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象复仇记读后感(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30 20:03:17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汇总14篇)
时间:2023-11-30 20:03:17     小编:笔尘

读后感是我们通过阅读和思考,对书籍内容有所共鸣和感悟后的写作体现。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个人经历、社会背景等因素,对作品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解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作品的不同读后感写作方式和风格,同时也可以触发我们更多的思考和灵感。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阅读经验,从中汲取写作的灵感和技巧,提升自己的读写能力。希望大家喜欢这些读后感范文,也期待收到大家自己精彩的读后感作品。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一

正是顾虑使我们全都变成了懦夫,决断的赤热的光彩也被染上了忧虑的病态的苍白,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因为这种考虑而是潮流转向错误的航道,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威廉·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剧终落幕,繁华散尽,归于静默,观者却依然记得,在那一幕,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而在往后的情节中,他却自甘成为自己定义的懦夫。当最终他从犹豫的沼泽中挣扎而出,一切已经注定了毁灭。那么在落幕之后,是应该去畏惧未知而又残酷的“命运女神手中的笛子”,亦或是,去感叹一种不幸所给予的,意义深刻的启示?“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笔者眼中的哈姆雷特,或许会是另一种定义。

故事的内容,众所周知。阴谋的策划,国王的被害,王位的篡夺,王后的改嫁,朝臣的奉承与附和,以及王子“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的愤怒呐喊;复仇的计划,暗中的观察,意外的死亡,最终的争斗与了断,以及最终“一颗高贵的心灵破裂了”的悲剧结局。这是人们所认识的《王子复仇记》。观者能够透过书页中的戏剧看到,王子殿下确是个极为正派的人物,亦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的正直、崇高与勇气,无愧于被称作“高贵的心灵”,而他并非完人——犹豫,矛盾与郁郁寡欢,促使他成为命运与复仇的牺牲品,而促使他的复仇一再延迟,最终走向毁灭的主要原因,仅是因为顾虑。顾虑,的确是一件仅次于毁灭的可怕的事情。它使我们变得胆怯,使我们陷入了纠结、两难的境地,使我们迷茫,停滞,眼神迷离,随后在愕然的.目光流转中错失。

而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我们分明地能够以自己的意念,捕捉到最佳时机,在那一刻了结一切忧虑。然而正是因为过分顾虑的存在,反而使我们为自己的抉择雪上加霜,使我们对未来的未知境遇产生担忧,甚至是畏惧,愚蠢地屡次错过了自己亲手创造的机会。我们的行动甚至渐渐被这种消极心态支配,由于对往后的彷徨,我们渐渐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决定上,甘于在矛盾的荆棘从中挣扎,在迷茫的岔路口间徘徊,亦或是直接地放弃了自己最初的决定,回到原点等待命运给予暗示。哈姆雷特正是因为如此,因为在即将定论之时产生“收起我的宝剑,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的念头,使他的内心世界成生了两极的分化,在迷惘中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使正直的行动沾染上怯懦的病态苍白,亲自感受自己原本果断的抉择因过分担忧,腐蚀成灰暗的懦弱,或是成就的辉煌因对结局的消极猜测,磨灭成空洞的夸口,大概会是一种煎熬的过程。想必读者们已经理解到,莎翁借王子殿下灿若夏花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落般的消散,映射了社会中多数人们在抉择岔路上因迷茫与犹豫,而与机会失之交臂。也许我们的犹豫与顾虑,并不会使我们像王子殿下一样将自己毁灭得零落,但这会毁灭我们的动机与目标,甚至是让我们甘愿去追求一世的理想。这样的话和一个失败者不会有太大差异吧。这么说,王子殿下的复仇,是失败的呢。以毁灭来启示——这或许就是莎翁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

而直到今天,这部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仍旧将它的芳香送予我们——或者说,它一直以文字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决断——抑或毁灭。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二

纲目:感情纲友情目。

栽培方法:先将种了漫泡在“友好”液中2个月,取出后,将种子放入“信任”士壤中进行栽培。每日,用“真诚”水滋润,用“坚定”药除虫。在其成和过程中,会经历“流言蜚雨”风和“自私”雨的.考验,要想此树茁壮成长,切不可偷懒,每日都必须用“宽容”营养液浇灌。

栽培成果:“友情”树开出绚丽的“友情”花,在种植者的心埋下深深的根,使其在各方面都有益处。

栽培实例:

一、中国古代著名的琴师俞伯牙,拥有卓越的琴技,世人都称赞他的琴声,但他却感到十分孤独。她认为世人只是一味地赞美他,而没一个人能真正懂他的琴声。一次,在他弹琴的时候,遇见了知音――钟子期。此时“友情”树已在俩人心中萌芽了,后来经过两人精心呵护,用心栽培,“友情”树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开出绚烂的花朵。“高山流水”也成为了千古绝唱,他们的友情更是传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二、当今社会,人心渐渐冷漠,“友情”树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种植面积大大缩水。在某公司,有a君b君,两人原是同窗,关系并不怎么样,但自从进了同一间公司两人变如胶似漆,形影不离,于是两人成了本公司的产品形象大使――“友情”花儿已在他们心中绽放了。两人名气俱增的同时,关系也越来越好。a君步步高升,b君也升了科长,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a君在一次调查中失误,导致公司亏本,于是他便被降了职,说来也怪,a君“被贬”之后,b君对他不冷不热爱理不理,两人关系一下恶化。从此两人形同陌路,他俩原来是酒肉朋友,所谓的“友情”也是虚伪的,一点也不坚定可靠的。他们早已失去了“友情”的本质,特此提醒广大种植户引起注意:金钱与名利会导致“友情”花儿枯萎。

栽培注意事项:此植物需两人或更多的人共同呵护才能开花,它与“名利”“金钱”是死敌,常面临二者择一之境地,要懂得如何取舍。该植物为名贵品种,不适宜在自私自利,虚伪,见利忘义的人之间栽培。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三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四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

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五

在我看来,仇有国仇、公仇和私仇之分,国仇不可忘却,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国仇就是我们遭到其它国家或者民族的入侵或者凌辱,公仇是一个团体利益受到其它组织或者个人的损害,而私仇则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所谓国仇不可忘却,是因为国家遭受凌辱之时,国家的法律已经对此无能为力,所谓的法律与正义对外来势力毫无约束力更谈不上制裁了,正如日寇铁蹄践踏我中华领土之时,哪部法律能制裁他们,哪个组织能制止他们,对于这样民族和国家的仇恨,我们只有以血还血,奋起反击,才可以讨回公道。

所谓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就是说团体利益或者是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可动用个体力量去报复对方,而是要通过法律为自己主持公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公仇和私仇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只有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社会才能保证正常的秩序;如果人人都想依靠个人力量来解决问题,那么社会必将变得弱肉强食帮派林立,这样一来,多数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仇恨是一团火,如果这团火与正义相伴,那么烧掉的是邪恶的敌人;如果这团火与私欲相伴,那么烧掉的是个人理智。正如火促进人类文明让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同时火灾又给人类重大损害,仇恨也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必须合理控制它,才可以做到不伤人伤已。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王子复仇记》中的(御前比剑)。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雷盖兹和哈姆莱特,应该说是整篇文章的大结局。

情节是这样的:王子哈姆莱特在和雷盖兹比剑时,不幸中毒,但他仍然顽强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王子用毒箭杀了奸王克劳狄斯,替先王报了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宣布由福京普拉斯为丹麦的新国王。

哈姆莱特的英明和勇敢,深深鼓舞着我,感动着我。自从冤魂半夜显灵之后,王子知道了死去的先王是被如今登上宝座的人所害,他牢记着深仇大恨:一直愤愤不已,最终报了仇,然而最后他也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善和恶同时在艾尔西诺城消失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也是怀着对老百姓深深的爱,对犯罪分子强烈的仇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和努力,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捍卫了一方平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我们要向文章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学习,坚持正义,爱恨分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坚持,积极向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七

短篇小说《复仇》是汪曾祺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读后不由得感觉很奇怪,对于最后出现的那一和尚就更迷惑不解。带着这种心情,我再次阅读这篇小说,便有所收获。这个复仇者并没有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热血,而是一个内心平和,向往恬静自由的形象。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心理活动(如上所述)看出来。

开头对和尚的描写,竟能让读者认为他喜爱这个和尚。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

——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汪曾祺。

一缶蜜茶,半支素烛,主人的深情。

“今夜竟挂了单呢,”年轻人想想暗自好笑。

他的周身装束告诉曾经长途行脚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走到这样冷僻的地方,即使身上没有带着干粮,也会自己设法寻找一点东西来慰劳一天的跋涉,山上多的是松鸡野兔子。所以只说一声:

“对不起,庙中没有热水,施主不能洗脚了。”

接过土缶放下烛台,深深一稽首竞自翩然去了,这一稽首里有多少无言的祝福,他知道行路的人睡眠是多么香甜,这香甜谁也没有理由分沾一点去。

然而出家人的长袖如黄昏蝙蝠的翅子,扑落一点神秘的迷惘。淡淡的却是永久的如陈年的清香的烟。

“竟然连谢谢也不容说一声,知道我明早什么时候便会上路了呢?——这烛该是信男善女们供奉的,蜜呢?大概庙后有不少蜂巢吧,那一定有不少野生的花朵啊,花许是栀子花、金银花……”

他伸手一弹烛焰,其实烛花并没有长。

“这样一个地方,除了俩和尚是什么都不适合的……”

何处有丁丁的声音,像一串散落的珠子,掉人静清的水里,一圈一圈漾开来,他知道这绝不是磬。他如同醒在一个淡淡的梦外。

集起涣散的眼光,回顾室内:沙地,白垩墙,矮桌旁一具草榻,草榻上一个小小的行囊,行囊虽然是小的,里面有破旧的物什,但是够他用了,他从未为里面缺少些什么东西而给自己加上一点不幸。

霍的抽出腰间的宝剑。烛影下寒光逼人,墙上的影子大有起舞之意。

在先,有一种力量督促他,是他自己想使宝剑驯服,现在是这宝剑不甘一刻被冷落。他归降于他的剑了,宝剑有一种夺人的魅力,她逼出年轻人应有的爱情。

他记起离家的前夕,母亲替他裹了行囊,抽出这剑跟他说了许多话,那些话是他已经背得烂熟了的,他一日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也决不会忘记那些话。最后还让他再念一遍父亲临死的遗嘱:

“这剑必须饮我的仇人的血!”

当他还在母亲的肚里的时候,父亲死了,滴尽了最后一滴血,只吐出这一句话。他未叫过一声父亲,可是他深深地记着父亲,如果父亲看着他长大,也许嵌在他心上的影子不会怎么深。

他走过多少地方。一些在他幼年的幻想之外的地方,从未对连天的烟波发过愁。对蓊郁的群山出过一声叹息,即使在荒凉的沙漠里也绝不对熠熠的星辰问过路。

起先,燕子和雁子会告诉他一声春秋的消息,但是节令的更递对于一个永远以天涯为家的人是不必有所在乎的,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年岁,虽然还依旧记得哪一天是生日。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他曾经跟母亲承诺过。

曾经跟年老的舵工学得风雨晴晦的知识,向江湖的术士处得来霜雪瘴疠的经验,更从背箱的郎中的口里掏出许多神奇的秘方,但是这些似乎对他都没有用了,除了将它们再传授给别人。

一切全是熟悉的了。倒是有时故乡的事物会勾起他一点无可奈何的思念,苦竹的篱笆,络着许多藤萝的;晨汲的井,封在滑足的青苔里的……他有时有意使这些淡漫的记忆浓起来,但是这些纵然如秋来潮汐,仍旧要像潮汐一样的退下去,在他这样的名分下,不容有一点乡愁,而且年轻的人多半不很承认自己为故土所累系,即使是对自己。

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都会加上一点重量(那重量很不轻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想送他一个盛水的土瓶,但是他说:

“谢谢你,好心肠的姑娘,

愿山岚保佑你颊上的桃红。

我不要,而且到要的时候自会有的。”

所以他一身无赘物,除了一个行囊,行囊也是不必要的,但没有行囊总不像个旅客啊。

当然,“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他深深地记着。但是太深了。像已经溶化在血里,有时他觉得这事竞似与自己无缘。

今晚头上有瓦(也许是茅草吧),有草榻,还有蜡烛与蜜茶,这些都是在他希冀之外的,但是他除了感激之外只有一点很少的喜悦,因为他能在风露里照样做梦。

丁丁的声音紧追着夜风。

他跨出禅门(这门是圆的)。殿上一炷红火,在幡帐里跳着皈依的心,他从这一点静穆的发散着香气的光亮中走出,山门未闭,朦胧里看的很清楚。

山门外有一片平地,正是一个舞剑的场所。

夜已深,星很少,但是有夜的光。夜的本身的'光,也能够照出他的剑花朵朵,他收住最后一着,很踌躇满志,一点轻狂圈住他的周身,最后他把剑平地一挥,一些干草飞起来,落在他的袖上。带着满足与珍惜,在丁丁的声息中,他小心地把剑插入鞘里。

“施主舞得好剑!”

“见笑,”他有一点失常的高兴、羞涩,这和尚什么时候来的?“师父还未睡,清韵不浅。”

“这时候,还有人带着剑。施主想于剑上别有因缘?不是想寻访着什么吗,走了这么多路?”

和尚年事已大,秃顶上隐隐有剃不去的白发,但是出家人有另外一副难描画的健康,炯明眸子在黑地里越教人认识他有许多经典以外的修行,而且似乎并不拒绝人来叩问。

“师父好精神,不想睡么?”

“出家人尽坐禅。随时都可以养神,而且既无必做的日课,又没有经诵道场。格外清闲些,施主也意不想睡,何不谈谈呢。”

他很诚实的,把自己的矢志告诉和尚,也知道和尚本是行脚来到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这个久已经颓圮的废庙修起来,便把漫漫的行程结束在这里,出家人照样有个家的,后来又来了个远方来的头陀。由挂单而常住了。

“怪不道……那个师父在哪儿呢?”他想发问。

“那边,”和尚手一指:“这人似乎比施主更高一层,他说他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地方。”

“哦……”

“那边有一绝壁,由那边从未有人踏过一个脚印,他一来便发愿打通一条道路,你听那丁丁的声音,他日夜都在修这件功德。”

他浮游在一层无边的惆怅里,“竟有这样的苦心?”

他恨不得立即走到那丁丁的地方去,但是和尚说,“天就要发白了,等明天吧。”

明天一早,踏着草上的露水,他奔到那夜半欲往的山下,行囊都没有带,只带着一口剑,剑是不能离身须臾的。

一个破蒲团,一个瘦头陀。

头陀的长发披满了双肩,也遮去他的脸,只有两只眼睛,射出饿虎似的光芒,教人感到要打个寒噤。年轻人的身材面貌打扮和一口剑都照入他的眼里。

头陀的袖衣上的风霜,画出他走过的天涯,年轻人想这头陀一定知道许多事情,所以这地方比任何地方更无足留连,但他不能离开一步。

头陀的话像早干涸了,但几日相处他并不拒绝回答青年人按不住的问讯。

“师父知道这个人么?”一日他伸出左腕。左腕上有一个蓝色的人名,那是他父亲的仇人,这名字是母亲用针刺上去的。

头陀默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左腕上一样有一个蓝字的人名,是年轻人的父亲的。

一种异样的空气袭过年轻人的心,他的眼睛盯在头陀的脸上,头陀的瘦削的脸上没有表情,悠然挥动手里的斧凿。

在一阵强烈的颤抖后,年轻人的手按到自己的剑柄上。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孝顺的孩子。你别急,我绝不想逃避欠下自己的诺言——但是这还不是时候,须得我把这山凿通了!”

他决然收得未应的疑问,他,年轻人,接受了头陀并没有发出的祈求或命令,从此他竟然一点复仇的举动都没有了。

从此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青年人也挥起一副斧凿,服从在“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苦心下,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青年人。

日子和石头损蚀在丁丁的声音里。

你还要问再后么?

一天,凿子敲在空虚里,一线天光,第一次照入永久的幽黑。

“呵!”他们齐声礼赞。

再后呢?

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

不许再往下问了,你看北斗星已经高挂在窗子上了。

载一九四一年三月二日《大公报》。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九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王子复仇记》的悲剧小说,我感慨万千,决定把它写下来。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这是他最伟大的一本悲剧之一。主要讲的.是哈姆莱特王子有理想,聪明勇敢。在他的心目中,父亲是个贤明的君主,父亲的死使他感到难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决定替他父亲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给杀死,不仅为父亲报了仇,而且推翻了奸王的残暴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好在有自己满意的福南普拉斯继承了他的王位,他安心地离去了。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王子哈姆莱特,因为他聪明、机智、勇敢,并且爱国爱民,孝敬父母,一直与邪恶势力做斗争,我很佩服他。

这本书最可恨的就是王子的叔父克劳狄斯。他为了自己能够继承王位,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并且想方设法谋害王子,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被王子杀死了。

这本书是一本被悲剧集,有时让人平淡,有时让人流泪,它让我们能真正感受到人间的爱与恨,真正的人间浓浓的真情,这真是是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死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炸弹”,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一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二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三

王子复仇记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四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80292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