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调查报告(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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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2 04:25:18     小编:碧墨

报告是一种用于向他人汇报信息、提供分析和建议的书面或口头陈述。报告的内容要具备逻辑性和层次性,每个观点和论证都应该有明确的开头、中间和结尾。通过阅读报告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方法,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

住房调查报告篇一

咸阳市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栋栋“民生楼”拔地而起。在分配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多措并举让困难群众有所居,确保保障性住房合理分配。

一是扩大受益范围。20xx年,咸阳市就适当放宽市区廉租放保障对象议定标准,保障范围扩大为:低保户或人均月收入345元(含345元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经适房保障对象为:夫妻双方具有市区城镇户口、年收入3万元以下、无房或人均住房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是坚持严格审批。廉租房申请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即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初审公示、区民政局、区房改办复审、随后报市住建局审核并公示。经适房申请坚持“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即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共同初审并公示(非但未从业人员由街道办和纪检部门初核),随后报市住建局通过住房信息库查询审查并公示。

三是两种途径保障,及时配租配售。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政策规定的登记家庭,首先选择给予实物配租,在暂无房源的情况下及时给予住房租赁,直至得到实物配租或“家庭脱困”(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超过住房对象认定标准)。市区标准补贴为每平方米4元,无房户按每人每月14平方米计发,住房困难家庭按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计发。同时,廉租房原则上根据申请时间及保障号顺序及时给予实物配粗,老、弱、病、残者家庭优先分配底层楼房。经适房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配售住房,并接受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现场监督。

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对享受廉租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实行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制度。经年度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立即停止保障,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口、住居发生变化的,相应调整补贴金额;认定为蓄意套取廉租房保障的,坚决取消保障资格并严肃处理。廉租房实物配租周期三年,期满后必须重新申请、审查。各县市区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措施、审查办法和动态监管措施,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截止到今年7月底,全市实物配租2244户,其余发放租赁补贴。16680户廉租房保障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间,累计建设经适房11292万平方米,解决城市1.49万户底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住房调查报告篇二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意见,提高《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辽宁大学对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进行了改革,作为09级本科生中的一员,很高兴可以有此次机会,从身边生活环境入手,进行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在此以个人为单位,在自家居住的社区小区进行调研。围绕居民住房情况这一选题作此报告,报告涉及社区住房现状统计、社区居民房租房用途、社区住房未来发展以及调研建议和结语等四方面内容。

(一)优越的地理位置。

在凌海市内分布着众多的居民小区,多数分布于商业街、娱乐场所附近以及城郊,从居住环境来看,这些地方一般位于交通要冲地带,来往车辆较多,环境较为嘈杂,或者位于城郊距离市中心较远。另有一部分依学校而建,这些小区或建于小学、中学附近,或建于高中附近,是大多数家庭优先选择的住房地点,其中以依高中而建的更为抢手,而小区正是环绕在凌海二高附近的小区之一,拥有文化区的所有特点,周围环境清幽雅致,噪声低,书店、文具店齐全,且没有网吧、游戏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学习氛围浓厚。

处在这样环境中的小区,其居民结构大部分被在校教师家庭和有学生的家庭占领,因为高中时间紧张,而小区距离学校的路程时间,不超过5分钟,因此极为便利。还有一部分居民是老年人,看中安静的居住环境和压力不大的交通环境,此部分居民通常住在二三楼层。

此外,小区内有相当一部分面积用来绿化建设,楼层间间距较大保证采光,还建有众多花坛给了社区小朋友充足的游戏空间,夏日的傍晚,花坛边飘满了孩子们的欢笑声,整个小区顿时热闹起来!

小区现正扩建,暂不计算扩建后的住房量,现在小区内共有八栋楼房,每栋楼房分布四个单元,六层楼高,每个单元每层两户人家,在我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有售楼现象,以此计算,小区住房数量已达384户。

时下人们买房通常是为了“工作生活较临近”、“学习便利省时间”以及“新婚买房置新房”,在小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人们住房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般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都会存在房主出租给学生住房的情况,且在高中附近尤甚,在小区的调查中,我访问了几名高三的学生,问她们为什么选择到校外住宿,她们告诉我因为学校宿舍要求按时熄灯,一般在十一点钟,想要抓紧时间多学习的同学就会受到制约,现在处在高考的冲刺阶段,希望可以用灯自由;此外她们还告诉我,校外几人合租房的价钱也不贵,一年每人1500元,水电费包括在内。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我发现这种合租房的现象很普遍。

(二)还有一种学生租房情况,称作“陪读”,一般租一楼的车库仓库或门市店(经营商店、药店、门诊等),由家长长期陪同,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且租金较低,等到一二年考学后再搬走。内有七八处陪读住房,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钱。他们敢于这样做的最主要原因是对的地理位置很自信,在高中附近永远有人买,也是对未来的一项不错的投资,当然,这类情况在内占少数。

(四)在内走访过程中遇见不少老年人,他们有的自己买房有的儿女给买,认为的居住环境不错,用来安享晚年,清晨和傍晚,经常有老年人出来运动,小区一带树木较多,路上车辆较少,空气清新,确实是锻炼身体的好场所。

小区南面有大面积平房,是市内少有的几处具有东北特色的民居平房之一,由于城市化进度加快,这些民居正在拆迁,年8月初已经开始。

这部分土地用来扩建,其面积将扩大出两栋楼的位置,一两年内竣工后将有更多的楼房等待出售,给那些为了满足孩子上学便利的家庭带来了好消息,届时,我相信这些住房将不难卖出。

只是我想,这一大片平房中能否留出一部分进行保护,城市里高楼林立,偶尔出现的二十年前的民居作为景点也可以为人们调剂一下生活,增添一点情趣。而且据我调查,这些平房中住有很多退休老职工,他们觉得老年人还是住平房外出更方便些,更有利于活动腿脚,自己还可以种些蔬菜花草,岂不乐哉!

而且,在这些房子附近长有多年的老树,已是参天碧野,倘若建楼,定会毁掉这些和时间一路走来的老树,金钱与经济发展固然重要,可是有些自然的东西却更为珍贵,一旦失去就会后悔莫及,如果在平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注意保护,那将是再好不过的了。

出水一芙蓉,宁静与雅致的家园。以上便是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一些具体调查情况,从多方面让人感觉到了小区的优势所在,看似好像是对她的宣传和颂扬。但是任何一事物都有其不足所在,在实践调研中就不可能不会发现,在调查中,要秉持客观的原则,在调研中,就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思考。

小区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了众多家庭在此居住,社区绿化让居民满意,现如今,它也正迈开步伐向前发展,扩建版图。可是在现阶段,仍存在一些易被忽略的点,在被我询问的几位居民的口中得知,他们觉得社区警戒力度不足,虽然处于文化区,治安较为稳定,但他们仍然担心不定的安全隐患,以此,我建议社区管理中心可以在门卫处加强警戒,增派几名社区保安,费用由受益的小区居民分担,让每位居民都可以有一个安心的居住处所。此外,也有几位老人反映,他们每天在楼上有时会觉得很无聊,是否可以开个小小交流会,大家之间也可以认识认识。在城市里,有时住个两三年对门邻居间不打招呼可能也属于正常现象,可是我们都听说过远亲不如近邻、远水解不了近火,邻里间的相处也很重要。就此我有个建议,在调研中我发现,当我问不同的人同一个问题时,大家的反想几乎一样,这说明同一社区的人虽然彼此不认识却仍存在很大的共鸣,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作为交流感情的基础,我想,小区中毕竟年轻人占绝大部分,因此平时可能没有时间,我们可以在节日的时候大家聚一聚,例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上,在小区中点上烟花、挂上灯笼,时间也不长,不会占用大家太多休息的时间,只要把它办得热闹起来,一定可以吸引很多人参加,不需要很多次,一年两三次,就可以为社区间交流做出很大贡献了。

这次调研给我感触很大的是,每个人都是组成社会的最小粒子,人来组成家庭,家庭组成社区,一个个社区才组成整个社会,整个国家,这样有小到大,我们都是这个链条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和谐”正是我们所追求的、所努力的目标,人与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直至社会和谐,环环相扣,而这里,使我认识到,和谐,要从小处着眼,从基层抓起。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是从建设国家的实践中不断验证并得到创新发展起来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实践是多么重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社会实践工作原则提醒着我们社会实践中应注意哪些点,我确信,做好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使我们从知识上、认识上、能力上都得到很大提高,而这些,书本上是学不到的,也是我们要急待加强的。

住房调查报告篇三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建办保[20xx]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英吉沙县已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2915套,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住房4792套,建筑面积27.37万平方米,合计7707套,46.35万平方米,总投资为54539万元。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廉租住房:按照英吉沙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到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909套,总建筑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3套,建筑面积30150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建设完成廉租住房2643套,17.92万平方米;在建3492套,20.84万平方米,合计6135套,总建筑面积38.76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5078万元,与08—4909套的建设任务相抵,超额完成1226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实际上我县已完成了20xx年、20xx年的廉租住房建设1400套任务的87.57%。

2、棚户区改造: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20xx年至20xx年规划改造英吉沙县城镇九个社区,合计改造棚户区住房6003户,计划总投资11.4亿元。其中其兰巴格社区625户、英巴格社区625户、吾尔也提社区1000户、欧阿达阿勒迪社区553户、英协海尔社区750户、拉瓦社区500户、阿克巴格社区500户、克勒克霍依拉社区700户、阿依丁库勒社区750户。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1524户,总投资为26999万元。其中新建安住房400套,货币补偿改造1124户,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安住房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投资为4337.83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工程款与安补偿资金合计支付9714余万元。

3、公租房:20xx年到20xx年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46户,计划投资4.61亿元。20xx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48套,截止目前1172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总投资512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02%。其中900套,3.3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新城区,目前正在三层施工;另有272套,1.05万平方米,分别建于依格孜牙乡、色提力乡、托普鲁克乡、克孜勒乡、乌恰乡、苏盖提乡、萨罕乡、县医院,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虽然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1、建设资金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紧,资金需求大,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有限,资金自筹配套的压力较大,特别是拆迁成本高和居民小区的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保障性住房总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建设任务日趋繁重。总的看我县保障房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建成数量还不大,预期明年建设实施任务将是今年的3倍,保障房建设的压力日益加大。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长远发展的规划、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保障对象的政策制定、资格审查、收入核定、住房退出等方面的机制还不完善,离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员和经费等不足,给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设立绿色政策通道,认真研究破解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房管、建设、国土、发改、财政、民政等主要责任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快速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重视完善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建成民心工程。各单位特别是企业、社区和劳动保障部门等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申请工作,又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切实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为做到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2、立足长远,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工程,因此,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编制好建设规划,要优先考虑土地规划,提前做好土地储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规划一批,建成一批,安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3、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要把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是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将土地出让金10%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足额提取。二是要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做好项目储备,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时机,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途径,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投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

职责,确定主管部门和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确立保障性住房稳定增长的机制,对限价房、经适房的管理、分配和审批,廉租房、公租房的使用、审核、退出及物业管理,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信息监控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核定机构职能和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三是切实落实好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范围,适时向乡镇、农村延伸。

住房调查报告篇四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居民住房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住房是农民安身之本,拥有一幢称心的住房是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从经济意义上看,农民住房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它是农民用以遮风避雨的生活设施,同时又是生产劳动的直接或间接场所。农民的住房投资理念和方式决定于农民家庭的经济基础,除了对农民本身的生活、居住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资料购置和日常生活消费,并最终影响了农村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住房问题因而成为农村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业基准点调查户,采取实地对农户现有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对xx镇xx村二组、关口村八组、独山村一组、马安村八组,南庄村八组、大路村四组、铙钹村三组共318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户的住房总面积为10494平方米(包括畜禽圈舍),人均住房面积约33平方米。其中:住房为砖混结构的有305户,占调查户的96%,面积10284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98%;其他结构的有13户,占调查户的4%,面积210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2%。通过调查,我镇农村住房在xxxx年-20xx年是农村建房高峰期,房屋规划相对合理。房屋结构以砖混为主,户均33.72平方米;其他结构户均16.15平方米。

在被调查的318户农户中,现有房屋结构情况是:砖混结构拥有二层楼房的农户占总数的20%左右;居住在平房中的农户较多,占总数的70%左右,厨房比较简陋,燃料以煤球为主,柴草为辅。

住房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设计落后,结构不合理,厕所简陋,卫生状况较差;二是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杂乱无章;三是占地无序,少批多占,甚至不批也占。农村住房状况与城市住房状况差距很大,居住条件的落后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生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收入整体水平不高;二是住房规划缺乏指导,在设计上仍沿袭祖辈传统模式;三是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部分有钱的农户不愿意在农村建房。

(三)制约农民建房若干因素。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普遍认为:目前,新建房屋最大困难在于家庭经济实力欠缺,表示经济上难以承受;又因近年建材涨价,建筑费用不断提高,造成修建房屋成本高,现在有点积蓄就存起来,以防备子女学业和养老预期支出等,暂不考虑改造住房。农村“三改”进程及覆盖面相对不高,农民都想,但多数农民缺少资金,但是上级部门只要给点补贴都愿意改造。

一方面由于我镇自然资源匮乏,土地相对贫瘠;另一方面,由于南方等地经济与待遇较为殷实等因素,造成我镇农民子弟外出做生意、求学、打工人数不断增加,实际从事农业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且最终落户于城市的人数近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前,对大多数普通农民来说,一年纯收入和较高的日常生活费用相比,尚不足以支付翻新、改造房屋的款项,少数高收入户中又出现了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倾向。所以,在普通农民的家庭经济聚积到一定程度之前,大规模的房屋翻新、改造现象不会出现。因此,初步判断,在未来几年内,我镇农村住房总需求将不会多旺盛。

一、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小集镇转移,使我镇农村住房面积的需求减弱。

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进程缓慢,成为制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对房屋质量和功能的需求等方面的主要因素。

三、以往的农民住房建设,农民个人建造的房子分散零星,大量的附属设施占用了不少耕地。建设图纸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完善,单体工程造价不断提高等。

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农村住房修建的总体布局。改变分散建房到集中规划建房,合理利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统一设计与规划建造,向新型农民新农村发展。

二是改变杂乱建设到有序建设。以前农民建房是农民自己找施工队施工或找几个工匠施工修造房屋,用的建设图纸是“统一版本”或没有建设图纸想怎么修就怎么修,更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和其他配套设施,有的新房用的是旧房子拆下的建筑材料,这种情况下建造的房子十年左右就要翻新,造成重复建设的怪圈。因此,应努力改变这种杂乱建设,严格按照村镇布局规划实施。

三是未来农村居民单体房屋工程造价,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居住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还有待切实加快“三农”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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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篇五

综述:据了解,在全省6000多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停车位租售纠纷等问题。对此,早在2015年3月14日,湖北省住建厅修订了《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与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制作了本期面向全社会的网上调查,调查历时一年时间,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与参与,收取的有效问卷数量达428份,通过问卷数据统计及分析,报告情况如下。

一、调查结果。

1、民众对物业管理方面的认知度情况。

对于现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范围,有65.5%的民众认为物业管理承担的服务范围太窄,应增加服务项目;而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仍有36.3%的民众表示不清楚。

分析:根据问卷结果,多数民众对物业管理方面有一个基本认识,他们大多认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对于物业管理增值服务包括哪些内容,还有小部分民众并不了解,同时又有近六成民众希望物业管理机构增加服务项目;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有近四成民众不清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这意味着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知晓度低、或许将影响到民众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信任度问题。

2、民众对现有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评价情况。

统计:对于所缴纳的物业费和所享受到的服务,50.4%的民众表示性价比差,另有23.9%的民众认为完全打水漂;有54.9%民众反映所居住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有44.2%的民众不满意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有72.6%的民众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从未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对于所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民众满意率仅为16.8%;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处理,有75.2%民众认为不及时。

分析: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民众对现有物业服务不满意,其中主要体现在服务费收支情况不公开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处理不及时,同时过半民众反映所居住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难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3、民众认为最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

对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24.5%民众认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难度大,28.2%民众认为使用维修资金表决门槛太高,17.1%民众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对政策法规不了解,27.8%民众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太复杂。

分析:根据问卷结果,针对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民众一致性最强的是认为所居住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不合理。

对于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最主要的困难;新、老两家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接中出现矛盾纠纷的原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则涉及的原因是多层次多种类的。

4、群众希望看到的改进。

另外,有63.7%民众认为业主委员会来组织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比较合适,且37.2%民众认为小区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监管比较合适;对于所在的小区关于维修事项,负责维修单位对业主是否有回访?61.9%民众表示目前的状态是“无回访”,但是非常“有必要”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如果有物业管理公司能提供更优质、贴心的服务,但价格较平均水平略高,58.4%的民众愿意支付可以承受的费用来享受更好的服务。

此外对于小区维修事项,大多民众认为应该回访且很有必要,表明现有维修事项服务体验感未达到心理预期;最后有过半民众愿意支付更多费用来享受更好的物业服务,表达了民众对于获取更优质物业服务的强烈愿望。

二、突出问题(根据网调问卷提炼的热点问题)。

(一)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

(二)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

(三)开发商遗留问题的后续解决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相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

(四)热难点问题考验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比如: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不到位。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将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专业部门,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留下隐患:一是水、电是专业设施,物业企业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与专业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三是开发企业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业企业又承担不了相关责任。

(五)现行物业法规施行起来并不顺畅。1、现行法规与监管体制不合拍。如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处和装饰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2、行政监管力度不大。3、现行法规中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部分脱离了实际情况,难以操作。4、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过于繁杂,又缺少行政的辅导与帮助。

三、分析和建议(内容主要来源于问卷)。

(一)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已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

(二)提高业主意识,加快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化。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三)严格把好小区验收关,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发商遗留问题日渐成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难点。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坚决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

(四)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规定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应对相应事件时应付的职责,设立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落实专人值班。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房地产局,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查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全国其它先进物业管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住房调查报告篇六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先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贷款,有效担保,一次整借,按月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的受托银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心委托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受托银行应按“中心”下达的委托贷款文件执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确保贷款便捷、及时、安全发放和使用。

第六条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县(市、区)管理部依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办理并报市中心审批。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临汾市辖区内常住城镇户口;。

2、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作保证。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申请时,须向中心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和婚姻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3、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外,还应提供房屋总价款的完税发票;。

4、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存档资料可留复印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年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

第十一条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且不得超过所购、建房首付款后的金额。

第十二条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新放贷款从调整之月起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已发放的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贷款一般采取单位组织集体办理、并保证代扣代缴,或个人直接申请贷款的办法。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十五条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中心”应在十日内进行贷前调查核实并向借款人作出是否可以申请贷款的答复。

第十六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中心”批准,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文件并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受托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七条借款人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委托银行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相应帐户或借款人本人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借款人及其配偶取得贷款后,其公积金存款帐户的公积金除按规定偿还住房贷款外,停止支取并不能再为他人贷款提供质押。

第五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九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借款人可选择银行代扣或每月到受托银行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对提前偿还贷款的,受托银行按实际使用资金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档次利率(含政策调整同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还款如发生逾期,在三个月内由受托银行按逾期天数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超过三个月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单位协助扣还,或由保证人代为偿还贷款本息。超过(含)六个月的依照法律程序,一次性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经中心批准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三条受托银行有义务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与偿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中心通报情况。

第六章、贷款的保证。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联保、质押、担保公司保证三种方式。

(一)联保:是指有稳定收入且缴存公积金正常的自然人(联保人)愿意用自己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家庭财产承担借款人还款责任的贷款保证方式。联保人一般为2-3名有财政工资收入的职工。联保人本人及其工作单位须分别出具保证承诺,并有能顺利扣划联保人工资偿还贷款的具体操作方式。根据还款情况,在确保贷款无风险的前提下,可分次解除联保人。联保人在保证期间,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能贷款。

(二)质押:是指用其它职工(质押人)的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还款担保的贷款保证方式。质押人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多个质押人公积金帐户内的总额不应低于贷款额度的50%。质押人须向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质押人承诺书,并当面签字留手印。质押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超过借款余额时,借款人可申请分批解押。质押人在解押前,不能提取公积金,不能贷款。

(三)担保公司保证:是指由市中心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担保公司向中心提供还款保证,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房产抵押保证的贷款保证方式。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的,其房产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并在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借款人除与配套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外,应同时与担保公司签订抵押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抵押保证合同后,向中心提供保证书,两份合同与保证书从签订签发之日起同时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不能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属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4、已经作为抵押的;。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抵押给担保公司的房产,必须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以现购房作为抵押物而暂无产权证无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经担保公司调查核实可以后续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公司可先行担保,以后补办抵押登记。抵押房产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估价或以购建住房合同所订明的房屋全部价值为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

第二十七条抵押人以共有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当面签字留手印。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抵押人对所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接受“中心”及受托银行的监督检查。如抵押物灭失、损毁或其他原因有明显贬值的,借款人应在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担保公司、中心和受托银行,同时设定新的抵押物或变更其它担保方式。

第二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中心”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三十条处置抵押物的主要方式为委托拍卖。处置抵押物所获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费用;。

2、扣除与抵押物和质押物有关的税款;。

4、余款退还借款人或继承人、受赠人。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所获得款项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担保公司应继续向借款人、保证人或其继承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三十一条办理解除房产抵押手续,借款人应执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交担保公司并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后,持房屋他项权利证去房产管理部门解除抵押换回房产所有权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有关条款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时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住房调查报告篇七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55.7%家庭已经购房,户均2.6万元。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购房的家庭占32.5%,-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65.8%家庭住房产权归己。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住房成套率达到72.7%。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32.3%的家庭户均装修1.4万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12.9%的家庭打算购房。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住房调查报告篇八

:当地居民与工作人员调查步骤:

1、实地观察。

2、采访。

3、对比。

总结。

邻居说。我的建议:跟以前比起来,住房问题确实好了许多,人们都盖起了一幢幢高楼大厦。但是,唯i想提出以下几点住房问题:

1、不滥盖房子,有多的房子可以租用给别人。

2、房子前、后有多的空余地,可以种一些绿色植物,可以美化空气。

我的想法:现在的科技可真发达啊!而且也解决许多问题,看着祖国的日益强大,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将祖国发展的繁荣富强。

住房调查报告篇九

20xx年7月,我们迎来了大学里的第一个暑假。如何利用好暑假,也是我们大学生的必修课。因此,我们土木工程系利用了短学期组织了实践活动,我们土木0801第二小分队的活动名为“农村住房调查”,意在让同学们通过收集资料,对农村住房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未来专业学习打下感性的基础,切身的体验。

我的家乡是浙江省丽水市,本市位于浙江省的西南部、浙闽两省的结合处,经济发展相对于浙江省的其他市要有所靠后,但是丽水是个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山清水秀的天然大氧吧,是个修身养息的好去处。

此次调查,是我单独进行的,观察了丽水市莲都区近郊的黄泥敦村,使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了该村的大体住房状况以及环境、生活状况。

实践农村住房环境卫生生活条件。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作为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和专业培养能力的重要途径,一直来深受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今年,土木系领导组织安排我们土木专业的大一学生进行农村住房调查的暑期实践活动,使同学们对农村住房有所了解,对未来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所帮助。紧密结合土木专业的同时,更让同学们对农村建筑,建设新农村等有所关注。通过对农民进行问卷调查,锻炼了同学们的交流能力,又使广大学生加深了对社会、农村、群众的了解。

该村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东郊的火车站附近。据该村村民介绍,进入90年代后,交通便利多了,近郊的农村随着市区的发展也渐渐的发展起来,村民许多都去了市区打工赚钱,农产品的销量也逐渐好起来,一些村民将祖先那留传下的土房子拆除,建起来新房。先富带动后富,一些发家致富的村民调动了其他村民,开始种植越来越多的水果蔬菜,越来越多的人到城里工作。村里的人们渐渐都富裕了,土房子越来越少,取代它的是一幢幢崭新的楼房。而今,绝大部分村民都住上了舒适的房子,但是还是有很少一部分村民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

走进村落,首先观察到房屋分布非常整齐,主干道两边各分部房屋,户与户之间的前后间隔大约为5~7米。每户人家的房子都是三层楼的,很少看见有两层的住户。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一般农村一户人家都是4口人,有的孩子多的也有5、6个人住一户的。

计过的.房子住起来安心且舒服,的确如此,有几户人家连顶层漏水都罕见。70%的住户的住房是全屋装修的,他们住房的外墙大多数用的是瓷砖,但是也有少数是马赛克和瓷砖同时使用,还有及少数是用砖。另外30%的住户外墙并没有经过特殊的装修,只是用水泥。

大部分的住户卫生间和室内地板均用瓷砖,根据他们所说的,瓷砖清洁起来比较方便,而且价格也不是很高,但也有一小部分的住户用的是水泥地。过去,他们在修建的过程中,房屋楼板材料均用预制板,且房屋层高大多数用户都设计为3.2m,每家每户都拥有两个或者三个厕所,方便家庭成员的使用。

“干净整洁的村道,错落有致的房舍”,这是走进黄泥敦村的第一印象,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村民处理垃圾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20xx年以来,该村进行垃圾集中处理,要求村民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桶里。但那时很多人不习惯用垃圾桶,他们习惯于将垃圾倾倒在自留地或是河边,有的村民甚至把垃圾扫到路上。为此,该村按照热爱家乡、尊老爱幼、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创业致富、家邻和睦、生态绿化、勤俭节约、乐于奉献、卫生整洁十项要求,修改完善了《村规民约》,并将村民中存在的陋习搬上广播进行曝光,让村民在收听中提高文明意识,改变村民的思想,渐渐地,垃圾桶里满起来了。垃圾桶越来越满,带来的是村庄变得干净而整洁了。以前的黄泥敦,被形容为“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村民卫生意识极差,垃圾到处扔,污水随地流,村庄环境极为恶劣。而今,黄泥敦村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道路两边整齐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眼下,“干净整洁”已成为黄泥敦村民心目中衡量家庭文明的标准之一。

据新华社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10月26日发布《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出我国将在20xx年初步解决并改善农村环境问题。

《行动计划》说,我国将在20xx年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新增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我市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搞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坚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促进房产业的持续发展。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廉租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型普通商品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资融资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由此可见,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各个部门,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所以我认为,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们原有的方针政策,总结经验、纠正不足,除此之外,我想还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方面,一定要继续提高农村办学质量,努力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在医疗方面,相关部门应多组织村民,居民体检,开展传染病的宣传防治工作;

3.在收入方面,需要为百姓提供多方面的收入渠道,特别是需要扩大农产品市场,为农民增收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也为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一定作用。

4.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坚持实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空间”,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定要更加重视、强化这项工作。

5.在住房方面,要尽快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使危房住户尽快新搬入新建住宅。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抓紧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体系。

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发展规划上要有长远眼光,在产业发展上要有长期考虑,在制定目标上要把握关键,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同时通过全民动员、城乡互动、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都市快报》、丽水信息港。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

(略)。

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昆山市易买得周边的住户、打工者等,本次调查以随机抽样形式抽出样本45人进行调查研究。

本次调查主要基于以下两个目的:

一是花桥市人民对易买得的产品,服务态度等的总体调查;

二是通过对在易买得消费者的调查,力图解读现在群众对超市的要求和买东西希望得到的感受。

调查问卷回收情况。

问卷发放时间为20xx年11月14日(当天完成),发放方法为在住宅区,超市门口,马路边等地点随机发放。在收回的有效问卷中,职业类型:

男女生比例大概为6:4。

(性别,职业类别由问卷第1,2题统计而得)。

昆山市易买得环境分析。

易买得花桥店坐落于昆山市花桥镇绿地大道269号,是易买得在华东区地区第一家上海以外的门店。易买得花桥店拥有220名员工,另有供应商促销员248名、外包技术人员95人,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商场占据两个楼层,一楼营业面积4078平方米,主要经营生活日用品,包括化妆品、男女服装、童装、床上用品、文玩具、汽配用品、家电、手机、厨房、洗浴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二楼营业面积5280平方米,主要经营食品,包括生鲜商品,休闲食品,调味品、进口食品等品种丰富的商品。由于易买得的韩国投资商背景,卖场还特意组织深受欢迎的韩国特色食品,满足广大顾客的需求。

商品质量满意度情况。

如果把消费者对质量满意度分为五个等级(1、2、3、4、5以5最高,1最低)其中等级为1的占4%,等级为2的占13%,等级为3的占45%等级为4的占20%等级为5的占18%,如图一所示其中等级为3的占比最多说明易买得店商品质量还可以。

品牌方面满意情况。

在品牌方面易买得超市与本市其他超市相比易买得扥表现如图二所示:其中很满意的占13%,满意的占33%一般的占50%不满意的占45%。

价格方面满意情况。

有52%的人认为价格可以接受,33%的人认为价格偏高,11%的人认为价格合理,4%的人认为价格无法接受。

易买得超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61%的消费者认为员工服务态度较好,31%的顾客认为员工服务态度一般,13%的顾客认为员工服务态度极好,4%的顾客认为员工服务态度恶劣。

结账效率满意程度情况。

56%的顾客认为结账效率高,7%的顾客认为结账效率偏低,20的顾客认为结账效率一般,7%的顾客认为结账效率低。

免费接送方面那些需要改进。

54%的人认为应增加路线,13%的人认为应增加乘务员,16%的人认为应增加班次,7%的人认为应改善车内环境,42%的人无所谓。

结论:消费者对易买得的总体满意度相对满意。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一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是我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政策。为促进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和几点建议报告如下: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从1998年开始建设,截止到20xx年底,共投入资金4.51亿元,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956套,总建筑面积32.85万平方米,其中,市级小区2230套,18万平方米;小区750套,7万平方米;小区376套,3.55万平方米;幸福小区600套,4.3万平方米。市级小区总投资2.15亿元,已经收回投资2亿元,为市重点工程等项目预留100套房屋,出售后还可回收资金1500万元,政府减免有关费用2700万元。这些经济适用住房,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市级小区分三期开发。在开发过程中,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每平方米价格一直比周边同档次商品房低500元以上,20xx年最后一期售价每平方米1860元,比同档次商品房低1000多元。套型面积全部设计为中小户型,60-80平方米的占80%,少部分为40-50平方米。组建了具有事业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统一组织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从计划立项、规划设计、土地划拨、开工建设到物价部门审核价格、房管部门组织销售的全过程,均做到了严格掌握,规范操作。通过制定销售细则、明确销售方法和程序,严格审查、确认购房户的申购资格,电脑摇号、确定购房人和选房顺序号、媒体公示等措施,保证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今年省里与我市签署责任状的开工任务共28.7万平方米。三市基本落实(三环小区8.7万平方米,年底可以峻工;石岛凤凰小区8万平方米,已开工;幸福小区1万平方米,计划以货币化补贴的办法落实),市级二区11万平方米未落实。市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原规划建设二区,需征用土地171.32亩,因征地补偿价格各方没能取得一致同意,陷于停顿。八月份以后,市房管局紧急启动了项目,现已完成了城市规划调整、详规设计和审批、建筑户型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申报增补省立项计划和农用地转用预审等涉及省、市两级的各种审批手续。市政府给区和两个开发区下达的各开工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任务,目前均已完成了选址规划工作,区选址于镇老虎山脚下,规划用地14.16公顷;选址于镇驻地,规划用地9.4公顷;选址于华夏工业园西北面,规划用地面积14.64公顷。

本次调查仅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通过对市级、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的了解,总的认为,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已有良好开端,但下一步也面临着很大困难。

(一)土地已经成为制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瓶颈。一方面,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划拨用地与挂牌出让的商品房开发用地补偿标准差别很大,被征地农村不愿意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提供土地。另一方面,国家实行新的宏观调控政策,紧缩地根,严把土地闸门,用地指标非常紧张。各级虽然提出“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但落实起来十分困难。

(二)经济适用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目前,国家对中低收入户、低收入户和特困户不统一界定标准。按照《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取得市城市居民户口3年以上(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无房户,均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截止到20xx年底,仅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申购的有4300多户,按照目前的开发速度和建设规模,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建设很难满足低收入户的住房需求。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到位。从小区看,向南通往世昌大道的路20xx年就修好路基,但路中间桥板只铺设一半;承诺的41路、118路公共汽车站点设在小区未得到落实,小区居民对乘车不便反映强烈。部分业主以配套设施不完善、周边环境差等原因,拒交物业管理费,收缴率由20xx年的93%降到20xx年的67%,物业公司已累计亏损77万元。

(一)提高认识,落实省政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户型设计、低收入家庭界定和供应范围等。特别要注意增加小户型比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是为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目前建成的中型房过大、过多,小户型应占绝大多数。

(二)制定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长远规划。最近,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所有城市年内必须全面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公布、备案工作。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国联席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同时编制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长远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应在城市周边建设,同时搞好配套设施。

(三)加大土地储备力度,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优先供应政策。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建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供应,确保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

(四)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别核价、统一销售”原则,除市级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外,区和两个开发区也应积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五)加强对小区周边配套建设和管理。应尽快搞好路建设,并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切实加强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对部分住户违规出租、出售经济适用住房问题应予重视解决。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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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上海居民住房及物业状况最新。

显示,上海常住居民家庭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

上海人的居住和购房情况如何?4月13日,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发布了上海居民住房及物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上海近一半居民在中-外环间购房,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

课题组依据最新获得的民生民意年度调查数据,深入分析了上海市居民(18-65岁本市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在沪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居民)的居住及物业现状。

调查显示,上海居民居住于内环内、内-中环间、中-外环间、外-郊环间、郊环外的比例分别为20.3%、19.3%、37.1%、6.5%、16.9%。调查还显示,上海居民在内环内、内-中环间、中-外环间、外-郊环间、郊环外购买商品房比例分别为17.4%、18%、46.4%、5.3%、12.9%,近一半居民在中-外环间购房。

另外,居民租住单位宿舍、租住商品房、与亲友同住、已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的比例分别4.8%、16.2%、5.4%、58.5%、13.1%、1.9%。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近六成上海常住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实现了“居有其屋”愿望,一成居民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问题。这表明,经过近20年的城市建设,上海百姓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调查显示,上海常住居民家庭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上海常住居民家庭共住人口平均为3.09人/户。

课题组负责人指出,这表明家庭小型化为上海市主流居住模式。调查同时显示,上海居民建筑面积内部差异仍较大,最高人均建筑面积(129平方米)是最低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51.6倍。

调查显示,教育程度与上海常住居民的居住地理分布,呈现出明显的“w”趋势。换言之,教育程度越低的常住居民群体居住于郊环外比例越高,达到了40%,是其他群体之两倍。

调查同时显示,个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3-5万元的上海常住居民居住在郊环外比例分别是33.6%和19.2%,几乎是个人年收入在7-10万、10万元以上居民的2-5倍。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上海郊环外居住环境虽说不错,但通勤、就学、就医设施相对市中心区仍有较大差距。这提示我们,为广大低收入群体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居住房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艰巨任务。

调查统计发现,上海市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四个年龄段的居民,拥有商品房的比例(不包括购买保障性住房)分别为37.2%、57.9%、62.3%、68.2%。可以看出,随着年龄增大,购房比例也随之提高。对照发现,30岁以下年轻群体拥有商品房比例远低于其他年龄群体,他们当中有近四成(38.5%)人租住在单位宿舍或商品房。

课题组负责人称,上海30岁以下年轻人的购房压力最大,政府应该在公积金贷款、提供过渡性保障房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以改善这一群体的住房条件。

调查显示,个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3-5万、5-7万、7-10万、1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常住居民,其人均购房建筑面积分别27.51平方米、25.62平方米、23.87平方米、25.93平方米、28.15平方米,趋势上显示出“v”形,但绝对值相差不大,最大面积值与最小面积值差距在5平方米以内,且最高收入群体(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与最低收入(年收入在3万以下)群体的人均购房面积差在1平方米以内。

课题组进一步交互分析表明,收入对居民购房率的影响更大,高收入群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购房率比其他群体高出10%~20%。这一结果表明,收入对居民购房率的影响显著,而对购房面积的影响并不明显。

调查显示,租住单位宿舍、租住商品房的居民,自我认同“中产阶层”比例分别为19.6%和12.6%,而已购商品房居民,自我认同“中产阶层”比例一下子提高到了35.2%。

课题组负责人指出,在上海这样高房价的大城市,拥有商品房与没有拥有商品房,会导致居民对社会地位自我认知的明显差异。

另外,上海本地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比例,显著高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对照发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居民的购房率分别为70.3%和16.4%,前者是后者的4.29倍。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这一方面反映,总体上本地户籍居民居住条件明显好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外地来沪居民若想在“北上广”大城市生活、工作,必须要具备各种竞争拼搏的条件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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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实现“”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中国住房消费发展报告(1998—xx)》、《中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调查报告(xx)》24日在南开大学发布。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报告基于对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数据研究而成,样本覆盖全国32个城市,共收集2056个家庭户样本、5201个家庭成员样本,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对于取消限购,“55.08%的城市居民认为其购房行为不会受到影响”“54.14%的城市居民认为限贷政策不会影响其购房行为”。报告认为,“在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对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弹性影响有限,但会对居民住房行为结构产生影响。”报告显示,在城镇居民最希望房贷松绑类型分析中,“降低贷款利率是城镇居民最希望松绑的类型,有39.17%的城镇居民认为利率偏高,希望能够降低贷款率;22.32%的城镇居民希望能够下调二套首付比例。”报告反馈也与今年我国出台相应房地产政策及央行屡次降息相呼应。

报告同时发布的“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五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指数显示:xx年,住房价格风险排名前10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牡丹江、广州、南宁、昆明、襄阳、锦州、合肥。

在未来家庭住房消费选择中,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还是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在对于当前住房市场的评价中,“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京奎教授为该项研究主要牵头人,其博士生、硕士生为核心成员;同时,项目邀请包括南开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加入。

周京奎表示,希望该项研究在政府制定住房发展政策,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咨询。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中国住房问题研究由市场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条件下,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填补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领域的空白。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三

调查时间:x年。

被访者:城镇居民。

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

报告来源:x。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1996年购房的家庭占32.5%,1997-1999年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四

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家装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家装业务税款的几点缺陷,并经过对家装市场税收收入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了必须规范税收征管的三点建议:

(一)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税款;

(二)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三)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没有经过装修的毛坯房,买房后进行装修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由于购房者的经济条件不同,家庭住房装修的档次、标准存在很大的区别,社会上各种装修队伍参差不齐,有正规的大型、中型装饰装璜公司,有小型的装修部,还有“三无(无证无照无资质)的马路游击队”即零散的个人组织在一起的装修人员。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家庭住房装修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业计征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但是,由于其具有流动性大、范围广的行业特点,目前,对从事家庭住房装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很难到位,税款流失比较严重。

1、证照、资质证书等手续齐全且在税务机关已登记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这些企业大都按票面收入计算缴纳税款,由于其为个人提供家装服务时,索要合法票据的业主很少,加上双方又是现金交易,即使帐面收入明显记载不全,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有多少收入未入帐,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根据调查,我区现有注册从事装饰装璜业务的企业共189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其中80%的企业帐面收入明显偏低,与经营支出不成配比,形成亏损,但仍能继续经营,说明其确实存在故意少记收入形成亏损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问题。20xx年只有92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帐面营业收入1.3亿元,共纳营业税400万元。

2、“三无”施工的个人,从事家装业务不履行纳税义务。

目前家装市场的混乱局面的形成,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有些购房者为减少经济支出,找“三无”施工队进行装修造成的。据调查,本地人员及外地来京人员个人组建从事家装业务的小施工队,在**区屡禁不止,承揽了95%以上的私人家装业务,这些业务均未签合同而只是草签协议,有的甚至不签协议只凭口头商定,完工后按定好的价款直接支付施工费用,不提供任何合法票据,有关应税收入均未履行纳税义务。由于“三无”施工队的流动性强、施工范围广,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其涉及的家装收入一年不低于1亿元,造成了每年流失税款300余万元的征管漏洞。

3、企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小规模装修业务存在抵帐或易货交易现象,导致税款流失。

1、个人从事家装业务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强,税务机关管理力量相对不足,无法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家装施工队进行有效监管,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税款,无法保证税款的应收尽收。

2、家装标准档次不同,开据合法发票的少,给应税收入的确定带来了困难。豪华装修与简单装修比较,费用相差很多,无法统一实施定额征收税款,逐一核算费时费力,且税务人员不能准确认定装修档次的高低,管理起来有困难。

3、税务机关无权限制家装行业从业资格,无力掌握小型“三无”家装队的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税收征收管理存在困难。

近年来,**区经济飞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随着**新城、汽车城、国展中心和奥运场馆的兴建及配套设施的投产,带动了周边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刺激了居民的购房消费和装修投入。根据**区规划局提供的数字估计,20xx年以后,**区每年新建商品房将在1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绝大部分能够及时售出,且入住时均需要进行必要装修。通过对居住面积在60—140平方米之间的大量装修户进行调查发现,每户装修费用在2—3万元的居多,达到6—7万元的占10%。根据这些数据测算,平均每平方米家装费用均在200元以上,每年**区居民共支付装修费用约在3亿元左右,将形成税源1000万元左右。可见,对家装市场实施有效税务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是推动依法治税、实现应收尽收、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区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

(一)建议委托有关部门、单位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从调查结果看,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居委会都具备委托代征税款的条件和可能性。

1、行业管理部门。据调查,我区建委下设的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属于职能部门,担负着整顿家装市场、规范家装行业的职责,可直接对装修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装修企业实行入区准入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和装修单位进行处罚,委托其代征税款能够从源泉上进行控制,可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2、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房环节按照税务机关的有关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建筑面积为依据按定额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3、小区居委会。由于目前装修公司或施工队进入住宅小区进行装修时,必须取得小区出入许可证,所以可委托小区居委会在日常家装管理中,配合税务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二)建议家装业务税款征收采取定额征收方法。

按档次不同由税务机关按建筑面积核定营业额。如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少于2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征收各项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200元少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征收各项税费;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征收各项税费。

(三)建议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税务机关规范家装市场所实施的税收政策和采取的征管措施等进行宣传,增强居民装修找正规装修公司的认识,提高业主家装结算时索要合法发票的意识。可以考虑把餐饮、服务业实施有奖发票的做法引入建筑业—家装领域。

(四)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与工商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在居委会、物业管理的协助下对家装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与建委沟通,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督促、引导小型、个人家装施工队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五

本人按照老师的要求,在暑假进行了深入基层的社会实践活动,实地参观过一处政府保障性住房。在商品房市场发展旺盛的今天,保障性住房受众群体以及面积设置等方面的特殊性,让我对保障性住房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并与业内人士沟通,对保障性住房有了更全面更细致的了解。在了解的同时,也进行了很多思考。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因为受众群体的不同,而与商品房有很大的差异性,作为一个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通过对保障性住房设计的研究,对住宅设计的方方面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益匪浅。

保障性住房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着比如,资金及土地来源不足、分配制度不合理、没有完善的法规和退出制度等等缺陷。在几天的实践中,引起我思考最深的思考的是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设计标准不明确,具体实施有困难。

在建设过程中,国家以及地方上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中,重视的是对保障性住房数量的要求,而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是否过关并没有做详细的要求。这就导致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带来了较大的困惑。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保障性住房究竟应该按怎样的面积标准设计?

2.公共部位应如何处理?

3.日照通风应如何解决?

4.小区的选址以及总体规划应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保障性住房没人住,或者老百姓住的不满意,就起不到解决民生问题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1.定位: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然而众所周知,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与此同时,存在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众数量巨大,但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用有限的资金尽可能解决更多群众的住房问题,这就对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标准必须低于市面上住房的一般水平,在提供基本保障的情况下略低于舒适线,这对于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执行也有着非常总要的意义,同时也可避免产生赖居现象,积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商品房市场来获得更为舒适的居住条件,更有效得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

有限的资金以及高质量的住房,这也成了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最大的矛盾。如何解决呢,我认为,首先,我们要将保障性住房的定位定好。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而不是未来满足富裕家庭享受生活的欲望。所以可以把保障性住房看做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2.基本原则:简单而不简陋。

简单而不简陋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设计的宗旨。想要做到“简单”并不容易,实现“简单”意味着要做减法减去哪些不多余的,不重要的,而哪些该减去,哪些该留,就是我们在设计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认真探讨人类对住宅的众多需求,从而找到人类对住宅建筑的最重要,最核心,最基本的需求。在有限资金以及土地条件下,摒弃掉那些不必要的,适当放弃一些合理但是不重要的,兼顾一些次重要的,专注于满足人类对房屋的核心要求。从而真正做到简单而不简陋。

不必要的:优美的造型和奢华的装饰,开阔的空间,、紧邻商业区等等。

3.关于住房面积标准,以及空间布局。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面积问题,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

20xx年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20xx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保障性住房面积严格执行60平方米的标准。针对这一规定,贵州亨特地产董事长杨中安认为,保障性住房面积应梯度设置,上限应增至100平方米,至少考虑两三代人居住问题,而60平方米的设定有可能会成为房价高涨的催化剂。20xx年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领导在接受中央政府网在线访谈是提出:“对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的,保障到13㎡左右。换句话说,就是三口之家应该有40平方米左右的居所,这是廉租房的建设标准。”

首先,因为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面积既不能过小,无法满足基本的需求,也不能过大,浪费了社会资源,背离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设置的初衷,对政策的实施也造成了很多阻力。20xx年我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必须低于平均水平。根据满足基本需求的原则,我认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应设定为15----20㎡/人较为合适。

保障性住房的受益家庭构成情况非常复杂,有两口之家,有两代同住,三代同住等等各种情况,所以说,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某一单一的标准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我认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数量,进行梯度设置,设定上下限,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同时,我还认为在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配置过程中,要着力于满足家庭的基本功能,放弃诸如大客厅,大餐厅,豪华沙发,大厅柜,进入时衣帽间等强调舒适性的设计,更应该充分考虑安全、卫生、人的生理、学习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用有限的面积,设计出布局合理,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住房。

一般来说,一件住宅可以分为起居室、卧室以及厨卫等功能性空间,这是对于住宅最基本的要求。

对于两口之家来说,总的住房面积达到30㎡左右,去除必要的厨卫空间以后,留给起居室和卧室的空间仅仅为20㎡左右,不大的面积在强行加以分割的话,不但空间的质量降低,而且非常不利于采光和通风,严重影响住户的生活品质。所以我认为,对于两口之间的小户型,可以将卧室与起居室合并,有效提升空间的质量,虽然卧室的私密性以及封闭性受到影响,但是在面积非常小的情况下,我认为合并起居室与卧室,利大于弊。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六

调查时间:xx年10月14日。

调查对象:当地居民与工作人员。

1、实地观察。

2、采访。

3、对比总结。

具体内容:

过去的状况:

邻居说。我的建议:跟以前比起来,住房问题确实好了许多,人们都盖起了一幢幢高楼大厦。但是,唯i想提出以下几点住房问题:

1、不滥盖房子,有多的房子可以租用给别人。

2、房子前、后有多的空余地,可以种一些绿色植物,可以美化空气。

我的想法:现在的科技可真发达啊!而且也解决许多问题,看着祖国的日益强大,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将祖国发展的繁荣富强。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七

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xx月份,市人大环资工委对我市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情况开展了相应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此作为提升全市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列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市住建部门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保障房建设工作决心大、建设标准高、覆盖范围广、保障水平高、推进速度快,工作成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我市成立了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石市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国土、民政、人社、公安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部门之间加强协作,统筹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为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近年来,市政府支持市住建部门根据中央、省、盐城市文件,结合xx实际,组织编制《xx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先后出台了《xx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xx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xx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措施得力。市住建局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电视、报纸、专栏橱窗等途径,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告知工作。市民政、人社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认真把关,为扩大保障覆盖面提供了有力支撑。市财政部门支持住建部门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公积金增值收益、日常租金、经适房购房款、本级财政预算拨款以及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保证了建设资金需求。市国土部门配合住建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供应计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在土地供应中予以提前单列,明确用地规模和供地时序,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效果明显。近三年来,我市共建成保障性住房1472套,总面积14.1万平方米,为1347户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另有374户次享受到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年当年新完成新东苑二期12幢保障性住房共5.55万平方米,年底前将交付使用。拆迁安置房建设方面,已完成主城区拆迁安置房5万平方米,德惠花园、润富花园、同福花园等小区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按序时推进,另外还在港区、开发区筹集了3648套(间)公共租赁住房。我市在20xx年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中名列第一,20xx年被省住建厅表彰为盐城市唯一一家棚户区改造先进集体,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列全省第九名。

(四)反响积极。与大部分地区将保障性住房规划在城市周边不同,我市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将保障性住房全部规划在市区,保证了入住居民的交通、入学、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我市还在盐城各县市中率先出台了《xx市市区20xx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认定条件和标准》,继去年将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由848元调整为993元后,再次将标准放宽到xx24元,并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门槛,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标准在盐城各县市中处于领先水平。这一系列惠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欢迎,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祥和、建设幸福xx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一)资金保障后力不足。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基础,我市在不断降低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保障房建设资金也面临巨大压力,资金结构的不合理也可能会形成一定的风险隐患。今年保障房建设预计所需资金1.34亿元,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补贴资金,预计全年可争取5000万元,加上市本级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房租收入、经适房购房款等解决部分资金,还有超过6000万元的资金缺口由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债券解决。随着城投公司去年发行10亿元债券、今年又申请了15亿元债券,偿债压力将逐年加大,后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将会越来越多。

(二)管理制度尚未完备。让最需要的困难群众优先得到住房安置,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而把好准入资格认定关和退出管理关,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市现行的申请对象资格认定办法还是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居委会证明、张榜公示等较为传统的套路,一方面占用了大量的工作量,难以保证全面、准确地获取申请对象家庭收入的准确信息;另一方面对困难家庭的资格认定也有所局限,难以对整个家庭的住房、车辆、有价证券等总资产进行全面认定。在后续动态管理方面,我市住建部门正在进行探索,对入住后条件改善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如何采取分级调高租金等办法强化管理,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十分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

(三)公众认知仍有偏差。尽管市委、市政府不断降低保障门槛,住建部门高标准保障水平也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但在调查中我们还是发现,有些群众对住房保障政策不够了解,存在认识偏差,有极少数甚至存在主观恶意。比如一些经适房住户把自己出钱购买经适房当作一种普通的市场买卖行为,甚至当成投资手段。极少数群众认为自己买经适房也花了钱,住公租房也是国家的政策,与地方政府无关;有的认为保障房申请时间长、房子面积小,是地方政府故意把申请者推向商品房市场,进而对政府所面临的困难不了解,对职能部门为此所做的努力不体谅。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还有一些群众容易道听途说、胡乱猜测,对政府惠民措施的落实和政府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一)修编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市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已于20xx年制定了《江苏省xx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但随着x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上级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住房保障的形式可能将逐步由实物配租向货币化方向转变,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中央、省相关政策的调整,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及早做好规划调整完善的准备。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体系。要建立起科学、有效、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体系,稳定资金保障方式。近年来,政府的融资平台逐渐增多,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债务总量的把控就尤为重要。长久来看,用举债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并不是可持续的。但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民生幸福,事关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停滞不前。对于未来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要提前做好谋划,要通过融资平台、财政预算、公积金增值收益、租金收入、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资金供给的稳定、可持续和住房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当务之急是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我市现行的认定方式明显滞后于实际需要,在盐城各个县、市、区中,目前仅剩xx还未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市领导小组要协调民政、住建、公安、人社、金融等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充分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科学制定出符合xx实际的认定办法。要将家庭住房、车辆、有价证券等所有资产纳入认定范围,严厉查处为申请保障性住房而转移资产的投机行为,让投机取巧者无空可钻,维护政策的公正性、严肃性。超出保障条件人员如何退出是保障房工作的一大难题,各地较多采取的是提高租金标准等软性措施,但政府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仍然被占用。建议市政府及住建部门研究完善相应的退出机制,加强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引导,探索通过非诉行政执行等多种方法,加大有效约束力度。

(四)确立协调发展格局。要像建商品房一样来建保障房,继续强化保障房工程的建筑品质,做到“廉租廉价不廉质”。对保障房集中的小区,在保证容积率、绿化率以及卫生保洁、停车位配套等方面品质的同时,要与城市整体规划相衔接,在建筑色彩、建筑造型设计等方面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在严格执行中央、省、盐城市政策的同时,考虑xx的地区特点,合理设定保障房的建筑面积、户型等标准。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关系,合理确定保障房与商品房建设比例,在保障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的同时,也要确保不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冲击,促进城市整体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建品质的逐步提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央、省政策的调整,住房保障方式的调整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大趋势,市住建部门要敢于尝试、勇于探索,充分领会中央鼓励改革创新的精神实质,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借鉴“三房并轨”、“共有产权”等创新做法,确定合理的保障房类型比例,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八

根据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上报审核通过的申请公租房家庭情况,为尽快有效解决这部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xx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拟于近期分配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现有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上报625户申请家庭(公租房二类267户、三类358户,)。

以上分配家庭房源由市两房中心提供。

本次摇号抽取住房分配顺序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

由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滨湖新区,市两房中心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审批通过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合格家庭。

(一)在房源数量大于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的情况下,以上合格家庭直接进入摇号分配程序;如房源数量小于申请保障性住房合格家庭数量,在优先保证先申请家庭和享受最低保障家庭入住的前提下,按申请时间前后进行轮侯等待下次分配,如轮候期间超过一年,需经再次核实住房和收入情况合格后按照分配程序摇号。以单位组织申请的三类公租房的家庭,结合单位办公地点为方便管理,由住房保障科商两房中心统一安排入住。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报到点报到,按照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现场抽号确定房号。

结合工作实际,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确定在20xx年4月11日。

由住房保障科负责通知分配对象,按时参加。摇号分配住房困难家庭规模大,涉及人员多,结合天气情况,拟采取:1、选择一个能承受此次大型活动的封闭性会场,地点选择在永安北里小区,由住房保障科会同两房中心联络并做好会场的部署安排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联系公安部门出警予以协助参加,维持秩序,并做好到场前的排队布局等工作。2、采取分类分配方式上午分配二类公租家庭、下午分配三类公租家庭,设置6个报到点,排成6队。本次活动约需要占用1天的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为确保本次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性,此次活动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桃城区、冀州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一)分配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

(二)1、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2、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没有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保障。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九

一、调查区域概况温江区是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平原腹心,东临成都市青羊区,南毗双流县,西接崇州市,北靠郫县、都江堰市。温江城区距成都市中心城区16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18公里。温江素有“金温江”之称,它作为整个大成都片区土地供应最为集中的区域,近5000余亩土地成功拍卖,使得温江一跃成为众多开发商、购房者的关注焦点。随着这些土地的陆续投入实际开发阶段,将有更多家实力开发商进驻柳城。也会吸引众多购买者的眼球,从而在温江购置地产。

二、调研背景及目的。

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着大规模的跨地域扩张,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进程加快,企业之间的分化重组加剧,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企业业务间关联的复杂性急速增加,房地产企业出现了集团化管理的发展趋势,企业管理者的关注焦点也正在发生着变化,未来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和行业稀缺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获得将更多地遵循“资本为王、实力取胜”的游戏规则;尤其20xx的市场环境急剧变化,如何通过企业进行全面管控、协同运营,来降低和控制项目成本,管控企业运营风险,提升竞争力,将成为房地产企业运营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1-6月份,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424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8%,相比去年全年的17.5%下滑25.3个百分点;住宅销售额25632亿元,同比下降9.2%,降幅与去年全年增长26.6%相比,下滑35.8个百分点。

上半年的数据不太好看,但我们认为14.1%的增速也是行业投资的次高点。因此,市场不应过分悲观。”

数据同时显示,1-6月份,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80126万平方米,下降16.4%,降幅收窄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6674万平方米,下降19.8%。世茂集团副总裁蔡雪梅表示,在20xx年之前,房地产市场都是高歌猛进的,从20xx年3月起,市场就变了,发生了一个“非常快速”的跌落,目前市场仍处于下行通道,这是市场自发的调节过程。现在是供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量变到质变。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消化库存、稳步回调阶段。但在当前市场各种房地产信息满天飞,购房者真假难辨时,购房心理受到严重干扰。不仅是购房者,面对一些楼市回暖信号专家也给出了不一样的结论。部分专家认为楼市已经大幅升温,然而也有专家认为楼市回暖存在过分解读,市场并没有出现大幅反弹迹象。在这样的背景下,购房者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到底持什么态度呢?购房者买房最关心的是哪些问题呢?家庭收入是买房的参考,收入高相对的选择空间大,而收入低的只能选择价格相对低些、小区品质或者地段一般的小区。随着调控的深入,房地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之前卖方主导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在买方的市场话语权成为主导,这说明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大房企相继来秦皇岛开发项目,楼盘多了,品种也多了,选择也就越来越多。面对当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房地产市场现场,市民持一个什么态度呢?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的购房意愿,进一步了解影响他们购房的因素,分析他们在购房时最关心的问题。帮助房地产企业确定正确的投资方向,适时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制定营销和开发计划,实施正确的价格策略。

成都市温江区。

四、调查方法。

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成都市温江区居民进行随机调查问答,调查对象年龄在20-60岁之间,共发放调查问卷70份,获取调查结果后采用excel表对数据进行录入和处理,并经过严格的复核,以图表形式具体反映出目前温江区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情况。

五、调查时间和地点。

20xx年12月23日-25日。

温江光华大道附近,国色天香,温江大学城。

六、调查结果及分析。

在此次成都市温江区房地产市场消费者调查中,我们小组去到光华大道、国色天香、温江大学城附近进行调查。由于调查日期在圣诞节前后,所以我们着重在国色天香附近进行调查,各类人群的不同也能够使我们的调查更真实详尽。我们小组共发放问卷70份,其中有效问卷57份,另外有三份无效是由于填写对象没有填写完整。以下是对此次调研所得数据的具体的分析:

住房调查报告篇二十

农村住房是农民安身之本,拥有一幢称心的住房是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从经济意义上看,农民住房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它是农民用以遮风避雨的生活设施,同时又是生产劳动的直接或间接场所。农民的住房投资理念和方式决定于农民家庭的经济基础,除了对农民本身的生活、居住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资料购置和日常生活消费,并最终影响了农村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住房问题因而成为农村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业基准点调查户,采取实地对农户现有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对*镇*村二组、关口村八组、独山村一组、马安村八组,南庄村八组、大路村四组、铙钹村三组共318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户的住房总面积为10494平方米(包括畜禽圈舍),人均住房面积约33平方米。其中:住房为砖混结构的有305户,占调查户的96%,面积10284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98%;其他结构的有13户,占调查户的4%,面积210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2%。通过调查,我镇农村住房在1996年-20xx年是农村建房高峰期,房屋规划相对合理。房屋结构以砖混为主,户均33.72平方米;其他结构户均16.15平方米。

在被调查的318户农户中,现有房屋结构情况是:砖混结构拥有二层楼房的农户占总数的20%左右;居住在平房中的农户较多,占总数的70%左右,厨房比较简陋,燃料以煤球为主,柴草为辅。

(二)农村住房结结构状况。

住房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设计落后,结构不合理,厕所简陋,卫生状况较差;二是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杂乱无章;三是占地无序,少批多占,甚至不批也占。农村住房状况与城市住房状况差距很大,居住条件的落后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生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收入整体水平不高;二是住房规划缺乏指导,在设计上仍沿袭祖辈传统模式;三是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部分有钱的农户不愿意在农村建房。

(三)制约农民建房若干因素。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普遍认为:目前,新建房屋最大困难在于家庭经济实力欠缺,表示经济上难以承受;又因近年建材涨价,建筑费用不断提高,造成修建房屋成本高,现在有点积蓄就存起来,以防备子女学业和养老预期支出等,暂不考虑改造住房。农村“三改”进程及覆盖面相对不高,农民都想,但多数农民缺少资金,但是上级部门只要给点补贴都愿意改造。

(四)未来农村住房需求。

一方面由于我镇自然资源匮乏,土地相对贫瘠;另一方面,由于南方等地经济与待遇较为殷实等因素,造成我镇农民子弟外出做生意、求学、打工人数不断增加,实际从事农业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且最终落户于城市的人数近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前,对大多数普通农民来说,一年纯收入和较高的日常生活费用相比,尚不足以支付翻新、改造房屋的款项,少数高收入户中又出现了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倾向。所以,在普通农民的家庭经济聚积到一定程度之前,大规模的房屋翻新、改造现象不会出现。因此,初步判断,在未来几年内,我镇农村住房总需求将不会多旺盛。

一、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小集镇转移,使我镇农村住房面积的需求减弱。

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进程缓慢,成为制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对房屋质量和功能的需求等方面的主要因素。

三、以往的农民住房建设,农民个人建造的房子分散零星,大量的附属设施占用了不少耕地。建设图纸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完善,单体工程造价不断提高等。

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农村住房修建的总体布局。改变分散建房到集中规划建房,合理利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统一设计与规划建造,向新型农民新农村发展。

二是改变杂乱建设到有序建设。以前农民建房是农民自己找施工队施工或找几个工匠施工修造房屋,用的建设图纸是“统一版本”或没有建设图纸想怎么修就怎么修,更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和其他配套设施,有的新房用的是旧房子拆下的建筑材料,这种情况下建造的房子十年左右就要翻新,造成重复建设的怪圈。因此,应努力改变这种杂乱建设,严格按照村镇布局规划实施。

三是未来农村居民单体房屋工程造价,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居住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还有待切实加快“三农”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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