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委托加工合同(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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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委托加工合同(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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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一

第一段:介绍木材加工机械的背景和重要性(大约200字)

作为现代工业中的重要一环,木材加工机械在木材行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木材加工机械,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与传统的手工加工相比,木材加工机械在加工速度、加工精度和加工效果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受到了广大企业的青睐。

第二段:对木材加工机械的选择和操作经验的总结(大约200字)

在选择木材加工机械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自身需求、机械性能、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因素。首先,我们要明确所需加工的木材种类和尺寸,然后选择适合的机械设备。同时,我们也要关注机械的性能指标,如加工速度、加工精度和耐用程度等,以保证机械的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在操作木材加工机械时,我们应该认真阅读并遵守操作手册,避免误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此外,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也是重要的,可以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三段:木材加工机械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大约200字)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产效率的要求不断提高,木材加工机械市场在不断扩大。然而,木材加工机械产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厂商不断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以保持竞争力。其次,环保要求越来越高,木材加工机械需要不断改进,以降低能耗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最后,人才储备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想满足市场需求,培养和引进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段:木材加工机械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大约300字)

木材加工机械在未来的发展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科技的进步,智能化、自动化和数字化将成为木材加工机械的发展趋势。智能化的机械设备将具备更高的自动化程度,能够适应不同的加工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也将使得机械设备更加智能化和可远程监控,在机械故障和维修方面也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以减少停机时间和生产损失。另外,绿色制造将是未来的主流趋势,木材加工机械需要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废气和废水的排放,以降低环境污染。因此,可以预见,木材加工机械在未来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五段:总结对木材加工机械的心得和感悟(大约200字)

通过对木材加工机械的了解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木材加工机械在现代工业中的重要性和价值。合理选择和正确操作木材加工机械,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并对环境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然而,木材加工机械产业也面临着许多挑战,需要不断创新和提高。我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木材加工机械将会发展得更加智能化、绿色化和高效化,为木材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二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__木材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的__木材厂承包给乙方加工。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__木材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厂,并保证合法操作。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加工期间,实行按件计算,具体包括:锯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木材厂的承包保证金为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证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木材厂加工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等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场所,但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__木材厂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保证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加工活动。

3、乙方在加工期间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乙方必须严格予以管理;该所有的聘请人员由此所产生的工伤、斗殴等人身伤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将__木材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种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以木财厂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木材厂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所有甲方的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八、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加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三

作为木材加工行业的从业者,我有幸接触和使用了各种木材加工机械,包括锯木机、刨木机、木材干燥设备等等。在使用这些机械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木材加工机械的理解和感悟。

首先,我了解到木材加工机械在木材行业中的重要性。在过去,木材加工主要依靠人工操作,效率低下且劳动强度大。随着科技的发展,木材加工机械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木材加工的效率和质量。木材加工机械能够完成大量繁重的工作,如锯木、刨木、修边等等,使得木材加工更加快捷、准确。这不仅提升了木材加工厂的产能,也减轻了工人的劳动负担。

其次,我认识到了操作和维护木材加工机械的重要性。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能够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首先,操作人员应熟悉每台机械的工作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其次,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检查机械的各个部件,如润滑系统、电气系统等等,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同时,注意机械的使用环境,保持机器周围的整洁和通风,防止灰尘和湿气对机械的损害。

此外,我深深体会到了木材加工机械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木材加工机械能够对木材进行精确的切割和加工,使得加工出来的产品具有更高的质量和精度。例如,锯木机能够将木材进行精确的锯切,保证木材的大小和形状一致,刨木机能够修整木材的表面,使得其更加光滑平整。这些机械不仅提高了产品的观感,也提升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和品质。

此外,我也认识到了木材加工机械的创新和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木材加工机械也在不断创新和改进。例如,现代的锯木机已经具备了自动控制系统,能够根据木材的大小和形状自动调整锯切角度和速度,提高了锯木的效率和精确度。同时,一些先进的木材干燥设备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降低了能源消耗,提高了干燥的速度和质量。这些创新和发展不仅为木材加工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也为行业的发展增添了更多的活力。

总之,木材加工机械在木材行业中发挥着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使用这些机械,我们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人工成本。同时,正确的操作和维护机械能够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的发生。随着科技的进步,木材加工机械也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为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作为木材行业的从业者,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为木材加工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四

1.1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林业加工业现代化改革进程中,木材加工是林业产品生产最关键的环节,对产品质量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在利用森林资源进行加工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原则,不能竭泽而渔,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使用方法,提高木材加工效果,减少废料。但是我国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都追求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木材加工业也深受影响,经济发展是以牺牲森林面积和过渡砍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森林资源短缺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对既有木材资源的利用效率也不理想,产品加工过程中无法有效保障林业产品生产质量和效率。我国充分认识到这种情况,颁布了相关法律强制约束木材加工业的生产加工方式,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对加工精细度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控制产品质量。木材加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加工市场的运营模式,通过对市场运行模式的改善优化,形成良性竞争,进一步提升木材加工质量,同时还能够提高市场活跃度,实现木材加工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林业发展建设实际要求。可通过对国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经验的借鉴,根据林区自身特色选择适用的市场形势,实现木材加工相关内容的综合管理,提高木材的利用效率和木材加工业的综合效益。同时在木材加工的市场化进程中,可以对传统的木材加工工艺进行更好的传承和发展改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木材加工行业。

1.2选用木材利用率更高的加工技术

1.2.1高速切削。高速切削是当前的木材加工业中应用十分广泛的技术,通过更高转速的刀具、砂轮来进一步改善其木材加工效果,提高了木材的加工效率,在更短的时间内就能够完成木材的加工。这是同一种比较优秀木材加工技术,但是该项技术对刀具的要求更加严苛,一旦刀具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刀具安装经济不符合要求,会产生比较严重的木材加工质量问题。所以在采取高速切削技术进行木材加工时需要严格要求刀片和导体之间的灵活性和刀具对木材的适应性,刀体的经济性也需要认真考虑。而且在高速切削技术应用过程中需要重视刀具自身的动力平衡,避免出现安全问题。在高速切削加工实际中,选择合理的加工处理方案是保证其加工质量和安全性的必要措施,不能掉以轻心。

1.2.2纳米改性加工技术。纳米改性加工技术充分利用了纳米加工技术来优化木材原料的基本性能,通过微波处理和压力浸渍等技术提高木材的渗透性,之后使用前驱溶液进入原木结构中,通过原位反应生成纳米材料,这种木材和纳米复合材料能够明显改良木材的各项性能,而且不同材料纳米体给木材性能带来的改变也是不同的。氧化钛纳米体能够明显提高材料硬度;氧化硅纳米体则能够提高木材保温性能;银和铜等金属氧化物纳米体则有着很强的光谱杀菌能力。

1.2.3超声波切割/在线检测。超声波切割技术使用工具端面超声振动,在磨料机械膨胀作用以及磨抛和产生空化作用下加工木材的一种技术,超声切割技术对木材硬度有要求,但是对加工位置形状的适应性较强,有着很高的操作精度额加工效率。在线检测技术使用的带锯上有自控和声控系统,配备激光标准系统数据库检测技术,能够完成木材的信息化、自动化加工。

1.3提高认识,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原则

木材加工的目的是利用,利用木材需要遵循合理的原则,加工过程需要遵循量木进锯、综合经营、量质利用的原则,特别在木材加工资金和加工原料成本高,来源不稳时更需要大力推广木材的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和政府部门都需要提高认识,认识到林区治危兴林战略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让加工企业能够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自觉调整木材加工和木材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企业能够根据自身资源情况,发展精致的小型木制品,摆脱历史性的加工方式,活跃林区木制产品原料加工市场。应该把新型木材的综合利用作为主要发展目标,按照市场需要,有计划、规范化的生产农业、工业、文化设施需用的木制产品原料,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作为林区的.经济来源之一。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五

7.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7.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7.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9.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加工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做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此材料加工合同,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成品原料及加工内容:

注:1、有无附图纸:;

2、如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生产加工图纸,图纸作为本合同内容的附件一并执行(图纸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二条加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1、材料选定:材料的选定根据乙方自行选择第项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制定选购。

(二)、由乙方自行选购后交付甲方制作。

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需材料,加工期限在甲方接收到所需材料后开始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具有可行性地具体加工期限,该加工期限的确定,应由甲方根据自身的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谨慎确定,本合同确定的加工期限为:天。

3、成品的质量要求,有相关技术图纸规范的,应符合图纸要求,没有图纸或者只提供成品规格、型号规范的,应符合相应的规格型号要求。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结算方式: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即年月日前。

2、交货地点:

(一)、乙方在甲方工厂内自提;

(二)、或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即;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首付加工费用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即人民币(大写):元,合同生效;交货时,结清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条成品验收及交付:

1、乙方自提:甲方按照约定的加工期限完成加工任务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提货,乙方自行到甲方工厂内提货;乙方收到通知后未按时提货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乙方应在接收成品时,组织人员对成品进行验收,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确认;乙方对成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在交货时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成品合格。

3、甲方将成品交付乙方后,仍应对成品的品质与数量向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加工期限内完成加工任务,则应与乙方协商顺延相应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款的%赔付乙方;如造成乙方其他相应连带损失的(如:供货合同、施工合同、其他与本次加工相关联的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承担修理、更换、无偿补充的责任,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承担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补充条款:

如有以上内容未尽条款,甲乙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作为附件形式附于合同之后,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六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做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此材料加工合同,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成品原料及加工内容:

注:1、有无附图纸:;

2、如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生产加工图纸,图纸作为本合同内容的附件一并执行(图纸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二条加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1、材料选定:材料的选定根据乙方自行选择第项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制定选购。

(二)、由乙方自行选购后交付甲方制作。

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需材料,加工期限在甲方接收到所需材料后开始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具有可行性地具体加工期限,该加工期限的确定,应由甲方根据自身的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谨慎确定,本合同确定的加工期限为:天。

3、成品的质量要求,有相关技术图纸规范的,应符合图纸要求,没有图纸或者只提供成品规格、型号规范的,应符合相应的规格型号要求。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结算方式: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即年月日前。

2、交货地点:

(一)、乙方在甲方工厂内自提;

(二)、或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即;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首付加工费用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即人民币(大写):元,合同生效;交货时,结清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条成品验收及交付:

1、乙方自提:甲方按照约定的加工期限完成加工任务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提货,乙方自行到甲方工厂内提货;乙方收到通知后未按时提货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乙方应在接收成品时,组织人员对成品进行验收,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确认;乙方对成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在交货时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成品合格。

3、甲方将成品交付乙方后,仍应对成品的品质与数量向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加工期限内完成加工任务,则应与乙方协商顺延相应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款的%赔付乙方;如造成乙方其他相应连带损失的(如:供货合同、施工合同、其他与本次加工相关联的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承担修理、更换、无偿补充的责任,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承担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补充条款:

如有以上内容未尽条款,甲乙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作为附件形式附于合同之后,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七

木材加工一般包括制材、胶合板、纤维板和其他人造板的制造及木器加工,

(1)木材加工,除胶料配制、油漆等工艺属甲、乙类生产外,地面积和防火间距均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日前仍在使用的易燃建筑应逐步加以改造。干燥室,胶合板的涂胶、单板整理,纤维板的热压、热处理、喷胶,塑面板的浸胶,木器加工的喷漆,以及制胶生产等工序,均应设在耐火建筑内。

(2)露天堆放的原木应堆放整齐。不得占据通道。堆放地点应在远离锅炉及其他明火作业地点,不得靠近危险物品仓库及成品仓库,不宜设在烟囱长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刨花、木屑、边角料不宜露天存放。对容易着火的“火烧木”‘从失火林区运来的)、腐朽木,应预先作阻燃处理,堆放时应用油布等覆盖,防止外来火星引起燃烧,并与其他木材分开堆放。

(3)车间内堆放的木材量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

(4)木材加工生产中产生的锯末、木屑,不得堆放在车间内,

厂房内空气中如含有较多的可燃粉尘、纤维,应根据火灾危险类别及防火要求,采用机械排风,经旋风除尘器通过管道排送到车间外l可的专用除尘室。除尘室应采用一飞二级耐火建筑,室内不宜安装电气照明灯具。刨花和废料应每天清除。集中妥善处理。机械和厂房构件上的木粉尘每星期至少清扫一次。

(5)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电动机应采用封闭型。现用开启型的,应逐步更换成封闭型。更换前,应在电动机周围增设可靠的防护装置,避免因锯屑和木粉尘侵人电动机内而发生事故。导线应用套管敷设,开关和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均应设防护装置,避免木屑粉尘人内,并经常清扫积屑,加强检查维修工作。

(6)操作场所不应采用火炉或高压蒸汽采暖,要根据安装地点和火灾危险性类别及其特殊的防火要求确定采暖方式。各种机械设备、木材与暖气设备、管道的距离应不小1m,并应经常清除管道、设备上的木屑粉尘。

(7)一般不得在木材加工车间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或其他明火,必须使用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将动火部分及周围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应有专人检查。防止留厂余火。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车间内严禁吸烟。必要时,可在车间外安全地点设专门的吸烟室。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八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制度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各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产部所辖范围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暂定),按照确定的具体岗位(任务)履行职责。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的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调整。如乙方无合法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整,则按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但对工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计件制工资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属于正常上班,不发加班工资,工厂视情在停水、停电、原料缺乏等停产时间或生产淡季合理安排员工补休,以保证计件制员工的休假权利。

第六条、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全额计件制或定额加超产),按照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出勤达到法定工作天数,并完成定额任务,甲方根据乙方相应岗位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务后,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培训,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接受甲方的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社会保险。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即行终止,由乙方自行接续或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工厂规定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业绩,以及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决定乙方职务和工资的升降。

第十条、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协议书)、保密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乙方严重违反工厂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将按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金。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工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木材委托加工合同篇九

第一条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木材加工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第四条

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用电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 产规定: 

第五条 

木材加工经营必须符合以下消防要求及标准: 

5.2厂房内和原料成品堆放处应设置疏散通道,宽度2米以上。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木材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铁路、航运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木材经营与加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约资源的原则,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市场需求情况;

(三)当地现有森林资源和外来木材利用状况;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设规划;

(五)地方木材加工传统工艺水平。

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年限、加工企业种类和加工厂(点)数量、规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内容。限制初级加工项目和以原生阔叶树种为原料的加工项目。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厂(店)一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当核定经营、加工的方式和产品种类、规模、地点、有效期限等具体项目。

第九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经营原木的,应当配备木材检验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经营原木的,应当提交木材检验员证和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第十一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木材加工行业规划的要求;

(二)有合法的、与其加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三)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加工场所;

(四)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

(五)工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供应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十三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机构编制的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设计文件和原材料供应的可行性报告。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证明。

第十四条 木材加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下(不含5000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地级以上市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省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加工许可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收购木材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七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换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需要延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和销售台账。购销台账保存期为3年。

第二十条 禁止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无证经营、加工木材;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

(三)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

(四)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和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

(六)伪造、涂改木材购销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对以本地产木材为原料进行木材初级加工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章 木材运输

第二十三条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应当申领《广东省木材运输证》(以下简称木材运输证)。

从伐区运输木材至集材点,凭采伐许可证运输。消费者购买木(竹)制成品,凭销售发票运输。

第二十四条 托运人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林木采伐(采挖)许可证或者证明木材合法来源的其他证件;

(三)检疫证明(非检疫对象的除外);

(四)木材检尺码单或者货物清单;

(五)育林基金收据和完税凭证;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证件。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木材运输证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运输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公路或者水道上设立木材检查站。

根据木材运输检查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规定的公路、水道上实施木材运输流动巡查。

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应当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依法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通知同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四)擅自进入伐区收购木材的,没收木材,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有其他违反植物检疫规定行为的,依照植物检疫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扣留其运输工具,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后,归还运输工具:

(五)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外省(区)运进(经)我省的木材,按照起运省(区)的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凭证运输的范围,属于违法运输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木材扣留期间发生的搬运、保管等费用,属违章经营、加工、运输的,由当事人承担;因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的,由执法单位承担,并赔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依法没收的木材,由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变卖给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依法不能变卖、公开拍卖的木材,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林业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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