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盗窃罪心得(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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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盗窃罪心得(模板19篇)
时间:2023-11-30 16:38:13     小编:梦幻泡

面对种种挑战和困难,我们需要对过去一段时间的表现做出客观的总结。怎样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这些总结范文中包含了对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总结和反思,其中有些还夹杂了一些个人的感悟和体会。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一

马来半岛的最南端、柔佛海峡的南岸坐落着一个不大的岛屿,公元1324年左右,苏门答腊的室利佛逝王国王子乘船到达此岛,王子在岛上一条河流的河口无意中发现一头动物形若狮子,于是把这座小岛取名singapura--狮城。岁月流逝,斗转星移。如今,“狮城”新加坡是全球最为富裕的国家及亚洲最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世界第四大金融中心。

赴新加坡学习,亲身感受新加坡发达的经济与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受益匪浅,所获良多。

一、居安思危,在忧患意识中搏生存。

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可谓弹丸之国,资源严重匮乏,连日常饮用的淡水都需进口。新加坡位于北纬1°18′,东经103°51′,毗邻马六甲海峡南口,北接狭窄的柔佛海峡,重要的地理位置大有“兵家必争之地”的味道,地缘政治关系十分复杂。严峻的自然环境与政治形势使新加坡自建国之初便充满了危机意识、生存意识和忧患意识,清醒地认识到不懈地努力与更多的付出对于新加坡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多年以来,虽然新加坡在各项事业的发展上已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新加坡政府仍然通过各种渠道在国民中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克服自身环境的制约,不断开拓进取,共同促进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冷静低调、谦虚谨慎,没有丝毫的懈怠,更没有丝毫偷懒。强烈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成为促进新加坡持续繁荣与发展的核心因素,是新加坡的立国之本、民族之魂。

孟子有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意识之于企业来说同样至关重要。公司走了的辉煌十年发展历程,筚路蓝缕、披荆斩棘,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冷静研判,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仍需不忘发展之路,仍应看到发展能力不足,信托产品品种单一;信托产品的附加值不高;创新课题进展缓慢等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既清楚意识到在发展中取得的进步又冷静丈量出我们与最优秀同行之间的距离与差距。时刻以忧患意识鞭策自己,在强手如云、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着眼长远、主动作为的创新意识。

新加坡自建国伊始至今,经济发展经历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科技密集型产业。进入21世纪后,新加坡不断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创新密集产业领域的研发,使创新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支柱,实现了持续发展,在发展中“抢占”先机。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也曾代表政府作出承诺,20xx年至20xx年,新加坡政府将把国内生产总值的1%,也就是相当于161亿新元投入到研究、创新与创业领域。

创新,是一个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面对未来的必备动力。当前,公司面临在快速发展中创新课题进展缓慢,创新人才力量储备不足等问题。问题需要面对,问题等待解决。将创新的观念渗入工作的点滴之中,结合实际,不惧挑战。创新,是一个企业积极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一个企业蓬勃向上的力量之源。孜孜以求新,让最先进的技术、思维方法为我所用,用最前沿的思想武装自己,善于分析与接受新生事物,努力做到“苟日新,月日新,日日新”。

三、“严刑峻法”,确保社会积极平稳发展锋利宝剑。

新加坡是一个法治国家,严格遵守“法、理、情”,没有任何团体与个人可以干预法律。严峻的法律从另一个角度确保了新加坡文明程度的快速提升与社会安定,确保社会积极平稳发展的又一利器。

“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科学发展”是公司的经营理念。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经营稳健,以稳健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相辅相成,相持相依。在业务发展中,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公司制定的四个业务操作指引开展相关工作,牢固制度意识,强化风险观念。以制度维稳健,用稳健促发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加坡的发展道路与经验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启迪我们的思维,开拓我们的视野。经验服务于发展,学习服务于未来。我们要在借鉴中鞭策自己,在学习中定位自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团结一致,奋勇向前,用智慧与汗水走出一条适合公司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二

申诉人:郑xx,男,二十八岁,汉族,原籍xx省xx县xx村,原住xx市xx区xx新中苑xx房,现在xx广福劳改场服刑。

申诉请求: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0)法刑终字第56号刑事裁定书认定申诉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与原事实不符,申诉人并无行窃事实,该判决属错误判决。请求贵院发现错误,撤销原判,按实以销赃罪处理。

事实理由:

申诉人原在xx市xx区开办塑料厂,任厂长。经常在附近厂家联系收购废旧塑料业务。xx手袋厂是本人经常收购废旧塑料关系厂。该厂门卫森严,出入按制度办事,不经门卫请示领导同意,一律不得进厂。收购废料厂方均派二人以上监督过秤。未经该厂派员监督,任何人无法运走厂里废料。xxx0年2月间申诉人前往该厂联系收购边角废料,在该厂门口碰到一位工人,他问我“是否要收购废旧车头”,我说:“要看过后才能决定”。他说:“我已放在废料堆里,如合适便自行取去,每台五百元,有两台,共一千元,若不合适便算了。”过了两天,我和厂内四、五个职工一起去该厂收购废料,通过门卫请示领导同意后便进入废料厅里,发现废料堆里确有一个旧车头,用蛇皮塑料袋装着,我以为修好后总能使用,便叫梁x新一起扛上车去。当时厂里派有两个工人看住我们,他们都没有说什么。废料全部装好后当场过秤,过秤结算清楚我们才一起出厂。此次,一同去该厂收废料的有梁x新、邹x玲、朱x芳等,他们都亲见旧车头是在废料堆里的,副厂长陈x标也和我们一起进厂,也知道这件事。他们都可证实,我并没有去偷旧车头。

过了十天左右,我又带梁x新、朱x芳、谢x珍等一起前往xx手袋厂收购废料,同样在废料堆里取出一只旧车头,情况和第一次基本相同。同去的都可证实,旧车头不是我偷来的。

两部车头确是坏的,缺少很多零件,旋床、送布才、针板、压脚一概没有。因为它是坏车头,我才以为确是厂里不要的,用多少钱买来修理后出卖,能赚一点钱。该车头运回厂后,我请罗x琼给我修理,也完全可证实,车头是怎么样的。副厂长陈x标也看过这车头,他也完全可证实这两部车头都是无用坏车头。

坏车头卖主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住址,我听过有人叫他“阿侯”,第一次取回车头的当晚便来取钱,我共给了他一千元,以后再也没有碰见他。

该车头取回后,我请了罗x琼修理,罗x琼是到xx桥华南衣车展销部买齐零件配好的。其后,一只卖给赤岌岗杨师傅,一只卖给三角镇蔡师傅,每只四千元。

xx手袋的衣车头确是坏车头,不是我偷来的,是该厂人员放在旧废料堆里我用钱买来的,我并无盗窃行为,和我一起进厂的陈x际,运废料工人梁x新、邹x玲、朱x芳,谢x珍概行可予证实。

该厂厂长蓝x烟、李x明都是熟人,该厂任何人都不能证实该车头是我偷来的。

盗窃行为应当有时间、地点、情节、证人。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硬指我是盗窃是不公道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我的行为充其量是构成销赃罪,何况我并不知道此车头是偷来的,我总以为是厂内用坏不要的,我只是贪便宜买了来历不明的东西。

xx区法院和xx市中级法院定我为盗窃罪,判我九年徒刑是错误的,特聘请律师调查一切在场人,弄清真相。兹特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省高院查清案情,明辨是非,给予提审或指令再审,撤销原判,按实判处,洗雪冤情。

申诉人:郑xx。

代书律师: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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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三

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暑期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学习最美教师张丽莉的感人事迹,学习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等等,学习的形式丰富多样,包括集体学习,个人学习,教研组内学习,组内讨论等等。通过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称呼再一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让我找到了自己与最美教师张丽莉的差距,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体会如下:

一、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张丽莉同志面对生死考验,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毫不犹豫,奋不顾身救助学生。她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英雄的壮举诠释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是当代优秀青年的杰出代表。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高尚情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伟大的教育事业中去。

二、学习她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崇高职业精神。张丽莉同志参加工作以来,用她的全部热情和勤奋进取铺设了无悔的从教之路。她虚心向老教师学习,在师傅课堂上聚精会神,一直坚持听课5年,事发当天还连续听课两节,听课学习成了她的一种习惯。她承担两个班的教学任务,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她把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心上,一视同仁,宁可放弃休息时间也不愿放弃一个孩子。在初三一次考试中,王睿同学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心情不好,她擦去孩子的泪水,像妈妈似地说:“孩子,再哭我会心疼的。来,老师帮你分析原因,咱们一起努力把成绩提上来。”一席话,让孩子心中的悲伤全部融化在这温暖中,变成了向上的动力。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为师者对职业的热爱,学生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更是一份情感、一份无私、一份热爱。我们要学习他的崇高思想,牢记使命,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

三、学习她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张丽莉同志母亲十多年前就去世了,爸爸一个人抚养她读完大学,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宽裕,但她连续三年每月从微薄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钱资助贫困学生。由于学校维修,初三学生搬到第四中学,离家远的孩子很多,有些孩子来不及吃早饭,她就自己出钱买一些饼干放到班级。学生生病了,她买营养品去看望;学生过生日,她在黑板上写上祝福的话;夏天天热,她在地上撒水为学生送来清凉;冬天天冷,她用电水壶烧水给学生送来温暖;体育课下大雨,她把自己的伞和衣服让给学生;家长会天气热,她自己掏钱给每位家长买冰棍;放学时学生等不到家长,她主动打车送孩子回家。正是这种爱心,这种责任感,熔铸了师魂的真谛。我们要学习她高尚的师德,恪尽职守,甘为人梯,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学习她勤奋向上、追求卓越的崇高职业理想。张丽莉同志的座右铭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她经常在网上进行教育教学交流互动,积极参加市、区、校的教学教研活动,还自己出资购买了大量的学习资料,专业水平得到了较快的提高。在年轻的班主任当中,她是最让家长信服的好朋友、领导放心的好同志、学生喜欢的好教师。她用执着的热情收获了累累硕果,多次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师。她工作像“拼命三郎”,每天早来晚走,经常带病工作。我们要学习她勤奋进取的精神,加强学习,争创一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学校是教师教书的场所,同时也是育人的场所,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学生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我决心以“最美教师”为榜样,她的责任心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尽心、对工作尽职、对社会尽责的态度,以满腔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工作,踏踏实实的做事,兢兢业业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四

申诉人:张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母,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xxxxx.

申诉人:肖某某,系在监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肖某之父,56岁,汉族,农民,住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身份证号为:xxxxx.

申诉人对(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请求事项:(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据以认定犯罪分子肖某在某某服装大世界行窃的证据不确实、充分,对该项盗窃罪应当依法撤销;关于20xx年1月8日肖某所涉盗窃及抢劫案件,原审将该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适用法律错误,恳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对肖某在招远服装大世界所犯盗窃罪之认定情况。

1、本案存在如下诸多疑点:

(3)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xx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而步某所述在20xx年12月中旬肖某未到过台球厅,该证人证言对认定申诉人涉嫌盗窃服装一案无任何价值。当下国家经济发展程度高、人员流动量大,步某作为台球厅老板,其不可能准确记住每一位来台球厅打台球消遣的顾客。这里存在步某记忆错误的可能,不排除肖某当时确实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但是步某却无法清楚记住。反之,即使当时肖某确实没有到过步某开设的台球厅,对于本案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的服装于20xx年12月13日晚上被盗有何价值?充其量证实肖某在撒谎,即便如此步某之证言也不能作为据以证实肖某实施盗窃服装之证据使用。

得。且张某所卖服装是什么品牌、男装还是女装、老年人服装还是童装,该服装是否与某某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的品牌相同或类似,公安机关未予查实。与此相联系的是,(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660件套,且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774元,而肖某母亲张某将300余件服装出卖后仅获取5000元。张某作为一位常年从事服装买卖生意的生意人,其出售服装一定要挣取最大利润。既然300件套服装只卖得5000元,何以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660件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774元?如若张某某明知其所卖的300件套服装系赃物,可能存在急于脱手、低价贱卖之问题,如此一来,张某触犯销赃罪。如若张某对所售服装不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那么,张某出售服装一定是抱着赚取最大利润之目的,不会轻易贱卖该300件套服装,据此算来,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之损失应为10000元左右,而不是30774元。既然如此,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经济损失30774元是依据什么鉴定得来?众所周知,盗窃数额关涉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与否、罪行轻重,在没有查得赃物的情况下,能够仅仅依据受害人报案所提供的损失数额作为本案定罪量刑之证据么?这显然系草菅人命!

(5)证人宋某、潘某系什么身份?(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载明。据该判决书可以推断,证人宋某、潘某系某某市服装大世界之雇工,该二人之证言仅为“他们的店铺在某某市影剧院,20xx年12月31日晚被盗窃过”,在已经存在被害人陈述即“失主张某、张某卿的证实,20xx年12月13日晚上,他们的服装店被盗各类服装计660件套”的情况下,宋某、潘某之证言与本案关涉不大,或说系证据简单罗列的产物。

(6)证人夏某的证言尽管系依其对肖某之了解所述,但并不能否认肖某做过服装生意或一直在从事服装生意的事实。首先,肖某自初中毕业后便一直跟随其父母从事服装买卖,因此熟知服装行业之经营,不排除其发现可以赚钱的良机而随时经营服装生意的可能。其次,肖某与证人夏某当时系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伪装、夸大自己是当下很多人的本能所在。即使肖某实际从事服装生意,但为在女友前夸大自己而谎称从事另一为其女友偏爱的职业的可能性很大。

(7)本案之关键人物王某某未查实,此为认定肖某是否成立盗窃罪的关键。时下,东三省的公民南下经商、打工的比比皆是,由此引发的牵涉东三省公民的刑事案件的数量也日渐增多,这是不争的事实。步某开设台球厅,到其处只须交费就可打台球而无须通报姓名甚或出示身份证,且若化名为王某某的犯罪嫌疑人仅去过1次或2次台球厅,台球厅的流动人员如此之多,步某也无法记清每一位来此玩台球消遣的客人。那么,是否存在化名为王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在盗窃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后转手将该赃物转卖给肖某的可能?如果本案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服装确系王某某所为,那么,肖某明知系赃物而购买予以销售之行为应该触犯销赃罪。但是销赃罪之刑罚与盗窃数额30774元之刑罚显然差异巨大,若因人民法院没有查清本案事实,将原本应以销赃罪定罪处罚的犯罪行为而以盗窃数额巨大的盗窃罪予以处罚的话,显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冤假错案!

谈价格之可能,其在玻璃门上留有指纹实为正常。如果失窃受害人居住于居民楼,此时若失窃受害人之被撬门上存有肖某之指纹的话,在排除肖某与失窃受害人熟悉或与失窃受害人所居住的住宅楼之住户有其他业务联系的前提下,该指纹完全可以作为认定肖某盗窃的直接证据。然而,本案失窃受害人所开设的某某市服装大世界系公开招揽顾客之店铺,营业期间人来人往,其玻璃门上难免留下众多顾客之指纹。肖某作为顾客完全有权随意进入而不免在该玻璃门上留下指纹,仅以该指纹、辅佐其他价值不大的证人证言就可对肖振海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么?设若如此,则冤假错案在所难免。

(9)本案中缺乏所谓的失主指认赃物之重要环节,而仅存“被害人陈述,“失主张某、张某卿的证实,20xx年12月13日晚上,他们的服装店被盗各类服装计660件套”,且不是以失主向某某市公安局报案后公安机关的勘查结论出现,严重缺乏合理性、科学性。

首先,服装店遭受如此重大损失,依据常理,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由公安机关前往勘查现场、评估损失。某某市公安局的现场勘查笔录中并没有体现损失评估或受害人所报的损失情况。

其次,在公安机关扣押相关的赃物(在肖振海家中未卖完的衣服)后应该履行让失主前来指认的手续,即确认是否系本案失主丢失的服装;应该将扣押的赃物封存,但是,刑事判决书中没有体现。

最后,即使经失主前往指认公安机关扣押的赃物与其丢失服装相同或类似,也并不能由此就确认此系失主丢失的衣服,毕竟作为商品服装系种类物,服装生产厂家所生产的该种类服装销往全国各地,绝非本案失主有独自经营许可。

2、由以上分析可知,肖某所涉盗窃服装案,除了肖某在玻璃门上所留的指纹、肖振海母亲张某所贩卖的服装与本案相关性较大外,其余的证据与本案相关性甚小,无法形成一条严密的证据链条。

首先,所谓歩某和夏某之证言对于公诉机关而言显然是用来证实肖某撒谎的证据,即肖某无法证实在案发前后的一段时间内自己的动向,进而推定肖某存在作案的重大嫌疑,也就是落入了要求犯罪嫌疑人自证其无罪的巢壳,这与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承担证实犯罪行为存在的证明责任相违背,因此,该两证人证言不存在证据价值。

其次,证人宋某与潘某系失主张某、张某卿之雇工,尽管张某、张某卿之证言作为受害人、宋某与潘某作为证人出现,该四人之陈述在刑事证据上之价值等同,也就是证实服装店被盗而已,但对于本案定罪无其他价值。将该四人之陈述在判决中罗列,只是给人一种简单罗列证据以便形成“证据充分”的假象而已。

再者,对于案发当晚肖某是何时实施的盗窃作案?多达660件套的服装是怎样由某某市服装大世界转移出去?是否系肖某一人独自完成?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嫌疑人?肖某所供述的王某某是否真有其人?肖某所雇用谁的.车辆?车辆牌号?何人驾驶?运输过程?等本案定罪最为关键的重要证据未予查实。

由此,据(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中所示有关服装盗窃案之证据可以得出以下三种结论:其一是肖某犯销赃罪;其二是肖某犯盗窃罪;其三是肖某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之精神、原则,在无法认定肖某触犯盗窃罪或是销赃罪,根据疑罪从无的刑罚原则,应当判决肖某无罪。

刑事案件关涉公民的人身自由,欲判决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要求司法机关就案件事实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甚或时下“排除合理怀疑”

的程度,严禁臆测、推断。本案存在如此之多的重大疑点,况且肖某至今也不承认其实施了某某市服装大世界之盗窃案,在上述疑点没有查清、无法排除的情况下,按照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就该(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的盗窃服装一案,应该改判肖某无罪。

二、关于20xx年1月8日肖某所涉盗窃及抢劫案件,原审将该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适用法律错误。

对于该案,肖某实施盗窃行为后,因被发觉而逃离盗窃现场,其后肖某对失主实施的暴利行为不具有“当场”实施之特征,对此,不应认定肖某之行为转化为事后抢劫罪。

事后抢劫的客观要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在刑法理论中,对事后抢劫的当场如何理解,直接关系到事后抢劫的成立与否。这里的当场,一般是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但又不局限于现场,还包括当场的延续场所。例如,在耳目所及的注视下的追捕过程,也视为当场。因此,当场的认定必须具有场所之密接性。所谓场所之密接性,因不以实施盗窃或抢夺者尚未离去现场为限,即已离盗窃场所而尚在他人跟踪中或在脱离追捕者之视线以前,仍不失具有场所之密接性。但是,嫌疑人实施盗窃或抢夺离去案发现场后,行至中途始被撞遇,那么,该中途已经不具有场所之密接性,自不得谓为当场。

弹簧刀捅伤闫某的左腹部后继续逃跑。?”。据此可知,肖某在盗窃败露后已经逃离盗窃现场,已经不在失主等抓捕人视线之内,失主等抓捕人也不知道申诉人逃离至何处,是失主等抓捕人在抓捕过程中在离盗窃现场多大1000米的地方偶然撞见肖某后实施的抓捕行为,肖某此时此地对抓捕人实施暴力侵害的,已经不是事后抢劫之当场,因而不能对肖某以事后抢劫罪定罪处罚。肖某暴力侵害抓捕人构成如故意伤害罪等刑法相应犯罪的,应该以该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综上,就某某市服装大世界失窃一案,(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肖某成立盗窃罪属于证据不确实、充分,按照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应该认定肖某无罪;对20xx年1月8日肖某所涉盗窃及抢劫案件,(20xx)某某刑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肖某构成抢劫罪显系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改判。恳请人民法院对该案予以再审,以便查清本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使肖某所涉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20xx年月日。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五

盗窃罪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犯罪者获得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作为一种违法行为,盗窃罪造成了很多不良的社会后果。经历了盗窃罪的犯罪者往往会有一些心得体会,深刻地认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和危害。本文将介绍盗窃罪心得体会的几个方面。

第一,盗窃罪是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背离。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都需要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盗窃罪的犯罪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准则,也违反了法律制度。犯罪者在被判刑或受到其他法律制裁的同时,内心也会感到愧疚和懊悔。我曾经有过一次盗窃的经历,那时我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对法律和社会的背叛,这是我终生难以忘怀的教训。

第二,盗窃罪带来了家庭和社会的痛苦。盗窃罪行不仅损害了被盗窃者的利益,也给被盗窃者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一方面,被盗窃者会因为财产损失而陷入困境,可能面临生活艰难甚至破产。另一方面,犯罪者的家庭也会因为犯罪行为而受到污名化、社会歧视等不良后果。我的盗窃行为严重地伤害了我的家人和亲人的尊严和名誉,我看到他们在社会上受到非议和不公平对待,这无疑让我深感痛心和自责。

第三,盗窃罪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和尊严。犯罪行为不仅会导致人身自由受限,还会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和尊严。被剥夺自由的时候,我们将无法自由地选择和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在狭小的牢房里度过青春年华,每天受到限制和监视,是一种无比痛苦和悔恨的体验。同时,犯罪行为也会使我们失去尊严,在社会的眼光中我们被视为罪犯和社会渣滓。仅凭这一点,我就深感盗窃罪带来的痛苦所不可估量。

第四,盗窃罪给我们的成长带来思考。作为一个犯罪者,我们要经历法律制裁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自己的行为,审视自己的思想和道德底线。对我而言,是盗窃罪让我重拾对道德和法律的敬畏,重新认识到自己的局限和不足。这使我意识到自己需要改变和成长,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盗窃罪的经历成为了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不仅让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为我指明了一个更正的方向。

第五,盗窃罪带来了深深的忏悔和懊悔。犯罪行为带来的痛苦和懊悔是深深地铭刻在内心的。每当我回想起那个犯罪的夜晚,我就会感到一阵阵的内疚和懊悔。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我主动去帮助那些我曾经伤害过的人,并努力将自己的错误变成正能量。我希望借此机会呼吁所有犯罪者们:请认真思考自己的行为并及时悔过,将心得体会带入生活,并成为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总之,盗窃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它带来了多方面的社会伤害和个人痛苦。作为一个有盗窃经验的人,我深深地认识到盗窃罪的错误和危害。但同时,这次经历也让我更加珍惜自由和尊严,重新审视自己的道德和行为。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警示更多人远离犯罪,并为社会做出正面的贡献。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六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认定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七

盗窃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盗窃犯罪后,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从中获得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通过这篇文章,我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盗窃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以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重要性。

第二段:贪欲与自私是盗窃行为的根源。

盗窃行为往往源于个人的贪欲和自私心理。在盗窃之前,我对于自己的欲望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因为贪心而渴望得到更多的物质财富,我选择了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的方式。然而,盗窃所获得的物质并不能满足内心的渴望,反而加深了自己内心的空虚和不满。通过这次罪行,我正式意识到贪欲和自私不仅无益于自己的心灵成长,还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

第三段:盗窃行为对受害人和社会的伤害。

盗窃不仅伤害了个人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良好秩序和公平正义。在我盗窃之后,不仅让受害人承受了财产的损失,还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痛苦,甚至还可能破坏了他们的生活和家庭。此外,盗窃行为还损害了社会的信任和安全感,促使社会的分裂和不公现象的加剧。通过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我决定远离盗窃行为,以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和价值观。

第四段:反思与改正。

通过深刻的反思,我认识到盗窃行为的错误和后果,并意识到只有通过改正自己的行为,才能重新融入社会。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内心需求和价值观,重新评估自己对于物质财富的追求。我主动寻求心理帮助,通过心理咨询师的指导和支持,逐步改变自己的贪欲和自私心态,并利用工作、学习等方式填补内心的空虚。与此同时,我也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用自己的行动回馈社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赎罪。

第五段:对社会的建设。

通过意识到盗窃行为的错误和后果,并经过改正、反思和调整,我决定以积极的姿态重新融入社会,并为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希望通过讲述自己的故事和心得体会,唤起更多人对于盗窃行为的警觉性和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同时,我还计划参加一些反盗窃的宣传活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他人,让更多人意识到盗窃行为的危害性,减少这种恶劣行为的发生。通过这些努力,我希望能够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一份微小的贡献。

结尾:

通过对盗窃罪的心得体会,我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个人的贪欲和自私心态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我将坚决遵守法律,克制自己的欲望,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并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提醒更多人珍惜法律和道德价值观的重要性,共同建立一个和谐公正的社会。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八

必须说实话,在走进nlp课堂之前,对于nlp究竟是什么我并没有准确的理解,只模糊地认为nlp是一种正向的、积极的心态及思维方式。但短短四天的学习,颠覆了我几十年来建立的价值观及旧有的思维模式,我已经全然被nlp的无限魅力所征服。课堂上,景导和陶子老师两位老师的搭档相得益彰:景导亲和力十足、风趣睿智,让大家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更好地体验和领悟,陶子老师则慈爱、知性,语言简洁却充满力量。两位老师不仅运用娴熟的理论和技术来授课,更是用他们全身心来诠释,来唤醒、带领大家走向更美好的人生。

第一天,其实我是带着些许困惑甚至是阻抗来的,我的身体则诚实地响应了我。我的喉咙发不出声音来,于是我阻断了与外界更多的联系,而有些心安理得地留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但两位老师和小伙伴们给予我的关注与爱护,让我的心门渐渐开了道缝。当我开始接纳身处的这个场域,接纳这个场域的能量进入身体,与我自身的能量融合在一起,我的觉知慢慢苏醒了,细微的变化也随之开始。觉察就是改变的开始啊!在这样敞开的基础上,"肯定和欣赏"的互动也给我了很大的触动。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当我们去关注、去发现、去真心地赞美,爱的能量就会流动起来。

第二天,开始进入信念价值观的探究与挖掘。在两位老师的带领和引导下,我重新审视了我的人生,内在的改变也愈加明显与深刻起来。"若要求知,必先行动",通过大量的练习,特别是人生五项与平衡轮圈,让我看到了对自己最重要的原来恰恰是生活中容易被自己所忽略的东西,以往的许多纠结也随之迎刃而解。原来,就是这么简单,换框,转念,重建地图。

如果说前面两天是一点一滴的憾动与改变,那么第三天对我而言,就是一次重生与蜕变。在这里,我深深地感恩老师,深深地感恩小伙伴们,给予我的接纳和支撑。我声嘶力竭,泣不成声,有一股力量却在内心里慢慢地凝聚起来。海灵格大师说过:"所谓的自由只不过是臣服而已,一个人懂得臣服自己的命运,那会是最大的自由。很多人喜欢去追求,追求这个,追求那个,但到头来结果未必是好的,臣服就是不用去追求,把结果是什么交给比你更大的那个整体力量去做。""对不起,谢谢你,我爱你!"我接纳了,我臣服了,我自由了!也因此,真正懂得了什么是爱,明白了怎么样才是真正地爱自己、爱家人、爱孩子!

经过一夜的休整,第四天当我以充满活力无比开放地重新回到教室时,所有人都为我巨大的变化而惊喜和祝贺。是的,nlp如此神奇,重新帮我找到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生活。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让nlp融入到我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当中,让nlp融入我的生命,丰盛我的人生。

而实际上,短短一阶四天的学习,nlp已经悄然地进入了我的生活。以往在工作中我遇事比较急燥,经常让自己疲于奔命,而如今我每天设意愿、列计划,运用abc法则,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工作的愉悦感也增加了。而最大的变化是在我的家庭当中。之前经常为了一些小事情对爱人和孩子心生恼怒,可现在我知道我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明白每一种信念背后都有其正面的动机,去关注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就能有效地管理好自己情绪,再去关注他人的感受和背后真正的需求。个人的成长也带动了其他家人乃至整个家庭的成长,爱流动起来了,家庭氛围越来越温馨与和谐。

我想,我是何其有幸,遇到了nlp,遇到了景导和陶子老师,有幸结识了一同学习一同成长的小伙伴们,我将怀着无比感恩的心,继续朝我的卓越人生前进!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九

回族,。

住隆回县桃洪镇,。

电话:。

被申诉人:马某奇,。

回族,住隆回县北山镇。

申诉请求。

一,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诉人马某奇量刑畸轻,申诉人不服,现请求隆回县检察院对隆回县法院()隆刑初字第199号判决提出抗诉。

事实与理由。

1,被申诉人马某奇对申诉人实施故意伤害构成重伤并且还造成八级伤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隆回县人民法院只判处马某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明显违法,量刑畸轻。

2,隆回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诉人马某奇认定为自首并且还适用减轻处罚的量刑幅度,显然是认定事实错误和故意偏袒他,理由如下:

a,马某奇是网上追逃人员,如果他真的是自动投案,还用得着网上追逃吗?显然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b,马某奇住北山居委会一组,离北山派出所不远,派出所10月18日打电话要他到派出所,他月20日才被派出所控制,时间相差两天,怎么能够看出他是自动投案的。

c,退一万步讲,就算法院要袒护他,认定为自首,也只能适用从轻处罚的量刑幅度,不能适用减轻处罚的幅度呀!

4,被申诉人1月30日因盗窃罪被判刑,2013年4月4日把申诉人打成重伤,最近他又跟别人发生严重冲突,说明他目无法纪,把违法犯罪不当回事儿,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

综上所述,隆回县人民法院对马某奇量刑畸轻事实清楚,法律体现明显,请隆回县检察院采纳申诉人的请求,对本案提起抗诉。

此致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20xx年5月10日。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

20xx年4月22日,我参加了学院组织集体学习活动,聆听了姜大源教授就职业教育进行的主题讲学。通过该讲座学习,我认识到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现在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这是与普通教育的明显不同之处,但是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

的课程才有是有生命的,在姜教授展开50个左右的案例中,我们认识到各种类型的课程都可以运用基于开放性载体的工作过程系统化来开发,载体的选择符合了可迁移性、可替代性和可操作性这三个特点,教师就能开发出令自己为之兴奋,令学生更能接受的课程.

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是以“精英型”的教育模式为主,以培养高水平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某一社会职业或技术岗位群的需求设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培养能直接成为生产第一线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高技能型或管理应用型人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最根本的区别:一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发展能力较强,具有在某一个或几个职业岗位从事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能力;二是学生对职业岗位需求的前沿性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较高;三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职业岗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复合性特征,需要更多的职业专项技术的学习、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我们应根据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科学的定位,在社会经济对高等专门人才需求类型和层次上找准位置,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统中构建一个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业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原则。严格地讲,职业教育的专业不应该叫做“专业”,它来自于对社会职业群、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或者态度的共同点,是一种用于教育的职业,并非完全照搬社会职业,因此应该是“教育职业”。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动,所以职业教育的专业也是在经常发生变动。“专业”的概念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教育职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应针对不同层次知识基础和不同能力结构的人,因材施教,培养其成为社会需求的不同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不仅要传授其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其对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贡献能力。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不同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因此,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尤其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应当坚持“规格和特色”的有机统一,必须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一生高度负责,坚持应有的规格标准。同时作为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专门教育,培养质量应该突出这种人才具有的特种技术应用能力。只有坚持正确的人才培养标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办学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有反馈的活动,工作是一种行动,学习也是一种行动。工作要追求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是通过工作过程导向实现的;学习要实现学生思维过程的完整性,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受体,更重要的是学习的主体。因此,职业教育的三要素是学生、教师、情境,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学生基于主动、自我调节、建构以及情境引导、社会化意义的学,学生是在主动存在与受动存在之间转换;教师是基于激励、支持、咨询以及指示、描述、启示意义的教,教师是在反应存在与主动存在之间转换,当学生主动存在的时候,教师是反应存在,当学生受动存在的时候,教师主动存在;情境则是基于项目、案例和问题意义的境,情境是整合而存在的。

通过这次姜大源教讲学,我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改革要实现从结构导向的教学向行动导向的教学的转变,由静态变为动态,由知识的传授向认识的传授转化。在今后日常工作中,以此作为自己的重要行动指南,真正做好职业教育工作!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盗窃罪作为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种,对社会治安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转产生了严重影响。作为办案人员,我们深入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下面将就盗窃罪刑事办案心得做一简要总结。

第二段:认清实施盗窃罪的犯罪心理和手段(250字)。

在实际办案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犯罪心理和手段的普遍特征。首先,盗窃犯常常具有急功近利的心态,为了追求一时的私利,不惜触犯法律。其次,盗窃犯通常对目标进行详细观察和侦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盗窃,以避免被发现。他们还经常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如撬锁、破解密码等,实施盗窃行为。因此,办案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对犯罪心理和作案手段进行深入研究,并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

第三段:建立完善的办案机制和团队合作(300字)。

在高效办案中,建立完善的办案机制和团队合作至关重要。办案人员需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充分利用各个环节的优势资源,达到真凭实据的审查起诉水平。同时,办案人员之间也需要及时沟通交流,共同研讨难题,相互学习和进步。只有通过内外配合,建立牢固的合作机制,才能更好地完成办案任务。

第四段:刑事审判的公正与合理(300字)。

刑事审判的公正和合理是司法公正的核心要求。办案人员在收集证据和进行调查时,要确保取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注重对证据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判。在审判阶段,法官应根据法律和事实,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保证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量刑阶段,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悔罪态度等因素,科学、公正地进行量刑。通过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与合理,才能维护社会的法治稳定。

通过长期的实践和对案件的研究,我深刻认识到在盗窃罪刑事办案中,办案人员需要深入了解犯罪心理和犯罪手段,建立完善的办案机制和团队合作,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与合理。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不断丰富自己的执法经验,为打击盗窃犯罪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100字)。

盗窃罪刑事办案需要办案人员认清实施盗窃罪的犯罪心理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办案机制和团队合作,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与合理。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更好地打击盗窃犯罪,维护社会的治安和法律的尊严。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二

也许xx年对我们这群孩子很不平凡,因为从此我们摆脱了高考的压力,飞出了父母的羽翼,开始了我们的大学生活。在大学里我们自由,轻松,我们活的很自得。但在这种环境中我们也会对今后的路该怎么走而惆怅,对所学专业不甚了解,大有不知路在何方的迷茫。但在几个月的专业课程学习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了,也许大一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过渡的过程,我们现在的专业课不在是高考的那种应试了,大学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质的提升,我们需要从江湖派华丽蜕变为学院风格。

谈到我大学的第一次专业课,应该是让我印象很是深刻。老师让我们默写自己擅长的素描,内容不限。我却在写生,老师就教育我们应该诚实,让我深深认识到学艺先做人呀。在接下来的素描学习中我深刻的认识到:素描它是一切造型艺术的之母。是绘画艺术的基础表现,也是美术基础教学中的一种手段和教学效果。同时,优秀的素描作品也应该是一种艺术永恒,它有着自己的思想、时代的脉搏和情感体验。素描可以使我更加热爱自然,了解自然,素描的学习对象就是自然中的物体。

在与自然面对面的观照中,我会发现这些平凡的物体充满了有机的运动和神奇的秩序。还有使它使我更加热爱生活。素描训练了我们的'大脑和眼睛,使我重新认识了生活的价值,你可以将身边普普通通的物品,通过你的手,变成一幅与他人不同的艺术作品。而且通过绘画这些普普通通的作品,我们可以对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有了更好了解。

在学习素描这门课程时,我了解了透视这个概念,以前我是根本不知道,原来在画中一条路它会慢慢的变小变窄,我觉得这个真的很神奇,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的电脑桌面就是一张画,画中有一条路是主体,它向着远方慢慢的延伸,最后消失成一点。在生活中路明明是一平行的线,在画中怎么会这样呢,学习透视这个概念,我才知道为何会这样,同时我觉得绘画真是一门神奇的艺术。让我还了解到习作的优劣还取决于观察事物的深度和知识面的广度,取决于艺术修养和技术水平的高低。

因此,"画外功夫"要正确引导,多掌握一些课外知识,如:文学、美学、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多了解不同素描流派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以及它们的主张和特点。这样能够使扩大知识面,开扩眼界,有助于提高绘画水平在基础未打好之时,对于那种专门追求风格、流派的做法,加以引导和纠正。要认识到:没有浑厚的基本功作基础,单纯地去追求某些风格、流派的做法是有害无益的。因为不仅要具备照着物象摹写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自己的理解、记忆和想象能力。

这样,才能真正具备全面的造型能力。调整修改应本着整体的原则,反复分析研究,反复比较,理解形与神的关系。要用第一眼看到物象时那种新鲜强烈的感觉来检查画面效果,找出画面与物象之间的差距,检查物象与物象之间的组织结构、形体比例是否准确,质量、空间关系是否恰当,主次虚实是否有序。这些因素的调整,主要是想通过反复的校对和比较,能够更深入地研究对象和表现对象。这里所讲的“表现”是说:在素描训练时,应当要用对物象深入的形容和新的发现来不断地激起表现的愿望,激起类似创作的激情。

素描训练,不仅是描摹现象,而且是艺术地再现。所画的那部分不仅是物象的一部分,也是构成画面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要看这部分是否画对了,而且还要看它是否有表现力。要求表现就是要讲究线条,讲究黑、白、灰,讲究概括,讲究画面的构成和组织,要力求形神兼备,要像写文章那样讲究文采,像戏剧那样讲究韵味。要通过表现使素描基本功成一个半月的素描学习结束,通过这次素描的学习,我对素描从一无所知到深入了解而进一步深入的认识。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三

新课标的新鲜出炉,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了明确的导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思考。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我想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将这些理念落地,落实到我们的实际教学当中。下面我想谈一谈20xx版和20xx版英语课标的一些变化以及我的几点认识。

1.重新界定了英语课程的性质。强调了英语这门课程的价值与重要性。

2.提出了旨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课程理念。英语课程要培养的学生核心素养包括语言能力、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等方面。这四个方面相互渗透,融合互动,协同发展。为了落实核心素养和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要有相应的课程理念,包括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堂教学以及考试与评价等方面的理念。

3.重新设置了基于核心素养的英语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认识。从20xx年第一版的课程标准到现在的第五版的新课程标准,五个版本的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上有很大的变化。

旧版的课标更倾向于培养孩子英语知识和技能,更注重提升孩子的英语应用能力。而《新课标》更倾向于通过英语学科培养一个完整的人,也就是发挥英语学科的育人价值。《新课标》更加重视融合,不仅是学科间的融合,还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安全、生命安全与健康等重大主题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增强课程思想性。《新课标》梳理课改中的困难与问题,精选对学生终身发展有价值的课程内容,做到减负提质。《新课标》强调注重教学评一体化设计,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教,将课堂评价、作业评价、单元评价、期末评价有机结合,并且本次课标提供了教学评价案例,让我们一线教师真正知道该怎样去做。

从“双减”再到新课标,英语教学正经历着巨大的变化,无论课内和课外,英语教学的理念和方法都在朝着“真实的'课堂”思路慢慢转变着。从这次新课标的修订,可以看出未来教育发展更注重学以致用和思辨能力,提升学生英语全面、综合的素养。

作为一名英语教师,我们需要做的是:一要不断学习,重建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二要淡化教师权威,努力构建一个民主、平等、愉悦的英语课堂;三要转变传统观念,面向全体学生,重视英语教育的育人功能;四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教育观念,重视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要求和培养。

20xx年的夏天伊始,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四

未成年盗窃罪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其罪行轻则损失经济利益,重则危害生命安全。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自己的行为,防止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讲述我的防止未成年盗窃罪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自我约束。

作为未成年人,尚未具备独立承担行动结果的能力,需要依赖家人和学校来进行监督和管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任意放纵自己。要做到自我约束,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底线,不去触犯法律。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日常行为中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第三段:积极参与课外活动。

说起未成年人犯罪,很多人都会想到这些孩子缺乏正确的人生规划和价值观念,时间空余且不知道该做什么,因此才会去做有悖道德准则的事情。这时候,如果能积极参与课外活动,就能填补作为未成年人的空余时间。这其中,读书、学习新技能、参加体育运动等都是十分好的选择。通过身心的投入,我们会发现犯罪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

第四段:合理利用法律手段。

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准则,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条款,我们可以更好地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盗窃行为或遭受与之相关的侵害,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不要贪小便宜而逃脱责任。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可以帮助我们防止自己因无意中触犯法律而不自知。

第五段:呼吁大家共同防范未成年犯罪。

作为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但要防范自己,也要与周围的人一同防范未成年犯罪行为。有时候,不法分子会利用我们的善良和好心,让我们协助其实施罪行,从而责任得以转嫁。这时候,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意识,识别和防范这种行为,并及时报警。让我们一起尽可能地减少未成年盗窃罪的发生,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结尾:

作为年轻人,我们要积极投身于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坚持正义,关注社会风气,遵守法纪,不仅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应当承担的社会道德责任。让我们一起努力,使盗窃罪远离我们的生活。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五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作为执法机关的一名刑事侦查人员,多年来我参与了众多盗窃罪案件的办理。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盗窃罪刑事办案的复杂性与繁琐性。通过这篇文章,我将总结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建立侦查线索。

成功办理盗窃罪案件的第一步,就是建立一个完整的侦查线索。这个过程中,我明确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获得线索的重要性。为了获取可靠的线索,我经常与社区、商圈、住户保持紧密的联系,了解最新的盗窃犯罪动态。同时,与同事们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心得,提高整个团队的办案能力。此外,利用科技手段,比如监控视频、通讯记录等,也是获取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三段:收集证据。

建立良好的侦查线索只是一个开始,收集确凿的证据才是关键。在办理盗窃罪案件时,收集证据的难点常常在于缺乏直接的目击证人。因此,我们必须善于从间接证据入手。例如,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提取物证、分析通信记录等方式,力求找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和作案规律。此外,与法医鉴定、技术鉴定等部门紧密合作,可以提高证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为案件的审判提供坚实的支撑。

第四段:审查犯罪事实。

在办理盗窃罪案件时,审查犯罪事实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刑事鉴定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通过指纹检验、DNA比对、图像识别等科技手段,可以精准地确认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现场之间的联系,为案件的定性和定罪提供有力证据。此外,还需要充分审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其它侦查线索相印证,尽可能排除犯罪嫌疑人的无辜可能,确保办案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第五段:运用法律手段。

办理盗窃罪案件,最终要依靠法律手段进行处理。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我明确了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和刑罚幅度,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办案,确保案件的公正与合法。此外,我还意识到了及时与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沟通的重要性,通过与他们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成功率。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我注重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依法严密审查其辩解和申诉,确保公正的司法判断。

总结。

盗窃罪刑事办案是一项细致入微的工作,需要侦查人员在每一个环节都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感。通过建立侦查线索、收集证据、审查犯罪事实以及运用法律手段等步骤,我们能够更好地保证盗窃罪案件的侦办质量和办案效率。同时,密切协作和良好的沟通,也是成功办理盗窃罪案件的关键。通过积极探索和学习,我相信未来我们会在盗窃罪刑事办案方面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六

20xx年3月2日,我有幸同学校领导和教师一同到河南省沁阳市永威中学学习,我们带着朝圣般的心情,同行去了26人,早晨6点从即墨四中出发,一路劳顿,于下午5点赶到沁阳市,3日早晨正式走进教室听课。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们深入课堂听课学习。通过听课、听报告、观察、与学生、老师交流等形式对永威学校的教学、管理有了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永威成功的经验,也是我此行要重点学习的教学模式。

3日上午,我如愿走进了永威中学“赛课”教室,听了一节英语课,教师在上课开始的一二分钟,三言两语板书课题。并出示教学目标(简单又明了)和自学指导。在自学指导中应明确自学的内容、自学的方法、需要的时间。接下来“先学”,包括两个过程:自学和检测。自学要让学生静下心来看书、读书和思考。几分钟后出示和例题类似的`题检测,叫两名学生板演,其他同学做完检查后,有不同意见的上台更正。更正时把认为错的用不同色粉笔圈住,把自己的写上去。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暴露出自学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也为教师的“后教”准备好了发言的充足理由。“后教”,这一环节主要采用“兵教兵”的方式。让会的学生说出错的原因和对的理由,教师绝不代言。这样,不仅差生解决了疑难问题,优生自己也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增强了口头表达能力。这样上课,看起来老师轻松多了,其实则不然。它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但没有降低教师的作用,反而对老师驾驭整个课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高三地理教师,我推门听了高三地理“周考”试卷讲评课和高一地理“周考”试卷讲评课。听了之后我自愧不如,教师的语言简洁,课堂条理清晰,灵活运用“先学后教,当堂训练”。课堂秩序井然,教师学生精神饱满,课堂教学效果非常好。在课后与教师的交流中得知,永威中学在应用这一模式的同时,备课、上课做到了一体化。即同一年级的同科老师集体备课(一次备一星期上的内容),每堂课进度相同,当堂训练题相同。不同的就是老师自己的引导方式不同。实行“三统一、三及时”。统一作业布置要求,统一批改要求,统一建立错题档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矫正。“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模式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很大的学问。我们只有不断学习,不断的灵活应用,实事求是才能更好地驾驭好课堂。

三天的学习让我对永威中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少了一些神秘感,多了一些真实感,永威中学的成绩不是虚构出来的,而是学校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冰动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时之功”只有精神饱满、持之以恒才能实现心中的目标。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要以永威中学作为奋斗的目标,不懈的努力!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七

在我长期的刑事办案工作中,我接触到了各类案件,其中盗窃罪案件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办案重点。虽然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但是在办理盗窃罪案件时,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特此总结并分享给大家。

二、发现和掌握证据。

办理盗窃罪案件时,第一步是发现和掌握证据。通常情况下,被盗窃人员提供的报案和目击人的证词是开始调查的起点。此外,现场勘查和物证调查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通过细致入微的勘查和调查手法,我曾经成功地发现了一起贼窝,并在数月后一举抓获了窃贼团伙成员,破获了一系列的盗窃案。因此,在刑事办案中,发现和掌握证据是关键步骤之一,也是获得成功的基础。

三、细致入微的辨析和研究。

盗窃罪案件往往存在着许多细节,这些细节可能对破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在一起盗窃案中,通过对嫌疑人出入场景的时间、物证、作案手法等进行细致入微的辨析和研究,最终确认了嫌疑人的作案模式和特征,奠定了追踪和抓捕的基础。因此,在办案过程中,细致入微的辨析和研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们能够帮助我们分析案件的核心和关键,推动案件的进展。

四、沟通和合作的重要性。

一个成功的办案团队需要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在我多次组成工作小组办理盗窃案件时,我深切体会到一个团队的成败与否与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密不可分。办案工作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技术侦查、信息搜集、追踪尾随等,这些工作需要各个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并与其他成员进行紧密合作。只有充分利用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才能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案件迅速取得突破。

五、公正和权责平衡。

刑事办案中,公正和法律的权责平衡是不可或缺的。我在办理盗窃罪案件时时刻牢记着这个原则。在嫌疑人的审讯和侦查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守法律的底线,避免用偏见和歧视对待任何一方。同时,我们也要明确嫌疑人的权利,确保他们在法律保护下得到公正的对待。只有这样,办案过程才能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六、结语。

在盗窃罪刑事办案工作中,发现和掌握证据、细致入微的辨析和研究、沟通和合作以及公正和权责平衡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坚持正确的办案原则和方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办理盗窃罪案件,为社会营造更加安全和公正的环境。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素质,为刑事办案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八

通过新课程改革通识培训网上一段时间的学习,感觉受益匪浅,在知识、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没有知识和能力是不够的,那么如何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应丛基础作起,从学生的教育做起,从课改作起。

得到了老师们的高度评价:学习过程中不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教学反思,用新课程理念及要求自己评价过去的教学活动实践,感悟点颇多,目的是提高自己以后的教学实践能力,使自己的教学活动符合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标准,使自己的教学更高效。

新课程新在哪?关在"新"上,新课程理念,新课程内容,新教学组织安排,新评价等,知道新课程的特点,更好理解新课程改革。

新课程的特点

(1)教育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新课改革目标: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拓展视野,引导创新与实践。培养学生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面向世界的视野和与其他国家、民族交往的能力。

(3)结构创新:课程中所有学生在同样的时间内,同样的进度、学习同样的内容,还要求达到同样的标准的做法,为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4)新课程的实施:立足的角度,具体落实新课标,借鉴的经验,在新课改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学生的知、情、意的全面发展;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技能的发展,同时要兼顾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培养。在学与教的关系上,强调学的核心地位,教师的教是为促进学生的学,教服务于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尊重学生的差异,强调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新课改教学实施中要体现出尊重和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掌握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5)新课程的评价

结合教师与学生评价及学生间相互评价,结合书面考试、口头表达、课堂提问、平时作业等评价形式,使学生能及时了解到自己的进步程度。完善的评价方式的运用就能促进学生自觉开展自主学习,与其他学生进行心灵的沟通,学习上进行朋友式的合作交流,有利于学生对生活充满乐趣,对学习的充满兴趣。

我通过学习获得的认识和具体方面的体会,新课程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平台,更有助于学生大众全面学习,终身学习。通过新课程的通识培训学习,使我对新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目标有了全面的了解,明确了新课程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但要完全适应新课程的教学,不论是从知识上还是技能上都需要不断地学习完善,我们在新课程的实验之路上任重而道远。

学习盗窃罪心得篇十九

我语文成绩十分不理想,总考全班倒数,妈妈一气之下给我找了一个语文老师。老师课讲得十分精彩,我已经慢慢的喜欢上语文了。此刻讲到了作文,我学会了ab式怎样写:a状态是坏状态,b状态是好状态,由a状态到b状态变化的原因一般能够从三个方面选材:1、自然界中事物的启迪;2、榜样的力量(人类);3、亲情的感召;老实说这样的构思方法什么要求的作文都能使用,是万能的。我心想:这也太神奇了吧!我按要求完成了《坚持的力量》这篇作文,写的是:我从不坚持练习足球,到又坚持练习了,思想转变的过程是望见小明脚葳了还坚持跑步。我写的这篇文章得到了老师的肯定,我还会继续努力学习。

透过看老师博客上其他同学的ab式作文,我加深了对ab式作文写法的理解,明白了如何写好它:重点是变化原因的过程描述,描述要具体、生动,写得像一幅画面,才能打动读者,让读者加深印象。

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透过自己的努力,逐渐提高语文水平,考出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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