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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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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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一

撤诉人:王______,男,_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二组。

委托代理人:曲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______诉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府(______)___号文《关于拆除王______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于下:

我与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经人民法院和委托代理人反复给我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和《土地管理法》,我终于明白了法律规定精神,认识到了我自己的`错误,认为______乡政府对我的处理是正确的、合法的,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撤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处罚,请法院准许。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撤诉人:王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行政撤诉申请书(364字)

撤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现请求撤回起诉。理由如下: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撤诉人:________(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行政撤诉申请书(320字)

撤诉人:

诉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撤诉人:

年 月 日

撤诉申请书

请求事项:

申请撤回申请人(本案原告)诉被申请人(本案被告)行政确认纠纷一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行政确认纠纷一案已由贵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经过协商,达成庭外和解。申请人诉讼目的已达到,双方纠纷已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回起诉,请予以批准。

此致

天津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 月 日 1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二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陆某,男,19xx年_____月_____日生,苗族,农民,湖北省某县人,住湖北省某县高乐山镇。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请求法院准予延期举证,以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作为本案基础事实的房屋拆除工程涉及多方当事人,申请人对于其中的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收集和调查上述相关证据,为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益,现依《民事诉讼法》64条,《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33条、36条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准予延期举证。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三

住所: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______因_____________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人各持一份,用于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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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四

____人民法院: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__年__月__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____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____年__月__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五

魏崇敏,男,1959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现住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翠堤春晓小区19栋(暂住),联系电话13986213513,邮政编码430000。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晓东,职务:省长,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联系电话(027)87235405,邮政编码430071。

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一、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鄂行终286号;

二、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鄂01行初字第105号;

三、裁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申请人因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鄂01行初字第105号,于2016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人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邮政快递形式送达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鄂行终286号》。申请人对该行政裁定不服,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予依法受理与审查。

申请人认为,根据本案证据与事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本案原审法庭调查证据与事实,原审人民法院将申请人起诉原审被告“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错误认定为起诉“征收土地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并由此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所作行政裁定书中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与适用法律错误均予以明确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或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行政裁定。然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维持原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行政裁定。显而易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开庭审理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以申请人的行政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即原审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未作实体审查。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行政裁定书中却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了实体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六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本案。然而,申请人从递交上诉状至收到二审行政裁定书,从始至终未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任何法律文书(包括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或询问传票)。显而易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未经法庭调查与证据质证的证据或事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行政裁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超期结案。

申请人于2016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上诉状,而申请人至2017年5月11日才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邮寄形式送达的行政裁定书。二审期间长达八个月十五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超期结案,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鉴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第六十八条规定,申请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本案并依法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7)鄂行终286号;依法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鄂01行初字第105号;依法裁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以上再审申请与诉求请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与审查并予支持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8月7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六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

再审申请人杨××因诉再审被申请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书,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

2.依法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11月17日颁发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

3.判决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位于蚌埠市燕山路109号1栋1单元3号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将属于再审申请人杨××的合法财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故行政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销其错误的行政登记行为,后蚌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2012)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支持了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再审被申请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王××皆不服该行政判决,上述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以因单位内部分配的房屋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为由,驳回再审申请人杨××的诉讼请求,并撤销蚌山区人民法院(2012)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行政判决。

(一)原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原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正。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驳回起诉的理由,在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第三项规定:“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首先,本案的诉争并非行政裁定书中所称“因单位内部分配的房屋而引发的纠纷”,而在于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纠纷。诉讼标的具体为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7日颁发给再审被申请人王××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充分。在本案的一审中,作为原告方的再审申请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也是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一审蚌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合法的判决,而二审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的适用上断章取义,剥夺再审申请人杨××的合法诉权。若不作出颁证行为,纯粹单位内部的分配房屋纠纷,方属于该解释第三项的适用范围。其次,第三项的适用有其前置条件:“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本案中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对王××作出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对再审申请人杨××的财产利益产生实质影响,其当然有权利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裁决。再者,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第二项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就房地产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王××所颁发的是房地产权证,依据该司法解释也应享有相应的诉权,并非全部被驳回。最后,从法的效力位阶和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从发,《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法发〔2009〕54号)的法律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不应机械适用后者,理应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权。

综上,本案的诉争不是表面的分房、腾房或建房纠纷,乃是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的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错误纠纷,再审申请人一审中正是针对该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出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理应拥有起诉的权利,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颁发房地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欠缺合法性与合理性。

1.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对再审申请人杨××的财产权利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已经丧失该房产的法律处分权。

该房产是蚌埠市铸锻厂分配给再审申请人的职工宿舍,自1988年居住达二十多年,长期且持续、不间断地为其占有、使用和支配,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该占有状态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1998年,再审申请人与蚌埠市铸锻厂之间履行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所在单位蚌埠市铸锻厂亦已承认再审申请人对该房屋的合法财产权利。蚌埠市铸锻厂破产之后,其留守处的原始房产登记,亦能证明20多年来再审申请人对其一直拥有合法的财产权利,户口登记簿和身份证等也表明为其法定居住地。2011年11月17日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该房产登记在王××名下,并颁发了房地权证。颁发房产证的行政登记行为已经对杨××的财产权利产生实质影响,其房产权利基于该行政登记行为已经丧失,在法律上王××拥有该房产的处分权。作为利益受损的行政相对人,再审申请人当然有权利对其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要求司法机关予以裁决,该行政登记有瑕疵的理应撤销。

2.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王××颁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笔录(蚌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证明王××已经自认2011年其与留守处赵南京篡改争议房产原始登记底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自认(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上诉状”)在作出给王××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出卖给王××诉争房屋的“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并未得到“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办公室”的房产处分的授权,而依据蚌埠市政府的相关文件后者享有处分权。王××也自认2012年3月2日“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办公室”方授权留守处办理产权手续。而王××所持有的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7日颁发的房产证,留守处并未得到房产处分权人的授权。出卖人无权处分,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仍以颁证,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事后的'授权并不能弥补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缺陷,在法律上事后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当时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使用。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撤销给王××所颁发的房地权证。

再审申请人杨××原系蚌埠市铸锻厂工人,1980年进入该厂工作,1988年该单位将位于蚌埠市燕山路109号1栋1-1-3号房屋分配给杨××,并于1998年6月9日向蚌埠市铸锻厂行政科交纳该房屋的过户费。25年以来再审申请人一直居住至今,并由其一直交纳房租费和水电费,再审申请人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信息也以该房屋为居住地。2003年蚌埠市铸锻厂破产注销,其后移交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的原始房产登记信息中仍以再审申请人杨××为该房屋权利人(2011年7月12日杨××于留守处查询,并由留守处出示盖章的原始登记信息),原蚌埠市铸锻厂负责单位房产管理的行政科长李振远也出具了证人证言。但2011年7月15日,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的该房产的登记信息由再审申请人杨××被篡改为再审被申请人王××(上述事实可查证民事庭审判的笔录,王××的自认),并由王××作为购房人向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申请购买该房屋。后由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和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将房屋卖给王××。2011年11月17日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王××颁发该房产的“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该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严重侵害了再审申请人杨××的合法财产权益。

2012年3月7日王××起诉再审申请人杨××至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房屋腾退,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决(2012)蚌山民一初字第00134号,驳回王××房屋腾退的诉讼请求。

再审申请人杨××于2012年5月30日向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颁发的王××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蚌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蚌埠市铸锻厂留守处和蚌埠市工业商贸系统改制企业留守处出售该房产没有合法依据,依据蚌埠市相关政府文件能够出售该房产的为上述二者的上一级机构“蚌埠市工业商贸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办公室”。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转让方无权处分该房屋资产情况下,为王××办理过户手续并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8月23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给的王××房地权证蚌私字第353637号房地产权证。

再审被申请人皆不服该行政判决上诉后,2012年11月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裁定撤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2012)蚌山行初字第00018号行政判决,认定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驳回起诉。虽然杨××与王××的腾房纠纷,蚌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已经查清事实并作出民事判决;虽然针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存在瑕疵的行政登记行为,蚌埠区人民法院已经就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充分予以裁决。但是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使一切回归原点,该终局裁定产生堪忧的后果包括: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该案件中的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司法机关无权审查与裁决,而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利益更无法得以司法救济。王××持有房产证,房子却由杨××实际占有,单位已破产清算,二人之间的房产纠纷不可能以司法渠道妥为处理,法律权利与事实权利将永远分割。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实质上剥夺了再审申请人的诉权。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再审,依照事实和法律撤销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蚌行终字第00041号行政裁定,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年月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七

篇一:

申请人: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济先

委托代理人:赵伟、系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 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诉至贵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如下: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已于2015年12月20日诉至贵院。由于需要对本案相关证据予以补充,故向贵院依法申请撤诉,请法院准许。

此致

旬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篇二:

范文一:

申请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原告名称或者单位名称)诉______(被告名称或者单位名称)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诉到你院(或向你院提出上诉),现请求撤回起诉(或上诉),其理由如下:______。请予批准。

原在起诉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______共____件,请予发还。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范文二:

撤诉人:

诉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撤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请人与被申请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则在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后还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应写上律师的姓名以及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写明撤诉请求与理由,撤诉的原因应当注意言简意赅。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参照申请人的写法)

原起诉(或上诉)案由:

撤诉请求与理由:

请予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二、说明

本撤诉申请书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或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或上诉时使用的文书。注意该文书应由原告(或上诉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范文一:

申请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原告名称或者单位名称)诉______(被告名称或者单位名称)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诉到你院(或向你院提出上诉),现请求撤回起诉(或上诉),其理由如下:______。请予批准。

原在起诉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______共____件,请予发还。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范文二:

撤诉人:

诉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撤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请人与被申请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则在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后还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应写上律师的姓名以及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写明撤诉请求与理由,撤诉的原因应当注意言简意赅。

3.申请人签名一栏,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济先

委托代理人:赵伟、系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 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诉至贵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如下: 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已于2015年12月20日诉至贵院。由于需要对本案相关证据予以补充,故向贵院依法申请撤诉,请法院准许。

此致

旬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八

申请人因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xx)武刑初字第1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根据《^v^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提出诉讼。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一审法院夜查明:“潘信与表哥卢仪发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当走到新世纪商务酒店门口时,被告人阳涛出面劝阻,卢仪发不听劝阻并与被告人阳涛发生争吵和大都,在大都过程中被告人阳涛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跳刀将被害人卢仪发刺倒在地。”这与客观事实不符。首先,被害人卢仪发虽与潘信潘信发生争吵,但没有证据证明争吵“激烈”。其次,被告人阳涛并不是出面劝阻,而是帮潘信与被害人卢仪发争吵并持刀杀人,虽经旁人拉劝,但其挣脱后,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最后致卢仪发不治死亡。被告人阳涛在侦查、审查去苏及庭审中一直强调是由于被害人卢仪发“挤我的脖子”,而庭审中所有证据都没能证实这一情节。所以,被告人卢仪发阳涛虽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没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福安最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

三、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阳涛量刑畸轻。《^v^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阳涛在与被害人卢仪发毫无纠纷的情况下,为帮助与被害人卢仪发发生争吵的朋友潘信,即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恶劣实属罕见。刺伤被害人后不实施救助,逃之夭夭。为逃避打击到公安机关投案却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四、被告人阳涛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应予严惩。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在被害人被抢救的过程中,不仅没出一分钱的抢救费用,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节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痛苦。这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但是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孔子。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诉讼。

武陵区检察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九

请求人民法院院依法裁定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一、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

本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甘肃省高台县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省高台县城关镇安居路3号楼西侧1单201室。在被申请人关于申请人在嘉定区有经常居住的理由不能成立时,本案由甘肃省高台县人法院管辖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二审法院裁定书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本市嘉定区,所依据是申请人的房产证及20xx年3月30日由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提供的《证明》,但此两份证据根本无法证明上述事实。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申诉人确实与某案外人共有一处位于嘉定区江桥镇靖远路799弄27号502室的不动产,且该房地产20xx年12月19日才核准登记,离起诉之时也不足3个月,该房租赁给他人用作办公写字楼,申请人实际并不居住于此,而是在一直没有固定住所-----其先后在普陀区、长宁区等地租房居住、借宿等。因此,依法被告并未在该房屋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原审法院凭登记于嘉定区的房产证在认定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在嘉定的做法经不起逻辑性推理,更有逞强争夺管辖权之嫌。

(二)嘉定区江桥镇江华社区居委会在20xx年3月30日提供的《证明》(称:牛*梅自20xx年1月登记入户),但是随即又被其在20xx年4月21日提供的另一份《证明》(称:具体进来日期不清楚)推翻,且后者还有上海百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华管理处的书面证明,可见原审法院作出认定的依据已经无效。

三、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四)项原裁定认定事实依据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且二审法院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

(二)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申请人也曾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目录及有关证据材料,但二审法院在裁定书中对这些十分重要的证据却视而不见、只字未提,所作裁定纯属“闭门造车”,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如果再审法院依法采纳,则必然推翻原裁定。

综上,在管辖权本来就错误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对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当事人质证,违背法律赋予公民的程序参与权、辩论权,形成了错误的事实判断,进而作出了对申请人管辖异议极为不利的裁定。一个简单的管辖权争议,原审法院于当事人维权成本于不顾,两次审查均不能作出公平公正、理由充分的裁定,这与法院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背离。申请人报着对法律公平、正义的向往,再向您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实现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

(注:申请人是公民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原告×××与被告(请在此写明被告姓名或名称与案件案由)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以下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证明事实:……。

2.……。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或盖章)。

××××年××月××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一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准备时间,以防止当事人利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给对方当事人突然袭击,扰乱诉讼进程。因此有必要对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规定合理的期限。从性质上看,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属于举证范畴,因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明显不具有出庭作证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法院不予准许。比如,当事人申请已死亡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企图要求证人证明事实与本案明显无关等等。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及时通知证人,通知时限为开庭审理之前。

原则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截止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作“一刀切”的规定,必然会在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设一弹性规定。为此,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也就是说,法院的处理方式上可有三种选择。一是决定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主要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二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三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并且延期审理,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但准许证人即刻出庭作证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质证困难的情形。

依据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二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原××生物技术研究所)。住所地:××省××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x×,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北京市××区××路××号(李×之女,李×于××年××月××^v^亡)。

委托代理人: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北京市××区××路××号,系李××之夫。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市城市管理局。住所地:××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

再审请求:1、××;2、××。

事实与理由:再审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x项、第x项之规定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x项、第x项之规定申请再审。事实与理由如下:

(以下写明申请再审的具体事实与理由):××。

最后写明此致最高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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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院长级及体育学院各位领导:

本人于xx年09月01日入学,于2011年年初离。当初离校原因是因为本人身患疾病需静养、但这与我的专业相违背。自从离校后未及时与院方取得联系,中途我的辅导员宋老师与我取得过联系并让我来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当时我的身体状况不好无法来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宋老师本着为学校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我离校后替我办理了自动退学手续。

如今我的病已经好转,由于当初自己的行为考虑欠妥,纪律意识薄弱,主观方面认识不到位。我在家也待了一年多了,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高校接受教育的人。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条件。

想想我在学校也生活了两年多了。对学校已有很深的感情,如果我能申请复学成功,会已新的面貌,出现在学校,不在给学校和年级还有我的班主任摸黑。无论在学习还是在别的方面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会把握这次机会。将它当成我人生的转折点,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父母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父母的心愿,也是对父母心血的`一种否定。

我对此很惭愧。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学校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各位领导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恳求各位领导最后在给我一次机会、我和我的家人会感激您们一辈子!

此致!

敬礼!

尊敬的吴院长级及体育学院各位领导:本人于xx年09月01日入学,于2011年年初离。当初离校原因是因为本人身患疾病需静养、但这与我的专业相违背。自从离校后未及时与院方取得联系,中途我的辅导员宋老师与我取得过联系并让我来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当时我的身体状况不好无法来学校办理休学手续。宋老师本着为学校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我离校后替我办理了自动退学手续。如今我的病已经好转,由于当初自己的行为考虑欠妥,纪律意识薄弱,主观方面认识不到位。我在家也待了一年多了,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高校接受教育的人。

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条件。想想我在学校也生活了两年多了。对学校已有很深的感情,如果我能申请复学成功,会已新的面貌,出现在学校,不在给学校和年级还有我的班主任摸黑。无论在学习还是在别的方面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会把握这次机会。将它当成我人生的转折点,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父母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父母的心愿,也是对父母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学校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各位领导可以原谅我的错误。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四

尊敬的学院领导:国际贸易j0804班团支部,一个激情飞扬、活力四射的集体,一个团结友爱、自强自信的集体!在学院分团委的领导下,我们挥洒汗水,一步一个脚印,共同努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无论是思想政治修养,还是班风学风建设。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五

___村委会:

申请人,男(女),家住本村组,家有口人,其中,有劳动能力人,住房间,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现有承包耕地亩,其中水田亩,荒山亩,现有林地面积亩,现畜禽养殖存栏头,其中:耕牛头、猪头、羊只、鸡只。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导致家庭贫困。

根据目前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结合我户家庭条件,特申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但是因目前家庭比较困难,发展产业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同时呈请各级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帮助我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尽早脱贫致富。

此致

以上申请妥否,呈请村两委审核批准为盼。

__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是_一中高一_班的一名学生,家住_县_镇_村,因家庭困难特申请贫困助学金。

我家现有7口人,爸爸,姐姐和我。我的妈妈因为疾病缠身,早在我三岁那年就亡故,家里仅靠爸爸一人劳动照顾我和姐姐们。很久以来爸爸为了照顾我和姐姐上学,不能出去打工,就靠种几亩地维持生计,没有一点经济来源,现在这个家仍旧靠年龄越来越大的的爸爸支撑,爸爸现在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还有高血压病,劳动能力远不如前些年,全家就靠种地卖粮那点钱维持基本生活,姐姐已经辍学,可爸爸再苦再累也愿意供我上高中,来改变我的人生。

高中的生活让我的家庭更加困难,无力支付我的学费,我的入学学费都是爸爸跑遍了亲戚之后凑齐的。我自知家中的困难,因此决定要靠读书来摆脱现在的生活状况,我要靠自己的行动来证明,知识改变命运。我要努力学习知识,改变命运。

所以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帮助我这个面临辍学的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成就我的大学梦想。在校期间,我会以“勤学勤思,刻苦读书”为座右铭,真正做到为刻苦,勤学,乐学,互助,做一个优秀的高中生。生活中照顾好自己,服务于同学。以能者为师,尊敬师长,天天进步。

学习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我坚持以学校和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也不违反校规。在班级,积极参加各项有意义的比赛活动和知识竞赛,争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时刻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多为班级添光彩。贫困不是我的绊脚石,相反他是我学习的动力,更是促使我不断进步的内驱力。我会加倍努力,加倍刻苦学习知识,丰富自己的阅历,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争做时代文明的优秀青年!

因此我希望得到政府的援助,缓解一点经济压力,助我顺利完成学业!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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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叫薄*,1963年6月26日出生,籍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铁帽苏卜盖村,1979年9月1日—1981年7月呼和浩特土左旗师范学校学习(数学班),1981年9月1日—1985年7月土左旗铁帽学区工作,1985年9月—1989年7月土左旗把什学区把什中学工作,1989年9月—1991年7月呼和浩特教育学院学习(英语专科),1991年8月—1999年5月土左旗把什乡中学中教英语二级教师,1999年6月起停薪留职(时任把什中学校长张虎旺,教导主任杜罕罕)。

后来在其他的企业任职工作,在不同的地区和岗位尝试了不同的工作方式。但是不能尽如人意,历尽艰辛,深刻地体现到教育工作的崇高。回想过去十八年教育工作的点点滴滴和目前的工作处境,觉得在自己有生之年还是从事教育工作为佳。

现在我们怀着愧疚的心情向领导呈上复职申请书,希望各级领导能够核查我的实际情况,我希望用我所学,为我旗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请领考虑我的'申请,并表示感谢!

申请人:

20**年9月9日

尊敬的局领导:

我待岗已有11个月,在这段时间里,我尝试了另外的工作 环境和工作方式,但是不尽如人愿。我深刻地反省了我去年所犯 的错误,我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局里的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 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以一个军人的姿态完成领导所交付的 任务。 现在我怀着内疚和渴望的心情,向领导递上复职申请书。无 论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想法如何,我都迫不及待地想复岗,为局 里服务和贡献力量。 如果现在局里能够安排我复职,请领导相信我的工作能力, 我随时准备好接受挑战。不管把我放在什么岗位,我都会尽心尽 力,不辜负上级对我的期盼。

请局领导考虑我的申请,并再次表示我的歉意。

此致

敬礼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八

尊敬的x主任:

您好!

工作近四年来,发现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所学知识还有很多欠缺,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渴望回到校园,继续深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xxx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在xxx近四年的时间里,我有幸得到了单位历届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科研经验和实践技能,对科研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这近四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的第一笔宝贵的财富。在这里,特别感谢yyy(xxx的上级单位) a主任、b主任、c主任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扶持与帮助。尤其感谢xxx z主任在xxx近二年来的关照、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yyy、xxx事业蓬勃发展。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6月17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十九

尊敬的公司领导:

很抱歉,我遗憾地写下这份辞职报告,为自己、也为曾经服务的公司!今日提出辞职申请,敬请谅解!

我来公司两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与公司的同事们相处很愉快,工作的磨合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尤其是近来,我切实地感受到了公司在管理及企业文化方面的巨大进步和发展。从上到下都有了一种凝聚人心的共识。这既有公司各位员工的努力,更有公司各级领导的英明和睿智。我深感欣慰!

我决定辞职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首先基于自己的长远发展,感觉公司没有把技术员的职业规划搞清楚,对从事公司一年以上的技术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给于合理的岗位。

2、领导和下属的沟通太少,领导不明白员工所想。领导和客户的交流太少,不知道客户所需。

3、团队成员更换太频繁,技术员之间沟通太少,只感觉给公司打工,没感觉公司是自己的家庭,自己的靠山。

4、也许是能力有限,我认为我在恒远已经没有更大的发展机会了,基本上定型。因此,我决定选择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希望领导批准,敬请早些安排。

当然,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为恒远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我为我曾经是恒远人而骄傲过。最后,诚恳地说声:对不起!也衷心地祝愿恒远力挫群芳,永往直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x年x月x日。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二十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我是xx部的xxx,在我到贵公司工作将近一年来,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的培养和关照,及同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可以说这是我工作以来过得最开心的日子。我很辛运能到这么好的公司工作和学习,又遇到这么好的领导,我很想继续留在项目部工作,但人生总是很无奈,只因最近家中发生了一件急事,我必须得回去,不知何时才能回项目部上班。自古忠孝难两全,我不得已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但请公司领导放心,xxx资料已基本整理完善,最后我一定会做好资料的交接工作。

希望领导能给予谅解,并尽快给予答复,将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行政诉讼申请书申请行政诉讼篇二十一

尊敬的部门领导: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由于政府部门对我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政府部门,并且在这段时间里我获得了许多机遇和挑战。在政府部门从事工作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

从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享受拥有这份工作。但是,但因为某些私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过去的岁月里,政府部门给予了我良好的学习空间和时间,使我学到了一些新的东西,充实了自己,扩展了我狭窄的知识面,并增加自己的一些实践经验。对于政府部门这么长时间以来的照顾,在此我表示真心的感谢!

这段时间以来一直觉得很疲惫,而且近来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是很好,所以,经过自己慎重地考虑之后,我决定向政府部门提出辞职,望政府部门给予批准。

我感谢政府部门和您给我这个机会,能让我为政府部门工作;我亦感谢您和其他同事,对我的一切支持和指导。我有信心在您的领导之下,政府部门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政府部门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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