵然见过无数离别,阅过无数人间沧桑,但当离别之际,我们总是默默流泪,向自己爱的人挥手告别。

时光流逝飞快,若说宇宙永恒,那对它来说,我们的心痛实在微不足道,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却被渺小如“沧海之一粟”的我们深深记住,永生难忘。我便是这样在落日的余晖下含着泪离别的。那时候刚上高中,作为从小到大都未离开过父母的被宠大的孩子,住校且远离父母和家对我来说是极大的挑战。我们每周放假半天,家离得很远,但我依旧让父母每周都来看看我。那时候的我,每周一次极短的相聚,都足能让我心奋好几天,而每周一次必然的分离,我却总是难以忍受。直至那天下午,恋恋不舍的我看着父母慢慢远去的背影,落日的余晖金灿灿的照在他们模糊不清的侧脸上,含泪送别的我才明白:我长大了,应该做个独立的人了,因为更多的离别还在长长的人生路上等着我,我必须坚强起来,纵然不舍,纵然心痛。

花有开败,树有荣枯,人亦有生老病死。死亡才是永远的离别,不能再见的离别。二爷就是这样向我“告别”的。犹记得他对我慈爱的笑,拉着我的手时的亲切,甚至躺在病床上对我安抚的笑。但记忆太混乱了,只记得接下来再见便是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的他,进家门后突然发现变成棺材的“他”。记得看见棺材的一刹那,我“咚”地跪到了地上,泪水模糊了眼前的一切,好像这一切都是梦。离别的太突然了,我甚至来不及向他好好道个别。不知这样的生离死别在我的人生还会有多少次,不知这样突然的离别形式还会有多少次,不知我还会在夜深时痛哭多少次。。。。。。

但都不重要了。只要记得离别父母后含着泪的微笑,告别亲人后对天空的星释然的笑便可。虽然以后的我可能会与爱人告别,与朋友告别,与千千万人告别,但不论是你还是我,一定要学会离别后的微笑,毕竟人生路漫漫,生活依旧进行,明天仍是新的一天。

我想,最终的离歌,应当不是无尽悲戚,而是继续热情向上吧。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五

朋友当然不是玻璃做的,但是有许多人总是把朋友当做玻璃,小心翼翼,恐怕把朋友碰坏了。

所以有时候,明明对朋友很不满,却也不敢表达出来。害怕一旦表达了不满,就会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冲突,就会伤害感情;一旦伤害感情,就会失去这个朋友,为了一件小事失去一个朋友,太不值得了,于是就忍耐朋友的冒犯,然后,偷偷的在肚子里生气。

一个大学里的女孩子说,她的好朋友特不像话,这个朋友在大学四年,几乎从来不打水,都是让她替她打;而且这个朋友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中,把它告诉她的悄悄话说出来;她很希望这个朋友有一天能意识到不应该这样做。但是这个粗心的朋友却一点改变的迹象都没有。

你是怎样对待她的这些行为的呢?

我能怎么样?我假装不在意。

那么她怎么知道你不高兴呢?

她应该知道呀?

你认为她有特异功能吗?知道你在想什么?既然你做出不在意的样子,她当以为你不在意;既然她以为你不在意,当然她也就不会改了。

我知道我应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是,我害怕她生气,害怕影响我们的友谊。虽然她有些不好的地方。为了这些事情失去一个朋友不值得。所以我就认了。

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们都对友谊有一种很美好的期待:希望朋友最好永远没有争吵,没有愤怒,永远互相理解。在他们的心目中,一旦出现了冲突就意味着友谊破灭。因而,他们只好回避冲突,结果反而让自己和对方之间都不愉快。

其实,并不是发生了冲突友谊就只好告终一条路。因为我们还有和解的技巧可用。友谊是一幅双方共同描绘的图画,当画出了什么问题,和解就好似我们手里的像皮或者刮刀,那么画错了一笔就意味着这幅画要作废。有了橡皮和刮刀,你的画就可以继续画下去。

因此,和解是交友中的必须学习的技巧。如果你懂得如何和解,在交往中,你就有了更大的自由。你会敢于表达自己对朋友的意见,敢于坚持自己,敢于冒产生冲突的危险。因为你知道,即使友谊一时受到伤害,你也有办法消除这个后果,让友谊恢复到从前。

和解是非常简单的,它是僵持后你主动说的一句话,是你错之后送他一只黄玫瑰,是一个友好的微笑,是一个小礼物只要你们真的有友谊存在,和解就这样完成了。

不会和解的人,害怕表达对朋友的意见,结果纵容了朋友的缺点,这样维持的友谊是不牢靠的,总有一天会维持不下去。而恰恰是不怕冲突的人,及时把不满表达出来,通过交流解决了朋友间的不和谐,才会有真正长久的友谊。

曾经,以为一段友谊可以是一辈子的事。

友谊万岁,为了友情的结束,曾痛苦不已。

也许年纪还小,体会不到这个世界充满意想不到的变化。

长大了就自然明白,

你不变,他会变;他不变,你会变。

环境会变生活会变人性会变,

感情会因着所有变化而变化。

友谊,原来是这般脆弱!

友谊真能万岁吗?

大家变了,往日的感觉也不在了。

与其出来寒暄几句,不如不见。

过去了,何必强求。我甯愿永记那段快乐的日子。

现在的不是更重要吗?

虽然,

将来成为陌路人谁会知道?

珍惜现在的友谊才是最重要的!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六

他想吃一碗炝锅面。

三个月来,男人过得像一条丧家之犬。他东躲西藏,白天戴着口罩,将帽檐压低,晚上回到车站附近的小旅店,换身衣服,又一闪身消失在旅店旁幽暗的小巷子里。

警察想要他,宫老板手底下的人饶不了他,家人又被二十四小时监控。他不时叹出几口老气横秋的气,觉得对不起宫老板,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自己。

“老板,那个,抽…抽支烟?”发觉宫老板根本没在听后,男人扭头看看四周,小心翼翼地坐下,又颤颤巍巍地用皲裂的手把一包攥得皱皱的“中华”塞进口袋。

空调屋冷得可怕,男人刚想站起来搓搓手,宫老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走吧,我真没钱给你。”

“老板,你上个月说好的,这月就把工资发下来。这眼看着年关了,没钱,可让俺们咋回家过年啊。”

“长顺,你们叫我老板,其实我也是拿钱给别人干活。上头发不下钱来,我哪有钱来给你们?大家都很困难,别急,再回去等等吧。”

男人欲言又止,僵了好一会,才颤颤巍巍地压下门把手。

“去他…”“诶诶诶,别说话不干净,宫老板是个直诚人,不想俺们几个刚来时他帮了多少忙。”“省省吧,他就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和那些个臭屁老板没什么两样。作秀而已,作秀啊,明白么。”

男人想到自己第一天来干活,就因用力过猛被氧气钢瓶砸伤了脚。正视察的宫老板马上亲自驱车将他送往医院治疗,还领他在市区吃了一顿炝锅面。那顿炝锅面,是男人觉得除了妻子做的外最好吃的。这来来回回,男人深信宫老板是为数不多有良心的城里人之一,便决定死心塌地跟着宫老板干。

“哎哎哎,想嘛呢,赶紧再找那姓宫的要钱去,就属你和他关系好了。不过啊,听哥们一句,那姓宫的绝不是啥么子好人!”

宫老板办公室锁着门、黑着灯,男人心里一紧,急忙到处打听宫老板的下落,得知宫老板和一群很气派的大老板吃饭去了。眼看年关将至,男人心乱如麻,孩子无辜的大眼睛和妻子日夜操劳的身影无时无刻不扎在他心头。

他决定去找宫老板,找宫老板把工钱全部算清,一走了之,回到乡下。夜晚很冷,酒店的门很大,灯光很刺眼。男人买了一小瓶酒,一饮而尽,壮着胆子进了酒店。在接连被瞟了几个白眼后,他终于找到了宫老板所在的“聚贤阁”。男人在门前久久徘徊,终于等到门被撞开,宫老板醉醺醺被人搀着出来,放声大笑。

男人难以相信宫老板真是这样一个人,借着点酒劲,他一拳打在了宫老板脸上。搀扶的人吓了一跳,和宫老板一同仰面重重摔在地上。男人知道下手重了,转头就跑。

男人不敢回工地,他听工友说宫老板轻度脑震荡住院了。警察也在到处找他,男人在白天去不了这个城市的任意一个角落。一天晚上,他偷偷摸回工地取自己的东西,被一个老工头一把拉到墙角:“是你打的宫老板么?你怎么能打恩人呢!他那天是去找开发商要钱的!”

男人脸上发烫,脑子一热,想去警局自首。走在半路,又后悔了,夹着东西在火车站旁的小宾馆暂时住下了。

男人又想家了。孩子和妻子微笑的脸,混杂在大年二十八的匆匆人流中渐渐模糊;宫老板充满血丝的眼睛却又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他。男人后悔,后悔自己的冲动,后悔自己的无知,后悔自己的无能…他多少次在宫老板住院的楼底下徘徊,却压下帽檐、捂紧口罩,落荒而逃。

今天是大年三十,男人身上没多少钱了,他很饿。

那人走到宫老板曾请他客的那家餐厅,没开门;他鼓足勇气敲开宫老板的病房门,人走了;他回到工地想打声招呼,发现自己早已被通缉。男人低头长叹,叹出一口带着苍老、遗憾、悔恨的气。

男人用自己身上最后的钱买了一张火车票。他要去往哪里?他不知道,或许是回家,或许是到一个安定祥和、能吃上美味炝锅面的地方。

男人急于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过去的一切。

火车的轰鸣,是他的离歌。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七

人生,聚了散了,散了聚了,离离合合的日子是平常的,是生活的常态,但是对于一群日日相处的同学们来说,在一起同歌共舞的生活中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聚时欢喜别时伤,这种伤感一经触动,便引发泪水纷飞。我们的生活委员于老师近日要去北京,照顾即将出生的孙子,享受天伦之乐,但是临行却是依依不舍。大家对他留恋,他对班级对同学更有十分的依恋。

今天是难得的好天气,老年大学同学在老师的组织下欢乐地聚在一起共进午餐。我们的小老师虽然年龄不大,但却成熟懂事,把班级的同学们既当长者又当朋友和父母一样对待,她像一个将帅,将一群寻找快乐健康的老人们聚在她的麾下。今天,她白色上衣,水粉长裙,多么飘逸,多么有朝气,蓬勃了我们迈向夕阳人的心情,让我们感受到年轻真好的冲动。

她请同学们的主题在开场白中明白道出:一是给于老师京行饯行,二是父亲节马上就要到了,给在坐的几位老父亲送上节日的祝福,三是感谢同学们一直以来对她的支持。言简意赅,得到一阵掌声。

菜一道道地上着,十几人开始沉闷地吃着,没有什么动静。为什么呢,原来老桌长刚刚做了胃镜检查,身体不适,嗓子也哑了,没有桌长,吃饭喝酒没有主心骨,没有人来调节,气氛就有些凝固。二姐和老师说,桌长今天不能承担重任,副桌长转正,主持工作。于是我便义不容辞地负起这个责任,此时一切推诿都显得不合适宜,几次吃饭,我也一直在做着桌长的配角,今天以主角出现,还有点忐忑。虽然以前朋友们的聚会我这个桌长当的也算是风生水起,但是来到这个环境里,就有些是重头再来的感觉。同学们毕竞相识不过三个月。

辅的主持风格我是学不来的,他的随机应变,口若悬河,一事一议的风采和洒脱都是他的独到之处。但是为了大家在一起有个快乐心情,化解这种离愁别绪的沉重,我建议以一种游戏的方式逐个推出一个人来提酒,老师也支持这个建议,于是选定了“敲七”这个游戏。中间谁出错谁就提酒并表演节目。第一轮未数到七,扬老师便首先“中奖”了,于是他站起来敬酒并讲话。他用一首诗表达了此时此刻的心情。诗的内容如下:

天晴气朗心情爽,师生相聚在饭庄。

老师备下送行宴,深情厚意暖心房。

开怀畅饮交心酒,敞开心扉语衷肠。

但愿于兄早日归,友谊之花永芬芳。

又一轮的敲七便从扬老师这里继续,呵呵,又是没过第一个七,班长二姐获得大奖,她笑呵呵地站起来,表达了心情,表达了谢意,并献上一首《北大荒之歌》,深情的歌声里藏着厚厚的情,歌声代表心声。最有意思的是歌词的.第一句“第一眼看到了你,爱的热流就涌进心底”。因为此时二姐刚好与于老师斜对面而坐,当然抬头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他了,于老师笑了,大家也都笑着,二姐更是含笑而歌。接着二姐用她的一腔真情把歌曲唱完,动人的旋律飘散在酒店的包房内。你听,一片苍莽中一个浑厚的声音穿越历史的时空,来到那个垦荒年代火热的场景中。同时,这首歌借用北大荒人的豪情,几十年的风风雨雨,来代指老年大学的同学们在一起走过的风雨同舟路,同甘共苦的里程。仿佛就是在为她的成长而高歌。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八

我们都知道逝去的不仅仅是我们一去不回的青春,还有阳光灿烂的笑脸。

我们都知道已逝流年是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却一再的放纵自己活在回忆里。

――题记。

微风吹奏的一曲离歌,涟漪了心池的碧波,荡漾着淡淡相思。

细雨缠绵的阳光,带不走离愁,注定只能在泪眼朦胧中绽放成一地悲歌。

命运的大手拨弄着流年的琴弦,遗落在历史的河流里,却弹揍不出完整的曲调。

曾经的低眉轻语霎那了落日的芳华,却温暖不了残月的凄寒。

曾经的浅然笑靥握住了左手的流年,却触摸不到右手的牵绊。

曾经的十指紧扣放晴了心头的细雨,却照耀不了阴暗的蓝天。

将苦涩的红尘于细风中碾碎,散落成一地离殇,奏出一曲挽歌。

你如一缕幽魂于那一株茶树下,站立成一世流年,成为我心底最美的忧伤。

【流年缱倦,地老天荒】。

夕阳的残骸散落在流年里,缱绻成一曲地老天荒的悲歌。

将感情的花朵摘下,放在红尘中碾碎入口,冲淡回眸中所有的苦涩。

低吟浅唱着你给的寂寞,在那一季似水流年里浅笑嫣然成最美的花朵。

散落一地的事带走流年里的香,遗落在尘世的风中。

多少缠绵的心事追随梦中的细柳,坐落成心底的一笺锦书。

清冷的月光诉说着无尽的愁丝,寂寞了谁的心房?

斑驳的流年细数着落寞的相思,凄美了谁的彷徨?

岁月的花朵芬芳着前世的梦魇,惊醒了谁的流浪?

摊开历史的年轮,惊艳了一地的忧伤。

总想问你:若是当初的懦弱少一点,是否我们也能谱写一曲不朽的地老天荒。

【一地思念为谁等,君可知?】。

梦里的花好月圆守候过往的心事,散落点点残骸,再拼不齐心中的暖。

曾经的山盟海誓,经过岁月的浇灌长成了参天大树,却开不出我要的娇艳。

将昔日的香熬成最浓的墨,借时间的笔定格成最美的画面,能否换的你片刻驻足?

落日晚照,细数流年的伤于寂寞的夜里执拗成一段晨光。

如果初遇见时你不是风华绝代的身姿,是不是想念会少一点?

如果离开你时不是那么义无反顾,是不是就能少了很多遗憾?

如果忆起你时不再是苦涩难挡,是不是落寂的繁华可温暖冰凉的指尖?

细雨浅唱,拨弄红尘的思念,可曾嗅到了落日的芳香?

将尘世的香酿成绝世的酒,能否浇灌你冰冷的思念?

将流年的歌舞出繁华的美,能否温暖你凄凉的心田?

轻嗅繁华的香,轻品离别的苦,轻尝回忆的涩,轻看寂静的思念,将梦里花落隽永成一段天籁。

细数流年斑驳的倒影,唏嘘腮边的微凉。

夕阳的余晖开出了娇艳的花朵,在这温暖的季节,我又想你了!

山西太原迎泽区迎泽街小学六年级:杨博文。

离歌高一记事篇十九

晓风,残月,哀啼,寂静的夜带着离别的预兆。

“姥姥现在身体怎么样?”我牵着妈妈的手,不安地问。“好一些了。你一会儿到了,要多说些吉利的话,让姥姥高兴。”妈妈捏了捏我的手,加快了步伐。电梯一层层地上升,我的心跳一点点地加快。从去年国庆开始,姥姥的身体就不是很好,最近急剧恶化,已经一星期没有吃饭了。

病房里,白得刺眼,充斥着酒精的刺鼻气味。偌大的床上,蜷缩着一具瘦小的躯体。我小心翼翼地走去,不敢相信,那是曾经独霸广场的她。“妮儿来啦,到姥身边坐住。”因为没劲儿,声音越来越弱。"本来说给你做燕麦粥嘞,现在看恐怕是不行了。”“燕麦粥。”

那是我五岁时,因为挑食,小脸蜡黄。暑假到姥姥家玩,顺便改善伙食。傍晚,满身是泥的我迎着漫天的火红,蹦蹦跳跳地走进家中,被一股清香迷住。“姥姥,你做的啥呀?”我边往裤子上抹着手上的泥巴,边向厨房跑去。看见姥姥端着一碗粥走出来,笑着放到餐桌上,“这是姥姥特意给你做的燕麦粥,可好喝了!”我舀了一勺,半信半疑地送入嘴中。就在那一瞬间,糯米的软滑细嫩,燕麦的清新爽口,蜜枣的香甜软糯,兴奋了整个味蕾。我端起碗,握紧勺子,扬起头,把一大碗美味狼吞虎咽地倒入嘴中。舔干净,拍拍肚子,打个饱嗝,满意地笑了。从此,燕麦粥成了我的最爱。

“咋不吭啦?”我一惊,赶忙扭过来头看着姥姥,不自然地笑了笑。“没有,刚才看见外面有只小鸟,走神啦!“你看姥姥现在,只剩下皮啦,连说话的劲儿都快没了。”“姥姥,你别瞎说,医生说再过两天你就能吃饭啦。一吃饭你就会长肉,一长肉不就有劲了吗?”看着姥姥深凹下去眼窝,我为自己扯的谎感到心慌。“姥姥要是走了,你就没有燕麦粥喝了。”“你又瞎说,好好的别想那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还等着你好了做粥呢!”握着姥姥枯瘦如柴的手,看着她只剩下一层黝黑的皮的胳膊,泪不自觉得盈满了眼眶。我慌忙背过身去,用另一只手抹去涌出的泪。

没过几天,我听到了那个一直不愿接受的噩耗。我愣在原地,忘记了流泪,眼前,是姥姥那双泪光闪闪,满是不舍的眼。耳边是她做粥时说的一句话:爱是一种佐料,只有加在粥里才美味。

离开了最爱的她,告别了最爱的粥,将美好的回忆记在心中。站在树下阳光洒下的金黄碎花中,向离别招手,即使接受,也是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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