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团队合作和不断的反思和调整。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信息搜集,以做出准确的决策。阅读这些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视角。
洪涝保障方案篇一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x年春运从x日结束,历时x天为了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运工作任务,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总体要求: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生活正常有序。
为了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管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张铁光任组长,夏延山、余天顺、刘泽中为副组长,夏新力、周乃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由夏延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区春运工作,厂处理和调解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各种矛盾及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安全的负责同志要自始至终地站在第一线,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保“先”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认真抓好抓落实。
1、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经验,为旅客提供一个文明卫生、秩序井然的乘车、乘船环境。
2、交通、交警、港航部门要对全部参运的客车、客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关,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要收回有关牌证和手续,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船参加营运。
3、维护好车站、码头的社会治安和秩序,车站的进出口地段30米内不能停放任何车辆,严禁二、三轮摩托车进入站内接送客人,对肆意敲诈司乘人员的车匪、路霸和危及行人安全的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予以坚决打击。
4、交警、运管部门要配合车站督促和抓好参运车辆的按序排班,严禁窜线、乱班经营、满街喊客,禁止旅客携带“三品”和各种危险物品上车。
6、要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超速违法行为,凡发现超时、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通知和督促运输企业组织转运卸载乘客。
7、交通、交警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在全区各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墩,对公路两旁有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要予以清除。
8、要高度重视疾病流行的防控工作,特别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疾病流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9、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加大春运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1、各责任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小组,要实行部门负责制,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
2、区春运领导小组为全区春运工作指挥中心,春运期间的运行情况都要反馈于区春运领导小组。
4、建立春运值班制度,各相关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纪录和电话通知记录,运管部门每天都要有2人以上在车站值班,协助车站维持车辆秩序。
洪涝保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20xx年元旦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假期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园区、镇(街)住建局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制定春节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目责任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防疫指引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防疫知识,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引导参建人员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一)严格参建人员出行要求。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名录,督促参建各方按照“两限制两避免两提倡”原则加强参建人员出行管理。
1.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参建人员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参建人员非必要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严格限制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3.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跨省出行。
4.提倡跨省流动参建人员抵粤后及时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5.提倡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带头在莞过节,做好本单位人员离莞审核管理。
6.有发热、健康码“黄码”等情况的参建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
(二)强化参建人员动向排查。各参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参建人员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乡和返岗,安全有序流动。并做好春节期间参建人员动向摸底调查。
1.合理安排家乡未发生疫情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提前错峰返乡过年,并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参建人员返乡情况。参建人员返乡后,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立即向所属参建企业报告,暂时不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参建人员所在地区疫情结束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可安排返回工作。
2.提前做好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的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排查,完整记录返莞时间、车次(航班号、船次)、到达时间及在乡期间健康状况等信息。引导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对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开展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急性症状的参建人员,要督促其自我隔离,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节后来(返)粤参建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管理。积极运用用工实名制系统,甄别重点防控人员,持续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全覆盖摸排。对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的来(返)莞参建人员,督促其在抵莞后12小时之内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严格落实“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健康管理措施。
(四)强化人员进京管理。加强参建人员的进京管理,原则上不前往北京,如确需进京,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京后按照首都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防控政策。
(一)加强工地现场管控。参建单位加强工地围闭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区域定期消杀,做好宿舍、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坚持人物同防;整治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无霉物无积水无异味。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员职责,对留守项目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活动轨迹;每天查验健康码,并记录好绿、黄、红码情况;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督促厨师、采购、保安等重点人员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规模性聚集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以50人为上限,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鼓励采用分时段用餐、分散式供餐等用餐模式。在食堂用餐的人员要保持间隔1米以上,取餐时应佩戴口罩,用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四)加强参建人员个人防护。参建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参建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参建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参建人员接种加强针,尽快组织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接种加强针。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建人员加强针接种率。
节日期间,工程参建单位要关爱留莞人员,组织开展“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及时回应和满足留守人员的合理需求,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施工的作业人员,鼓励在法定务工补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薪资补偿、补助标准。
(一)加强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24小时在岗,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疫物资,并设置应急隔离间。
(二)加强春节期间停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封闭工地大门及做好周边围挡,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现场有留守人员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并提前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参建单位提前确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应急处置人员,预置足量配置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春节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及时准确报送涉疫信息。
(二)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参建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可按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参建单位迅速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落实整改。节后须经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并落实整改后才能复工复产。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春节期间继续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持续进行日常巡查、明查暗访,认真排查参建人员实名登记、流动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工地全封闭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风险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市住建局将在春节期间进行日常巡查和暗查暗访,对于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洪涝保障方案篇三
(一)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二)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
所进行的检查已满足合同中业主的要求时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四)随箱文件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书。
(五)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六)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七)发货作业。
(八)配送作业。
(一)供货质量承诺我公司承诺: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2.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3.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南京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
所进行的检查已满足合同中业主的要求时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4.随箱文件。
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书。
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6.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7.发货作业。
8.配送作业。
1.供货质量承诺我公司承诺:
2.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3.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4.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5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6.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7.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8.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9.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
10.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11.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4)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需货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1合同资料和供货范围:根据代理公司的编号为按采购文件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上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1.1合同资料:家具采购(高职组合体)。
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交货时间:
1.4供货范围:
1.5合同总价格:中标价。
1.6本合同的履行按照合同总价格。合同总价格包括的货物种类及数量。
2付款方式:
2.1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2交货付款:
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货款在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货物标准。
3.1供方带给的货物务必以全新的产品(货物清单见合同)。
3.2相关要求:乙方带给的产品务必与样品一致。
3.3售后服务: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务必对所带给的货物进行跟踪服务,对发现的问题24内予以解决。
4货物供应、包装及运输。
4.1合同生效后,乙方把全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
4.2包装费及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5安装督道导及调试。
5.1在甲方指定时间能够进场时,乙方须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5.2货物由于产品安装人员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5.3安装费已包含在合现价内。
6违约职责条款。
6.1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具体指出条款、具体金额)。
7不可搞拒力:
8争端的解决。
8.1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甲方与乙方应本着公平、诚实守信透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能够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之附件(包括报价清单和服务承诺)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津效力。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洪涝保障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xx]46号)精神,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xx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xx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xx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洪涝保障方案篇五
为保障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安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安防工作方案如下:
1、召开全体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期间各岗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2、配合各部门对园区进行安全大检查,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整理好报告给领导。
3、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防火,放电,防队伍人员隐患工作方案。
1、节日间施外来人员陌生人不得不登记进入驻勤地内。
3、对于业主访客需通知前台,有前台通知业主,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巡查,不得漏巡,特别对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检查。
1、保安人员要遵守公司规定,做好自己的职责。
2、外出必须请假,并按时归返,尽量不要独自外出,结伴出行。
3、加强人员细想教育。
4、禁止邀请朋友、进入驻勤地、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队员在宿舍内酗酒抽烟。
1、禁止在准亲地内吸烟点燃明火,特别宿舍内禁止吸烟。
2、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3、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1、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发现、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索取或毁坏管理公司和住户财物或威胁住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3)、受调遣的保安员在收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中控室通知岗位人员封锁出口,然后视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若犯罪分子逃跑,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时(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罪犯留下的痕迹;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现场。
(6)、记录现场当事人、见证人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的特征及价值。
(7)若是运行过程中的作案,无固定现场,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注意提取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的.`指纹等不良痕迹留在物品上。
(8)、现场如有人员受重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到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9)、保安主管、值班领班、保安队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填写特殊情况报告并报相关领导。
2、发现斗殴事件的处理程序:
(1)、值勤中(或接报住户投诉)发现有人争吵、斗殴现象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制止。
(2)、制止原则。
(3)、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4)、将争吵、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住户劝离现场。
(5)、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6)、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7)、迅速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由公司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无法控制迅速报告,请求支援。
(8)、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许恶言相向。
3、值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处理程序:
(1)、门岗在执勤中或中控室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管理区域。
(2)、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人员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部进一步审查。
(3)、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审查。
(4)、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进行人身伤害,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自己处理放人。
(5)、对于必须进行罚款的人员由公司决定处理。
4、对无理取闹、流氓滋扰的处理方法:
(1)、一旦发现或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事件,在场的保安人员应立即控制事态的发展。
(2)、如事件发生在驻勤地外围区域地带,应注意观察事态变化,保安队员待命,随时出发,做好保护驻勤地的准备。
(3)、保安人员或在场的其他人员应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4)、报告人首先不要慌,讲清自己的部门、姓名,简明扼要的说明出事地点、数量以及闹事人员是否携带凶器等情况。
(5)、保安部当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并应将肇事者带至保安部处理。
(6)、保安人员应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后要立即上交保安部办公室,另检查驻勤地财物是否遭到损坏及损坏程度、数量、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要将现场情况拍照下来,留作证据。
(7)、如果事态严重或有伤害事故发生,应及时通知经理,征得同意后,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8)、对参与事件人要及时询问、做好笔录、划分责任,公开调解或处理。
(9)、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与附近医院联系,诊断证明要保存好。
(10)、对此时要写出书面报告或经过,并提出处理建议。
(11)、保安部电话:
5、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保安在值勤过程中,如发现业主驾驶车辆出现故障时,应协助车主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车场交通的位置。
(2)、如车辆有漏油现象时:及时报告班长,在漏油处覆盖沙土并在车辆周围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发生危险隐患。
(3)、如车辆无法挪动,应及时报告班长,设置临时修车区域,周边设置醒目安全标识,将车辆进行应急维修处理。
(4)、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安员及时上前,查看事故情况,并做好疏导工作,并立即通知班长。
(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领班、主管协助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解决。
(6)、单方事故的车辆,造成其它车辆及车场的设备设施损坏的,保安员及时通知保安部进行解决,做好记录。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立即上报保安部经理,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报120进行紧急施救,保护好现场,报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6、遇管理区域急症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
(2)、立即通知项目相关领导。
(3)、通知病人的单位及家属,并将病人送往附近的医院。
(4)、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999)。
7、发现住户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等处理程序: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保安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领回。
(3)、若醉酒者和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相关领导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4)、值班人员在值勤中,如遇到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擅自在管理区域垃圾堆放点外倾倒垃圾等情况,可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5)、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6)、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如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可报告公司由公司出面妥善处理。
(7)若社会人员来本辖区故意扰乱,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可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对推销、乱窜区域,闲散人员的处理方法:
(1)、保安部各部位巡视人员工作时,注意发现或观察此类人员,见到可疑人员时应上前进行盘问。
(2)、楼层区域发现后要及时向保安部办公室或夜间值班人员报告,同时要通知中控值机员进行监控,并随时用对讲机保持联络,要将此类人员带至保安部办公室进行询问后批评教育,形迹可疑人员经审查后,必要时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当在大门口外围区域(绿地四周)发现后,主要采取劝说、解释、轰赶、强制四种方法。
(4)、盘问或询问此类人员时,要查明身份、来意、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身上携带何种物品、有关同行人等,视情况做好笔录。
(5)、对严重不听劝阻者,将强制带至保安部办公室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或无理取闹、损坏物品、伤及人员者,保安部将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处理。
9、客人财物丢失处理方法:
(1)客人发现财物丢失,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2)保安部接到报告后,内保人员或夜间值班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听取事主陈述事情经过。
a、内保人员应携带访问笔录、手电、相机等工具。
b、细心听取事主对丢失财物时间,过程的陈述。
c、询问事主有无怀疑人和事,如有怀疑人或嫌疑人特征,要迅速通知保安部各岗位进行查找;一旦发现嫌疑人要将其扣下进行盘问,待查证属实后交公安机关处理。
(3)到达现场后,要查看现场是否遭到破坏,必要的要进行拍照,注意现场上犯罪分子抛弃遗留的物品(尤其是留下指纹的纸、杯子、桌面、塑料面皮夹等),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
(4)、做好笔录:
a、首先要查验并核对事主的证件。
b、详细询问并记录丢失物品的种类、型号、数量、价值、颜色、新旧程度、有无特殊的标记、有无保险、丢失物品的位置、最后见到的时间、发现丢失的时间等。
(5)、及时向保安部经理汇报,听取指示,如果丢失财务数额、价值较大,在征得同意后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谈话时注意事项:
a、严格遵守,不准打人、骂人。
b、和主要嫌疑人及丢失场所工作人员谈话时,注意要将工作时间、工作程序、人员定点、定位以及情节等了解清楚、准确。
c、案情涉及到二人以上人员时,一定要注意保密,要分别了解、访问。
处理问题,要及时向保安部经理请示、汇报,对人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必须领导同意后才能实施。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铁卫分公司。
洪涝保障方案篇六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百姓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加大燃煤小锅炉取缔力度,采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尽可能的利用清洁能源。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生政府、民本政府"理念,为了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具体体现,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全面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温暖送到百姓家中、送到百姓心里。
(一)确保用户室温24小时达到18摄氏度以上,力争达到舒适温度,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二)及时受理、解决各类供热故障和问题,力争群众满意率达100%。
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
(一)以民生为本,稳妥推进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
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快速推进燃煤小锅炉取缔任务的完成。抓紧处理好并网燃煤小锅炉的收尾工作,要以民生为本,稳妥处理好管网对接,利用更合理的技术手段连接好管网,严禁出现停热、停供现象发生。各相关"煤改气、改电"单位,清洁能源储备要充足、要有足够的电力负荷,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二)严格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
供热企业要保证供水、回水温度,热电联产、区域锅炉要采取连续供热方式,利用清洁能源"煤改气、改电"的要延长供热时间,供热期内热用户室内温度必须达到法定标准,并不断提高舒适温度覆盖比例。科学调配区域热能,杜绝冷热不均问题。进一步完善供热投诉受理值班、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投诉受理服务机制,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强化企业内部服务质量管理检查和配套奖惩机制落实,确保供热质量、服务质量达标。
(三)保证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落实责任,防微堵漏,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结合实际调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充实应急抢险队伍,检修应急抢险设备,落实应急措施,保证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得当、有效。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的,供热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
(四)依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供热企业结合实际,及时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收费工作,及时发现、处理窃热、损害供热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各类用户依法、规范用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落实供热企业运行及储煤周报告制度。
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市直各供热企业每周上报企业运行及存储煤情况,各县(市)政府每周对各供热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查找处理存在问题,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弃供锅炉接管机制。
各县(市)政府建立供热弃供接管机制,委托具备实力的供热企业依法接管弃供分散小锅炉供热运行,对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的,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政府主导搭建应急抢修平台。
在全面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各供热企业应急抢险实战演练的基础上,各县(市)政府要依托供热企业实力雄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实行政府直接指挥,1小时内可集结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保证应对各类供热突发事件需要。对发生事故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居民用户发生冻害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清洁能源供热热源应急储备。
各县(市)政府根据供热季供热保障工作实际需要,多渠道多方位做好本地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的储备;对存在供热缺口的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供热等供热方式,不能满足清洁取暖需求的,要储备应急热源确保民生供热需求。
(五)开展"温暖之冬"保障活动。
各县(市)政府要开展保供热、保稳定"温暖之冬"保障活动,主导加大对各供热企业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让问题过夜;元旦前集中开展一次"访民问暖"专项活动,通过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进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
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郑君桥副市长。
副组长:谢北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访局、新闻传媒集团、市供热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
主任:谢北寒(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周伟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县(市)政府要建立组织机构直接领导、综合协调,组织专人负责对各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对当前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冷暖和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实现百分之百达标。
(二)提倡奉献,保障民生。供热企业作为行业主体,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和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高度,勇于奉献,切实承担起公益事业企业责任,积极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义务,严格按方案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深入挖潜增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燃煤价格上涨、气温低等不利因素,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三)强化管理,严肃追责。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供热企业主要领导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批评监督。
(五)做好上报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针对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按照时间结点及时上报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周报告制度务于每周五11时前上报、"访民问暖"活动务于12月27日前上报。届时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将按照规定给予追责。
洪涝保障方案篇七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和商贸流通领域安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委办〔20xx〕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市场、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搞好市场供应,保障流通,服务消费,惠及民生为重点,开展各类销售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保障节日市场规范有序。
确保节日期间米、面、油、肉、菜、蛋、糖、食盐、酱油、醋以及成品油、气、水、电等生活必需品和其它商品供应充足,不脱销、不断档,价格稳定、质量合格、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成立商务局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云志(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志强(商务局副局长)。
黄广福(商务局副局长)。
谢恩逢(纪检组长)。
郭远桂(工会主席)。
成员:陈正斌(市场流通管理股股长)。
王涛(综合股副股长)。
钟立祥(招商引资股股长)。
林海山(外经股股长)。
廖福秀(第三产业管理股股长)。
张欣(市场流通管理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广福副局长担任,成员为:郭远桂、陈正斌、张欣。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发布市场供应预警,协调解决节日市场供应的相关问题。
(一)大力组织商品货源,确保节日市场供应。要组织各商业网点,特别是商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加强外采等方式,大力组织节日市场货源,努力做到品种丰富,数量充裕,质量可靠,重点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蛋、菜等节日商品的货源组织,确保供应充足。
(二)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物价稳定。春节期间,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对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气等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库存情况要实行重点监测,确保物资储备充实。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居民消费安全。商务执法大队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节日市场检查力度,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上杭县晟新食品公司和4家活体生猪储备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的肉品供应,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服务电话(12312热线平台)的作用,确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开展营销活动,确保节日氛围浓厚。要指导商贸企业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主要商业街实施亮化工程,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各大商场、超市、商店、餐饮企业都将适当延时营业,为消费者节日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提供宽松的时间。同时,各商贸企业都将抓住节日旺销的有利时机,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把商品销售和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扩销增效。一是注意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搞好商品的促销宣传,努力营造节日气氛,引导和吸引城乡居民扩大消费。二是加强对商业促销、店庆等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因人群聚集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人员伤害。三是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搞好优质服务。节日放假期间,各商场、门店、超市、餐饮企业应采取员工轮休的办法坚持正常营业,并积极开展电话订货、送货上门、上门维修等温暖人心的`优服活动,努力为全县城乡人民营造一个亲情、和谐、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1、高度重视,密切合作。春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保障领导小组成员要树立全局意识,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各商贸物资储备企业要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关于物资调度的要求,确保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春节专项检查活动,为节日期间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抓好生产,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规范促销行为,严防踩踏、火灾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4、健全机制,防患未然。要继续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严防囤积、居奇、抢购等事件发生,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综合股要完善局值班制度,明确春节期间值班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洪涝保障方案篇八
我公司承诺:
1、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2、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3、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5、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6、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7、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8、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
9、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10、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
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
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
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
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
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
4)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
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
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
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
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
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
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器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
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
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
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
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1、对其他系统的保护管理措施。
1)已装修完的墙面,严禁在墙面乱涂乱画,要保持墙面的整洁。
2)对已完工的机房地面,在施工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地板划痕。
3)对已有的吊顶,要注意保护,避免污染和损坏。
4)在注意做好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重视对土建、装修等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野蛮施工,顾此失彼。
5)在安装工程各专业、各项目之间合理安排计划,施工中爱护其他专业、其他项目的成品,有问题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1、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按时供货,并送达至指定地点,货物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方承担。
2、我公司特成立项目领导工作小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愿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保证我公司产品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标准。
2、保证我公司所购材料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充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3、保证我公司的产品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4、为保证质量,由我公司质检人员对产品实施封样检查,严格按《各工序质量检验制度》执行,保证印刷成品质量合格。
5、保证履约担保,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按合同进行补偿或赔偿。
洪涝保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
1)矿井洪涝灾害一般多发在夏季,夏季暴雨天气导致河流水位上涨。我矿坑口离神山沟较近,极有可能发生洪水泛滥而淹及采坑,给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在雨季雨水将会顺山而下,使采坑水量剧增;连续的降雨可能造成采场、排土场边坡发生滑坡事故,发生洪涝灾害会给正常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1.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神山地区连降大雨致使采坑附近神山沟水位上涨,河水通过支流涌入采坑。
1.1.3事故发生可能造成危害程度。
神山地区连续大雨,神山沟水位上涨至和坑口标高水平,河水不断涌入采坑。致使电铲、液压挖掘机、运输车、配电柜等设备被淹没,造成设备损坏从而引起采坑大面积停电,给矿井的生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1.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气象部门发出橙色降雨预警,连续降雨神山沟水位持续上涨。
1.2应急组织与职责。
组长:现场值班矿领导。
副组长:现场值班段领导。
成员:现场各个班组成员、现场工作人员。
职责:现场发生事故后,值班矿领导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处理突发灾变以及事故汇报,并启动相关的救援小组,进行救援行动。现场灾难矿内无法处置的向上级汇报,上级指挥部判断灾情大小并组织救援或向上一级汇报。如果现场符合级别时应简化报告程序,直接通知到救护大队。矿级指挥部及救援小组负责组织全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救援过程。
1.3应急处置。
1.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2)根据灾情区域,指派各地点抢险救灾负责人和救灾队伍,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指挥部安排,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事故人员按矿调度通知精神,组织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重要岗位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岗位。
5)供应站要组织好物资供应工作,按矿调度通知,立即将排水设备、设施,运、安到指定地点,生产指挥中心立即安排车辆进行物资调运工作。
6)生产指挥中心要做好供电系统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正常、安全供电,并对有危险的地面架空线路进行排查,防止触电事故。
7)救护队按指挥部的命令,组织队员进行采坑人员的抢救和探查工作。
8)各单位,各抢险地点的进展情况,随时汇报指挥部。
1.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抢险救灾工作要本着先人后物、先采坑后其他的顺序,确保人员和采坑安全。
2)变电所等重要地点,在灾情发生时,要及时停止采坑正常生产保安电源以外的所有负荷用电,防止设施因进水而损坏,对有危险的地面架空线路进行排查,防止触电事故。
3)救援人员要穿戴齐全保护用具,以免在救援过程中发生意外。
1.3.3报警电话及报告内容。
按照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电话(见附件二),“三防”办公室设在矿生产指挥中心,联系电话:xx。汇报人员要汇报清楚灾情所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自救情况和灾情扩大的趋势等重要信息。
1.4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应采购符合国标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并按规定使用。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执行前有熟练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现场人员要确定清楚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要在安全的区域内妥善避灾救灾。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一
1.对于被洪涝水淹泡过的地面、建筑物、器具等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要戴好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清理过程中不受到细菌、病毒的侵害。
2.对洪涝灾害后的地面、建筑物、器具等进行消毒。选择适当的消毒剂,按照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对于灾后可能滋生细菌、病毒的场所,如厕所、饮用水源等,要加强消毒工作,确保环境的卫生安全。
1.对于被洪涝水淹泡过的饮用水源,如井水、水库水等,要进行严格的水质检测。如果水质不达标,要及时进行水质处理。建议使用煮沸消毒法或其他可靠的水质处理方式,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
2.洪涝灾害后,要确保灾区居民有足够的饮用水供应。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和志愿者进行饮用水的分发,确保每个居民都有充足的饮用水。
1.加强灾区人员的健康监测。要监测居民的体温,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隔离相关人员。
2.洪涝灾害后,要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干净的住所,加强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3.加强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告知居民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等预防措施,提高居民的健康防护意识。
1.洪涝灾害后,要加强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医疗队伍到灾区进行救助,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2.确保防疫物资的供应。要及时组织调配口罩、消毒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确保物资的充足供应。
3.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灾区产生的医疗废物,要进行规范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
1.组织社区力量开展防疫宣传和教育活动。通过社区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防疫知识,提高居民的防疫意识和预防能力。
2.组织社区力量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活动。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居民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二
近日来我区连暴雨,导致多处出现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大灾之后传染病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等引发的健康危害,切实做好我区洪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控制灾后传染性疾病发生,确保我区“大灾之后无大疫”。
成立洪涝灾害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一)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洪涝灾害传染病防控的总体技术指导、防病宣传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导整改问题;同时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镇实行分片包干,对洪涝灾害传染病防控点对点进行指导(附件1)。
(二)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消杀指导、防病宣传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督导整改问题。负责对接辖区镇人民政府及时落实消杀队伍组建、消杀物品准备和组织消杀工作的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传染病防控,成立工作小组,落实疫情监测、消毒指导、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人员,充分储备本单位传染病防控所需的人员和物资。
(二)细化措施,及时落实。
按照《区洪涝灾害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和《区洪涝灾害灾民安置点卫生要求》的要求,储备充足的消毒剂,落实本单位消杀工作人员和辖区消杀工作指导人员;对辖区的灾民安置点进行卫生指导,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人员,对辖区居民传染病发病情况进行监测。
(三)收集情况,及时上报。
各单位落实专人每日收集辖区安置点或辖区疫情监测情况、消毒指导情况,于每日下午16:30点前报区疾控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时掌握全区洪涝灾害传染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三
1.疫情监测:建立洪涝灾害灾后疫情监测系统,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灾区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灾区疫情发展,确保防控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环境消毒:对灾区进行全面的环境消毒,包括道路、居民区、公共场所等,以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
3.垃圾处理:灾后洪涝灾害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及时清理和处理灾区的垃圾,避免垃圾滋生病菌,减少疫情的发生。
1.儿童和老年人:加强对儿童和老年人的疫情防控,提高关注和照顾的力度,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婴幼儿的饮食卫生、个人卫生进行指导和检查。
2.受伤人员:对于受伤的人员,特别是外伤患者进行有效的消毒和伤口处理,防止感染和疾病传播。
3.患病人员:对于灾区内已经存在的患病人员,特别是传染性病人,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1.饮用水消毒:对于灾区受污染的饮用水源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保障人们安全饮水。
2.卫生设施建设:加大对灾区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力度,疫情防控设施要设立防控站点,配备必要的物资和人员,随时做好应急工作。
1.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公众的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养成勤洗手、消毒、隔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疾病传播。
2.居民健康教育:加大对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力度,传授防灾防疫知识,提高居民的应急意识和科学防控能力。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四
1.水库、河流、道路、居民区等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彻底清理,包括排除废弃物、泥沙和垃圾等,确保环境清洁。
2.对于有水淹过的建筑物进行消毒处理,使用漂白剂或其他消毒剂对沙发、床上用品、地板等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病菌和病毒。
1.对于受灾地区的饮用水供应进行临时调配和加强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如果发现饮用水污染,要及时通知居民停止使用,并组织供水车辆进行应急供水。
1.雨后要立即清除积水,防止蚊虫滋生。定期喷洒杀虫剂,如烟霞、灭蚊水等,对蚊虫进行消杀。
2.清理灾区周边的垃圾和废弃物,以创造一个无蚊源环境。
1.灾后要派遣医疗队进驻灾区,提供紧急医疗救治和疫病监测工作。
2.对于因洪涝灾害导致受伤、感染的灾民进行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控制。
1.对于受灾地区的居民进行个人卫生教育宣传,包括正确洗手、饮食卫生等。
2.向居民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以增强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
1.对于怀孕妇女提供产前检查和防疫知识培训。
2.加强对儿童的疫病预防和保健工作,组织儿童疫苗接种和健康体检等。
1.对于灾民的健康情况进行统一记录,包括疫病感染、伤病情况等。
2.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对灾民进行健康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1.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服务,帮助灾民缓解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
2.筛查患有心理疾病的灾民,及时进行干预和引导。
以上是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基本方案,希望能有效地保障灾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轻灾后卫生防控的风险和负担。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五
1.灭除病媒生物:组织全面清理灾区内的积水和淤泥,采取喷洒杀虫剂的方式,灭除蚊蝇等传播疾病的病媒生物。
2.灭除病害源:清理受洪涝泥沙污染的农田和饮用水源,排除可能导致疾病暴发的病害源。
3.消毒处理:对受灾区域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食品加工场所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处理,以防止病原体的传播。
1.健康监测:建立健康监测系统,对灾区居民进行常规体检,提前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疾病。
2.疫情报告:加强卫生监测力度,建立灾害相关疫情信息的及时报告机制。
3.疫情防控: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如隔离观察、集中治疗等。
4.医疗救治:加强灾区医疗救治力量,组织医疗队伍进行救援和救治工作,并提供充足的药品和医疗物资。
1.宣传知识:开展防疫宣传活动,向灾区居民普及有关洪涝灾害后防疫知识,提醒他们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2.疫情教育:组织灾区居民进行疫情教育,教授正确的防疫方法和措施,提高他们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3.饮食卫生:加强对受灾区域的食品供应商进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避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1.应急物资:组织灾区居民进行生活物资的清理和补充,提供充足的食品、饮用水和床上用品等必需品。
2.心理疏导:组织心理专业人员对受灾居民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渡过灾后恢复期的心理困难。
3.重建设施:尽快修复和重建受损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招工引劳工作,加大用工保障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水平,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1.20xx年度内完成招引普通劳动力20xx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3.20xx年度内建立市外劳务合作基地3个,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4.20xx年度内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1.完善日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推进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服务重点。将一次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施重点交办,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确保企业缺工难题及时得到有效缓解。
3.激发市场功能。完善每周三、周六日常招聘机制,推行“2+n”常态化招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定期举办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架设便利沟通桥梁。
4.鼓励返乡就业。各镇(街道、园区)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契机,通过逐一走访、座谈交流、组织参观、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在外工作的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认真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企业推介等,积极营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两项调查”,组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专场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跟踪服务、多措并举鼓励和吸引本村在外大学生及其他优秀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6.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的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各镇(街道、园区)也要积极走出去,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7.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大力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1.落实招引人才岗位补贴。
(1)企业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含技师),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企业新引进的在县(市、区)(本市以外)级技能大赛获前3名、在市级技能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前10名的技能型人才,在对口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3)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市企业关键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4)企业引进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对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激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xx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给予市级以上认定的每位名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一次性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3.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将企业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企业技能需求,加强对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每人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省人社厅工种目录公布的标准直补企业。(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4.奖励招引人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来桐就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服务期满6个月的按40%补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按100%补助。已经在市内就业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返乡就业人员的认定须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中比对,或本人提供上年度外地工作相关材料证明,市外户籍的人员以身份证为申报凭证。(就业补助资金承担每人200元)。
5.启动超龄人员的商业保险补贴。对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中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同时又是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由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只能由企业参加商业超龄人员留用意外伤残险的,按50%的比例给予最多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以上扶持政策执行范围暂仅限:重点工业类规上企业和效益评价中a类、b类工业企业(由科经局认定),以及重点招商企业(由招商中心认定)。
以上扶持政策属于《桐城市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桐发〔20xx〕17号)措施的细化与延伸,执行期限同步,但不重复享受。
补助资金申报及招工工作联系窗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联系人:汪锋,联系电话:6205347。
1.明确责任,强化认识。各地、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招工与招商并重”的理念,把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来完成,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强化全局意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要坚持重点导向,服务中枢着力经开区。
2.落实经费,优先保障。以上政策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他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下达到各镇(街道、园区)的招工任务,按每人5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配套工作经费。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协作与联动,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信息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尽快就业。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考评,按50%的权重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分值中,并将用工服务成效纳入招商工作考核指标中。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好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洪涝保障方案篇十八
1.对受灾地区的水源、饮用水、附近的河流和水库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
2.对受灾房屋和公共场所进行清理和消毒,定期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对被浸泡或受到洪水污染的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尽可能避免继续使用。
1.巡查受灾地区的人员,及时发现有病例或疑似病例,进行隔离和治疗。
2.加强对疫情敏感人群(老年人、儿童、患有慢性病或免疫力低下的人)的关注和照顾,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感染风险。
3.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加强对典型传染病(如流感、肺炎等)的预防。
1.对灾后食品进行专业检测,确保食品安全,防止传播疾病。
2.加强对食品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加强对受灾地区的餐馆和食品摊点的卫生检查和指导,提升食品卫生水平。
1.利用各种媒体渠道,传播健康知识和洪涝灾害后的防疫措施,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2.设立宣传点和咨询热线,提供相关的防疫知识和咨询服务。
3.组织专家进行健康讲座和培训,提高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能力。
1.组织防疫志愿者进行社区巡查和防疫宣传,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2.建立健康档案,对社区内的居民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隔离和治疗工作。
3.加强对重灾区的关爱和支持,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服务。
1.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防疫用品、药品、防护服等,确保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2.加强应急物资的调配和分发,确保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防疫需求。
1.加强与卫生部门、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防疫和环境清洁工作。
2.加强与民政部门、社区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管理和服务受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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