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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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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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可以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根据不同时间段的需要做出相应安排。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坚定的决心,坚持按照计划行动和追求目标。下面是一些专家对于计划制定的见解和建议,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切实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根据《卫生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科将在10月份对我县自来水公司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自备井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农村生活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具体检测计划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掌握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不断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措施,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群体健康危害事故,保障我县广大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二、监测的项目和依据:

水质调查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水质检验共14项,分感官性状、理化指标、微生物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铁、锰、铜、硫酸钠、氯化物、氟化物、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水质分析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2011年6月初至8月底对我县自来水公司正在运行的5眼水井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xxx自来水公司水井包括:东郊水厂、房产局水厂、二中水厂、师范水厂、新华书店水厂。并填写了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供水单位基本情况、水源基本情况、水处理工艺、卫生管理情况、四项。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显示5眼水井水源卫生防护不健全,其中东郊水厂,师范水厂水井未加盖密封,师范水厂水井周围有积水,个人物品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5眼水井设有专职供水人员,所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均未进行净化和消毒处理直接供广大群众饮用。

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卫生部要求及时发现水质污染的隐患,加大对饮用水末梢水的监测力度,县级至少设10个监测点,对我县监测5眼水井水源水,人群比较密集的11个单位作为末梢水,共提取16个样品,采样方法和检验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和供管水工作人员是否建立健康档案,有无定期体检制度等情况一一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归档。

2.xxx自备水源。

1)、xxx自备水源包括:xxx人民医院、文亭湖宾馆、xxx第一中学。证件持有情况:部分供水单位未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部分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部分单位未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健全;未制定应急小组。供水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输水管道、阀门是未存在严重腐蚀和渗漏现象;水源卫生防护设施部分不符合要求;其中文亭湖宾馆未设置泵房,供水设施周围30米内有生活垃圾、煤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下一步工作计划:三个自备水供水单位必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单位全部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小组。保障供水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良好,水源卫生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加大自备水源水源水和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力度。保障保障我县广大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3.二次供水单位。

2.1、直接从事管、供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有效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事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的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2、二次供水单位应当保证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对二次供水设施投药消毒的,要监测余氯,并记录齐全。

2.3、二次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值班、报告、应急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2.4、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抽检每年不少于一次,二次供水设施供应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5、对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力度,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1)、基本情况调查: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公共供水、用水量的增加,我县农村供水管理工作已经相对落后,目前各乡、镇、村共有中深机井25眼,浅机井40眼,攻击65眼,这些井只有小部分做了一般消毒处理,因此还存在这极大的安全隐患,威胁全县城乡民众的身体健康,主要表现在:微生物污染和供水官网污染。2)、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多将对全县城乡所有公共供水单位进行监测,但是经常性水质监测费用和经常性现场监督办公经费较大,我单位经费紧张,目前自身无能力解决此项费用,正在向上级申请经费用于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1-9-20。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解我市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提高广大农民生活饮用水卫生水平,保障其身体健康,为下一步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依据,我们于2015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对即墨市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内容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文化程度、年龄,自来水水井概况及消毒情况,水样检测资料等。

2 调查方法

2.1 由各乡镇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工作站的工作人员采用统一设计的表格,到各村进行现场调查,填制表格,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统一汇总。

2.2 按照乡镇、村庄分层随机取样,在23个乡镇中抽取6个,再从6个乡镇中每个乡镇抽取6个村庄,共计抽取36个村庄的自来水水样,由专业人员对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进行。

3 调查结果

即墨市共有23处乡镇、办事处,有行政村庄共计1036个。到目前为止,除城区和部分村庄(151个)由自来水公司提供集中式供水外,剩余885个村庄已实现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各村都建有自己的自来水水井,经村自设管道给村民供水,均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供水工作的1227名工作人员均未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证明即上岗工作,年龄在40~65岁,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自来水井为10~20米的中等深度水井,个别水井深度不足10米;另外,各村均无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仅有11个村庄对自来水源水进行了检验,检验率仅达1.24%,检验时间是在供水以前。而且供水设施简陋,管理措施简单、混乱,监督监测工作不到位,均无配套的消毒措施和消毒设施,饮用水安全得不到很好的保证。另外对采集的36份水样通过检测发现:菌落总数、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四项指标部分样品超标。合格率为:菌落总数44.4%(16/36)、氟化物86.1%(31/36)、溶解性总固体69.4%(25/36)、总硬度72.1%(26/36)。

2015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2880号,以下简称《通知》)。2015年6月5~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水利部规计司和农水司、卫生部疾控局在河北保定市主持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了工程实施和《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大纲》。

一、调查复核范围

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上海只上报省级表1、表2和表3)。

二、调查复核内容

以县为单元,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及规划人口复核工作。调查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掌握农村供水基本情况。重点对2015年和“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情况,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进行调查。

(二)各省(区、市)在认真调查复核的基础上,科学

确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并将拟列入《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不安全人口(包括总体规划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逐级落实到县、乡、村(行政村),落实到农(林)场。

具体调查、复核数据要求见附表。

三、调查复核依据

(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进行复核。农村日供水1000m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的放宽限值。

(二)高氟、高砷、高碘、血吸虫、包虫、涉水重病等形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以卫生部提供的数据为主要依据。

(三)污染等引起饮水不安全人口要区分责任,有明确责任主体的,要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给予解决。

(四)2015年以后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建设标准低和采矿引起的水源枯竭造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列入《规划》,由地方和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四、调查复核的要求、程序、方法

(一)有关要求

工程布局,确定不安全人口;应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避免工程建成后出现闲置和浪费。

2、发展改革、水利、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调查和复核的有关数据要与2004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2015年水利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卫生部门近两年提供的防病改水地区范围等与农村饮用水有关数据相校核。

3、县级首先将2015年和“十一五”规划解决人口和剩余的不安全人口分解落实到行政村,规划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要进一步落实到工程。

4、“十一五”规划尚未安排投资的剩余人口已列入今年或明年计划,不重复列入2015-2015年规划;对已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的地区,水质不达标的由当地安排资金解决,不列入本规划。

5、本次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的范围包括原规划剩余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完成后,经专家审查和同级政府领导审核把关,正式上报市级水利和卫生部门,市级进行复核后上报省级水利和卫生部门,省级审核后上报水利部和卫生部。逐级上报的纸质调查表要求填报人、审查人签字,并加盖水利和卫生部门单位公章。

验报告的不列入规划,水质化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水质化验主要指标包括:(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2)毒理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3)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 /100ml);(4) 水利、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已经查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其他指标。

7、由于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用水方便程度不够引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要详细说明相应行政村的具体情况和影响人口及其形成原因。

(二)调查、复核程序

本次调查、复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和本工作大纲的要求,开展相关调查。根据地方规划人口上报情况,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逐级抽取适当数量的典型县、乡、村进行复核。

1、各县在基本情况调查、饮用水水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乡镇上报人口进行复核,提出本县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类型、分布情况等,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成果。

一、水的认识 1.饮用水

水是生命之源。人们的健康生活离不开安全,干净的饮用水。饮用水是指可以不经处理、直接供给人体饮用的水。水是体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构成细胞、组织液、血浆等的重要物质。水作为体内一切化学反应的媒介,是各种营养素和物质运输的平台。

2.水的种类 水根据自身的硬度首先分为软水和硬水两种。

水的硬度是指溶解在水中的盐类物质的含量,也就是钙盐与镁盐的含量,硬度单位是ppm,1ppm代表水中碳酸钙含量1毫克/升(mg/l)。低于142的水称为软水,高于285ppm的水称为硬水,介于142~285之间的称为中度硬水。雨、雪水都是软水,江水、河水、湖水,属于中度硬水;泉水、深井水、海水,都是硬水。

硬水通常对于健康并不造成直接危害,但硬水中由于含有比较多的钙盐,因此,我们用来烧水的壶,特别容易出现水垢,水垢的沉淀主要是碳酸盐类,还有镁盐类,这样的盐类,进到肠道里面如果部分被分解,还会成为部分人的常量元素;如果不能溶解和分解的话,会随粪便排解出去,不会对身体有特别的影响。

但是,如果存在水垢,就会吸附更多的有害物质,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危害,如果一个人有结石症,而且又是钙结石的话,如果喝硬水多了,就会加重病情。

饮用水包括干净的天然泉水、井水、河水和湖水,也包括经过处理的矿泉水、纯净水等。加工过的饮用水有瓶装水、桶装水、管道直饮水等形式。

自来水在中国大陆一般不被用来直接饮用,但在世界某些地区由于采用了较高的质量管理标准而直接饮用。

一般将经过煮沸的饮用水称作开水。

水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陈代谢的必要媒介。人体每天消耗的水分中,约有一半需要直接喝饮用水来补充,其他部分从饭食中直接获得,少部分由体内的碳水化合物分解而来。成人每天大约需要补充水分1200毫升左右。

3.水的分类

自来水: 就是家里水龙头中的水,主要来自地表的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还有地下抽上来的水。这些水里漂浮着许多虫卵、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此外,还有一部分重金属及人为加入的氯,长期限饮用对人体是非常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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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通过煮沸、沉淀、过滤等提高饮用水的质量。

纯净水:商场里有很多的纯净水,消费者非常的认可,那么,纯净水为什么会畅销呢?这些纯净水的成因有关系。纯净水是指水分子的电荷因为电子数目的变化而被中和后得到的水,在去离子过程中,一些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镉、钡、铅、镭等)、硝酸盐,以及矿物质(钙、镁)也被除去了。

矿泉水:就是天然的泉水,泉水是指自然溢出地表、未经加工的地下水,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可以用来治疗疾病。由于水源的不同,矿泉水的矿物质含量也会不同,在治疗疾病时应仔细选择含所需矿物质多的矿泉水。

蒸馏水:是将水煮沸汽化,再冷凝而得到的水,在汽化过程中,水从细菌、病毒、虫卵、污染物、化学物质、重金属中分离出来,有效地净化了水质。在人体中,蒸馏水能将细菌及组织所排斥的矿物质排出体外。营养师认为:蒸馏水才是真正最安全的、最适宜的水。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家庭自制。再添加一些喜欢的调味品,蒸馏水便成为一杯可口的饮料。

二、农村饮用水安全总体状况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更为严峻和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这主要与农村人口分布松散、生活习惯不同等特征有关,也与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供水成本不同等原因有关。这样一些特点,使得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困难很大,同时亟需解决。 1995年,我国的淡水资源使用总量为4600亿立方米,占淡水资源总量的16.4%。其中,农业用水量占了87%,工业用水量占了7%,生活用水量占6%。《1998年世界发展指标》指出,我国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城市人口的93%,占农村人口的89%。总计,同年我国使用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90%。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饮用水要求标准的提高,同时由于污染等造成的原本安全的饮用水现在变得不安全等原因,据统计,我国现在还有3亿多人口的饮用水不安全。有资料表明,到2004年,我国还有33%的村庄没有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

2.3%,直接饮用其他水源的农户占全部农户的12.7%。在前三种水源中,去掉水源被污染和取水困难的农户,实际上有安全饮用水的农户占总户数的62.7%。

到2015年年底,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还有约2亿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需

要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部分地区高氟、高砷、苦咸水等水质问题仍然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取水不便、水量不足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未得到全部解决。

三、家乡饮水状况

全村共调查了三组,三组中随机调查了50户人,其中饮用自来水的7户中,有6户住的是老年人。饮用桶装水的有38户,其中老年人有12户。安装净水器的有5户,其中没有老年人。老年人户数共18户。全村大概有500多户人家,普及率为10.00%以下。

由以上数据可知饮用自来水的家庭占14.00%,饮用桶装水的家庭占76.00%,安装净水器的占10.00%。饮用桶装水的家庭最多。

自来水,就是家里水龙头中的水,主要来自地表的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还有地下抽上来的水。这些水里漂浮着许多虫卵、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此外,还有一部分重金属及人为加入的氯,长期限饮用对人体是非常有害的。桶装水,又称矿泉水,就是天然的泉水,泉水是指自然溢出地表、未经加工的地下水,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可以用来治疗疾病。由于水源的不同,矿泉水的矿物质含量也会不同,在治疗疾病时应仔细选择含所需矿物质多的矿泉水。长期饮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益处。净水器,所谓家用净水器就是对自来水进行深度处理的饮水装置。有以下几个功能:1、净化:能有效滤除水中泥沙、铁锈、重金属及余氯等,同时去除水中异色、异味、细菌、病毒等,可以达到直接饮用。2、矿化:使水中含有多种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和微量元量,保持体内营养平衡。3、磁化:使小分子团水更加稳定、排列有序并具有信息记忆功能 ,增加大量可被人体吸收的氧气。4、活化:能改变水分子结构,使大分子团水变成六角小分子团水,也叫细胞水,可以迅速与细胞内部及其周围的分子团相互作用,将营养物质输入细胞内部,并把有毒物质带出。提高氧气含量2.7倍,可抑制微生物的繁殖,具有很好的抑菌效果。具有超低的氧化/还原电位(-150mv—-350mv),有效地消除体内的自由基,延缓人体衰老。5、弱碱化:调节水的ph值,使其呈弱碱性,平衡人体细胞液体的酸碱度,改善人体健康。(据调查,70%的疾病都发生在酸性体质的人身上,而85%的痛风、高血压、癌症、高血脂患者,都是酸性体质。因此,医学专家提出人体的酸性化是“百病之源”)。长期饮用此水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益处。

因此,在我所调查的区域家庭饮水总的来说较为安全,但是对于老年人来说有一半是饮用自来水,他们的饮水安全问题存在很大的隐患,对身体非常有害。

四、影响农村饮用水的原因

2.从农民自身因素来看:农民的健康意识、舍不得花钱的小农意识、祖辈遗留的世俗习惯,导致农民对生活饮用水的认识和关注、重视程度不够。

3.投资主体多元化导致运营管理不规范。在已经建好了的农村,因是多方投资建设的水厂,比方说村民自己投资一部分,政府、事业单位、私人投资等,出现了多方管理或多不管的情况。

4.水质检测问题突出,国家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制度不够完善,基层卫生部门缺乏操作依据,此外还有水质检测费用缺乏保障。

5.还有些地方因地质问题而缺乏或含有某钟矿物质引起的病,如牙发黑等或水环境问题而引发一些像血吸虫病的地方病。

6.用水价格太贵。农民为了节省开支,干脆直接饮用自来水,特别是老年人。

五、农村安全饮水的建议和意见

1.从农民着手。引导农民转变陈旧观念,提高农民用水安全意识,向农民大力宣传用水标准,使每个人都认识到保护饮用水安全与自身利益的重要相关性,自觉参与到维护饮用水安全的行动中。

2.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加强政府对农村安全用水的管制,政府引导改善农村用水,帮助农民建设一个好的用水环境。对建在农村的污染大、规模小、设备落后,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或工厂进行关停并转。政府不仅要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量,而且要履行好政府职能,控制水价。逐步建立城乡区域供水体系。

3.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由政府派遣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农村用水进行定期检测。

4.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站,科学规划农村排水系统,建立农村生活用污水处理厂。加大保护水源的力度,肃清源头污水。

5.因老年人无力去换取桶装水,建议提供免费为老年人送桶装水。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三

为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连日来,德保县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乡镇生活饮用水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整治。

据悉,该县共有14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日供水量不少于7千吨,其中有6家水源为地下水,8家水源为地表水。此次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进行,以督查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消毒处理和水质监测情况为重点。

据统计,此次共督查供水单位14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共出动监督车辆15车次。经检查,各供水单位均配备了水质自动消毒设备;17名供管水工作人员中有2名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有3家供水单位未能出示水质监测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四

一、饮用水消毒由专职水工负责,总务处抽检。

二、消毒方法是采用消毒粉在水中水解方法:

1、井水、流动水源的消毒,在夏秋季节每天消毒2次左右,冬春季节每天消毒1次。

2、持续消毒法:根据我校的井水、楼顶水箱的容量,可因地制宜地采用消毒方法,但每个楼顶水池一定做到持续消毒法。如:漂白精粉末悬挂自行溶解消毒法。并对本水池的'管末进行含氯量抽测如实记录(余氯量在0.05─0.1之间),根据记录做好消毒的调整,确保消毒的准确,饮水的安全。

三、记录要如实,并有消毒地点、时间、效果、检测人。每天一次(余氯量在0.05─0.1之间)。

四、做好饮用水的安全卫生宣传,不喝生水,学校供应足够开水和桶装水。

五、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如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五

xx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xx年项目承诺书同意修建自来水工程,并承诺如下:

1、水源井是由设计单位、村委会、村民代表共同商定的,若工程实施时候该水源井的水量、水质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同意放弃工程实施。

2、工程实施时涉及的占用耕地、林地、道路等,由村委会协调处理,村民服从村委会同意安排,所发生的补偿等费用由村委会或用水户解决。

3、保证工程批复后不以任何理由放弃工程实施,为工程实施提供方便,不以任何理由干扰或阻碍施工。否则愿承担一切损失。

4、用水户承担入户管道开挖施工费和室内外工作坑,也可自己开挖。

5、保证用水户达到90%以上。

6、愿意交承诺保证金每户100元,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放弃保证金。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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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六

本年度在县主管局和医院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生活饮用水及水管人员的查体、知识培训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奠定了基础,受到了乡政府及全乡人民的一致赞誉。

一、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帮助下,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全民饮用卫生水的健康意识,提高了群众自觉参与改建饮水设施的积极性,使我乡饮用水工作又上新台阶。

二、狠抓了清除污染源和饮用水管道等设施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畜栏、渗水厕所进行了彻底改造,大大减轻了水质的污染,今年又有几个自然村由原来的手压机井改用县直自来水,扩大了饮用卫生水的用户范围。

三、积极配合县站做好了水质监测工作和枯水期、丰水期水源取样工作。

四、对自来水的行政村水管人员进行了一年的健康查体和知识培训工作,查体率100%,知识培训率98%以上,为村级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006年12月20日。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七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二十四条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八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要求,经研究,现将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

一、切实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项目资金,涉及中央投资项目的梓桐等11个乡镇(见附表)必须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专户,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工程完工后,须报请县审计部门对工程总投资进行审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代表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还应落实有责任心,在村里有威望的'村级监督人员。

三、严格管理,确保质量。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在抓好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建设工期。

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建设计划,抓紧工程实施,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初步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根据县小额工程公开交易管理的通知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要求.

实施公开交易,由各乡镇“小额工程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以村为单位由乡镇组织招标(其中饮用水管材要求采用pe管,达到国标合格产品,并尽可能使用名优产品,土建工程施工企业要求承包工程范围有管道安装资质的三级以上施工企业)。

六、合同管理。

项目法人(乡镇政府)和有关建设各方签订的建设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和规模、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九

xx县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按照x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哈卫监发[20xx]130号文件《xx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县的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20xx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共采集水样109份。合格样品数为78份,合格率为71.6%。其中县政供水监测71份,合格59份,合格率为83.1%。

一、县政出厂水即xx县自来水公司水厂的出厂水每年监测4次,分别于3、5、8、11月份进行。20xx年出厂水分别于3、5月份各监测一次,共2个水样,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二、县政末梢水每月监测一次。共计10个末梢水监测点,分别为:xx县第三小学、江边豆腐串、晓英食杂店、回族希望小学、车来车往、小云超市、东莲食品超市、盛隆综合超市、天顺殡葬用品商店、恒江物业。20xx年末梢水现已监测50份水样,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三、二次供水第年监测2次,分别为3、8月份。共计10个监测点,分别为:财政局、xxx、汇丰花园、xx物业、xx家属楼、xx小区、老热力公司、高级中学。20xx年3月份已完成10份水样的监测,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xx县疾控中心按照20xx年《xxx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市生。

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至20xx年5月30日,完成了方案要求的全部监测任务。每个月的饮用水监测数据和报表及时上报至xx市疾控中心和xx县卫生监督所。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十

为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20xx年分所开展了一系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本年度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2家供水单位均取得有效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共抽查从业人员9名,均持有效健康证,两证持证率100%;2家单位均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及专职卫生管理人员1名,各项卫生制度基本齐全;使用的水源均为水库水,水源四周无污染源;取水点水源卫生防护到位,厂区内卫生状况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且正常使用;均配备专职检验人员,落实水质自检及监测工作,检验记录基本完整。

二:水质监测。

全年抽检共采水样44份,其中水源水4份,出厂水4份,末梢水36份。根据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44份样品,2份出厂水不合格,4份水源水不做评价,其中20xx年6月14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不符合卫生要求;20xx年8月2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以及菌落总数不符合卫生要求。

为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所《关于印发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及本所《关于开展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横村分所积极开展了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要求对辖区内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就卫生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水质检验室及检验人员资质、水质检验记录、采购的涉水产品、消毒剂索证情况等进行检查。经评比,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十二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1、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华建国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华建国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园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幼儿园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7、在幼儿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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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直饮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

a、因停自来水而造成师生饮用水停水的,应立即报告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到大型超市采购由名优企业生产的瓶装水分发到每个班级。

b、因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3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教育管理组织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卫生行政门,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如校内饮用水被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水源,或突发校内停水,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总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就近调水。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生活饮用水工作计划篇十五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饮用水水质标准,截至1993年止,主要的国际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欧洲共同体(ec)标准和美国及其它国家的水质标准等。1956年who的第一个文件是关于欧洲饮用水标准和测试方法的,这个标准正式公布于1958年。紧接着是1961年的欧洲饮用水标准,正式公布于1963年。后来一段时期,随着有机化合物分析技术的发展和改进,人们发展在饮用水中可能存在的许多种有机化学品,例如杀虫剂和有机溶剂等,它们具有毒性,甚至致癌,因此有必要将这些有机化学品包括在饮用水水质标准中。于是在1984-1986年who出版的水质标准中包括2个细菌学指标,9个与健康有关的无机参数和18个与健康有关的有机参数,12个感官参数和2个放射性参数共计43个参数。1993年的who标准除继续使用了上述基于健康和感官的水质指标外,还包括了更多的特殊的有机化学品,例如89种有机化合物,包括杀虫剂,消毒剂的副产物等。

1992年,建设部组织国内专家,提出是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规划”,按供水企业所在城市的性质及供水量将供水企业分为4类,提出了不同的20水质目标。第3、4类水司仍按gb5749-85的35项水质指标要求,第2类水司(供水量大于50万立方米/日)则以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为基础,增加了我国国家环保局提出的“水中优先控制污染物黑明单”所列酚类、卤代烃类及农药类化合物、无机物指标、粪型大肠菌等16个指标,即第二类水司水质目标含有51个指标;而第1类水司(供水量大于100万立方米/日)则以1980年欧洲共同体的水质指标为基础,再较第2类水司增加了37个指标,其中无机物指标16个,多环芳烃类6个,酚类4个,有机氯7个,其他有机物2个,粪型链球菌及亚硫酸还原菌1个,并要求每年进行ames致突变试验1-2次,且规定了水质目标对浊度的限值以及各指标的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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