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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县财政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__年至20__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__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__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__年17.8913万元,20__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__年度20.496万元,20__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理发放,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xx年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pc-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pc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pc-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32.7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0.82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0.4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18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32.7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82.2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2.25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4.2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6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1.95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3.9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12.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17.8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1.6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85.4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269.5万元,实际发2695人269.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一是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市区、招远3个供水单元已开工建设,市区供水单元泵站、隧洞、渠道、管道等各类工程全面展开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890万元;供水单元已完成泵站征迁工作,完成投资2300万元;招远供水单元已完成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征迁工作,完成工程管道安装8.6公里;蓬莱供水单元已审批立项,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作;2个供水单元正在推进工程立项等前期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投资8250万元,解决16.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加快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其中5座已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45座小型水库已全部开工,其中21座完成主体工程建设;7处重点河段治理初步设计已全部完成并上报,其中5处已通过省批复,1处已基本建设完工;招远市春雨防潮堤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荻沟防潮堤(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三是加快农田灌排工程建设。建成各项水利工程3570处(为年度计划的119%),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23万亩(为年度计划的112%)。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组织完成各类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安全度汛方案、防洪抢险预案和河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机制。二是深入组织开展防汛大检查,全面消除隐患。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防汛大检查的通知》,对防汛检查内容、步骤、分工、时间等作出具体安排。组织5个检查组,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县市区防汛工作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河道清障及水毁工程修复、防汛预案编制、防汛队伍组织和物资储备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严格实行防汛督导书制度,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整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三是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强化抗洪抢险保障。组织各县市区整合现有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等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县级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伍,同时组织相关区域内乡镇、村建立了群众性抢险队伍,并按军事序列登记造册,落实到人;采取“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实物储备与号料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补充、更新防汛料物。全市组建了县级以上专业抢险队伍32支,并在防汛重点镇、村组建了群众性抢险队伍,共落实防汛常备队2.3万人、抢险队42.5万人;已备砂石料102.7万立方米、各种防汛袋388万条、木料3877立方米、抢险舟船73艘、救生衣1545件,并全部落实专人管理,以备抢险急需。
市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已创建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分工,初步编制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已完成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已完成6个列入中央和省补助的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建成各类水保工程257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平方公里(为年度计划的69%)。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保护、加大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力度等措施,切实保障水资源安全。今年上半年,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地下水保持采补平衡,水功能区达标率比2012年提高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非农业取用水户计划用水率达到95%以上;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50个,论证率达100%;查处河道挖沙、非法取水等水事违法案件50余起,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已争取到国家、省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5305万元,并全部下达到有关县市区。项目于4月底得到省批复,现已逐项分解落实,部分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开始组织实施。目前,已帮助库区困难村修建道路31公里,扬水站10座,打井6眼,扩大改善水浇地面积1.6万亩,修建公用设施5500平方米(5项指标的平均值在年度计划的55%以上)。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丽水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06-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06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06-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4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腐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围绕建设省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的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积极营造林,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两大生态工程建设。xx年度,林业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顺利,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县下达的任务,对推动新农村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xx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项目工作汇报如下:
xx年8月是造林的黄金季节,我局将主要精力投入此项工作,在重质量,调结构上下功夫,实行人员蹲点负责制,加强各工序管理,确保造林质量。截至目前,完成造林5.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82%。其中竹林基地完成1.4万亩,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完成1.7万亩,特色经济林0.5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完成82.3万株,占计划任务任务80万株占计划的103%;完成各类大田育苗300亩,预计产苗1500万株。
项目造林设计规范,施工作业科学,检查监督到位,项目资金兑现及时。多次接受省、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上级领导检查、督查,得到一致好评。目前正加强项目实施区域的幼林管理,落实管护职责,做到造一片、成林一片,保证群众及业主受益。
xx年8月,完成两大工程管护18.6万亩。
(一)两大工程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了使两大工程建设落到实处,我县采取签订双线目标责任制:一方面,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另一方面,县林业局与各林业站(国营林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列入林业部门目标考核范围。
(二)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落实情况。
为了强化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将我县森林管护范围划定为8个森林管护责任区和1个国营林场,落实管护责任人,县林业局与各森林管护站签订管护责任书,各管护站与管护责任人签订了管护合同,定期每季度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实行年度考核,兑现奖惩,加强了全县天保森林管护面积管理。
(三)退耕还林管护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的要求,今年对全县补助政策到期的退耕还林工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验收工作,重点是面积损失情况、保存(成活)率,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并发文提出退耕还林工程巩固成果的工作意见,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整改责任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完成了退耕还林阶段性验收国家核查准备工作,面积保存率达100%。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树立永争第一的信念。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项目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府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要求。研究出了在速度、质量、规模、形象等方面的各种工作措施,在整个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贯彻始终。
(二)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统筹全县林业项目实施。
为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林业项目建设工作。各片区林业站也落实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项目工程的组织领导。
(三)坚持以质量取胜,工程规模化为前提。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项目有着自身的特点,林业局坚决贯彻“质量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工程造林质量的管理,拟定了加强林业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使我县造林质量向制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同时在造林规划时注重规模化的体现,造林地块相对集中成片,便于管理,有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从而达到规模效应。
(四)坚持工程造林与产业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坚持造林绿化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今年积极推进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在造林树种方面上尽量选择木质工业原料林树种,据统计今年营造的造林面积有17000亩是木质工业原料林,为推进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涉林项目建设中,鼓励支持林农或业主进行规模造林,建立产业基地(或原料基础)。把国家的投入作为带动产业发展重要补充,为今后的收益打下基础。
(五)开展造林示范点建设。
今年重点开展了造林示范点建设,选择交通方便的可视范围且立地条件较好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宜林地或其他土地作为示范点。xx年春季造林绿化在全县6个乡镇,涉及10村,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造林示范基地10000亩。把农田水利建设与省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中的“万亩林,亿元钱”高效示范基地相结合。
(六)多渠道引进资金投资林业项目建设。
xx年,上级下达我县农田水利建设林业项目总投资3230万元(中央投资2550万元),其中营造林780万元,两大工程管护2450万元。截止目前,共计完成投资6515万元,其中营造林完成投资4065万元(中央资金300万元,省级投资200万元,市级100万元,县级投资1000万元,其余2465万元资金由群众投工投劳折算);两大工程管护完成投资245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流转土地投资造林。据统计xx年春季造林绿化成片造林面积100亩以上的私营林业企业、大户(林场)达15个,造林面积达10000亩,私营企业(林场)投入的资金达300万元以上,同时林业局在林业项目资金上重点倾斜扶持,所造林全部纳入各级项目资金安排,达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七)强化造林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成效,树立造林质量第一和重造重管意识。
今年在造林绿化中将开展林业项目造林质量考核评比活动,并制订了详细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则。考核工作采取一看(造林现场)、二查(查资料、调查样地)、三听(介绍)、四定(打分)的方式,由各林业站分管站长、业务人员、林业局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进行综合评定,对考核成绩突出单位,林业局奖补一定的工作经费。
(八)注重示范和宣传报道,积极展示建设成效。
我局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各片区首先做好造林示范点建设,在造林规划、造林作业、苗木新品种选择、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以及管理措施等上做出示范,组织面上实施参观学习,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全县工程作业质量较往年有明显提升。在扎实做好自身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总结和提炼,把有益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半年相关报道达50余条,中央、省、市各种政务渠道和媒体都有县的声音,我县天保及退耕还林保护的宣传工作得到市两大工程领导小组通报表扬,有效展示了县林业项目建设形象。
(九)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单位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我局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了基层单位和职能股室的年度单项目标考核,奖励与处罚并举。有效调动了单位与个人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下一步将根据市、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特色农业县建设的奋斗目标,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抓好各类造林的扫尾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努力实现生态增效,林农增收。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二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1、网点补助资金。
20xx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20xx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xx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xx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xx20xx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xx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xx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xx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xx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1、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xx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xx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xx年1月份随同20xx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xx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xx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xx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xx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xx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xx20xx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20xx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xx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xx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xx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xx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xx“收支两条线”xx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xx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xx年的.环烟专[20xx]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1)20xx年12月102号凭证,支付打假经费/举报费11,382.5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无相关的专卖案卷。据当时举报费领取人李仲荃同志回忆:xx20xx年我县局在秦团庄乡设立卷烟直销点,聘用张世明代理经营,在其工作期间将销售的卷烟货款携走,经核查对账发现短缺卷烟货款11,382.50元,由于当时业务经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从李仲荃同志工资中扣回短缺卷烟货款。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领导沟通,虽然其当时是业务经理,但具体负责的是专卖工作,应与此事无关,最后有关领导决定以打假经费/举报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所扣工资11,382.50元。
(2)20xx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xx年至20xx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xx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切实贯彻集团公司青威薯集【20xx】139号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厂区内所有部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2月8号上午,互助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厂安全检查开展工作,从上下库房、车间每个工段、污水池、渣场、锅炉房、食堂、宿舍、办公楼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注重于各部门在对停产期间的防火、防盗、防冻措施、用电安全的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
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9处,当即整改4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
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上墙;
2、库房后面和彩钢房二楼后面有许多枯草,容易引发火灾;
3、危二楼门前没有明显的警告牌和警戒线;
4、车间配电柜上存在电源没有断开;
5、车间提升机处没有警示标语。
针对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在公司领导的亲自带动和努力下,利用值班期间空闲时间,清除了隐患保障了安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加强安检次数,按期复查,保证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更重要日程。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特别是在停产时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2、严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安全。
互助公司综合部
20xx年12月10号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四
哈密市水利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从6月2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由各水利工程项目部先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进行上报总公司。由主管安全的副总带队,以安全管理科科长、水利工程部主任为成员。对各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查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对存在问题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在集体通报。
自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建设、供水安全与机关日常管理三部分,采取先自查后集体统一检查的方式进行。
1、水利工程建设,在建防洪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安全警示标语明显,施工工序操作规范。
2、供水安全,供水单位对调压池安全井盖进行了全面检查、检修、更换,切实加强水源管理,坚决杜绝各种污染,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供水水质安全,防范到位,做到安全生产,供水安全。
3、机关日常管理,工程项目部对车辆进行彻底检查、维修,严禁出病车、危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出车要有派车单,安全行车,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在自查活动过程中,通过集体检查发现,工程项目部能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无论从安全意识,还是从安全生产操作和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比较完善。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研究决定的,群善群策,确保安全。但还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不强,个别职工对安全不够重视,思想混乱,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防范措施、防护设施、设备置之不用,对待安全敷衍了事。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大部分都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但个别人安全责任不清,任务没有量化分解,落实到人。
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因素影响,但主要是工作责任不实,造成工作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排查情况,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重点岗位都固定专人值班,严守值班制度,加强交接班管理,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从上到下抓安全,人人身上有担子。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例。要理论联系实际,从思想深处查找原因,办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通过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步提高各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职工自身的安全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工程建设和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运行,我们将认真吸取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育,总结规律,完善措施,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的搞好水利安全管理工作。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五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xx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x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x万元,其中:x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六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七
现将水利局20xx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类指标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农业倍增工程涉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渔业养殖面积达到600亩,占任务600亩的100%,水产品产量达到350吨,占任务350吨的100%。渔业现价总产值达到3968万元,增长8%,渔业增加值达到400万元,增长8%。
(2)创建市级渔业类现代农业园区完成情况:完成投资530万元,建设大鲵产业园区1处,建成办公房屋18间,集约养殖场1处,占地3亩,养殖用房8间,室内养殖池180口,计1320平方米(含地下养殖池);野外仿生态繁殖场2个,面积30亩,大鲵养殖池900口,存养亲本1600尾。完成20xx年年度创建任务的100%。
(3)加强了大鲵繁育基地建设,年繁苗种50万尾。建成略阳县福聚源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养殖场占用面积18亩,水面面积15亩,主要养殖品种为特种鱼金鳟、鲟鱼和草、鲤、鲫、鲢、鳙等常规品种。建成陕西汉中多成大鲵开发有限公司1个。
(4)渔政监督和国家保护区建设:配备了水产品快速检测仪。
器,定期对水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开展了水产品抽检工作。在县域汉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开展了常规鱼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常规鱼10万尾。在大鲵自然保护区共放流规格为20~25厘米的大鲵3000尾。查处渔业违法案件15起,没收电鱼工具10套、地笼4个、排钩5副,放生鱼获物120公斤,教育违法人员30人次。总投资5836万元的`国家级珍稀水生动物保护区基础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工作,项目申请已上报陕西省渔业局,待省渔业局上报农业部批准。建立了嘉陵江流域基层保护站,提升了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
2、污水处理率达标情况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0.5%完成情况:20xx年污水处理率平均值为80.4%,完成了目标。20xx年,工业用水量625万立方米,由于县上未发布工业增加值,预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8%。
3、《略阳县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县政府批准实施,明确了管理责任,已有2个镇完成了水源地划界立标工作,镇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2)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的完成情况:略阳县污水处理厂20xx年1-11月运行正常,12月因城区八渡河排污管涵维修,污水处理厂已申请县环保局同意,处于停运状态,预计全年污水处理总量为183万吨,县城年实际供水量280万吨,按85%的排污系数计算,年排污量为238万吨,污水处理率为80.4%。目前正在开展略钢片区污水管网工程设计,计划近期开始实施。通过八渡河排污管涵的维修和略钢片区污水管网的建成,县城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将会进一步提高。
(3)加强境内汉江流域河道整治力度,设置禁采区,取缔河道采金项目,规范采砂行为的完成情况:20xx年上半年我县水利局开展了略阳县20xx-2019河道采砂规划,并获得市水利局批复。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日完成了(20xx-2015)年度采砂招拍挂公开报名,10月11日至10月20日完成了公开竞价,经县采砂领导小组审查和公证处公证,完成了20xx-2015年度采砂许可工作,汉江流域的黑河、白河上游均被列为禁采区。为了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只在黑河下游批准了张家坪和黑河2个砂场,在白河下游批准了白河1个砂场。张家坪砂场因11月中旬超深度开采,已被处罚并停止开采。目前只有1个砂场在开采作业。
研究院完成了《略阳县金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60吨/日黄金选矿厂及配套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完成了《略阳县金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土石硫铁矿开发利用方案》,20xx年7月10日委托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编制了《略阳县金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xx年9月6日以略阳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略水监发201333号)文件进行了批复。经检查,该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内容,目前已修建浆砌石挡土墙120米、坝肩截水沟140米、马道排水沟110米、土地整治及覆土1.1公顷、修建尾矿库道路排水沟200米、选矿厂道路排水沟400米,植物措施已完成60%,共计投入资金约12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土地进行整治及覆土,栽树种草,对矿区进行绿化,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5)“丹治”二期20xx年度工程完成情况:略阳县“丹治”二期20xx年度工程,5条小流域由陕西绿亚生态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和汉中市睿智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小流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共划分5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监理单位由陕西灏宇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施工单位有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江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金正元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华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嘉天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工程已于6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完成治理任务50平方公里,完成工程总投资20xx万元。占下达任务的100%。目前正在准备工程竣工资料审计及验收前准备工作。
改建堰坝14座,总库容2.16万m;新建和改造灌溉渠道11处,长67.19km;新建排洪渠8条,长2.42km;新建蓄水池51座,总容积1.965万m3;铺设灌溉管道97.89km,工程形象进度100%。省级小水补助项目,完成投资11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达100%。截止12月份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000亩,新增灌溉面积1.62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7000亩,分别占年度建设任务的100%,162%和233%。
5、水土保持工程:完成丹治二期20xx年度建设任务,总投资20xx万元,实施了长沟、长坝、张家坝、肖家河、孟家河5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占任务的100%,目前正在准备工程竣工资料审计及验收前准备工作。完成了金池院清洁型小流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50.12万元,目前正在准备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前准备工作。截止12月份全县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平方公里,占年度治理任务的100%。
6、城乡供水工程: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2处,解决25388万人的饮水困难,农村安全饮水人口达到12.6万人。完成投资1200万元配合强弱电网、燃气管道网入地工程实施了中学路、西街、搬运公司至金亚宾馆等供水管网改造,改造城区管网长度14.7公里,新建管网6.1公里,占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投资1000万元,建成城区水源工程,修建引水隧洞3.08公里,建低坝1座及进出口附属工程,金池院河瓦厂坝低坝内建成渗管3条,总长160米,并建成配水井一座,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八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九
为切实做好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件落实,推动xx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xx县水利改革发展情况作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各项措施。计划成立县级水利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库安全管理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完不成水利改革发展任务和供水、防洪、生态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衡量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把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容量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抓好水利规划建设、工程运行、水资源管理、公共服务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在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建设用地、机构队伍建设、考核奖惩、水政执法等方面抓好落实,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合力。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
20xx年度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第一年,我们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县水利建设规划,主要目标是: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做好中小河流治理(xx河段、xx河段)和xx拦河闸坝重建工程前期初设工作;抓紧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村村通自来水、xx拦河坝重建工程、xx拦引榕灌区整治、xx电排站扩容改造、xx电排站和xx电排站等重点工程建设规划报告的上报、立项工作。到目前为止,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面完工,xx、xx等5个乡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完成计划的85%,中小河流治理(xx河段、xx河段)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塔头拦河闸坝重建工程初设前期工作也已启动。
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建设年平均投入比20xx年高出一倍以上。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明显提高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把财政收入增量的5%用于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把城市建设维护税的15%以上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治理;延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全部用于水利建设;加强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收费的征缴管理,合理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提高水利建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比例,确保上级水利项目争得来、落得下、干得成。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工业大县、旅游文化强县、绿色和谐揭西”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将城市防洪工程与发展旅游山水城市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筹集资金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同时,切实加强对病险水库工程建设的管理,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从建管体制、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方面加大力度,全面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保证所有工程在完工后都能够及时验收,做到“完工一宗、验收一宗、销号一宗”。此外,按照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抓好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工程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不断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基础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以建设生态河流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强化城乡供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实施城区河道整治和河岸绿化美化,搞好生态补水。加快推进雨污分流进程,努力提高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容量控制“三条红线”管理。对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的用水户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容量的用水户限制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项目。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未经论证的发改部门不立项,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水务部门不发放取水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严肃查处。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执行节水强制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大水资源费征缴力度,做到水资源费征缴应征尽征执行到位、征收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
巩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落实好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费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型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利用水资源费、水价等经济调节手段,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原则,支持引导基层党委、政府用足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兴建小型水利设施。积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允许利用政府水利投融资平台,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水利建设,支持采取bt方式加大半公益性、经营性水利项目融资开发建设力度。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公共供水服务和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大力实施强本固基工程,建立机关领导、中层干部帮扶基层制度,落实基层水利职工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解决好基层水利管理队伍不稳、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们明确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拨付业务,尽量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保证资金安全到位。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我们会同县财政部门不定期对各项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滞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位。
我们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工程合同是否与审批的建设内容一致,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监理单位是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方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工程施工水平,重点抓施工现场功能性检测检验、关键工序验收,抓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确保现场质量管理的良好状态。针对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我们从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层层把关,保证工程公平、公正和有序实施,杜绝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杜绝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杜绝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杜绝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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