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附附件的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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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附件的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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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规避纠纷和风险。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一

甲方(卖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号:,产权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银行按揭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元,余款元在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付。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九、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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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附件的合同篇二

[标准借款合同范本。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三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乙方(签字):日期: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四

发包方(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北京红绿蓝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

合同编号:gz07—1095。

附件三:

甲方提供材料一览表。

由甲方承担责任,造成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支付。

甲乙双方认可签名: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附件四:

乙方提供材料标准一览表。

声明:1、由我公司(乙方)提供的所有装饰材料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2、如甲方对以上材料有其它要求而造成购买价位的悬殊,差价由客户找齐。

甲乙双方认可签名: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附件五:

施工进度计划表。

说明:1、此计划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安排时间,配合施工。

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附件六:

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增加项目)。

以上项目变更需按实际施工逐项填写,凡未经文字落实的增项,乙方不负质量、保修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五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中的简历。

不要用附件发送简历。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个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三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a指派甲方b为乙方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应有手续办理的中介服务,服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取得第二条中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为止。

甲方为乙方提供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取得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之间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开具空户证明:为更快地办理房屋过户、落户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空户证明。

2、房产查档:甲方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乙方房屋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并将结果告知乙方。

3、查询买家(乙方资料)限购、纳税记录、核税:在办理房产证前,甲方应尽职调查乙方与购买房屋相关的个人资料、资产证明、收入证明、在房产所在地是否具备购买该房屋的条件、是否有限购情况、以及该房屋买卖的纳税记录,并根据所查询的纳税记录核算乙方是否已根据法律正确、完整缴纳了购买房屋所需税费。

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不符合办理房屋房产证的情况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

4、银行贷款按揭:甲方为乙方购买该房屋申请银行贷款按揭,除乙方必须亲自参加外,其余手续都由甲方负责办理。

5、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甲方为乙方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若法规、政策需要乙方亲自办理,则甲方应为乙方做好前期调查,将所需材料列制成表,悉心指导乙方办理。

6、评估:甲方负责为乙方在可能涉及需要房屋评估的环节对房产进行评估,在评估期间对乙方房屋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7、房屋缴费:甲方为乙方缴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费用,包国土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发证费、地籍测量费、地籍档案资料查询费和证明费等。

8、递交上述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甲方为乙方向有关部门递交全部所需材料,使乙方顺利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手续包括乙方获得产权证所需全部前续查询资料、证明、公证、评估、税收、银行按揭、政府政策要求等一揽子手续的中介服务。乙方同意授权甲方a代为办理上述手续,并为甲方a提供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第二条接受本合同服务的房屋的基本情况。

为乙方应承担税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上述已列举和虽未列举但为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办理购买房屋所需的一揽子手续办理服务以及办理手续所需的前续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产证办理服务及前续服务主要指本合同第一条中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查询房产买卖相关的所有税收缴纳记录、核税、证明、公证、评估手续、为乙方购置该房屋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解决乙方在房屋所在地购买房屋的政策限购问题、乙方取得无瑕疵的房屋所有权所需的其他手续。

3、甲方应当核实将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答复及证明资料,甲方应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4、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开始办理任一手续前,向乙方出具乙方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列表,以便乙方准备信息资料。

5、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产证办理方面的咨询。

6、除非办理手续需要并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影印、复制、扫描乙方提供资料。

7、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信息资料。

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损害乙方利益。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若必须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不需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向其出具信息资料列表后将列表中信息资料递交甲方。对于客观无法获取的信息资料,甲方应给出其他解决方案,使合同目的顺利实现。

乙方不需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名、盖章的文件或手续,委托甲方代为签名、盖章办理的,甲方须在每项服务签名、盖章前向乙方出具书面申请授权文件,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代为签名、盖章。否则,因未取得许可而代为签名、盖章导致任何纠纷,由甲方a、b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授权文件经乙方签名、盖章后,乙方方为该经授权的甲方签名、盖章负责。

申请授权文件一式一份,由甲乙三方签名后,由乙方保管。

3、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五条中介服务费给付:

1、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包含的一揽子中介服务费用为外的其他所有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的20%作为合同定金。

3、甲方成功为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实现合同目的后,乙方支付甲方剩余的80%中介服务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甲乙三方除法定解除情形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若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有增加或删减需要,经其余两方同意,可增加补充协议变更。

第七条法律责任。

1、甲乙三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中介服务费的50%;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可期待利益。

2、若甲方a或甲方b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未经乙方许可滥用乙方签名盖章,发生任何纠纷的,甲方a和甲方b承担连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3、甲方a或甲方b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a、b均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对乙方的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承担连带责任。

4、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由于乙方提交的信息资料对乙方重要性强,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7款的义务的,应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同意进一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叁份,甲乙三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b(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七

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

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应结合通用合同条款一起使用。以下为本工程项目的主要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根据以下条确定:

1、中标总报价;

2、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编制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

二、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比例的计算基数为。

(2)年度工程计划资金额度。

(3)实体性消耗金额、非实体性消耗金额。

2、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比例为上述确定的计算基数的。

(1)10%。

(2)20%。

(3)30%。

3、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4、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的,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

5、预付的工程款应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量的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支付。

3、支付期限及额度: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工程价款的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1)70%。

(2)80%。

(3)90%。

4、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责任:

率计算)。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结算。

一、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

(2)非承包人原因的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3)发包人及监理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调整;

(4)招标文件中的暂定工程量部分。

2、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

二、单价的确定。

(1)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的,应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合同中没有类似变更工作子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并按中标浮动率进行浮动[中标浮动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部分金额的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部分金额的招标控制价—1)×100%],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3)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造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造价管理部门现行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

1、人工价格调整方法:即对人工价格根据合同工期内各期《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上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的平均价进行补差调整。

2、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2)无信息价的材料,承发包人根据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差调整。无信息价材料价格一经确定后,不再浮动。

3、综合单价法计价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合同期内,当占工程合同造价1%及以上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时,允许承包人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差调整,调整方法参照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

(3)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凡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必须由业主方供应,估价材料或设备总价值5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1、赔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支出(主要指差价、返工停工损失等);

2、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质量、工期违约损失;

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

2、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

三、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

(4)保修。

一、国家规定的一般工程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

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本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保修担保的金额为本工程结算价款的%,可采用的保修担保形式:。

1、银行保函;

2、保修保证金的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的保修担保应在履约担保完结前出具。

三、各担保部分的保修担保金额将在上述2、3、4、5款相应的保修期满后28天内分别结清。采用银行保函作为保修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完成保修义务部分的保函结清之前,重新按规定提交未完成保修义务部分的银行保函或保修金。

(5)工程履约担保和发包人支付担保。

一、承包人的工程履约担保金额和方式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确定。

二、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

1、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采用方式:

(1)银行保函;

(2)直接向承包人提交(支票、银行汇票)。

2、发包人的工程款支付但保的金额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额对等。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八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附件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的相关内容,请看下面: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多项涉及合同能源管理的文件,相关文件的密集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市场化的节能措施已由前期的试点和提倡,转变为财政、税收和融资等方面的全面扶持和推广。

鼓励政策的出台使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热情空前高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作为一项市场化的节能机制,引入我国只有短短十几年的时间,相当一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当事人(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交易模式及合同履行尚不熟悉;很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过于简单和笼统,未就所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或缺乏可操作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估计不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各执一辞,极大地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

也有些用能单位由于缺乏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认识,对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条款完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很多条款不理解,双方在合同条款上花费太多时间,影响项目进度。

因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展开实务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208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编号为gb/t24915-的国家标准,即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此标准自1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并在附录a中,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为例,列出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在国家标准中将合同参考文本作为附件这还是第一次,由此可见政府相关部门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的重视程度之高。

《通则》提供的参考文本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共同起草,并且两次与《通则》正文一起公开征求意见,可以说参考合同文本在交易安排上适当平衡了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对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都具有参照意义,并且能够起到指引作用。

因此充分发挥参考合同文本的作用,对促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开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公厅于2010年10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并实施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

”对于欲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企业而言,研究参考合同文本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尽管《通则》提供的参考合同文本,相对当前多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使用的合同文本而言,在条款方面已经相当完备,但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如何应用,仍然有很多方面需要与具体项目结合。

这就要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当事人一方面需要充分理解参考合同文本的内容,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相应的交易结构并起草相应的合同文本。

本律师研究了国外发展成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本,并结合从事律师工作和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从实务角度,对《通则》提供的参考合同文本进行逐条解读,以供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谈判和签订合同时参考。

参考合同文本条文解读。

解读:

本次参考合同中,没有专门条款对合同双方的通讯方式、联系地址进行约定,因此可将合同首部列出的信息作为向对方发送合同项目相关文件的联系方式。

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合同签订主体进行资格审查。

要核对首部“单位名称”与单位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是否一致,尤其要核对委托代理人是否确实具有代理权限,代理权限的范围如何,以降低合同风险发生的机率。

此外,合同正文中没有对节能效益支付帐户的具体约定,而在首部设置了开户银行和账号的项目,就要注意此开户银行和账号是否为乙方接受节能效益款项的帐户,双方对此帐户应做明确解释。

鉴于条款。

条文: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解读:合同中的鉴于条款,主要是阐明缔约双方签订合同的初衷或借此合同想达到的目的,或签订该合同所依赖的事实状态。

如鉴于条款中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在双方对合同履行内容发生争议的时候,此时鉴于条款可以相当于一个辅助评价标准,有一定的证明作用。

项目名称是对项目客观情况的简要描述,对项目整体作出的概括名称,因此在填写项目名称时,应包括项目涉及的技术内容,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名称,相关项目的文号、编号都要写清。

本合同文本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础性文件,应保持并协调后续相关文件与合同文本中项目名称的一致性,避免造成多份文件多个名称的混乱。

第1节术语和定义。

条文: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

解读:合同中术语和定义一般出现在较为专业或项目较大的合同中,其目的是在于解释合同文本中出现的专业名词、适用法律、其他一些名词的简称。

对于具体合同来说,专业技术术语是否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限定,还要考虑是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例如此处可加以定义或解释名词或术语“边界条件”即项目实施涉及的设备、设施的范围和地理位置界限;“功能性完工”即项目建设结束,功能性指标达到设计指标;“节能指标”即量化评价项目节能效果的指标,如节能量、节能率等。

另外,在合同制作过程中,尽量要保持行文的前后一致。

尤其是已定义的名词或术语,在整篇合同文本甚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中,在表达相同含义时,应使用相同的词语,以避免歧义。

比如,本合同名称定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尽管我国法律上“合同”与“协议”这两词在意义中未做出区别,但既然已把某一份文件称为“合同”,则不宜把“合同”、“协议”混合使用。

第2节项目期限。

条文:

2.1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

(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解读:项目期限的目的是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若超过此合同的时间段,就不能达成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实际意义,对合同双方而言,可能既损失财力又损失物力。

因此在商定项目期限时,既要考虑项目运营所需时间,也要考虑其他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在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所涉及的日期和期限较多,且合同其他条款都与日期和期限紧密相关,因此在确定项目期限时,要考虑到项目涉及的所有日期和期限。

其中日期包括合同签订日、合同生效日、项目实施的开始日、设备采购的开始日、项目开工竣工日、项目验收日、项目试运行日、正式运行的开始日、节能检测检验日、节能效益分享日、付款的起始日和终结日等。

期限则包括设备采购期限、合同有效期限、施工期限、付款期限、节能效益分享的期限、试运行的期限。

上述日期和期限的使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设定。

在设定此条款时,要注意2.2条项目建设期是否包含在2.1条约定的合同期限中。

节能服务公司特别注意的是约定的建设期内是否确实能够完全项目建设,是否存在延长的可能性,尽可能将项目建设期设置充裕,避免因项目建设质量问题对后期节能效益的影响。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条文:

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解读:节能项目方案无论对于什么样的项目,都是节能服务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并且应当制作专门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节能方案本身虽然是技术问题,但是却应当将它规范,用法律语言写到合同当中,专做附件,以减少可能发生的风险。

节能方案通常应当有两个部分,一是节能公司设计、安装的节能装置或者设备的描述,采购和供应商的选择;二是程序管理事项,例如节能设备的维护责任,节能量的计算办法,现有设备的详细记录,过去一个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基础数据,节能要求标准,节能公司的相关权利和培训责任,施工安装计划和工序工艺等。

对于大型或者专业性非常强的项目,还必须要有专业机构的设计方案。

节能服务公司在签订此条款时,应将本节3.1条具体化,将项目的详细情况在附件中阐明。

本参考合同文本中关于项目验收的内容只在本条提到,但是项目验收对履行本合同目的有重要作用,且项目验收涉及的环节较多,稍有疏漏可能影响节能效益的分享,甚至导致整个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应严格制作附件13《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般而言,验收通常应当进行两次,第一次是对到场设备的验收,验收购买设备是否符合该项目要求,包括数量、规格、品种、型号、外观、包装等;第二次是在项目竣工试运行完成后的验收,此次验收最好要项目双方共同进行,内容包括运行是否正常,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目的,设备质量是否合格,仪表数据,运行状况和运行所达到的即时效果等项目。

验收报告是一个结论性的文件,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双方对对方还有什么要求,项目有无缺陷,工程质量等级都应当在最后的验收报告中明确。

最后在验收文件中一定要注明“节能服务公司的履行情况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支付节能效益费用”,注明此内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节能服务公司在投入设备、完成施工后,可以得到相应的价款回报,不会因为验收不合格等问题影响节能效益的收回。

另外,有些工程由于用能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节能工程延期不能及时验收,对于不能按时验收也要有相应的条款明确责任。

因为节能效益是用时间来计算的,验收时间发生变化必然对分享节能效益的时间和数量都会产生影响。

因此在此条中,可以增加由于用能单位的原因导致施工和验收延误/延期的补偿方式。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条文:

4.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

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

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

4.3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解读:

本节涉及节能效益的确定和分享。

用能单位通过节能效益看到实施该项目的成果;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效益收回成本并获取利益,可以说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

因此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对此条款应予以重视。

4.1主要涉及节能效益的确定和调整。

通过下面两个简单的公式,可以看出如何确定节能效益:(1)节能效益=节能量×能源价格;(2)节能量=能耗基准-项目实施后实际能源消耗量。

以数学的眼光观察,节能效益是能耗基准、项目实施后的能源消耗量和能源价格的函数。

关于如何确定能耗基准、节能量以及节能目标的预测,涉及许多细节的技术性问题,不便在合同中主文中具体展开表述,故在本合同附件一中文件2里做具体约定。

需稍做提示的是,在约定时要确定适合具体操作项目的计算公式,防止乱抄乱搬公式,针对自身项目制作符合项目实际的数据。

节能效益的确定关系到项目双方后期的收益,特别是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和用能单位的节能收益。

所以节能效益的预计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这里所说节能效益是一段时间内的节能量,因此节能量也是一段时间内的节能量,这就需要明确节能量的起算时点;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能源价格变动时,节能效益的调整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在给予考虑。

4.2条主要涉及节能效益分享比例。

在确定效益分享比例时,节能服务公司应与用能单位协商,尽量缩短前期本金收回的时间。

例如若项目时间共计三年,而本金收回即需要两年多时间,在这个期间存在很多变化的因素,且效益分享期只有短短半年,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本金收回期限过长,此时节能服务公司要考虑此项投资是否确实可行。

4.3条主要涉及节能量的测量。

事实上节能量并不能直接通过测量得到,实际测量的是项目实施后的能源消耗。

因为测量结果需要双方认可,测量的程序和方式需要双方具体约定。

测量的程序和方式涉及双方的配合,也涉及具体的技术性问题,故专设附件另行约定。

双方对测量结果的确认,是这一环节的一个要点。

关于第三方测量,主要是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对测量结果发生争议,可由第三方介入,以便得到能为双方接受的结果。

若项目双方认为该项目需要第三方机构对节能量进行测量,在制作附件一中文件3时,应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具体测量的方式、测量起止时间、测量结果的权威性等均作出明确的约定,为避免纠纷,项目双方也应对第三方机构的测量结果进行确认。

若项目双方认为不需第三方机构介入可自行进行节能量测量,此时更要完善制作附件一中文件3和文件7的相关内容。

4.4主要约定节能效益的分配和付款事宜。

本条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发出书面付款请求,在实际中也可以起到敦促用能单位付款的作用,但节能服务公司在发送付款请求时,必须要及时、明确付款金额、收款账号等信息,另外若因支付节能款而发生争议,此“付款请求”也可作为节能服务公司主张权利的一项证据,故节能服务公司发出“付款请求”是确有必要的。

用能单位在确定支付相应款项时,应注意支付的日期是否有可能为休息日或是否有可能因用能单位自身帐户原因不能及时按约定日期支付款项。

节能公司在出具发票时,最好与用能单位确定发票项目的内容,此条中只约定了“乙方应在收款后”向用能单位出具发票,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作为用能单位而言,最好在附件中另行将发票事宜做约定,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

4.5条主要约定对节能效益部分存在争议时无争议部分的处理办法,做这样的约定,有利于整个项目的实施,不会因为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整个项目瘫痪或提前结束。

这种安排对于项目双方均有益处。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十

×地联邦首都里德街100号。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代理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华尔街。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名称)。

------。

_____。

_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各行:(银行名称)。

------。

____。

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附录2。

本票格式。

本票。

____美元19__,__。

×××公司谨此无条件地允诺,根据____的指示,于19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支付____的数额。

出具人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和通知的义务。

×××公司。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附录3。

借款人。

证明书。

格式。

根据1982条3月29日。

第8.1条(1)项(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对×××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借款人证明:

(1)附件1至____是借款人的章程以及下列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借款人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而作出的所有决议和其它决定,借款人为签署和提交有关本合同以及借款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所有其它文件,所有上述文件和决定具有完全的效力。

(2)附件____至____是证明合同第9.1条(4)项的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

(3)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或代表借款人签署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文件(除证明书以外)的各人的姓名、职务以及签名式样宣布如下,上述各人在该日任职并得到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签名式样。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十一

目录。

条款。

第1条定义。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条先决条件。

第5条提款。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第9条承担费。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第11条_____。

第12条税款。

第13条费用。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第15条约定事项。

第16条违约事件。

第17条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第19条其他。

见附件1.提款通知书(略)。

见附件2.还款担保书(略)。

见附件3.工程超支保证书(略)。

见附件4.缴资保证书(略)。

见附件5.转让书(略)。

见附件6.提款计划(略)。

见附件7.还款计划(略)。

本借款合同于由下列双方签订:

一方:中国(以下称借款人)。

另一方:(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法郎和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1)银行,

2)银行,

3)银行,和。

4)银行都营业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承包商”指公司,其总部设在,和中国总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

“合营协议”指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

(1)公司。

(2)公司和。

(3)公司。

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

“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

“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

“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

“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地建设的工厂;。

“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法朗;。

“借款额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贷部分,为法郎;。

“借款额度丙部分”指银行提供的外汇贷款部分,为美元。

第2条借款额度及用途。

2.1根据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法郎和美元的外汇借款金额。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设费用”。

第3条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

(1)“借款额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26年,其中包括宽限期11年。

(2)“借款额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贷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3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

(3)“借款额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偿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为止,为期1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3个月。

3.2从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

(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个月的最后一天;或。

(乙)年月日;或。

(丙)借款额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

(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贷款人继续贷款的责任终止之日。

第4条先决条件。

4.1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须首先向贷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营协议”副本;。

(2)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中国有限公司“合营协议”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中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6)“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证明文件;。

(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

(8)使用外汇购买借款人化肥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副本;。

(9)由“承包商”提供的、经贷款人确认的“本项目”完工履约担保书副本;。

(10)工程超支保证书;。

(11)和出具的担保借款人按时偿还本借款的担保书;。

(12)借款人将其一切财产抵押给和的抵押书副本;。

(14)项目技术所有人将全部有关技术转让给“承包商”使用的保证书;。

(16)借款人董事会的借款决议和授权的借款合同签字人及其签字样本;。

(17)经注册会计师证明的借款人已经汇入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报告;。

(18)借款人提供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

第5条提款。

5.1在贷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项文件并表示满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内的任何“银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条的规定提款。但“借款额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额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每次提款前,贷款人在有关提款日前5个“银行工作日”的上午10时(北京时间)以前必须收到下述文件:

(1)由借款人签发的“提款通知书”,其格式见附件1;。

(3)由“测量师”审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签署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本项目”“建设费用”的有关部分已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的证明。

5.3“提款通知书”一经发生便不可撤销,借款人必须提款。如果借款人发出“提款通知书”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结束时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额度”即告作废,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签订之后的30日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内的提款计划书。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内的每一个12月1日以前,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计划书。

第6条保管账户及净现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分别开立美元和人民币的有息“保管账户”以及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美元“保管账户”利率为三个月或六个月(由贷款人决定)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减0.875%(7/8%)。

6.2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经审核的半年财务报表计算借款人每个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第一个半年期在年12月31日终止,以后每个半年期均应在有关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应在每个半年期结束后15天内,向贷款人提交计算出的“净现金收入”数额。每一半年期的“净现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现金收入”=纯利+折旧+摊销-当期已偿还之本金金额。

折旧应按预计固定资产总值减去残值10%,然后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直线折旧法进行。

摊销指按直线法将预计无形资产的总值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在“本项目”开工后的头五年中分开摊销。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须分别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币的存款账户。“净现金收入”由借款人计算,贷款人确认,由贷款人将确认的“净现金收入”转入借款人的“保管账户”。

6.4借款人的“净现金收入”须按下列方式使用:

(1)首先保留一笔相当于本期和下一期应予偿还的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金额;。

(2)在保留了(1)项中规定的金额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决定“净现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如果一个完整年度经审核的“净现金收入”与根据该年度两个半年期未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所决定的“净现金收入”总额有所不同,应作出适当差额调整及相应的转入。

第7条利息存款账户。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利息存款账户,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借款人应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计划(附件6)提前向该账户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担费和手续费。

第8条借款利率及计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应按下列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1)“借款额度甲部分”为年息2%;。

(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年息7.4%;。

(3)“借款额度丙部分”为有关提款日前2个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伦敦时间)六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和实际用款金额计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个月计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适为非“银行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计收利息。

第9条承担费。

借款人应就“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额向贷款人支付承担费。“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的承担费(按360天计算)年率为0.3%。承担费从“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额乘已过去的天数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额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止(以其中较早者为准)。首次支付承担费的日期为第一个“付息日”。

第10条还款,提前还款及迟延还款。

10.1借款人应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还清“借款额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须在每一还款日前15天通知贷款人。还款日期(建设期内的付息除外)如下:

(1)“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日后的第132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甲部分”。

(2)“借款额度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6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额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乙部分”。

(3)“借款额度丙部分”借款人应从“有效提款期”开始之后的第33个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额付款方式,分15期连续还清“借款额度丙部分”。

(4)提前还款应按到期日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就提前还款额加付0.5%利息。

10.3借款人如不能按时偿还本息,应为此向贷款人支付迟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规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额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如“借款额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额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则从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实际付款日按迟付款利率计算。

第11条_____。

11.1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就“本项目”开工至“初步交付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应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借款偿清之日这段期间,向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并以贷款人作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项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贷款人如果认为“本项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_____公司支付的赔偿费修理或更换损失的设备。

11.3借款人应将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_____单于该_____单签署之后三天内递交给贷款人。但借款人应确保“承包商”根据“承包合同”10.1条的规定,在现场工程施工实际开始之前,投保该_____。借款人应将自己投保的_____单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内转让给贷款人。

第12条税款。

在国内发生的贷款利息预提税等所有税款均由借款人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借款人应该从它付给贷款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任何税款,则借款人应在扣除款项的同时,向贷款人支付一笔相等于被扣除税款的款项。

第13条费用。

13.1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手续费0.4%,按贷款余额每6个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续费的日期为首次提款日起6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其中“借款额度甲部分”为0.2%,“借款额度乙部分”为0.4%,“借款额度丙部分”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须负担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_____,其中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应支付的_____人民币元应在本借款合同签字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给贷款人。贷款人为“本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差旅费,文件费,邮电通讯费,贷款_____费和(银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由借款人实报实销。

第14条声明及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及保证:

(2)它对任何“人”皆无负债;。

(4)它没有受到任何诉讼或_____程序的牵连;。

(5)它现在没有,将来也不违反任何与它的存在和经营有关的法律;。

(6)它保证按优惠条件获得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

(7)它确保获得长期、稳定的外汇销售收入;。

(8)它保证按股东缴资担保书中的规定将注册资本汇入借款人在银行的账户。

第15条约定事项。

(1)“合营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得到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董事会作出的与本借款有关的决议应使贷款人满意;。

(3)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条款;。

(4)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6)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任何财产权益进行抵押或担保;。

(7)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设立附属机构;。

(9)借款人只限于在银行或其他经贷款人同意的银行开户;。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债务均应从属于本借款合同;。

(13)贷款人有权审查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借款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16条违约事件。

16.1下列事件均为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2)(2)借款人违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条款;。

(3)“本项目”建设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或验收;。

(4)借款人停止经营或宣告破产;。

(5)任何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执行;。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响本借款合同的执行的任何重大诉讼或_____程序;。

(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声明及保证以及据此作出或递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证明或声明有实质性失实或不准确。

16.2在发生违约事件后,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应付,贷款人继续提供借款的责任也因此立即终止。

16.3贷款人采取16.2款中规定的措施,并不影响它根据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第17条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额、数字和实质性规定方面与“出口信贷协议”和/或“协议”有不同之处,贷款人有权自行对本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18条适用的法律及诉讼管辖。

18.1本借款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8.2双方在执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进行诉讼。

第19条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个附件是本合同条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两种文字有出入,法院将选择其中一种为准。

19.3本借款合同自“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贷款人:

中国有限公司银行。

代表:代表:

后附附件的合同篇十二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经销甲方的“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传真亦有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具法律效力。甲方授权乙方合同期内有权合法经营甲方的“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牌汽车__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___市________地区汽配城的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经销情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本合同中雷同的经营活动。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四、甲方对乙方在合同规定以外的经营活动和违法活动不负法律和经济连带责任。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正常运做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以及库存。

六、产品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的情况确定,具体为:(出于对代理商的利益保护,此处不便列出代理商优惠价格,有意者请来电咨询)。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和完善经销网络体系。

二、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有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从而提升乙方的知名度,促进产品的销售。

三、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在三个月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或产品颜色需要调换,在产品及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可负责调换同种规格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因货物颜色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此范围内。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经销商授权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在指定区域内发展“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分销网络并开发终端经销商。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以及市场宣传广告上规定的统一支持。

三、乙方对甲方的销售制度﹑方案有调整建议权。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经销产品必须在本合同签订____天内开始,并于合同签订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首批货款。

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乙方确保在合同期内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以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被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通过法律或其他形式的解决办法。

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以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行业。

五、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甲方产品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和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经销权,并收回经销牌,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日结清与甲方的债权关系。

六、乙方须定期﹑准确﹑及时的向甲方提供产品以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和其他市场信息。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第六条结算与发货。

一、结算方式:现款购货,款到发货。

二、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______天向甲方订货,并将货款在______天内及时汇到甲方账户。

三、乙方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订货,详细标明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到货地址,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____个工作日回复。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_______天内,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发货地址及时准确的将货物发给乙方。运输方式以汽运方式为主,运费由乙方负担,如遇缺货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乙方在提取货物时,需对货物包装以及数量进行检查和检验,发现有破损或者数量差异后应立即要求托运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索赔。

五、乙方收到货物后验收无误,应在两天内回传入库单给甲方,过期未传,视为验收无误。

第七条保密原则。

一、除法律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书面报告书﹑价格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利益的活动。

二、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商业秘密﹑企业vi标准以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三、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有关甲方以及其产品的秘密。

四、以上规定在本合同期满一年后仍有效。

五、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销授权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内需保存完好,合同终止日归还甲方。

第八条补充条款。

一、甲方为确保乙方利益,严禁货物倒流﹑窜货等情况出现,如乙方发现有其他地区货物恶意冲击本地区,甲方应按窜入本地区两倍数量的货款赔偿乙方,乙方应在授权地区经销,不得超范围经销甲方产品,若发现窜货到正式授权区域范围外,甲方亦按照乙方窜入该地区两倍数量的货款对乙方给予处罚,甲乙任何一方累计窜货三次以上或一次窜货达____件以上,被冲击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年度累计进货量低于____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若乙方年度进货量未达到_____支,但乙方年度销售量高于甲方所有经销商的平均年度销售量,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仍可保留乙方的经销资格。

三、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码等证明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需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以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四、甲乙双方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因没有通知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账户发生改变一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经销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因乙方经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可抵抗因素除外(不可抵抗因素是指自然灾害﹑禁运﹑国家政策以及战争等本合同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的结果﹑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第十条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一、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否则合同终止。

二、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同期。

2.由于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的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合同自动终止,且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

5.合同未到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采取法律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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