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朱回故乡读后感(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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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朱回故乡读后感(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2 07:03:13     小编:琴心月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作者的用意。在写读后感时,要先确定主题,并提炼出自己的核心思想和感受。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过程的回顾和总结,是内心情感的流露和宣泄。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一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二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非常细致的描写,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可以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形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现在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写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责任,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能力不大的,相反能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可以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能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三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四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在奥沙克区一个叫比利的男孩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历时两年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拥有两只猎犬。从此他们形影不离,并肩作战,赢得了大赛的冠军,最后他的两只猎犬为了救比利,死在了山狮锋利的爪下,那两只猎狗的墓间,长出了一丛绚烂的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个感人而励志的故事,小主人公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了实现买到两只猎犬的梦想,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用了整整两年时间不停劳作,双脚划出血淋淋的伤痕他不顾。当每次只能收入一、两美分时,他没有因为距离目标遥远而放弃。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他要得到两只猎后终最后终于攒够五十美元的时候,他捧着钱罐流着泪,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正如文中爷爷说的:“”这是用诚实工作换来的钱。”此时我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不禁为比利感到高兴。是的,我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辛勤的劳动去创造生活。有梦想,去坚持,跌倒了爬起来,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实现梦想的可能。“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行动,在每个明天要比今天前进一步。”亨利。沃兹沃斯的这句话正诠释了比利的精神。

读着比利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打乒乓球的时候,打了一盆又盆球,浑身酸痛,手臂发麻。我一次又一次的对自己说太不容易了,我要放弃。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不禁问自己,我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吗?打乒乓球还能比比利的两年辛苦劳作更累吗?我和比利可是同龄人啊。是啊,我应该向比利一样。不轻言放弃。为了自己的乒乓球梦,我应该勤学苦练。草木不经霜雪,则生意不固。吾人不经忧患,则德惠不成。我不禁在心里对自己呐喊:加油,健丞,像比利一样逆风飞翔。

莎士比亚说:在生命的颠沛流离中,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气节。我们这一生,并不止于生于渺小与等待死亡,而应该向苔花学习,哪怕如米粒一样微小,在春风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像美丽高贵的牡丹一样,大胆自豪地盛开。

当我合上这本书,我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比利、老安、小丹在树林中猎浣熊的情景在我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一遍遍回放。当面对五十美元巨款。比利那句: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出办法。也一遍遍在我耳边回响。当我读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一株红色羊齿草永远刻在老的记忆之中。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五

这个故事写的是: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那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长满了你绿的青草,到处是小鸟欢快的鸣唱。周围的孩子经常到花园里去玩,他们在那里笑啊闹啊,快乐极了。

可是巨人不喜欢孩子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玩,于是他修了一堵高高的围墙不让孩子们进来。

巨人太自私了。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草儿绿了。然而,巨人的花园却很荒凉。

巨人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从此以后巨人又让孩子们来花园里玩,有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花园变的非常美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太自私。愿意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自己也一定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六

“下雪了,校园里漫天飞舞着白蝴蝶,蝴蝶们很淘气,一飞下来就不知躲到哪儿去不见了,后面的只好下来寻找。”“这里原本绿茸茸的草都枯黄了,挂着霜的红叶在冷风中摇摇摆摆,不时飞下一两片到湖中去。月光洒在湖水上面,满湖都是闪闪发光的碎银,湖水显得清冷。”翻开《少年川川的故乡》,这样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本书分为三辑,分别是少女情怀、成长空间、女孩心语。主要写了少年少女成长中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少年情怀里的《少年川川的故乡》。

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川川从没有回过自己的家乡,后来当他终于可以回故乡时,他放弃了,因为他要去参加省中学生足球比赛时,为学校争光。少年梁清川,他时时在自己小小的精神世界里望着故乡,望着归乡的路。而我们是否想到应该腾出一些空间来安放他们的故乡,那也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故乡。

我认为川川拥有坚毅的生命,为什么呢?因为他在故乡的表弟发生地震时,他并没有不想回故乡,而是一直想回故乡,,这就是坚毅的生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的我就没有这种精神,一次体育课,我们练习跳远。老师告诉我们要领后,让我们一个一个示范给他看。轮到我了,我先助跑一阵,然后跑到柱子那儿,我一看到那么高的杆子,吓得摔在了杆子前。少年川川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遇到坎坷,要勇于面对,知难而进,敢于挑战,大步向前!还要学会关心别人,体贴别人,懂得爱,珍惜爱,做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珍惜现在,不要让一时的困难使你停滞不前,把握你所拥有的,追求你所期望的,坎坷、困难将永远是你的奴隶!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七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八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九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一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二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四

月是故乡明,露从今夜白。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的故乡都有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

最近有幸拜读了季羡林老先生的《故乡明月》,让我收获颇深。《故乡明月》的作者季羡林,山东临清人,字希逋,又字齐奘,国际著名东方学大师、语言学家、文学家、国学家、佛学家、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历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聊城大学名誉校长、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是北京大学的终身教授。早年留学国外,通英文、德文、梵文、巴利文,能阅俄文、法文,尤精于吐火罗文(当代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为“梵学、佛学、吐火罗文研究并举,中国文学、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齐飞”,其著作汇编成《季羡林文集》,共24卷。生前曾撰文三辞桂冠: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

书分四卷,对应作者的成长历程。第一卷为《故乡明月》,主要讲述了作者怀念幼时在家乡与小时玩伴、母亲以及亲戚度过的难忘时光。第二卷为《梦萦红楼》,写了作者在三十年代初期,只身来到清华大学求学,直至耄耋之年仍然不忘清华与北大的美好回忆。第三卷《别哥廷根》,讲述1935年从柏林到哥廷根整整十年的生活碎片。第四卷《译文品书》,主要是翻译国外的精品著作、散文和诗歌等。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当属第二卷中的《清塘荷韵》,季老爱荷、种荷的故事已经传为佳话。季老先生故居北大朗润园13公寓前面的荷塘里的荷花,被周一良先生命名为“季荷”,也已经成为公论。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已成千古绝唱,对荷的赞美无以复加。季老先生也写过一篇荷的赞歌《荷之韵》:“世人宁有不爱荷花者乎?梅兰竹菊,旧称四君子,然以吾视之,则荷花实凌驾四者之上,诚君子中之君子也。周濂溪《爱莲说》之所以成为千古名篇,厥因其在兹乎?盛夏之时,炎阳如燃,红花映日,绿叶接天,清香流溢,翠满尘寰,诚大千之盛景,乃宇宙之伟观。世之人宁有不爱荷者乎?然而西风起于青萍之末,碧叶落于千山万山,金秋下临,荷塘凋残,昔日之绿肥红肥者,转瞬渺然,值此之时,世之人宁有不悲伤者乎?”季老的一生正像他种的荷花一样,虽处乱世之中,内心总是有一轮明月。

我从书中看到了季老一生的缩影,也看到了他一生无论身处何地,心中依旧难忘的是故乡的那一轮月亮。书中用故乡的月亮和世界各地的月亮进行了对比,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的月亮之美丽,让人惊叹不已。可是,故乡的月亮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月亮。它是作者思念家乡万千事物中的一个,却也是万千思念中的第一个。我认为,这轮明月就是季老心中的“白月光”,它是作者漂泊在外努力奋斗的源泉,也是在经历患难时的“避难所”。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五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

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六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朱回故乡读后感篇十七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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