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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物业费的话术篇一
业主: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特向你发出本律师函:
你所居住的 物业小区 栋 单元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你已欠缴物业管理费 元(元/平方米计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向你催收上述物业费,至今尚未缴纳。
本律师认为: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你所在物业小区开发商与该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了保洁、绿化、设备(包括照明、暖气、水电系统)维护等义务,你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须按照合同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不缴或拒缴物业服务费,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也损害了小区业主的整体利益。对此,本律师本特向你催缴上述费用,请您收到此函后十天之内予以缴纳。逾期不缴纳,将诉诸法律。
特此函告,谢谢合作!
律师: 律师事务所 2014年 月 日 本律师受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和
催收物业费的话术篇二
律师催告函
业主: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特向你发出本律师函:
你所居住的物业小区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你已欠缴物业管理费元(元/平方米计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向你催收上述物业费,至今尚未缴纳。
本律师认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你所在物业小区开发商与该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了保洁、绿化、设备(包括照明、暖气、水电系统)维护等义务,你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须按照合同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不缴或拒缴物业服务费,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也损害了小区业主的整体利益。对此,本律师本特向你催缴上述费用,请您收到此函后十天之内予以缴纳。逾期不缴纳,将诉诸法律。
特此函告,谢谢合作!
律师:律师事务所
2014年月日 本律师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和
催收物业费的话术篇三
催收物业费的方式、催款单与不同业主的处理方法
2016-12-12 物业社区
催收物业费的方式、催款单与不同业主的处理方法
一、催收物业管理费的方式:
1、发“催收信息”
一般是两周一次,参与内容:尊敬的业主,至**年**月您户已欠缴物业费***元,请尽快到物业管理处缴交,以免增加额外的滞纳金。多谢合作!****物业管理处。电话:*****
2、电话催收
先了解一下业主的欠费主要原因。要明确告诉业主欠费的金额,并追问业主可以确定几时过来交。
3、发“催收单”
寄信或贴住户门口或梯口。(另附内容)
4、上门沟通
先了解一下业主的欠费主要原因。然后才上门沟通。(计划一下业主有可能问的问题,并准备好如何回答与解释。)
5、法律途径
经以上四种方式不见效且欠费金额超5千元或一年的,可以考虑发“律师信”催收,如果都无效果的,就采取最严厉的措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
二、针对几种特殊情况的催费方式
1、炒楼群体(未装修未入住的空置房)
针对该类型单位业主的特点多为炒楼及财产保值增值为主,业主对于物业的关注度比较低。拟进行每月定期电话进行催缴,说服业主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若物业费用达到一定额度标准后统一进行律师信的派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缴,费用以每户3千元为基准。
2、针对一般性欠费单元
一类型为入住单位,该类型业主已经装修完毕并且已经入住,对于该类型业主特点,拟进行加强性电话催缴及夜间上门催缴工作,在进行夜间上门催缴期间需要物业财务配合进行夜间上门收费。一类型为商铺、别墅,该类型业主由于管理费用比较多,拟进行重点跟进处理,安排人员长期进行上门工作,在经过一定时间累计后仍然不交付的拟进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初步计划从5千元为基准。
3、对于一些确有困难的“特殊户”
若真正知道此户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则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优惠或分期付款。
催 款 单(样式)no.第___次催款
______单元: 您已经拖欠___月管理费___元,___月房屋公共维修金____元,___月水费____元,____月电费___元,____月气费___元,合计金额______元。请您在____月___日前到管理处缴交,否则将按《管理公约》及《###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按日加收所欠费用千分之**的滞纳金,并将暂停对贵单元的有关服务。谢谢合作!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针对不同业主,采取不同的收款方式
物业公司应尽可能合理的划分业主的构成,针对不同业主,采取不同的收款方式,加强沟通,以更人性化的体谅业主的难处,制定灵活的收费方案,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展收缴工作。以下列举几种欠费催缴的方式方法:
1、事出有因适度减免
如住户因财物失窃、车辆失窃、房屋质量小缺陷(渗水、小裂缝)未能及时处理、公司经济出现状况等原因而拒交物业管理费,虽然并非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物业管理公司也无赔偿义务,但是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给住户适当的补偿(非现金)或采取适当减免滞纳金及分期付款等优惠措施,从而达到催缴目的。
2、责任不清快刀斩乱麻
如部分住户欠费时间长、纠纷多、牵涉面广,扯不断理还乱。如不及时处理就会越积越多越难收,不如壮士断臂一切从新开始,此后让住户无拒缴的“理由”。
3、物业无过失依法办事
住户拒缴费用的“理由”无奇不有,有对开发商的不满;有对设施、设备的不满、有对周边环境的不满、有嫌物业管理费用太高、有的因房屋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有的借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善等等。这些住户打心眼里是想搭车消费,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责任到人定时催讨
加强收费管理应从职能部门抓起,树立收费意识和责任感,定期落实项目收费情况,并协助制定解决方案;项目负责人服务和收费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要了解本项目的收费情况,分析欠费原因寻求解决方案,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收款员与客服人员分工不分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业主档案的作用,定时催讨。做好每月业主欠费清单并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提出收费合理化建议,制订适当的回款奖励制度。
5、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这是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为什么还有部分业主无理拒交物业服务费用呢?一方面是由于个别业主的素质问题,另一方面是宣传力度不够。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的一些基本知识,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正确引导业主的缴费观念。
催收物业费的话术篇四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广 东 德 纳(武 汉)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缴纳物业费的律师函
——(2016)鄂德纳律函樾字第08-27号
尊敬的陈七一业主: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委托,指派胡波律师为代理人,就您拖欠物业费相关事宜,郑重函告阁下:
一、本所承办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存在以下几个基本事实:
1.阁下为天樾一期t18栋wh-ty-01-t1801-1502业主。
2.阁下拖欠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物业费共计人民币15290.95元至今未缴。
二、基于上述事实,现本律师代表委托方郑重知会阁下: 收到本律师函后务必在2016年8月12日前履行支付义务。
三、本律师之意见: 阁下延迟支付物业费的行为属典型的违约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阁下未在知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则本律师职责所在,将不得不诉至武昌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诉讼及强制执行等一切合法途径维护委托人之权益。届时,依据您与委托人签订的《物业服务费收缴协议》第四条及第五条之约定,阁下除需承担本次催缴的物业费,还需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金 文书编号:20160802
2016年8月2日修订
重要说明:以上资料为德纳律所版权所有,乃我所与收函方内部资料,未经同意任何复印、影印、传播将被法律禁止。如被第三方不当使用,我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如阁下在收到本律师函前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本律师谨代表委托人向您表示感谢!本函中委托方特定期限之诉求一并撤销。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逾期每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及委托人发放律师函费用、立案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强制执行等费用。该费用远高于阁下拖欠的物业费。
望阁下恪守契约精神,以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失及诉累。
以上,请阁下慎思之。特此函告 顺祝福安!
声明:
本《律师函》共二页,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本律师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绿地蓝海a座808室 邮编:430062 办公电话:027-87573888
手机:***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o一六年八月二日
文书编号:20160802
2016年8月2日修订
重要说明:以上资料为德纳律所版权所有,乃我所与收函方内部资料,未经同意任何复印、影印、传播将被法律禁止。如被第三方不当使用,我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如阁下在收到本律师函前已经缴纳了相关费用,本律师谨代表委托人向您表示感谢!本函中委托方特定期限之诉求一并撤销。
催收物业费的话术篇五
催收物业费
律 师 函
:
今受mmmmm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m物业”)的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为其代理人,全权解决与你拖欠物业费纠纷。现就相关事宜致函如下:
你在mm小区之住宅,目前已拖欠-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及电梯使用费 元,违约滞纳金 元。本律师认为,mmmm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天鹅湾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该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你同时也享受到该公司提供的服务,你就应该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及其司法实践,不支持把房屋质量遗留问题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你的拖欠行为,既不符合社会公德要求,也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侵犯了mm物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害了广大缴费业主的共同利益。
为此,本律师提示你,收到本律师函后,务必在十日内即2014年3月25日前缴清拖欠的物业费,望你能慎重对待!如你仍然继续违约,本律师将视为你放弃双方最后友好协商的机会,本律师将依法起诉你,在追偿物业费的同时追究你因拖欠物业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催款产生的诉讼费用!
届时,本律师将申请法院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因本案诉讼给你的家庭生活和个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将由你完全承担!
最后,希望你积极履行上述给付物业费的义务,避免因司法强制执行措施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希望你认真考虑,仔细权衡!
特此函告
律师:
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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