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的劳动合同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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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的劳动合同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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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需要交易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意愿一致。合同的生效通常需要双方的签字或盖章,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供大家了解合同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_______元/月的工资报酬。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每月___日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工资按照国际规定执行。

5、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因其它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二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_____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_____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_____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_____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_____、失业_____和工伤_____等社会_____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_____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_____。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_____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_____规定和《___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4、以完成工作为期限。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乙方: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五

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苏州市全日制劳动。

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

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六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地点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工作内容。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条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d、……。

七、社会保险。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七

沈涛老师是我校数学教师,曾担任振华教导处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振华中学校副校长,先后分管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长期分管初三毕业班工作,同时担任初三毕业班数学教学工作。沈涛老师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以党员的标准、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和振华高起点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振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沈涛老师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勇于创新。虽然是学校副校长,但他积极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和初三年级的各项具体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中层干部和普通教师共同做好工作。大到一学期全校各项教学工作和初三年级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小到一个班的一节课的调整,一次考试一张试卷的排版,等等,他都会亲自过问,主动参与指导工作。沈老师能始终激励自己演好自己的角色,用负责的精神、热情的态度、严格的管理,为教育教学做好服务工作。

在工作中,沈涛老师深入调查、积极思考、大胆创新、精心实施。近年来,在江苏省减负增效的要求下,沈涛老师积极思索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的新方法。他根据各班级的实际情况,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抓良好班集体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班级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实践之星、创新之星等的评选活动,提高学生自我发展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了提高学生的听课效率和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他精心设计并组织了学生每周评选“我印象最深的一节课”和“我收获最大的一节课”,将评选理由进行师生相互反馈,促进教学相长。为了提高学生利用星期天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水平,沈涛老师精心设计了“学生自主学习系列活动”,每月初由备课组老师为学生提供一个月的自主学习材料,由家长配合督促学生进行每周自主学习,月末进行自主学习能力竞赛,对优秀学生进行发奖并进行广播表彰。为提高初三学生准备中考的信心和决心,他还精心策划振华、十中初三全体师生“奋战百日,青春无悔”誓师大会,用十九个班级的班长的铮铮誓言表达了备战中考的信心和决心,吹响了向中考冲刺的号角。为了让同学们在心目中树立自己身边的学生偶像,他还精心指导设计了“感动振华初三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寻找身边美丽故事,发现身边美丽心灵,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感动自己,激励自己成长。沈涛老师设计创新的各项活动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喜爱和好评。

为了抓好教学质量,沈涛老师通过组织教学研讨课、听评课活动、学生问卷调查、各类座谈会和各类质量分析手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调整和改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他精心组织各类考试,从试题质量、监考要求、批卷过程、试卷讲评等方面层层把关,考试结束后,及时召开有针对性的质量分析会,在教师要关注学生情感,强化团队精神,加强中考研究,提高课堂效率等方面达成共识。针对成绩较好和较差的两头学生,他能制定切实措施,积极指导各教研组开展辅导、提优、补差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效率。同时,他经常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针对学生提出的学习困难,组织有经验的老师进行学法指导,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学生提出的作业太多,各科之间不平衡,他及时召开备课组长会议,要求各备课组精选题目,使学生能精做精练,提高效率。针对学生学业负担重,心理压力大,考试前过于焦虑的问题,及时举办了心理讲座,指导学生如何做好考试前的心理调整,以起到疏导、减压的作用。他经常组织召开家长会,希望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学生的工作。

在做好行政工作的同时,沈涛老师认真搞好教学工作。2006年9月至今的四年中有三年担任初三毕业班数学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始终名列年级前茅。他的课堂教学具有“细、实、活”的特点,启发细致到位、讲解通俗易懂、语言精准简洁、注重课堂气氛,深受学生喜爱。虽然从教多年,他还是能够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中考;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注重提高课堂效率;认真批改每一本作业,做好每天作业的及时订正工作;平时对学生抓得紧、要求严,利用休息时间抓部分学生的补习,与此同时,他能参加数学竞赛辅导工作,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中,他都毫不保留地与同事进行研讨,做好对新老教师结对指导,他的徒弟都成长迅速,成为教学骨干和管理骨干。为此,他被学校评为首批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沈涛老师作为核心成员参加江苏省教研室重点课题《深化初中数学课程改革的行动研究》的研究工作,是子课题《新课程背景下初中数学课堂教学有效性的设计研究》的苏州课题组的副组长。2008年参加苏州市初三数学复习研究工作,作为专家组成员在苏州市初三数学复习研讨会上作指导报告。撰写论文多篇,参与苏州市教科院组织的初中数学能力自测复习用书编写、审稿和试卷命制等工作。沈涛老师现为苏州市市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2000年9月起沈涛老师担任十中政教处副主任,全面负责十中初中部德育工作。2003年9月又担任新创办的振华双语实验学校教导主任,负责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为构建具有振华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组织具有振华双语特色的德育活动做出了努力。2006年至今,分管初三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培养振华初三毕业生大气阳光、追求卓越、拼搏好学的精神品质。2010年4月起分管学校德育工作,继续为建设振华人文、智慧、创新的学校德育而努力探索。

多年以来,对学生的爱心、对同事的诚心、对工作的责任心促使沈涛老师勤奋工作,默默奉献,用积极、良好的心态对待学生、对待同事、对待工作。为此,沈涛老师曾获得首届十中“瑞云杯”师德标兵称号,2005-2006教育局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8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并获嘉奖。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法人: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淮安。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特别说明:《塑业有限公司》实行的是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中午1-2小时午休时段不打卡;早晚上下班时间根据时令节气变化而变化,中午因为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同时允许乙方中午在不影响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休息,同时下午四点左右提供简餐,所以全天有1-2个小时是不工作时段,原则上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此说明及实际执行情况均已得到乙方承认和支持。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和乙方协商,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此协商意见已经得到乙方同意,相关加班加点的补休和应当支付的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在甲方给付乙方每个月的薪资中包含。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rmb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出差加班及补助、实际工作时间、日常加班时间、节假日加班时间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甲方企业合理合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得到明白告之且人手一份。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乙方薪资的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由其个人自己缴纳,与甲方无关。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九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元。

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

规章制度。

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_____%。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鉴证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十

(一)坚持科学发展,“十一五”取得良好开局。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我市巩固小康成果、提高小康水平,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制定实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四大行动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坚持又好又快,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

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2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0.2亿元,增长2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7亿元,增长12.7%。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农业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总产值达到1.53万亿元,增长26.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4.5%,实现利税增长3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完成增加值1574亿元,增长15.7%。

(三)坚持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国有资产运营质量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削减。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又有7家公司成功上市,1家公司实现资产证券化,共募集资金41亿元。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加快推进,新增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366个。促进民营经济加速腾飞,私营个体经济净增注册资本619亿元,上缴税收、完成投资占全市的比重均超过30%。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1742.6亿美元,其中出口946.9亿美元,分别增长24%和30.1%。

(四)坚持城乡一体,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通盘制定城乡规划,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报国家建设部进行技术审查,相城区分区规划、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三角咀生态公园、古镇古村落保护、河网水系等规划编制完成。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开发步伐加快。全市新增人防工程面积25.3万平方米。新设公共信息亭170座,市区消除路灯照明盲区99处,全面完成无地队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五)坚持减排降耗,生态环境得到优化。

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竣工投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复垦整理土地4100公顷。争创节水型城市。

(六)坚持统筹协调,社会事业繁荣进步。

制定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昆山光电产业园、中新科技城启动建设,苏州科技城初具规模,一批科技成果在苏州实现产业化。引进包括博士、硕士和海外留学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12.4万人。在全省率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外来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超过60%。苏州博物馆新馆顺利开馆。

(七)坚持富民惠民,人民生活继续改善。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32元,增长13.9%;农民人均纯收入9316元,增长11%。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新增就业岗位30.6万个,其中面向本地劳动力的岗位14万个;扶持失业人员就业12.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2%。市区少年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老年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覆盖率分别超过91%和96%。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实施。

(八)坚持执政为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城市精神得到确立,文明素养培育、发展能力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苏州人融合、社会诚信建设等精神文明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督查督办。“平安苏州”建设成效显著。“法治苏州”建设稳步推进。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事务公开范围,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8.4%。

07年:八项任务构筑和谐。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4%和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超过85。

(一)在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创新能力上取得更大进展。

业集聚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点开发普通商品房和定销商品房。依托开放优势,推动科技创新,注重引进产业主导技术、核心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二次开发。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创业紧密结合。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强力支撑和智慧之源。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取得更大进展。

建设粮食生产示范区。繁荣粮食交易市场。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为2010年地产农产品100%%实现无公害以上的目标打下扎实基础。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高效成熟的种养模式。推进农业机械化,确保水稻种植机械作业率超过40%。支持能够有效带动本地农民致富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土地承包权有序流转。着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加快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增加财政对农村的直接补贴,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构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农村就业培训和指导,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水平,探索建立城乡接轨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三)在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上取得更大进展。

争取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以县级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分类推进社会事业单位改革。加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展资本运作,争取再有3~5家企业上市。发展资本、人才、产权等要素市场和区域性、专业性的商品市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优化重组经营性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做优做强国有经济。做好改制剥离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本20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上缴税收占全市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加大对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规模型民营企业。扩大开放成果,优化对外经济发展模式。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吸引跨国公司来苏州设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推动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完善和落实各级各类开发区的新一轮规划,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上取得更大进展。

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报批工作,编制环境保护、绿地系统、市政设施、商贸旅游、文教卫生等专项规划以及各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完善中心城区和各分区规划。全面启动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建设新站屋、地下广场、北环快速路和人民路、广济路北延等工程。建成太仓港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三期工程。平江、沧浪、金阊三个新城形成道路网络,建成一批公建配套设施。完成市区60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任务,改造修缮危旧房12万平方米。整治城区街巷200条以上,分期分批改造城中村、无地队。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建设“数字城管”,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逐步推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道路、绿化、河道、公厕的日常管护和保洁。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努力改善交通状况。

(五)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上取得更大进展。

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做好长江、太湖、阳澄湖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抓紧建设福星、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中水回用、脱磷脱氮工程,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0万吨,配套敷设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生态市指标要求。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信息管理及自动监控系统、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善环境预警和应急体系,保障环境安全。苏州市达到国家地级生态市考核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切实抓好耗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配套政策和实施计划。

(六)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

争取我市率先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评估;所有农村村小通过市级现代化建设评估验收,其中50%%以上成为示范村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布局,创新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监测管理,继续做好古城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保护和修复古典园林,建成苏州园林博物馆新馆。发展基层特色文化。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镇村延伸。办好第十六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第七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第十届中国戏剧节暨中国戏剧梅花奖颁奖活动。大力宣传苏州城市精神,继续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改造和扩建苏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力争我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倡导文明新风,针砭社会时弊。建设“法治苏州”,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营造政治文明、法制健全、社会安定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苏州”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七)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更大进展。

全市提供公益性岗位8000个以上,帮助8万名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扶持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支持自主创业,拓展增收空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启动市民基本卫生保健工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办好2007中国苏州轮滑世界杯环太湖马拉松赛,建设苏州市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培养输送体育人才。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设20家市(县)级和镇级世代服务中心,做好社区世代服务试点工作。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构建计生、卫生、公安、劳动社保信息交换平台。

(八)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取得更大进展。

必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服务承诺制。增加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提高工单处办的准确率、及时率、办结率和市民满意率。减少会议和活动数量。强化效能监察,主动接受市民、企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评议。加强政府及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法人: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xxx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特别说明:《塑业有限公司》实行的是早晚上、下班打卡制度,中午1-2小时午休时段不打卡;早晚上下班时间根据时令节气变化而变化,中午因为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同时允许乙方中午在不影响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休息,同时下午四点左右提供简餐,所以全天有1-2个小时是不工作时段,原则上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此说明及实际执行情况均已得到乙方承认和支持。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和乙方协商,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此协商意见已经得到乙方同意,相关加班加点的补休和应当支付的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在甲方给付乙方每个月的薪资中包含。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0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rmb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出差加班及补助、实际工作时间、日常加班时间、节假日加班时间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七、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双方对于社保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的合同、乙方自愿申请书为准。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d、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执行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甲方企业合理合法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得到明白告之且人手一份。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八)乙方薪资的个人所得税,由其个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由其个人自己缴纳,与甲方无关。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十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十三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班________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苏州市的劳动合同篇十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平江、沧浪、金阊,下同)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拆除、修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苏州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公安、环保、物价、规划、建设、国土、工商、房管、园林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利用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第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第六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第七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收集建筑垃圾时,不得与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混装,不得乱堆乱放,并及时清运。

第九条。

装修或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有自运能力的,可自行清运并倾倒在指定的处置场所。无自运能力的,应当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托运手续。

第十一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船舶)运输建筑垃圾,应随车(船)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接受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检查。

(二)需要进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运输的,应当事先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保持车辆整洁,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应当倾倒在指定的处置场所。处置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的受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将处置场所出具的回执妥善保管,以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查验。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的建设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第十五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应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道路,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实体围栏,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防污染等设施,保持场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废弃物。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建筑垃圾处置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2011-11-1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住建、环保、国土、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经信、物价、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处置。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接受消纳的证明、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资料等,委托运输的,还应当提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第八条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符合《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也可以委托运输;委托运输的,应当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九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第十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实行属地化建设和管理。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储运消纳场所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储运消纳场所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储运消纳场所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路环境,适合重型车辆的进出;

(三)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

第十二条储运消纳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受纳其他物料;

(二)保持相关设备、设施完好;

(三)保持储运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四)对进入储运消纳场所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数量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将汇总数据报告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第十三条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进行运输的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至核准的储运消纳场所。

储运消纳场所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受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进行运输的单位应当将储运消纳场所出具的回执妥善保管,以备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查验。

第十四条鼓励以资源化循环利用方式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进行终端处置,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扶持,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源化产品的扶持政策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

第十五条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环保、市容环卫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终端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平台,推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高效处置。

第十七条居民住宅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由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处罚。

第十九条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一直是苏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尤其是冬青路与南环路、觅渡桥西堍南匝道等处,更是成为了夜间偷倒垃圾的天然场所,且屡禁不止。

根据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的测算,市区每年有超过500万吨的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总得有个出路,单靠堵显然不是办法。

中国江苏网1月31日讯1月30日下午,记者从市容市政管理局召开的“2012城区市容市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容市政管理局力争今年将开工建设我市首个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终端,为建筑垃圾的处理开辟正规的渠道,并让建筑垃圾得到综合性的合理利用。

今年1月1日,由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交通局联合出台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等四个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工程渣土车抛撒滴漏、扬尘污染、晚间偷倒等行为将受到约束。

从2011年初,南环桥两侧匝道、南环东路迎春路至南环桥路段、觅渡桥西堍南匝道等几处闲置的空地上和路段时常会被各种建筑垃圾、无主垃圾堆满。新闻媒体多次关注报道,市容市政部门也对于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但却无法改变偷倒现状。每次都是“今天清,明天堆”。为此,市容市政部门就空置待开发地块、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建筑垃圾,开展大规模集中清理工作,并设立了多个“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现象,一方面是建筑方偷懒,违规就近倾倒,更关键的是苏州目前还没有专门安置建筑垃圾的处置消纳场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苏州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理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但面对苏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处理、利用日益增长的建筑废弃物,已成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

尽管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在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改变城市环境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由于苏州城区的建筑垃圾管理缺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终端处置场所,很多建筑、装修及大件垃圾去向不明,管理薄弱的区域就成了建筑垃圾的“堆场”;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也不够完善,导致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百姓投诉增多;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尚未起步。因此,在百姓对环境要求日益提高、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下,建筑垃圾处理问题亟待加快研究解决,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加强建筑垃圾的科学化处置管理。

1.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一是建议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回填。终端处置场所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由政府提供土地,委托有实力的企业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下投资运行,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二是建立区级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建立二级转运网络,扩大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范围,消除管理空档,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乡一体化;三是针对苏州目前旧城改造;诸如南环新村、旧火车站、虎丘地区、桃花坞等地拆迁所产生的庞大的建筑垃圾,也可采用就地循环处置利用方法,减少运输成本及环境污染。

2.敢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更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一是逐步淘汰个体泥头车,鼓励企业投资组建大型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对运输公司实行资质管理。鼓励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个体泥头车加入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实现统一经营、调度和管理;二是强化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责任,要求工地对建筑垃圾实施必要分类和源头减量,并明确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必须有资质,运输车辆必须有《建筑垃圾准运证》,对建筑垃圾运输及倾倒过程有清洁化要求;三是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保证金制度,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行为。

二、加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综合利用。

1.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加大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力度。一是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根据本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引导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受纳场综合利用,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建筑垃圾的交换利用;二是采取积极措施,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品,政府工程要首先带头使用,鼓励房地产商积极使用,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加快研究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和利用技术。变低级填埋为综合利用,变资源浪费为资源再生,变污染为环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更好地发挥建筑行业在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争当全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排头兵。

3.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经营活动注入资金;对从事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对投资经营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运行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把政府的直接投资行为变成鼓励行为。

三、加强建筑垃圾的长效化监督管理。

1.提升环卫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

2.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必要时可建立城区建筑垃圾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容市政、公安、规划、建设、交通、水务、环保、房管、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

3.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

治理偷倒建筑垃圾需社会合力。

近日,据苏州市容市政环卫部门统计显示,2年来我市清理偷倒建筑垃圾上百万吨。偷倒者由原本偷倒在未完工的工地上,逐步发展到现今直接偷倒在主干道上。在今年春季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行动中,苏州市容市政各相关单位与偷倒者较上了劲。

归集点超负荷运转。

前天上午,记者来到了原金阊和平江的建筑垃圾归集点。现场作业的张师傅告诉记者,他每天要干6、7个小时才能忙完。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协调科科长王愐敏告诉记者,从2011年开始,我市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垃圾,在城区建立了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2年后的今天6个临时归集点已经处于饱和的状态,仅今年4个月姑苏区内的两个临时归集点就接纳了20.61万吨建筑(渣土)垃圾。为了有效处置、消化建筑垃圾,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处置、消化建筑垃圾的终端消纳场所已经选好点,该处置终端的建设程序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王愐敏坦言,现在的问题还不仅在于临时归集点的逐步饱和,偷倒大量建筑垃圾已成为了一个新的难题。在解决垃圾处置问题的同时,则需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去解决偷倒的建筑垃圾。据统计,两年来百万吨的偷倒建筑垃圾中,渣土占到了70%,其余建筑垃圾占到了20%,还有10%混入其中的生活垃圾。

主干道成“重灾区”

记者了解到,2008年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开始出现,那时候偷倒者基本把垃圾倒在正在施工的工地周边,而近来随着苏州施工工地的减少,不少偷倒者直接就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主干道上。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平江片区环境卫生巡查员顾戬。顾戬告诉记者,他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巡查偷倒建筑垃圾的“重灾区”,一旦发现路边有建筑垃圾就立刻向环卫部门汇报,环卫部门就会安排人手来清理。顾戬介绍说,现在东环路北延、平海东路、312国道、江坤桥、锦荷街等地都是偷倒垃圾的“重灾区”。

记者在原平江区清塘路至平四路口看到,路两边停满了小型的货车,有的小货车中还装满了建筑垃圾。据市容市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些小货车基本都是搞运输的,车主大部分都是个体户,有了活就接,白天基本休息将车停在路边或者接些零活,一到晚上就出动全城游走,搞起“副业”装满各种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在现场指挥的姑苏区沧浪环卫所葑门清服公司的姚经理告诉记者,为了清理这三堆建筑垃圾,他安排了一辆挖机和四辆小货车到现场,全部清理干净需要花费近半天的时间,清理一次就要贴补上千元。

治理偷倒需社会合力。

前天晚上,记者前往了姑苏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白洋湾中队,中队长陆涛说,起初他们安排人员深夜蹲守,一年下来逮到近30起,罚也罚了,教育也教育了,但是偷倒情况似乎并未好转。为了有效地遏制这种违法行为,中队进行了研究,确定从源头抓起,查处、预防并举。在街道全面支持下,中队走访了辖区内所有的工地,并要求所有工地对建筑垃圾处理去向进行记录,而他们则不定时地进行抽查。

与此同时,在几处“重灾区”周边也逐步安装了隔离带,为了有效打击偷倒者的嚣张气焰,白洋湾中队也尝试了各种方法。比如在当场查获偷盗者后,他们就会要求偷倒者清理其它路段的垃圾,以此达到教育的目的。这几年来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辖区内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相对减少。

白洋湾中队的副中队长唐杰坦言,偷倒情况非常严重,但执法人员却非常有限,要依靠执法人员每天蹲守很难实现,因此他认为在各方面监管跟上的同时,全社会都应该与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管理部门提请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有人偷倒垃圾,可以拨打城管110的24小时值班电话69331110,并尽可能帮助取证。

春季整治行动中姑苏区各片区情况。

平江片区:先后对平海东路、312国道、江坤桥、锦荷街等偷倒建筑垃圾点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建筑垃圾2600余吨,出动人员71人次,挖机24台班,铲车7台班。

沧浪片区:各清服公司突击清运冬青路沿线、东环路南段、人民桥匝道、苏纶路、太湖西路、福运路等偷倒建筑垃圾5.72万余吨。同时对12处高架公路两侧闲置工地内混合垃圾进行突击清理清运,共计清运杂物及无主垃圾33.5万余吨。

金阊片区:金阊环卫所成立了50余人的突击队,率先进场作业,出动4辆铲车,20多辆垃圾运输车,进行大规模集中清理各类垃圾3000余吨。清理安利路上原安利化工厂地段的无主垃圾、建筑垃圾。

东街朝天桥下常年堆满建筑垃圾,从来没有人来管理,本来那是一片绿化地,后来被逐渐破坏后变成垃圾堆积地,后经改造成为停车场,但是经常被朝天桥北的平房住户在进行房屋改建时抛倒建筑垃圾和堆放建筑材料。目前建筑垃圾已经堆到东街花苑的住户窗下了,住户的窗都不敢开,停在边上的汽车上是一层灰沙,电话了12345也没得到解决,天气渐热,窗户不能开,希望能快点改变现状。

受理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

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

【信息时间:2012-1-12阅读次数:97】【我要打印】【关闭】。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

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

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

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集点。

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案办理落实:苏州城区建设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2011-8-11。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6个归集点消纳市区建筑垃圾2011年08月12日今后,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的顽疾有望得到解决。苏州辟出专门的地方来消纳全市的建筑垃圾,昨天这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的选址已经确定。另外,相关部门还设想对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趁着月黑风高,满载着建筑垃圾的车辆悄悄开到闲置的空地上,将垃圾倒掉后消失在茫茫夜色中……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今年以来,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越来越猖獗,老百姓对此也是意见很大。不过,没有一个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点也让执法人员为难,“一方面要不让他们乱倒,另外一方面却不能告诉他们倒到哪里去!”7月20日,沧浪区首先建成了古城区首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这个归集点是南环东路南边一个占地9200平方米的场地,是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无偿提供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归集点内建有值班室和钢筋混凝土冲洗平台,安装了视频,可以24小时监控,整个场地分为可利用、不可利用和大件垃圾分类堆放。据介绍,这个归集点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今后,沧浪区各个工地的建筑垃圾都可运到这里。

8月11日,从市政府召开的建筑垃圾归集点建设现场会上传来喜讯,苏州城区的6个建筑垃圾归集点已经确定,市区每年产生的500万吨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归宿。在现场,张跃进副市长高兴地说:“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个系统工程,从产生到运输,最后消纳,环环紧扣,问题在于要有足够的消纳场所。现在每个区都建了一个归集点,各区的建筑垃圾能够就地自我消化了。”民革苏州市委副主委章念翔激动地说:“民革的一件集体提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多次会同协办单位共同展开专题调研,进行实地踏勘,推进消纳场所选址规划工作。经市政府的协调,6个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已经‘开门纳客’了,提案办理高效务实。代表民革深表满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目标的指引下,苏州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管理和处置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去年,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开展了“清堆”专项行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积点,但到今年年初3个点已不堪重负,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我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如何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在年初市政协全会上,民革苏州市委和市政协城乡委同时递交提案,就城市建筑垃圾有效管理和再生利用等问题提出建议,希望我市能够尽快完善设施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建设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实行堆放、分类处置。民革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成为副市长张跃进、政协副主席周人言共同的重点督办提案。

5月19日,市政府和市政协联合召开提案督办会议。张跃进、周人言莅会听取意见,提出要求。提案主办单位市容市政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7个区的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交流,一致认为:制约建筑垃圾管理滞后的主要因素,在于消纳场所的严重缺失。应尽快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选址规划工作,推动市区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张跃进并为该提案主办、协办单位敲定了“时间表”,要求在6月上旬形成明确的办理意见。

主、协办单位同心协力认真落实督办会议精神。5月26日,对提案作了书面答复,一是明确建筑垃圾项目开展主体和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由主办单位牵头,在7个区各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中转储运点,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址一处作为建筑垃圾终端处置场所。二是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扶植和舆论宣传的力度。

7月20日,沧浪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率先建成,占地9200平方米,可容纳建筑垃圾约40000立方米;8月8日,面积最大的工业园区归集点,占地达360000平方米,能吸纳建筑垃圾1020000立方米。8月10日,市容市政部门《苏州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归集点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出台。目前,7个城区除金阊区和平江区共用一个外,都有了各自的建筑垃圾归集点。

为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消纳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建设工地容貌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送审稿已在苏州政府法制网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许多城市正处于新一轮城市大规模建设周期,建筑垃圾产生量也随之进入高峰期。农工党苏州市委近日提出,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正当其时。

据测算,苏州市区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500万吨,除了有限的废钢筋、废铁丝等可以被利用外,剩下数量可观的渣土、竹木、混凝土、砂浆等成为城市急需处理的垃圾。虽然各地在建筑垃圾的管理上采取了不少措施,但还是存在建筑垃圾乱倒、偷倒的现象,而临时设置的归集点,受到土地等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持续性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我国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基本为露天堆放与就地填埋,既浪费土地资源、污染环境,又给周边群众带来安全隐患。

农工党苏州市委认为,建筑垃圾除了一部分材料可循环使用外,其余部分还可再生成混凝土及砂浆,生产环保型砖块,加工成再生骨料,继续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作用。农工党苏州市委建议: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点,根据本地建筑垃圾的特点,引进处理设备,通过各条生产线将废弃混凝土、砖、石、沙、瓷砖等还原为建筑骨料、砂浆等,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建筑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再利用技术研发,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及财政投入力度,扶持创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发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为提高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在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时期,集中对建筑垃圾的去向和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性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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