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乱收费自查报告(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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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收费自查报告(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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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14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13】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全县粮食直补3489万元、良种补贴41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14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14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襄州区2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展开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对近年以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乔小磨任组长,副校长陈晓强任副组长,总务主任陈亚辉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7、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8、如有违反以上7条将作为调离对象。

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

: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一年级和学前班的招生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择校费和报名费。

2、收费方面。

: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水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水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

:学校无征订教辅资料情况。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无补课办班情况。

5、财务管理方面。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期终进行结算。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区教文【2014】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xx〕229号)文件精神,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目前已基本结束。下面就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武清区应参加20xx收费年度报告的收费单位有250个,实际参加的收费单位250个。

20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收费主管部门21个,涉及收费项目30项,总收费额43602.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主管部门没变,收费项目数减少3项,收费额增加31724.27万元。

20xx年我区财政收入为24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1.77%。

按照国家和市发改委有关规定,20xx收费年度报告工作采取网上办理与现场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收集上来的收费年度报表看,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20xx年我们全面及时贯彻国家和我市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如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办理许可证变更。针对20xx年度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中出现个别单位开票不规范、不及时上缴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财政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解决了有关单位不规范收费行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变化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总金额大幅增加,增加了31724.27万元。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35816.44万元,占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比重为82%;事业性收费7786.33万元,比重为18%。按收费对象统计,涉企收费34436.79万元,涉企和涉农收费400.82万元,其他收费8765.1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98%、0.92%和20.1%。按管理权限统计,中项中标收费1363.78万元,中项省标收费11401.92万元,省项省标30837.07万元。按收费类别统计,行政管理类收费33628.76万元(其中证照类收费13.58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1501.05万元,鉴定类收费367.06万元,考试类收费114.92万元,教育收费6858.19万元,其他收费1132.79万元。

2、个别项目收费变化较大。

20xx年度收费收入大幅增加,最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收费项目造成的,该项收费收入是30403.8万元;其他收费收入增加明显的,如社会抚养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495.19万元,20xx年度1413.74万元,收费额增加918.55万元,原因是超生人数增加以及历年累计数直至20xx年度才收费;又如排污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362.4万元,20xx年度646.41万元,收费额增加284.01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收费文件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排污费收费标准上调。收费减少较明显的,如赔补偿修复费,20xx年度收费861万元,20xx年度收费66.94万元,收费总额减少794.06万元,环比下降92.2%。造成收费减少的原因依旧是我区治理超限的结果,使得大型货车不再超限运输或者超限很少。

一是个别收费单位存在不及时参加收费年度报告,以及填写收费年度报表不规范等。

二是有个别单位收费没有进行公示。

1、加强业务培训,发挥新软件优势。建议上级部门定期进行培训,熟悉掌握软件的操作,为开展收费工作奠定基础。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软件功能,国家或者我市新的收费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进行发布。

2、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提高收费年度报告工作效果。收费年度报告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文件规定开展的新的收费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以维护收费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从而确保收费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规范。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六

11月12日,学校组织学习了《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财政局、毕节市物价局、毕节市第五纪工委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毕教基发[20xx]179号)的文件精神后,我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性质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梳理,情况如下:

1、从没有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时间收费补课等行为的发生。

2、从没有在校外租房或在中办班收费补课行为的'发生。

3、从没有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或给学生补习,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行为的发生。

4、从未违规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的发生。

5、从未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6、从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班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等行为的发生。

7、从没有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惩学生。

8、从没有指定学生到相关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从中吃回扣等行为的发生。

总之,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校、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

20××年11月18日。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七

我校接到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后,立急组织了以校长管东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定仅向学生收取20元薄本费,并在学校校务公示栏公示。免费发放教材。

上级规定的教辅用书,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自主购买,新华书店来人在校出售,按教辅用书的实际价格收取。学校从不向学生收取住宿费,茶水三角一大瓶,两角一小瓶,低价向学生供应。从不给学生办理商业性保险。

增强乱收费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洁身自好,免受铜臭锈蚀。

组织教师签订“拒绝谢师宴承诺书”,学习有关乱收费人员受处理的通报文件,警示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认识到乱收费是高压线,触碰不得。

举报内容包括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对违纪学生实施罚款、搭车收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赠物或宴请等。学校要求如有举报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位教师,绝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学校没有接到一起举报。学校收费环境风清气正。

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治理乱收费工作成果,对乱收费行为零容忍,把治理乱收费工作做实做好。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八

为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九

自20xx年以来,国家对义务教育实行了免费教育,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免费政策,坚决杜绝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扩大范围收费,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服务性收费是指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这些年来,我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都是经过省物价部门核准,严格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格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从未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从未收取任何回扣。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郑现春任组长,李汉卫为副组长,部分中层领导为组员。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增强全校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本学年,我校按照教体局的统一要求,保证全校学生免除杂费、学费、教科书费,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并认真执行。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把握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有序地部署好开学工作。

2、学校根据市区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计划和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在全校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全体教师签订了《治理乱收费责任状》,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

3、不自立收费项目,坚持“两免一补”公示制,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严肃审批报销手续,坚决杜绝帐外帐、“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违纪行为。

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理乱收费制度。

1、建立乱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教研组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治理教育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自查报告。治理乱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期初,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治理乱收费工作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其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零收费。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开学初,学校对各班进行收费调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河南省《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的通知》(x发改价格[20xx]xx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局涉企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我局收到文件后,根据领导的批示,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到我局系统各单位,并提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系统纳入清理规范的单位名单,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我局。

我局系统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清理规范涉企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自查,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各单位按照检查时限、内容和重点,落实清理规范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保证涉企收费专项自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自查,我局系统除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局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收费。我局系统12个单位都向市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市局及时汇总上报了自查材料。

我局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收费规定,国家取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已按规定落实到位。目前除需保留的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属经营性的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各学会协会的会员费外,我市系统各单位无其他涉企收费。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一

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我局对发改、安监、环保、民政、水务、教文体、卫生等7个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2、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克州三小。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四

我们学校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专题学习与培训,充分认识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收费中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校有12个教学班,480名学生,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我校对收费工作认真作了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辅导,对收费流程进行辅导,对班主任、强调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本学年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增强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认真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人身平安险、医疗险、意外伤害险的宣传工作,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了收费管理,社会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遏制。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公告,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订阅报刊杂志、学生校服、学生营养餐、学生保险、学生社会实践等能事先征求家长意见,统一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迅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的情况自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资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1、我校园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制度。确保划定区域和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

2、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3、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与资料费。

4、我校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5、我校对学生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格把关与监督,没有一个教师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一切都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

6、我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过补课费与资料费。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7、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补习班”活动。

我校将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违规现象。更加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七

本文目录。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

承诺书。

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

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本站)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克州三小。

xx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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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推动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规范收费落到实处。

学校对收费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学校中层各司其职,财会人员、班主任、具体操作,三级把关,责任到人。并严格根据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期开学的全体教师会议上,进一步就规范收费和学校收费进行宣传,对收费流程进行指导,对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强调了收费中的注意事项。

二、规范收费行为,制止搭车收费。

本学年伊始,学校领导就和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和《阳城三中师德承诺》,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乱收费,增强了大家自律意识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规范了收费管理,搭车收费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张榜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根据“中、小学生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我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园张榜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违规收费现象。

四、规范服务性代办项目收费及学生用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特别是根据“一费制”实施要求,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如学生校服、学生保险、教辅配套用书和作业本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事先征求家长意见,为学生征订、代办。严格根据上级或新华书店的要求征订学生用书,对于未经上级审查通过、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学校坚决予以拒订。强调学校任何处室或教师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推荐未经核准的各类书商进入校园,一旦发现,在年终考核中以师德不合格予以一票否决。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今后,我们将继续把收费工作纳入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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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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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xx〕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xx]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xx]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八

1、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各种收费项目注于明确、细致的解释。

收费标准收费,具体为以下三项:

1、每学期幼儿教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教育费收80元。

2、每学期幼儿保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保育费收70元。

3、每学期收杂费20元。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十九

20xx年秋季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镇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我校认真学习鄂厅际办[20xx]5号文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4、学前班、幼儿园收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严格标准收费,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无乱收费自查报告篇二十

根据《关于开展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秋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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