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中,合同是保障双方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机制应当明确,以避免纠纷的产生和扩大。小编收集的合同范文只是参考,具体的合同起草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和完成。
投资借贷合同篇一
分行 。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
建设项目: 。
借款单位: 。
主管部门: 。
签订日期:19年月日
签订合同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
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
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
附件: 。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
三、 。
四、 。
五、 。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
投资借贷合同篇二
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交易的愈加繁荣。搭售,这种最初被视为商业习惯的经济行为,因其慢慢产生了限制竞争的负面效果,脱离了传统交易习惯的范畴,开始受到国家法律的规制。中国关于搭售行为的规定主要出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
[关键词]搭售行为;法律规制;比较研究。
一、搭售行为的分类。
搭售行为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因此,有许多学者根据它们各自的特点,对其做出为不同的分类方式。以下介绍几种比较普遍的分类方式:
第一种,以明示和默示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搭售行为分为显性搭售与隐性搭售。这种分类方式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上的分类方式。因为它是以明示和默示作为划分标准,所以在实际中很容易通过字面表述来进行判断。
第二种,以形式和实质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搭售行为分为合约型搭售与事实型搭售。合约型搭售是指明确以合约的形式确定下来的搭售。事实型搭售是在虽无合约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事实仍可推定搭售存在的搭售。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事实型搭售行为,因此,从形式和实质角度对搭售行为进行分类,对判断搭售行为合法性与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种,由于现实中的搭售行为不能被前面的分类方式所包括,针对这种复杂性,有学者提出了封闭式搭售与开放式搭售的分类方式。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商家的多种促销方式,例如,饼干买三赠一、牛奶买一箱送一袋、洗发水和护发水包装在一起同时出售、在购买商品价钱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添几元钱换购其他商品等等。那么,如何理解这些促销活动?这些活动是否都属于搭售行为?是否都应该在法律规定中予以制止?在此,有必要理清另一种与搭售行为近似的商业行为――捆绑销售。
认为捆绑销售与搭售行为是不同销售行为的学者主要理由为:第一,捆绑销售的产品之间的组合比例与搭售产品与被搭售产品之间的组合比例是不同的。在搭售行为中,搭售产品与被搭售产品之间的比例是按照卖方最佳利益做出的,一般是一个固定的比例,而捆绑销售则不是。第二,捆绑销售的产品之间往往具有互补关系,而搭售与被搭售产品之间不一定具有互补关系。第三,两件产品在组合销售与分开销售两种情况的价格是不同的。捆绑销售产品的价格要比产品分开销售的价格要低,而搭售产品的目的则在于提高市场的占有率。第四,两种销售方式对消费者的消费利益不同。消费者在购买捆绑销售的`产品时,是为获取更为优惠的价格自愿购买的,而搭售行为却是一种强迫购买者购买的行为。笔者认为,评判的依据应以消费者是否自愿为前提,同时是否最终真正获益为标准。
区分搭售行为与赠予商品行为相对容易,即以确认赠品是否需要支付相应对价作为判断标准。需要支付对价的是搭售,不需要支付对价的是赠予行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以赠品的名义搭售商品的商业行为。对于这种商业行为是否为搭售行为的判断较为困难。一般来讲,出售一件商品附带赠品时,如果其商品的售价高于本身产品的正常价格,则超出的价格应视为赠品的对价,此时的赠予商品行为实为搭售行为。
全线逼销,是指卖方(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要求买方必须购买其不同生产线的全部产品,借以实现规模效应,以此来增加销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全线逼销与搭售行为在一定程度都具有强迫买方交易的性质,但是它们还是具有不同特征的两种不同的商业行为,其主要区别体现在:第一,有无限制竞争性不同。搭售行为往往具有限制竞争的性质,而全线逼销仅要求买方购买卖方不同生产线的全部产品,对于是否可以购买其他生产商的同类产品没有要求,因此,全线逼销不具有限制竞争的性质。第二,强制购买商品数量不同。不同的搭售行为主体,其强制买方购买第二种商品的数量因其情况的差别会有所不同,而全线逼销在卖强迫买方购买商品的数量方面是不变的,即由其生产的所有系列产品。
五、搭售的具体表现及危害。
搭售行为的通常表现是发生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要求购买者必须接受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此外,搭售行为还经常通过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地区、限定转售价格以及独家经销限制等形式表现出来。
搭售行为之所以要受到规制,是因为其对市场竞争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对社会正常经济活动带来危害。比如它会影响市场上竞争对手们的公平竞争,会阻碍新兴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会剥夺消费者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等。可见,搭售行为一方面影响到被搭售产品的市场竞争,侵害了自由竞争状态;另一方面则压抑或减缩交易相对人的自由,迫使其违背意愿进行交易,而交易相对人在市场上能否自由且自主地从事交易,乃是竞争机制的重要基础。因此,为了维护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国法律都对搭售行为进行了规制,我国也不例外。
[参考文献]。
[1]李晗.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对搭售行为合法性的研究[j].海南金融,,(7).
[2]尚明.主要国家(地区)反垄断法律汇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
[3]王健.搭售法律问题研究――兼评美国微软公司的搭售行为[j].法学评论,.
[4]阮方民.欧盟竞争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郑昱.知识产权搭售许可的反垄断分析[j].中山大学学报从论,.
[作者简介]张楠楠(1987―),女,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投资借贷合同篇三
摘要:。
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一的数据为样本,以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和现金流量权的分离对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为切入点,结合我国特有的制度背景,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探讨。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更多的是发生了过度投资行为,而非投资不足;并且随着最终控制人两权分离程度的加大,过度投资将更加严重,而最终控制人拥有的现金流权的增加却能对过度投资行为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同时,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对公司的过度投资行为也能起到显着的抑制作用。
关键词:。
治理环境,两权分离,过度投资。
一、引言。
公司投资一直是现代公司金融理论的核心问题之一。自modigliani和miller(1958)提出mm定理以来,西方学者逐渐放宽mm定理的新古典假设,主要从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等不同视角研究了公司的投资行为,我国学者在梳理国外文献的基础上,也对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行为进行了研究。周红霞()、王艳()等从管理者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问题,欧阳凌(2005)、余良元()、马如静(2007)、梅丹()等从股权结构的角度研究了公司的非效率投资,辛清泉(2007)则基于国有企业薪酬管制的制度背景,分析了经理薪酬对公司投资决策的治理影响。而从最终控制人两权分离的角度对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的研究很少,很多学者大多集中于研究两权分离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如谷祺()、刘锦红(2009)等,而资本投资是公司治理影响公司价值的“中间桥梁”,那么从两权分离的角度对资本投资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我国是一个处于转轨经济时期法律保护程度较弱的国家,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存在着制度环境的差异,投资者利益保护程度不均衡。而且,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由政府控制。因此,考察我国上市公司投资的行为必须对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特殊环境进行分析,关注上市公司背后的政府行为及其所处的治理环境。现有文献还没有结合公司治理环境与公司的终极产权研究公司的投资行为。
本文借鉴vogt(1994)的研究方法,利用樊纲和王小鲁()编制的我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数据,以2004―20我国非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在模型中逐步引入交叉项,考察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治理环境、两权分离与公司投资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检验我国上市公司究竟到底表现为哪种非效率投资,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投资行为,以及如何影响。同时,公司治理环境的改善是否能抑制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资的发生。
文章剩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为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说;第三部分为研究设计;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及分析;第五部分为研究结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大股东能够凭借其所拥有的.超强控制权来谋取私人收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大股东要想取得私人收益,必须事先拥有足够的控制权,而且要有一定的分离度,否则大股东就没有能力也没有动机去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以下将通过构建模型进行分析,试图进一步揭示:在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分离的情形下,现金流权及两权分离程度与非效率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而为假设的提出奠定理论基础。
首先,假定:公司没有融资约束问题。设公司投资规模为i,参照motta的文献,公司收益与投资存在的函数关系,并参照aggarwalandsamwick的思想,设企业控股股东通过投资获得控制权私人收益为slni,其中终极股东掠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比例s受到终极股东的现金流权比例a、两权分离度p、以及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k的影响,根据laporta等()的研究,假定s,s0,s。即(1)终极股东的现金流权比例越大、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越高、则终极股东掠取的私人收益比例就越小;(2)两权分离程度越大,则终极股东掠取的私人收益的比例就越大。借鉴burkhartetal.()、lapoflaeta1.()等的分析理念,设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成本是掠夺比例s和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k的函数。并假设公司投资从时期t=0开始,折现系数为r。
(1)不存在控制权私人收益时,控股股东的净收益为,则控股股东在所有未来的时间内,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为:。
为了使控股股东利益获得最大,企业存在着最优投资规模。对(2.1)式两边求关于i的偏导数并令其等于0,可以得到企业投资的最优规模为:。
私人收入比例越高,被发现的概率越高,从而获取控制权的成本增加速度超过私有收益的增加速度,于是可得:。
则控股股东在所有未来的时间内,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为:。
为了使控股股东利益获得最大,对(2.3)式两边求关于i的偏导数并令其等于0,可以得到企业投资的最优规模为:。
因此i**i*,即存在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投资规模i**水平大于不存在控制权私有收益时的最优投资水平i*水平,说明上市公司存在过度投资行为。
首先,对(2.4)式a求导,则有:。
因为,所以,0,并且s,因此。
由此可知,现金流权越高,越能抑制终极股东的过度投资行为。
接着,对(2.4)式p求导,则有:。
因为,所以0,并且s0,因此0。
由此可知,两权分离程度越大,终极股东过度投资行为越严重。
投资借贷合同篇四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截止到底,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484户,合同外资金额达7459.0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3954.69亿美元。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已经占据重要地位。20,fdi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为10.73%,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4.06%;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占工业资产总额的10.1%,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4.6%,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26.8%,利润占利润总额的29.2%,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8%;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占全国增值税总额的比重达25.91%(江小涓,见图1)。
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是否合理,国内一直存在担心和争论。争论的'核心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量投资,是否会产生垄断。如果形成垄断,就会抑制国内投资,阻碍新投资者进入,并且向消费者索取高价,产生垄断利润,从而损害国内生产者和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存在,就意味着吸引外资导致的投资增加、技术进步和效率改善等多方面的利益,不是以更适用产品和较低价格的形式转移给我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以较高利润的形式被跨国公司吸收。
附图。
图1fies在中国重要经济指标中的比重。
这种担心和争论在近几年有所加强。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著名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一些项目的规模很大,远远超过中国国内同类企业,占据着企业规模排名的前列,产量占全行业产量的较高比重。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微电子、移动通讯设备、轿车、制药、工程机械等行业中排名前10位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投资企业都占据着2/3以上的席位。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占据手机市场九成的份额,占据着轿车2/3以上的份额。其中一些企业,独家占据了市场很大份额,市场集中度很高。从理论上推论,有产生垄断的可能性。
当然,所有的商业性公司都在追逐利润最大化,而不论其是国内公司还是全球性公司。如果市场监管力量薄弱,无论跨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都有可能产生垄断行为。但是,跨国公司具有规模、品牌和技术等许多方面的优势,市场影响力更强,因此其行为特别引人关注。
[1][2][3][4][5][6]。
投资借贷合同篇五
(1)合同书合同编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
贷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签章)贷款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担保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2)申请书。
基本建设借款申请书。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负责人:印。
财务负责人:印。
经办人:印。
投资借贷合同篇六
管理是一门艺术,管理行为也要讲求一些艺术和技巧,对于属于这个“艺术圈”的东西,有时候我们也可以用美学的视角来分析看待,美学视角不同于真善标准,真善只对管理行为本身做明确的对错好坏判断,而美学视角却不只停留在行为本身,它透过审美形态的延伸,可以借助喜与悲、美与丑、荒诞与崇高的表现存在,折射出管理行为背后所传达的一种形态诉说与本真深意,这其中,尤以荒诞和崇高两种延伸的美学形态,更可以让管理行为分析显得愈加意蕴深长。
你说,卓别林的《摩登时代》是喜剧还是悲剧?你一定说是喜剧,没错,卓别林扮演的这个到处拧螺丝帽的工人着实好笑,冷漠、麻木、机械化了的行为惯性竟让他把妇人胸前的纽扣也当成螺丝帽来拧,这样一个蹩脚的形象、这样一个行为表现,的确让大家笑出了眼泪。然后笑过之余,你的心里是否还留存一丝别样的感觉?看到卓别林面无表情的拧螺丝,你是否也感觉到了他的那种无望、无奈与对时代的无力反抗?是的,这是因为你用心感受到了卓别林塑造的工人行为背后的深意——资本家的贪婪、工人意识的不自觉使得那个年代的管理环境没有关怀、没有休养生息、没有对人的尊重,有的就是资本家对利润无休止的追逐,导致的只是工人的长期劳累与精神紧张,卓别林的形象正是这样一个时代与企业压榨下的产物。领悟到此,你笑的还那么轻快吗?恐怕是笑中带泪,喜中有悲吧。我来告诉你,这就是荒诞,一种人与世界、社会的最深的矛盾,它不同于荒谬的无理性存在,荒诞是非理性的,它通过展现与人敌对的东西,向人们传达一种更为深远、不可言说的悲。
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关怀就是这样吗?职业病鉴定的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到见真章的时候,就都不如在患者身上直接划一刀管用了吗?用人企业到履行员工劳动保护的时候,就真可以人为的屏蔽掉先进仪器给出的科学结论吗?其实,答案都可以是否定的,之所以没有出现这个否定答案,反而上演了一场“开胸验肺”的原因,就在于管理制度没落实、管理程序没执行、劳动保护没监督,还有就是一些人的良心真的给昧了。
看罢上面的例子,关照下内心,一种深深的无奈,切切的悲油然而生,不得不眼泪并着愤怒的低吼一声:荒诞之极!
痛定思痛。评说荒诞的管理行为是为了人们对矛盾的正视,这种人与世界、社会的冲突或许我们还无力平息,但管理行为施动者——企业抑或社会还是应当存有一种悲天悯人之心,让原本刚性的管理也可以与柔性的人本化共同敞开存在,让原本可以皆大欢喜解决的管理事件不再通过荒诞,一步步走向悲的一面。除此,谈及管理行为中的荒诞,也是为了告诉我们,相对于荒诞,还有一种美好存在,这种存在就是管理行为中的崇高。
崇高,美学视角下,它不在对象,而在人类自身的精神,它是人对自身力量胜利的愉快,是对自己本身的使命的崇敬。按照这个阐释,从当前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尚未找到真正意义上的崇高行为,但我们找到了倾向,一种“走近崇高”的精神与行为倾向,这就是践行社会责任的管理行为。
面对现在各种危机爆发的时代,产品危机、信任危机、公关危机让不少企业低下曾经高昂的头,急于撇清自己与危机的关系、找一个回身的余地,或是矢口否认,或是嫁祸于人,危机给社会大众带来的战栗以及危机处理中企业的逃避态度一度让人们对企业界开始质疑。然而,就在这个时代矛盾的当口,一些企业与个人挑起了社会责任大旗,以法律标准为最低线、以道德标准为最高线,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凭借一股热情真挚的企业家精神和伦理风尚,推动社会责任体系的执行与完善。其实,对于实施这些管理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而言,社会责任的承担已经与他们财政数字的增长排序毫无关联了,与其休戚相关的,反而是一份永恒的价值追求与持久地精神动力。也正因为此,我们可以把这种践行社会责任的管理行为视为“走近崇高”,因为它已然诠释着崇高的深层底蕴,即在矛盾、冲突的境域下,仍坚持一种令人崇敬的价值追求。平衡的状态下,最佳的境界是优美;只有在矛盾的状态下,冲突与坚持、压力与自身精神追求的碰撞,才能生动呈现精神与力量的动态表现,才能让人领悟崇高是从矛盾与挣扎中走出,社会责任管理行为是在危机时代、乃至后危机时代,真正有大使命感的企业与个人才能做出的力量行为。
谈了这么多,实际上,就是借美学分析,品了一下管理的味道;借荒诞与崇高,看了管理行为的另一个角度。其实,沉静下来,简单回味,结论很简单:矛盾构成了这个世界,没有了矛盾,世界也就失去了绚烂纷呈的色彩。我们不必为看到管理行为的荒诞而自惭形秽,也不必为拥有管理行为中的些许崇高而骄傲不已,管理行为中的荒诞只是演进中的一个过程,只有崇高才会成为管理行为最终的价值追求。
我们还是应当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就像能乐观的等待种子发芽开花一样,能够乐观的等待管理行为由荒诞逐步走向崇高。经历过风雨,花朵才能经得起更多摇曳;经历过荒诞,崇高的意义才能被更深的把握。荒诞与崇高,只是一个思想的距离。
投资借贷合同篇七
委托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1.1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合同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合同,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3.1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4.1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合同。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5.1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合同签署之日日内以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6.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1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合同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合同,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8.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9.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凡有关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借贷合同篇八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五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甲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资借贷合同篇九
借款方:
贷款方: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签订日期: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
摘要: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制度,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证券投资基金和qfii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逐渐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中外投资机构却是“志同道不同”,二者有着不同的投资理念和方法。文章将主要阐述qfii与国内投资基金的投资差异,并从差异中分析国内基金在操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qfii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中,由于货币市场没有实现完全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的介入极有可能对其证券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冲击。为了防范这种风险,qfii制度随即应运而生。
一、qfii在我国的发展。
瑞银华宝于7月9日第一次下单买下宝钢股份、上港集箱、外运发展和中兴通讯这四只股票,这标志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正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之后高盛、盖茨基金、美国景顺资产管理公司、法国兴业银行等都陆续参与到了我国证券市场。在之后政府的审批速度明显加快,仅就批准了18家,新增共计34亿美元的额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6家qfii机构合计9.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12月9日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qfii总投资额度扩大至300亿美元。截至20末已累计批准49家qfii共99.9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累计汇入资金99.26亿美元结汇约787.71亿元人民币。qfii额度还会继续增加203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已成为我国第53家qfii。
二、我国国内基金的发展。
我国基金业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到的头三年是起步阶段,市场中只有10家基金公司,产品以封闭式基金为主,基金运作的相关制度开始建立;20到是第二个阶段,《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实施,各类基金产品相继面世,基金公司的运作与管理也逐步完善;20以来基金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资本市场发展开始提速,基金业也在这一时期快速发展,资产管理规模迅速扩张。
年我国首支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的发行,拉开了开放式基金迅速发展的大幕,华安基金初始募集资金为50亿元。20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基金行业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踊跃,基金资产规模成倍扩大。根据证监会提供的数据,在年9月21日到10月底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没有新的基金发行,但是基金总规模增长1591亿份,基金资产净值增长9.56%。据统计,截至10月底,我国59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基金341只,基金总规模为20553.38亿份,基金资产净值达33120.02亿元,分别为年初的2.8倍和3.8倍。
三、qfii和国内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分析。
随着qfii的逐步进入以及我国股市近年来的持续高涨,qfii与基金两大主力机构都积极抢占a股最优资产,以期获取丰厚利润。但从投资表现来看,两大机构既有共同之处,也在一些投资方法和行为上存在差异。
v一wqfii与国内基金的投资相似分析。
从分享投资经济成长收益的角度分析,qfii与国内基金在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上都倾向于国家的重点行业、优质企业,以最大程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也有助于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首先是具有全球产业竞争比较优势的产业。从全球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行业的配置,选择具有全球产业竞争优势的产业作为投资对象是不仅是qfii的理性选择,也是国内基金所秉承的。
其次,从资本逐利性和安全性的角度看,垄断性行业存在的超额利润和相对低的风险会吸引机构投资者的注意力,这些垄断性的产业可分为具有自然垄断特点的产业和自然资源类产业,以及政府管制的垄断产业。
消费品行业也是他们选择的重要产业门类。消费品产业的长期增长潜力极大,一些具有品牌优势的消费品公司有望成为机构选择的目标。
v二wqfii和国内投资基金的投资差异分析。
1、qfii的投资视野与国内基金差异。当前全球经济来看,最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就是亚洲经济,而亚洲经济里面最让qfii着迷的显然非我国莫属。对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投资是qfii资产全球战略配置的一部分,因此qfii的投资行为远比内地机构投资者显得高瞻远瞩。在qfii的`眼中,除了看好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外,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及其引致的汇率变动带来对以人民币计价资产价值的重估。而由于目前一些法规条款的限制,国内机构投资者尚不能做到从全球范围来选择投资方向,这样也就限制了国内机构的投资视野,只能从a股里面纵向比较寻找机会,而不能像qfii那样大范围的横向比较。
2、qfii的投资周期与国内基金差异。境外机构投资者大都来自成熟资本市场,有着丰富的投资经历,心态较为成熟,因此在委托资金给qfii这些机构时,不会表现出像某些国内投资者那样的急功近利心态,一般投资周期都是几年甚至十几年,追求的是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而不是短期暴利。反观国内,一般机构投资者都有年度业绩指标,普通投资者也不自觉不自觉地依靠每年机构的业绩来“打分”,作为经营这些资金的职业经理人来讲,不可避免会受到会计年度考核的压力。因而大多国内基金的投资周期多为3-5年。
3、qfii的研究方式与国内机构的差异。在研究方面与国外机构之间的距离非常明显。国外的研究和国内很不同,首先是人员众多,顶级投行的分析员数量都很庞大,每年的资金投入巨大。在研究上则分得很专业。几个分析师看一个行业,每个人铆定几个上市公司,甚至只有3-5家公司,可能比一般的管理层对公司还了解。此外,他们研究的年限非常长。在国外,一般以上才能称得上资深分析师。国内3-5年便已经成为资深的研究员了。4、qfii的投资策略与国内基金的差异。国际投资者在完成准备工作后,一般会进行长期投资,因为在一个陌生的市场环境中从事短线投机不是理性的做法。qfii作为国际投资者,其进入国内市场的初衷是分享我国经济增长利益,因此,这决定了qfii必然以公司基本面和发展前景为投资基础,长期持股,以获取企业增长的回报。国内基金则更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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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与市场热度,其投资的长期性要低于qfii。投资策略的不同从二者的换手率上便可看出。qfii在操作上一直保持着较低的换手率。而国内基金换手率总体上一直高于qfii。
四、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的问题与对策。
(一)问题。
1、高换手未必就有高收益。在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中,有些换手率并不高,换手率居前的基金,业绩并不靠前。如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其在选股并持有方面表现出相当优秀的能力,旗下上投阿尔法、上投优势基金均整体体现出了相当低的换手率,而收益却远远超出许多国内基金产品的特点。我国基金的年度换手率是世界罕见的,频繁的短线交易不仅与其本身所标榜的长期投资理念相去甚远外,而且过度频繁的交易必然会增加交易费用,判断失误的概率也相当大,这都将侵蚀收益,伤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据有关机构统计显示,按照年基金平均股票换手情况计算,因印花税上调直接导致基民平均少赚1%左右。对于投资换手率达到1000%的几只基金的基民来说,损失在4%以上。
2、国内基金过于注重上市公司市场表现。国内证券投资基金偏好于市场面表现活跃、股价波动性大的上市公司股票,其选股存在一定的追涨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和成长性要求较低。这种将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看高于其基本面的行为在牛市行情中可能会为基金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但实际上必将导致投资行为与价值投资理念的背离。随着上市公司股价的价值回归,这种操作策略的风险会不断加大,更会对我国基金公司的长期发展产生制约。
3、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趋同。目前国内开放式基金虽然存在多种风格,如价值优化型、价值投资型、稳健成长型、积极成长型、收益型、成长型、指数型、平衡型等,但大部分开放式基金往往会抛开其表明的投资风格而选择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在实际投资活动中,投资目标转换频繁,即积极寻找热点行业,热点板块,这种投资策略在市场行情较好时可能会取得较好的收益,但实际上则隐藏着较大的风险。因为与基金所标榜的投资风格不一致甚至是相背离的策略不仅会有损基金未来的发展,还会对基金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以致失去投资者对基金公司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又恰好是基金赖以生存的根本。
(二)对策。
1、以“价值投资”为投资理念。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理财工具,本来就是一种规避短线交易风险的分散组合投资品种。作为一种分享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理财品种,应重点挖掘潜力公司。所以国内基金实现优秀业绩的关键是始终坚持以“价值投资”为投资理念,按照价值和成长性双重标准严格筛选高质量的价值型公司和高质量的成长型公司作为投资对象。
2、实行积极的风格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基金的投资业绩。对于基金的风格,无论是成长型还是价值型,必须要显著,体现自己的特点,使基金的投资策略应与基金风格相符合。例如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成长型基金是具有风险偏好性的资金的投资选择,因而应选择投资市场中有较大升值潜力的小公司股票和一些新兴行业的股票。而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价值型基金是风险厌恶性的资金的投资选择,应当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政府债券等稳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
3、以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为基础。基金经理应在与qfii的共存和竞争中找出自身的不足。毕竟一味地追逐股票的市场表现以及市场板块轮动时的不同热度并不是提升基金自身的竞争力的根本策略。根本的策略还是需要回到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从基本面中找到理想的投资对象,避免过分的投机行为。同时基金公司也需加强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促进基金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11的国际经验借鉴及中国化问题初探[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5).
5、张津,王卫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格实证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
6、贝政新,冯恂.机构投资者发展研究[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欧阳敬东,李艳艳.我国基金现状的分析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7(1).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借用人(签字):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贷合同(动产使用无偿借贷)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二: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一和借款人二以下统称为“借款人”或“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四、借款的发放。
第五条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放款:
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第六条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将出借资金支付给乙方,即视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本合同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甲方将出借资金支付给任一借款人即视为所有借款人收到和使用借款资金。借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的偿还。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偿还方式为: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第八条如遇到还款当月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第九条如果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等,还款日不顺延。
六、乙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七、提前还款。
第十二条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还款。
八、共同借款人的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罚息及其他由此产生的费用。
九、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三条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五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十八条对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乙方主张权利。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二十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配偶之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离婚等情况。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6、乙方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如果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上述情况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乙方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乙方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事件等。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4、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利息超过【5】日,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结清利息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数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七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九条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联系人,联系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联系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联系人签收相关文件、信函的,即视为甲方或乙方签收了相关文件、信函。
1、甲方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第三十一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权接收的人员送达外,还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3、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4、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5、在甲方有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载明地址送达的仍为有效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三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五、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
借款人一(签字):
借款人二(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县)。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三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它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万元。
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套)万元;土建平方米万元;其它万元。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它资金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贷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保证人(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____
签订地点:____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四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务必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资料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五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六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金钱消费借贷,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借贷合同,条件如下: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金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与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约借用。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金钱如数交付乙方亲收点讫。
本借贷金钱约定利息,其计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币________分________厘。
前条约定利息的支付期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本借贷金钱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于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将借用金钱向甲方全部清偿,不得为部分清偿或怠于履行。
乙方如逾期偿期限时,期逾期后违约金定为每百元按日人民币________分计算。
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贰次以上时,虽在借贷期间存续中,甲方不得随时终止本借贷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本借贷合同依前条为终止时,乙方应即将借用金钱全部及积欠利息一并清还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本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乙方如有对于借贷金钱不为清偿时,应径受强制执行。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七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60000元rmb,于签署合同当日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6%/年。
三、借款期限:2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2年内一次性还清,如果还款时间不满一年,利息按一年收(3600元rmb),还款时间满一年不超过2年按2年利息收(7200元rmb)。
五、违约责任:如在期限内未还清,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违约金10000元rmb且乙方可选择让甲方劳务偿还,直到甲方将所有款项还清。
六、甲方可以在借贷范围内给乙方任务,乙方以完成任务方式还贷,但事情必须不违背道德、法律和乙方原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细节内容双方协商好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投资借贷合同篇十八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__________分计算。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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