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果。一个好的总结应该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概括出关键信息。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劣势,有针对性地做出改进和调整。在总结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客观性和中立性,不要带有个人偏见。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学习,大家能够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
哇他这个人篇一
我们班奇葩百出,我要介绍的可是一个“狼角色!”
他的身高是我们班最长的,他是我们班是壮的,是我们班最厉害的那个。在体育课时,瞧他在“战场”“浴血搏杀”你肯定会说:“哇,他这个人篮球打得真好。”
体育课是他最喜欢的课,一到操场上,他就像一个身无分文的乞丐寻找一块金元宝――篮球。他总是第一个拿出篮球,并叫上班上打篮球不错的几个人,与他在操场上卷起一场“腥风血雨。”
只见他那浑身的肌肉已经忍不住饥渴。只接拿起球向篮架奔,刚投入打篮球之中的人们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轻松投进了篮框!他的球技可不是碰运气,他可是实打实的如钢铁一般坚固。深知手强大的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此时他拿着球,还时不时拍个几下,五个雷达已锁定目标,其中一个一马当先,似乎想得到头功,只见他仿佛能预测未来似的灵活一躲,那人扑了个空,众人见了想趁乱捡便宜,一起向他扑去,他见势不妙。扑了个空的那人又站了起来,,仿佛要“报仇雪恨”。他临危不乱,双手抱住球,一蹲,一跳,球从他手中飞了出来,篮球在空中旋转着,仿佛在跳芭蕾舞,凭着他精湛的技术球不偏不倚的落入框中。众人都傻了眼,只见他拂着头发像是对自己的鼓励,自豪。其中的一个人实在忍不住了,那人红着眼一个大步便向他靠近妄图想取“首级”。他怎么能让那“无名小卒”得逞呢?一个旋转绕了过去,那人不甘落后,直接“爆发他的小宇宙。”只见他微微一笑,一个箭步将球投进篮框,可那人正要抢球,结果两人“拥抱”在了一起。他强有力的肌肉使他毫发无损,可那人却被撞飞了几米之外,霎时间“鲜血直流,筋脉全断”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他有强壮的身躯,练得炉火纯青的球技,他是谁?你猜到了吗?
哇他这个人篇二
我们班有个著名的吃货,戴胖胖。他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可疑的臭味,让人敬而远之。他滚圆的肚皮如怀胎十月,仿佛要从衣服里挺出来。所以,他衣服总是绷得紧紧的,像一身铠甲。他有个咬东西的癖好,手指头,笔盖,衣服,书本,在他的眼里都是美食,照啃不误,啃起来津津有味,口水横流。一次学校举行活动,他甚至把金黄色的运动服抱在怀里当成炸鸡啃了起来。
一般大家都会离他远远的,因为他亮晶晶的口水,鼻涕,长得让人不禁念起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恶心得没话说。一次口风琴考试,他边吹,边流口水。琴上,讲台上,脸上,衣服上全是口水,大摇大摆行走后,留下的场面,害得老师受不了,只给他打了合格。
更让人头疼的是戴胖胖中午吃饭的时候,哪个人要是不给他盛很多饭,双倍的菜,他就会大发雷霆,一边用力跺脚,一边大吼道:“给我!给我!给我!”,然后一把抢过饭勺,盛了一勺又一勺,把饭碗拍成鼓鼓的小山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饭桶。桶里添完不够,又大叫着让别人到食堂里去添,他最喜欢自告奋勇去帮大家添饭。路上还要偷吃许多菜。如果到了他还桶,那桶里的菜可就要遭殃了,无一“幸存”。显然,他吃那么多饭,肯定很胖!都有100多斤了,饭量都快赶上鲸鱼了!如果有大胃王比赛,他非去不可,且必胜无疑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饭桶”戴胖胖!
哇他这个人篇三
他这个人,没啥特别的。他那略秃的脑袋,像是收割机压过的麦场,夹杂灰白,猜不出他的年龄。他到底多大呢?看着这张有着狰狞伤疤的脸,怎么也想不出他才三十岁。都三十啦,他自己有时都感叹道。是啊,三十年对于一个吸毒者是太长了。
他叫啥呢?谁也不知道,连他自己都忘了。应为长时间在外地畏罪潜逃,各种名字他都叫过:王跑,林千,李大等等,都是自己瞎起的,也没啥意义。他在不同的城市之间穿梭着,身份在不停地变换着,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件事――吸毒。
说起吸毒这事,还得追随到他十六岁那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也不假。本身家境不好,再加上自己也不努力,一个小伙子的大好青春就这样荒了。他也知自己不对,便和同村的小伙一起去城市打工。初次接触,还是他第一次去酒吧的日子。
那时他也攒了不少钱,口袋里怎么也有个五六百。朋友兴致高便邀他去了。在那交错的灯光中,他渐渐的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就在她喝着调酒师为她调的“红灯绿酒”时,一个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头一看,是个男的――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叼着香烟。他礼貌地问他找他什么事,那个男人说:哥们,想不想来点新鲜的。就在那晚,他尝试到了摇头*给他带来的快感,于是,他变得越发的不可收拾。为那零点几克的,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一发不可收拾的他,被法律摇醒。当他从警察局中出来后,才意识到自己玩大了。他进了监狱,呆了五年。出来后,就三十了。无妻无儿,便又回到了农村,拾起了锄头,下田干活。
他这个人啊,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失足则成千古恨啊!
哇他这个人篇四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哇他这个人篇五
他,胖胖的身体,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粗短的四肢,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圆,远处看,就像一个长着四肢、脑袋的大球。
他,非常好玩。电脑游戏是他的最爱,他能坐在电脑前打上十几个小时的游戏。听大伯说,暑假时,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每天天刚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要干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当然是起来打游戏啦!晚上,他玩到夜里十二点钟才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同样早早地起床玩电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其余的.时间他都在玩电脑,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网迷”。
他,非常好吃。零食是他的最爱。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逛商场,进去的时候是两手空空,出来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多了一个大包。里面装的是什么呢?简单一想就知道,里面除了几个日用品以外,其余的全都是零食,而且是一些容易使人发胖的油炸类膨化食品。刚出商店大门,他就抓了一包可比克薯片,拆开包装大口吃了起来。回到家,他抓过零食,坐到电脑前,一边玩着《植物大战僵尸》,一边吃着零食,我走到屋里,刚要拿起一包零食,他就一把抢过去,说:“你先答应我一个条件,你帮我收集阳光。”无奈,为了能吃到零食,我只好答应了,他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抱着一大包零食到客厅里吃去了。过了一会儿当我走出房间拿零食的时候,鼓鼓的袋子早已空空如也。唉!真是个“小馋猫”。
他,有一个克星,那就是爷爷。只要他见到爷爷,马上就会变成“小乖猫”。每当爷爷去他家里的时候,他就会规规矩矩的做事,只要爷爷一走,他就会像一匹挣脱缰绳的小马驹一样,撒起欢儿来。
他是谁呢?他就是我可爱、幽默、好玩、好吃的堂弟――豆豆,大名张昕宇。
哇他这个人篇六
9月18日,我听到了他的那一声啼哭,我的表弟出生了。
他虽是我表弟,但他年龄比我小一轮,也就是12年,红通通的皮肤,可爱的50cm身长,千奇百怪的睡姿,总让人忍俊不禁,看着他,我就像看到了幼年时的自己,一个娇小的生命,诞生是多么有趣呀!
12年的差距,虽然不能一起玩,可我玩他真是绰绰有余。我抱孩子没经验,还得老妈教我,经过一番训练,我终于把他抱了起来,他瞪着大眼睛,嘟起嘴,好像没见过我似的,我瞬间被萌化了。小孩子最无忧无虑了,望着他,我多么想回到童年,这么讨人喜欢,如今,我都长这么大了,烦恼接踵而来,若能像他那样该多好呀!可惜人生最美好的时刻只有短短几年。
但他也有烦人的时候。听,他又闹了,饿得这么快,一两个小时吵一次,吵得小姨都睡不着,喂奶、换尿布,喂奶、换尿布,以上过程一天重复近十遍,换是谁都受不了,一天只有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望着他,我愧疚了,因为我小时候也必然这样吵过,爸爸妈妈都因我而失眠过,平常也没想到这些,这下看见他不由得对爸妈抱有感激之情。
他就像是一个“熊孩子”,既讨人喜欢又讨人厌,让人哭笑不得,他就像我的影子,望着他,总能看到儿时的自己,想起爸妈的辛苦。他越长大,我就起能反思自己,虽不能一起玩耍,但我望他的过程中,能变得越来越懂事。
哇他这个人篇七
上二年级时的那一天,云朵软软的,像是棉花糖的糖丝,太阳姐姐早早起来,织起月亮小妹留下的绸布,这条绸布厚厚的像一条被子一样盖在大地上,暖暖的。
“叮铃铃”下课了,我坐在位置上,拿起我那支新铅笔。这支新铅笔可漂亮了,天蓝色的外衣上点缀了点点星光,顶上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小的拇指姑娘。这支铅笔全班就只有我一个人有。我同桌上课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铅笔,老师要求记笔记的时候他对我说:“能不能借给我用用?”我递给他,小声地告诉他:“可别掉地上哦!会摔坏的!”
下课了,他问:“可以送给我吗?”我摇摇头:“这是我最心爱的铅笔。我舍不得送。”
他不知怎么了,重重地把铅笔甩在桌上,扭头留下一句:“哼,小气鬼。”
我把我把铅笔一支支都削好,把它们放到铅笔盒里,只留一支在桌上,当准备好下一节课的书,就跟小伙伴朋友们一起出去玩了。
“叮铃铃”上课了,一回来座位,发现我最喜欢的那支铅笔不见了,我慌忙地拿出另一支铅笔。心里想:铅笔去哪儿了?突然看见孙豫尧手上拿着我的铅笔在跟别人炫耀,我气得像吃了火药一样,破口叫道:“孙豫尧,那是我的铅笔!”
“它不是你的!”他比我的声音还要高,也大声叫起来。
“那是谁的?”
“是……是我的!”他结结巴巴地叫起来。只记得我们吵了很久,窗外的天空稍稍暗下来,同学们一个个过来帮腔,老师过来帮我们解围了。
他居然没经过我的同意拿走了我的铅笔,哦!他这个人,我不能和他成朋友。
哇他这个人篇八
哇,刘兮莛的强迫症,还真是令人震惊啊!
刘兮莛是我的好朋友。她有着一头可爱的蘑菇头,一张婴儿肥的小脸,还有一副黑框眼镜被她架在鼻子上。不过,她最有特点的却是她的“强迫症”的个性。
记得有一次写作业的时候。本来我和刘兮莛都在很认真的写着各自的家庭作业。突然,刘兮莛眉毛一皱,眼睛一瞪,猛地一拍桌子,愤怒地站了起来。我被她吓了一跳,问道:“干嘛呢?”
她生气地指着作业本,说:“这个字写错了!”
我顿时无语,心想,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用得着这样大惊小怪吗?心里这么想着,我说:“你轻轻画一个斜线不就行了。”
“不行,那样不就不好看了吗?”刘兮莛思考了一会儿,毫不犹豫地一把那一页作业给撕了下来,重新开始。过了一会儿,刘兮莛又怪叫起来:“啊!”
“又怎么了?”我又被吓了一跳,有些不高兴地问。
“字和字之间的距离太开了。”刘兮莛这么说着,又把这页纸给撕了下来,重新开始写作业。
刘兮莛开启了一场“撕纸之旅”。在我的旁边,一直不断地传来撕纸声和一声声惊叫:“啊,字写歪了。”“啊,笔画写错了”的声音,结果,等我写完作业后半个小时,她才满意地写完了作业。
刘兮莛这个人,真是太强迫症了!
哇他这个人篇九
在生活中我就像个“活电池”,家里和家外做的事是完全不一样的。
家中,“电力”超高。
这个时候,就是我在家里调皮的时间。
家外,“电力”低下。
在外面时,就算只离开了家门,我就像一枚快没有电的锂电池,活力特别低,马上就垂着手,弯着身子,下楼,出小区门,前后需十分钟。接着我就会慢慢地走到广场椅上坐着,两眼望着前面一动不动,呆呆的坐在那里,可以坐上五个小时呢!
这就是我在外面发呆的时候。
嘿,,在家中活力四射,在外面却是“发呆哥”。唉,这个“双面派”的样子使我很苦恼。
哇他这个人篇十
这镜中的女孩:胖乎乎的脸蛋,黑乎乎的皮肤,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长着一点也不特别的鼻子与嘴巴。这看起来不怎么完美的女孩是谁呢?哈哈,猜不着吧,这就是我!
经常疯疯的。总是喜欢和男孩子玩在一起他们踢球我也跑去与他们一起踢可我踢不咋样可能是因为有点胖吧哈哈总是玩不太好。所以经常被他们排斥不让我加入他们。但我还是不死心直到他们不踢了我还没有死心呢!这时我会突发奇想想变成男生!
时而也挺文静的。妈妈见我小时候那么疯当然不高兴。整天说:“你是个女孩子要做淑女不要成天疯疯颠颠的学学人家小a不是看书就是写书法要么就是弹琴、下棋。人家是琴、棋、书、画样样通我们要不也去学一点好不好?”我半知半解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她真的给我报了古筝还有书法、画画。可是我竟学着学着学出了“味道”渐渐喜欢上了它们也渐渐不与男生一起疯了经常在家无聊时看看书、写写字、画点画儿…….
十分热爱小动物。悄悄告诉你们在我小的时候一条大黑狗竟然用两只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看我之后我就不记得了嘻嘻。这可是真的哦!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还养了一只小仓鼠叫小苍。它黄嘟嘟的胖圆圆的很是可爱可它就是有一个缺点和它的主人一—我—样那就是懒在它的笼子中有一个小滑轮就相当于幼儿园小朋友的滑滑梯可以在上面不停的滑可它从来都不看它一眼真是宠如其主啊!
哇他这个人篇十一
就是非常爱笑,无论在哪里,或哪时候都会听到我的笑声,虽然爱笑是一件比较好的习惯但是这个爱笑的习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
有一次爸爸要去付电话费,正要拿50元钱去,可是爸爸却发现他的50元钱不见了,就到处找,可是找不到,爸爸已经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想老爸自己的钱也找不到,还说我丢三落四真可笑,于是便笑起来,谁知爸爸见我笑便不分青红皂白,冲我大声说:“你把钱藏哪儿了快如实交代。我成为了你怀疑对象了,我连忙分辨:”我没拿,你再仔细找找。“这时妈妈回来了说:”老公我拿了你50元钱去买菜了。“啊!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了,黄河洗清了爸爸对我的怀疑,看到了爸爸高兴又惭愧的样子,我又不由自主的笑了。
哇他这个人篇十二
文章来源aoue.om。
我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不论游泳、赛跑、跳高、跳远……都很拿手。有一次游泳比赛,规定必须在分钟内游完太平洋一圈,结果我不到零点一秒就游完了。
学校举办跳高比赛,老师叫我去参加。轮到我时,我用力一条,结果跳得太高不小心把天上的一架飞机撞了下来,里面的乘客全都跳了降落伞。还有一次上体育课时,,要塞炮,当别人才跑到一米的地方时,我就已经跑完了全程回教室里休息了。
另外,在学校,同学曾要求我跟他们比赛跳远,结果我一跳就跳到美国去了。
长得非常帅,帅到什么程度你知道吗?帅到连女生要和我约会都得排队,而且排到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呢!
不止有以上优点,而且我很会吹牛。
文章来源aoue.om
哇他这个人篇十三
瞧,这个在书桌前,一边哼着音乐,一边写作的女孩是谁?再仔细一看,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似乎不怕夏日的炎热,一双充满灵感与智慧的黑色眼瞳,优美的旋律从嘴中流露,她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潇洛淋。
"nothingcannotpass,butcouldnotgohome."(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这是我最喜欢的。
格言。
有的时候,在家里好多孤单,家附近根本没有朋友和我玩,我表面上很坚强,但内心好脆弱"stillfellalone."(感觉好孤单)在家里只有电脑和电视作伴,自从住宿后,我有了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记得那是去年的元宵节,我和一些住宿男生并没有回家,和家人团聚在餐桌上,我们闷闷不乐的吃着晚饭,心中尽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回想着往年和家人的共聚一堂这是沉默已久的范思哲开口了:“大家开心一点嘛!我们不就是家人吗?!”听得出,他也是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我,我想到:是啊五年的相处下,来每次比赛赢了,大家都很开心;比赛输了,我们也互相打气从不气馁,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风雨同舟的一起走来的啊!
我的理想。
是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歌后会感觉幸福。我的同桌阿张他唱歌非常好听,平时听他唱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的感觉,我可不能输给他啦!
哇他这个人篇十四
我叫谢梁瑞,今年九岁,我是一个女孩。个子不高也不矮,眼睛圆圆的,还有一双浓浓的眉毛。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嘴巴,另外还有一双小耳朵。
我是一个吃货。上学在路上要拿一个东西吃,肚子饿了要吃一点零食,只要是吃的、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很喜欢跳舞,走路时要边走边跳,妈妈只让妹妹学,不让我学。送妹妹去跳舞时,我只能看她跳,真希望妈妈也能送我去“美人鱼”跳舞。
我很喜欢小白兔,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看上去那么可爱柔软。家里有一只假的小白兔,如果它是真的,那该多好!
怎么样?你想和我交好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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