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反思过去的机会,也是我们规划未来的起点。在写总结时,要注重事实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向他人请教和咨询,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我爱读书生篇一
我天性好学。从幼儿园小班开始,我就对识字感兴趣。于是,电脑技术不错的爸爸开始为我制作识字的幻灯片,妈妈也千方百计为我找识字的书。
爸爸做的幻灯片比识字书还精美,我在快乐的游戏过程中不知不觉认识了很多字。瞧,图片上有只张牙舞爪的狮子!这让我立马就觉得“狮”字有了万兽之壬的威猛。不一会儿,我喜欢的小兔子又出现了,“兔”字的一小点不就像那绒球般的尾巴吗?我沉浸在识字的快乐中,真有点废寝忘食的感觉啊!
渐渐地,我成了同龄人中的认字高手。我常常把自己从童话书中看到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有时候我才刚吃晚饭,身边就围满了一大群“讨”故事的小伙伴。老师总是笑着说:“哟,曾文欣也有粉丝呢!”
面对我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爸爸妈妈从来都是默默地支持着我。特别是爸爸,他会跟我讲怎样不通过任何工具看到以前的自己,还跟我讲黑洞周围为什么没有光……他还爱吊我胃口,说那些奇怪的事都要用非常复杂的理论来解释,现在的我还不能听懂。这样一来,我更加好奇了,时常恳求妈妈帮我借书,然后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三年级那年,我迷上了散文。我家离学校很远,每天我都会录下一些优美的散文片段,在长达30分钟的上学路上听听、记记。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受了那一篇篇文质兼美的散文的.熏陶,我的文章越写越好,语言也优美起来了。
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受到热捧的科幻小说,到蕴涵哲理的寓言故事;从严肃的战争小说,到精致的生活小品;从短小精悍的文言文,到情节曲折的外国名著……我都爱不释手,痴迷其中。(本站)为此,外公还送了我一个外号――小b虫!
这就是我,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读书生活。我想说:当你爱上书的时候,读书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与书为伴,真好!
我爱读书生篇二
这几天晚上,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语文特级教师程红兵的一本著作《做一个书生校长》这些天来吸引着我。一气呵成,看完书后,我合上书本,掩卷遐思,书中程老师的独特的教育思想不断从书中飘散出来,缕缕书香吣人心脾。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程老师写道:“我原本是一介书生,匆匆走过的45年人生旅途,绝大部分生命时光都交给了书,爱书、买书、藏书、写书,是我的生活的主要内容。我做校长属于偶然事件。但书生做校长也有一点优势,那还是跟书有关。”做了校长的程老师并没有丢掉书生气,依然那么地爱书。少数优秀教师,经过几年的奋斗,一旦当上了校长,就把教学完全丢掉了,不再深入钻研教学,做了校长,整天忙于行政性事务,无暇顾及教学。我不敢说这是普通现象,但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校长或者想要当校长的教师都是这样的心理。我记得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校长首先是一个学校教育思想上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领导。程老师就是这样一个校长,他坚守一个知识分子的情怀,充满着教师的职业情意。他说:“优秀的教师具有专业情操,那就是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时时处处为孩子着想,为孩子一生负责,有一种强烈而自觉的生命意识。他们身上有一种以人的生命发展为依归的教学意识,它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拓展生命、提升生命,蕴涵着高度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做教师什么最重要?我认为人文情怀最重要。因为我们面对的是鲜活的生命个体,儿童最需要呵护、理解与尊重,教育者如果缺乏了温情,那么教育将是冷漠的,是可怕的。在他的思想空间里,人文情怀最大。这是成长为教育家的最重要的因素。
“宽广的襟怀,海纳百川、朴实宽容的人生情怀,包容一切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理想的学校应具有浓郁的学校文化,进而成为师生成长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家园是用人类文明财富营造起来的。”学校是文化酝酿的场所,所以学校应该最具有文化的地方。深厚的文化积淀是一个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相比之下,有很多学校就不注重文化建设。光有漂亮的教学楼,先进的教学设施还远远不够,文化建设是一个学校长期的任务,而且必不可少。现在我们芙蓉区的学校都在重点抓学校的文化建设,这学期,我们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学员来到楚怡小学,见识了楚怡小学深厚文化底蕴的书香校园。
程红兵是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他对语文教学艺术孜孜以求,用生命书写语文教学。教学是每一位语文教师最关心也最感到棘手的工作。怎样才能让学生写好作文?程红兵主张,作文,应该是生命的喷泉。“写作本质上是多彩的生活和个体的认识的双向互动,是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碰撞。生活丰富多彩,学生写作内容就应丰富多彩。无论对真善美的颂扬、对假丑的抨击、对爱的呼唤、对情的体味……都是学生作为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的自由享受。”我虽然没有听过程红兵老师的语文课,但是从他在这本书的论述中,我想,他的课一定是激情飞扬、充满灵性与个性的课堂。
我爱读书生篇三
记得小时候,我看不懂书上那复杂的文字,就让爸爸妈妈给我念,当然,我还会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草是绿的?”“为什么花有香味?”“为什么妈妈能生孩子,而爸爸那么高大却不能?”爸爸妈妈常常被我稀奇古怪的问题搞得哭笑不得,但他们总是说“快长大吧,书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稍大一点了,我能看懂书上的文字了,就自己来看书,每当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悲惨的身世时,银豆豆总会不由自主的落下来,每当看见孙悟空把唐僧救出来时,总会高兴得手舞足蹈。
再大一点,我有了自己的小书架,里面有许多书,有叙事的,
散文。
的,有小说,有漫画...真可谓“应有尽有”
后来,我上了小学,凭着自己的努力,我被评为小书虫,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借书卡,从此,图书室了总会有我孜孜不倦的身影。
我爱读书生篇四
那是个雨天,他小小的身子背了个大大的包,刚从车站出来,他叫明,12岁的他从今天起就要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上学咯,他觉得很骄傲,因为他是他们村唯一的一个保送进城读书的孩子,当然,村很小,很穷,雨渐大了,他拼命的在屋檐下跑着,学校不怎么远,不过有一段路是注定要被淋的,他那么想着,就准备进行这最后一次冲刺了,他把头尽量抵在包下面,迈动脚步,忽然,有一把蓝色的伞出现在头顶,自然反应般的转过头去,是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女孩子,只听她说,是要去教学楼么,一起吧,声音小小的,却蛮好听,他愣了会,才紧张的道了谢,然后,分班,分座位,让明想不到的是他竟和那个初见的女孩在一个班,还成了同桌,从老师点名中他得知那女孩叫欢,她笑起来就像阳光一般,真好看,明这样想着,或是那一刻,就有股莫名的情愫悄然而生。
她叫欢,却不像名字那般开朗,相反的她很内向,喜欢一个人独处,今年她刚满十三岁,到离家较近的那所中学上初中,这天气真让人讨厌,她一边小声嘟囔着一边出了门,当然,不会忘了那把她最爱的蓝色伞,一路上哼着无名的曲调缓缓走着,一下子就快到学校了,勿地,她看到前边有个小小身影好像正准备徒步跑到教学楼去呢,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去帮他一下,今天心情好,就做件好事算了,她那样想着,于是就走过去和他一起走在蓝色的伞之下,向教学楼走去,不知是什么原因,她惊讶的发现她竟然和那个小小的男孩成了同桌,也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明。
一切都安静下来了,明却也睡不着,纠结的情绪萦绕心头。
明和欢,最终走在了一起,那么,你呢?
我爱读书生篇五
从五岁开始,书便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的知识博大精深,取之不尽。我钟爱读书,读书是快乐的。
书令我陶醉,令我痴迷。一走进我的书房,书本满屋都是。放学一到家,我便抱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写完作业后,我也要趴在床上认真读书。就连去厕所,书也和我同在。从连环画到小人书,从童话故事到神话小说……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优质纯朴的小书本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口了,我开始读四大名着等大部头的书了。
读书,勾起了我的喜怒哀乐。读《西游记》,看着孙悟空一次次被唐僧误会,师徒四人一次次陷入困境,我心急如焚;读《三国演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关羽的赤胆忠诚,使我暗暗赞叹;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每一刻、每一次的战争,使我体会到正义的力量;读到《水浒传》中“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侯火烧草料场”一回,竟气不打一处来!
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书使我明白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明白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更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看着一篇篇好文章,我忘记了吃饭、忘记了喝水,忘记了睡觉,甚至忘记了自己。
看了许多书,知道了许多事情,也认识了许多名人。鲁迅、冰心、叶文玲……他们都是我的榜样。书看的多了,我也学会了挑选、比较。比如说看了精彩的《西游记》,就会丢下繁琐的《封神榜》;看了语言丰富的《哈利·波特》就不想再看无聊幼稚的漫画书。书,使我受益匪浅。
书,是一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是一颗绽放只会光芒的钻石……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生篇六
那一年高中毕业,,她十八岁,他十九岁。他和她是同学。他考上了外地一所不错的大学,而她如愿在母亲的事业单位占了个内部指标上班了。
对于他,她说不上哪种感觉!有点喜欢,又有点不甘心,还有点期待!他是学校公认的才子,学习很好,而且文笔不错,在刊物上发表了好几篇诗歌和散文,尤其是那篇《你是我的天使》使她很崇拜他,也有点暗暗的喜欢。她捧着那篇在夜里不知读了多少遍,偷偷的幻想着自己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但是她也仅仅是幻想,他家境不是太好,给她的感觉除了腼腆和自卑,还有点酸气和自负。
她很漂亮,一条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高佻的身材更加优雅,也隐隐显露出些高贵的气质。黑油油的长发,一双美丽的丹凤眼让她的俏脸更加生动灿烂。虽然她在心里等过他,可她从不缺追求者,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事,也许她很快就淡忘他了。
那是高中毕业后的一个月以后,她还沉浸在一毕业就进了事业单位的欣喜中。这天下午,妈妈交代说下班了就赶紧回家,晚上爸爸单位李叔叔的当兵回来探家的儿子要来家里吃饭。回家的路上,一阵风吹来,荡起了她的裙摆,她俏皮的转着圈,咯咯的笑着,蝴蝶似的一会儿跳上花坛边一会儿又在路牙上单脚蹦q,欢快的往家走。
“柳英”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是他。“张朝伟,你怎么来了,有事吗?”“我!”他脸红到了脖子根,局促的用手拧着中山服的衣角。“我。。。。”他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不出话来。
“啥事,说吧!”她有点想笑,想想又忍住了,露出鼓励的眼神。他两步跨过来“给你”往她手里塞过来一张纸条,瞅都没敢瞅她一眼,就转身跑了。
她的脸瞬间也红了,捏着纸条,半天不敢打开,赶紧塞进了兜里,心也咚咚的跳了起来,急急忙忙回到家里,躲进自己的房间,捏了半天,才羞答答的展开了纸条,“柳英,晚上八点来学校后面的河边好吗,我有话给你说”她对着镜子用手指掠了掠刘海,做了个鬼脸。欣喜地笑着把纸条折好揣进了衣兜。心不在焉的陪着客人吃了晚饭,正想着找个借口出门。
“柳英,在吗?出来一下”门外传来好朋友李娜的喊声。
“哎,好”心想正好有借口出去了,然后再找机会脱身去小河边,她掩饰不住地抿嘴笑了起来。
“柳英,你知道吗,张朝伟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你陪我去他家玩吧,”我一个人不好意思去。李娜拉着她的手扭捏地说。李娜学习也不错,但是临场没发挥好,以几分之差错过了录取分数线,她很替好朋友惋惜,可这丫头也不服输,郁闷了几天就咬牙开始复习了,说明年再考。
“哦,实在对不起,我家来客人了,待会儿我妈让陪着去看电影呢,票都买好了,”柳英有点懊恼有点焦燥,还有种说不出来的郁闷和失落。但是她骄傲的本性和对好朋友的真诚还是掩饰住了一切。
她把口袋里的纸条揉成了一团,又舒开了手。“你还是自己去吧,我去了还不是当电灯泡,才懒得去呢!”她故做轻松地打趣着闺密。
“哼哼,老实交代,是不是阿姨给你安排的男朋友啊,我瞧瞧去,看帅不?”李娜脚尖一踮一踮往屋里瞅去。
“呀,找死呀你,看我不拧烂你的破嘴,快滚,找你的朝为去吧,”低声娇笑着把李娜推出了门。拿出小纸条撕碎了,扬进了黄昏的晚风里。
后来他去外地上学,走的那天早上,她也偷偷去车站送了他,但她只是躲在站台后面,看着他伫在车门口,掠过家人和李娜的头顶黯然张望站台入口的样子,心里酸酸的,一层水雾也漫上了双眸,在心里祝福了几声,然后扭头走了回去,一阵轻风又扬起了她飘逸的长发。。。
他又陆续来过几封信,确切的说是情书,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她的眷恋和不舍,还有祈求。她一封也没有回,只是在心里说了无数句对不起。
第二年李娜也如愿考上了他所在城市的学校,慢慢地他的信也就没有了。再后来,她和李叔叔的`儿子结了婚,转业后老公的工作也不错,她感觉很幸福也很知足。听说张朝伟毕业以后做了某杂志的编辑和李娜结合在了一起,而且时常在杂志上发表文章,但她一如既往地喜欢他的文笔,一篇不漏的拜读着,偶尔也读得泪流满面。她欣赏他,崇拜他,但她知道,他只能做他心里的书生。
前段时间,他忽然回来了,很阳光。身上透露着成熟男人的气息,但看着她的眼神还是有点忧郁,有点依恋。逮着个机会,他说:“有时间陪我去母校走走好吗,快二十年没去过了!”
她想了想,也觉得没有回避的必要了,有些话也该解释清楚了。
走着走着,心照不宣地走到了小河边,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咬咬牙问“以前我给你写了好多封信,怎么一个字都不回,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
她笑了笑说:“缘分吧,也许真的是天意或者是阴错阳差,对不起啊!”笑着说出了当初的因果和原委。
他先是一楞,也哈哈的笑了起来说:“哎,纠结了好多年的心结就这么打开了,也好,还是做好朋友吧,哈哈!”他们都愉快的笑了起来。
回来的路上她说:“你的每一篇文章我都读过,我还是一直喜欢你的文笔,你的作品!”他有些惊讶又有些感动。瞅着她风韵依然的笑脸悠悠的说:“要不,我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吧,特有意思的。”
她有点凄然“算了,不写吧,生活中,我做不了你的天使,也别让我再做你作品中的主角,你还是继续做我心中的书生吧!”
我爱读书生篇七
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平凡过程,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书籍是我成长过程中最不可少的朋友。因为读书,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富于思考的少年;因为读书,让我的视野由狭窄变得宽广。读书给了我无数的知识,读书,使我的成长更加丰富多彩。
儿时的我爱读诗词。那时,我会懵懂地在李煜的叹息中凝神,在杜甫的忧忧思屏息,在陶渊明美好的桃花源中流连。
你听,那些遥远的诗词还在娓娓地向我们讲述那些古老的故事。“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李煜的亡国的之痛化作了“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深深哀愁;“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的历尽沧桑写就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凌云壮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你放牧,你耕作,你登高,你醉酒,向世人展示了桃花源的安宁与和平。
随着时光的流逝,年少的我又爱读散文。
带着这份热爱,我在鲁迅笔下找出了悲凉与无奈,又不乏具有鲜明的搏击与坚韧。《呐喊》着刀光剑影与铁马金戈的荣辱兴衰,《彷徨》时却像一叶在怀想中沉湎的孤舟停泊在时间的岸边。带着这份热爱我似乎看到了萧红的故乡。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太浓的绮丽繁华,只有那条呼兰河,如二泉映月的音符般汩汩流淌,历尽时间的考验依然环绕着那座小城。
书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我爱读书,有了它的陪伴,有了它的牵引,才能让我在广阔的世界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方向。
现在是一个知识社会,如果想获得丰富的知识,首先就要读书。
阅读是各种学习的基石。在我们所做的事情中,最能解放我们的心灵,所以我们要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我爱读书。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我们养成多读书的好习惯,就不为写不出好的作文而发愁。
我爱读书。通过阅读,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启迪了智慧,同时,还可以打开通向外界,通向未来,通向未知世界的窗户,使我认识了古今中外有名的大科学家,他们的事迹一直激励我奋发向上,使我学习更有动力。
我爱读书。每当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良师益友谈话,仿佛在聆听他们的教诲。
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庆祝这个节日的行列,把这一天变成欢乐读书的盛典。中国的振兴与强盛,正在从阅读开始。同学们,让我们现在开始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吧!
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受爸爸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爱沂书。记得5岁以前,我还不识字,就听妈妈讲书上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趣。当时,我就想:要是自己也能看书上的故事,把它讲给妈妈听该多好啊!于是,能识字、会看故事书成了我内心的最大愿望,每次,只要看到大人们在看书,我也会捧着一本儿歌书,装模作样地逐个指着字,高声朗读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儿歌,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我竟在不自觉中认识了很多字,真的一个人能念陌生的儿歌,看较短的故事了。拼次看完,我总要晰睁呀呀地读给妈妈听,然后仰起幼稚的小脸,等待着表扬……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10岁时,我就已经能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原本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非卧龙先生——诸葛亮莫属了。他上知天文、下识地理,能让天地飞沙走石,能让山河自动让路。但孔明先生的这一切,我总觉得也得益于他博览群书。因此,对他的崇拜化作了我读书的不竭动力。
如果说,以前我看书纯粹是为了“好看”“有劲”,那么,现在己读小学六年级的我则真正体会了“开卷有益”。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进行一次画画猜歇后语的比赛。刚开始,妈妈一路领先,我净输,可到了最后,我竟然利用从课外书上看到的“死诸葛吓走活司马——生不如死”这个歇后语把妈妈难倒了,为了这,我还得意了好儿天呢!
还有一次,语文课上教《长征》一文,同学们提问“五岭”是什么意思?红军为什么要进行长征?我一听,嘿,刚看过的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上不都写着吗?于是我站起来,带着激动和些徽的自豪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听着大家的啧啧称赞,望着老师那充满赞许的眼神,那一刻,内心涨涌着一种对优秀课外读物的无比亲昵与感激之情。
如今,尝到课外阅读甜头的我,更是和好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长大后还想当一个文学家呢!
无时无刻的捧着一本书,上课、吃饭、走路、上兴趣班都捧着它。你试过吗?听起来虽然疯狂,但我却做过,因为它为我带来来了丰富的生活!就像一瓶五味瓶。
甜
苦
我一边走一边看书,哎呦!还好是张桌子。我继续走着,虽然没有障碍,可我依然闻到了空中那股浓浓的火药味——妈妈那严厉的眼神。我知趣得放下书,可我还是忍不住的瞟几眼,牙齿不时地咬着嘴唇。妈妈见我不改老样,皱了皱眉头,嘟囔了几句,一下子从我手中夺过书,愤愤地丢下两个字:“没收!”我正想反驳,妈妈瞪了我一眼,我只得像只待宰的兔子,乖乖的闭上了嘴。
心里真难受。
辣
妈妈载着客人和我去饭店吃饭,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玛蒂尔达》。如果你坐在旁边,一定会受不了的,可我去镇定自如。“韧韧!”一声尖叫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干吗!”我正想心里咒骂几句,姐姐夸我:“你真是个小书虫!”我的脸火辣辣的,用手摸了一下脸,似乎好烫!
我爱读书,书就像一只五味瓶带给了我丰富的生活;为我开启了智慧心灵的锁;也像一艘大船,带我驶入知识的海洋!
我爱读书生篇八
书是打开智慧宝库的钥匙,也是汪洋大海中的灯塔。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虽然我那时候不认识字,但我已经喜爱上了书上的点点滴滴了,比如:图画、符号,从中感到乐趣。
到我开始学的时候,我会把今天学的去找找那本书里有没有,如果被我找到了,我便会欣喜若狂,到处炫耀我会看书了。后来我才发现我并不会看书,因为妈妈说我才认识两个字,我不信,那次也是我第一次受了个小小的刺激,从那以后我就认认真真地学字学累了休息的时候也不免要白日做梦,我会了所有的字,读了好多好多书成了作家,还有好多好多人来找我签名,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我爱读书生篇九
读书,可以丰富人的阅历;读书,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快乐。我从小就酷爱读书,在书海里我能获得无限的智慧与快乐。
有一次,同学带来一本书叫《鲁滨逊漂流记》,听说里面的内容十分精彩,我看那个同学阅读的时候,神情专注,就好像他是一块铁,书是磁石一般。这一幕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去向他借,我费尽口舌,终于把书借来了。可是,当看到鲁滨逊与“星期五”时,那个同学突然把书拿走了,这下可把我气了个半死。不过,书毕竟是人家的,我同桌看了看我,说:“嘿!想什么呢?他是个财迷,想要看书,拿十块钱,我保证给你拿回来!”
这周放学之后,我盯着我的存钱盒,真不想把我存了一个月的钱给别人。可是我的眼前好像又浮现了鲁滨逊在海上的惊险镜头。我左思右想,十元钱对不住了,于是来上学前我把十元钱给了我同桌。没想到,他真的抱着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回来。我活像一个快饿死的人,急忙把这仅有的一个能救我的食物吞了下去。
书,让我进步;书,让我快乐;书,让我获得知识;书,让我奔着胜利前进!!
我爱读书生篇十
因为书可以让我增长知识;因为书可以让我懂得道理;因为读书可以让我知道我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我深有感触。
在此之前,我是一个不爱读书,就算是读书也心不在蔫的一个女孩,为什么我的变化如此快呢?那就要感谢我的妈妈了!
记得有一回,我和妈妈出去散步。妈妈给我讲的好故事一个连着一个,我听着即兴奋,又有点嫉妒妈妈知道这么多的故事。经过我的观察,我发现妈妈特别喜欢看书,而且特别喜欢看《家长会》这本杂志。有一回我趁妈妈在厨房做饭的时间,拿起让妈妈爱不释手的《家长会》,趴在我的桌子上看起了《家长会》。
翻开书的扉页,是一篇名叫《不浪费一个苹果》的文章。我细细的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给人一个启示:爱和给予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能力,他将为孩子更好的理解和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开启一扇心灵之门。这篇文章让我不禁下了一个决心:把这本书认真的看一遍。于是我便钻进书的海洋,认真的看书。
经过我这几年看书,而我也懂得了很多知识,但是我的记性不太好,很快就忘了。自从我学了《读书莫放拦路虎》后,我就在读书时做笔记,这样一来,我的读书效率升高了,写作文的水平也有所升高,这真是一举两得。
前一段,校信通组织了暑假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我们班的同学努力写博,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荣获书香班级的称号。这一段,校信通又组织了寒假书香班级的评选活动,我相信我们班级博客圈的人会努力写博,我也会努力的,争取再获得书香班级的称号!
我爱读书生篇十一
读书是件快乐的事,从书里我们能增长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我喜爱读书。
我今年8岁了,我的读书时间也有5年了。没上幼儿园的时候不识字,那时候不是读书是听书,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都会读一个故事给我听,那时候觉得书真是个神奇的东西,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上了幼儿园以后,认识了一些简单的字和拼音,我就开始尝试着自己看书,一边看图画一边拼拼音,对里面的故事也能大概理解了。上了小学以后,认识了很多字,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一本书来看。
现在我已经读小学三年级了,最近我开始喜欢上小说。我们新来的语文老师每周都要用读报和阅读课的时间给我们讲一段故事。老师说这个故事很长,题目叫《倚天屠龙记》,作者是非常有名的金庸大师。我特佩服那个一身盖世武功的张无忌,但这个故事悬念多,每到精彩之处,老师总是留下一句:“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便停止了。如此几次,弄得我们真是意犹未尽,心里老惦记着谁又打赢了。老师见我们着急,说要么你们自己看去吧,老师没有时间一下看那么多。我只好再三央求爷爷给我弄来一本,得到书的感觉真是如获至宝,恨不能一口气读完。虽然中间还有一些字我不认识,有很多地方我不明白,但我觉得还是很有趣。现在我还知道金庸大师一共写了十四部武侠小说,取每部第一个字连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我希望能在进中学之前把这十四部书看完。
书给了我知识和乐趣,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我爱读书生篇十二
爱得如痴如醉。记得还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书那时候我爱读故事书。故事书里的每个故事都是那么引人入胜内容丰富多彩总能把我深深吸引住。《三只小猪》、《白雪公主》、《灰姑娘》……不知被我读了多少遍。而且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只有听了故事我才会入睡。
渐渐长大了,什么都变了,唯独不变的就是我依然爱读书,依然爱得难舍难分。那时候我爱读文学类的书,因为这类书有着深刻的思想内容和较高的艺术水准。不仅如此,里面的语言总是很细腻,总是能把人物刻画得惟妙惟肖。里面的内容也是一波三折,而且还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
爱得如此疯狂爱得废寝忘食爱得茶饭不思爱得无法自拔……。
我爱读书生篇十三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小时候听了这句话,当时没有忘记,直到现在也没有忘记,所以我因为这句话经常到书中去找“玉”和“黄金”。我越找越有意思,还找到了一些“宝藏”。找到这些“宝藏”的秘密就是——。
我爱看故事、童话类的书籍。开始的时候我看一本童话或故事就是开头不看,只看精彩的段落和结尾。这么看下去久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便开始尝试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看。我记得我第一本从头到尾看完的是一本名叫《安徒生童话》的书。里面有很多来自外国的童话故事,我很喜欢。
对于漫画书,我保持中立的态度。漫画只是为大脑休息而看的。所以有时我看书累了,看一会漫画,就可以愉悦身心。
外国的名著我读得不多,但是我已经深深的被它独有的魅力吸引住了。《格列佛游记》﹑《汤姆索利亚历险记》这两本书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象。格列佛的仙境奇遇﹑汤姆的奇思妙想,让我对叙事小说有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在我看来,书是带我们航海的航船,书是带我们飞翔的翅膀,书是一把打开“疑惑箱子”的“智慧钥匙”。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书是我的好朋友;没有书生活就没有乐趣。
我爱读书生篇十四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诚挚的朋友。”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朋友,陪伴我成长。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读对身心有益的书。
我把书当成了营养品,一看见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恨不得一下子吃个饱。我的房间里有很多书,一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一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读到高兴的事情,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的故事,我会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的内容,我常常会开怀大笑;读到优美的词句时,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品味。书籍既像是一位位充满智慧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又像是一位位真诚的老人,不断启迪我成长。古人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意思是说只要一天没有看到书,便没有心情去做其他事了。可见书对我们有多么重要啊!
妈妈知道,就经常带我去书店里看书。有一次,我过生日,妈妈问我:“慧慧,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呀?”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妈妈,我要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妈妈爽快地说:“行!”于是,妈妈带我来到一家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一回到家,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房间,打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看得如醉如痴,顾不上吃饭、休息,到了晚上,我竟然抱着书进入了梦乡。我梦见自己坐在一本打开的巨大的书上,一边看书,一边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书让我学会了分辨善、恶、美、丑。在茫茫书海中,我不仅收获了丰富的知识,还享受到了读书无限的乐趣。,愿好书与我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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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生篇十五
和平时一样,我还是每天早上读书。虽然读书的时间很少,但我还是很认真的读,并把每个细节、每段内容都记得清清楚楚。有时妈妈叫我,我都没听见,为此,妈妈差点没收了我的书。
我什么书都喜欢读,例如,科幻探索、寓言童话、搞笑小说、世界名著……小时候,我不喜欢读书,后来,听了妈妈讲的许多名人读书故事才渐渐爱上了读书。慢慢的,我发现了很多读书的好处:书能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从此,书成了我生活中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带来了丰富的知识,让我快乐的'成长。
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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